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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8日 星期一

不再孤立無援的賃居生──現有協助資源與展望

不再孤立無援的賃居生 ── 現有協助資源與展望

◎馬琬淳  張禎晏

租屋中的關係:房東與房客

  房東和房客的關係,從一張契約開始。房東做為屋主,自然對屋況、周遭環境較為熟悉,且對房子擁有實質的管理和影響力。簽訂契約時,若房東沒有確實告知所有資訊,學生容易陷入資訊不平等的窘境。加上學生常常不太了解租屋契約,導致後續發生糾紛時,契約中規定的處理方式大多對學生方不利。由於契約本質上的缺陷,白紙黑字本就無法涵蓋所有的情況。但通常更嚴重是,房東不遵守契約裡的既定規定。例如:曾保證會替該套房加裝洗衣機,卻遲遲不處理;房間整面牆都是壁癌,結果房東拖了兩個月仍未處理好;房東原本說要包水電,但是住進去之後卻與學生要求電費補貼。面對這些情形,學生們往往選擇忍氣吞聲,避免和房東衝突。不出聲的背後藏著是學生不敢得罪房東,害怕最後無屋可住的心理,雖然可依契約向房東提出要求,但如房東沒有或拒絕回應,學生也不敢隨意更進一步的行動。
  另一方面,房屋出租給學生後,學生在房子裡享有個人的私密空間,房東不應任意闖入。住處理應是個人的隱私空間,但在租屋的狀況中,房子不僅是學生的住處,也是房東所有。因此部分房東會認為整棟房子仍由自己管控,而隨意進入學生房間,侵犯學生的隱私。例如:學生參加學運15天,房東竟闖屋打包 [1];房東突然說要出售房子,每周帶人進入家中看房 [2]。除此之外,也有發生房東的舉止令學生感到不適的情形,例如房東到房門口收取房租時,眼睛盯著女學生的胸部。
  而在生活上的互動,部分學生與房東同住一個屋簷下時,不免會有生活習慣、價值觀和想法上的差異,但彼此之間的關係就像室友一樣,即使雙方習慣不同,也能透過彼此尊重,和睦相處。不過相較與「同學同住」,學生會比較不好意思、不方便帶同學回家,也會擔心打擾到房東與家人間的相處。與房東不同住時,學生對自己生活上的主導性比較強,與房東之間的互動也因為見面不頻繁而顯得較少,但除了平時收租和有問題時的聯絡外,也有房東會在逢年過節時送禮,例如中秋節送月餅,令學生備感溫馨。
  學生與房東間關係的好壞,會因為上述種種原因受到影響,如果房東對學生的態度敷衍不善,或學生處理的方式不佳,彼此可能就會形同陌路甚至對簿公堂。但也有學生與房東的感情很好,崔媽媽基金會的社會發展處居住扶助部主任馮麗芳表示,有學生出國念書,還不忘寄母親節卡片給房東,關心房東的生活。一個租屋關係,道盡了人與人間的相處情懷。


被學生忽略的求助管道
  
  從茫茫房市中找房、看房、簽約,至租約到期之前,賃居生在流動、不安定的與房東的關係中,常常是獨自嘗試摸索,卻忽略了其實無論是校園內的行政處室,或是校外的組織團體,他們都有提供租屋相關的資訊與協助。

        近年來,台大住宿組會於暑假期間籌組「租屋小組」,與學校附近的房東接洽並實地訪查屋況,並在新學年開始期間,將經過篩選的資訊公布在「租屋資訊平台」上,供欲在外租屋的學生瀏覽參考。不過,住宿組竇松林主任提到,這個平台僅在新學年初開放三個月,時間過後想要在外找房的學生只能自行尋求校園外的管道。

