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7日 星期一

意識報013刊 目錄 (10/24/2008)



發刊日期: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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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校園議題)
台大的錢從哪裡來? 專題報導系列(二)建教合作

。台大的建教合作 —急速成長而且仰賴公部門 ◎濮家和
。兩大趨力下的建教合作與教師自主性 ◎蕭遠 吳嘉浤
。重點不在性,而在制度 —試論潤滑液事件 ◎陳聖為

學代非官方專欄
。學生會預算退回重審 ◎陳也禎 許躍儒

第二版(論壇)
。我們要大學幹嘛 ◎孫有蓉
。大馬旅台生的一國兩制 ◎吳子文
。答「野百合幽靈」一文 ◎台大大陸社

第三版(副刊藝文)

。荷索對紀錄片的看法 ◎吳重寬
。真實電影 ◎吳重寬
。回應「數位藝術—科技與藝術的弔詭」◎Wind

第四版(特別採訪)
菲律賓人在台灣系列報導
。引言
。漂泊的循環——菲律賓的海外移工帝國 ◎李問
。中山拜拜:聖多福教堂 ◎關恆安
。金光閃萬萬 ◎簡惠茹

台大的建教合作--急速成長而且仰賴公部門

◎濮家和

建教合作為重要校園議題

在知識經濟的時代,知識成為現代經濟體系當中核心的生產要素。同時,在學院中,知識生產的模式也已與過去大為不同,在商業的脈絡上生產知識已是不可避免的趨勢。對台大來說,產學合作經費亦為校務基金重要收入及支出來源。從95及96學年度校務基金年度收支決算表當中(如表一),我們可以看到,近兩年在產學(建教)合作經費在校務基金中所佔的比例,每年至少31%以上,可見產學合作對於校務運作的重要性。同時,近二十年來,台大在建教合作金額及計畫案件數方面,更是不斷增長(如圖一、二),顯示出產學合作乃台大學術發展的趨向,因此我們更要來好好了解這一塊如此重要卻鮮為人知的領域。

建教合作結算經費 所佔校務基金比例


▲表一 95,96學年度建教合作結算經費所佔校務基金比例表



▲圖一 台大1988-2006歷年建教合作計畫項數折線圖
(資料來源:台大2007統計年報)



▲圖二 台大1988-2006歷年建教合作計畫金額折線圖
(資料來源:台大2007統計年報)

在此要先說明一件事:在本篇中「產學合作」與「建教合作」指的其實是同一件事。根據研發處陳基旺研發長的說明,在校務行政上兩名詞所指涉之事務亦同,故本篇統一採用法規定義上較為廣泛之「建教合作」一詞。(參 教育部(2006)《大專校院產學合作實施辦法》及《建教合作實施辦法》;國立台灣大學(2007)《國立台灣大學「建教合作計畫」處理要點》)

建教合作之經費運作

從大學的角度來看,我們可以說產學合作是一種引進校外資金以進行的研究活動。而且,建教合作的合作對象並不只有民間企業,根據教育部頒佈之《大專校院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3條,建教合作對象包括「政府機關、事業機關、民間團體、學術研究機構等」。既然重點在「資金」,我們就必須先了解這些資金進入校園後的管理與統籌工作。要開始一個建教合作計畫,以企業為例,若欲與學校進行產學合作,必須先向校方(行政單位如台大研發處)提出申請,校內研究單位(教師),除研究經費外,同時必須在計畫中編列約15-25%的「管理費」(額度隨研究專利歸屬不同而異),用以支付學校在進行產學合作上所消耗的行政成本。管理費算是產學合作的範疇內,校務基金的第一種收入。產學合作計畫執行結束後,剩餘經費稱為「結餘款」。結餘款會由校方統籌分配至教師研究專帳、學院經費、校務基金使用。這裡是第二種校務基金的收入。至於,校務基金的第三種收入-技轉金之收取,則是只有在建教合作計畫成果全部由建教合作對象享有時,才會發生。(參《國立臺灣大學建教合作計畫結餘款分配、運用及管理要點》)


▲圖三 台大95年建教合作計畫各單位金額圖
(資料來源:國立台灣大學研究發展委員會95年年報)

大量依賴公部門的建教合作

台大校內產學合作,可以依合作對象分成三大塊:國科會、國科會以外之政府部門、私人企業及財團法人。其中,國科會為最大宗。做根據95學年度的研究發展委員會年報(如圖三),國科會計畫占所有計畫數量的66%。如果把研究經費來自國科會等政府部門之計畫數量加總,算入「公部門」一類,同時把研究經費來自私人企業及財團法人者以「私部門」歸類之,我們會發現,公部門在經費來源比例上佔有率高達95%;而國內另一所在教育部產學合作產學合作績效評量榜上有名的清華大學,其光是國科會計畫的經費就占了校內年度總經費的25%,可見國內重要學術研究機構之經費來源,呈現出大量依賴公部門的狀況。

我們可以把上述兩所國內大學的研究經費狀況,做為國內狀況之代表拿來與美國做比較。美國在學術研發上有相當大的比例是依賴產業界資金的投入,從1971年開始幾乎年年高達65%居高不下,甚至還有成長的趨勢。因此我們可以說,美國的產學合作是以私部門為主的(如圖四)。相較之下,以台大之現況,則很明顯是以公部門為主的。基於學術文獻中對美國模式的推崇,處在光譜另一端的國內的現況,應該值得我們深入去探討之。


▲圖四 1971-1999美國學術研發之資金配置
(資料來源:經濟部(2001)「跨領域系統整合推動計畫」計畫書)

