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7日 星期四

意識報028刊目錄(12/14/2009)


封面繪圖:陳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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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社論
雞腿、洪蘭與校園民主 ◎台大意識報社

意識校園(宿舍專題)
宿舍專題引言 ◎陳聖為(社會三)
以輔之名——校方對宿舍的的防範與控制
◎黃聖竣(人類一)
宿舍空間的問題與想像 ◎鄭剛(哲學二)
畸形條件下的動盪與希望——宿舍自治的考察◎李芃萱(政治二) 葉冠均(政治一)
學生、建商、學校在BOT宿舍中難解的三角關係 ◎李若雯(政治一) 簡惠茹(社會四)
校務運行的不得不為——竇松林主任的真情告白 ◎陳聖為(社會三)

異式論壇(台北花博)
花園城市:誰的花園?誰的城市? ◎蕭彗岑(社會四)
臺灣的花卉產業,過往與現今 ◎葉志成(化學一) 陳立安(哲學二)
拆遷居民與政府間的角力 ◎邱彥瑜(社會三)
被忽略的歷史─北淡線鐵路 ◎陳珮藝(哲學二)
威權,還是民主─從住戶拆遷看台北上海 ◎蕭彗岑(社會四)
從花博看台北市的國際化與在地性 ◎林柏亨(電機四)

軼事文史(農院歷史)
綠田一隅——探訪「蓬來米之父」磯永吉小屋 ◎廖明中(人類一)
當學院遇上產業──王裕文教授與臺灣咖啡 ◎林晴灣(社會一)
另外請參考意識報027〈當鐵馬騎進農田——農場與舟山路的地景變遷〉◎呂其正(社會四)

社論:雞腿、洪蘭與校園民主

社論:雞腿、洪蘭與校園民主

◎台大意識報社

洪蘭教授於十一月份天下雜誌發表的文章,成為過去一個月來的輿論焦點。而台大醫學院學生也在11/30舉辦「力挽洪蘭」座談會,會場提供雞腿、泡麵,並以open space的討論方式針對七大議題做出反思。活動過後,部分「大人」在媒體上批評醫學生「不知反省」,卻未能看見在活動之中的反思力量,與活動之外的民主深意。

當天open space討論有百餘名學生參與,當場提出七大議題分組討論。討論題目包括「醫學人文教育的形式與內容」、「共筆制度的角色」、「制度及課程的學生參與」等等。不難發現,「上課該不該吃雞腿」根本就不是討論的重點。「力挽洪蘭」毋寧說是醫學生藉此機會,舉行一次公共論壇,大家一起思考一些長期存在的議題。在場的學生針對醫學生的角色、醫學專業中的人文關懷、共筆文化等議題都提出了深刻的討論。

這樣一個交流與反思的公開平台,在當今的評鑑體制之下,顯得格外珍貴。上個月,台大許多系所都為了教學評鑑雞飛狗跳。面對評鑑委員權威的凝視,課堂上授課老師與學生的聲音,卻往往沒有發聲的窗口。評鑑委員的意見出爐之後,更缺乏一個公開的場合,讓師生進行反省與回應。然而授課老師和學生都是實際在課堂上的成員,他們的想法不該被忽略。

「力挽洪蘭」另一個層次意義是,這樣一個open space活動,讓我們看見學生意見整合與表達的可能性。會後,醫學系系學會提出一份報告書,針對各議題的討論進行詳盡的紀錄。另外提出了四點具體的決議:(1) 建立學生及校方課程制度溝通平台、(2) 成立醫學院公共空間規畫小組、(3) 試辦醫學教育自我評鑑制度、(4) 呼籲評鑑參考美國作法,納入醫學生代表。

這一次風波中,延伸出評鑑是否該有學生代表的爭議。台大副校長陳泰然日前表示,大學評鑑非常專業,「怎麼會找學生評呢?」。對照今年五月台大學生針對自辦「百大維新」評鑑時,陳副校長從學生手中接過《學生黑皮書》,反差效果特別大。然而從「力挽洪蘭」活動我們可以看見,學生其實是可以在討論中提出具體的建議。評鑑委員看見的是上課秩序的現象,而學生則是能一同思考背後的問題、甚至提出一些解決方法──這不也是相輔相成,共同為學校的進步而努力嗎?

這個時代的學生不是不能集結,只是往往欠缺特定的形式與對話的契機。而在此當頭,洪蘭事件中的每一名老師和學生,都應積極思考如何用更具創意而有效的方式,將這次事件中所產生的討論引回日常生活的渠道,讓校園民主的學習能夠持續下去。

宿舍專題引言

宿舍專題作者:陳聖為 李芃萱 葉冠均 李若雯 鄭剛 簡惠茹 黃聖竣

引言

十一月底,學務處召開學生事務規章研修小組會議,準備要修改幾條宿舍法規。法規的修訂本應是件好事—特別是宿舍管理辦法,它有不少不合時宜的規定,早就被詬病很久了。遺憾的是,在這個由學務處主導的會議中,不但沒有任何宿舍代表獲邀出席(註一),且就連能出席的學生代表,也是到開會前三天才拿到即將修訂的草案,短短三天,根本不足以有效收集住宿學生的意見。不僅如此,主席在會議中甚至以遲到為由,不允許剛上完課,趕來表達意見的男五生治會長發言(註二)。對宿舍並不了解,也從沒住過學校宿舍的職員和教師,卻是出席修法會議大多數成員的背景。法規的修訂者連宿舍長什麼樣子都不曉得(註三),與法規切身相關的住宿學生又沒有辦法參加會議,太晚公布的修正草案也讓學生代表來不及收集民意—姑且先不論草案產生過程有沒有問題,光是這個規章小組的會議本身,就在在展現了校方對待宿舍議題的傲慢。

