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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3日 星期五
課堂之外──你不知道的實習事
◎翁鈺清、何采穎
台灣青年失業率高,即將畢業的大學生多少都有著「畢業即失業」的煩惱,為了減低這個憂慮,許多人在大學時期就投入實習,希望增加實務經驗,以便提早和職場聯繫。然而實習的課程設計是否吻合未來職場需求?對於將實習設為「必修」的系所,又該如何適當得安排課程內容?本篇將做實習制度的簡介,並以圖書資訊學系及醫學系兩個系作為系所規定實習的兩個探討案例。
台大有些學系會以「選修」的方式,提供學生校外實習的機會,像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也安排學生進入公司參與實務的「生技公司實習」選修課程。另外,各大企業常常向管理學院釋放許多實習名額,例如:TIP台大實習計畫,就是一個銜接學校與企業的平台,上面提供了如友達光電、台灣三星電子、Yahoo奇摩等實習機會。此外台大許多學系有與「實習」相關的必修課程,但大多僅是實務操作,或者是田野調查,例如:機械工程學系大一的「工廠實習」課程,就是到機械系自己的工廠製作機械物品,性質類似實驗課程;或是人類系的「考古田野實習與方法」是到花蓮遺址做考古發掘。而本文針對的實習課程,則是真正到校外實習,做性質類似職場工作的必修實習課程,透過實際進入職場或近似職場的工作環境,熟悉未來可能會從事的行業。例如:獸醫系、社會工作學系、圖資系,以及醫學院的各系。以下將簡略介紹。
獸醫學系[1]
大四的時候會先到醫院「見習」(僅觀摩,不實作)。大五開始「診療實習」,到學校的動物醫院實際學習,並有「臨床討論」的課程,以上台報告的方式,針對臨床上所接觸到的病例做更進一步的討論。此外還有「屍體解剖」課程,到附設動物醫院或是台北市立動物園,每人輪值為病例做解剖。
社會工作學系
大三上開始整理、了解機構的實習內容,並在12月登記,初選過後繳交履歷、自傳、實習計畫書,最後還需面談,5月時才得以確認實習機構、督導名單,7月開始實習,學分要求為400小時,分別為大三升大四暑假以及大四上學期完成實習時數。
職能治療學系、物理治療學系
從大二就有「人類發展學實習」、「職能治療技術學實習」等到臨床接觸個案的課程,練習施測評估、撰寫活動分析等。大四全學年在醫院實習,即為「職能治療臨床實習」,分成三組,分別輪流實習於生理疾病、心理疾病與小兒職能治療中,並在台大醫院、內湖三總與國泰醫院精神部的職能治療室。
物理治療學系,大二臨床見習,大三開始物理治療臨床實習,另外,物治系還有與職治、護理、社工、公衛等系所合作,開設「老人與長期照護學程」,有部分課程會安排到外面的機構進行社區關懷、個案照護,內容含有校外志工、服務活動。
牙醫學系
大四開始在台大醫院見習,大五開始有一些初階的實習課程,例如:「初階牙體復形學臨床實習」、「初階牙髓病學臨床實習」。大六全年待在醫院實習,除了實務工作外就是病例討論會議。而在四年級時就必須考第一階段的國考,畢業之後的七月則是第二階段的國考,取得執照。
護理學系
大二就有基本護理學實習,大三是內外科、產科、兒科等護理實習,「綜合臨床護理學實習一」則為升大四的暑期課程,「綜合臨床護理學實習二」是在四年級。此外大四還有「社區衛生護理學實習」,包含了到各社區健康中心實習、家庭訪視個案及團體衛教教學,以及行政跟精神科的實習。
接著我們將以圖資及醫學系做更詳細的介紹:
圖資學系
圖資學系的助教提到,圖資系在大三後有實務一以及實務二的實習課程,實務一在圖資系圖書館實習,做一些基礎的圖書館認識,例如:流通、讀者服務。實務二便按照志願序,選擇自己想要的校外實習,當然也可以在總圖的其他分部完成實務二的學分。然而大多數的同學都會選擇系上列出的校外機構,或者自己提交單位推薦表,如果學校核准通過,確認該單位符合課程內容,便可實習。通常實習的單位除了公共圖書館外,還有一些網路公司,如微軟、Google,以及出版社等。
實務二的學分要求又分成兩個方案,分別是實習滿80小時或300小時。會有如此大的差別是因為實務二是在大三的暑假,原本希望學生做2個月,但有人反映時間過長,校方基於實習的目的是在於學習而非工作,因此將時間改為80小時,也就是約兩個禮拜,較為彈性,大多人也都會選擇此方案。不過實際上,每個人的實習時數是依各單位決定,例如通常出版社就會要求實習1個月的時間;另外也會有一定程度的學生,覺得自己學習的還不夠,而主動向單位要求增加時數,自行延長;還有一種情況是,有些單位本身就有實習計畫,它的對象不限於圖資系,這時候它才是主導學生實習內容的單位,實習的要求跟規定都是由單位訂定,例如天下、微軟、Google,而這類實習的學生,可能就會實習一年。
至於薪資則是由實習單位決定,有些會給薪,有些不會,而不給薪的單位在時數上的要求通常只是達到系上的80小時。一年出去的50位學生內,有給薪的其實5~10位不等,每年會變動,譬如說有給薪的科技單位去年只分配到1位,今年可能分配到6位。