  除了校內住宿組的資訊平台,還可以選擇長期關注租屋環境的崔媽媽基金會。崔媽媽基金會於25年前的「無殼蝸牛」社會運動後成立,多年來致力於建立友善的租屋市場與環境,並協助滿足社會弱勢在居住上的需求。除了蒐集各地房屋的出租資訊提供給大眾之外,有別於一般坊間的租屋網站,崔媽媽基金會要求房東主動提供房屋及土地所有權狀、房屋稅稅單等證明文件,較繁縟的審查機制讓大部分的房東寧可尋求免認證的一般租屋網站刊登,使得平台規模明顯小於租屋網站業者,卻也使得崔媽媽基金會平台上的資訊更可靠,降低了房客向二房東承租等日後發生法律糾紛的可能。在學生普遍較不熟悉的租屋法律問題上,崔媽媽基金會也有志工律師提供免費的諮詢,包括簽約之前協助檢視契約內容,以及住房過程糾紛的調解

  但是,高安全性的保障需要更多人力維持,原已人力吃緊的非營利組織只能犧牲平台的資訊更新速度,「房東來我們的平台刊登,等一個星期後我們審查結束後,他Po在其他平台早就租出去啦!」道盡了崔媽媽基金會面對低迷的賣家刊登率,只能無奈堅持向前。相較於僅於特定期間開放的住宿組平台,崔媽媽基金會提供的平台雖然全年無休,但兩平台皆無建立回報機制,即住宿組及崔媽媽基金會無法得知刊登在平台上房屋的交易進度,可能發生房客依循網站資訊去電詢問時,才被告知房屋早已簽約,平台上的資訊已過期。

  除了有住宿組提供房屋資訊及崔媽媽基金會的法律諮詢協助之外,軍訓室也提供校外訪視服務。自從2000年發生兩名文化大學學生於租屋處發生火災,因消防措施不足不及逃生被燒死的憾事後 [註3],教育部要求各大學將賃居生住處居家安全列入校方行政業務範圍,台大校方才開始正視賃居生的問題,由軍訓室負責相關業務。不同於國高中的教官室對賃居生的控管,對於多已成年且具獨立自主能力的大學生或碩博士生,校方對租屋安全的監督和介入程度變得格外敏感,台大軍訓室目前負責相關業務的王潤身幹事面對此一問題,強調因為目前台大的賃居生組成多為研究所學生,甚至許多已組成家庭,學校採取主動宣傳相關服務資訊和協助管道予學生,例如新生書院的講座宣導或以email推播租屋安全宣導,而學生可評估自身意願及需要決定是否接受校方協助,只有在學生同意給予租屋處資訊的情況下,校方才會進行後續的訪問(電話訪問或實地訪問)和租屋處消防安全評核。
台大以外的租屋協助
  在學生租屋協助上,台大雖已存在不少租屋相關資源供,但學生似乎未得到明顯的幫助。在此以租屋政策推行較久的東吳大學作參考,期能帶來一些啟發。

  東吳曾與其他幾所學校共同成立「台北市北區大學生租屋合作組織,目的是希望整合學區高度重疊的各校行政資源以避免浪費。然而,由於人手青黃不接,各個學校的人力配置和目標不同,導致這個組織現在已經沒落。馮麗芳感嘆的同時,提到另ㄧ成功的例子──靜宜大學和弘光科技大學的合作,兩所學校共同成立大沙鹿學生租屋生活網 [註4],在做居家安全評核的時候也會連絡消防員和警察共同來做,是很成功的合作模式。