學術環境的進步 獨立研究的隱憂

--兩大趨力下的建教合作與教師自主性

◎蕭遠 吳嘉浤

如前所言,台大的建教合作的主要資助者為政府機構,尤其以國科會為主;而在台大,建教合作的負責機構為研發處。然而近期,兩者所扮演的角色愈來愈關鍵。因此特別談這兩者對於台大學術的影響。

資助的大宗-國家科學委員會

在談台大的建教合作,絕不能忽視政府扮演的角色。與國外相比,台大的建教合作以政府機構為主。其中國科會更是占了建教合作金額的66%,具有絕對主導性的力量。

國科會最主要是推動國內科技的發展。早期多以教師獨立申請的研究補助為主,但之後漸漸開始推動各項由政府主導的整合型研究計畫,如「整合型研究計畫」、「國家型科技計畫(民86年開始)」、「大學學術追求卓越發展延續計畫(民92年開始)」等等。這些計畫,強調群體合作,由國科會擬定方向,各教授再申請參與,而由國科會提供經費。以「國家型科技計畫」為例,內容為政府評估下具有未來有潛力的產業,如「晶片系統國家型科技計畫」、「奈米國家型科技計畫」等。國科會的角色由原本單純的被動資金提供者,改為主動的推行各項計畫,主導性可謂越來越強。

台大研發處研發長陳基旺表示,台灣的社會很特殊,產業界的需求與點子,是藉由透過國科會,將這些需求反映給學界,國科會扮演的是一個媒合的角色。甚至,這些需求與點子的經費也是由國科會負擔。

台大建教合作的要角-研究發展處

台大負責建教合作的機構為研發處,其角色原本比較屬於公共行政的部份,以確保上述產業、政府與教師合作流程的順利。然在政府推動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俗稱的五年五百億)之後,研發處漸漸具有自己的主動性。

台大陳研發長表示,在頂尖大學計畫之下,研發處有了一定程度資金補助權。為了邁向頂尖大學,研發處擬定各項發展學術方式,內容包括:

1. 實施彈性薪資制度,優質的教師會獲得額外的績效獎勵。
2. 特別獎勵團隊合作,若以群體合作方式提案較有可能獲得研發處補助。
3. 對於「未來十年最有發展性的領域(例如研發長提到的奈米)」,研發處特別加以資助及推廣。

除上述做法之外,研發處還將目標設定在研究研究發展的「質量加倍」,亦即將論文的數量及品質做明顯的提昇。而今年也獲可觀成果:年中論文數達5000(計畫前2600),年中highly cited(亦即學界中引用比例為1%)的論文數為185(計畫前117)。

研發處的理想是,開創教師新的經驗,創造新的潮流,以便未來讓教師可以自行發展。

研發處頂尖大學成果發表記者會


兩大趨力下的建教合作與教師的自主性

在新的校務會議之後,「建教合作」的收入有了四分之一給了台大做為管理費,急欲解決財務窘迫的校方或許很舒坦,但那卻不是這篇文章主要想要關心的;我們關心的「建教合作」,毋寧可以描述成:學校的教授為了完成其義務/興趣所在的研究計畫,如何盡力從外界獲取資源的情況。

當我們談到產學合作,常會牽扯到市場需求,或許會讓人想起美國企業與大學的密切關聯,往往有「企業操控校園」之譏。然而,產學間的合作真的是宛如洪水猛獸嗎?教師在研究上的自主性是否真的如此崇高?在這個產、學聯合演出的舞台之上,兩方又各自有著什麼需求?

在狹義產學合作的關係之中,教授或者研究團隊接受企業或政府的委託,在核心技術上進行創新,經由技術移轉的過程讓企業能利用該技術進行生產。同時,也可以與企業合作,開設實務教學的課程或安排學生進入業界實習;在學校之中更往往設立了「創新育成中心」以提供進駐場地、儀器設備、創新技術等方式協助中小企業升級轉型。這裡頭不僅教授能得到研究經費,學校也能收取管理費用。因而在理想的情況之中,產學合作是一個「雙贏」、同時滿足兩方需求的制度:學校得到財源,而企業得到技術。

依據建教合作的法規,其合作對象包含產業界與政府,規範的範圍十分廣泛。對於教授來說最重要的,卻是與研究密切相關的國科會補助。縱使在校務基金中對於研究經費有確實規定,然而教授的大型研究計畫卻還是往往要借助於公家經費的幫助。

所以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教授們為了完成自己的研究,當然要時常與國科會交涉。然而如前所述,近來國科會屢屢推動的大型研究計畫,已經使經費來源有所改變。原本教師只是自己決定題目,但是在大型計畫的情況下,政府把題目訂好了,若教師參與這些計畫,則已先被限縮在政府的題目之下。是否造成了教授自主性受到影響?這點無法遽然推斷。事實上,根據某位生農學院教授的說法,基本上不會因為是不熱門的研究,就不發予經費或者退件。然而,教師在面對多重化的經費選擇的情況下,可確定的是,研究題目的決定權已不再完全由教師自由決定,政府力量已經介入其中。