早在二十世紀初,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校長就這樣說過:「提供大學宿舍,就像大學內提供圖書館,實驗室與教室一樣重要,大學宿舍的主要目的並不是「屋子」而是教育本身及教育的影響與結果。」(Arbuckle,1953)如果我們能在這次法規修訂的「教育」中學到些什麼,那我們被教導的簡而言之便是專斷、蠻橫與霸道。這並不只是個單一個案—宿舍幹訓會議上想強制闖關的熱水限用政策、許多棟宿舍整修時需要舍胞埋單卻未經舍胞審核的超高預算、男一鴻發自助餐的秤多算了五塊錢,問題卻被輕描淡寫帶過、男十三舍的強迫搬遷等等,這些還僅僅是這一兩年內發生的案例而已。宿舍生活的權益被漠視,我們應該要懂得為何能爭取和如何爭取。但在那之前,我們得先了解目前台灣大學的宿舍組織是以什麼樣的規則在運作。

「宿舍」絕不僅僅由鋼筋水泥拼裝而成,作為不同團體組成的有機體,建築物內的互動是由舍胞、輔導員(校方)、生治會所組織起來的。為了瞭解這個體系是如何運作,本專題訪問了住宿組和九位現任生治會會長。輔導員方面,除了BOT宿舍的車仁鵬輔導員外,全都拒絕了訪談,表示他們不方便接受訪談。有些生治會會長不想曝光,因此我們得使用化名,但資訊來源絕對是可靠而真實。藉由考察各個層級和不同單位的觀點,我們得以分析它的運作模式,與因為運作模式而產生的結構限制。


備註:

1.能在規章小組出席的學生代表只有學生會學代會研協會各一名
2.學校的大部份的會議都是在上課時間進行,規章小組也不例外
3.參見生農學院學代黃怡安對會議紀錄的整理,討論拖鞋擺放問題時,地質系的賈儀平教授才初次明白原來鞋櫃在門旁邊。

以輔之名——校方對宿舍的的防範與控制

◎黃聖竣(人類一)

「大學教育單單靠課堂內傳道授業解惑並不能達成;唯有賴興建良好的學生宿舍,輔導學生於下課後的住宿生活中,扮演好的提供者、服務者、建議者、提醒者等角色,才能達成全人發展的目的」

--我國大學院校學生宿舍輔導規劃研究,1994(註一)

以上這段文字摘自教育部最近一次對全國大學宿舍普查性的研究,在研究結論中,研究者提出了這樣一個願景式的建議。這份報告嘗試告訴各個大學宿舍『輔導』的重要,還有我們需要的宿舍『輔導』該是什麼樣子。視宿舍生活為教育的一部份,校方理所當然地作為輔導人員的提供者,而在台大的行政體系中,這樣的角色就是宿舍輔導員。「輔導員的工作是要代表校方在第一線處理一棟棟宿舍的管理、輔導。」住宿組的竇松林主任這樣定義輔導員。輔導員的工作很雜,他們要修繕宿舍的公設,協助半夜發高燒的學生就醫,就像舍胞的半個家長一般。同時,他們也得處理違反宿舍管理辦法的案件,協助推動宿舍自治。理論上來說,以上都是輔導員的職責和貢獻,但輔導員在宿舍運作的機制中並不僅僅只是如此而已。

當輔導作為一種和諧工具

訪談了多位生治會長後,我們得到兩個相當顯著的共通點。首先,輔導員面對宿舍爭議和舍胞抱怨時,傾向於將問題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前年吧,因為要決定鴻發美食城是否續約,所以教官(此處教官是指輔導員)就叫我們去做問卷。問卷結果統計出來,不同意的比同意還要多,教官就跟我們說希望數據不要太離譜,要重新招標簽約很麻煩,且這本來就是很形式化的東西等等,要我們喬一下問卷的結果。後來就帶著那個『滿意』去續約會議,當然我們不太爽,但他都那樣講了…」前男一生治會長林長弘回憶道。對於法規修訂的討論,會長NONO(化名)模仿其宿舍輔導員的口氣說到最近發生的另一個例子:「XX舍在吵拖鞋的問題,我知道你們很乖,都不會被煽動,那沒什麼好吵的……。」輔導員希望自己轄區的爭議越少越好,而我們所訪問的每位生治會會長都表示曾遇過類似的安撫案例。第二,輔導員們大多相當主動地操作宿舍活動,使宿舍符合在自己心目中該有的樣貌。這樣的狀況特別反映在輔導員『輔導』宿舍自治,與生治會溝通歧異時。「教官(受訪者指的也是輔導員)說生治會其實是站在學校那邊幫學校傳達訊息給舍胞們的,舍胞的意見可以反應給學校,而不是幫舍胞挑戰學校的。」會長阿咪(化名)說。「他希望我們完全奉行規定,會一直說服我們,或威脅或鼓勵,把事情講到我們都聽他的,也許是因為我們太聽話了。」會長佛朗雞(化名)受訪時也相當感嘆。

