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7日 星期一

學生會預算退回重審

一波三折 再來一次

陳也禎 許躍儒

  學代第二次常會,於10/13晚上六點半,在綜合201教室舉行。學生會所提出的預算書被全部退回重審,最快要也要等到10月底才會通過。

毫無疑義的會長報告

由於上一次會議延宕,學生會會長許菁芳第一次在學代會做施政報告。除了提及本學期施政方針之外,也提及了學術部HBO的電影展、新體建場制度、大一女熱水問題、新生大樓社團使用的時間、福利部主辦的潤滑液公聽會、舊體問題等近期活動。不過,學代們並沒有對學生會會長的施政報告提出任何的提問。

更動議程,白忙一場

在沒有任何事先說明的情況下,學代們在會前更改了議程順序:將學生會財務部長的認可案,改到學代會預算的審查之後。然而因為議程順序的變動,造成了在認可財務部部長時,讓學代發現議程程序上的問題。使得原本花了10分鐘通過的學代大會預算又重頭再審,加上休會來回折騰了將近半小時。

第一次學代常會(十月一日星期一)因遇颱風而延期,導致財務部部長候選人湯浩文不克前往週三的延會會議,故財務部部長認可挪至第二次常會。理論上,學代的預算審核必須在第二次常會前,由「財務部部長」提出預算案,由財務委員會召開財委會(於十月十二日召開)審查。問題就出在這兒,在十二號的財委會中,財務部部長候選人尚未受到認可,他只是個「準財務部長」而非「真正的財務部長」,故學代預算案並不具有效用。因此,學代們決議在認可財務部部長之後,再進行一次學代預算案的審核,並且通過了二讀和三讀。

學生會預算不夠詳細,退回重審

學生會預算案,在十月十二日星期天由學代會財委會給與意見。財委會當天表示學生會所附的活動企劃書不夠詳細,甚至總結餘是負的,於是多項預算都退回重編。但又讓學生會預算以11:0(贊成:反對)通過審查,送交隔天的學代會。

在當天常會中,財委又表示學生會的預算案應再由財委會再審一次,以盡到財委會把關的職責。理由是由於多項預算重編,導致當天拿到的預算書,財委們也大多沒見過。最後以26:0決定退回總預算案,由財委再行審查。而剛剛折騰了半個小時的學代大會預算,也跟著退回重審。
  
開會時間重新調查

由某學代提出更改第三次常會的時間,經過在場學代的表決,通過將第三次的常會時間改至十月二十七日星期一。再來,這名學代繼續提出更改第五次常會的開會時間。但另外一位學代表示,這樣會忽略今天不在現場學代的開會權益,這樣的更改並不適當,最後經由在場的學代表決通過,將重新計算各學代的時間,以便重新決定接下來的開會時間。不過,議長也有提醒,在第一次常會時就已經確定本學期時間,並據此借用場地,故更改常會的時間,可能導致當天的開會場地品質無法保證。
  
再次看看手中的開會議程,仔細回想、反思,這天的學代大會究竟完成了什麼事,究竟學代大會的基本核心價值又是什麼?究竟學代們又是如何的看待自己、詮釋其身分角色?究竟學代們是怎麼看待整個學代大會的呢?我想這不僅僅是學代們本身的課題,更值得我們所有學生一起來思索。

附錄:
當天預定學代主要議程進行流程:
學代議長報告->學生會長行政報告->通過財務部長認可案->審核學代大會預算->審核學生會預算->學代會各委員會報告

當天實際學代主要議程進行流程:
學代議長報告->學生會長行政報告->第一次審核學代大會預算(無效)->休會->通過財務部長認可案->第二次審核學代大會預算->審核學生會預算(退回)->學代會各委員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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