回頭看台大本身。目前台大的研發處扮演的角色漸趨積極,台大研發處近期也不斷推動各項獎勵辦法。我們不否定這些政策的遠見,但相反地,這些「遠見」可能影響教師研究型態。如積極提升校內的研究「質量」,如上一篇文章所提,它體現為highly cited的數字躍升,但實際上卻無法讓人理解:這些論文的大量生產是否真的有造成國內學術領域討論層次的提升?在追求「與國際接軌」的同時,對台灣學術圈甚至社會的影響往往被隱而不談了。在數字背後,學者醞釀研究計畫的能力與時間不可能突飛猛進,論文數目如何在一年之內翻上一倍? 又如強調團隊整合,亦是一種影響教師研究型態的方式,削弱了獨立研究的可能。所有研究題目都有辦法跨領域整合嗎?這又是一個疑點。

某位生農學院教授表示:台灣現在所有的行政單位都很重視技術轉移,因為它是一個可量化的效益,所以都會希望教授多去申請專利,讓研究變成一個專利的產物。因而現今的農林漁牧學術社群雖屬弱勢,但歷史因素影響下人口其實也不少,主管機關考核偏重量化指標(專利、技術移轉等)的情況下,也導致許多教授急著申請專利,造成十分驚人的專利數字。

然而,這樣的數字真的有其實際意義嗎?自由時報七月二十七號報導,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統計去年共投入四百五十四億元研發,資源最豐富的國立大學比例最大,總研發經費三百一十九點九億元,但最後智慧財產權收入僅一點九一億元,大量的資金投注,卻往往得不到企業的青睞;即使擁有了量化數字的亮麗成績,卻忽略了實際上的企業需求,徒然浪費專利年費,增加申請人的負擔。

因此,雖然我們不能斷然評斷教師自主性是否完全消失,甚至不能評斷教師研究應否完全獨立於政府或其他機構。但我們可以看到,從宏觀的角度視之,台大教師研究的市場已經不完全是掌控在教師身上。國科會及研發處各種獎勵的辦法,以及各種推行的理念,都是對於教師研究市場偏好的趨力。兩大趨力下的建教合作與教師的自主性之間的關聯,是值得密切注意的。

重點不在性,而在制度

—試論潤滑液事件

◎陳聖為

潤滑液事件在校內外討論的沸沸揚揚,關於性別空間、言論自由等早有了許多精采論述,但對於制度上宿舍內權力分配的模糊點,以及權力使用恰當與否的問題,至今仍尚未被廣為重視。但若制度不加以改變,這樣的問題將會有不斷重複上演的可能。

潤滑液事件始末

男五宿舍的小柏同學參與日日春協會活動,因日日春有使用不完的過期潤滑液,在得知使用安全上並無疑慮後,其便帶回宿舍提供有需求的社胞使用。後與宿舍輔導員產生衝突,包括輔導員接連刪除他在各宿舍BBS版貼的分享文,甚至部份幫忙轉文的同學被劣文(被劣文者不能在該版繼續貼文)處裡。在認為輔導員處理不當的聲浪出現後,男一舍輔導員兼宿舍區督導(林怡忠輔導員為一資深輔導員,故為一三五社區之總督導,刪文之決定亦由其發出)貼文發表道歉,聲明其處理不周,但只是因為擔心潤滑液過期才下此命令。幾天後,小柏發現其潤滑液整箱被拿走,發現是林輔導員派工友拿走。爭議越演越烈,學生會福利部也主辦了座談會,會中多方代表陳詞,教官表示純屬誤會,是工友會錯意把一小包拿成全部,議題仍持續延燒….

刪文並非重點 無權處裡才是問題

受外界指控下令刪文的林怡忠輔導員,最近面對最多的問題是他為何刪文。諸多理由例如:林輔導員所說的為了舍胞健康、外界揣測的其對於性的污名化、恐懼性方面的討論等,不論理由為何,他「為何刪文」並不是重點。我們該最先問的是,他「憑什麼刪文」。

此事件發生後,林輔導員在道歉聲明與座談會上均表示他沒有權力刪文,他只能「建議」掌有版主資格的舍胞刪文,而這些舍胞便是宿舍網管,其部分由生治會幹部兼任。但事實並非如此。譬如小柏的朋友thomas629在轉錄文章過程中收到3舍板主的水球如下:(水球粗體字為編者自加)

★NTUM3 同學
To NTUM3: ??
★NTUM3 抱歉 男一教官有旨
★NTUM3 說要刪除這篇文
★NTUM3 所以不要再轉了@@@@@@@@@@@
To NTUM3: 嗯嗯~可以問一下憑哪一點要刪他嗎??
★NTUM3 問男一教官吧@@
★NTUM3 他覺得不適合吧

由此篇可見,宿舍教官(即林怡忠輔導員,其曾任台大教官固舍胞均稱其教官)認為不妥之文,就可以令網管刪除,網管似乎得聽教官之令。下面這段(7舍)也是:(水球粗體字為編者自加)

★Boy7 同學 對不起 我奉教官之命要把您的文章刪掉
★Boy7 並請您不要再張貼類似訊息至男七舍
To Boy7: 又是教官 = = 那我可以問一下為什還兼劣退嗎
To Boy7: 這個訊息有何處不妥呢??
★Boy7 抱歉 我們只是接到教官電話
★Boy7 請您直接與男一舍輔導員反應

在座談會中,男六生治會長也表示,教官與宿舍幹部的商量,往往幹部都不會拒絕。前男三舍生治會長也指出,教官所說的幹部都照辦,他猜測應是因為生治會幹部並不知道不需要聽從教官的指示。

隱性的輔導員權力

很顯然的,這樣的狀況與林輔導員口中所聲稱的「只是建議而非強制」,若生治會或網管不答應也沒辦法的狀況大相逕庭!我們應該感到疑惑的是,生治會與網管並沒有服從輔導員的義務,但卻也都照做,甚至都當成了命令來執行。弔詭的是,宿舍生治會應是舍胞們所選出的自治團體,理應為舍胞們爭取福利,成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橋樑,但為何這樣的想像卻是與現實極度不符的呢?

