投書:「226學生自救小組」新聞稿 2/28/2011
(本文將刊載於台大意識報紙本第40期,敬請期待)
[3/1 update]針對網友質疑惡意剪接影片,226小組已提出回應,並附上完整16分鐘影片。連結在此:http://action0226.blogspot.com/2011/02/blog-post_28.html
整個過程由大學生手持的相機以影片方式記錄下來,已公開在網路上。連結如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vr0k0qWdo
此事件中,在松壽路松仁路路口現場的學生質疑:這些自稱警察卻未著制服的人究竟是誰?事發從頭至尾,他們堅拒出示警察證件及表明警察編號,衣著上也無任何得以辨識的標誌,卻在過程中不斷對在場學生做出踰越警察職權的行為。若他們真為警察,為何不光明正大地表明自己身份?便衣人士的違法行為,除了以人牆圍堵學生妨害自由、不斷跟蹤落單學生使其心生畏懼,甚至在學生欲經斑馬線步行至對街時,遭此群便衣人士暴力攻擊、言語恐嚇。最令人髮指的是自稱警察的便衣人士強拖、拉扯欲過馬路的學生,其中一名學生被強壓倒地受傷;同時不斷恐嚇學生,「我要把你們全部抓起來」、「你們不要玩的太過份」,威脅「你們已經被我們蒐證」,甚至要求學生「出示證件」;又表示「你們已經違反集會遊行法」,卻在學生反問何以不依照集遊法規定舉牌時含糊帶過,不做正面回應;同一時間,斑馬線行人來來往往,很明顯地現場並非管制區,何以單單這一群學生不能過馬路?
由於便衣人士始終不證明自己的警察身分,在場學生表示無法理解此群人士於法理上有何正當性進行前述種種行為;縱使真的是警察,也不應該對人民有如此違反法律程序、侵犯人權的行為:不當圍堵、盤查、言語恐嚇及暴力相對,甚至妨害學生單純過馬路的自由,並欲以集遊法處置時也未依正當程序處理,執法在行政程序上早已嚴重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的規定,嚴重逾越警察職權!
本小組在此聲明當日晚間該群學生並無任何違法意圖與事實,卻遭自稱警察的不明人士如此對待,對於自詡民主自由開放的台灣來說實屬一重大治安、司法事件,同時希望相關當局能盡速展開專案調查,查明、公佈真相並要求相關失職人士道歉、接受懲處以還給在場學生及社會大眾一個公道。
新聞聯絡人:陳同學 0911065526 action0226@gmail.com
226學生自救小組投書 意識報聲明
本報於2/28在網路上刊出讀者投書〈自稱警察不明人士 暴力阻止學生聲援茉莉花〉以及相關影片,引起眾多網友討論。針對網友質疑抗議影片經過剪接卻聲稱記錄完整過程,意識報在刊登文章時確實有檢查上的疏失,在此向讀者致歉。原投書同學已上傳未剪接的16分鐘影片(剪接後9分鐘),供網友參考。
針對網友質疑抗議學生之描述不符和事實(包括無影片部分),由於本報事件當時並無記者在場,僅能提供當事人說法。本報記者於3/2上午致電並寫電子郵件給信義分局,希望瞭解警方說法,但信義分局表示已經停止對外發言。
本報決議維持刊登這篇投書,並歡迎同學投稿不同意見。
這群人顯然是假警察
回覆刪除拿這個影片直接去報警
我不懂的是當下幹嘛不報警
回覆刪除派出所有順移裝置的話就可以考慮當下報警啦
回覆刪除阿如果是真的是要報給自己難堪喔
各位同學顯然經驗都不是很夠。這些人可能不是警察,警察職權行使法4條,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並告知事由。
回覆刪除若他不出示證件或證件身份不符管轄,刑法158條,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一樣伺候他。
但他一直不出示證件而又妨礙自由,真的必須要叫警察。依照大家都有蒐證的情況,上法院時同學們勝訴的機率是高的。
民主法治國家的可貴在於賦予人民一些權力跟義務~~~~
回覆刪除給予人民適當的自由.....但自由的前提在不妨礙他人自由為前提....
