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日 星期五

意識報071刊目錄

台大裡的部落之聲──臺大原聲帶社簡介                                                        ◎劉庭懿

台大原聲帶社第十九屆年祭──「生命的浪潮」                                               ◎吳佩儒

校園場域的文化重現──台大原聲帶社年祭                                                     ◎吳佩儒

文化「綁腳」──論原聲帶年祭所遭遇之的困境                                               ◎韓昌軒

述說「原」委──台灣原民議題與運動回顧                                                     ◎林羿萱

當儀式走出部落──談聯合年祭面對觀光化                                                     ◎高翊祥


                                                                                                                                                                         
總編的話
各位讀者好!本期是意識報與台大原聲帶社共同合作的年祭特刊,首先帶大家認識原聲帶一年一度的年祭及過程中遭遇的困境,並進一步探討台灣原民議題與原民在台灣社會面臨的困難。

 

特別感謝weReport調查報導公眾委製平台,以及每一位贊助人。




台大裡的部落之聲──臺大原聲帶社簡介

◎劉庭懿

  原聲帶社是臺灣大學原住民學生社團,其名原聲帶的意義是「把原住民的聲音帶到社會上各個角落」,成員由臺大的原住民學生組成,無論是在原鄉部落長大的或是都市原住民學子都廣納在內,形成多元聲音的討論空間。有的社員加入是為了尋求團體的歸屬感,因為相似的生命經驗或身份認同建立情感,有的社員則透過在社團的例行會議中探討原住民相關的社會議題,培養對於切身議題的關注與批判能力。藉由年祭等形式,將原住民部落的傳統文化、祭典表演呈現於臺大校園之中,學習部落文化和態度的同時,也形塑了自己在族群身份上的認同與情感。

社團的成立起源
  1980年代是原住民運動開始興起蓬勃的時期,其發端始於四位臺大學生發起創立的《高山青》雜誌,希望能透過文字喚起「高山族的團結」,激發原住民的自覺奮起,發放後也即刻引起震撼,隨後「少數民族委員會」、「臺灣原住民權利促進會」相繼成立,臺灣原住民的運動正式以組織化的形態進行,展開一連串正名、土地等相關運動。[1]
  在臺大原聲帶社成立之前,北區的原住民大專學生都是以「台北山地聯誼會」作為交流、聯繫的平台,後來有鑒於在參與原住民相關的議題討論或運動時,無法組織化的動員臺灣大學的原住民學生,沒有個統一的團體對外聯繫、推行活動,開始醞釀成立社團的念頭。1992年,原住民正名運動如火如荼地進行,為了響應正名運動需要組織化動員,臺灣大學原住民族學生成立了原聲帶社[2],其社團宗旨為「致力傳承原住民族文化並光大原住民族精神」、「協助並參與校內外有關原住民族之一切事務」以及「加強原住民學生對民族之認同及關懷並導正社會大眾對原住民族存有之刻板印象」[3]。時至今日,原聲帶社已成為臺大校內匯集原住民學生意見的重要社團,除了由原住民的角度出發反思許多社會議題,也會透過發表聲明、參與運動等方式,表達看法及相關權益問題,要求人們正視社會中原住民族的處境和立場。

學習思考論辨的例會
  原聲帶社中,每週的「例會」是很重要的社課,幹部們會在學期初就規劃好每堂例會要學習、討論的主題,利用每個禮拜的例會時間,以原住民觀點出發帶著社員們探討不同的議題,在討論過程中訓練社員們的論述能力,也激發大家思考反省在這些議題中自己的心態和立場,分享自己對於身份的定義及認同。根據現在大四的社員莊嘉強表示,在學年剛開始迎接新生時,例會的內容會安排原住民學生加分制度的討論,因為那是大家共同的生命經驗,很適合大學新生探討,容易產生共鳴,進而引起大家進一步探究自己原住民身份的動機,此外,例會主題的涉略範圍廣,舉凡土地、反核、原住民族自治、傳統文化等都是原聲帶關注的範圍。例會進行的方式很多,除了社員自身的分享之外,也會邀請大學教授、社會團體的發言人等對於深度的問題進行演講,或是以辯論會的形式討論議題,甚至是實地參訪部落,瞭解都市原住民的問題、狀況,原聲帶社也會和校內的其他社團合作舉行聯合社課,先前曾和濁水溪社和其他IC部落社或返鄉服務隊一起討論原住民返鄉服務,也曾和大學新聞社(大新社)談論原住民在媒體上的刻板印象。原聲帶社透過每週的例會,不但使社員們接觸議題,瞭解原住民在社會中面臨的挑戰,也建立社員們的認同感及向心力。

為原民議題發聲
  原聲帶關懷原住民議題的方式除了在例會交換意見,也會走出校園參與實際的行動,對外發布聲明表達立場和訴求,例如反核大遊行時拉布條上街,或是反服務貿易協定時發表聲明要求原住民委員表達立場,並改善其失當的發言,並討論服貿通過可能影響到原住民相關的權益問題。而近期梅峰農場的土地爭議[4],原聲帶也展開一系列的行動,藉由強調自身兼具臺大學生和原住民的身份,要求臺大校方和原民會要有所表態。原聲帶社是以原住民青年學生的主體出發,讓社會大眾聽見不同的聲音。

原住民文化的呈現與交流
  原聲帶社除了對於社會議題、運動的關注外,也會對外舉辦音樂座談會、靜態展覽和年祭,讓大家有認識原住民傳統和文化的管道,原聲帶每次的音樂會都會訂定主題,可能是談文化的保留和母語的傳承,或是關於傳統與現代化的關係,利用音樂拉近大眾與原住民的距離。每年五月原聲帶舉辦的年祭,對社員們而言是個盛大的重頭戲,雖然每年舉辦的形式都會因每屆幹部不同而有所差異,但不變的是社員們會到某個特定部落學習傳統的歌舞、祭儀,再呈現於台大校園之中。年祭的準備像是一個尋根的過程,重新深入地瞭解自己或是其他族群的故事脈絡,並發揚、傳遞原住民傳統文化的精神。

臺大原住民學生的交流平台
  臺大每一位原住民學生都具有加入社團的資格,原聲帶也希望能有愈來愈多原住民學生認同自己的身分並為社團做出貢獻。每年新生入學時,社團幹部會積極聯繫臺大的原住民新生,希望透過迎新等活動吸引他們加入社團,最後會留在社團的人大概佔校內原住民學生的十分之一,原聲帶仍會利用發放消夜點心的機會和沒加入社團的原住民同學互相關心聯繫、交流近況,也會請社員幫忙轉發原聲帶的活動消息或文宣,讓社團以外的原住民學生也能一同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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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考:夷將.拔路兒,〈原住民運動的興起〉,份《臺灣原住民族運動史料匯編(上)》(台北: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國史館,2008)
[2]參考:陳偉龍,〈祭典的創造與認同:以國立台灣大學原聲帶社年祭為例〉
[3]國立臺灣大學原聲帶社組織章程第一章第一條
[4]詳情請見《原漢衝突從未平息:評台大山地實驗農場(梅峰農場)土地爭議案》(p.14~p.16)

