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俊志(法律三)
編按:上學期(2010.12.22)國際事務處公布第一次甄選成績後,有多位同學前往要求說明評選標準,但遭拒絕。而後國際事務處進行調分,影響甚鉅;期間學生曾三度聯署,此篇文章乃12/27國際事務處對連署學生的說明,與整個事件的統整報導。儘管這次交換評議已結束,但其制度與標準仍有待檢討討論。
在接到採訪的消息之前,我們對這個問題可以說只有粗淺的了解,與大多數的台大學生一樣,我們的資訊來自於ptt上的討論串,眾說紛紜且欠缺一個全盤的了解。這也是大部分學生較少對此討論的原因,倘若沒有參加此次交換,因為訊息太少太片面,根本難以窺知全貌。也因此,我們認為這篇文是一個機會,藉由把事情的始末、造成的反彈與行動、討論的過程以及學校方面的回應,從頭到尾做一個說明,畢竟只有訊息的對等,才有大眾參與評價的可能。
關於事情的完整經過,根據聯署聲明稿表示,起因在於部分交換學生的評分結果在公布的評分範圍之外;而又有部分的學生發現,在系上成績較自己低的同學卻有較高的排名。經過反映,國際事務處要求教授重新評分。然而,調整的結果造成一天之內,三百餘名交換學生的名次成績遭到變動,但國際事務處對此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與公開說明。因此,幾位同學發起連屬活動,希望對評分成績有疑義的同學能一起到國際事務處,要求對方做一個說明。同時,針對校方推諉的做法,發起人提出了兩點訴求:其一,說明學業成績表顯的評分依據;其二,說明重新評分的依據及調分方式。
當我們到國際事務處的門外,大約聚集了十幾位同學,多半有些焦躁與不安,畢竟當時距離交件時間不過一天,一夕之間發現自己的成績被大洗牌,從雲端跌落谷底,那是多麼的措手不及,遑論去做其他準備了。起初,國際事務處對我們的聯署多有拖延,群眾開始有些騷動,但在發起人的說明之後大家仍抱持耐心等待校方最後的答覆。在此同時,大家也抱持著最壞的打算,所幸最後國際長仍然願意保留一個對話的空間。
在大家魚貫進入會議室並且坐定之後,國際長選擇的並不是等待問題的,而是先聲奪人質疑為什麼沒有得到他的允許便讓校園媒體進來採訪。對此我們深感疑惑,畢竟發起人並非沒有事先詢問,而是沒有得到國際事務處正面的回覆;此外,如果國際事務處對自己的處理有信心,那校園媒體更能讓有疑慮的台大學生知道他們的誠意。相反的,如果國際長認為此事不宜公開談,連受公眾檢驗的把握都沒有,那這些權利受損的學生,又如何能信賴他們?
施之以威,緊接著是動之以情。國際長表示自己的女兒也是這次申請的學生之一,也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以此表示整個審核的公平性。其後,說明台大在國際處境中的困難,表示我們能有那麼多的交換學生名額,是國際事務處付出了多大的苦心所換來,我們如今能對這件事有所爭執,某方面來說也是國際事務處努力的成果之一。對此,我們自然肯定國際事務處的努力,但這本是國際事務處的職責之一,不能因為一樣工作做的好,就遮蓋掉另一項職責的疏失。
綜觀整場會議,發起人的問題主要環繞在連署聲明上的兩個訴求,就是要求校方能公布評分以及調分的標準。依照副國際長的說法,因為今年是首次採用審核而非考試的方式,沒有往年經驗可供參考,而負責評審的教授不贊成設計出一個統一的量尺標準,也無從公布。至於調分方面,根據副國際長的解釋,因為有部分教授疏忽了國際事務處要求的評分範圍,致使出來的評分結果與整體有所落差,因此邀請他們做一次重新評分,而這重新調整不可能只針對分數有誤差的人,結果自然牽一髮而動全身。但國際事務處認為,他們的目的是在是整個評審機制趨於合理,而遭到調整的個案本來就是因為評分錯誤而得到錯誤的結果。
以形式而言,國際事務處對連署聲明的所有內容做了回應,對於現場同學的提問也來者不拒。但實質而言,國際事務處願意公布個人的分數分布,卻不願意提供全體資料的分布概況。就受影響的學生個案,也沒有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縱使果真依照國際事務處所說,第一次出來的成績是不正確的結果,但有三百餘名的同學信任這次的評分結果,並根據它做出國的準備,卻一夕之間被告知之前的準備白費了,這讓人情何以堪。我們可以了解國際長的苦衷,畢竟國外大學沒有理由因為我們的內部疏失而延遲報名時間,但國際長也承認了,這是國際事務處的疏失,難道一點救濟的方案都沒有?我們認同國際事務處處理這次事情的誠意,也對他們過去的表現相當肯定,但這跟受影響學生的權益如何保障是兩回事。
我們可以肯定國際事務處的表現可以說是有效率,然而除了效率之外,更重要的應該是如何防止類似的問題不會在未來繼續發生,建立一套公平且透明的評選機制;學校行政單位若只是想要息事寧人,而沒有提出根本解決方式,只會讓本來的問題如滾雪球般,越滾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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