今天警察不是吃飽沒事幹就去找麻煩!!
一堆人在路口叫囂...沒人會檢舉嗎....沒人嫌煩嗎....警察能不出勤維持秩序嗎
要談法就要先尊重法....一群人在公共場所集會呼口號不是集會嗎...不申請就是違法
有人說集遊法是惡法...但惡法亦是法律規範能不遵守嗎...不守法就沒權力要求別人一樣守法!!
今天陳雲林來台是他的自由!!一堆人不尊重自由去煩人!!今天如果有人跟著你一直大呼小叫你會爽嗎
看了台灣一對亂象都是在內耗自己人...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4 條
回覆刪除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自由民主國家的最大優點, 就是像樓上那樣的蠢蛋也可以投票和說話, 科科
”今天如果有人跟著你一直大呼小叫你會爽嗎“>>所以不爽就可以公然違法傷人?
回覆刪除”要談法就要先尊重法....不守法就沒權力要求別人一樣守法!!“>>警察跟學生,哪個是專業法律人士?執法單位可以因為民眾不守法而一起犯法?更何況當下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警察執勤!若是值勤,也有人檢舉,那何必便衣?避嫌?又避什麼嫌?
若不是警察執勤,那就更不用再議論什麼!難道除了執法單位以外,誰都可以如此?
沒有穿制服沒出示證件的人士,就沒有資格管其他人。管妳是警察還是誰。當事人可以自己搜證舉證,可以告他們。
回覆刪除警察未依法行政是違法的,應出示證件並讓當事人抄錄編號並可以求證,應口氣平和詢問,要帶走人須出示拘票【非現行犯】。若以上少一件,大家都可以不必理會制服警察,況且是便衣的?
當事人可以照相或錄影,自己搜證,舉報110,並把資料送到地檢署和警政督察室,舉報他們妨礙自由和未依法行政,最後再找一位立委開記者會,以免被吃案。
無論是不是假警察~有沒有申請報備? 沒申請報備就是非法集會~這件事關注的不應該是抗議對象是誰或是警察真假, 而是非法集會無論警察的行動為何, 非法就是非法!!不會因為警察無做為或執法過當而合法化!!
回覆刪除有些言論很奇怪吔,強調一大堆「惡法亦法」的怪理論,但是,這些理論絕對不適用在紅杉軍的身上。
回覆刪除全世界的民主國家都保障自由,無論言論還是集會,如果「惡法亦法」,希特勒何錯之有,他屠殺猶太人,也是有「法律」依據的啊。
有人說,「陳雲林來台是他的自由!!一堆人不尊重自由去煩人!!今天如果有人跟著你一直大呼小叫你會爽嗎
回覆刪除看了台灣一對亂象都是在內耗自己人...」。
我只問,你對陳雲林的比喻,可以適用在陳總統身上,以前也有一堆人「一直對著他大小叫的」.....
民主法治國家的可貴是賦予人民權利和義務????
回覆刪除是人民賦予政府權力吧,到底是人民先還是國家先?國家組成的條件之一還是人民,沒人民哪來國家?
匿名的人總是留給自己一條退路,因為沒有堅強的信念就會先想到退路
0:45~0:52
回覆刪除(…一陣混亂…)
警:「要看證件是不是!? 來! 不是要看證件嗎!? 要不要看!? 看一下,來!」
粗框黑眼鏡的男學生,從警察手中拿到一本綠皮書 (疑似證件?)
我覺得這群人太慷慨激昂了,反而不太願意跟警察溝通
我想這群人是在集會遊行沒人有意見吧?集會遊行本要維持秩序,這是警察職權吧?
集會遊行法限制集會遊行所以是惡法應該要刪除?這不必然吧?所有基本權利中不是只有集會遊行權,任何基本權利原則上都可以依憲法第23條限制
試問:如果你是警察?面對不合作唱反調的人,你怎麼辦?