  「台北市北區大學生租屋合作組織」現已停擺,但東吳大學仍然以個別學校的身分,提供學生許多協助,譬如在幫助學生挑選適宜居住的房子時,東吳做了層層把關,要求新合作房東需簽訂切結書,合作房東不得以頂樓加蓋、地下室、木板隔間等房間出租給學生,必須使用東吳大學出版的租賃契約書與同學訂約等,東吳大學之外宿業務承辦同仁、訪視工讀生,也會實地至房東租賃處進行覆查,如果發現與切結事項不符者予以限期改善並重新審查,未通過審查者即終止合作關係,並自租屋訊息平台下架。另外東吳大學於提供租屋資訊方面,網路與書面雙管齊下,建立「租賃房屋資訊查詢系統」和定期出版「租屋雙週報」,學生只要在查詢系統輸入租金、居住區域等條件,即可查詢與學校合作的房東最新租屋資訊,並檢視房屋照片、訪視紀錄表等資料;雙周報也在學期中固定印製出版。[註5] 相較於台大租屋資訊平台僅開放特定期間,無法符合學期中臨時找房學生的需要,東吳大學的線上平台和紙本發行全年無休,隨時隨地都可以滿足學生租屋情報的需求。
  台大相關服務除了不夠完善、普及,以及行政人力不足之外,缺乏有效的宣導使大多數學生不知何處尋求協助,各項業務低使用率,更是導致當前制度無法擴大、造服更多學生的主因。在眾寄居蟹學生仍獨力奔走於待租套房之間看屋的今日,期待相關機構持續發展更全面的協助與宣導,學生也能主動尋求租屋知識,共造ㄧ個安全、友善的租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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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女參加學運15天,房東竟闖屋打包 ,蘋果日報



[3] 兩文化大學學生火災被燒死,中時晚報


[5] 暑假改採專冊方式發行「租屋即時情報」

租屋叢林,何處是窩?──談台大周邊租屋生態


租屋叢林,何處是窩?──談台大周邊租屋生態
◎詹淑評 陳亭瑄

台大周邊的租金生態

  以下首先從相關的Ptt版(Rent_taoRent_yaRent_apartNTU GoodLife等)上統計出學生最常租賃的範圍,依次是公館師大、信義區六張犁、文山區萬隆、中永和、新店等,再從「591房屋交易網」上20153月刊登的出租資料,分別設定不同條件整理出如下三圖。
(圖一:雅房)
學生租賃房屋主要可以分為三種型態:雅房、分租套房、分租公寓。在雅房部分,五區的雅房平均坪數是五坪,故以下資料皆由五坪所需支付的租金來表示,公館師大與六張犁行情相近,並列第一、二,文山萬隆與中永和則以些微的差距分居三、四,新店則最低價。
  
(圖二:分租套房) 在分租套房部分,套房平均坪數是六坪,公館師大以超過一萬元的高價位居第一,六張犁、文山萬隆則分居第二、三,中永和與新店則僅差距一百元以內,分別是第四、五。整體來說排名次序與雅房相去不遠。

(圖三:分租公寓) 在分租公寓部分,則是以公寓租金除以房間數,表示每人需要支付的租金。依租金高低分別是公館師大、信義六張犁、文山萬隆、中永和與新店。和分租套房、雅房相比,分租公寓的租金整體來說較高,但在中永和、新店分租公寓卻比租套房來得便宜。




租金所形塑的困境

  崔媽媽基金會居住扶助部的馮麗芳主任認為,以校園周邊而言,台大雖不比文化大學周邊(陽明山)的租金貴,但已算是偏高,在公館附近租間雅房就要五六千元,套房更要萬元左右,採光格局通常也不會太好。在公館台大、師大與世新學生皆有住房需求,大量學生也帶動了商圈的繁榮,再加上此處身兼捷運與公車的交通節點,多種因素環環相扣,租屋行情便掉不下來。雖說台大有不少學生來自中上階級家庭,經濟困難者也能優先入住宿舍而不需租屋,此般租金對大多學生仍是負擔不輕。
  為了避開公館的高租價,學生常會多過一個新店溪,往中永和一帶找住處,然而狀況好又價格合理的房子供不應求,有的人只好(或在不知情下)住進違章建築。違建包含頂樓加蓋、佔據防火巷等建物,此類房屋常常通風和隔音都差,也影響整棟樓的承重結構和消防安全,去年(2014)在淡水便有學生在違隔房屋的火災中送命 [1]
  若拉到整個北市政策的尺度談租屋,馮麗芳提到,日前柯文哲下令「速拆違建」時,便對一些學生造成影響:來不及找新房子,學校宿舍也沒有空位,頓時無處可去;或是必須和房東提前解約,但房東不還錢,也不願為隱匿違建事實做出賠償,衍生許多糾紛。另一方面,大拆違建也湧生許多弱勢居住者的安置問題 [2]。柯市府拆除違建確實有其公共利益的考量,但背後的複雜議題,則非其一貫的「效率」作風所能兼顧。
  至於柯文哲的另一項政策「社會住宅」,是否可能緩解學生租屋的困境?目前釋出的社會住宅主要針對年輕雙薪家庭,不論房型或價格皆不符合學生的需求,且學生多半設籍於父母戶下,也不符合「列為同戶籍人口數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的申請資格。[3] [4]現階段提供的社會住宅,光要滿足社會上的經濟弱勢家庭都嫌不夠,而學生大多有父母的經濟支持,且有入住宿舍的機會,目前便不在政策主要的考量範圍內。

