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三 董昱
前一屆的學生會在校園中做了許多的努力,而就在嶄新的學期開始之前,透過簡單的回顧,除了讓我們更理解學生會的作為,也可以更增加我們對於學生自治的想像。
從校園中的學生運動看學生會
上個學年度在台大校園中發生了許多與學生權益相關的議題,例如:新生入學典禮時發生的「新生性別季」、以及一月中旬因BOT管理不當所引發之「艾瑪」事件。這些在上學期發生的事件透漏著一些訊息,那就是學生的基本權利在校園中仍然是有死角的。不論是集會結社自由、言論自由、甚至是基本的住宿權,在特定事件或議題發生之後,如果沒有學生團體持續的努力,這些問題可能沒有辦法被解決,甚至根本不被發現和討論。
第二十三屆學生會針對校園中的大事件也都有屬於自己的立場,並且透過在BBS發表文章,向學生說明學生會的立場;在事件發生之後,學生會也有更後續的行動來追究議題。以「艾瑪」事件為例,學生會福利部在事發後持續追蹤並監督校方相關單位的改正措施,校方單位包含住宿組、太子建設、以及國際事務處等。雖然學生會所達成的效果並非立竿見影,但是學生權利的推動如果不透過一點一滴的累積,只會離解決問題的時間越來越遠。
從社會議題看學生會
在上個學年度中,台灣社會中也有許多社會運動,如:反國光石化等,而學生會對於這些議題也有積極的參與。雖然這些議題都有正反方的支持者,但是學生會可以有自己的立場,並且實際的在社運場合中現身;此外,學生會也透過網路的媒介,向學生說明自己的立場、以及相關的理由。
除了與農業保存相關的國光石化議題之外,學生會另外也舉辦「青年時事論壇」來討論高等教育、都市更新等相關議題。高教論壇扣緊中國學生來台、高等學費等主軸;都更論壇則請來台北市長候選人,親自來說明自己的政見。
學生會積極參與社會議題,甚至也舉辦名為「論壇」的活動,但是在活動之外,學生會在校內卻沒有積極的去拓展討論的平台。學生往往可以看到學生會在BBS上針對時事議題發表意見,卻很少看到學生會針對後續的回應做更多說明;就算舉辦了相關活動,也很少看見學生會向學生說明「為何我們想要(必須)關心這些議題」。學生會也因此給人一種封閉的印象,對於實際推廣學生參與社會議題來說,成效相當有限。
短評「虧損七十三萬事件」
然而,第二十三屆學生會在舉辦活動方面,有許多地方值得檢討。學生會於上個學年度舉辦了「愛心公益演場會」虧損了新台幣七十三萬元,整場活動除了參加人數過少之外,甚至還被周圍宿舍內的學生抱怨音量過大。而學生會則以「活動宣傳不周」、「與其他活動撞期」為由,向學代會以及台大學生解釋虧損的原因,並且道歉。
會長陳乙棋雖然在事後盡力挽回虧損的預算,七十三萬的漏洞在任內也已經追回六十餘萬,然而這其中不單純只是「虧損與補足」的問題。學生會在經濟上的資本,是透過多年學生會的累積而來,這種大量的經費虧損等於是將前人的努力付之一炬,甚至留給之後的學生會更大的困難;此外,在經費虧損之後,學生會必須花費更多精力來將虧損的金額補足,這也大大消耗了學生會內部的人力資本,學生會除了必須將心神集中於自己原本規劃的活動外,還必須撥出額外的力氣來填補自己的缺失,將使得辦事成效低落,成為惡性循環。
新作為:法制部的成立
學生會在99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立了法制部。其成立源自於年初大法官做出了釋字684號解釋文,使大學生們在校園中的所受的權利保障更進一步,也多了申訴救濟的機會。在684號解釋文之後,台大校方也在校務會議中決議成立特別委員會,審核不合時宜的校規,動員各處室單位修改組織條文。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學生會學術部也希望能扮演一股推力,惟全校法規車載斗量,法規本身又具備知識門檻,因此學生會決定成立法制部,使成員結合所學,並與學生自治實務結合,檢查校方修改過的條文適切與否之外,更設計一套完善的校內學生救濟制度。
具體而言,法制部將成為學生法院、學代會之外,另一個關於學生權利的法律諮詢部門,避免校方和學生溝通過程中,出現學生不懂法規所導致的不對等關係;並且能在校方完成修法後,繼續扮演著常設的法律顧問部門之角色。除此之外,684號雖賦予學生救濟的權利,但一般學生難免困於程序的不熟悉,無法運用這樣的管道,對此法制部也會盡到協助的義務。
結語、檢討、與傳承
綜觀本期學生會的作為,我們可以看到學生會在校園議題中的努力,並且因應法律制度的時代變遷,在學生會組織方面去思考和維護學生的權利;然而在更多方面,不管是舉辦活動、推動改革,卻因為資訊公開程度不足,而造成許多遺憾,甚為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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