臺灣不是民粹政治或暴民政治,請不要以衝撞法體系的方式來主張,行使你們的權利
沒錯她們的確不是警察她們是憲兵
回覆刪除刑法304條妨礙自由乃非告訴乃論之罪,
回覆刪除為免吃案或息事寧人,
請你們帶著記者或立委到北檢告發。
一定要讓這樣的案子留下司法紀錄,
否則這種事情只會一再上演。
感謝你們為台灣所付出的努力。
民主政治,就是不能寄望執政者的良心,而是要靠憲政制度,人民擁有隨時監督執政者的權利,包括發表言論的自由,接收資訊的自由(知的權利),以及定期再做決定(選舉)的權力。
回覆刪除愈是專制獨裁的統治者,愈是害怕人民發表與接收訊息的自由。當然也就無所不用其極要限制人民的這個自由。
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回覆刪除所以台灣是警察國家?獨裁國家?政府北韓還是納粹?
回覆刪除「警察」沒有自由思考能力而站在獨裁者那裡,原來都站在「希特勒」那方當「黨衛軍」、劊子手的共犯??
當全世界的人類都在追求自由時,就是有一群奴才願意當別人的奴隸
秩序、秩序,多少獨裁者假汝之名......
回覆刪除獨裁者的鷹犬,無法跟你講憲法、講自由、講民主、講法治,就只能跟你講「小心我辦你」「全部帶走」.......
回覆刪除影片51秒時
回覆刪除有一本書
那人手還拿著是證件嗎?
之後鏡頭怎開始拍腳
後來還聽到往上往上
是心虛??
比較好奇的事
回覆刪除5分21秒左右經過剪接片段
為什饃警察會說你在說一次
信不信我辦你
好奇的是說了什饃被剪掉了
台灣有什麼話是不能講的?什麼書是不能拿的?
回覆刪除這個事件的重點是「這些不明人士」憑什麼攔人過馬路?
不要講不出一個道理,就只會轉移焦點。
請懂法律的到影片網址下..支援一群公安在圍剿影片版主..
回覆刪除剪接片段過多
回覆刪除網友在youtube也說出很多疑點
顯然跟文章有矛盾之處
像是51秒疑便衣出示證件
被剪接掉了,內文卻說未出示證件
還有幾段也是剪接....
很多事實被剪接掉了
無法看出你們所說得不斷恐嚇學生,「我要把你們全部抓起來」、「你們不要玩的太過份」,威脅「你們已經被我們蒐證」
是所謂的事實
看起來比較像用剪接片段來扭曲事實
與其要討論他們到底是不是警察,但是怎麼不先想想自己有沒有先違法在先呢?
回覆刪除沒錯,憲法是保障我們人民有言論跟集會遊行的自由,但集會遊行還是要事先申請吧= =
至於那些"不明人士"應該不是警察,不過應該是特勤人員之類的吧(不知道特勤人員算不是算是警察)
226自救小組第二波新聞稿
回覆刪除http://action0226.blogspot.com/2011/02/blog-post_28.html
裡面有附上完整影片
基層警察永遠是最可憐的
回覆刪除哀~
基層警察永遠是最可憐的
回覆刪除哀~
很明顯的執法過當
回覆刪除陳雲林來時固定發作的員警病
學生們是否需要我的協助呢?
歡迎與我聯絡
ok@yuyen.tw
當你或妳們喊「中國」時,你們的政治立場已不言可喻。
回覆刪除民進黨!又是民進黨的遺毒!
現在是獨立了嗎?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現在還沒獨立,
你們廢話個什麼!
一群自以為是的白癡。
別說你們懂政治,你們只是一群不懂政治的笨蛋。
敢去抗議,又躲在鏡頭後面是怎樣?
有本事,不會自焚喔!
自焚最屌啦!
白癡死好!幹!唯恐天下不亂呀!
當你或妳們喊「中國」時,你們的政治立場已不言可喻。
回覆刪除民進黨!又是民進黨的遺毒!
現在是獨立了嗎?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現在還沒獨立,
你們廢話個什麼!