台大原聲帶社第十九屆年祭──「生命的浪潮」

◎吳佩儒

文化是一輩子的事情:主題的選擇
  今年年祭定調為「生命的浪潮」,選擇跳脫傳統單一部落方式,改採取多部落形式呈現。依據社員大會投票選出的主題「實踐」,希望社員都能回到各自的部落帶故事回來。社長Gincu Viljaw(蘇亞妍)表示,以往雖亦有過多部落年祭,但學長姊反應多有回到部落的障礙或困難。然而,回應今年年祭主題「生命的浪潮」,即在挑戰障礙,要求社員面對各自所屬的部落,背後潛藏對於身分認同的不同層次的反思。例如,自己的部落在哪裡?只聞其名未曾接觸的部落該如何融入群體?每個人有各自不同的生命故事,面對部落時也產生不同的困難,嘗試打破這層隱晦、疏離的阻礙,為此次年祭的目標。
  Gincu Viljaw以自身為例,她的父母都來自屏東縣山地鄉三地村的排灣族部落,自己從小幾乎每週都回到部落,然而遲至加入原聲帶社後,才驚覺對於部落其實仍存有相當大的問號,也使她產生了解文化的動力,因而希望藉由舉辦年祭,邀請所有社員一同回溯承載自己身分組成的部落文化,蘇亞研說道:「假若有人可以採集到歌舞那我們可以學習到部落的文化,也可以聽到她部落的故事。如果不行的話那就回去看看,到那邊實際走走,跟不認識的人講話也是一種方式。」同時,社員亦記錄自身生命中的浪峰浪谷,將部落經驗轉化為文字,以小冊子和靜態展方式呈現,除僅佔台大原住民學生十分之一原聲帶社員之外,社內也貼心提供台大每一位原住民學生該本小冊子。
原住民學生的發聲舞台:浪潮音樂會
  由原聲帶社主辦的浪潮音樂會於五月十日下午兩點於台大雅頌廣場登場,邀請多位原住民歌手演唱,除音樂外,原聲帶社更藉由此次公開活動宣傳近似備受爭議的台大梅峰農場事件,現場並有原民台前來採訪報導。原聲帶前社長Gilgejiljav salingauij(魏奕杰)表示:「有別於那些在議場內的同學(指318立院佔領事件),我們希望原住民的聲音,不要在這次的社會運動中消失。」原聲帶社希望能透過大型校園活動,喚醒社會大眾對於原住民權益問題投入更多關注。

照片凍結的時刻:生命故事展
  除籌備多時的年祭動態展,原聲帶社於五月十三日至五月十七日期間,於學生第一活動中心二樓展出生命故事展。展場入口即以大幅海浪繪圖象徵社員的生命歷程。展場中更展出由社員揀選多張照片,並附有文字敘述,以表達其生命的重要片段。同時亦有個社員的訪問短片循環播放。整體展場空間呈現明亮、舒適、溫馨的氣氛,各時段亦有社員在場提供解說。

戲劇、歌舞、成年禮:年祭當晚
  生命的浪潮年祭於五月十七日晚間七點於台大總圖後草皮舉行。前半段以戲劇講述來自三個不同部落的原住民學生,在回到部落時面臨到三種不同的困難:找不到自己部落的、第一次回到部落被當作外人看待的和因為未曾了解文化不知如何啟齒的,暗示了不同背景的原住民學生的生命歷程,與部落文化在其扮演的角色。
  後半段由社員穿著考究的各族服裝與頭飾,將從各自所屬部落採集到的傳統歌曲、祭典舞蹈加以獨唱重唱,輔以群舞等方式重現,如排灣族的《蘆葦的情歌》、卑南族的《散步歌》等等。其中觀賞的家屬、朋友不時加入拍手、哼唱,現場感染力極強,更有台下觀眾大喊「好像回到部落!」。最後主持人宣布年祭展演結束後,則進行僅社團社員得以參加的大一成年禮與大二晉階禮,以確立其社團成長的里程碑。
    (本篇照片皆取自台大原聲帶社)

校園場域的文化重現──台大原聲帶社年祭

◎吳佩儒
文化的浪潮:年祭的緣起
  年祭為原聲帶社一年一度最大型的對外活動之一。「年祭」此一想法來自於1995年聯合各校原住民社團所舉辦的原住民族週中,最後一天的阿美宜灣部落祭典呈現。次年,當屆社長提議將該呈現祭典的想法加以擴大,形成公開大型展演形式,並名為「年祭」,自1996年舉辦至今已邁入第十九屆。年祭多舉行於五六月之間,以年祭儀式為活動核心,發展出一系列的相關活動,如為期一週、佈展於學生第一活動中心二樓的靜態展、趣味競賽以及邀請原住民歌手演唱的音樂會等等,其中重頭戲仍為年祭本身,由學生穿戴該年呈現的部落服飾,呈現部落祭典時的歌曲與團體舞蹈。

年齡階層的展現:年祭的組織模式
  年祭組織為獨立於原聲帶社幹部的組織,然而仍維持其年齡階層的傳統。因社團幹部皆由大學部二年級社員擔任,年祭的責任分配也同樣以大學部二年級擔任各部部長,唯一例外為總召因其角色需要,由較有年祭參與經驗的高年級學長姊擔任,「總召算是精神領袖和進度的催促者,」社長蘇亞妍表示,「因為大四經驗最多,他在這當中知道可以怎麼鼓勵每個社員。」總召莊嘉強則認為依循慣例:「實際上整個年祭想要傳達什麼東西或是想要怎麼去呈現,還是尊重大二那一屆的決策。」總召之下再分為文化部、記錄部、活動部、總器部、美宣部,各部之中由部長帶領大一社員學習籌備規劃整個年祭,並有三四年級學長姊以部員角色從旁輔助,提供過去經驗以供參考,提點需要被討論卻容易忽略的小細節。
       
探源尋根:年祭的單一/多部落形式
  每年年祭的籌備前,代表原聲帶社最高權力機關之社員大會需投票決定該年年祭將採何種形式。形式依照學習對象的數量,可區分為單一族群和多族群的形式。前者為傳統的年祭形式,選擇單一部落作為學習對象,深入學習該部落的文化與祭典內涵,但可能需考量是否有社員來自該部落,方便作為溝通的橋樑。後者則在歷屆年祭中較少採用,選擇多個部落族群,如今年所有社員回到自己所屬的部落尋根,每個人帶回一個故事、一首歌或是一支舞蹈,在年祭活動中以串連或分段方式呈現。莊嘉強即表示「因為今年的年祭形式,很多東西是新的,比較像是整個社團都去參與決策。」社團內部決定後,尚需得到部落居民的同意。實際運作上「基本上沒有長輩會去反對這件事,他們覺得稀奇,怎麼會有年輕人想做這種事情,他們好像應該都在都市裡面玩,而不是看重這件事情。」部分長輩反而是對於年輕人返回部落向他們請教、學習部落文化受到感動,年輕學生回來重新活化部落文化,並加以向外推展,完全出乎部落耆老的意料之外。除年祭的儀式內容決定外,尚需要該年度的年祭主題加以包裝,決定年祭呈現的風格、靜態展的內容、刊物的編寫,通常由社長提出,經社員表決同意。

