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3日 星期五

戒嚴還你,聲音還我:萬能科大邱智彥事件回顧







◎林慧慈

「沒有下層在要求上層道歉的」
邱智彥靜坐於萬能科大校內。
(來源/「戒嚴還你.社團還我!聲援萬能科大邱智彥」連署頁面

  2010年4月,就讀萬能科大商業設計系一年級的邱智彥欲成立一個討論社會議題的社團,名為「邊緣之聲」。起初,「邊緣之聲」被課外活動指導組(以下簡稱課指組)的行政人員以「名稱不佳」無法使人知道社團內容為由退回,經過四、五次更改社團名稱,卻又因課指組的作業要求必須等待新學期才能重新申請。新學期開學後,邱智彥再度提交社團申請書,同意更名為「社會人文社」,卻被告知社團成員不足八個系不予受理,然而社團成立規定上並無此規定。當邱智彥終完成課指組的所有要求後,課指組卻要求他必須等另一個社團交件,一併受理。邱智彥即對此提出異議,承辦人員的回答是「這是我們既定的處理方式」。因此,他必須無限期地等待另一個社團繳交公文,課指組才會上呈他的申請,此時距離他最初的社團成立申請,已過了七個多月。
  諸多不合理的要求使得邱智彥認為校方有意阻擋社團的成立,於是他開始拿攝影機側錄和行政人員的對話過程。在影音記錄之下,承辦人員的說詞前後不一致且言詞閃爍,而社團指導老師也要求邱智彥必須尊重課指組的決定。深感不滿而無能為力的邱智彥開始在校內靜坐抗議,要求課指組為故意拖延社團申請過程道歉。課指組組長曾和他溝通希望他停止靜坐,但邱智彥執意課指組必須道歉,組長卻說:「沒有下層在要求上層道歉的」,使得談判破裂。
  許多老師曾勸邱智彥停止抗議,甚至有消息說社團申請書已交給校長,只要他放棄靜坐就會核准社團申請,但他的訴求至此已非單純為了成立社團,而是對學校的蓄意拖延與不願道歉感到不滿,因此他不為所動。身兼社團指導老師與邱智彥班導的鄒永勝老師聯繫他的母親,知會她邱智彥靜坐抗議一事,邱智彥在接到母親責備他的電話後非常生氣,於是在大字報上寫下「老師無能協助學生,反向學生家長告狀,可恥!」不料學校抓住「可恥」二字,遂以「辱罵師長」為由將邱智彥記了兩支大過。
  邱智彥表示,在靜坐的過程中,校長也曾當面和他溝通,若他「堅持」課指組組長必須道歉的話,校長可以幫他處理。為了表現他的「堅持」,邱智彥仍持續靜坐,過了幾天,卻收到校方的退學通知,理由為「靜坐占用車道」的兩支小過和「辱罵師長」的兩支大過,有老師指出可能是校長認為邱智彥已經和他談過、達成協議,卻還繼續靜坐是「不給面子」。
  邱智彥向學校申訴退學處分多次不成功,被正式退學後他轉往校門口抗議,逐漸開始有校外的人士注意到此事。大學學生權利評鑑小組[1](以下簡稱學權小組)也在此時加入聲援的行列,經過討論後,學權小組的成員決定在臉書上發起「戒嚴還你,社團還我0215聲援邱智彥」活動,號招更多校內外的學生加入靜坐。
  恰逢大法官做出第684號解釋文,於是邱智彥向教育部提起訴願,經過將近三個月的等待,教育部撤銷退學處分[2],理由是萬能科大程序不正確,未開獎懲會就作出退學處分。萬能科大重新召開的獎懲會中,收回了「侮辱師長」的兩支大過,保留兩支小過。最終,邱智彥順利回到萬能科大就讀,並於2014年畢業。