租屋中的族群與性別

  在族群方面,台大不論學位生或交換生皆受到優先住宿的保障,不用自己租房子,所以台大學生較少親身經歷租屋市場中的族群歧視。事實上歧視明顯存在──馮麗芳表示,常有房東要求「外藉人士限白種人」,認定東南亞人士文化素質差、黑人有暴力傾向,許多因故須出外租屋的新移民便因此處處碰壁,這也是崔媽媽服務的主要對象之一。
  租屋中的性別議題,則和台大學生有更切身的關聯。許多男同學都有好不容易找到中意的房子,卻發現是「限女性」的經驗,大多房東相信女生比較安靜、愛乾淨,使得男性的找房過程更加漫長。而少數「限男性」的房子,常常就是缺乏管理、簡陋粗糙甚至頂樓加蓋者,整個租屋市場隱隱存在「限女性>無限制>限男性」的屋況漸層。有人會說,男生對居住環境的要求本來就沒有女生高,只要有個地方睡就好,但這並非通用於所有人的事實,也不足以將選擇機會的不平等合理化。 
  隔離兩性居住空間的背後,常是視女性為需保護者、而男性為潛在加害者的思維。許多房東規定「不准帶伴侶回來」,除了考量多出的水電費用,也是認為女生帶男生回來,便構成其他女房客的某種危險,於是對於希望帶伴侶回來過夜的學生而言,在外租屋雖比校內宿舍有更多容許空間,但仍然有限。而這樣單以生理性別作出的劃分,有時也讓跨性別者陷入「和同性同住也不是,與異性同住也不被接受」的尷尬處境。有些學生便是因為宿舍以生理性別分類,不適應同性環境才出外租屋,但在外面仍可能遭遇這樣的框架。
  但實際上,對不少女性來說,旁邊有住男性就是會不安心,男性也可能因為有其他異性而住的不自在;加上外面不像宿舍是相對受到看顧的環境,確實危險性較高,也讓人較難敞開心胸。呼應意識報076刊中有關「性別友善宿舍」的評論 [註5],「性別友善」並非全盤否定單一性別房屋存在的必要性,只是期盼有更多性別友善的租屋空間能開放,使各式各樣的人都能有安身之所。




[1] 崔媽媽基金會租屋新聞蒐集 《租屋違隔八間 港生枉死火窟》

[2] 由於違建租金便宜、限制寬鬆,容納著許多被正常租屋市場所排擠的人,如低收入戶、東南亞族群、有寵物或有菸酒習慣者、男性與跨性別者。參考劉美妤〈頂加,違建,與蝸居其中的人〉