我認為這與宿舍事務長期仰賴輔導員的協助有關。舉凡大小活動,輔導員都會積極扮演指導生治會的角色。輔導員在宿舍事務上相當資深,生治會幹部都只是剛成為幹部的學生,每個活動的仰賴成了順從其意志的根本原因。再者,制度上的缺陷也使的輔導員擁有更多資源,學校有關宿舍活動與規定的公文,都是送交至輔導員手上,生治會並不如同學生會般擁有參與決定的常務性會議。且舍胞所使用的補助金,也都得經過輔導員轉手核銷,才能派發至生治會手上,財務上的不自主使其依賴教官更深。

林輔導員於宿舍區中是行政,財務,甚至人事多面向的樞紐,資訊與資源上的不對稱,都讓生治會不能與輔導員平等商討宿舍事務。輔導員隱性的權力,使其得以主導大多數發生在宿舍的事務—就算已經逾越了界線。這樣的例子並不僅僅發生在男一,男四在討論整修樣品屋時,教官也試圖說服舍胞接受同學所不滿的設計,而並非單純作為意見的蒐集與表達者。

展望:更公平的權力分配

我想強調的是,縱然現在相關法規中,並沒有規定給予宿舍輔導員某些權力(例如侵犯學生言論自由任意刪文的權力),但隱性存在的權力比起看的見的法條更加可怕。這次事件提醒我們應當更加小心,首要之務便是生治會該硬起來,成為舍胞與學校溝通的橋樑,面對類似狀況時,挺身而出。另外是對於制度的修正,不論是讓BBS討論區規範明確、讓生治會與輔導員擁有對等資源與發聲管道、訂立輔導員工作細目,這些都是我們還能繼續努力的。

學生會預算退回重審

一波三折 再來一次

陳也禎 許躍儒

  學代第二次常會,於10/13晚上六點半,在綜合201教室舉行。學生會所提出的預算書被全部退回重審,最快要也要等到10月底才會通過。

毫無疑義的會長報告

由於上一次會議延宕,學生會會長許菁芳第一次在學代會做施政報告。除了提及本學期施政方針之外,也提及了學術部HBO的電影展、新體建場制度、大一女熱水問題、新生大樓社團使用的時間、福利部主辦的潤滑液公聽會、舊體問題等近期活動。不過,學代們並沒有對學生會會長的施政報告提出任何的提問。

更動議程,白忙一場

在沒有任何事先說明的情況下,學代們在會前更改了議程順序:將學生會財務部長的認可案,改到學代會預算的審查之後。然而因為議程順序的變動,造成了在認可財務部部長時,讓學代發現議程程序上的問題。使得原本花了10分鐘通過的學代大會預算又重頭再審,加上休會來回折騰了將近半小時。

第一次學代常會(十月一日星期一)因遇颱風而延期,導致財務部部長候選人湯浩文不克前往週三的延會會議,故財務部部長認可挪至第二次常會。理論上,學代的預算審核必須在第二次常會前,由「財務部部長」提出預算案,由財務委員會召開財委會(於十月十二日召開)審查。問題就出在這兒,在十二號的財委會中,財務部部長候選人尚未受到認可,他只是個「準財務部長」而非「真正的財務部長」,故學代預算案並不具有效用。因此,學代們決議在認可財務部部長之後,再進行一次學代預算案的審核,並且通過了二讀和三讀。

學生會預算不夠詳細,退回重審

學生會預算案,在十月十二日星期天由學代會財委會給與意見。財委會當天表示學生會所附的活動企劃書不夠詳細,甚至總結餘是負的,於是多項預算都退回重編。但又讓學生會預算以11:0(贊成:反對)通過審查,送交隔天的學代會。

在當天常會中,財委又表示學生會的預算案應再由財委會再審一次,以盡到財委會把關的職責。理由是由於多項預算重編,導致當天拿到的預算書,財委們也大多沒見過。最後以26:0決定退回總預算案,由財委再行審查。而剛剛折騰了半個小時的學代大會預算,也跟著退回重審。
  
開會時間重新調查

由某學代提出更改第三次常會的時間,經過在場學代的表決,通過將第三次的常會時間改至十月二十七日星期一。再來,這名學代繼續提出更改第五次常會的開會時間。但另外一位學代表示,這樣會忽略今天不在現場學代的開會權益,這樣的更改並不適當,最後經由在場的學代表決通過,將重新計算各學代的時間,以便重新決定接下來的開會時間。不過,議長也有提醒,在第一次常會時就已經確定本學期時間,並據此借用場地,故更改常會的時間,可能導致當天的開會場地品質無法保證。
  
再次看看手中的開會議程,仔細回想、反思,這天的學代大會究竟完成了什麼事,究竟學代大會的基本核心價值又是什麼?究竟學代們又是如何的看待自己、詮釋其身分角色?究竟學代們是怎麼看待整個學代大會的呢?我想這不僅僅是學代們本身的課題,更值得我們所有學生一起來思索。

附錄:
當天預定學代主要議程進行流程:
學代議長報告->學生會長行政報告->通過財務部長認可案->審核學代大會預算->審核學生會預算->學代會各委員會報告

當天實際學代主要議程進行流程:
學代議長報告->學生會長行政報告->第一次審核學代大會預算(無效)->休會->通過財務部長認可案->第二次審核學代大會預算->審核學生會預算(退回)->學代會各委員會報告