透過年齡、身分的權威(受訪者都叫他or她教官),對自己的權力認知還模模糊糊的舍胞,就在輔導員的恩威並施下一個個被輔導(說服)成功。輔導員在這些案例上的作為是該有的嗎?脫離了輔導理念上希望能幫助學生成長的初衷,宿舍輔導員的輔導簡直掛羊頭賣狗肉,根本上是順服概念的灌輸,且不斷在生產聽話的附庸罷了。這樣的狀況並非只有台大如此──回顧過去的文獻資料,『管理』觀念之於宿舍,比起『輔導』的確仍為多數院校所認同(張雪梅,1994)。台灣大學宿舍『管理』辦法一如其名,不是輔導成長,而是微操管制。宿舍雖然已非由教官、舍監高壓強制的控管,但當代舍監轉型為輔導員後,更細緻、隱而不顯的控制方式仍然使得結果幾乎殊途同歸。輔導員控制爭議、灌輸和諧概念給舍胞的表現程度,和學生與學生代表組織(生治會)反抗論述成熟的程度是對立的,且呈現了此消彼長的關係。

「宿舍問題根本不該是學務長說了算,也不是輔導員說了算,應該是住戶說了算。男四唸政治經濟法律的都是刁民阿!在男四就要講清楚說明白,東西壞掉人家要的可能是修好,我們要的是它為什麼會壞掉,我們不吃河蟹的。」男四生治會長邱丞正說。在我們訪談的案例裡,有些宿舍的輔導員也符合男四的典型,相對而言那些宿舍的學生組織較為自主,有能力組織並維持舍胞自治的可能。此時輔導員雖會試圖影響,但往往不會出現如上段中離譜的要求,而多以試探性的詢問與了解居多。另外一半的案例狀況就相對蠻荒,輔導員說什麼就是什麼的情形屢見不鮮。

這已經不是個案的問題──普遍來說輔導員都有這樣的傾向,只是隨著學生立場強硬與否跟著消長而已。為何會有這樣高度的一致性呢,為何以輔為名的輔導員,所言所行經常越權,像是輔導員們都私下講好了一樣,這是剛好如此的嗎?

校方運用輔導員的體系進行對宿舍的控制。輔導員的角色很像夾心餅乾,同時面對住宿組和學生的壓力。「住宿組他們是一個很官僚保守的組織,他對生治會或學生代表表現得很開明,但其實是要輔導員儘量安撫、儘量希望宿舍不要出事。」輔導員得聽命住宿組和中介單位──如同工頭般的督導的命令,很多事情不是輔導員本身判斷對錯就能堅持的。為了得準確執行讓宿舍爭議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輔導員們不能擁有自己的意志,可能要聽從上級指示(如各舍區的督導)。

輔導員受控的關鍵,在於他們並非如同一般公務員般是鐵飯碗,而是約聘制,能不能續約年年都交由住宿組決定。約聘制的輔導員,在住宿組的公務員面前,本來就是一種不對等的關係。同時,輔導員沒有任何工會組織,無法談合理的考績考核、專業自主的事務。許多生治會長表示,輔導員往往在飯碗壓力下不得已執行任務,但對住宿組的『輔導』很有想法。「他們有說住宿舍就是一套生活與學習,但那是空的,沒有人知道什麼是生活與學習。若有,他學習的東西……都是很乾淨的那種學習,像興趣小組一樣,他不能讓你學習A片、學習麻將,像最近吵很兇的性別與空間,也絕對不可能列為一個學習的東西。」。歸根就柢,不同輔導員高度同質性的越權行為,其來源竟是校方對宿舍控管的集體政策要求。

「宿組要的是舍胞安安穩穩的住下來,然後家長不要打來抱怨。其實講難聽一點,住宿組從來沒有把宿舍做為一個教育的場域,而是做為一個停放學生,讓學生晚上可以睡覺的場域。」三天兩頭與住宿組打交道的男四生治會長邱丞正說,他的這段感嘆恰好可以為校方何以使用安撫、馴化的方式來管理宿舍,做最好的註腳。在這樣的情境中,輔導員早已不再是原本諮商、幫助學習的角色。宿舍「教育」的功能在台大幾乎是付之闕如,這樣的結果並非自然形成,而是校方政策刻意影響下產生的悲哀。如果可以,我們應該要爭取自己對空間的要求,且學著為之負責,這才是真正的教育。

參考資料

張雪梅、馮永生,1994,教育部輔導工作六年研究計畫報告--我國大學院校學生宿舍輔導規劃研究,教育部訓育委員會

禤啟基,2006,大學生生活型態與學校宿舍空間性質需求關係之研究,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學研究所

備註:

1. 我國教育部於民國83六月曾就大學院校宿舍,委託海洋大學做一普查性研究,這也是最後一次全國性的普查

2. 部分受訪者不願意公開其姓名與宿舍別,因此統一以代號

宿舍空間的問題與想像

◎鄭剛(哲學二)