[4]台大有部分研究生已經結婚生子,此段敘述乃針對未成家的學生而言。

[5]宿舍「住」「異」:探性別友善宿舍之可行與必要




學生租屋剪貼簿──租屋原因與經驗談

學生租屋剪貼簿──租屋原因與經驗談


◎傅典洋 董音 陳彥蓉

前言:租屋原因分析
  「該不該在外租屋?」是不少學生曾經或正在面臨的選擇。相較於宿舍或家,在外租屋擁有更私密的個人空間、以及更不受拘束的自由;但「租金過高」、「惡質房東」、「安全疑慮」,卻也是讓人卻步的隱憂。此次意識報將從租屋者的故事出發,從中探討租屋的原因及環境,最後討論校方在學生租屋方面的政策。
  根據住宿組的資料,目前校內宿舍共有8640個床位,BOT則有3507個床位,而在外租屋的學生大約有一千人左右。以下藉由訪談資料,將在外租屋的原因歸結成幾個面向。


  第一個面向是床位有限,導致部分學生無法住宿或必須排候補。首當其衝的是「戶籍並非在北北基地區,但校內宿舍與BOT皆排候補」的同學,由於候補時間的不確定性,使學生無法真正確定必須等多久,因此,多數非北北基人在得知自己並未抽到床位時,可能「被迫」在外租屋。再來則是「北北基人無法抽住宿,但家離學校較遠」的同學。也許讀者會問「他們為何不通勤?」,但若住較偏遠地區,如基隆、金山、瑞芳等地區,轉車、等車、搭車的時間平均都要一小時以上,正如K同學所言,「每天在學校忙完就累死了,還要花一小時回家,還要擔心晚上沒有車可以搭,長期下來發現時間不夠用,對於上下學也感到厭煩」,通車不但耗費心神,也減少學生可自由運用的時間。最後則是延畢生、研究生。由於台大只有保障住宿四年若延畢則必須在外租屋。且年紀越低住宿優先權越高,亦即年級越高越不容易抽到宿舍,因此大部份研究生都在外面租屋。


  第二個面向則是無法與室友協調生活習慣、或帶朋友或伴侶回宿等問題。「比方說在房間吹頭髮,或是一大早就在房間用果汁機、或是用電磁爐煎東西之類的,有時你覺得稀鬆平常的習慣,你的室友卻覺得是場災難。」「有時起床會看見室友床上躺了不止一個人,真的會讓人想逃離那尷尬的場面。」同室之下,無法被磨合的個人習慣或難處,往往也是在外租屋的一大主因。


  再來則是對於宿舍的規定不適應,以及半私密空間過少的隱憂。因為宿舍的半開放性,意即大部分設施屬公用(如校內宿舍的衛浴不獨立,冰箱、廚房、洗衣機公用;BOT衛浴獨立,冰箱在房內,但廚房、洗衣機仍公用);以及日前宿舍發生竊案,讓部分同學對宿舍的安全性及隱私性抱持疑慮。而相較於住宿,在外租屋除了對於自我空間有較大的自主權,安全性及隱私性也具有較大的保障。


  當然,除了上述幾點外,每個人的租屋選擇有更大的程度是被更多元、更獨特的個人因素所影響。此外,並非只有單一面向決定在外租屋意願及租屋類型,而是多重面向相互影響,(例如除了通車時間過長外,也可能與家人不和,且對BOT的限制不適應),才使得學生選擇向外租屋。




劉同學(台大學生,心理系三年級)
  透過591租屋網找房的劉同學,本來想在公館附近找10坪以上的套房,但因價格均超過1萬元,所以她前兩次都住到租金較便宜的永和地區。  由於第一次租屋時經驗不足,因此入住後才發現一些問題,例如網路、電話的訊號不佳,屋內陰暗潮濕,且牆壁易發霉。而劉同學是女性,又一個人住,所以遇到問題傾向自己處理,不敢要求房東。第二次租屋時,劉同學的房東常送她一些東西,但她覺得房東到房門口收取房租時,會盯著她的胸部看。第二次租屋的契約規定未滿一年須付違約金,搬家前劉同學雖有提前告知房東,仍得依約付6000元違約金。  直到第三次租屋,劉同學才遇到比較好的房東,會積極處理房屋的修繕,收錢是約在大廳而非直接到房門口收。