祭典文化的前奏:年祭的籌備      
  前階段決定性的工作塵埃落定後,即進入年祭的活動籌備,長度約三到四個月不等。負責採集的社員必須多次在部落中跟隨長輩逐步學習歌曲、舞蹈、祭典儀式,並採集部落故事。因原始部落祭典乃部落居民宗教信仰下的產物,因此原聲帶社選擇在校園場域重新呈現時,基於年祭的神聖性的維護,故須反覆回到部落中請部落長輩確認、檢驗,力求完整無差錯呈現。除此之外,因為展演場域為台大校園,也必須考量祭儀呈現的可能性,為必要的修改。

思想碰撞的火花:社員的年祭討論
  然而,回部落採集的行為也曾在原聲帶社內引起討論,產生是否打擾部落的疑慮,而且年祭為一次性質,如果沒有延續,似亦有消費部落的嫌疑。然而也有聲音認為,回到部落其實是原本就該做的事,藉由年祭的學習其實更可以以敦促原本對於部落疏離的人,提供機會親近部落。同時,依照以往的年祭經驗,社員也與部落間建立長久的情感聯繫,縱非自己所屬的部落,年祭結束後仍有許多社員繼續參與當地部落的活動,反而是年祭作為媒介創造了更多關係的延續。
  同時,社員也針對以往單一部落的形式進行檢討。「學習」是年祭中最重要的關鍵詞,學習單一部落文化、學習神聖性也是對於社員重新探索族群與身分認同的刺激。蘇亞妍直言:「我們永遠不會變成那個部落的人,我們最終還是要回到自己的部落、回到自己身上。」同時,在籌備年祭過程中,社員除了發掘面對文化該有的態度,更發現了文化保存的急迫性,莊嘉強認為,年祭可以是一個接觸文化保存的起點,「以後回去也不會再那麼害怕、被動。」經由每一次年祭的討論,每年的年祭籌備團隊從中選擇自己的立場,決定年祭呈現的主軸。從中原聲帶社真切展現其尊重多元聲音,發聲機會平等的特色。

社團成長的認可:成年禮與晉階禮
  除部落歌舞展現,年祭的最後部分為大一的成年禮與大二的晉階禮,屬於社團內部的活動。儀式的舉辦形式依著每一屆年祭舉辦而有所不同。成年禮是由大學部二年級內部籌備,主體則是大學部一年級的新生,大二幹部則為陪伴其通過成年禮的角色;而晉階禮則由大學部三年級籌備,主體為大學部二年級,如同成年禮一般由上一屆陪同下一屆通過其晉階禮。成年禮與晉階禮作為大一大二社員在社團中成長過程的見證,對於社團內部來說一個人的社團地位需要經過這個過程才能被肯定。此部份相較於前半段的歌舞展演,較具社團內部的私性質,整個年祭即以成年禮與晉階禮作為結尾。
   (本篇照片皆取自台大原聲帶社)

文化「綁腳」──論原聲帶年祭所遭遇之的困境

◎韓昌軒 
  台大原聲帶社於每年五月的「年祭」至今已有十九年歷史,在年祭的準備過程中,社員們會回到傳統部落進行「部落學習」,而於年祭舉行當時也會有「成年禮」與「晉階禮」的儀式,此二者構成了年祭的主要內涵。然而,社團內外關於年祭的相關討論卻從來不曾停止,不管是質疑或者是贊同。而由原聲帶社員對於年祭的反思,亦可見他們努力地在當今的社會體制中,反思自我定位與身份認同。

年祭中的部落禁忌
  年祭的舉辦之所以在社團內外都有質疑、挑戰的聲音,一個重要的原因就在於年祭始終要面對部落傳統的「禁忌」問題。在舉辦年祭之前,社團成員會先決定今年要到哪個部落──有時是每個社員回到自己的部落,但大多數全體時候是一起去單一部落──去做「部落學習」,也就是去學習他們的歌舞文化、祭典儀式,再把所學的呈現在年祭當中,在此一過程,難免會有許多傳統部落的禁忌需要克服。例如,在原聲帶去年的年祭就是去阿美族部落學習豐年祭,而依據阿美族的部落傳統,如果家中有人去世,在祭典過程中情人帶要反戴,而當時的家中有親人去世的原聲帶社員便遵守此禁忌。然而,也有些部分無法克服,例如兩年前的年祭,以卑南族部落為學習對象,其中的「勇士舞」,卑南族的傳統中只有「勇士」才能跳,所以當時的年祭便選擇以靜態展而非表演的形式呈現之。其實,在原住民的注重身份、階級的傳統觀念下,有許多的舞步、歌曲是有特定身份或階級的人表現,故「禁忌」一直都是年祭所要面對的重要課題。

原民台看原聲帶年祭
  原住民族電視台在2009年與2010年分別以「Dalan 路」以及「禁忌線上」兩專題報導原聲帶社的年祭。在這兩次的報導中,原民台認為原聲帶社將部落祭儀帶到位於台北市的台大校園,打破了祭儀所鑲嵌的傳統歷史地理脈絡,且有損於祭典本身的神聖性,並且質疑年祭:「究竟是祭典還是展演?抽離了部落環境,認同的對象究竟是祭典背後代表的民族文化,還是台大原聲帶社?」。相較於此,也有原民台的記者認為,年祭的舉辦是一種原住民學生對於部落文化的「學習」,且認為相較於許多的聯誼性社團,這種方式更有助於原住民文化的傳承;至於年祭到底是祭典還是活動,他們則認為在於「社團裡面的人怎麼看待這個活動和其中的意涵」。

原聲帶社內部意見的衝突與整合
  對於年祭的定位,在社團內部一樣也激起了許多辯論。有一方認為,原聲帶社藉由將部落傳統儀式再現於台大校園,來完成自己的年祭,此一過程是一種對於部落文化的「操弄」,原因除了上述的禁忌問題往往難以克服外,更重要的是,原聲帶社與部落之間,在「部落學習」的年祭舉辦過程結束之後,該如何繼續維持彼此的關係,方不至於像在「利用」部落的祭典,來完成社團自己的年祭。如同原聲帶社副社長劉庭將所言:「我要避免像有些人類學者那樣,拿完東西就走,我們去別人部落學東西,年祭結束就走,就這樣嗎?我們去拿別人的東西,憑什麼?」此一倫理上的顧慮,正是年祭被認為有「操弄」部落文化之虞的主因。
  對此,也有社員認為,「回部落是去學習文化,是去與部落建立關係」,而在舉辦年祭的過程中,「一直都很強調祭典的神聖性,因為我們不想自己變成在操弄文化」,至於如何在年祭舉辦過後繼續與部落維持關係,這次的年祭總召莊嘉強表示:「我們有持續在做,像我們去年辦的『回流』年祭,而且暑假還會有一群人去參加他們的豐年祭,跟他們見面聊天,繼續維持關係。」而這次的年祭,正是這兩種不同的想像互相碰撞的結果。
  此次的年祭名稱是「生命的浪潮」,其籌備的方式是使各個社員回到自己的部落,學習自己的傳統文化,採集歌舞與傳說,來作為這次年祭的呈現,再將這些學到的歌舞傳說於年祭當中呈現。而在學習的過程中,則刻意避開了部落的「祭典」部分。由於是社員各自回到自己的部落,即無「操弄別的部落的文化來完成自己的年祭」此一問題;將學習的標的限於「傳說與歌舞」而不碰觸祭儀,雖解決了「減損傳統祭典神聖性」的批評,但卻也侷限了年祭發展的可能性並否定了先前的努力。

