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8日 星期五

萬能科大邱智彥的社團成立之路

◎吳俊志(法律三)

釋字六八四號做出之後,不少人額手稱慶,認為徘徊許久的威權幽靈被一掃而空,學生的權益不再是任人宰割的俎上肉。在此同時,大學校園中響起的一聲驚雷震醒了我們的美夢,諷刺我們的一廂情願。

事情發生在桃園縣的萬能科技大學,故事發生在一個再平凡不過的大學生身上。商業設計科的邱智彥同學,本身就對校園中甚少被關注的社會議題有興趣,在尋求同好之後向校方申請成立「邊緣之聲」社團。在我們想像中,這是再平凡不過的小事,無法想像任何不妥,但萬能校方卻不這麼認為。承辦人員要求找到八個系的同學才得以申請,又認為社團名稱不妥要求更換。自四月到十一月,在反覆數次的刁難之後總算符合校方的標準,但校方卻以行政慣例為由,要求等待另一社團申請後才一併審核,一個學期過了,事情卻得不到任何進展。

集會結社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不是校方施予的恩惠,當然我們也尊重校方程序上的考量,但回頭看看校方的要求,學校到底考量了些什麼?社團的正當性跟參與者的系所數量有何關聯?而一間大專院校,難道連單獨審核一個社團的成本也負擔不起?

無法忍受校方這些荒謬的所謂慣例,邱同學帶了DV去詢問承辦人員,結果便是以未經師長同意為由,記了一個大過。校方百般阻撓的態度,已然再明顯不過,換做他人可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但邱同學選擇了人跡罕至的路,開始靜坐抗議;對邱同學要求道歉的訴求,校方的反應是:「道歉不是下層的人可以對上層的人要求的」;當其他社員集體參與靜坐,隨即遭到教官約談,進而開始與校方口徑一致的指責邱同學;最後,校方以「違法錄影」、「侮辱師長」、「阻礙車道」等理由,將邱同學退學。

這樣的情節,聽起來似曾相識。戒嚴時期的老套路,我們只在書上讀過,還以為早是歷史陳跡,沒想到今天在生活周遭活生生的上演,嘲笑著我們的天真。

在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的號召之下,對此事有所關注的人,自各地前往萬能替邱同學聲援,並以行動劇的方式向校方表達我們的不滿。現場有警察蒐證,學校警衛也嚴陣以待,但事實證明,這劍拔弩張的氣氛只是校方的小人之心。抗議過程不乏熱情,但大家的舉動始終維持平和,對比之下,校方起先以「陳情書並非邱同學親自寫的」為理由拒絕接受,在抗議群眾的堅持下,只好由公關室秘書收受陳情書。秘書起先表示,校方一直有派輔導人員關心邱同學,對於大家的疑問,秘書表示大家七嘴八舌他無從回覆;大家妥協了,由邱同學提問即可,但秘書卻僅願意在室內談,而拒絕公開回應。

校方自一開始的審核標準便問題百出,事情發生之後,它們所做的不是思考制度,不是對行政疏失做修正,而是用盡渾身解數的搓湯圓。據邱同學表示,校方有請輔導老師來和他溝通,但這些老師的說詞不外乎:「只有你一個人也沒辦法改變什麼」、「支持你的人只是在看笑話而已」,至於邱同學的訴求,我想這些老師現在仍然無法回答,這就是萬能校方所謂的「屢勸不聽」。至於開除的理由,更是令人哭笑不得,禁止違法錄影是避免侵害個人隱私,而邱同學錄影存證的是公共事務而非針對個人,這不也是替對方的「積極處理」留個證據嗎?還是說,校方連處理公務的過程,也有什麼不足為外人道的細節?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一個會在今時今日仍抱持階層意識的校方,並不稀罕,他們只是照著幾十年前的經驗做事。但一群認為理所當然的學生,一個漠然視之的社會,就荒謬至極,他們讓校方可以繼續當鴕鳥,繼續忽視自己應做出的改變。今天邱同學的爭執,對他自己並沒有好處;但也如他所說,若不站出來,在校方把這些事情看作理所當然後,只會有更多人步上他的後塵。或許有些自認理性的人無法理解,但正因如此,這種勇氣才可貴,如中央大學的何春蕤教授所說:「現在很多大學內,關心社會議題或是思想性的社團都已經紛紛倒閉,而萬能科大能夠有這種學生,應該慶幸才是,怎麼會避之唯恐不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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