一群自以為是的白癡。
別說你們懂政治,你們只是一群不懂政治的笨蛋。
敢去抗議,又躲在鏡頭後面是怎樣?
有本事,不會自焚喔!
自焚最屌啦!
白癡死好!幹!唯恐天下不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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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扯怪民進黨的事啊..
你忘了現在馬政府及國民黨己經完全執政連也不用負責喔!!
重點是誰下令警察.國安.憲兵還是公安?? 一堆警察們保護陳雲林禮遇規格..滿誇張!可笑..陳雲林怕貪死~他是超級白痴!!難怪許多中國人們曾經說過不認識他!
還有先重要的是警察打拼治安讓人民感到非常安心!!警察不太需要保護陳雲林啦!!他不太重要啦!! 你真是好白痴,假裝懂什麼??
我提議版主去告樓上公然侮辱。
回覆刪除太誇張了吧這個影片
回覆刪除應該要到處轉寄才是
這些警察到底是不是警察
不管他們認不認同這些年輕人的言論, 憑什麼可以出言威脅? 又究竟是誰違法
警察國家再現!
回覆刪除自稱,疑似,始終不表明.....
回覆刪除整篇文章用詞都是不確定用語
遭受暴力對待,不是應該撥打110求救??
為何政府縱容暴力發生在人潮眾多的台北東區?
請問你報警了沒??
沒報警誰知道發生暴力事件啊
各位想不想看到正港的原版?看看這些所謂打著正義又遭到迫害的大學生的嘴臉,滿嘴仁義道德,加上荒腔走板的國語,讓人不驚嘆息教育的失敗....請這些學生自己上網去向執勤的員警道歉吧!我在旁邊明明就有看到他(警察)有出示證件啊!那些學生又魯小小的對員警謾罵:警察不是人....等話語,分明是顛道是非啊!所以那個警察才會要他再說一次他所說的話,但是影像全被剪接,只能說那些所謂的大學生只會搬弄是非,搏版面罷了,必要時我會將事實公布!
回覆刪除完整版影片都出來了,去看啊。
回覆刪除笑掉人家大牙。
遭受暴力對待,不是應該撥打110求救??
回覆刪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叫警察辦警察?? 好好笑
顯然是公安在台灣
回覆刪除快聲援! 你再保持緘默/ 冷漠... [警察國家] 就是台灣的名子! [白色恐怖]將 再度 [君臨天下]!
回覆刪除台灣警察馬政府 [封街禁制區]的浮爛, 勝過[中國天安門/王府井的公安]!
其來有自!
請 看台灣警察 如何對待[台灣本土 街頭戰將] 遑論 [港澳僑生]?!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c3I2W29Kls
[2009_12_20_台中勦陳匪雲林首夜遇警封路警自毀公告公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zAFTCOMrg
[2010_12_21_大直維多利亞酒店 嗆陳匪雲林]
關於「罪該萬死」的侮辱
回覆刪除警察居然不嚴格執法
真令人難過
希望警方既已蒐證齊全
應依法移送檢方
抗議
回覆刪除抗議學生辱罵執勤警察
抗議學生辱罵警察「罪該萬死」
抗議政府浪費公帑
辱罵警察的港澳僑生沒資格佔用國立大學受教機會
請王丹回美國推動茉莉花
回覆刪除匿名提到...
回覆刪除當你或妳們喊「中國」時,你們的政治立場已不言可喻。
民進黨!又是民進黨的遺毒!
現在是獨立了嗎?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現在還沒獨立,
你們廢話個什麼!
一群自以為是的白癡。
別說你們懂政治,你們只是一群不懂政治的笨蛋。
敢去抗議,又躲在鏡頭後面是怎樣?
有本事,不會自焚喔!
自焚最屌啦!
白癡死好!幹!唯恐天下不亂呀!
2011年3月1日上午12:30
奇怪?喊「中國」就是民進黨?就是中了民進黨的毒?那我也可以說,講「大陸」、叫「對岸」就是「中國」國民黨,就是中了中國的毒!