年祭作為原聲帶社的「祭典」
  「年祭到底是活動還是祭典?」一直是爭論的重點,認為年祭活動本質上是所謂的「學生活動」,並非如祭典一般具有神聖性。誠然,相較於傳統部落的祭典,可能是數千年累積的成果,並在其中反映著豐富的原住民族社會生活關係,及其面對大自然的態度,相較於此,年祭在外界眼中或許只是社團的「學生活動」而已。
  然而,要問「年祭到底是活動還是祭典?」首先要先爭論什麼才是「年祭」的本質。正如同前原聲帶社長陳偉龍於〈祭典的創造與認同:以國立台灣大學原聲帶設年祭為例〉一文中所言:「並非將這些經驗(註:向部落學習的經驗)展現形式就稱年祭為一祭典,更不是將這些文化內涵直接變成原聲帶社年祭的祭儀。原聲帶社之所以賦予年祭為一個祭典的定義,在於原聲帶是年祭的整個籌辦過程中,藉由部落學習和通過儀式(註:指每年都會在年祭中舉辦的成年、晉階禮)的形式從中達到一種自我實現並且反思對於文化族群的認同。」即所謂的「年祭」本質上與其說是在于向部落習得的具體的「內容」,毋寧說是在「向部落學習」的「形式」──亦即每年重複不斷地回到某個部落,抱持虔敬的心態學習其文化──正是此「形式」不斷地於二十年中重復,並不斷地提醒原聲帶的社員,要藉由與部落建立關係,來認識自己的身份,找尋自己的認同。正如同原住民部落的傳統祭典,反映了數千年來各部落與大自然的互動,以及各種社會生活關係; 原聲帶社的年祭也同樣反映了,一群台大原住民學生在面對波特萊爾所言「短暫、偶然、稍縱即逝」的現代性時,如何積極地展現自我的能動性,想要去把握、建立甚至創造一種自我認同。是以從這個角度看來,年祭是屬於原聲帶社的祭典。
   (本篇照片皆取自台大原聲帶社)

述說「原」委──台灣原民議題與運動回顧

◎林羿萱
  族群議題,在這個由多元族群組成的台灣社會,絕對是必須被關注與廣泛討論的重要項目。在1980年代以前的政府,對於原住民族群的政策主要總是以將其定義為「山胞」的模式,加之「現代化」的包裝以進行同化的施政方向。然而,1980年代後經歷島內民主化進程以及接收到國際原住民運動的民族自決觀念,原民議題開始被更多人關注,原運方始嶄露於社會運動的舞台。

從湯英伸案、吳鳳銅像拆除事件與正名運動談起
  原住民的名稱問題在1983年「台灣原住民權利促進會」成立籌備過程形成討論,並於1984年開始發起「原住民正名運動」,認為「番」、「山胞」等稱呼有礙族群內部意識覺醒,也無法祛除以漢人為主軸的台灣社會過去對於原住民族群的刻板印象與歧視。其中1986年的湯英伸案也許可以作為此議題的縮影,湯英伸為吳鳳鄉曹族人(今阿里山鄉鄒族),因誤入求職陷阱,欠下介紹費並且被雇主扣留身分證、強迫超時工作,在一次情緒失控下殺害了雇主一家三口,最終自首並被判處死刑。這個事件引發了學界的許多反思與聲援,認為湯英伸案背後所反映的不僅是刑事案件,而是原住民族群在社會上所承載的污名、歧視與剝削;以湯英伸的家鄉名──吳鳳鄉為例,「吳鳳改變鄒族人獵頭習俗」的故事在日治時期與國民政府遷台後均廣為稱頌、放入教科書教授,許多地方也設立吳鳳銅像,然此故事的真實性一直未被確認,被質疑將原住民族群塑造為野蠻暴力的「不文明」族群,忽略多元文化的重要性也對該文化形成歧視。
  正名運動的抗爭歷程即是在這樣的歷史脈絡下展開,整個運動並非一個統整的組織所全盤帶領,然運動的訴求主要可歸納為以下四項:(一)集體性的「原住民」及「原住民族」的正名,也就是從過去諸如「山胞」等他稱轉變成自稱式名稱;(二)個人姓名的正名,即回復傳統姓名之權利;(三)民族的正名,也就是民族的認定。例如:曹族陳請改名為鄒族;(四)部落山川等傳統地名之正名。如嘉義縣吳鳳鄉更名為阿里山鄉。正名運動的發展的時代脈絡意義,即是讓原民議題更廣泛地被正視與討論,也開始凝聚原住民對於自身族群的文化認同以及權益關注,進而使得原住民運動較蓬勃地發展,引發更多的議題關心和原住民實質權益保障之相關法案推動。

土地、環境與社會議題發展
  原住民族的族群認同之意識的提升,繼之而來的便是對於更多相關權利與社會議題的討論與倡議。首先,是關於土地權利的爭取。經歷不同的統治者與政策走向,原住民族群失去了很多本該屬於他們的土地與環境使用權,為的僅僅是統治階層的發展目標以及利益導向,導致原住民族的生存時常遭逢阻礙並引發衝突,最後甚至因其被迫之剝奪而被貼上弱勢、偏差標籤。為突破這樣的困境並爭取原本就該屬於自身群體的權益,原權會與一些原運團體於1988年組成「台灣原住民還我土地運動聯盟」,運動訴求大抵是(一)儘速檢討、調整山地保留地,將國有林班地、財產地等徹底清查,以便歸還給原住民(二)原屬原住民之土地,但後來被劃為國有、省有、縣有及台糖佔用之土地、河川新生地,應無償歸還給平地山胞作為其保留地(三)山地教會的租用地必須比照平地教會給所有權狀之方式辦理(四)凡原屬於原民保留地經國家徵用作其他用途者,假設無法回復原狀時,須從國有土地劃定相等面積與價值之土地歸還原住民(五)原住民族土地權應透過國會立法加以保障,並於中央設立部會級專責機構協助處理。藉由此些訴求冀達成對於原住民基本生存權之保障,此後相關團體也繼續於1989、1993年發動第二、三次的抗爭,盼達成土地正義之完全落實。
  環境問題的部分,1988年蘭嶼達悟族人組成「雅美青年聯誼會」,並發起了「220驅逐人之島惡靈」反核廢料運動,對於本島核能電廠長期將核廢料放置於蘭嶼島上之事表達強烈不滿與嚴正抗議;旅台之達悟族青年也在台北街頭舉行「514反核廢運動」,希望藉由此方式獲取更多社會大眾對於該事的關注與討論。核廢料只是最初的議題,於環境相關問題而言僅屬於冰山一角,還有許多問題,例如:國家公園的設置與否牽扯到環境利用等原住民生存空間之爭議、太魯閣族人因反對台泥、亞泥影響侵占其環境至今仍有抗爭情事、反對興建瑪家水庫等等,都是影響其文化與生活相當深遠的環境議題。
  至於社會面向,彩虹婦女事工中心1於1987年發動抗議「販賣人口」華西街大遊行,試圖讓社會大眾關注到原住民雛妓之問題;1999年五一勞動節時,台灣原住民勞工聯盟也發起「原住民失業大軍大遊行」,反映政府、資本主大量引進外勞大大地削減原住民族群工作機會,甚至使得原住民失業率高於台灣其他族群10倍的殘酷情況,試圖影響政府決策,保障原住民工作等生存權益。除此,也有一些教育的訴求、回歸母語的呼籲,希望透過立法等制度上改變,使得原住民族群有更良好的教育資源、環境,亦能保有其獨特文化。

