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5日 星期一

社論:尋求特色,應該先尋求共識

◎台大意識報社

教務處於二月底宣布,配合新教學大樓命名,校內四棟教學大樓普通、新生、共同、綜合徵求新的名稱。改名的構想最早於去年10/20的行政會議中,由校內一級主管討論提出。主要理由是希望校內建築名稱「不要全都是普普通通的」,取一些更響亮、更有特色的名稱。目前命名提案依照「國立台灣大學校舍命名原則」,由總務處組交由文學院教授進行評選,最後交由行政會議產生結論。

由於評選並非公開票選,評審之外的老師、同學、職員、校友等人,都沒有機會得知目前的投稿內容,更遑論發表對各個命名提案的看法。這樣的機制下產生出來的名稱,其實缺乏了使用者的共識,大家只能被動的接受。

儘管這是新大樓命名的既定程序,強調評審老師的專業,然而對既有建築物重新命名,應該採取不一樣的作法。大樓改名,最直接影響到每天在其中教課、上課、生活、作息的人。然而以現在的程序,對校園內的老師和同學來說,即便有人有投稿新名稱,投稿人也無從得知是哪些老師擔任評審,更無從和其他人進行公開的討論交流。事實上,如果提名的過程可以公開而即時,一方面可以增加大家的討論,另一方面也可以鼓勵大家以更負責任的態度來參與命名活動。

換言之,這次改名其實仍然缺乏使用者集體的參與。缺乏參與和共識的改名,很自然會讓人覺得沒有意義、與我無關,只是徒增改名的經濟成本與時間成本,難以讓多數人產生共鳴。新出來的名字喜歡就好,不喜歡的話也只能默默接受。

當然,名字並非一成不變,校內的建築物也不乏改名的先例。鹿鳴堂以前叫僑光堂,後來由僑委會歸還給台大,因而改名。今天學校高層提出改名或許是一番美意,可是突發奇想的改名讓人不清楚原因何在,又沒有完整的配套活動尋求眾人的共識。其實很多東西不是永遠不能改變,可是改變的過程和改變的情境,卻會給人不同的感受。

我們認為,新大樓的名稱應該從大樓本身的故事出發,應該強調從過去到現在使用者的經驗與認同,讓不同的人對同一個地方的詮釋,可以有機會表現出來。一棟大樓的名字,傳達了命名者的理念。每個老師、同學、職員、校友或許都對校內的建築物有各自的回憶,可是當我們從眾人共同的歷史經驗出發,經由集體的討論,才能將個人的意義昇華為集體的意義。少了討論與共識,這些名字終將只能表現少數人的意志,既打斷了舊名稱既有的記憶,又難以創造新的共鳴。尋求特色,應該先尋求共識才對。

1 則留言:

  1. 有了響亮、特色的名字,台大就會在世界上成為第一名嗎?甚麼名字是普普通通,你覺得甚麼名字不普通,學術上多花點心思吧,台大在墮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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