可能都是中了毒吧!不一樣的是這些學生中的是愛台灣的毒,而你中的是被奴役的毒,這是中國的特有毒,看來你是無藥可醫。
我聽見這個消息,當下第一個想法是:「這些自稱警察的不明人士,該不會是中國滲透來台灣的便衣公安,或是陳雲林的貼身保鑣獲得馬區長的認可,在台灣執法吧?」好你佳在,看完影片後,這些人像是喝中國金光黨(國民黨)奶水長大的台灣豬頭。
回覆刪除不過,別懷疑!在馬區長的執政下,中國公安來台灣的一天,很快就會來臨。至於那些在這裡發言對這些嗆聲學生不屑的人,未來你將連上網的自由都沒有!除非你用中國人用的爬牆軟體。
去看看完整版,根本都是學生在挑釁跟嗆聲,警察暴力?我看到的是學生比警察還暴力。
回覆刪除公開上網罵執勤警察為「臺灣豬頭」的人
回覆刪除有什麼資格奢談「未來上網的自由」
我覺得堂堂台大社團的官網
居然允許這種言論存在
也算一絕
希望樓上樓上文字就這樣擺著
立此存照
gavin 提到...
回覆刪除遭受暴力對待,不是應該撥打110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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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警察辦警察?? 好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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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可能沒看完全文
版主只聲稱這些人是"自稱警察"
版主都不確定是不是警察,妳如何如此肯定是警察?
妳在現場,還是妳就是這些所謂"自稱警察者"之一??
http://www.1949er.org/chat/index.php3?read+1298980966
回覆刪除有一根線把一切事物串在一起:無數的世界都穿在上面,
像小珠子一樣,只因為有這根線,所以我們遇到人們,事件與生命:
它們在我們面前經過,來來去去,只是為了要我們知道這條線的方向與連續性。
不論看得見看不見,我們相信那聯繫是存在的。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FEADwOe4dY
hmm...想當年六四民運的時候
回覆刪除台北、香港廣場也是一堆人真心期盼中國走向民主
那時候解嚴還不久, 也沒便衣去搗亂
現在的台灣年輕人支持中國民主
結果反而被便衣「你信不信我辦你!」、「全部帶回去!」、「帶回去再說!」
這代表
1.要不警總復活了
2.要不解放軍、公安已經駐台了
不然怎麼會跟中共同一個鼻孔出氣?
如果是誠心希望中國民主的人士應該歡迎都還來不及吧?
憑什麼辱罵警察「罪該萬死」
回覆刪除Orz
回覆刪除王丹先生在twitter上質疑警察「干什麼那麼凶」
回覆刪除可六四都二十多年了
自己又反省出什麼道理了呢
覺悟出自己其實也滿手血腥了嗎??
如果天下學生都這麼鬧
這些年伸手拿的錢打哪兒生出來??
那雙沾了血的手啊
王丹先生回美國去茉莉花
回覆刪除不歡迎王丹
回覆刪除王丹先生在twitter上質疑警察「干什麼那麼凶」
回覆刪除可六四都二十多年了
自己又反省出什麼道理了呢
覺悟出自己其實也滿手血腥了嗎??
如果天下學生都這麼鬧
這些年伸手拿的錢打哪兒生出來??
http://那雙沾了血的手啊
以後碰到這種情況,可以先嗆他是哪個分局的?警員編號報出來!請他出示證件,再打165查證是不是有這位警員!
回覆刪除我為什麼不能過馬路? 這已經不是疑問了 是一種悲愴 在民主自由的台灣 在我們都自豪和中國不一樣的台灣 卻發生這樣的事情。不論他們是不是警察 只代表他們自甘做共產體制下的奴隸 打壓台灣從解嚴以後培養的自由言論風氣 或許 這就是我們政府行的親中歪風 而使人民草偃於此。但 我不服!!!
回覆刪除支持各位勇敢的大學生們 台灣的希望!!!
