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難者家屬的經驗不應該被輕易地遺忘,他們雖然不是監獄中的囚犯,卻也必須承擔伴隨至親離開家庭後的痛苦。在最親密的家人被迫分離,又無法得知彼此的狀況, 這種內心的煎熬,恐怕不是三言兩語可以窮盡;此外,如果受難者遭到槍決,真正在內心長時間面對傷痛的,也正是這些受難者的家屬們。
痛苦不只是情感上,還包含經濟上,有許多受難者的家屬因為白色恐怖而失去家中重要的經濟支柱。年紀小的家庭成員因此難以接受更高等的教育,被迫提早就業以維持家計。此外,當時的法令規定也賦予特務沒收「罪犯」財產的權利,許多的家庭也因此陷入苦境。
如何面對從監獄中回來的家人,也是這些家庭不得不面對的難題。有些人選擇對事件不聞不問,接納受難者並繼續原本的生活;有些人則因為在事發時年紀太小,對事件缺乏記憶,長大後站在一個陌生人面前不知所措──原來叫一聲「爸」也可以是那麼困難。由歷史造成的這種親密關係的撕裂傷,在今日關於台灣歷史的轉型正義 領域中,仍然是較少被公開討論的議題。
此外,受難者的家屬也因為這些事件,在日常生活中被烙上「政治犯之家屬」的污名。許多受難者家屬都有被特務干擾生活的經驗;如同前文所描述的,這些家屬必須不時接受思想上的「檢驗」,每當台灣有重大案件發生時,家屬也時常被列為嫌疑犯。在工作過程中更不用說,除了不時會受到雇主的不信任之外,即使找到可以安身立命之處,家屬有時也會受到刁難。事實上,在當時資訊封閉的條件下,一般人對於被逮捕者被逮捕的理由,普遍缺乏充分的理解,使得許多人出於恐懼的理由, 而選擇遠離這些家屬;同樣是在資訊不透明的條件之下,有些人甚至認為:「這些白色恐怖的受難者,都是貪圖自己的私利,是自食惡果的『罪人』。」就算到了解嚴後的今天,社會中還是存在這些偏見。
這樣的誤解和偏見,對於情緒處理方面已經苦不堪言的家屬而言,造成的影響也是劇烈的。由於重重的痛苦經驗,使得有些家屬轉而埋怨被逮捕的家人,埋怨他們沒有體貼在世人的生活,埋怨他們不負責任。這些抱怨的背後,反映的其實是社會對於歷史的誤解,以及這塊土地上,仍未被充分討論的課題。
在轉型正義的議題上,這塊土地上的人們還有很多可以努力的空間。就現有的制度而言,政府已實施「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試圖以金錢的方式,貼補既存的受害者以及受害者家屬。然而,在此法的訂定過程中,曾因為名稱上究竟要使用「補償」還是「賠償」而僵持許久。相對於「補償」,「賠償」在字詞解釋上,等於是國家坦承錯誤。不論結果如何,從這樣的衝突中,我們仍可以發現,既存的制度仍存在許多可以討論的空間。
除了金錢的「補償」之外,對於如何看待這個歷史的傷口,還存在許多可能性。舉例而言,當初被特務所沒收的物品,應當如何處理?究竟要原物歸還、公開陳列、還是將他們永遠的塵封?此外,在既有的教育之中,除了重大事件的主要受難者外,我們又該如何詮釋受害者家屬?
近幾年開始,相關的歷史文獻、文物都已經逐漸開放,市面上也開始可以找到與白色恐怖受難者相關的書籍。「白色恐怖」這個詞不再是禁忌,但是距離所謂的「真相」或者「事實」仍有相當的距離。當我們想要還原白色恐怖的「歷史真相」時,也別只將目光的焦點集中於受到槍決或逮捕的受難者本身;畢竟,如果我們想要討 論的是威權時代下受難者的話,家屬們所經歷的傷痛,也將成為現在的人們不得不面對的歷史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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