這 一天,正當阿聖在宿舍苦思著黑格爾的《精神現象學》,同寢室的阿為突然開口:「阿聖,你知道不知道今天早上有多誇張?」根本沒心思理會他的阿聖隨口說: 「怎麼啦?」阿為說:「今天我穿著內褲去洗澡時,居然剛好有一個女生從廁所走出來欸!有沒有搞錯啊!這裡可是男宿欸。」阿聖停下手邊的作業,想了想,回答 道:「我倒覺得這沒什麼不好啊,本來就應該多有一些接觸女生的機會嘛,不然在男宿每天看著一群男人走來走去,看都看煩了。你就別穿內褲走出去就好啦。」阿 為說:「這樣太不公平了!女生憑什麼在我們地盤裡面大喇喇地走來走去!我們連女宿都不能跨進一步,這根本就是性別歧視嘛!」阿聖兩眼一翻,決定跟阿為好好 講清楚到底誰才是被歧視的對象…… ──摘自《聖為的內心之路》

我們看到,阿聖與阿為的爭吵,其實是來自男生宿舍與女生宿舍長期以來的差異性:男宿相對開放,因此異性的身影不時出現在交誼廳內或走廊間;但另一方面,女 生宿舍則仍然傾向封閉,儘管在最近已經解除了門禁時間,男生仍然無法輕易進入;儘管進去了,也得穿上易於辨識身分的背心──彷彿標示著「有熊出沒」或「小 心落石」一般,將男生視為怪獸,片面認定了男生高度危險的可能性。


然而除了性別爭議之外,讓我們來看看更根本的問題:宿舍,做為學生的第二個家,是來自外地的學生們除學校之外,最重要的生活場所。但生活,絕對不只是「活 著」而已,我們還需要人際互動、需要娛樂、需要休息與挑戰。然而,除了基本如吃喝拉撒睡之外,我們這個「家」其它的功能則幾乎付之闕如;於是隨著住宿生們 歸屬感的喪失,宿舍也幾乎淪為僅供睡覺的儲藏室與臨時旅舍。不但如此,這個「家」還有著重重規範。以台大為例,如「鞋不落地」、「不得讓異性進出寢室」 等,都在在限制著住宿生們生活自主性的可能。


在這樣的現象、尤其是男女生宿舍的差異性背後,以台灣而言,除了最顯而易見的性別偏見(女性必然是較弱小、須受保護的群體)尚未完全除卻之外,更環繞著的 是一種父權式的管理概念:認定了學生是必須被規範的群體,不相信學生的自主性與自我負責能力。換言之,即是學生的主體性不受重視,因此學生的實際需求也在 同時遭到了忽視。


站在學習的立場來說,對台灣大多數的學生而言,踏入大學,幾乎是人生的另一個階段的開始──與社會的第一次親密接觸。我們開始學習如何恰當地與異性相處, 如何安排生活、享受生命。然而,「男女分宿」輕易地以一堵圍牆隔絕了與異性交流的機會,造成許多大學生直到畢了業出了社會,與異性相處仍然容易感到彆扭、 尷尬或不知所措;我們可以說,單一化的宿舍樣貌與諸多規範,雖然方便學校的管理,卻在一開始就限制了我們成長與改變的可能性。


倘若將學校與學生的關係比喻為房東與房客的關係,則問題就更顯而易見:房東只會要求房客不得破壞房間、干擾鄰居或室友,而非去規定房客該如何使用房間,或 可否帶誰進入;其中所差者,乃是房東將房客視為一個「必須為自己行為負責的人」,而事實上也是如此。對於大學生而言,這是一個學習成長的過程。然而,學校 卻扼殺了這樣的機會,彷彿只要加上更多的規定,則學生在校的住宿時光,就可以永遠地以表面和平維繫下去。


就具體的宿舍空間使用而言,我們可以由國外大學做為例子:早在6、70年代,歐美國家的大學便已開始實施男女混宿。混宿的方式有很多種,分層混宿(男女分 住不同層,但樓層之間保持正常出入方式)、分房混宿(同層樓之間男女分房),或是男女同住一個有共同客廳的套房等,而學生可以依個人需求,選擇自己喜愛的 宿舍。這種男女混宿的方式到了今天,在國外已經相當普遍。


除此之外,國外宿舍空間也具有更加的多樣性,大至著名的丹麥學生宿舍Tietgen Dormitory,擁有類似於融合客家土樓與現代設計的美觀外形;小至學生可以擁有自己獨立的小木屋。這些都提供了我們對宿舍樣貌的多樣想像。但隱藏在 美麗的外表背後,這些例子所突顯出來的是歐美國家對大學生主體性與選擇權的重視:宿舍不是學校單方面認為學生應該住怎樣的地方,而是學生自行選擇的結果。 讓我們站在這些想像之上,尋求改變現狀的可能。

畸形條件下的動盪與希望——宿舍自治的考察

◎葉冠均(政治一)李芃萱(政治二)

  學生自行選擇要住在怎樣的地方符合人性,也才稱得上在生活中學習。然而就現行的運行狀況而言,卻沒有完全落實這樣的精神。究竟是什麼因素阻礙了理想的運作?受到諸多限制的學生自治組織又產生了怎樣的樣貌呢?目前宿舍的運作方式和管理方法,規範在《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中。而各宿舍成員分別組織的生活自治會則規範在《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宿舍生活自治組織細則》中。規範讓學生的生活自治有所依循,也讓住宿組、宿舍輔導員有了管理宿舍、協助住宿生生活問題的依據。然而,住宿生真的有自治的權利嗎?這樣的權利到底有多少?