你當然可以過馬路
回覆刪除卻不可以無視執法人員之存在
如果你是僑生
對
就是影片中的港仔
回你的香港去茉莉花
回你的前殖民母國大不劣癲去茉莉花
少在這浪費我們納稅人的辛苦錢
佔著大學名額搞茉莉花
我們繳稅讓你在街頭辱罵警察的嗎
還什麼罪該萬死勒
考大學諒你考不出幾級分
人家搞什麼花
你跟著搞什麼花而已
圍堵學生的這些人,如果是流氓的話已明顯觸犯刑法妨害自由罪及強制罪,如果是警察的話罪加一等還觸犯瀆職罪,學生應找義務律師向地檢署提告,否則往後台灣人將重蹈白色恐怖的覆轍,最好發動人肉搜索,將這些打手的嘴臉公諸於世,讓這些人渣不敢再如此的霸凌台灣子弟。
回覆刪除那些人算警察嗎?狗娘養的混帳東西。
回覆刪除樓上署名xxx的xx東西
回覆刪除您這樣署名
還算是人嗎??^_^
我覺得有人故意到此腦殘留言
回覆刪除以製造我廣大茉莉花學生腦殘之假象
這些留言特徵
或者任意謾罵
或者亂引法條
或者幻想台獨
五花八門
不一而足
真應驗了樹多有枯枝這句話
王丹
回覆刪除阿扁
。。。這些人的故事告訴我們
管你大學讀的認不認真
只要嘴唸三句真言
自由
民主
人權
就可以一輩子吃喝享用不盡
樓上那個或那群署名叫匿名為國家暴力辯護的故事告訴我們
回覆刪除管你有沒有理
只要嘴唸三句真言
秩序
穩定
國家
就可以一輩子作獨裁者最忠實的奴才
^_^
原諒這些身不由己的一夥人罷!米格魯、羅威那只聽命於主人,更何況牠們的主人是同類呢!
回覆刪除真不明白.. 一群沒納過稅的人..根人家在那裡大言不慚的說自己是民主
回覆刪除自稱自己聲援苿莉花.. 要聲援怎麼不敢去中國大陸聲援?
就是看準一點.. 台灣好.. 台灣環境好..台灣人好欺負...
連守秩序都不會..基本的尊重都沒有的人.有什麼資格訴求什麼?
你們這群吃飽沒事幹的人就是台灣亂象的根源.
這麼神勇就去法院告這麼妨礙你們行使"民主"權利的人丫? 你們快去告那麼妨礙你們民主自由權利的人.. 看看會不會告贏官司.
一群欺善怕惡的騙子.
這些自稱是警察的人真是可惡!!公然妨礙人身自由,如是知法還故意犯法更是罪上加罪!罪加三等!!!強行限制他人自由、以行為言語恫嚇脅迫他人,簡直就是目無法紀的幫派黑道!乾脆用制式90的槍柄從學生腦門敲下去讓他頭破血流白茉莉變紅玫瑰就沒人敢再說要過馬路了!
回覆刪除請匿名不要洗版!
回覆刪除意見講一次就好了!
這裡的網友不像你在的某獨裁國
一再催眠也沒效的!!!
這麼多[匿名]來洗版, 是好現象!
回覆刪除代表~~~
1. 該事件受到[反動勢力](包括 做賊心虛的 警方)高度的重視! 不然不會派出藍丁網軍, 頃巢而出, 造成[一面倒]的 負面假相!
2. 其效果跟中國獨裁政府壓制[茉莉花革命運動]呈現於外的情節一致! 就是[公安比圍觀的多]; [圍觀的比看熱鬧的多]; [看熱鬧的比參與的多]!
3. 歡迎更多[匿名]者來洗版/ 炸版!
爾等來越多, 讓更多讀者瞭解也跟著多! 瞭解爾等 的 [邏輯矛盾多]; [盲目思考多]; [人云亦云多]; [歌頌獨裁多]; [贊美暴力多] + [喜歡警察多]!
警察是來保護合法,取締非法的 (無論是台灣或大陸)
回覆刪除陳雲林來臺如果犯法政府自然會管
陳雲林來台談合作,談做生意,對民生有益,對兩岸和平有益你們抗議甚麼?
