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7日 星期二
教務處方案成共識:「連續」二一三一折衷面對學生成績
◎蔡亦凡
委員會共識:連續二一三一退學制
在前文(拿下菁英的眼鏡──學生會提案廢除二一三一退學制)提及的教務會議中,學生、教師與校方於二一三一退學制的看法相當分歧,遂決定交付由學生代表和教授組成的成績因素退學委員會繼續討論。
成績因素退學委員會12月8日召開,當天幾位教授以提升學生競爭力為由,反對任何更動,希望維持二一三一制,多數在場教授亦支持;法律學院教授則提出,作為一個教育者,不應用成績篩選剝奪學生受教育的機會,支持全面廢除制度。最後委員會以教務處較折衷的提案——將現行制度改成連續二一三一退學制——為共識;此案將於期末教務會議繼續討論,而委員會的共識將是重要意見。
連續二一三一制仍以學生成績表現不佳的學期數作為退學標準,學生若在達到二一的下個學期又達三一將遭退學,不過,若下個學期未達三一則重新計算學期數。對比目前制度,學生在一學期二一後只要接下來任一學期達三一即直接退學,加入「連續」條件減低了學生遭退學的機會。
成績標準的放寬與底線
教務處的提案是將現行制度的標準放寬,但與完全廢除之間仍有一段清楚的距離。台大教務長莊榮輝強調,希望藉此降低現行制度造成的傷害,並給予更多彈性空間讓學生挽救自己的課業。他以「基因突變」比喻,認為人類的基因正因為充滿了錯誤,才能在漫長的時光中持續演化。學生在學業上的挫折,一定限度內是可以被接受的。
不過莊教務長也一再重申「預警效果」的重要性,認為藉由保留成績因素退學的最終底線,能讓學生有所警覺,進而調整自己的學習態度。他認為,廢除退學制度對學生而言「就像癌症不會痛,然而課業的問題就會像癌細胞一樣擴散,等到發現的時候就已經太晚了。」當退學這可能的後果發揮警告功能,才不至於成了「溫水煮青蛙」,學生到了修業年限上限時都還沒修完畢業所需學分,以致於無法畢業,「這對學生未必是件好事。」他表示,若學生因有所警惕而盡量在時限內讀完大學,台大也算是圓滿完成了作為學校培育學生的任務。
「我們要『容錯』,人不可能不犯錯的。」莊教務長這麼說,「但你也不能從頭到尾錯得一塌糊塗,這樣的話就不行。」
從懲罰走向預警
除了說明提案的正面影響與意義,關於「修改制度將造成學生整體素質下降,影響學習狀況、教學品質」一說,莊教務長舉出自己在台大擔任教授的經驗反駁,認為當初從單二一退學制調整為二一三一退學制時,改變的幅度更大,但學生學習狀況和學校教學品質也沒有因此產生明顯的變化。一方面,台大學生之中會因單學期二一遭退學的人已是少數,其去留不會明顯反映在整體學生的課堂表現上,而會因二一三一退學的人數又更低了,影響自然微乎其微;另一方面,教學品質高低主要掌握在任課教師的手上,與學生留在校園的成績標準沒有太大的關係。
回顧台大成績因素退學制的幾個階段,莊教務長指出,在採行單二一退學制時確實可能有懲罰、淘汰學生的傾向,但自95學年度起改為二一三一退學制,即是修正過去僅以成績作為標準排除學生而未給予機會的作法。「許多事情的處理都是在兩個極端間擺盪。」他認為現行制度再加入「連續」的條件能大幅減低對學生可能造成的傷害,又保有預警效果,是較合適的改動,也是相較完全不變或廢除爭議度較低的折衷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