法規修改困難重重

  宿舍法規的修改需經過繁雜的程序,先由生治會總幹事於幹訓大會時提案,達成修法共識後,於「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擬出修正草案,再由「學生事務規章研修小組」進行討論,給予修訂建議後再進到「學生輔導委員會」,「校務會議」通過後才能執行。在複雜的程序中,單一住宿生在各棟宿舍舍胞大會上的自治決定僅僅是個修法意見,不一定會受到後續將近四個會議的青睞,「宿舍自治」在法規突破上命運多舛。再看主導宿舍修法的重要會議「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是如何組成的。

「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二十名代表中,學生代表有七個,五個是宿舍管理人員(輔導員),五個是學校職員(學務長等),三個是由學務長推薦的教師代表。在過往紀錄中,這樣的成員分配往往導致會議過程由行政單位主導,住宿的是學生,但學生的生活規範訂定卻是由教職員的集團所掌握。再看一個例子:11 月26日「學生事務規章研修小組」舉辦法規修改會議,去年9月對《宿舍管理辦法》提出的議案成為會議的討論對象。學校規範明確要求學生依循一定的程序修法,行政單位卻讓去年的議案遲至今年進行討論。住宿組行事效率的緩慢限制了宿舍自治權利的伸張,阻礙宿舍相關法規修定的可能,雖是個案,但仍須加以警惕。

一連串的努力

  制度是人創造出來的,並非不能改變。身為學校的主體,當校內規範限制了住宿生的自治權,生治會有責任指出法規的不合理,帶動宿舍的討論,活絡行政單位與學生的溝通管道。夾縫中亦可求生存,許多生治會的努力讓我們看到宿舍自治環境不因結構限制而一片死寂。男四及男五的生治會總幹事帶動了討論的風氣。男四自整修後帶來不斷的爭辯,許多整修之後的修繕問題都是舍胞與生治會自我爭取的。男五生治會總幹事陳柏杌則自上任後推動「好走廊方案」,反抗校方單方面由上而下的不合理管制。執行後,舍胞和輔導員都很滿意,都遵守「自已訂出來」的規範。

男四生治會總幹事邱丞正表示,生治會不只是單純的行政機關,也應是民意機關;陳柏杌則認為,生治會有義務讓舍胞知道,有事情可以尋求生治會協助。學生不是宿舍的過客,不應扮演客體的角色。宿舍的規範制定不應忽略學生是宿舍的主體,由上而下的法規設計往往抹煞各宿舍的獨特性和自主性,在這樣的權力關係下,生治會若勇於爭取,適時反應住宿生的意見和聲音,才能以民意為基礎捍衛學生在宿舍的主體性,住宿生才有自治的可能。生治會引領的每一項討論,不是為了讓學校難堪,也不是為了讓學校的規範支離破碎,而是希望每一位舍胞的意見得到尊重,希望讓宿舍、校園變得更好。

制度之下的無法作為

  相對於前述的生治會,試圖在制度的夾縫中為舍胞爭取最大的權利,另一部分的生治會卻只能成為執行任務的單位,跟隨校方的政策走向行事,難以隨舍胞的需求自主發展。在這些宿舍當中,治理整個宿舍的並不完全是住宿生本身,反而大多是派駐於各宿舍的輔導員,生治會不能真正發揮自治的作用,只是年復一年的經過入宿、舍胞大會、發放夜點等流程,無法對宿舍的環境造成改變,也無法履行學生代表的責任。

例如,對住宿生組成大多為大一新生的男一而言,生治會就只是負責新生入宿、離宿的行政事項,或是解決日常問題等等瑣事的團體,如果輔導員希望能舉辦活動,生治會就要在已經被決定的時間和內容之下,提供人力執行這些計畫;除了一些細節尚有討論的空間,否則他們也沒有權力對活動本身進行修改。前男一生治會總幹事林長弘也坦言,生治會和輔導員的差別,對男一來說,不過就是一個提計畫、一個出人力,而舉辦其他聯誼性的活動的功能,也都被新成立的同儕團體取代了。而在另一棟宿舍的情況中,生治會總幹事同樣也提到,生治會的運作模式,幾乎是上層行政機關指示,再讓他們把活動附諸實行。久而久之,生治會與舍胞也失去了主動為宿舍辦活動的動力;而在輔導員灌輸他們的認知中,生治會其實是站在校方的立場,為學校把訊息傳達給舍胞們,或是把舍胞的意見反應給學校,而不是幫舍胞挑戰學校的。

  這樣的情形並不少見,不論是舍胞或生治會,都因為真正參與宿舍自治的難度太高,讓對這塊關係自身生活的公共領域的熱情消磨殆盡;若是沒有特定的事件── 例如男四舍便是在整修的過程中漸漸組織起來,並形成特有的文化──日常生活領域的重要性便會在繁忙的校園生活中逐漸褪色、消失。