答「野百合幽靈」一文

◎台大大陸社(大陸社的部落格

本文係回應許躍儒在意識012刊的文章
《野百合的幽靈迴盪——評大陸社社刊「爝」》


一週前,許躍儒投書意識報,以社刊"爝"為例子,批評這份刊物只能侷限在空喊口號而無法關注實質議題。

如果從"實實在在的議題"這個標準上來看,這份刊物也許不是那麼具有"功用"。不過,有幾點我必須做出澄清和說明。事實上,這篇刊物原先的目的,主要還是社團刊物的初試啼聲。在封面上,我們清楚地寫下了"大陸社社刊特別號",希望透過報導這樣一個活動,為正式的刊物來鋪路。我們向每個社員邀稿,讓他們自由撰寫對學生自治議題的想像或是活動的記錄,所以我們可以看到裡面有積極的呼籲,也有質疑的聲音(例如:"寫這篇文章。我不想改變什麼,也無力改變什麼。"這句話,的確是作者真正的、否定的結論,而非"自遣自懷以自high的過於高雅傷痛"),作為這樣性質的刊物,我們倒是沒有預設任何前提或想達成的目標。

此外,沒有把"實實在在的議題"報導出來,也的確是我們較缺少的,畢竟過去這樣子的報導方式極少為大陸社所採用。以往我們對議題的探討,主要是把重心放在開放的社課上,希望藉由社課,讓參與的人能夠對這些議題能有較深刻的了解跟討論,關注的面向也不僅限校園議題。相較於"懶人包"式的資訊提供者,過去大陸社對外往往將自己定位為一個平台,一個能讓大家較為深入參與、交流的平台:在社課之中,我們討論著「不平等」如何形成一個穩固的歷史社會現象;全球化如何透過WTO遂行其意志;透過讀書會,我們討論早期全球化如何形成,資本主義如何以殖民者的姿態重整數百年前的國際貿易。此外,我們貼在社辦牆外的海報往往提供重要時事議題的呈現,並且歡迎公眾在留言版上發聲,激盪大家的討論,而不只是單向的"報導"、"告知"。因此,我們的刊物在多元並呈的同時,少了些銳利的分析,卻期許著自己能夠擁有足以容納公共平台的熱情。

一份刊物,是一個社團某些價值的反映;對刊物想像的不同,也是社團價值的不同。

進一步講,在這樣的比較中,我們可以看到,隨著每個社團的經驗、價值、條件不同,所適合的方向與實踐方式也可以有所不同。我不反對大家提出對議題性社團的想像,但如果大家在討論之前就已經打算將自己的價值強加在別人身上,就只會造成反彈與困惑。

許躍儒先前的文章,激起了社團間有關自我定位、以及社團方向的討論。無論我們是否能認同他的論點,這至少是個反省與檢視的機會。希望這篇文章能作為一個開端:停止情緒性的語言,在一個平和的氛圍來討論社團所應該扮演的角色。我們歡迎許躍儒向我們提出在校園議題上頭的建議,也歡迎各種價值與我們目前社團的方向進行辯論,不過,那不代表我們需要一個披著校園議題外衣的幽靈,希望把它召喚出來的人,也能記得將它帶回去。

大馬旅台生的「一國兩制」

◎吳子文(台大外文所碩三,馬來西亞籍)

馬來西亞留學生來到台灣,通常被稱為「僑生」,而我們則習慣自稱為「旅台生」,因為「僑生」或「華僑」這類「不愛國」的名詞早在大馬獨立後(1957年)便被棄之不用多年(台灣人反而一直沿用至今)。

或許很多台灣同學不知道,大馬華裔學生來到台灣留學,一部分會被歸類為「僑生」,一部分則會被歸類為「外籍生」。這種「一國兩制」的留學生政策正好反映了台灣社會在國族認同上的巨大分歧,意即擺盪在大中國以及台灣本土的國族認同之間。

從統派的立場來看,所有海外華人都是中華民國的華僑,大馬旅台生自然被歸為「僑生」(「華僑學生」的簡稱);從獨派的立場來看,台灣不屬於中國,而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所以所有海外華人都是名副其實的外國人,大馬旅台生應被歸為「外籍生」。

問題是統獨、甚至不統不獨或維持現狀在台灣各有一定的民意基礎,而且全台灣的主導意識形態往往隨執政黨的更迭而有所改變,像過去民進黨執政八年,「去中國化」或強調「愛台灣」的本土意識形態蔚為主流;現在國民黨上台,兩岸交流頻密,意識形態的鐘擺又往「中國」靠攏,這種精神分裂式的國族認同錯亂具體而微的反映在海外華裔學生的身分錯亂之上。

大馬旅台生的「一國兩制」在實際上是如何運作的呢?其實很簡單,根據台灣僑委會的規定,只要海外華裔在國外居留滿六年,便可透過僑委會以「僑生」身分來台留學。

至於外籍生,他們只要擁有外國國籍,便可各別向台灣各大專院校提出入學申請,然後透過教育部來台。由於大馬旅台生身兼華人血統和外國國籍於一身,所以我們可以任意選擇其中一種管道來台灣留學,造成大馬僑生和大馬外籍生在台灣「共存共榮」的奇特現象。

