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4日 星期一

區段徵收之後 被犧牲的小農與客家文化

◎社工二  董昱

被犧牲的小農
   竹北從縣治一到三期的都市規劃、竹北高鐵站、以及生醫園區的土地取得,無不依靠內政部的區段徵收法。這條法令使得政府具有更多正當性來取得土地,也讓被徵收的居民可以得到一定的補償;然而看似公平的背後,卻隱藏著圖利地主、犧牲小農的運作模式。
區段徵收法以農地的價格作為公告地價,強行收購徵收範圍內所有人的土地,經過市地重劃之後,再依照重劃之後的地價,依照相同的「價值」配地給原來的地主。
對於大地主而言,由於擁有的土地較多,因此他們在之後的配地過程中也可以領回較多以及較優質的土地,但是對於沒有土地的佃農、或只有小地的小農來說,區段徵收可以說是惡夢一場。
由於擁有的土地過小,小農或佃農在市地重劃之後沒有辦法或者只能獲得很小塊的土地,就算這塊地的價值很高,這些人在經濟條件上也沒有足夠的資本來利用這片小土地賺錢;因此,最常見的結果是,小農將土地以相對便宜的賣給土地仲介之後,再去其他還有農地的地方購買田地、繼續自耕自食的生活。
可以想見的是,一個有著悠久歷史的農業地方,很容易因為家族生養眾多的結果,使得原本集中的土地越來越分散,造就今天小農的普遍;另外,家族成員可能因為社會的變遷的外部拉力而放棄耕作,將土地用便宜的價格租給需要土地的佃農來耕作。因此,真正擁有大片土地的地主,大多是透過不斷收購土地,利用炒作土地營利的上層階級;換言之,竹北的區段徵收,真正照顧的不是本地人的權利,而是少數地主的利益。
政府透過區段徵收法,試圖營造「公私雙贏」的結果,實際上卻沒有讓原本居住於此地的居民的生活更加美好;相反的,政府透過從法律而來的權力,將本來已處於社會邊緣的小農戶推向更深的深淵,再透過華美的建築物和企業形象,營造出整齊秩序的幻象。

被犧牲的客家文化
區段徵收驅趕的不只是農民,更多的,是伴隨其消失的是文化元素。
凌晨四點,張婆婆提著簡單的包包,騎著她的小摩托車到了附近的伯公廟,上香祈求神靈的護佑,當然也不忘機會向左鄰右舍打探最新的消息。之後,張婆婆和上班的人潮一起擠在街道中,朝市場的方向前進;買了簡單的魚肉和調味料,張婆婆來到田裡和張伯伯會合,穿上塑膠雨鞋、頂著斗笠、彎著腰,在田裡拔出一根根肥大的白蘿蔔、摘起綠油油的福菜。
每到了農曆過年前後,竹北市東海里和隘口里的農民,開始收成冬季種植的蘿蔔和福菜,經過簡單卻繁瑣的醃漬過程之後,只要天氣一好,就可以看到正在曝曬的蘿蔔乾和酸菜,不論是四合院的門口、新房子的庭院、甚至是馬路中間的安全島上,都可以看到它們享受陽光的樣貌;這些乾癟、散發著奇怪味道又不起眼的食物,卻是當地農民在接下來一年中,不可或缺的調味料。
張婆婆自豪地告訴我們,福菜有著千百種用途,不論煮湯炒飯、甚至驅邪避凶;福菜福菜,妙用無窮。
竹北是一個有著濃厚客家文化的地方,現今我們除了在東海里和隘口里還可以稍微感受到這種氛圍之外,其餘經過徵收和都市規劃的地方,只剩下冰冷冷的建築物。在不斷的土地重劃之後,都市樣貌煥然一新,繁榮的商業圈將開始出現,整齊一致的住宅區也將更趨集中,然而同時,我們也將失去許多地方的文化色彩。
文化是不能脫離人而存在的。近幾年來開始,政府利用保存古蹟文物的方式,來達到文化傳承的目的;然而,地方特色的經營不只是保留硬體的物質,居民的生活方式、言談舉止、風俗習慣,這些都是文化中不可被分離的事物。今天政府透過區段徵收將地上的人民驅逐,然後才保留過去的廟宇或四合院,文化的意義早就蕩然無存,剩下來的只是觀光的人潮,以及門票的計費方式。
總而言之,區段徵收後的土地利用,雖然帶來可觀的經濟前景,但是衡量其背後的失與得,實為勞民又敗俗的下下之策。





小字典:什麼是區段徵收
本文摘錄改寫自內政部網站:http://www.land.moi.gov.tw
   區段徵收是政府基於都市開發建設、舊都市更新、農村社區更新或其他開發目的需要,對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全部予以徵收,並重新加以規劃整理後,由政府取得開發目的所需土地及公共設施用地,其餘可供建築土地,部分供作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之用,部分讓售或撥供需地機關使用,剩餘土地,則辦理公開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以處分土地之收入償還開發總費用。辦理區段徵收,政府可無償取得公共設施用地及節省龐大建設經費支出,土地所有權人亦可領回部分抵價地。
   都市計畫規定應辦理區段徵收地區,其細部計畫已發布實施者,應於區段徵收範圍勘定後三個月內完成都市計畫椿位測定,並於椿位測定後二個月內完成區段徵收範圍邊界分割測量登記。
   先行區段徵收地區,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接到核准徵收通知後,得依核定之區段徵收範圍辦理邊界分割測量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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