王同學(台大學生,獸醫系)
  王同學的男友租下熟人提供的房屋,但因為是熟人,所以契約未訂定十分清楚,多是口頭的許諾。租的地方實際上是只限女性的分居雅房,而當事人住在其中一間特別有獨立衛浴的套房,該套房有兩個門,其中一個對外,另一個則對向雅房的大聽。由於房東並未告知其他房客有男性入住,為避免其他房客知曉,當事人不得進入有洗衣機所在的大廳,房東雖曾保證會替該套房加裝洗衣機,卻遲遲未處理。  當事人剛入住就遇到樓上施工把管線弄破,導致水滲下來,房間整面牆都是壁癌,結果房東拖了兩個月未處理好,雖然可以自己找人來修,但當事人認為這應該是房東要負責解決,也擔心自己找人來修房東會不願意出錢。再加上房東是熟人,當事人也就沒認真去找申述管道。  「生活品質掌握在房東的手中,遇到好房東、壞房東只能看自己的運氣,沒有甚麼監督或保障的機制。看起來都是小事,但住處的生活品質對一個人的影響其實很大。」王同學如此說道。


陳同學(台大學生,社會系三年級)
      房客和房東要如何協商是租屋會面臨的難題。「我遇過房東原本說要包水電,但是住進去之後一直跟我靠北電費太多要我多補貼他。」陳同學強調,和房東簽約時務必要把條件談清楚,甚至他自己會偷偷錄音,以防萬一。他表示,在租屋過程中,房客其實沒有想像中弱勢,因為出租用的房子需要申報成租屋用屋,但實際上很少有房東會老實申報,所以如果不幸和房東起衝突,租賃契約是很有效的談判籌碼。
  
Yosu(台大學生,社會系三年級)
  由於BOT遲遲無法確認可以候補上的日期,Yosu只好在百般無奈下尋求租屋。 而在尋找租屋的過程中,與家人的溝通可說是Yosu面對的一大挑戰,特別是家長往往對於安全性有極大的質疑,例如擔心鄰居為男性、女性會帶男友回家等等,面對這樣的情況他表示「傳統上總認為男生會性侵害女生、對女生很不利,女生就一定是受害者。可是我想,如果有些生理性別和性傾向不一致的人,你怎麼知道他不會去侵害別人、或是別人不會覬覦他呢?」。  目前Yosu所承租的房間為與房東合住,這樣的好處是當住屋的設備需要修繕時,房東會主動處理且不會收取額外的費用,因為這也是他共同使用的空間。但有時也會面臨一些不方便的情形,如不好意思帶同學回去住處、擔心打擾房東與家人的相處等等,然而大致上與房東仍保持和睦的關係,他表示「我現在比較像是把他們當室友,而不是房東」。



陳同學(臺大學生,人類系四年級)
        由於不清楚學校提供的相關資源,陳同學透過PTT591等管道著手,並以中永和一帶為主,希能夠找到符合預算的房子,但因為是學期中才開始尋找,在過程中遇到了不少難題,如房子為頂樓加蓋,或是一層樓分成好幾個隔間且男女混住,又或是鄰近大馬路等環境、屋況不佳的情形。而以選擇的條件來說,陳同學表示「看到沒有性別限制的雅房通常會猶豫,擔心男女合宿的安全和隱私問題,而且家人也不放心自己和不認識的異性同住一個屋簷下。」  而談到學校對於學生租賃的介入,他表示自己並無特別運用到學校資源,即使有一次房子疑似遭人闖空門,他與室友也選擇向附近的警察局報案,並連絡房東更換門鎖,他表示「沒有連絡學校是因為覺得找附近的警察局比較方便,而且警察局也處理得很好」。而學校雖然會透過電子郵件傳達相關資訊,但多為提醒同學小心一氧化碳中毒等宣導內容,因此對他而言並無特別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