事件之後

  經過此次事件,萬能科大制定了「邱智彥條款」,將社團創立門檻拉高並明確列出所有條件。復學後的邱智彥仍然試著在萬能科大成立異議性社團,卻遭遇沒有老師願意擔任社團指導老師的困境,「邊緣之聲」因而轉往地下社團發展,結合開南、創新等其他大學,以跨校的社團模式運作。
  萬能科大並沒有在事件之後檢討社團管理的政策,反而僅調高了申請成立的門檻,而邱智彥始終沒有得到來自校方的道歉。雖然在教育部訴願成功通過,但其原因是萬能科大的程序問題,並未對邱智彥在申請社團時遭受的不公平待遇做出任何表示。
  被問及社團未能成立對自己是否有影響,邱智彥表示,他一開始想成立社團只是希望藉此聚集一群能一起討論、參與社會議題的夥伴,如果是因為湊不齊人數、找不到指導老師等原因而無法成立,他覺得沒關係。但他已依學校規定提出申請,課指組卻多方阻撓不讓他成立,才是引起他抗議的最大原因。


大學沒開的必修課

  在學權小組2011年的調查報告中,學權狀況最差的10名,技職院校就占了8所,在「宿舍門禁」的部分也在全部受調學校中占了超過六成;此外,在工讀時薪低於當時勞基法最低工資規定的學校中也占了近七成[3]。在現有的考試制度下,社會大眾對技職院校學生的刻板印象多是他們成績較差、行為不符合社會規範,而將科技大學視為學習技能而非學習知識的場所,使得校方常以「保護學生,避免其觸法」、「培養業界所需人才」等為藉口,限制學權[4]。
  萬能科技大學在學權小組2011年的149間大學的學權排名裡是倒數第二名,僅優於國立高雄餐旅學院,在2012年針對技職院校的學權排名裡為倒數第四名,學生出版刊物、成立社團皆須經過校方審查許可,且校內宿舍仍有門禁及點名的規定[5]。
  邱智彥自述,萬能科大裡幾乎沒有真正有權監督學校的學生組織,學生雖然會抱怨學校的某些措施,卻不會想去爭取權利。或許,是他們根本沒有被教導如何去爭取自己的權益。
  大專院校看似應較國高中更自由民主,然而,許多國內的大學卻不乏家父長主義的餘毒:如不少學校的女宿仍有門禁而男宿卻無門禁。邱智彥的抗議雖然無疾而終,但卻讓人開始思考,以「輔導」為名管制社團,是否過度限制了學生權利?
  各個科系的必修課,通常是在為了建立各自的專精領域,而學習的基礎知識與進階的應用,使得學生在畢業後,能夠有所區別。但是,大學卻從未教導學生如何爭取自身權利。學生運動、學生自治是在多少年的累積才能有今日的小小進展,而大多都是學生自發性的活動,才慢慢影響學校注重學生權利。大學生已非牙牙學語,是否需要學校以家父長主義的思考「輔導」,不無疑問。大學除了作為專業知識的學習殿堂,是否也更應該注重學生自主意識的開發,亦即,理解大學生的身份有何特殊,而自己又能怎樣捍衛與主張自身的權利,才應是每個大學需要加開的一門必修課。
訪問邱智彥(攝影/戴紹恩)



















────────────────────
[1]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由一群重視學生權益的學生代表組成,關心國內各大學學生權利的發展。自2010年起進行「學生權利調查及評鑑」,作為各大學的學生權利指標,並將其結果訴求教育部做為對於各大專院校的經費補助條件,積極促進各大學校園民主發展。
[2]邱智彥訴願決定書(臺訴字第1000071676A號)
〈認定校方行政瑕疵 邱智彥退學訴願勝訴〉,苦勞網
[3]學權小組2011年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報告書v.3.0,第八頁
[4]學權小組2012技職院校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報告書v1.0,第七頁
[5]學權小組2012年技職院校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各校指標表現總表,萬能科大在評鑑中的負面學權表現如:行政會議無學生代表、外縣市學生強制住宿、校規中有限制「集會遊行活動」和「服裝儀容不整」相關的處罰條款、男女生皆必修軍訓課、男女生宿舍差別規範、《校外實習實施辦法》無明文規範各科系辦理實習時,應要求合作廠商為實習勞工投保「勞、健保」及給予「基本工資」以上之報酬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