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7日 星期日

有關「史丹福中心」在台灣及台大之探討


◎58級校友 黃墾德(筆名)



七號館於1983年改建為共同教學館前,屋旁有台大創校時種植的五棵琉球松,當時在史丹福中心研修中文的外國學員常在樹下溫書、休憩及聚敘。(該五樹因在改建工程進行時,遭工人將廢土和水泥漿棄至樹頭處,造成土壤劣化,致使其中兩棵凋亡;另三株亦曾枯萎,幸經園藝系師生搶救,終得生機。)


   台灣於一九六零年代,台灣大專院校的國際教育交流還不怎麼盛行;但在臺大校園行政大樓側邊五棵琉球松樹下,常見三五外國學生溫書、休憩及聚敘。他們是簡稱為「史丹福中心」(Stanford Center)「美國各大學中國語文聯合研習所」(Inter-University Program for Chinese Language Studies/IUP)學員。
   「美國各大學中國語文聯合研習所」係於1963年由哈佛、耶魯、哥倫比亞、康乃爾、普林斯頓、芝加哥、密西根、史丹福、西雅圖華盛頓及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等校聯合設置者。該十所大學俱為世界級之頂尖學府,學生素質優秀自不在話下;各該學校華語文資源豐富,如哈佛的燕京圖書館及與史丹福搭配的胡佛研究所都有數十萬冊之中文圖書、期刊及報紙。來台研習華文的學多不僅止於淺易之會話表達,有願深進至多種學術如漢學及應用如外交之領域者。


   有稱史丹福大學一校於1961年為肆應該校學生學習中文之需求,乃與中華民國教育部及台大磋商,在台大校園內設置一華語教學機構,所需經費有來自「美國教育部」(The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的前身「美國聯邦教育總署」(The United States Office of Education)依美國「國防教育法」(National Defense Education Act/U.S.P.L. 85-864)撥款者。及至1963年,芝加哥等其他九所大學有同樣需求,乃與史丹福大學合作成立「美國各大學中國語文聯合研習所」並派員組成董事會,仍以台大校園為教學基地。董事會之職權為統籌大計、指定課程、遴聘駐地主任(Field director)、考選學生及收付經費等。按該董事會先曾委請史丹福大學實際經理諸事,後於一九九年代改由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掌理。歷年來擔任過駐地主任的有杜爾文(James Erwin Dew)、安德生及凌志韞(Vivian Ling)等人。

「美國各大學中國語文聯合研習所」歷年來之經費除來自美國政府、美國若干基金會、組成董事會之十所大學及學生繳交學費外,自1980年起亦接受中華民國方面之補助,當年至1984年數額待查,1985年至1989年之各會計年度為新台幣四百萬元,1990年為新台幣五百萬元,1991年至1997年該中心遷離台灣時各為新台幣八百萬元。

 史丹福中心的課程特色是小班、密集;平均每年學生人數只有四、五十名,班級人數從一對一到最多不超過四人,因此老師可專注於個別學生之需求,而學生的中文程度亦能在最短時間內大幅提升。由於是低師生比的小班制及高品質的教學,學費高昂,是其他華語教學中心的數倍。
   
   史丹福中心在台灣續存的三十餘年間,曾教授來自全球一千三百餘位有志研習中文之學員其中有不少後來在學術教育上之漢學研究及對華事務之政商各界頗有成就或影響力者。對台灣朝野而言,最熟習的應該是在19931996年擔任位階職能等同於大使的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Taipei Office)處長的貝霖(Lynn Pascoe);貝氏出身哥倫比亞大學,1966年曾在台北史丹福中心修習中文,次年進入美國國務院開展外交志業。

    由於「史丹福中心」設在台大校園內,致使其與台大之關係眾說紛紜。有稱「史丹福中心」係免費使用台大之校產;有稱係年繳象徵性租金;如數額為一元者。而台大後於1996年或之前加入「美國各大學中國語文聯合研習所」董事會。惟可確知者,台大並無實際隸屬關係,經費及人事均獨立運作。