當今議題與展望
  儘管這數十年來的倡議行動與相關立法、政策訂定,原住民族群仍然面臨諸多權益的侵害與限制。例如近年發生於高雄的都市原住民權益問題──拉瓦克部落拆遷爭議;拉瓦克部落,排灣族語為河岸、海岸之意,也較漢化地被稱為建隆部落。該部落是排灣、魯凱、鄒與阿美等原住民族人共同生活的小社區,也是高雄市區唯一的原民部落,保留有諸多文化脈絡與價值。然近年高雄市的都市發展日益蓬勃,並於2013年展開「亞洲新灣區」之建設計畫,而位在高雄市中華五路的拉瓦克部落,恰好在計畫之一「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的中心,目前預計被規劃作為「綠美化」的公園用地,近兩年高市府動作頻頻,數度發佈拆遷公告、要求居民離開,甚至直接在族人房屋上張貼封條;至於安遷與補償問題,隻字未提。
  現況下有許多類似的問題持續地在發生,已有許多的政策立法,政府在處理原住民議題仍然時常欠缺文化敏感度以及公平正義之落實,在環境、社會、文化面仍有對於原住民權益侵害之情事發生,對此我們都應該更關注,仔細審視每一個事件背後的發展脈絡,去思索最好的解決方式,以落實一個真正具尊重包容力的良善社群。

當儀式走出部落──談聯合年祭面對觀光化

◎高翊祥
  「原住民卑南族群八社十部落今天上午於台東初鹿牧場舉辦兩年一度的聯合年祭,逾千族人返鄉盛裝與會,各部落輪番上場展演傳統歌舞,勇士精神舞驃駻跳躍、盾牌舞充滿戰鬥氣息;彰顯女性柔美一面的花環歌舞及編織比賽,加以會場中央並搭建巨竹鞦韆來回擺盪……」[1]熱鬧非凡的多樣歌舞展演、手工編織的藝品製作與展售、「部落」名詞的大量使用、小米酒與頭目的出現和連結……,似乎只要一提到關乎原住民的節慶、祭典,諸如「花蓮聯合豐年祭」、「卑南族聯合年祭」。這些要素都是台灣一般社會大眾必然出現的想像和描摹,或者說,對於原住民傳統祭典的認知就是如此的形式。但是這些經由政府公務組織制度化辦理後建立的原住民節慶,真能代表他們的傳統祭儀,並表現出背後的意涵嗎?又或者,在這樣商業目的進駐的過程中,已觸碰到了可被稱作祭典的儀式禁忌,而失去了正當性?
祭儀?觀光節慶?
  首先,在進入政府介入的討論之前,必須先認知對於一個活動可以被稱作「祭典」或是僅是神聖性較低的「觀光節慶」,這其中的差異性為何?對於這點,原住民電視台新聞部採訪組長伊書兒‧法林基楠直截了當地說:「像是花蓮的聯合年祭,那就是觀光,不用講。」真正很神聖的祭典,相較於融入觀光、公開表演性成分較高的聯合年祭,是很部落性、很小規模、且是每個部落個別非常私密、不公開地在舉行的。在早期原住民的觀點中,區分一個族群並不是以卑南族、阿美族、或布農族這種偌大族群的概念來區別,而是以較小聚居的部落為單位的概念來分類。原民台的記者張家維就表示,「比如說你家裡拜拜,你不會去昭告大家說我今天要拜拜了。時間到了,你就要去做這件事情,那才是一個儀式」。也就是,現今的聯合豐年祭在祭典內容和呈現方式上已經相當不同於部落中傳統的祭典。張家維補充:「它(聯合年祭)是完全沒有儀式的東西,也許會做做樣子,像是開場的時候也許會請頭目作一些象徵動作,比如說拿酒,然後跟大會報告說我們儀式已經開始了。簡單來說,他只有一個沒有內涵的形式。」
當族群涵化於體制
  攤開聯合豐年祭發展的脈絡來看,由政府體制經手辦理的影響是巨大的,也是使得其泛世俗化、政治化、以及更加娛樂化的重要因素之一。約莫十幾年前,政府以復振原住民族文化[2]的口號來推行一些文化政策,但是因為這些政策是跟補助辦法有關的,所以在實施的過程中就會自然而然的把祭典導向觀光化。伊書兒說:「因為政府有很多不同單位的預算,例如觀光局等等的政府機關,他們當初一直說要觀光倍增,所以他們會把觀光倍增放到這裡面。而你要吸引觀光客來到這邊看你的祭典的時候,你是不是又要找一些有娛樂性的看頭、或是這些賣點,或是這些手工藝品等等,來吸引所謂的一般遊客來,然後也可以說是創造部落的就業。」此外,張家維也補充:「因為有公部門介入,就有補助款申請:要跟政府單位申請一筆錢,我一定要提企劃並寫細項流程,之後還要核銷,核銷一定要有一些佐證的照片,裡面要有熱熱鬧鬧的東西。這些東西就是公部門要的。為了要補助必須去做這些東西來滿足他們。這種東西就會形成一種惡性循環。」
結構的介入與破壞
  其實站在政府的立場來看,要提倡多元文化觀念、找回並復興原住民的傳統祭典,這個出發點是立意良善的。但這部分牽涉到複雜的歷史結構問題──為何有些儀式會面臨無法傳承的窘境?有些族群在日治時期,他們的儀式是被受限、打壓,而必須要躲躲藏藏,甚至是消失的,射耳祭就是其中一個例子。至於將商業化因素導入傳統祭儀,以及政府順帶將其作為觀光資源行銷的這些過程,無可厚非地會面臨質變的結果。但是其實最可怕的是,在文化霸權眼光下被視為違逆主流道德的部分原住民文化或祭典遭受的打壓。
  伊書兒舉今年布農族射耳祭抓豬活動被原民會要求取消為例:「像這次的抓豬,其實對族人來講很傷的。」她說,「且真的不公平。」從日本殖民政府到中華民國政府,原本的山林土地不斷地被國有化,又有法令限制狩獵和上山的傳統文化,甚至連家族型態的小規模的祭典都不能辦。實質上造成這半世紀以來的文化斷裂是整個結構,不是單方面因素可以解釋。伊書兒表示,「結果後來,你竟然說抓豬文化是不對的,這會造成很大傷害。至於原民會,他們今天說出這些話其實是很詭異的,因為他是補助的單位,然後他又說,我們要順應時事潮流,可是誰能去界定甚麼叫做順應時勢潮流?」另外,張家維也說:「殺豬這件事有很多的意涵,比如說,豬只是一個人跟天上的媒介──有的是用酒當作媒介,有的像漢人燒香是用香的味道當作媒介。而布農族殺豬,用豬的叫聲當作媒介。它也是一個媒介,只是形式上不一樣。這都跟生活、文化息息相關。」
前進與反思
  面對傳統祭典泛世俗化的情形,批判的聲浪固然多,但在做到要推展自身文化、創造商業利益、聯絡族群情感、甚至是尋回失根傳統的目的上是有正面效果的。伊書兒說,兩年一次的卑南聯合年祭,其實拿掉那些很嚴肅的、嚴謹的批判面向,大家藉這樣一個活動聚一聚聯絡感情,當作一個聯誼活動,在實質影響和作用上並沒有害處。對於抓豬活動,她也表示,「原住民內部也會有不同的聲音說,我們是不是一定要尋回我們過去這樣一個傳統的祭典?既然如此,那政府的補助辦法是不是需要改變?又假如沒有補助的話,我們的祭典還能不能辦下去?」政府在溝通和尊重上必須放更多的心思去處理,而不是一味以上位者的角色來下命令,「其實我們不是反彈你禁止我,不是反彈說我抓豬是不對的,而是在文化差異上,你要有該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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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自蘋果日報4/16〈卑南族聯合年祭 八社十部落聯合同歡〉報導
[2]與當時相呼應的是李登輝總統時期所推行的「原住民正名運動」

