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磬揚
在農業倉庫拆除事件後,一時間各方爭論的主調都聚焦於文化局的行政怠惰、農會拆除行為的正當性問題與制度的缺陷。在建築物進入文資法規的流程後,關注焦點往往在於法律權利的互相競爭、各方力量的角力。在保存論述被迫與怪手拆除速度互相的競爭的狀態下,推動保存者動員號召眾人關注的口號,經常是強調建築物「見證歷史」的價值,或是以「別讓彰化成為沒有記憶的城市」此類口號呼籲。然而對於後續保存利用的方式,往往都在爭議稍歇,逐漸脫離「先留下建築,剩下都好談」的氛圍,稍有喘息的空間後才能有更多細緻討論。
讓空間重新成為主體
看待古蹟、歷史建築,不應只被看見其附加、增生的空間效益,使其只成為吸引觀光、商業資本的空殼。後續營造出來的空間,勢必需要有足夠的敘事能力,不只是單向地將歷史敘事、空間分析置入給觀眾。不同於多數官廳、仕紳的建築著重權力象徵、追求美觀的裝飾目的,以現代化生產的空間如農業倉庫而言,建物「形隨機能 (form follows function)」的特性更應被重視。稻穀在倉庫內部的輸送、加工路徑;倉庫與其他運輸系統的連接;甚至是從車站、市中心方向到倉庫的動線,以及其背後代表的都市結構,都能透過動線引導、展示方式的設計,讓觀眾吸取直接的感官經驗,而使「展示」最大化。
在6月29日的說明會上,呂政道建築師提出了復舊如舊、殘跡保留等可能的保存方式。若欲「復舊如舊」,不應只是追求外觀毫無破綻;原始材料、工法的考究、新舊部分交界處的處理、不在原設計內的結構補強等細節,以及背後牽涉的古蹟修復倫理議題(忠實區別、顯現修復工程對原始建物的介入),皆應如實呈現。至於「殘跡保留」的概念——將建築物當下的半毀狀態盡可能凝固展示——看似與文化資產及觀光所追求的「舒適的觀看經驗」、「古色古香的氣息」等想像相衝突,但此般荒謬、殘破、衝擊的景象,或許才是更直接的歷史現場,得以再現此際種種文資漏洞與亂象,供後人反省。
修復、規劃不應只是工程圍籬內,不足為外人道的過程,它也代表了我們選擇如何敘述歷史:考據、復原、展示的標的,究竟應該是它最初落成的樣貌,或是其他時期的外觀、功能?增建、改建的部分,又如何在修復過程中被保留或排除?卸下的構件如何保留、被破壞的結構如何補強?修復工作中每個步驟做出的選擇,都隱含著決策者所認知、追求的原真性。另一方面,若欲拓展文資議題的關注度並降低民眾介入發聲的門檻,這些看似冰冷的技術性問題,也不應繼續隱身「專業技術」的暗幕之後,而應該藉此提高非專業者對修復議題的認識。
誰的倉庫?誰的農業史?
彰化農業倉庫緊鄰車站、位處都市的位置特性,顯示了日本時期政府在設置第一批農業倉庫時的主要考量,以及設立之初其經營主體「州廳農會」的特性:以政策推行、試驗為本位思考,並著重運銷、輸出的政策;反而未展現後續第二批農業倉庫擴張、同時培植各地信用組合時,欲介入農村土壟間傳統調製、包裝方式,以及前現代農村金融體系的企圖。
探討農民的處境時,除了前述因帝國政策體制而產生的殖民統治壓迫包含經濟剝削以外,知識分子對農民單方面的觀看、代言也是另一種需要被正視的壓迫形式。陳南宏在他的論文〈日治時期農民小說中的菁英主義與農民形象(1926-1937)〉(台南:國立成功大學台 灣文學研究所,2007 年 6 月) 中也提出殖民地上的「庶民形象」(論文也特別提到農民屬於庶民形象。之類 我在補)是中間階層菁英知識份子和日本殖民政府在「文明等級意識形態」上有共謀關係,並且在作品中強調「被犧牲掉」或是「敗者」的農民形象更容易鞏固知識精英份子的發言與領導位置。
在當代檢討工商發展、關注保留農業與農村生活的氛圍下,留下農業倉庫似乎也更具有「留下農民、農業的記憶」的政治正當性,拆除倉庫的事件也因此被貼上了「罔顧農民記憶」、「忽視農業」的註解。試圖主張農業倉庫也代表著「農民、農村的記憶」,固然引出了除了統治者(農會)、地方菁英(信用組合)之外的可能視角,讓農業生產史蹟能和農民建立連結,或許能增添保存的動機與正當性。但我們也應該避免過於直接、粗糙地將政府、農會推動的「農業政策」和平原上廣大的「農地、農民、農村」面貌視為一個單一、扁平的「農業」集體,甚至將保留倉庫的理由和粗糙建構的「農業大縣彰化」掛勾。 在疾呼保留時鞏固建築物價值、指出其在縱向時代的座標的的論述之後,我們仍缺少對農業政策與其背後全面地影響島內經濟的現代化進程的批判,並忽視了仕紳與農民、都市與農村的位置差異。這些區分並不代表農業政策與農民,在空間現場是互斥的,並非因為倉庫是農業政策的具體代表,就不能從它窺探農民的身影。相反地,我們能藉此歷史現場,讓原本難以對話的農民經驗與資本家、政府的統治視角,兩者得以疊置。
城市/市民的記憶?
如何的宣稱某建築物或區域是「城市不可拋棄的記憶」都是危險的。在現代都市裡,居民的空間經驗是高度斷裂破碎的。城市大部分的空間都作為各式服務、居住機能的容器,從統治者視角出發,期望能形塑出特定的共通感受的都市空間結構已被支解零碎。所有居民共同經驗的空間,通常都只限於重要的匯聚節點而已。形塑經驗的方式也非透過單方面地傳達歷史論述,而是從居民與空間的互動中產生。
在建構建築物的正面歷史地位時,經常也連帶給予該建物背後所代表的政府、仕紳、政策過於正面的評價,而忽略了歷史的多元解讀。「文資價值」看似單純器物層面的判斷標準如建築形式、建材、裝飾等的特殊性,卻也無形中與社經地位的高下之分交疊。當大聲疾呼「留下建築是為了代表一個時代」時,我們保留、討論的,多半是權力者的建築。即使將文資保存視為與發展主義異質性的保留行動,實際運作上還是選擇與排除的權力運作結果,甚至是無形中替權力者的所為加以標舉、肯定。在現代藝術場域,即使不考慮收藏者對該物件的評論,收藏的行為本身即是一種賦予價值的行為,更是收藏家為其背書、表態的手段。若將收藏家的私人行為對照至公民社會的討論、決策、選擇、排除,文資保存時的論點攻防、價值建構,絕非單純中性的「留下記憶」而已。
在倉庫已指定為縣定古蹟的此時,我們應留下更多思考的空間。除了將農業政策、產業組合的歷史附加於建築物之上的方式外,在建築物的歷史現場,能否藉倉庫半毀的現狀、空間形式與功能、交通要衝的位置,開創更多的敘事?當下的農業倉庫,不只是又一座留存下來的工業史蹟空殼,而是見證農業生產近代化與城鄉發展的張力、城市歷史與當代居民間互動的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