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柏融
前年(2013)5月11日,台大社會科學院大樓落成,然而,六年(2009)前在周邊系所擔心噪音與程序爭議聲中,被變更成臨時替代道路的「飛機草坪」,至今仍是柏油路。長期關注這條臨時道路規劃的資工系副教授林軒田,曾在台大批踢踢實業坊的台大版上撰文批評:「『社科院興建期間臨時替代道路事件』,就是個很少人關心的台大版大埔事件。」這個事件凸顯了校園規劃過程中,規範不完整導致師生與校方間的矛盾;同時,也可以看出台大校園綠地空間正不斷縮減的事實。
社科院搬回校總區、社科院大樓落成以前,大樓原址是學生停車場與銜接辛亥路後門、校總區間的要道。總務處認為要道消失之後,台大總區東北角的交通往來會受到極大影響,原因在於其他既有道路太狹窄,無法供汽車自辛亥路後門通行總區。因此,當時的總務處在規劃社科院大樓時,同時提出在社會系館與資訊工程學系館間開闢道路的想法。原先規劃6米寬道路,設計經過幾次修正後,決定開闢15米寬的道路。林軒田表示,原總務處要開15米的柏油道路,幾經抗爭後,雖然仍用去了15米寬的綠地,但後來實際的柏油路淨寬為6.5米寬,其餘部分規畫為人行道與停車格使用。
這條道路下原本的草坪曾兩度被指定為永久綠地,然因總務處於校區東北角的相關規劃上的問題,而被開發成臨時替代道路。透過下表,我們可以大略了解這條臨時替代道路的由來與它的經歷。
表一、社會系館與資工系館間臨時替代道路重大事件時程表。
時間
|
有關單位
|
內容
|
2001
|
校園規劃報告書
|
指定為綠地/永久綠帶
|
2004/02/25
|
校園規劃小組會議
(92學年第四次)
|
社會科學院二期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方案
|
2007/10/31
|
校園規劃小組會議
(96學年第三次)
|
為解決東西向交通問題,建築師將建築設計案增加「6m臨時道路」和社科院建築的「地下穿越道」組合,然電資與社工系代表和總務處代表間仍有爭議,未定案。
|
2007/11/21
|
校園規劃小組會議
(96學年第五次)
|
決議取消地下穿越道,並將先前「6m臨時道路」改為「15m臨時道路」,電資學院要求明確復原時限遭拒。
|
2009
|
校園規劃報告書
|
再次指定為綠地/永久綠帶
|
2009/08/18
|
施工前第二次說明會
|
總務處將進行臨時替代道路存廢的評估,並對全校師生進行問卷調查。若要保留道路,應於社科院大樓完工前經校務會議決議通過,否則社科院大樓完工時應立即恢復綠地。
|
2009/08
|
總務處
|
臨時替代道路動工、2010/04完工
(社科院於2010/03動工)
|
2012/04
|
總務處
|
總務處以問卷調查道路存廢,遭質疑誤導作答,引起爭議。
|
2013/03
|
PTT(台大批踢踢實業坊)台大版
|
社科院完工在即,版上出現詢問道路未來規劃的討論。時任學生會學術部長兼校園空間工作坊召集人的周子暐出面說明總務處的答覆:待到辛亥路後門及長興街後門之間道路打通,使辛亥路後門得以與舟山路連接後(道路)方能有所更動(回復綠地)。
|
2014/05/11
|
社科院
|
社科院落成典禮。
|
製表:呂柏融、project green
資料來源;整理:呂柏融、project green
這條當初預定15米寬的臨時替代道路引起資工系與社會系的強烈反彈,除了擔心教學品質受到汽車噪音影響,也擔心綠地被強制更改為永久道路,「綠地變柏油」。資工系甚至有多名教師出席校園規劃小組會議表達意見,希望校方能夠訂定落日條款,讓綠地的回復有明確時程表。但校園規劃小組召集人、城鄉所教授林峰田於會議中明白表示,請資工系會後與總務處協商。「如果貴系(資工系)不滿意總務處的答覆,可循行政程序向校方反應。」最後會議決議:社科院完工後,若總務處未能適時檢討評估道路存廢問題,本小組將建請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處理。除了沒有明確落日期限外,模糊的語句也為未來臨時道路的存廢時機留下了伏筆,讓臨時道路可能得以無限期使用。