原漢衝突從未平息:評台大山地實驗農場(梅峰農場)土地爭議案

◎戴紹恩、張欣嘉
梅峰農場事件簿
  早在國民政府遷台初期,便制定了《臺灣省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條文內容宣稱:「臺灣省政府為保障山地人民土地使用,促進山地保留地合理利用,以安定山地人民生活,發展山地經濟起見,特訂定本辦法。」[1]在1968年到1975年就辦理山地保留地的總登記,當時登記的面積有二十四萬多公頃之多,但是整件事情並沒有就此結束。從1988年開始,一連持續好幾年由「台灣原住民還我土地運動聯盟」所策畫的原住民街頭抗爭,再度要求將原屬於原住民傳統領域土地的所有權還給原住民部落,對當時的國民黨政府造成了相當大的壓力。在一系列運動之後,政府陸續制定了相關的行政規範,輔導原住民將72年2月1日前祖先遺留但目前仍在使用中之公有土地,申請補辦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並在1998年以前,將近十年左右的時間裡增編了大約一萬多公頃的土地作為原住民保留地。值得一提的是,行政院也在這期間,正式成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專責統籌規劃原住民事務。
  2007年,由原民會主導,爭取行政院同意補辦原住民保留地的增劃編,之後也順利取得核准。主要的原因是,前幾次的劃編結束之後還是有許多的原住民沒能獲得足夠的資訊並辦理,基於保障原住民族的基本權益所以繼續執行。其後,原民會也立即頒布《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審查作業規範》(下簡稱《增劃編審查規範》)及《公有土地增編原住民保留地處理原則》[2]等等的相關規章。
  梅峰農場事件源自於南投縣仁愛鄉的賽德克族原住民王雅各在2008年到2009年之間,向南投縣仁愛鄉公所申請補辦增編144、144之1、144之2等地號之國有土地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經南投縣仁愛鄉公所現地會勘初審同意,再經南投縣政府於97年5月22日以投府原產字第09700046070號函,將初審同意清冊相關資料送交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並函請台大同意,因王所申請之國有土地實屬台灣大學山地實驗農場(梅峰農場)所管理。
  然而,台大拒絕配合行政院政策[3],原因為質疑相關作業規範的法律位階(上述的相關規範皆為命令等級),且以山林地的生態跟保育的理由,於2009年向南投地方法院提起「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民事訴訟,法院原認為台大隸屬於行政院,行政院既已訂定增編政策,基於禁反言之法理[4],台大不應回絕其申請,判決台大敗訴。其後,台大持續上訴,高等法院以相關規定[5]有提到申請需徵得公有土地管理機關之同意判決王敗訴,最終最高法院裁定駁回王雅各之上訴,全案三審定讞。
  原訂於2013年12月9日上午強制執行地上物拆除,在此之前,同年12月5號,梅峰農場場長葉德銘至部落與當事人協商。當事人出具切結書,希望緩拆,待作物收割、家中親人安頓好後,於2014年3月1日前自行拆除。2013年1月5號,孔文吉立法委員、台大校長、副校長等校方行政人員、部落族人、台大原聲帶社等學生代表,於台大梅峰農場一同召開「非正式交換意見」會議。會議仍無具體結論,台大校方亦未主動撤回強制執行之聲請,僅係希望當事人能再次向原民會提出增補編之申請,再來思考如何處理[6]。儘管如此,3月1日當天,台大僅依程序寄出存證信函,並無執行拆除,可見台大也是釋出了相當的善意。
  至今為止,肇於事件牽涉甚廣,各方都還在進行協商當中,今年(2014)3月19號,台大原聲帶社更舉辦梅峰農場爭議說明分享會[7],期望能有更進一步的討論。台大與周遭環境關係的處理一直是很大的問題,不只是原住民領域,也包括例如新生南路側大學里社區[8]和紹興社區等等,我們期盼學校能夠以更積極的態度回應並解決問題。

原漢衝突從未平息
  本案中,法律上的爭執已在最高法院駁回王雅各的上訴裁定後,終局確定[9]。然而,我們是否能坦然接受台中高等法院肯定台大一方面作為土地管理機關,另一方面作為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的利害關係人,還能擁有超然的增劃編同意權?
  在球員兼裁判的狀況下,應該看到的不只是台大捍衛著梅峰農場的使用管理權,而是漢民族不止息地踐踏在原住民的土地,一步一步地從被漢人聲稱「並非自始占有」的土地上逼退。
  回顧台灣史,1683年,清廷頒佈渡臺禁令,閩粵人民卻依舊不畏風險偷渡,以租佃、交易、籠絡或通婚等方式獲取土地。清廷隨後劃定「番界」(1722)、修築「土牛溝」(1760),隔離原漢雙方。然為獲取山林資源,「番界」不斷向內陸逼進,原住民族反亂事件頻傳[10]。
  筆者何以稱原漢衝突從未平息,蓋十九世紀前的台灣不停上演著「漢逼原反」的歷史,而今台大也在法庭中上演著原漢衝突的時代劇,只是偷渡來台的漢人搖身一變成為梅峰農場的土地管理權人,而手段則是實實在在的法律條文。