陳雲林沒有違法,你們這幾個學生連茉莉花是甚麼都搞不懂就跟著瞎起鬨,要去堵人家,警察阻止你們的違法一點都沒錯!
既然你們口口聲聲愛台灣,問你們怎麼
不去協尋失蹤兒童?
不去幫88受災戶重建?
不去跟飆車族對抗?
不去跟黑道流氓對抗?
不去醫院,養老院當義工?
不去跟詐騙集團對抗?
不去黑道維事的賭場對抗?
你們就沒種的說那是警察的事,那陳雲林又關你們屁事?
說穿了就是想出名
柿子挑軟的吃
想出名是要付代價的
不是取個花名
躲在女生後面在馬路上吼一吼,躺一躺,叫一叫就可以出來從政選議員的?
這幾個鬧事的學生好像也沒有出示證件,現在還在網路上亂吠,萬一是菲律賓和韓國收編的第五縱隊來破壞兩岸和平的怎麼辦?
>>這幾個鬧事的學生好像也沒有出示證件,現在還在網路上亂吠,萬一是菲律賓和韓國收編的第五縱隊來破壞兩岸和平的怎麼辦?
回覆刪除上面這段話堪稱今日最佳笑話,喔,不,應該是今年最佳笑話.
真令人好奇是什麼樣的腦袋能說出"萬一是菲律賓和韓國收編的第五縱隊來破壞兩岸和平的怎麼辦?"的曠世笑話.
^_^
樓上選笑話的角度很不一樣
回覆刪除我覺得最好笑的是
這幾個自以為是的學生
警察攔路時會嘰嘰喳喳亂叫
紅燈攔路時反而乖乖的不叫
傳說中
偉不大的
自不由的
獨不立的
香蕉共和國國民
面對前殖民母國的國旗時
也是乖乖站好
不亂動不亂叫
巴夫洛夫的狗
看到紅實心圓
大概也能這樣
這叫制約反應
哈哈哈
最好笑的莫過於
回覆刪除傳說中
民治
民有
民享
號稱亞洲第一個共和國的總統與警察
面對過去聲稱要消滅的萬惡共匪偽政權的D咖官員時
也是乖乖站好
不亂動不亂叫
^_^
很想聲援那些學生的行動
回覆刪除但影片經過了刻意剪接
在真相未明朗前
我對這件事是持保留態度的
如果願意貼出完整版的影片
而文中所述又皆事實的話
我一定會百分百支持你們報警
並且會為你們受到的對待感到生氣
無聊
回覆刪除他們完全妨礙你們的人權
回覆刪除為了維護台灣民主
希望你們一定要告他們
這是為了維護民主
今天可以擋你們明天會去擋別人
一定要殺雞儆猴
想想中國是怎麼樣箝制人民的自由?
回覆刪除當有一天台灣的民主自由被奪走了...我們將一無所有!
不會一無所有啦
回覆刪除至少還有阿扁放在黃芳彥口袋裡的13顆巨鑽
建議大家籌錢
過幾天拍賣時買回來
作為撼慰自由的象徵
推
回覆刪除警察攔路時會嘰嘰喳喳亂叫
紅燈攔路時反而乖乖的不叫
人家是綠營的
回覆刪除當然是等綠燈亮才開動咩
(−_−#)
實際上是學生先挑釁警察的,什麼"警察罪該萬死的話"之類的挑釁語言,上傳者明顯想刻意製造警察負面形象,居心不軌,要喊口號就好好喊麻,挑釁警察是哪招呀?是因為大陸警察比較兇,所以來欺負台灣警察就對了?請不要誤導大眾...謝謝
回覆刪除不誤導大眾,要怎麼獨立建國嘞??