 「史丹福中心」在台大校園先使用位在行政大樓旁之木造七號館;該館於1983年因腐朽拆除改建,乃搬至新生大樓,越三年遷至語文大樓。約於1990年左右,台大校方為因應部分台大教師對政府各機構佔用校地之關切,開始展開清查;「史丹福中心」被點名為占用者之一。文學院學生還曾發起夜宿校園活動以抗議該學院空間不足,要求遷離校區,致使該中心處境甚為尷尬。台大校方面對師生之訴求與反對,乃請文學院院長林耀福教授處理;林院長曾主張台大收回經營「史丹福中心」的主導權,該中心便可名正言順地使用台大校地。

 「史丹福中心」於199411月向中華民國教育部提出四種方案,()在台大校內另覓地點搬遷,()在台大之外的台灣北部地區另覓地點,()遷至中國大陸,()終止在台灣之所有計畫。「史丹福中心」再於1995年向中華民國教育部要求每年之補助款增至新台幣一千兩百萬,但遭拒絕。而教育部於台大師生提出「史丹福中心」遷離校區之要求後,曾支付台大定額之管理費用。

「史丹福中心」終於19977 月出走中國大陸北京清華大學;該中心原在台大校園之設備及師資由台大接收,稍後改組為「國際華語研習所」。

台大一九九年代收回校地之學運,未能著眼於「史丹福中心」對學生國際化之催化作用,而將之與其他國內機構之佔地如僑光堂、陸軍八一七醫院等案併同處理,一起催離,殊為可惜;事後看來不無可再作討論謀求轉圜之空間。

「美國各大學中國語文聯合研習所」之成立,固為學生研習之需求,但因受到美國政府依「國防教育法」撥款資助,當可視為美國為促進其國家安全的策略。

「史丹福中心」成立之初,申請進入研習中文之學員是否限於組成十所大學之在校學生與在職教師,有待了解。該中心自成立至1974年的十年間,學員人數計約四百五十人;迄至1987年的二十餘年間,約計結業之七百餘位學員係來自七十餘所大學;再至1996年的三十餘年間,則有來自全球一百一十餘所大學計共一千三百餘位學員。「史丹福中心」於19631997年設在台大,確使台灣一時得執全球華文教學之牛耳。

史丹福中心」學員因在地居留而親身觀察、體驗接觸、實際參與並深入瞭解,甚至同情熱愛斯土斯民者;又有稱該中心對促進台灣與美國間之了解與合作頗有助益。「史丹福中心」在台灣大學佇留三十幾年,使台大學生得有機會結交外國優質學生,並藉彼此切磋進而擴展國際視野;又其與校方關係之若即若離而所展現國際影響力則超越校園,應可在台大校史中添上一筆

 當然,「史丹福中心」不斷要求中華民國政府給予高額補助,亦有可予非議之處;按該於1995年曾要求教育部將年補助自新台幣八百萬元增加到一千兩百萬元,以每年僅收四十位學員,則平均補貼每一學員高達新台幣三十萬元或一萬美元;此議即遭拒絕。否則會造成台灣本地學生所能享得之教育資源遠低於「史丹福中心」學員之不平現象。


「史丹福中心」於1997年撤離台北遷往北京,有謂此係因應國際新情勢,恐不盡然;惟查該年距中華民國政府於1971年被迫退出聯合國已二十六年,距美國於1979年初承認中共政府並與中華民國斷交亦已十八年;究其可能原因之一,是該中心在台灣失意於「所求未遂」。至於該中心遷往北京清華大學,有否曾向中國大陸有關之公私部門要求並獲得鉅額補助?可予瞭解。








[1]原稿附有註文卅餘則
[2]作者為台大校友,1969年畢業於政治系國際關係組,1972年畢業於政研所
[3]紙本將刊載於台大意識報紙本第65刊,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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