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9日 星期日

社會社工系館廁所的比例正義──專訪陳東升老師

◎生傳四 王奕蘋


  座落東北的社會社工系館裡,一、二樓男女廁所比例為1:2,異於校內其他建築物男女廁比例接近相等的廁所配置,這樣的規劃是基於甚麼樣的考慮?又代表著什麼樣的意義?我們訪問了在社會社工系館室內配置規劃中,扮演重要角色的陳東升老師。


男女廁所比例修正

  「這是一個還原歷史的過程。」談起社會社工系館的廁所為什麼會規劃為現在的比例配置,陳老師仔細向我們說明系館興建時的狀況。社會、社工系在1995年從徐州路法社學院遷回總區目前系館,1993至1994年興建期間,老師擔任興建工程小組的召集人,負責興建過程中建材、空間設計安全及消防設施等相關事務。在建築外觀完成後,室內工程準備開始動工,但在設計規劃上,建築師僅和社會、社工系老師作簡單溝通,「基本上來說,建築師對於我們的需求,了解的並不深入。」陳老師說道。

  原本的室內規劃中,系館各樓層廁所皆設計為男女廁比例相等,「建築師完全不知道我們社會系大學部大約有七成至八成的學生是女生。」陳老師認為從不了解學生類型這點,可以看出建築師在設計上並未做充分的準備,「我當時就問他:『一樓都是教室,我們有八成的學生是女生,這樣的廁所配置夠用嗎?』」而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以當時的情況估算,陳老師認為若衡量如廁所需時間的差別,男、女廁比例應該要達1:1.5,但考慮到學生性別比,系館一、二樓男、女廁所比例應調整為1:2。因此在陳老師作為召集人的要求下,建築師修改了原先的設計。但當時廁所內的隔間、管線已完成,只能加裝馬桶及隔間將男廁改為女廁,目前還可以看到當時工程修改的痕跡。


建築教育與公共空間

  對於系館建築設計和使用經驗之間的落差,「原因來自建築師未妥善了解及溝通系館的使用情形,對細節部份沒有掌握,也缺乏深入的分析,因此設計出不符合使用者需求的內部空間。」陳老師說道。由於設計圖繁多複雜,非建築或設計專業者即使看了設計圖,也不一定能夠真的了解或發現設計上的問題,甚至空間使用者也沒有察覺。

  追本溯源來看,是不是我們的建築教育出現了問題?「建築師在進行設計時,應對建築使用者的社會類屬和社會關係深入了解並將其融入設計。空間和社會關係型態互相影響,而在使用者和空間的互動中也會產生新的社會關係型態。」陳老師認為,建築教育及接受此教育後產生的空間設計,常常無法回應不同性別所需。女性出現在建築專業和性別之間的問題反映在公共空間的廁所設計上。「目前台灣建築師仍以男性居多,建築公共領域比例大幅提升,但公共空間的設計未因為女性使用者參與的提升而改變。」即便2006年《建築設計規則》修法後,修正了公共廁所數量相關規定,規定車站、學校、電影院等公共場合,男、女公廁比例必須要達到1:5。但修法前已興建完成之建築物卻不在規範範圍內,因此修法成果未有效反映在公共空間的廁所使用上,女性使用者仍常常要大排長龍等待使用公共廁所。


無性別廁所是否可能

  社會社工系館的廁所對於女性使用者而言,較為公平、方便,但兩性分別嚴明的廁所,仍會造成跨性別使用者在廁所使用上的不便,甚至受到騷擾。「無性別廁所」或「第三廁」的概念作為解決之道,在各波廁所運動中皆被提及,但目前真正實踐的案例相當少。對於設置無性別廁所作為改變男女廁比例後,更進一步落實如廁權的平等,陳東升老師認為這的確是可以討論的,「若沒有社會文化體系的支撐,主流文化的不認同及跨性別者仍為少數,無性別廁所的推動非常困難,不過如果社會、社工系的同學提案,系館設置無性別廁所絕對可以討論。」顧慮到修習社會、社工系課程的外系同學感受以及安全等問題,陳老師認為,無性別廁所的設置可能在短時間內難以付諸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