生治會與輔導員的互動

相對於學生組成的生治會,代表校方的輔導員同樣代表一個宿舍,所屬立場造成的差異性卻很大;而宿舍場域中的大小事,也可能隨著生治會與輔導員之間的互動情況,或競爭拉鋸、或團隊合作,而展現不同的風貌。在某些宿舍中,若是生治會和輔導員都能了解自身的立場以及在宿舍中所代表的意義,並且經過充分而良好的溝通,那麼宿舍自治便可能以更有效率且溫和的方式,有較為完整的實現。但是另一方面,如果輔導員是以較為消極,抑或是較為權威的方式在「管理」整棟宿舍,便可能使得生治會所代表的舍胞,與輔導員背後的校方形成權力不對等的關係,難以在平等的基礎下進行對話;如此一來,舍胞的意見被真正實踐的機會是很小的,而在重大議題上的討論,也會出現較大的衝突。

大學作為學生在離開校園、進入社會之前的預備階段,應該要具備讓學生可以在社會上可以完整的適應、發展的功能;然而,身為校園空間一部份的宿舍,又何嘗不是對學生未來在社會上和他人互動進行教育?學著自己管理自己,學著不盲目遵循既有規定,這樣的認知已經在部分台大宿舍體現,但仍有另一部分,甚至可說是多數的學生,他們的宿舍生活尚未成熟這還有賴後續自治團體的努力爭取,持續發展。

學生、建商、學校在BOT宿舍中難解的三角關係

◎李若雯(政治一)簡惠茹(社會四)

隨著台灣上大學的人數年年上升,許多大學皆面臨宿舍不足危機,開始用BOT的方式蓋宿舍。理論上來說,以BOT模式興建宿舍,可達到校方免出資、有回饋金可收,建商亦有收益,看似雙贏的局面。但實際上這樣校方與企業共同合作的模式還存在許多問題—台灣大學在政府為促進民間企業發展公共建設、不願同意校方以借貸方式蓋自有宿舍的前提下,卻又面臨住宿人口日增的壓力。內外交逼下,為紓解壓力,最後只得採取BOT方式興建宿舍。校方的不願意有它的顧慮,如今當我們打開台大BOT宿舍大門,看到的即是學生權益受到雙重權力的壓抑,如今BOT的問題,難解。

雙管理制下,學生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真的好吵!樓上浴室的流水聲好大聲」;「商場那邊噪音很大聲,這裡還是不是學校宿舍啊」。BBS站PTT的BOT住宿版常見舍胞抱怨噪音問題,舍胞普遍反應BOT隔音設備不佳,特別是水源社區的舍胞還要面臨商場所帶來的人潮及隨之而來的噪音。水源宿舍輔導員車仁鵬表示,已多次和太子反應噪音問題,對方也曾派人過來勘查,但目前仍沒有具體的解決行動。學生反映出問題後,究竟要等到誰來回應?建商?或是校方?而學生的權益便在這等待的過程中被逐漸消損。

BOT宿舍中的規定辦法由建商決定,校方僅處於建議與提供基本原則的角色,若是學生提出某項建議,必須經過建商的同意才得以施行,最上層的決定權握於建商手中,解決學生問題也就變成建商的道德考量了,一名BOT生治會幹部表示:「畢竟室內的噪音問題沒有具體法規來強制他們一定要改進,就只能看他們的良心吧!」。面對問題,只能倚賴當初合約,但合約訂定之初尚且看不到這些問題—爭端由此展開。

但是我們詢問當初契約內容時,卻矛盾的發現學生權益是有在契約中被強調。例如車督導表示當初學校與業者簽訂的契約上,便已載明BOT宿舍內商店應以滿足學生需求為考量,但是商場內所販賣的服飾等,多為大部分學生較難負擔的中高價商品,的確有學生覺得不符需求,希望能另開設早餐店等。這又回到一開始的問題,學生真正的需求,該向誰提出才能得到回應?

為了釐清問題如何出現,我們必須看清楚BOT宿舍上層權力的拉扯,一邊是校方,一邊是建商,雙方有不同的立場與目的,建商牽涉到本身營利的利益問題,會特別注意維修經費等成本,而校方則有爲學生服務的大前提,一來一往之間自有許多需要協調的地方。但是宿舍的主體究竟是誰?若學生是宿舍的主體,那麼它的主體性又該如何在校方與建商的包夾下展現?

左右為難的BOT宿舍生治會

從BOT宿舍生治會的誕生,我們便可以看到BOT宿舍與學校宿舍的斷裂。這樣的斷裂讓BOT無法適用學校宿舍治理辦法,也讓學生自治的正當性受到質疑,學校目前還沒有針對BOT宿舍特質所開出的「BOT生治會管理辦法」,導致原本運作便十分艱辛的生治會缺乏法理根據。欲定立新的規章也要與太子協商,確保其不與太子利益衝突。而若直接引用既定校內宿舍規章,卻又不完全適用,如校內宿舍規章規定,室長會議有效人數為室長總人數的四分之一,但BOT有許多單人房,若套用此規定門檻將相對變高。

