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1日 星期六

他們漂洋過海來「看」你:花蓮外籍看護漫談筆記







◎田羽彤、羅盤針

  八月晨間,暑氣已甚,我們於花崗山公園下車,行至溝仔尾市場,期待實際接觸外籍照護者。可能是日頭太強,街上滿是來去匆匆的身影。騎車的熱心買菜阿伯和老闆娘指引我們前往中原國小旁的德安運動公園,就這麼遇上花蓮平地散居阿美族部落吉寶竿(Cipawkan)[1]的豐年祭。現場十分熱鬧,而在觀眾席邊,外籍看護和受照顧的阿公、阿嬷一字排開,也來參與這場盛典;場內舞者吟唱著族語歌謠,看護也用家鄉話熱烈地交談著。我們找了位子加入談話,其中,來自印尼的A(化名)、S(化名)和我們聊了許多。後來我們與A的雇主D(化名)談話,從不同觀點來理解看護與雇主家庭的關係。

外籍看護的就職條件與在臺處境
  臺灣的外籍勞工自1980年代起逐漸受到正視,相關法案亦隨之修訂;現今,外籍看護已在臺灣的長期照護系統中佔有一定份量。關於外籍勞工的就職,首先由仲介公司在勞工原屬國當地招募勞工,並詢問出國後欲從事的工作種類,簡單分為:家庭幫傭、家庭看護工、機構看護工,及工廠或工地的工人;勞工經培訓後方可來臺。
  就A的例子,他第一次來臺時在彰化的紙箱工廠上班,業務性質粗重,但月薪是各類工作中最高的,第二次則在安養院工作;兩處皆有固定工時和休假,且受勞基法保障。目前A是名居家看護,在臺灣,這個職業24小時都得在工作崗位上,不受勞基法保障,最低工資為15,840臺幣,低於勞基法規定的每月基本薪資19,273臺幣。A現在的月薪介於前述兩個數目之間,工時、休假都沒有合約明文規範,由A自己和雇主討論而得,A說自己平均休假天數很少,不像香港的外籍看護每週固定休息一天;但有時A自己也不想休假,即便累,也還是想多攢點錢。
  S則是來臺八個月,出國前經歷一個半月的培訓,他說每人培訓時間不同,會學洗衣、洗碗、照顧老人及中文等。S的工作內容主要是幫老人洗澡、刷牙、清理大小便,打掃工作就看心情。每月休假一次,但需視雇主需求而定。偶爾出門主要是和朋友逛街、唱歌和吃飯,但頻率很低。除了休假時間短,花蓮地區交通成本偏高,造成安排休憩活動上的困難。
  外籍看護主要的求援管道是1955:外籍勞工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A的朋友曾因與雇主發生糾紛而撥1955需求勞動部協助,某些案件勞動部會幫忙找新僱主(根據勞資科[2],花蓮外籍看護舉報的勞資糾紛較「單純」,多為薪資、休假的爭議,少有性騷擾等特殊狀況)。另外,勞資科在A剛來花蓮時曾訪視過其工作及生活情況,但僅此一次;而仲介也只在工作初期有關心過A,之後除非特殊狀況,否則不會主動聯絡。

待遇、情感關係,雇主家庭怎麼想?
  由於外籍看護全天進入雇主家庭的生活,付給薪資之外,如何與這樣一個朝夕相處的人互動、建立情感關係,使之「親近」,亦值得雇主家庭思考。
  D來自與吉寶竿關係密切的另一個阿美族平地散居部落——薄薄(Pokpok)[3],由於工作無法全天照顧年邁的母親,在不願母親離家居住的前提下決定僱用看護,選擇外籍則是經濟考量。A照顧母親至今六年,兩人感情不錯;稍早在運動公園聊天時,A身旁打扮精美的長者亦高興地說這是A替她化的妝。「我的奶奶很漂亮!」A笑道,「他是部落裡的公主,家裡還有很多年輕時的衣著。奶奶對我很好。」A是穆斯林,一天做五次禮拜,齋戒月時的白天需禁食,奶奶和D都十分尊重這些儀式,使A與雇主家庭感情融洽。
  除了對宗教的友善態度,D從幾年前開始以直聘的方式僱用A,亦是能建立親密情感的重要因素。「直聘」是政府近年積極推動的制度改革,2013年1月,勞委會職業訓練局出版《雇主直接聘僱外籍勞工須知》,鼓勵雇主在續約時自行至直聘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取代仲介。除了資方,亦有向外籍看護宣導,現在不少人會在初次的合約期滿後主動請求雇主以直聘之方式續聘他們。雇主雖可藉此節省一萬多元的仲介費,但必須親自處理原本由仲介代辦的各類項目並負擔手續費,支出並沒有減少;外籍看護則可以領全額薪資,不必被原屬國和臺灣的仲介收取服務費,剝削和勞資糾紛等問題得到改善。
  不過D指出,政府宣導時只說明可增加外籍看護的向心力和工作效率,沒有其他實質作為,難以提升雇主直聘的意願。為了直聘,雇主需親自接機,還得帶外籍看護健檢,來臺第六個、第十八個及第三十個月都要再接受檢查,雇主若有忽略將遭六萬至三十萬元的罰金;此外,多重的文件送審過程令人疲憊。這些麻煩置於模糊的動機——建立情感關係——之前,顯得偌大。而政府既然期待雇主採取直聘的方式來改善外勞的待遇,為何不見相關的協助?

