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3日 星期六

社論:校長你可知道,問題不能由「好態度」解決?

六月是鳳凰花開的季節,是象徵離別與啟程的時候,台大學生也沉浸在離情依依的氛圍之中;然而,台大校長李嗣涔先生在此時捎來一封「十四點給社會新鮮人的建議」,內容中多提及希望台大畢業生服從企業界的「潛規則」:不問升遷、自願加班……等。然而,校長一席話卻忽略了現實中,台灣的工作條件每況愈下的社會事實。


根據主計處的統計(圖一),台灣的勞工薪資水準在2000年後即沒有太大的起伏,甚至在2008受到國際金融海嘯影響之後,跌落至十年前的薪資水準,至今都尚未恢復過去的水準;然而,儘管受到了世界性景氣的影響,主計處所公布的台灣經濟成長率卻是不斷成長的,換言之,就在台灣經濟蓬勃發展之時,貢獻勞動力的勞工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回饋。



(圖一)

除此之外,國內的勞動結構也產生了很大的變化,其中以每周工作時數少於35小時之「部分工時」者、與派遣勞工增加最大。根據勞工陣線的資料指出,台灣部分工時勞工約有38.4萬人,派遣或臨時勞工更多達53.9萬人。這些工作的所得大多相當微薄,當這種「窮忙」的工作形式大量的出現在勞動市場時,將使得勞動條件更加向下修改,導致更惡化的工作貧窮,造成惡性循環。

承上所言,由於外在結構的限制,使得「不正常」的工作環境並未違反勞工相關法令,可見問題早已超出法律的規範之外;今天的問題已經無關乎勞工的「態度不佳」,而是根本上,人們不得不用更激烈的手段,才能爭取「正常」的權利。

今天在面對台灣如此困窘的勞動環境時,校長給予台大畢業生的建議,無非是在助長、或合理化這些病態的待遇。校長認為學生的態度應該改善,殊不知如今已非態度所能解決的問題;校長不但沒有期勉學生正視這些不合理的待遇,卻反過來要求學生服從這樣的規則。作為高等教育的龍頭,校長一信令人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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