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6日 星期二

回顧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代會

◎人類二 林必修 社工三 董 昱

台大校內的自治組織中,學代會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除了負責監督學生會的行政成效之外,學代會還附有數個帶有不同任務的委員會,試圖在學生權利方面成為一道積極的防線。九十九年度第二會期學代會已告一個段落,意識報在任期尾聲內首度嘗試訪問學代會議長及數位學代,回顧學代會在這一學年會期中的表現與成果。


從體制來看

除了監督學生會的施政,學代會設有許多委員會,學代可以自由選擇想關注的面向加入,相較於上學期學代會花較多時間處理學生會的質詢工作,這學期的委員會運作的較順利。

學代會下設六個常設委員會及四個特設委員會,前者包括教學委員會、環境安全衛生委員會、福利委員會、社團委員會、法制委員會及財務委員會;後者則有選舉委員會、紀錄委員會、程序委員會及校務委員會。法委會上個會期通過了案由: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會監察辦法,裡頭包含了未來學代會彈劾、糾正學生會的條件與施行細則。

此外,學代會也於本會期通過了五部關於學生會的法案,分別是臺灣大學學生會雙重學籍會員暫行條例、 臺灣大學學生會會長繼任及代理條例、臺灣大學學生會法規標準法、臺灣大學學生會會費收取條例與臺灣大學學生會保證金收取條例;另外,學代會也通過關於學代會內部組織改革等的「學代三法」──「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組織法」、「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職權行使法」、「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議事規則」。

今年教委會於上學期的主要任務,在於監督學生會學術部舉辦高教論壇,到了下會期則透過發放問卷的方式,試圖匯集學生對於等第制後的相關意見。至於在下學期初公布雙主修辦法之修正後,教委會提出各系能多提供資訊給雙輔系學生,並給予門禁卡,以維護雙輔系學生之權益。

此外,針對反覆修改的選課辦法,學代會也與研協、學生會福利部聯手發放選擇題式的問卷,透過自治組織間的合作,努力蒐集最多數的學生意見,並將問卷結果提交給校方作參考。


除了校內事務,學代會還關注什麼?

學代會在近兩個會期對於校外的公共議題也非常關心,尤其表現在參與許多遊行上,像是同志大遊行、反國光石化遊行及430向日葵反核遊行等。學代會在決定是否出席遊行時總是會有一番討論,內部必須經過溝通,整合意見後才做出決議(註)。以430向日葵反核遊行為例,在討論是否參加遊行之前,學代會已成立臨時工作小組,其設立宗旨為「因應核安問題,成立工作小組,全面檢視臺灣的能源運用問題,並邀請學代會、學生會及各社團一同參與,並舉辦相關座談會,使校內同學得以充分瞭解能源議題。」而在討論過程中,部分學代們認為對於牽連甚廣且雜的核能議題,在短時間內充分討論反核與否是不可能的,且學代會究竟適不適合對外有一致性地表態也未成定論,更何況遊行這種具功能意義的活動,似乎參與了就代表某種立場,不少學代都有這種顧慮。最後在決議中,通過工作小組以學代會名義參加430向日葵反核遊行,但是並不代表學代會百分之百反核,這其中看似矛盾,若從工作小組代表學代會參加遊行,能有助於台大學生關切核安與能源問題這個角度出發,那麼這樣的決議便能較容易理解了。


結語:反省與傳承

經過今年度兩個會期,學代會固然完成了許多工作,但由於一些外在的條件限制,卸任的學代們也說出了關於現行學代會的一些缺失。舉例而言,學代會下設的委員會,使得學代可自由選擇想關注的議題,但也因此使得學代會較難針對特定議題做深入處理。

除此之外,學代會每個會期交接過程中難免出現斷層,如此一來,下個會期的新學代可能面臨一個委員會人去樓空,無法詢問經驗的窘狀;針對這樣的情形,學代會已決議在暑假舉辦培力營,希望能改善此種現象。

總而言之,本會期的學代會除了盡審查預算、諮詢學生會幹部之義務外,在與學生相關法律的制訂上也多有建樹。


註:相關討論詳見批踢踢實業坊台大學代會(NTUSC)看板第3407~34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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