回覆刪除奇怪了,為何不能讓中國人聽到反對他們的聲音呢?國外的許多國際會議外,許多的抗議活動都在禳與會人士能聽到的距離內舉行,難道中國人那麼的寶貝一點挫折都不能接受嗎?再說許多的中國人似乎還不瞭解何謂抗議。抗議當然是要讓當事人聽到才算抗議,不然算什麼抗議?就如你們寫在這裡的意見一樣,是要對方看到,禳他知道你的意見,不然你們自己寫在筆記本上獨自欣賞就好了,何必來這裡寫下如中國奴那樣的東西?
回覆刪除樓上的外國人您好
回覆刪除覺得您可能是日本國人
二戰後沒來得及回您日本國
就被國民政府強制歸化
如果您因此憤懣
真令人遺憾
不過也不表示您因此就不受「中華民國」憲法保護
如果您合法的進行您所謂的「抗議」
而成為犯罪的被害人
建議您一定要提告
如果您未經合法程序
竟然也成為犯罪被害人
建議您還是要提告
我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
民國十八年公布施行之國籍法規定
回覆刪除生時父為中國人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民國三十六年公布施行之憲法規定
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民國九十五年修正之國籍法規定
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屬中華民國國籍
所以
任何一位中華民國國民
不會把中國人誤認為外國人
>>所以
回覆刪除>>任何一位中華民國國民
>>不會把中國人誤認為外國人
但是絕對不會把一個叛亂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偽政權的"偽官員"當成一般國民.除非那個中華民國國民企圖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叛亂政權顛覆中華民國.
凡是企圖保護或言論支持叛亂政權的"偽官員"進入我國政府轄區的行徑,都可能觸犯刑法.
如果是像保護"偽官員"暴力阻止學生示威的警察就可能觸犯下列刑法:
中華民國刑法第120條委棄守地罪
公務員不盡其應盡之責,而委棄守地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愛國學生抗議偽政權官員進入中華民國轄區的義舉,如果有警察企圖阻撓或有人企圖在網絡上表達支持偽政權官員進入中華民國轄區的意見,照未修正前的中華民國刑法一百條"懲治叛亂條例":
回覆刪除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第1項)
前項之預備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項)
倘若蔣中正總統還在,他會毫不猶豫地將這些"意圖附匪"的警察或網絡匿名發言者嚴厲處置,並且在判決書上寫上"槍決可也","此人為何不槍決?"
^_^
呵呵
回覆刪除倘若蔣老先生還在
這些自以為是的學生
應該要
毫不猶豫的
就地展開制裁行動
以愛國義舉逗蔣老先生開懷大笑
不過蔣老先生雖然不在了
這些自以為是的學生
仍然是
毫不猶豫的
就地嘰嘰喳喳亂叫
以街頭鬧劇逗社會大眾開懷大笑
用心良苦
用心良苦
呵呵
回覆刪除倘若這些學生
真的毫不猶豫的
就地展開制裁行動
上面那個匿名的應該也沒有什麼辦法
畢竟上面那個匿名頂多也只能在網路上洗版
倘若要保護他的偽政權首長
匿名是一點辦法也沒有的
頂多只是為他的偽政權首長多燒一點紙錢
^_^
拜託
回覆刪除阿扁還沒到燒紙錢的地步
一、警察執法未穿著制服,未出示證件,未確實說明阻擋學生前進之理由,致進退失據,不知如何是好。
回覆刪除二、警察高層應檢討此次執法缺失,於下次陳情抗議場合,劃定管制區域,讓陳情民眾在一定區域,發表其訴求。
三、警察同仁於陳情場合,應攜帶多具警告牌,遇有未經申請之抗議民眾,即時舉牌警告,符合法定程序,再依法趨離或逮捕送辦。
四、未按法律規定執法,換來的是民眾咆哮、嘲弄及貶抑,何苦來哉!
五、自由法治國家,唯有一切依法從事,方能維繫全民守法之核心價值,執法人員更不應便宜行事。
六、影片中學生雖有發表意見之自由,但態度不宜讓人感到咄咄逼人,應明白說明參加陳情抗議,要與現場抗議民眾會合(影片已表明其企圖),不宜隱匿意圖,以過馬路之名匡騙員警,合法抗議光明正大,依法而為,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刻意隱瞞只會引發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