2004年以前,絕大部分大馬旅台生以「僑生」身分來台,因為當時外籍生的就學福利遠不如僑生。民進黨上台執政以後,大力推行國際化政策,並於2004年開始,投入龐大的資源為外籍生專門設置「台灣獎學金」,得獎者每月可獲兩萬五千元至三萬元台幣不等的獎學金,比許多大學新鮮人在台工作的起薪還要高。正所謂「重金之下必有勇夫」,依循外籍生管道來台的大馬學生人數逐漸攀升。

有趣的是,近幾年崛起的大馬外籍生和傳統僑生有著明顯的差異。傳統大馬僑生來台留學的歷史超過五十年,而且一直以大馬獨中(私立華文中學)畢業生為主,大馬外籍生則有不少為國中(國立中學)畢業生或大馬本地大專畢業生。

此外,傳統僑生主要來台就讀大學,大馬外籍生則有不少來台就讀研究所,也有部分大馬外籍生透過大馬新紀元學院的雙聯學制直接來台攻讀大三。

據我有限的觀察,大馬外籍生比傳統僑生表現出更為強烈的愛國思想以及公民意識,這可能和他們曾接受過完整的國民教育有關,而且他們的年齡通常比較大,所以心智也顯得較為成熟。

反觀人數仍占大多數的傳統大馬僑生,由於大部分屬私立中學體系出身,普遍懷有一種「棄兒情結」,覺得大馬政府虧待了他們,所以普遍表現出一種對大馬政治的冷感,甚至排斥,這點倒和台灣大學生的政治冷感不謀而合。

隨著大馬外籍生的崛起,我們發現台灣不再只是大馬私立中文教育的一個出口,也慢慢成為大馬本地大專畢業生一個越來越舉足輕重(而且優渥的)升學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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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旅台生的「一國兩制」

◎吳子文(台大外文所碩三,馬來西亞籍)

馬來西亞留學生來到台灣,通常被稱為「僑生」,而我們則習慣自稱為「旅台生」,因為「僑生」或「華僑」這類「不愛國」的名詞早在大馬獨立後(1957年)便被棄之不用多年(台灣人反而一直沿用至今)。

或許很多台灣同學不知道,大馬華裔學生來到台灣留學,一部分會被歸類為「僑生」,一部分則會被歸類為「外籍生」。這種「一國兩制」的留學生政策正好反映了台灣社會在國族認同上的巨大分歧,意即擺盪在大中國以及台灣本土的國族認同之間。

從統派的立場來看,所有海外華人都是中華民國的華僑,大馬旅台生自然被歸為「僑生」(「華僑學生」的簡稱);從獨派的立場來看,台灣不屬於中國,而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所以所有海外華人都是名副其實的外國人,大馬旅台生應被歸為「外籍生」。

問題是統獨、甚至不統不獨或維持現狀在台灣各有一定的民意基礎,而且全台灣的主導意識形態往往隨執政黨的更迭而有所改變,像過去民進黨執政八年,「去中國化」或強調「愛台灣」的本土意識形態蔚為主流;現在國民黨上台,兩岸交流頻密,意識形態的鐘擺又往「中國」靠攏,這種精神分裂式的國族認同錯亂具體而微的反映在海外華裔學生的身分錯亂之上。

大馬旅台生的「一國兩制」在實際上是如何運作的呢?其實很簡單,根據台灣僑委會的規定,只要海外華裔在國外居留滿六年,便可透過僑委會以「僑生」身分來台留學。

至於外籍生,他們只要擁有外國國籍,便可各別向台灣各大專院校提出入學申請,然後透過教育部來台。由於大馬旅台生身兼華人血統和外國國籍於一身,所以我們可以任意選擇其中一種管道來台灣留學,造成大馬僑生和大馬外籍生在台灣「共存共榮」的奇特現象。

2004年以前,絕大部分大馬旅台生以「僑生」身分來台,因為當時外籍生的就學福利遠不如僑生。民進黨上台執政以後,大力推行國際化政策,並於2004年開始,投入龐大的資源為外籍生專門設置「台灣獎學金」,得獎者每月可獲兩萬五千元至三萬元台幣不等的獎學金,比許多大學新鮮人在台工作的起薪還要高。正所謂「重金之下必有勇夫」,依循外籍生管道來台的大馬學生人數逐漸攀升。

有趣的是,近幾年崛起的大馬外籍生和傳統僑生有著明顯的差異。傳統大馬僑生來台留學的歷史超過五十年,而且一直以大馬獨中(私立華文中學)畢業生為主,大馬外籍生則有不少為國中(國立中學)畢業生或大馬本地大專畢業生。

此外,傳統僑生主要來台就讀大學,大馬外籍生則有不少來台就讀研究所,也有部分大馬外籍生透過大馬新紀元學院的雙聯學制直接來台攻讀大三。

據我有限的觀察,大馬外籍生比傳統僑生表現出更為強烈的愛國思想以及公民意識,這可能和他們曾接受過完整的國民教育有關,而且他們的年齡通常比較大,所以心智也顯得較為成熟。

反觀人數仍占大多數的傳統大馬僑生,由於大部分屬私立中學體系出身,普遍懷有一種「棄兒情結」,覺得大馬政府虧待了他們,所以普遍表現出一種對大馬政治的冷感,甚至排斥,這點倒和台灣大學生的政治冷感不謀而合。

隨著大馬外籍生的崛起,我們發現台灣不再只是大馬私立中文教育的一個出口,也慢慢成為大馬本地大專畢業生一個越來越舉足輕重(而且優渥的)升學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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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大學幹嘛?!