提到是否有學生實習完後給予負面的回應,助教則說,事實上大家對於實習的評價大多是好的,比較常聽到的反而是覺得實習太短,因為剛到一個新的環境適應幾天後,可能就差不多要離開了,會感覺沒學到甚麼,對單位來說臨時得分配人力可能也會造成一些困擾。另外也有人會基於時數太少沒學到東西,認為自己較像「無薪的工讀生」,而非以學習為目的的實習生。而實習對同學未來的就業究竟有無絕對的幫助?助教認為因為實習只有2個禮拜,幫助可能不大,但多少會有助益,例如:在實習時有基礎的認識,或是實習表現優異而之後直接獲得老闆雇用,都是發生過的情形,因此整體而言,圖資系學生以及系辦對實習課程評價是高的。
醫學系
至於台大醫學系的學生,在大五時會先經歷「見習」階段。和實習不同的是,見習僅止於在旁觀摩,並不會動手操作,而且見習生還是以學校為主,會回學校接受課程,實習生則是在醫院為主,不會再回學校上課。但仍有部分學校把見習生當作實習生,使其在醫院實際工作。醫學生在大七就會開始輪流在醫院的各個部門實習,實習生可由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中任選三個部門中實習4~5週。除了學習基本的診斷、儀器操作、問診、填寫病例等,也參加學術及臨床討論會,也算是接受實務上的指導及檢討。在實作上,實習醫生被要求以一位病患為主撰寫實習報告,定期和輪值實習教學總醫師進行討論,最後則是有筆試、術科考試、平常表現及作業作為評分標準。實習生只要拿到必修的學分跟修滿選修時數就可以畢業,而實習生領的報酬,醫院這方會給實習醫生生活津貼,而若有值班的話則會再加上值班費。受訪的醫學生表示,經由在醫院實習的訓練,能夠跟未來獲得醫師執照與執業做銜接,並且開始培養臨床經驗,對醫學院學生的未來有正面的助益。
雖然各個醫學院對實習生的規定不盡相同,但陽明醫學系畢業,同時也是醫勞小組成員的陳宥任表示其實這些規定大多形同虛設,實習生的待遇端看實際在醫院的狀況決定,顯示實習生在醫院的處境並沒有受到規範的保障,而面臨過度勞動、實作和所學不符、生活津貼過少等問題。根據醫勞小組的經驗,由於成績掌握在實習醫院及教授手中,因此在爭取權利上,教方與受教方的關係非常不對等。
而醫勞小組便是在關心醫學生實習權益的狀況下應運而生。該組織成立的宗旨原本是由實習醫生的工時問題出發,慢慢拓展到醫界的其他問題。醫勞小組首先關心的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問題──實習生在醫院的工時過長。他們推動一週實習時數不可超過80小時的條文,比起現行勞工雙週工作時數不可超過84小時的規定,已經寬鬆許多。由於醫院需要的勞動力大,工時大於一般勞工也是無可避免的,但現今實習生的工作時間卻還是超出醫勞小組所建議的基本門檻。他們也曾經在向教育部、勞動部倡議醫療服務面的實習生的權利時,發現整個實習系統中的漏洞。在實習場域中,實習生往往面臨權利無法受到實質保障,以及反映申訴管道的不暢通。
因此,醫勞小組本亟欲促成實習生的勞工化,比照一般勞工對於工時與工資的規定,但卻遭到勞動部及教育部以各種理由阻擋,使很多改善實習醫生目前待遇的提議都不了了之。因此醫勞小組退而求其次,希望讓醫學生納入建教生的行列。因為視為建教生的前提是完全不會回學校上課,以及入學的目的就是要成為勞動力,因此普通大學實習生都未被納入。實際上建教生此分類僅僅容納了少部分的實習生,醫師、媒體類、法律類等都不在其中列。而之前設立的建教生專法《高級中學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2],將建教生視為勞工,保障他們的權益,也因未被納入此分類的實習生們無法享有這層保障,而使勞動權益受損。
綜合全文,可以發現實習生可能面臨的問題可能有:實作和所學不符、權益受損、在實習中和實習機構及老師的權力不對等、缺乏救濟管道等。在實習過程中,學生可能面對的問題是否有解決的可能?實習中所學到的是否真正因應實習生未來的需要?在實習課程成果豐碩的學習之外,也有不少被忽略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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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頁系所制度介紹,皆取自各系系網及系辦。
[2]本法第21條及22條都有雇主應為建教生納保勞工保險,以及生活津貼不可低於最低工資等規定,而在第24條也有工時限制,甚至優於勞基法之「雙週84小時」。但大專院校實習生生礙於身分,即使性質雷同也不可使用建教生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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