由臨時替代道路的爭議與過往會議紀錄,我們可以發現即使有代表出席,但學生與教師在早期規劃期間的參與程度非常低。曾任第26屆學生會福利部長的林冠嘉說,目前校園規劃小組、校發會通常都是分別由學生會福利部長、學生會長代表參與。第27屆學生會長的王日暄表示,校發會整體發言權在行政高層與各院長,所以學生代表的發言機會就相對較少,因目前此多琢磨在與校規小組委員的溝通上面;林冠嘉就自身參與過校園規劃小組的經驗,雖然三個單位都有學生代表的參與,但校園規劃小組的召集人常由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擔任,由於是建築專業背景,因此召集人在爭議決策上會比其他專業出身的委員有優勢。
目前就讀社會系大四的學生簡君庭、張維倫都表示,並沒有因此而聽到,或注意到車輛行經的噪音,也沒有聽過有人反映類似問題。顯示原先擔心龐大車流量帶來的噪音問題並沒有想像中嚴重。
然而,曾於道路旁的社會系館教室多次開課的社會系李明璁教授表示,這條路的開通確實帶來了一些影響,比如說垃圾車出入、上課期間於教室旁的花圃割草、消毒等相對而來的活動,都讓他感覺授課被干擾。
決策過程中,總務處面對「為何要犧牲指定的綠地,變成馬路跟停車格」的問題,始終沒有正面的回覆;翻閱規定,國立臺灣大學校園規劃原則中指出:「綠地應禁止違反休憩、生態等保育目的之開發,但基於校園安全、環境永續利用之必要開發行為,經校務會議同意者不在此限。」而停車格與讓汽車能進入總區的用途是否符合上述用途,仍值得商榷。
同樣值得商榷的還有程序問題。2000年第一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決議:「本校大小綠地均應審慎規劃並妥善保育,如變更用途,應經校務會議決議通過。」然而,2009年的校務會議上,時任校長的李嗣涔教授在校務會議上卻未經校務會議決議直接裁示:「社科院完成後,臨時替代道路之存廢先送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再提校務會議專案報告。」林軒田說,校務會議主席的裁示已與先前校務會議的決議矛盾,卻沒被妥善處理。如果用途變更是經過正常程序討論、通過,那他就能接受,可惜目前看來似乎不是這樣子。
如今,臨時道路已存在六年,對於什麼時候能夠將綠地還給全校師生,總務處營繕組新建股股長羅健榮表示,若一切順利,「沒有遭遇到任何困難的話」,可望在4年至6年內回復成綠地,不過「現在遭遇到一些困難」。
圖一、校方對於校總區東北角道路長期規劃示意圖。製圖/意識報
這條已經用了6年,還需至少使用4年以上的臨時替代道路,除了讓綠地消失至少10年與顯示出校方校務會議決議上的前後矛盾之外,也讓認為校方濫權的師生在爭取權益與程序正義的同時,感受到了行政單位的不友善與決策的粗糙、矛盾;而規劃前對於受影響系所的溝通不足,也是導致後續爭議持續的原因之一。林軒田就直言學校在這件事情上「沒有溝通誠意」,學生寫校務建言都比系上老師及主管向校方反映有用;他也認為總務處這樣「一事綁一事」,將道路存廢與整體校區規劃綁在一起的作法不可取。
休憩、休閒的綠地空間縮減,或許可以看出目前校方重開發輕綠地的思維。而開發過程中對於可能受到影響的單位的規劃前妥善溝通,與程序上的合理、合法也是校方未來校園規劃上必須合理考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