◎孫有蓉

科技快速竄發的幾十年來,電腦成為高度發展社會全面性的媒介,為了進入新媒體,讓自己重新接觸世界,知識的本質毅然改變成為可在科技和網路上流動的訊息。進入符碼世界後,知識被儲存、累積、交換,產生了資本所擁有的條件而進入商品圈。在知識商品化後,對力倡教育知識、研究探求真理的大學首當其衝,紛紛有了職業訓練所的風貌。如果在大環境的條件下,我們所需要的是職業訓練所而非專研知識的大學,那為何不撤銷所有大學改成一間間職業訓練所?我們要大學幹麻?如果我們肯定了大學存在的必要,那大學在這個社會上又可以扮演什麼角色?

雖然知識大量的符碼化,我想我們還是很難找到任何機構知識密度超過大學,可以有大量的學生、大量的學者教授密集地研究,實驗、撰寫論文,高度有效率地產出知識,在這樣的條件下,知識重要的發源地還是大學,也被大學定義。更何況,知識轉變成流通、交換的訊息後,有價值的就不再是訊息本身,而是我們能夠如何重組訊息、如何創意、如何用已存在的資訊轉換為新穎的商品,知識必須不斷地創新,不斷演進,因為知識一旦被侷限、被僵化固定,陷入不斷複製的停滯階段,社會也跟著不再前進。(請見第十一刊意識報言論自由憑什麼)在這樣的論說下,大學似乎又找回了存在的意義。

我們要怎樣的大學

近年來一系列調漲學費的風波,我聽到了對於大學的兩種想像:面對到調漲學費的時刻,就會有人極力倡導大學應該要機會平等,人人都有權利接受高等教育。另一方面,隨著政府給予國立大學的經費逐漸減少,以台大來說,政府所正常給予的經費只剩下總經費的百分之三十,同時我們不斷地看到大學和企業合作,學校資源用以營利的比率逐漸升高,而政府老是提著五年五百億諸如此類的大餅,剝奪大學自主,要所有大學乖乖聽話。「政府抽手、大學法人化」呼聲在即。

難道這兩種呼聲沒有道理嗎?難道他們不是衝著正義?在大聲疾呼、忿忿不平的同時我們卻沒有發現,這兩種說法有著相衝突的想法、相衝突的概念,有著相衝突的結果。政府沒有大框架的論述,一味地左右討好,而我們這些首當其衝的受教育者又怎能以眼下片面的利益片面地主張著「高等教育普遍化」與「大學法人化」?

「高等教育普遍化」與「大學法人化」到底存在著怎麼樣的內在衝突?事實上,這兩種說法完全由兩套互相扞格的思維邏輯所衍生,一種主張著社會擁有強烈共識,偏向社會主義國家的思維邏輯;另一種主張傾向於政府完全撤手,在經濟的運作下促進競爭力與大學自主。

大學的緣起,是較相近於法人組織的。中世紀後期,歐洲同業手工業者開始組織成行會來保護貿易和要求財產權,經濟活動與財產不被封建貴族控制,而行會中除了有組織的非常保護,更有完善的藝徒教育制度,培訓學生、評審技能程度、各等級資格等等。受到了行會制度的影響,學者也聯合起來組織了行會形式的組織來保護自己的權利,最後發展成為大學組織。這樣的組織以行會的模樣出現就是要將政治權力的影響革除在外,但這並無法直接推論出:因為在這時代我們也必須把政治權力革除在外所以大學應該法人化。

教育本身就是一種權力。社會學家涂爾幹提出了一種引人入勝的想法:教育本身並非單純只為了增長知識或者技能,教育最重要的一部分是要人進入社會,進入社會已形成的共識,讓兒童在長大後能夠適恰地融入社會,認同社會所認同,遵守社會所令其遵守。並非教育決定了社會需要些什麼,而是社會決定需要教育的內容。這並非什麼陰謀論式的闡述方式,涂爾幹認為社會沒有團結根本不可能存在,而團結除了由經濟上的分工所強化,社會的共識也是維繫團結且讓社會成員為了團體願意犧牲小我成全社會的必要條件,就算在看似經濟完全接手政府權力的現在,共同意識還是以一種潛性規則的模樣,讓我們不知不覺地遵守著社會規範。所以我們自國小、國中、高中以來,老師們對我們影響,尤其對我們行為、思維模式的影響突兀地巨大,不僅僅只是因為大家都恰巧地碰上了影響人深遠的好老師。

但到了大學教育,如果不以國民教育或者普遍教育來看待它,大學教育本來的目的並不在形塑社會共識或讓個人順利地被吸納入社會,但在一個經濟分化如此專業的社會中,每一個社會團體的行動都如同千一髮動全身般地影響著社會整體,大學教育不可能完全獨立於社會,沒有任何社會規範、社會意識的沾染。而即便如此,大學本來是追求真理的。

兩種教育邏輯的典型

幾年前,台灣吹起了一陣北歐的風,但這陣風本身充滿了一個社群對自己的驕傲與滿滿的期許。請原諒我的不足,讓我撇開北歐成為現在社會福利國家的歷史與脈絡,直接從北歐的高等教育性質談起。北歐福利國家給大家的基本印象:「從搖籃到墳墓」不是沒有原因的,以瑞典為例,瑞典從小學教育一路到大學教育所有公民都不需負擔學費。從1950年代一直到1989年,各個高等教育所設置的科系與教學計畫都還是全權由瑞典教育部負責制定。

「小學到大學教育全額免費」對於主張高等教育機會平等的人來說多麼誘人,但我們沒看清楚的是,這個完全由政府所提供的教育體系中,高等教育也成為國民教育性質的一環。既然有著國民教育的性質,以瑞典為例,整個高等教育體系一直到最近二十年才開始讓學校有一點自主性,以往則是由整個政府囊闊整體的教育內容與計畫。為什麼說福利國家政府提供了整套的國民教育呢?福利國家眾所皆知的特色有幾個,其中最典型的即賦稅特高與政府照顧周詳,而到底什麼樣的動力才能讓公民接受超過百分之五十的賦稅?