土地正義與法律位階的抉擇
  回歸到梅峰農場爭議,台大的主張有三點:首先是認為《增劃編審查規範》之法律位階尚未釐清;其次是從生態、國土保安的角度認為若同意增編則會影響保安林之整體性、危及系爭地下游地帶飲水之安全云云;最後,則認定申請人雖提供戶籍證明,但其與系爭地址並不相符,且供電證明之地址並無設籍之事實。經綜合評估後歉難同意。
  《增劃編審查規範》的法律位階屬不具法規性質的非法規命令,與相關法規的兢合關係「按土地權屬分別依土地法、國有財產法及相關公產管理法規徵得同意後,層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轉陳行政院核定」[11] ,確實致使公有土地所有及管理機關無所適從[12]。而台大身為梅峰農場的管理機關,在接到原住民族委員會的函請同意後,即覆函「歉難同意」。為解決法律位階形成的法律適用問題,本文認為確實有待立法程序上的處理,其乃立法技術上的問題,而在此主要欲探討「土地正義」在本案中扮演的角色。
  按原住民保留地相關規範係基於《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十七條:「山坡地範圍內山地保留地,⋯⋯其耕作權、地上權繼續經營滿五年者,無償取得土地所有權。 」此等規範的建立無不在保障原住民族能「合法」取得土地的所有權,而非「無權占有或使用」。《原住民基本法》第20條亦揭諸:「政府承認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承認:表示權利人本來就是原住民而不是政府,然而所謂的「增編」指將原住民作為耕地使用的公有土地編為保留地[13];「劃編」指將原住民作為住宅用地使用的公有土地劃為保留地。將公有土地增劃編為保留地,而非「回復」原住民身為所有權人的地位,此其與「承認」之意涵相去甚遠。
  回到本案,台大確實身為一個公產管理機關,基於管理權限內應該對於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實質地審查,若其「逕為同意」,則難免遭致非議且可能面對監察院的調查;「嚴格把關」,則不免受到「欺壓原住民」的批判與面對地方的壓力[14]。 然而台大採取的審查標準,並不把政府希望「保障原住民」的相關政策列入考量,僅作形式上的審查,又其中牽涉到生態、國土保安的部分,是否超出台大的管理權限,也值得深究。
  確實,法律位階的問題是本案最大的癥結點,其解決的方法有待行政及立法機關的智慧。但台大反駁該申請的其他原因,是否過於拘泥于形式上的審查,而全然忽略了政府在實現原住民的「土地正義」的美意?球員兼裁判是本案無解的問題,然而,在這樣子角色分配上,校方仍然有值得反省的地方。當實驗農場以研究作為主要目的時,卻以「水土保持」、「供電證明無法等同于設籍之事實」來反駁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的申請,原住民族的土地正義被依法行政等法律程序拋諸腦後。校方在高舉「依法行政」的大旗時,請不要忘記這些冷冰冰條文背後的當事人。
   (本篇照片皆取自台大原聲帶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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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植根法律網。取自http://www.rootlaw.com.tw/index.aspx
[2]詳細內容可參考原住民委員會的官方網站。取自http://www.apc.gov.tw/portal/index.html
[3]臺灣大學以「校生農字第0970022270號函」覆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表示,王君申請補辦增編原住民保留地案,經綜合評估之後歉難同意。再以校生農字第0980048235號函覆南投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表示,王君擅自在申請補辦增編原住民保留地的土地上設立電錶、蓋屋舍等已構成侵占行為,臺灣大學已於98年10月2日現場會勘時表達不同意的意思。
[4]「禁反言」,或稱「衡平禁反言」、「禁止悖言」原則。原為英、美兩國民事訴訟實務之重要衡平手段,為英美法系之民事法則,並非大陸法系之法則。國內成文法規亦無「禁反言」之明確用語,但國內常有學說略為介紹。「禁反言」之法律意涵極為廣泛,源於中世紀古老的法語「estoupail」,直譯為(被)阻止、阻礙(stop up, impede),其核心在於曾做出某種表示的人,在相對人已對該表示給予信賴,並因此而受有損害的情狀下,禁止該人做出否認或相反表示,無論該相反表示是否與事實相符。
[5]《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審查作業規範》,第十一條,第三點。
[6]節錄自〈台灣大學山地實驗農場與賽德克族土地爭議案──調查與分析報告〉,台大原聲帶社。
[7]詳情可參考台大意識報的網站。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NTUcpaper/photos/a.10150283315120030.378349.260997865029/10152333704230030/?type=1
[8]詳情可參考台大意識報第69刊。網址:http://cpaper-blog.blogspot.tw/search/label/069%E5%88%8A
[9]最高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台上字第24號
[10]19世紀前原漢衝突- 台灣大百科全書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00257
[11]《公有土地增編原住民保留地處理原則》第五點
[12]《土地法》第二十五條:「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
[13]台灣省原住民行政局編(1995),《增編原住民保留地三年(八十八十二年度)工作計畫執行成果報告》,頁136。
[14]臺大告人,又添一樁!「山地實驗農場控告原住民,要求拆物還地」事件觀察報告,謝志誠。

遺失部落,尋找家──從愛電影到拍電影的龍男‧以撒克‧凡亞思

◎周子勛
  龍男‧以撒克‧凡亞思(Lungnan Isak Fangas),阿美族人,是一位紀錄片導演,現職原住民電視台節目部經理。大學就讀台大社會系,曾參與原聲帶社,並先後拍攝「回來就好」、「尋找鹽巴」、「海洋熱」等紀錄片。畢業赴美深造,回台繼續著手拍片。他用鏡頭紀錄現代原住民的故事,也同時,奮力尋找屬於他的歸屬所在。筆者深深著迷於這一位特別的人物的故事,因此與龍男先生做了一次簡單的對談。

「家」在哪裡?
  我是一個典型的都市原住民,因為我爸媽做板模。板模是一個逐水草而居的工作,當一棟建築蓋好了,我們家就移到下一個工地,一直到高中才算是定居了下來。從小「家」的概念對我來說始終不是很穩定。「家」對我來講是要去尋找一個穩定的感覺,或一個所在,這是一個身體和心理上必須要去依附的空間感的需要。所以在生命的前半段我都是在尋找一個家、尋找基本的生存跟安定感。
  後來畢業後出國的這段期間,我從美國看台灣,發現台灣其實是我一輩子認同的地方。但是在台灣的哪裡?回國之後我開始尋找這樣子的概念。當現在家的需求已經被滿足之後,我尋求的是一個認同,我覺得我必須去尋找一個部落,開始跟部落產生連結。也因此我才會在這幾年,在都蘭那邊尋找根,透過影片紀錄,把自己視為是裡面(都蘭)的一份子。現在也找到了穩定感。一直到去年,原民台的台長找我當節目部經理,那是最近發生的事情。

走過原運、原聲帶:那不是我
  除了對文化的學習以外,原聲帶存在很大的功能是在取暖,讓離開高中的我們,可以在大學這個不是很明確的地方能夠有歸屬感。1994年,解嚴之後台灣有很多的社會運動,而我大一的時候也參與到原運的末期。那時候是很熱情的,很熱中抗議、跟學長姐討論這樣的事情。可是我並不覺得我很快樂。後來的分析是因為,我其實並沒有這麼極端,只是扭曲自己,去做別人可能會喜歡的事、別人需要我們學生去做抗議的事。其次我是加分進來的,我們沒有你們那麼聰明,卻能夠一起考上台大,所以很希望能夠對社會有一些回饋。加分的政策使我承受了很多同儕的異樣眼光。所以我很希望可以去彌補這個所謂的原罪,一直到後來才比較平衡過來。
  所以大二我做了一些調整。我在歷史系裡上了一堂課,讓我覺得世界打開了。以前我都把自己局限在與原民有關的書、錄影帶,現在透過了解中國的歷史人文地理,我獲得很多知識上的快樂和飽滿。所以那時我瘋狂地吸收從外面丟進來的東西,一年可以看三百多部電影,看到後來哪幾部的主角是哪幾部都搞不清楚。那一陣子,就跟原聲帶維持若即若離的狀態。

