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7日 星期一

一路走來 --回顧社科院遷院計畫

一路走來 --回顧社科院遷院計畫

馬安奇

遷院計畫

  民國71年,社會科學院當時還統稱為法學院,而法學院遷院計畫初步預定遷至台大校總區東北角。81年,立法院核定工程總經費為23億895萬元,分五年撥付。遷院工程分為三期:第一期為新聞所、三研所(現今之國發所)、社會系(現今社工、社學兩系);第二期為經濟系與政治系,第三期才是法律系及法學院圖書館。

譴責聲浪

  第一期工程因為受其他校園規劃牽制,延宕至83年5月才動工,但完工後引發很大的反彈,譴責聲浪認為這樣的區域只興建四層樓實在浪費空間,其中新聞與三研兩所,師生人數與使用空間不成比例。第二期及三期工程因此喊停,進行全面性檢討。校務會議於此時決議校內「黑森林」一地(今法律學院工地)應保留為綠地,使遷院工程無法繼續進行;同時校方受到立法院質詢、監委調查等因素,遷院計畫必須重新規劃,而當初教育部編給台大的遷院預算,因九二一大地震而遭到凍結解凍後隨即因超過預算法令所規定之動支期限,使剩餘款項遭到教育部收回,使得遷院經費必須經由校方重新向教育部申請,進度更加遙遙無期。

爭取支持

  民國89年,社科院欲推動遷院計畫繼續完成,經過社科院內多位教授的努力,終獲得總區各單位支持。但法學院遷回總區一事也面臨預定地壓縮到永久綠地(今黑森林區域)的問題,同樣產生很大的風波,因此舉辦了法律學院新院址規劃公聽會,法、理、農、工、文學院的教授及學生出席熱烈,對預定地牽涉到原本規劃為永久綠地的黑森林提出意見。

交通--校園規劃一大難題

  民國91年12月25日,校規小組做出結論:交通問題、停車問題乃台大校園規劃中最難處理的面向,因此任何校園規劃案皆需考慮到「日後」能與校園「整體」的交通配合。此外針對新工程設計案提到:台北市都市發展局並非無法溝通,而是台大經評估自身需求後,需提出合理而專業的分析與解釋,這個結論在此次社科院大樓替代道路爭議中,成為可供參考的法源依據。94年,社科院大樓的地下停車場設置方式與出入動線受到強烈討論,大家都希望棘手的交通問題能有最好的解決方式,可是各自考量不同。後來地下停車場朝兩個出口的方案向市府爭取,而此番交通問題需配合整體校園規劃的結論,也使得如今必要性受到質疑的十五米臨時道路爭議懸而未決。

要綠地還是要設計

  民國96年10月31日的校規小組會議,列席者有社科院院長、副院長、建築師伊東豐雄、大涵學乙設計公司建築師邱文傑等;學生方面有學生會李維仁;學代會葉紘麟;研協會王亦程、周辰儒;至於政治、經濟、社會系以及國發所、新聞所皆無代表出席。會中除了原則上同意拆除未來社科院建築的北面圍牆以利施工,也討論了綠地爭議,有委員提出可否將圖書館垂直高度增高,使外部北移2.5公尺,如此一來可增加使用效率又兼顧草地最大使用面積。但是建築師伊東豐雄表示已縮減至適合的空間配置,他參與本案設計已經過一年的討論(包含交通)、設計與再修改,目前的比例關係已是三次設計案中,他覺得最好的成果。建築師邱文傑則希望動線、交通及腳踏車等諸多問題校方可以先定案。但結論是這次會議形式上僅是報告案,只是讓委員們提出問題提供社科院思考,召集人林峰田坦言委員會內部意見也還未完全一致。