在一個高度專業化的社會中,因為分工所帶動的社會團結、協作和運轉應該超過由整體社群形成共識所促使的團結,讓我們看看幾個經濟高度發展的國家即可發現,整個國家時常很難擁有一致的共識讓我們團結在一起達成什麼樣的目標,社會中的分工與專業化已經順利地支配著大部分社會活動。要打破這樣經濟的思維邏輯,一個社會需要達成某種堅不可移的共識,讓資源以另一種模式進行分配。要維護這樣的社會共識,教育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即對社會進行再生產,而這種在生產過程可以保持社會現有的運作機制,讓學生繼續當學生,長大後自然地在社會當中找到了已經被確立的職業,維繫社會現在的運作。對於強調社會共識的福利國家,教育對於國家來說當然是必不可少的一環,所有國民從小到大的所有教育不僅教授技能、知識、就業,更不斷地強化著這些未來行使權利公民的社會共識。所以,在這樣的社會中,如果沒有夠強烈的社會共識來維持整個社會朝向共同方向,如同瑞典般的教育體系很容易被政治惡意地侵犯,並藉由政治的力量形塑出另一種共識來達成私人利益。

簡單總結,將高等教育國民教育化的思維邏輯,教育的整體除了培養國家所需人才與專業,更為了維護整體社會所形成的共識,讓進入社會的公民自然而然地接受整個社會所決定的走向,比如說高賦稅資源分享的觀念。政府全力支持教育,但同時也完全介入教育,而在社會中已達成接受高稅率、由政府執行資源重新分配的基本共識,即仰賴著教育來讓共識不斷成為共識。

另一思考邏輯相較偏向於資本主義社會。雖然在這些社會中,大學以下教育還是受政府支配作為形塑兒童社會相關意識的媒介,讓兒童長大後順利進入社會並認同社會規範,但大學教育事實上是中世紀行會的再進化版本。大學是一個研究機構,是一個發展知識的場所。這麼說的話,那不是應該只有私立大學而沒有公立大學嗎?整體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所反映出的階級與對立是最與社會的安定息息相關的,在資本主義反省過其競爭邏輯後,這樣的特徵愈趨明顯,國家必須適時地介入資源分配,消除社會階級的僵固,所以在這樣的脈絡中有了公立大學,來保障所有有意願讀大學的學生都有管道獲得機會求取知識。在這樣的氛圍中,私立大學的校長扮演著經理人的角色,擔起募款與增進資源的責任,與我們傳統以來帶有文人風範的校長形象有很大的差距。

為什麼不提出論述


台灣現行的教育制度,尤其是高等教育制度擺盪在兩種思維邏輯間不斷地累積著衝突與矛盾,可以看見政府對國家教育缺乏系統化與一致性的想法,或採取主張衝突,或每一種呼聲都予以模糊的回應。為什麼不提出論述?為什麼不和人民對話,告訴大家我們擁有什麼樣的教育目標,希望藉由什麼樣的方法達成如此的教育目標。當我搜索此篇文章資料時,我看到許多出國調查教育制度的報告,一份瑞典、芬蘭的報告的心得與建議中寫道:近年瑞典因為被英美所影響,讓學校享有更多自主,所以政府對大學的管理由政府控制模式轉為政府監督模式,逐步將大量的評鑑和監督權力下放給中間機構來承擔,如高等教育督學署等。也就是這些改革,使得瑞典高等教育雖然是完全義務教育,但還是能保持很好的教學品質。這相當值得台灣教育學習和借鏡。我們的高等教育制度就在政府一邊抽手、硬逼著大學法人化的同時,用著福利國家模式的評鑑邏輯。而我們到底要在這種錯置中無憂無慮地生活多久,又忍受多久?

菲律賓人在台灣系列報導——引言

台灣從1992年開始,正式跟菲律賓政府協議從菲律賓引進勞工。可是在一兩年之前就有近萬名的菲勞來台工作。由於天主教信仰以及密集的人際網絡,菲律賓人在台灣相較於其他國家來的勞工,擁有更完整的組織與「社區」。菲律賓移工彼此之間的連結比較緊密,因此也比較有能力處理在台灣所遭受到的困難。

  十多年下來,移工的議題已經有許多人辛苦地關心與耕耘。上禮拜,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的顧玉玲才出了一本新書《我們——移動與勞動的生命記事》,紀錄一些移工的生命故事。

  意識報的採訪小組將以菲律賓移工在台灣的文化為主題,在接下來的三期做專題報導。我們這一刊先從菲律賓廣佈海外的移工現象開始介紹。菲律賓移工並不是一個僅存於台灣的特殊現象,而是全球分佈的一小部分,有它的歷史背景。而在台灣的菲律賓人與世界的連結,則最可以從Chungshan——中山北路聖多福教堂周邊的商圈——看見。本期,我們專注在菲律賓移工星期天於Chungshan所形成的特殊生活圈,採訪了聖多福教堂還有附近的金萬萬名店城。


本系列中的文章:

漂泊的循環——菲律賓的海外移工帝國

中山拜拜:聖多福教堂

金光閃萬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