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在經過舊公衛大樓時,瞥見一旁的小倉庫鐵門上方懸掛一塊大招牌,寫著「法學院攝影社」?在法影社的招牌背後,有許多你所不知道的故事……
一九九○年代醫學院社團蓬勃發展,法學院學生因地緣關係也來參與醫學院社團的活動。當時,醫學系徐思淳在大三下學期接任杏林攝影社暗房部部長一職,同一時期財金系李淑芬、政治系顏國秉等人陸續加入杏影社,同樣對於攝影的愛好和執著,徐思淳和法學院學弟妹分外契合。
杏影社倒社後,顏國秉為了延續大家的攝影興趣,打算另向法學院課活組申請成立攝影社。然恰逢社員皆大四即將畢業,考慮到社團發展,幾位核心人物盡可能接替頂下,由淑芬學姐擔任第一任法影社社長。當時管理學院已遷回總區,大五的她仍選擇留在法影社。顏國秉1996年當完兵就讀研究所,從法律系林建中手上接下社長,大刀闊斧著手暗房興建。
法影社剛成立時,社團活躍的程度不輸法律服務社,社員們共同籌畫了許多活動,如:鹿港外拍、在總區策展、甚至法學院拍攝公關形象的案子,也曾在前後排教室走廊、二樓最西端兩間教室辦過畢業展。在第一年便取得坐落於男四宿舍靠林森南路側小屋,作為暗房和社辦的空間,不諱言徐思淳學長設計的是全臺大最好的暗房,可惜因新公衛大樓興建而拆除,遷移到倉庫現址。林建中學長感慨表示:「假如攝影沒碰到數位化風潮,我相信法影社到現在還會存在,而且仍是個很棒的社團。」。
對於現代人而言,攝影是像關燈一樣稀鬆平常的事,只要有一臺iphone,人人都是攝影師。但想像一個還在大量郵寄信件的年代,用的仍是大臺又重的底片相機,攝影是一項專業,更是一項耗費時間和金錢的藝術。像藥水、相機等開銷,支出三萬多塊是基本;設展覽的話,一張照片差不多花費當時的五、六百塊;要外拍,開車的人也少,據林建中學長稱,系上會開車的人少到屈指可數。從構圖、選景到沖洗底片,挑選照片、裱框到佈場,每張照片、每次展覽背後都是法影社社員們付出的心力,絕非現今只要「喀擦」一聲便能照相的我們所能想像的。
法影社在創社時面臨許多問題,反應醫學院跟法學院在各方面的不同之處。相較之下,醫學院學生比較富裕、男生多,且七年學制對社團而言較容易傳承;法學院人數雖多,但研究所招收不到四十人,加上男生遇到兵役問題,能真正在法學院待超過大學四年的人不多。後來社會、法律兩系回歸總區,社員人數也並不理想,社團傳承和經營難以持久。
草創時便確立「盡可能以最簡單的方法來玩」、「不需花大錢,一樣的enjoy攝影」的理念,嚴謹、簡樸的風格可說是法影社的最佳寫照。約在2003年左右,攝影數位化風潮席捲大學校園,耗時耗錢的底片照相技術脫離大眾文化,除了經費有限外,法學院系所陸續遷回總區,參與社團人數逐漸下降也是原因之一,法影社重新與醫影社交流合作。終究法影社面臨傳承斷層、社員流失而逐漸凋零,廢棄的暗房倉庫和遺留的大招牌見證一代法學院社團興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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