紀錄片這條路
  我對影像的著迷一直都有,(影像)對我來講是很能夠發揮出想像,很能夠分享自己想要講故事的慾望。畢業後我拍「尋找鹽巴」,回到原聲帶去拍學弟妹在辦母語演講比賽的狀況。語言一直是我們的尷尬和痛。小時候社會環境因素造成我們沒有辦法跟爸媽用這個語言,而那時候(的社員)普遍都跟部落有一定的脫離才能在學業上有好的獲得。那一段演講比賽讓我覺得好像是在拍我自己,只是我不在鏡頭裡,而是把我看到的拍下來,學弟妹表達語言的困擾和我一模一樣。你們有機會看的時候就會知道我在講什麼。
  然後到拍攝「海洋熱」,認識了圖騰(樂團),尤其是主唱Suming,他對台東都蘭的青年文化教育著墨很深。我藉著拍他,去探討在都蘭的這個族群是在幹嘛。Suming他們從台東原鄉上來(台北),常常一天到晚嚷嚷要回去,那時我很難理解那個要回去的想法跟需求。這樣子的念頭跟隨我到美國,離鄉背井太遠,很多台灣發生的事情我沒辦法第一時間參與。那種想要趕快回來幫助家裡、幫助台灣,要做什麼的心情,讓我聯想到好像就是當時樂團朋友他們心情的寫照,那個心情我完全理解。所以回國之後我才覺得我一定要趕快去尋找家,尋找部落。

傳統文化與現代社會的衝撞
  每年布農族辦射祭的時候,很多動保團體會抗議。山地原住民的獵場已經不能再重現、都消失了,布農族的人只能在這樣的祭典裡,試著透過跟豬的互動來教下一代山地原住民的精神。當這樣的立場跟主體性與法律碰撞的時候,他們覺得我們在虐待動物,讓動物的生命受到威脅。我們身為一個族群電視台,能不能以原民族群為一個最大的思考點,站在偏向原住民的立場去抵抗、甚至去反駁大家對我們的質疑?包括像是阿美族有一個傳統是長輩喜歡摸孫子的下體,這是一個親密的動作,但對於很多風序良俗或法律面是性搜擾。我們節目能不能拍攝這樣子的畫面?能不能呈現這樣的舉動?一直都碰到怎麼在節目製作過程中去尋找一個平衡點的議題。

聯合豐年祭與原聲帶年祭
  我反對在部落或各縣市舉辦聯合豐年祭,因為每個部落都有他各自的特色。而且做一個事情部落就可以獲得多少錢、多少贊助,某種程度是台灣選舉文化裡面的潛規則。當部落族人因為社會經濟的需要不能夠拒絕的時候,那些東西對族群的文化可能是一個傷害,甚至變成依賴。所以我很反對。
  但在台大原聲帶辦一個這樣子的、從部落去移植過來的活動我不反對。很多的歌跟舞蹈或許只能在真正的部落跟時空才可以展演,一定會有這個落差,但我覺得那(年祭)是一個很好的媒介。學生可以透過這樣的參與去找到自我的認同,或是透過別人的懷疑去探討更深的議題。比如說,今年我們去學卑南族的猴祭,那我是排灣族人,為什麼要去學你卑南族的東西?一旦有這個懷疑才會逼自己去問。基於讓學生去學習、去找到認同,我覺得這當然是可以被允許的。但前提是我們的學生一定要回到部落,好好的跟耆老討教,去浸淫這個文化。

2014年6月23日 星期一

吟唱設計 釀造社區──紹興大吟釀

◎台大意識報





  昨天(22日)下午在紹興社區舉辦「紹興大吟釀」的活動。這是台大社會系吳嘉苓老師與台科大工業設計系蔡敦仁老師合開的「設計與社會」課程成果展,展出了學生在這門課中的設計成果。

  當天活動先由開課老師、紹興學程及社區主委等人致詞為活動揭開序幕,再由紹興學程的成員帶大家導覽社區,之後大家回到展覽現場,由設計者進行這門課的設計成果導覽與解說。接著修課同學在車庫進行小沙龍,暢談設計發想、討論各組設計如何變得更好。活動最後進行的「興願工作坊」來自其中一組的設計發想,製作的方法是將玻璃瓶切割後填充蠟燭,並裝入巧心設計的紙材包裝中。設計出「興願」手工蠟燭的同學,也同時思考蠟燭成為商品的可能性,希望之後可以由居民製作、販售蠟燭,進而改善社區經濟。



「興願」手工蠟燭。該組同學活用社區的廢棄玻璃瓶,做成盛裝蠟燭的容器,燃盡蠟燭的玻璃瓶還可以做成筆筒,未來希望販售給咖啡廳、手工藝品商店等,改善社區經濟。(圖/取自紹興學程@紹興社區)



  在設計與社會的課程中,前六周由吳老師和蔡老師講授社會學與設計的基本理論,隨後進行小型設計作業。學期中,由紹興學程成員為學生導覽、實際踏訪社區,之後以open space的方式,由學生發起主題再依興趣自由分組,最後由各組自行完成設計。

  設計的發想便是依據學期中田野調查的觀察;台科大商業設計系學生張雅婷也指出,這是她第一次的田野經驗,系上的訓練主要依據使用者調查或是設計者自行發想,而這次的設計「一定要動身」。此外,在本次活動之前,也在社區舉辦了工作坊,讓居民提供意見,供學生作為修改設計的依據,以貼合居民的生活習慣。社區主委認為,設計作品為實用導向也帶有環保意識,很貼近生活,不過主要是帶有社區整體意象的公共空間設施,並沒有涵蓋個別家戶背後的特別經驗與故事。

  此外,紹興學程做為課程與社區的橋樑,也為工作坊的舉辦提供不少協助。吳老師曾與學程成員討論課綱,因此加入工作坊的活動,提前告訴居民學生想做什麼,並且將以簡報進行的評圖改為園遊會形式的工作坊展覽。此外,他們也向學生分享自己的經驗,諸如時間安排、活動宣傳、如何吸引居民參與,以更合適的方式與居民溝通、互動。

            


                 

圖為「設計與社會」課程中其中一組的成果呈現,該組利用廢棄的利樂包組合為一個環保的照明設施,以「興」字做為作品的設計意象,每一個利樂包的鏤空都代表社區生活的其中一部份。該組同學也希望可以放在社區一隅,改善社區照明。(圖/蕭米棋)



除了與紹興社區的合作經驗,課程內部的學生也因為背景不同產生不少交流,看見各自系所的侷限並企求突破。台科大工業設計系學生鄭文凱表示,傳統工業設計主要重視產品本身問題的解決,像是產品的設計外形須符合機能,但許多問題並不能夠就此解決,必須注重人的成分,這堂課將社會學的概念加入工業設計,擴大思考設計與人、群體、商業模式的關係,更能回應現代社會的需求。台科大建築系學生陳乃嘉認為,系內著重技巧和學識的精進,建築學習變成個人成就的展現,但這項專業創造的空間「應該是與人息息相關又最緊密、最基本的」,這堂課的學習讓她感到「比較踏實、比較真實」。台大社會系學生石孟潔則因為這堂課,認為設計是可以作為社會學實踐的方式,並更積極地思考「社會學如何走入人群」。
蔡敦仁老師表示,在紹興這種有歷史文化與多族群的社區做設計的課程,一種微型的變化,出於解決社區的問題,並藉由設計回應居民的需求,而不是傳統的工業設計思維;此外,台科大的蟾蜍山議題還沒結束,在這門課與紹興學程合作是很好的。吳嘉苓老師認為,社會系關心的就是「台灣的人的多樣性」,所以這堂課最大的不同就是「用設計作為介入的方法」;對設計界來說,需要回答一些問題,例如設計是不是只為商業服務?藉由這堂課的作業,引導他們設計的方向,注重為了公民的設計。另外,到場支持活動的台大地理系周素卿老師認為,台灣教育長期缺乏追求自主創造的要素,這堂課並不是創新,只是台灣教育缺乏的一塊,希望這類型的教育成為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