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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6日 星期六
汪洋中的一盞明燈——談轉型正義在當代的意義
◎法律四 吳俊志
解 嚴至今二十餘年,即將踏入社會的新一代並沒有威權統治的經驗,而上一輩可能也因為這二十年的開放而認為威權的陰影,早已遠去。在這時處理這段歷史,去思考 轉型正義的問題,不免會引來許多質疑:有何必要?有些人會疑惑,這二十年來我們做的難道還不夠?縱使如此,數十年前的往事又何必再追究甚麼?
何謂轉型正義?
所謂轉型正義,指的是一個民主國家,對於過去威權體制下的壓迫,所導致的不正義,作彌補、修正的工作。據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的執行長葉虹靈所表示,這些工作包括了對受害者的賠償、對加害者的追究以及對真相的完整呈現。法律系的王泰升老師特別提醒我們:「轉型正義與國家不法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在前者,國家並未違反自己所制定的法律,一切都是照著程序來,只是這些照章行事的條文在當代的民主氛圍看來,竟是如此毛骨悚然。
在 訪談的過程中,葉虹靈小姐也分享了她的經驗,「確實有些威權時代的官僚至今不認為他們有任何過錯,畢竟比起拉丁美洲曾經歷軍政府統治的國家,異議分子遭受 情治單位許多非法手段的對待,例如在大街上綁架,迷昏後用飛機載到大西洋上扔下來。台灣幾乎完全是『依法』行政、『依法』審判,這會讓社會在討論怎麼看待 加害者或體制共謀者問題時,增加很大的難度。」
那麼在道德上呢?德國納粹統治時代的許多官員、法官在戰後也受到了審判,即使他們堅稱自己是依法行事;這樣的歷史經驗是否可以原封不動的在台灣適用?毫無疑問這是必須謹慎的。在五〇年代,當時掌權者多為從中國大陸播遷來台的政治精英,深受訓政時期的經驗影響,法治精神從未深入當權者的思維。王泰升老師提到,我們必須對當時有同情性的理解,這並不僅僅在法律條文本身,更及於當時的文化脈絡。
易地而處,或許換作任何一個人也會做出類似的抉擇,但這絕對不代表這個體制是正確的;與其追訴這是蔣介石的命令,還是官僚或軍警體制的責任,其實更應該 意識到這是整個國家相互卸責的血腥體制,沒人應該單獨負責,也沒人可以置身事外。推動轉型正義的目的,毋寧說是要讓我們意識到對國家的警覺,它並非永遠是 理性的,而一個疏忽便可能使其被用於滿足特定人的利益。
回首走過的路
解嚴後的二十年間,這個社會畢竟懷著歉疚,對這段歷史做了些彌補。但時至今日,對於這段歷史,社會上依舊難以取得共識,過去的一切仍舊迷茫,許多人開始對這段歷史感到冷漠。難道是行動者做得還不夠多?還是這就跟薛西弗斯的神話一般,再怎麼努力滾動巨石,都只是徒勞無功的原地打轉?
葉虹靈小姐提到,轉型正義的幾個途徑中,現在要從司法上追究加害者難度很高。不同於納粹政權垮台之後的究責,臺灣早期白色恐怖時期的許多加害者與被害者,許多都已不在人世;而 且國安法第九條限制戒嚴時期結束後政治案件的上訴,也某種程度封閉了發現事實真相,揭露當年軍法或情治人員是否有違法濫權的可能性。但歷史正義的部份是可 以努力的目標,透過系統性的研究檔案,區分出不同體制參與者、加害者的光譜與類型,例如有些軍法官我們可以看出,是想輕放過案情比較輕微的學生,但卻在上 級壓力一再發回的情況下,屢屢加重刑罰。這些研究做出來,才能豐富我們對戒嚴體制如何把人動員進去的理解,也才不會對所有「加害者」有刻板化與過於單薄的 印象。
至於補償方面,葉虹靈表示目前得到「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補償的人數,大約七千多人,補償標準比較寬鬆,即使是地下黨案件,除了牽涉武裝之外,幾乎都能通過。
回首當時,其實保密防諜的氛圍是可以理解的,但換個方向想,既然轉型正義是要以民主時代的價值來反思這段國家暴力的歷史,現在的臺灣社會應當也能包容、 甚至理解這些人的理念,對他們的賠償,或許不是在爭辯他們是對是錯,而是要宣示如今的臺灣社會,可以真正平等的對待各種理念。
一九九八年,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的制訂,似乎宣告了國家正式面對自己的過錯。但很遺憾的,法律名稱本身卻諷刺地顯示國家不認為這是個過錯。如王泰升老師所說:「取名補償而非賠償,意味著國家某程度上還是認為這些人只是因為時代的需要所犧牲,而非被國家所侵害」。這並非只是文字遊戲,如果這段歷史不被界定為國家的過錯,我們便無法藉此提醒人民謹慎,那看似保母的國家機器有被人操控而反噬的可能。
將來的路程
除了前面提到的賠償與究責,轉型正義的第三條路徑就是向社會大眾重現這段真相。這幾十年來,許多專家學者從不同的方向蒐集資料、論述、宣傳,所企盼的便是在這些受難者凋零之前抓住這段歷史。然而社會大眾對這段故事似乎仍絕口不提,而年輕的一代更是對這些歷史經驗冷漠、疏離。企圖還原的真相卻始終無法與大眾對話,那正義的轉型恐怕也只能淪為少數知識份子間的論辯。
其實回顧這些來時的路徑,仍常是以套用西方理論來反省這段歷史,但一般民眾根本無法理解,因此相較之下或許更重要的是,如何讓社會大眾自己去詮釋這段歷 史。許多四五十歲的人,其實都有白色恐怖的共同經驗,那深植心中的恐懼讓他們絕口不提,也要求下一代避得遠遠的;而當代的行動者要做的,與其在西方的架構 下整理艱深而難以引起共鳴的許多論述,不如完整的呈現這段歷史,讓民眾去賦予自己這段經驗新的意義。如王泰升老師所說:「真相便足以讓人害怕。」
小結
或許對許多人來說,白色恐怖迷霧般的面紗倘若輕易揭開,帶來的是更多難堪與尷尬,那為何要處理這段歷史?誠然,一部分是為了過去,為了還給受難者及其家 屬們應有的評價;然而更重要的是為了未來,為了如何在接下來的道路前進。完整的還原這段記憶,才有對話的平台,如今這種茫然的沉默絕對稱不上和諧,它只是 讓社會大眾在無意識的汪洋中漂流迷航。釐清真相與責任歸屬並非要秋後算帳,而是要讓大眾意識到國家可能在不知不覺中變成失控的巨獸。威權或許早已遠去,但 消極與姑息的態度,或許將招致它有朝一日的捲土重來;而甚至在社會大眾選擇為了所謂和諧、甘願塵封這段記憶時,它已然悄悄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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