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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0日 星期四
吹入校園的風暴——省工委與五〇年代白色恐怖
◎生傳三 廖翊筌 人類二 陳瀅
大多數的臺灣人民,對於一九五〇年代白色恐怖不是陌生,就是有相當程度想當然爾的誤解。然而,隨著官方資料的解密,受難者口述歷史的出現,還原這段歷史的線索,讓我們得以一窺白色迷霧中的真相。近幾年來,大家已經不再懷疑,在戰後初期的臺灣,確實存在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地下組織——臺灣省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工委)。以下,讓我們簡略地介紹省工委的起源,以及省工委與校園白色恐怖的關係。
政治脈絡:國共內戰下的臺灣
光復初期,臺灣的社會充斥著脫離日本殖民統治的愉悅,以及回歸祖國的期待。遺憾的是,這樣的期待,隨著陳儀政府毫無紀律的統治手段消散無蹤。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警方一次粗糙的查緝私煙行動,點燃臺灣人民長期累積的不滿。各地大規模的抗議與動亂驚動了統治者,行政長官公署連忙向中央請求軍隊鎮壓,這就是大家熟知的二二八事件。
另一方面,臺灣的命運,也受中國本土國共內戰的局勢牽引著。一九四七年年初,國共內戰全面爆發,一九四八年到隔年年初的三大戰役,局勢逆轉,採取主動攻勢的國民黨,從全面進攻轉變為全面退守。當時,蔣介石已預見國民黨在大陸無可挽回的潰敗局勢,早把目光轉向到海峽對岸的臺灣。同樣的,共產黨也注意到臺灣在國共爭鬥中,日趨明朗的關鍵地位。在一九四八年年中,中共已經清楚地意識到臺灣是國民黨最安定的後方,並積極發展在臺灣的地下組織活動。
為了保存國民黨最後的反攻基地,蔣介石逐步加強對於臺灣的控制,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任命陳誠為臺灣省政府主席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規定一九四九年五月一日為全省各縣市戶口總檢查時間,清查臺灣島上的各類人口。同年的五月二十日,頒布了《臺灣省戒嚴令》,正式將臺灣納入戰時狀態的一環。此後,透過一系列的出入境管制與特別法規,國民政府已經做好了「決戰臺灣島內」的前置工作。六月二十一日制訂的《懲治叛亂條例》,也為國民黨稍後的殘酷掃蕩,提供了法律上的基礎。
國共鬥爭的地下戰線:省工委在臺灣
日本宣布投降不久,中共即派遣臺籍幹部組成「省工委」,由蔡孝乾任省委書記,領導臺灣島內的地下工作。一九四六年四月以後,幹部們陸續潛入臺灣,著手地下組織的籌建。起初,省工委只能從舊有的人際關係發展,到二二八事件前,全臺僅有七十多名黨員和幾個城市支部。二二八事件的爆發,對省工委來說是始料未及的。未有預先準備的省工委,只有個別黨員透入地方性質的抗爭。事件過後的清鄉,使得積極參與事件的城市地區地下黨,陷入了地下工作的低潮期。一九四七年下半年,地下黨逐才漸恢復了活動,到一九四八年香港會議之前,已經有將近三百名黨員。
一九四八年五月到六月,中共高層於在香港召開「臺灣工作幹部會議」(即檔案所稱之「香港會議」),擬定了快速擴張組織的工作目標,至一九四九年底,省工委共計有十七個市區工作委員會、二O六個支部、十個武裝基地,另有三個全臺性質的工作委員會,即「學生工作委員會」、「郵電職工工委會」、「臺灣省山地委」。
其中,「學生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學委會)成立於一九四七年八月,原稱為「臺灣大學學生支部」,隷屬於「臺北市工作委員會」,負責全臺各大專院校學生的組織發展及學生運動領工作,下轄臺灣大學法學院、工學院,以及師範學院等近十個支部小組。其後,擴大為「學生工作委員會」,以臺大、師院學生為主要發展對象,工作目標著重在培養幹部,畢業後的幹部多轉至縣、市、區委員會等地方系統,開展各地區工作,進而展開全臺的學生運動。也就是說,學委會擔負著發展學運,以及培育地下組織工作幹部的任務。
警鐘:三二九青年晚會與四六事件
一九四七年二月,二二八事件爆發後,不少臺大師生投入抗爭,政府雖於事件後對學生從寬免咎,但其後之綏靖、清鄉,以及一連串的訓導措施,均使得校園活動趨於沈寂。
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日,臺大與師範學院的學生因單車雙載遭警拘捕,引發兩校學生不滿,曾三度赴市警局請願,要求立即釋放扣留學生。學委也動員了眾多學生高喊著「團結就是力量」、「警察無權打人」、「反對法西斯迫害」、「反對內戰,要和平」、「反對官僚作風」、「保障人身自由」及「吃公吃光」等口號示威遊行抗議。
同年三月廿九日,臺大和師大為主的學生自治會成員,在臺大法學院操場舉行「青年晚會」,宣布在各校學生自治會的基礎上,成立臺灣學生聯盟和臺北市大中學校學生聯合會,並呼應中國各大城市學生運動「結束內戰」、「和平救國」、「反飢餓,反迫害」的訴求,號召全省學生的串連。結果,這樣的訴求引起情治單位的注意,認為其中可能有共黨勢力滲透,掀起全省學潮的企圖。
四月五日傍晚, 警備總部以張貼標語,散發傳單,煽惑人心,擾亂秩序,妨害治安,甚至搗毀公署,私擅拘禁執行公務人員為由,下令逮捕六名師院學生。師院學生領袖周慎源亦遭到誘捕,隨後脫逃。臺大與師院的學生召開緊急會議,決定隔日早上街遊行示威抗議政府綁架學生的暴行。六日凌晨臺灣省警備總部副司令彭孟緝與保安處處長林秀欒親自坐鎮指揮,逮捕臺大學生二十多人、師院學生兩百餘人,此即為「四六事件」。被逮捕的學生多數被家長「領回管教」,少數被處一年至兩年不等的徒刑。
肅清:白色恐怖下的臺大
在四六事件之後,校園內的管制日趨嚴格。學生將不論在圖書館借書、領取掛號信都要檢查身份證,甚至遭遇陌生人時都得立即出示身份證,以證明身份。同時,為避免共黨勢力與異議思潮深入校園,學生社團也受到相當大的限制,甚至遭到解散。情治單位編有「臺大課外活動團體暨負責人名冊」記錄學生詳細的資料並對社團充分的掌控,而學生的自主性活動則趨向沉寂。情治單位甚至成立學運組,用以調查學生活動,了解當時學生在校內、外的言行舉止,使其成為監控之目標。
五月十九日,臺灣省警備司令部所頒布「戒嚴令」,宣布隔日全臺實施軍事戒嚴。六月二十一日頒布「懲治叛亂條例」;翌年六月十三日頒布「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賦予臺灣省警備司令部、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調查局等情治單位極大的權力,對共黨黨員或左傾思想者即逕行逮捕、拘押,在在使得校園活動及臺灣社會陷入停頓。校園中百花齊放的人道主義、社會主義、無政府主義思想,都可能被視作反對的陰謀。一九四九年八月以降,省工委的地下組織逐漸遭到破壞,臺大師大內的學委會,也陷入了大逮捕的風暴之中。往後數年內,大量參與地下組織的學生遭到槍決、監禁,此為校園中白色恐怖的濫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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