根據台大宿舍生活自治組織細則,生治會對外代表宿舍、對內掌理該宿舍事務,其亦擁有室長會議結果的執行權。但是BOT宿舍中的生治會夾在校方、建商中間,意見的提出與執行遭到不斷延宕,學生自治在這裡受到的挫折也主要來自於此。在台大相對豪華、新穎的BOT宿舍中,潛藏著校方和業者的協調問題,及學生自治的法規依據問題。

校務運行的不得不為—竇松林主任的真情告白

◎陳聖為(社會三)
台大醫學院長楊泮池還是相當自責。「校方一定會改,積極要求學生!」楊泮池說,校方得知此事之後,已經跟老師談過,希望老師可以嚴格管教,不要再讓這類場面出現...
--聯合晚報 2009/11/9

李嗣涔致詞時,台下還是有學生在打瞌睡、吃著三明治、帶耳機聽音樂,甚至還有人在打電玩。媒體在會後問李嗣涔是否有看到….他認為在慶典場合時,應該要保持嚴肅的心情,這的確傷害到台大的形象。
--中華日報 2009/11/15

這是最近讓台灣大學見報率最高的兩則事件,相關報導中的校長與院長都對外認錯,努力道歉。認錯道歉是必須的,如果我們錯了,如果我們不應該,那當然必須好好改進。不能在課堂上吃雞腿、不能在校慶典禮時睡覺,這都可以稱作某種社會規範。但在跟我們違反的社會規範鞠躬叩頭前,我們必須先問這些規範為了什麼理由而存在。形成規範的理由是哪些呢?這些理由、標準是值得我們遵循的嗎?認同理由還犯錯,那是明知故犯;不明究理卻認錯,那可就大大冤枉了。

台灣大學,妳為何沒有聲音

觀察近一年來台大處理爭議的態度,我們認為校方鮮少思考認錯背後的價值判斷,往往服膺他人的指標,沒有自己的腦袋。我們需要為已經高度形式化、對學生幾乎失去意義的校慶典禮設立服務課程,以避免無人參加,卻又在被指責不尊重校慶時道歉;沒有討論過在課堂上飲食是否為授課教師同意,飲食若不影響教學有何不可等問題,台大馬上發表了沉痛的懺悔。辨別優劣的無厘頭判準並非只發生在對爭議的道歉—台大積極的想前進百大,為達成進百大的標準,要求教授大量產出論文,但有特殊時空背景的百大標準卻不一定適用台灣大學;大學評鑑時,有些科系為應付評鑑委員的提問,要求學生背誦核心能力,表演出評鑑委員想看的內容……回到宿舍,去年潤滑液事件的發生 、以及前文提到的輔導員對諸多爭議的安撫與控制,讓我們不禁想問,以表率自居的台大,為何不能硬一點,為何不能正視爭議能帶來的進步可能呢 ?為何要不斷道歉呢?因為製作宿舍專題的機緣,我們向住宿組的竇松林主任提出了這樣的問題,主任的答案,很有意思。

噤聲的理由

「你錯了,很多事情是你們沒有考慮到的。你們的家長會有意見,社會會有意見。」竇主任的回應很直接,並接著解釋為何家長、社會的意見是不得不重視的。「我們是國立大學,校長是要上立法院被質詢的,家長、社會不滿意,就會跟立法院施壓,我們明年的校務預算就會少,最直接受影響的就是學生。」校方希望學生行為符合社會規範,保守回應外界批評的緣故,在竇主任看來,是因為「表現優良」對台大的校務運作相當重要,而台大得為了五斗米折腰。

「學校有他的長官,行政人員也有,我們(此處指住宿組和輔導員們)得負第一線的責任。校方會評價我們好不好,我有小孩太太要養阿 !(苦笑)」主任感覺起來有些無奈,「你們學生常說你們是弱勢,說直接點,我們有時候也很弱勢。你們可以罵我們官僚,學生給我們妖魔化的論述,我們卻不能喊苦,其實學校很照顧學生,卻有苦說不出。」
至此,我們不禁想問,在經濟條件的層層限制下,校方就註定得無窮盡的退讓嗎?「不,學校還有學校的堅持,那就是學術自由和言論自由。我們必須要堅持這兩項,不讓學校發展的空間被扼殺,然後不要隨波逐流。」

霸權在哪裡

行政人員必須承接上意,校方的上意又來自於社會規範的經濟箝制。面對校園事務,學生必須保持批判的角度,但同時不能忽略了這背後相當關鍵的、制度面上的霸道力量。這股保守權力強大卻不容易看得見,暗中主宰了想像前進的可能。校方在政策的能動性上也許沒有竇主任所陳述的如此受限,但正視更高層次的壓迫,我們能更有機會實現管理自己的生活,為自己負責的願景。

花園城市──誰的花園?誰的城市?

