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6日 星期一

面對違建拆遷,台大和政府可以有何不同?

◎化工二 曾稚驊



繁華擁擠的台北市中,在中正紀念堂旁的紹興南街上,坐落著一個小小的、低矮的、充滿日式房舍群的紹興社區,走進其中,放眼四周高聳尖銳的天際線,但喧鬧與塵土卻似乎凝結了。

紹興南街的社區形成可追溯至日治時代,台北帝國大學興建了一些宿舍來供給這些醫官居住;而國民政府來台時的軍人與其他醫護人員和幫傭等,以這些有日式宿舍的地區搭起簡單的房舍,而隨著時日的過去,反攻大陸的年代鉛華洗盡,小小的房舍如今成了安身立命的所在,台灣大學的一些教授、醫生眷屬、軍人的後代、弱勢民眾等雜居在此;錯綜複雜的狹小巷弄,彷彿是他們與歷史的緊密糾結。


是違章建築還是眷村?

紹興社區的歷史與過去的聯勤總部(今中正紀念堂)密切相關,但目前並不為政府承認為眷村,即所謂的「非列管眷村」。根據國防部目前的資料,目前在全台灣的列管眷村有886個,估計約十萬戶;但國民政府來台時約有一百萬人,若以每戶五至六人做估計,即表示除了列管眷村可居住的人口外,約還有四十至五十萬人是沒有眷村可住的,而這也就是非列管眷村的來源。而根據法律條文,列管眷村面臨拆遷時可獲得補償,但是違章建築、非列管眷村的拆遷,在法律上卻沒有明文規定需補償。

不可否認,紹興社區現行法律上會被歸為違章建築,但是這些非列管眷村有特殊的歷史與意義。違章建築處理辦法中明確指出,違章建築乃未依法申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而擅自建築之建築物。但在國民政府來台的動亂年代,以三年反攻大陸為號召之國民軍隊,在上級的指示下便分配土地居住,更何況當時連違章建築法、國有財產法都未制定(前者民國四十六年、後者五十八年制定)!就歷史層面而言,若是將「違章建築」此法律上的名詞強加在紹興社區上,是非常不恰當的。


台灣大學的角色

目前紹興社區上,約有九成的地屬於台灣大學,其他部分產權則相當零碎。九成的土地之中,約有一半是來自日式宿舍的產權的繼承,其他則多是民國74年向國有財產局申請撥用經管而擁有的產權。但台大校方對於此塊土地,前者擁有近六十年的時間,後者也接近三十年,但是一直都不聞不問,甚至在校園規劃小組的地圖上,此塊土地也不被列在其中。另外對於後者撥用經管的部分,雖然法定期限是一年內必須進行使用,但是卻存在著可以撤撥再撥的弊端,導致荒謬的產權問題。

姑且不論學校幾十年來不加規劃,與撥用經管得以撤撥再撥的正當性與法源依據何在,學校處理這件事情的手法與態度上相當需要改進。

首先,此事件中無法看出台大校方對於居民的尊重。自救會提出的解決方案為台大辦理都市更新,然後就法令上無法利用的畸零地進行就地安置措施;但醫學院總務分處鍾主任表示,因為這些畸零地所占坪數不小,因此不管是否為畸零地,學校都會要回來,並對未拆遷的居民提出告訴。從遲遲不願和自救會協調,到協調會上的含糊其辭,校方始終態度強硬堅持限期拆遷,完全拿不出一些溝通的誠意。

其次,校方在拆遷與未來發展規劃上也相當不完整。從初期校方表示要在此建築病歷存放室,在協調會上的「整體規劃」云云,到近期的教學大樓與希望解決系所空間和學生空間不足的問題,並且希望建禮堂(但整體規劃交由總區處理仍未定案)等說法,並沒有一個明確的主軸,且到目前為止都未成定案。其實就誠如鍾主任所述,最初的原動力就是來自政府對校方的施壓要求整治校地,並處理公有地占用的問題,因此校方才會在近一兩年開始動作;而如此的動機,我們真的能期盼校方會對此處進行妥善的規劃嗎?以如此不完整的規劃作為強迫拆遷的理由,也是使居民對校方心寒的原因之一。

最後,台大對於居民的權利也缺乏考慮。如前所述,此處並非單純用違章建築等詞彙便可輕忽帶過,而是各種因素交雜而成的情況,對於同為公民的這些居民們,若是以強行拆遷的手段而不考慮後續的安置與賠償工作,將是相當的不公平的。誠如自救會黃主任所言,此處的現況是歷史的共業,並不應該由任何一方將其完全承擔。


學校的土地政策為何?

根據校園規劃小組2009年校園規劃報告,台大共有34677.50公頃的土地,佔全台灣土地的0.96%。但是過多的土地也為台大帶來其他的困擾。政府為了解決財政問題,而希望將公有地拍賣,台大在壓力之下也配合進行拆遷與介入的動作;導致校方在早已無多餘財力進行發展的情況下,在空蕩蕩的校區上興建零星大樓力保土地能留在手中,形成「荒地中的孤塔」的奇特景象,不但不能使用而且還會耗費水電營運費用;而在缺乏預算的情況下,校方對於企業的大樓捐贈往往只有倉促接受的選擇,使土地運用更受到來自企業主的要求與壓力。至於土地上原本的住戶,不論是竹北的被徵收戶或是為來紹興南街的社區住戶,卻只能看著原本居住的土地被閒置浪費。開發這些校地不但沒有發揮應有的效用,還侵害到了當地人的權益。

近來都市更新是台大另一條生財的出路;根據財訊雜誌去年的報導,台大為台北市最大的都市更新戶。都市更新也有很多種作法,端看台大如何進行選擇:台大固然可以和建商的合作建造豪宅,建商負責拆建和申請都市更新,而校方不用花錢就可以分回部分樓層;然而都市更新也可以考慮到違建戶的處境,適當的執行更可以作為畸零地的重新規劃運用;都市更新甚至可以在建案中融合當地文化資產的元素,進行歷史文化的展示。台大貴為一所知名大學,其實是有資源和發言的權力,呼籲政府正視違建戶過去可能因政策不健全所遺留下來的難題。

擁有一個良好的校園環境,當是所有學生、校方、人民與政府共同的願望。而無論是都市更新或是違建等問題,台大可以發揮學術單位的力量,扮演在人民與政府之間更好的溝通橋樑;無論是都市更新、違建拆遷或土地策略,台大更應該積極尋求其他的可能性,例如台大擁有許多在研究文化資產、都市規劃、歷史研究與人權議題等方面優秀的學者,校方是否能夠善加運用校內的學術資源,將這些新的思潮進行實踐?若校方能做到政府或其他學校未曾嘗試過的作法,或許更能彰顯台大作為一個「頂尖學府」的思想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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