臨時道路定調

  民國96年11月21日校規小組會議中提到道路爭議,有委員請各學院務必從全校道路交通規劃角度思考,否則本案無解,該區域未來會變成高強度使用區,因其為人車交通動線、緊急車道,應明確載明劃設十五米幹道。召集人林峰田則說施工期間為提供東西向汽車通行,此幹道必須闢設。未來復興南路門連通至長興街的道路闢建後,此幹道才可能轉變為緊急車道,若完工後其他替代道路完成,各學院師生皆可循程序提出是否廢除,如此在實務上較可行。最後會議決議刪除「俟社科院完工後,再評估檢討是否縮減或改為緊急通道」的文字,修正為「社科院基地原有15公尺幹道,因歷次設計均無法以地下通道替代解決原有交通量需求,爰請施工期間仍應留設15 公尺之地上道路」。如此一來,這條道路確定定位為「臨時」道路,只是拆除日期至今未明,原因就是之前提到的條文,規定任何校園規劃案皆需考慮到「日後」能與校園「整體」交通配合。

綠地面積拔河戰

  此外,總務處認為:「本案建築面積過大,違反本校校園規劃原則,及綜合規劃設計報告書(2005)『保留現有草坪為原則,若因特殊原因建築體可延伸至綠地1/3為極限』」。社科院方面的回應是,「此閱覽室是社法學院共用並開放給全校師生使用,由於已精算過全校師生數,又經兩次修正,共內縮6.7米,深恐建成後空間不足(註:淪為效能不彰)」。還有一項重點是,社科院提出「綠地認定似應包含未來拆除機械系工廠後的綠地」。伊東豐雄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也補充說,對於伊東建築師來說,綠地與人的關係很重要,所以才做了第三案修改,希望大家能了解他的設計理念:將新圖書館的高度壓低,是希望館內館外能在視野和氛圍上屬於一體,若增高樓層壓縮面積會造成館內外分割的感覺;另外水平面積已是精算師生數後得出的最佳空間比例,希望大家體會第三案與第一、第二案的差別。(有關社科院建築的理念,可參考「台大社會科學院院訊」第5、6期)

立場各自表述

  今年1月9日,校園BBS上出現質疑社科院大樓是否「侵佔」綠地的文章,引發一連串激烈爭辯,因此有網友公布了關於此次工程的各項校方資訊,1月10日社會系與資工系合辦說明會,認為影響兩系甚鉅的其實是這條未明確提出何時拆除的十五米「臨時道路」,這條路也切開了完整草坪。網路上的激烈討論也促成了1月17日在社會系館舉行「社科院說明會」,由社科院副院長陳正倉就綠地事件及三次設計案提出說明。這場說明會讓大家明白開路的聲音來自總務處,總務處表示:因配合社科大樓興建案而取消了既有道路,「為了整體交通動線的考量」,不得不尋覓一條替代道路供工程車及一般車輛使用。因此寒假之中,資工系師生邀請總務長於開學時舉辦說明會,以釐清諸多爭議。同時1月19日的校務會議,討論社科院遷院動用綠地一案,經過中軸線與面積計算方式的比較,最後依法規決議閱覽室設計以綠地面積1/3為限。

「安撫」座談會

  最近一次的校方說明,是總務長洪宏基與學生的座談會,2月19日於資訊系館舉行。會中師生提出許多明確的問題,也要求洪宏基給予明確回應,但他表示只能回答職責權限內的問題,甚至感性地說,自己代表的是整個總務處的意見,不能是他個人意見,他是來「安撫」大家的,無法給予任何承諾他也很無奈,希望大家不要把他當陰謀家。總結而言,此次明確的聲明有:

(1)依法此條道路是「臨時道路」。作為此次工程、臨時緊急道路、以及日後工程車東西向出入之用。

(2)針對大家希望他明確告知此條臨時道路拆遷的時間,他說交通問題需以校園整體規劃一起,他無法給予任何非他任內進行之工程任何的保證。

  該座談會中雖然釐清了不少爭議,但是總務處與出席學生老師間並沒有達到進一步的共識。3/26的校規小組是否會是調停紛爭的關鍵,有待進一步的追蹤

2 則留言:

  1. 我是建築愛好者,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伊東豐雄的 台大新社科院大樓是否已經動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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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您好~大樓尚未動工,目前正在進行施工前之替代管溝與地下管線遷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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