花博專題作者:蕭彗岑 葉志成 陳立安 邱彥瑜 陳珮藝 林柏亨 許月苓

2010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花卉界的奧林匹克。台北為亞洲第七個獲得舉辦此項國際博覽會許可的城市,同時也是台灣第一次獲得國際組織──國際園藝生產者協會(AIPH)──認證許可舉行國際級博覽會,曾在亞洲舉辦過的城市有日本大阪、愛知縣、兵庫縣淡路、靜岡濱名湖,以及中國瀋陽、昆明。



「象徵綻放美麗力量的『希望」』,傳達植物從一粒種子開始,逐漸長大,展現神奇的生命力變成植物,美化和淨化這個世界。在運用上,種子吉祥物除了可因應需求變換各類型的植物,還可以為他換上各國家之國花帽與國旗裝,成為參展國的象徵物,不僅在運用上很靈活,在意義上也非常貼切。」─摘自http://www.2010taipeiexpo.tw/mp.asp?mp=3

2010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Logo與吉祥物介紹

台北市政府預估2010-2011年為期半年的花博將帶來600萬的觀光人潮,帶動72億觀光產業商機,同時也帶動台灣花卉產業10億的經濟成長。從2006年開始的花博準備工作預計在植栽部分投入14.22億元,而台北「花園城市」的規劃則有6.84億元的預算,而花博期間投入的植栽數目預計有3,200萬株。

花博並不侷限在圓山公園、新生公園、大佳河濱公園以及美術館及美術公園,不管是台北市產業發展局局長在接受電台專訪,或是台北郝龍斌市長接受非凡電視台訪問時,皆提到,希望市民也可以主動積極參與美化台北市的活動,希望在花博會場之外,能夠將台北變成一個「花園城市」。台北市政府也因此分配6.84億的預算投注在社區的綠美化,將原先社區裡閒置的用地鋪上綠地、花卉以及小型路樹,同時也發放免費的盆栽給民眾認領。

花博的展區接連成面積四倍於大安森林公園的展區,總面積大約有92公頃,其中只有6.1%作為室內展區,90%為植栽綠地,最後剩下來的部分為公共開放空間。基本上,花博的主題為園藝花卉景觀的展示,在圓山公園區,還會邀請各國團體展示出自己國家特有的花卉園藝形象,藉時將會有法國、英國、比利時公園等三十個異國風情的花園展出。

在花博的會場之中,有許多歐洲風格的設計,在花博的官方網站的介紹中,新生公園裡,將除了展示中藥草之外,還搭配歐洲庭園景觀;在大佳河濱公園也會有九公頃的歐式花圃,讓民眾徜徉在花海之中,就像專訪陳文雄先生的電台主持人說的,「很適合去拍照」。

臺灣的花卉產業,過往與現今

◎葉志成(化學一)陳立安(哲學二)

  自民國六十年代到今天,臺灣花卉產業從最早沒有任何標準的機構或組織、銷售平台只有傳統的集散零批市場、商販們以叫賣出售花卉的情形,到現在全臺灣成立台北、彰化、台中、台南、高雄五大花市為主的產銷資訊公開化的交易平台、電腦化拍賣鐘執行的電腦拍賣作業,以及正在推動的預約訂貨、電子訂貨交易服務。整個花業發展過程,是一條悠遠而踏實的路。過去掌握行情及銷售通路而強勢左右花卉市場的行口(即批發商),現在被花農能直接獲得資訊的透明化市場取代。

  絕大多數花卉在進入大台北地區之前,一定會經過一個重要的市場,那就是位於台北內湖的「台北花市」。它同時也是全臺灣一半以上花卉拍賣、轉運的地方。它的前身是七零年代末成立的「濱江花市」,為全臺灣首座由花農、花商共同出資經營的純民營花卉批發市場。這時的花卉買賣仍多聚集於北部,一直到八零年代中期,彰化、台中、台南、高雄等地陸續成立花卉市場,花卉批發才正式進入多家競爭時代。現在已經成熟的電腦鐘拍賣形式,也是二十年前才開始的。接著,盆花也加入花卉交易的行列。從濱江花市到台北花市,花卉產業開始奠定基礎。目前,台灣的花卉產業已度過原初階段,開始步入發展電子交易與往外行銷推廣的新時期。網路與資訊系統的建置使交易更加透明、快速而多管道;與國際上各個產國市場的來往亦變成重心。

  位於亞熱帶的台灣,地勢起伏大,得天獨厚擁有多樣化的氣候與環境,適合種植各式各樣的花卉。花卉是具有高附加價值的產業,台灣的花卉產業近年來的成長速度頗為可觀,年總產值從二十年前的三十億台幣增加至現今的一百三十億台幣﹝其中外銷產值約占三十億台幣﹞。在全球經濟不景氣的籠罩之下,花卉是台灣少數幾個逆勢成長的產業。台灣主要外銷的花卉包含百合、菊花、蘭花、海芋、火鶴、洋桔梗等,主要的外銷國家為日本、韓國、美國及中國。另外,在市場需求龐大的歐洲,台灣花卉的市占率排名第二,僅次於荷蘭。蝴蝶蘭等等的旗艦種,更是備受全球消費者的青睞。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荷蘭在歐洲的市占率高達百分之六、七十左右,台灣則為百分之八。近年來,台灣最具盛名的蘭花,已受到荷蘭高度科技化的生產流程及廣闊的外銷市場威脅。此外,經濟成長快速的中國及東南亞國家雖然提供了新的外銷市場,但這些國家的花卉產業同時也投入競爭的行列。以廉價、大規模的生產力為優勢,很可能成為台灣花卉產業強勁的競爭對手。台灣的蘭花產業領先全球長達四十多年,技術純熟,長期以來,花農們研發了數以千計不同的蘭花品種。但若要維持此一優勢,科技化及轉型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