異鄉裡尋覓付出的價值
  對A和S而言,最開心的莫過於聊到故鄉的家人。A表示,這次契約期滿後就不會再來臺灣了,一方面工作已達臺灣規定外籍勞工在臺工作的年限十二年,另一方面,兒子也長大了。S手機裡的男孩則小得多,「下次回去看他時一定又長高了許多」。多數外籍勞工皆如A和S是為改善家中經濟來臺,對這些看護而言,照顧長者的工作似乎僅具換取薪資的意義;照顧本是人與人之間親密的扶持行為,但在照顧行為變成一種商品的狀況下,外籍看護的勞動是否只具經濟層面之意義?
  來自菲律賓的J(化名)給了我們另一種答案。我們在跟隨勞資科訪視外籍看護時認識了J。J為學習中文選擇來臺,這與他的華裔外公有關;另外,J本身相當憧憬臺灣文化,出這趟遠門不是為了掙錢,反而較類似近年流行的「Working holiday」[4],是一場追求自我成長的旅行。J是名專業放射師,曾在新加坡和中東地區醫院工作共八年,相當具有赴異地服務的熱忱。談到對看護工作的看法,他表示,在菲律賓人非常尊重長者,若能將長者照顧好是一件值得尊重的事;每個人都會變老,需要將心比心、認真地去照顧。他在菲律賓都是這樣對待家人,而在臺灣也會體貼地照顧長者,「yes I’m sweet, my siblings call me chocolate !」J自信地笑道。
  不過,由於照顧工作本身的特性及無明確法規保障,外籍看護要有假期遍遊花蓮秀麗山水或熱鬧市街、旅居國外的豐富體驗,或許得遇上監督寬鬆的雇主或自理能力較高的長者才行。而政府正在規劃看護的雙軌制,使部分外籍看護改以日間照護、機構聘用及固定薪資工時的形式工作,這雖然是可能的解套辦法,但照護服務費用也會提升;此外固定工時將使有全天照護需求的家庭聘用多位看護輪流進出家中,造成雇主家庭難以親近、信任看護,而看護本身也不容易瞭解長者的需求,照護品質無法有效提升。

改變的浪潮正在襲來
  透過與外籍看護、雇主及公部門的漫談與訪問,似可窺見外籍看護在花蓮市區的情貌,並瞭解其對工作的多樣想像;但外籍看護面對的不僅如此,印尼政府於2013年表示,基於國內需求益增及保護本國籍勞工的角度,計劃在2017年前分階段停止輸出家事類勞工(前述家庭幫傭、家庭看護工)。在政策推行及經濟結構改變之下,花蓮大量的外籍看護族群漸漸由印尼籍轉以菲律賓籍為主,一波外籍看護人員的集體更換正在襲來,能預見的是不少雇主、長者將與現聘看護分離;而國情差異是否會引發勞資雙方適應上及政府管理制度運作的問題,尚待討論。
  不僅外國推行新政策,臺灣政府內部也在進行有關外籍看護的改革,即前述規劃中的「雙軌制」。此變動背後的立意雖是改善外籍看護的勞動權益,然看護勞權與長照服務者的需求及前述勞資雙方情感關係建立間存在的矛盾,應是決策時需考慮的問題,才能讓外籍看護有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待遇來提供優質的照護,幫助臺灣長照體系安穩航行。
  最後,除了監督公部門訂定更完善的制度,目光終應投回眾外籍看護與雇主家庭本身如何看待照護行為。外籍看護這項工作代表照護行為商品化,「自己長輩自己照顧」的傳統思維逐漸消逝,連帶影響了照護行為原本對多數人而言不可計價的道德意義。而以「人際親密互動」的觀點重新思考照護行為、反省自身對長者與外籍看護工的觀感,或許是每個外籍看護與雇主家庭在面對動盪環境前必須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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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又稱德安部落。請參閱臺灣原住民族資訊資源網
[2]勞資科,一花蓮縣政府社會暨新聞處負責勞資關係業務的部門。
[3]又稱仁里部落。請參閱臺灣原住民族資訊資源網
[4]中文多譯作打工渡假、換工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