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6日 星期日
如何丈量一座城市的年輪?──漫談台大日式宿舍
前言
此時幾則新聞上了版面:「都更改建 殷海光故居恐變井底蛙」(聯合報2010.5.27)、「6坪綁都更 殷海光故居恐消失」(自由時報2010.5.27)才驚覺這些見怪不怪的改變可能與台大息息相關。「原來都更離台大這麼近!」細數新聞裡出現的地點:殷海光故居、學人招待所、歷任台大校長官邸、日式宿舍群......我們忽然發現,自己對這些地方幾乎一無所悉;可能常常遊走其間,卻從來不曾聞問它們的故事。它們與台大的關係是什麼?有什麼保存的價值?如何讓更多人來認識這些被遺忘的歷史?這些散落台北市各處的台大校地與其上的宿舍建築,由於數量龐大、資料零碎,難以掌握確切全部的狀況,我們將主要目標鎖定在離台大最近、學生最常活動的幾個社區:溫州街的大學里、龍坡里,以及青田街。透過了解隱藏在巷弄中的「日式老宿舍」們,試圖挖掘它們的前世今生,以及捕捉「人」在裡頭活動的軌跡。
2010年12月4日 星期六
合作社對031刊合作社專題之回應─記者回覆部分
本專題的錯誤
1. 李芃萱的文章「合作社存廢戰記」中誤植合作社辦公室地點於農綜館,在此更正合作社辦公室是在小福地下室。[合作社要求回覆之一]
2. 陳聖為的文章「沒看過那麼誇張的財報─失控的合作社」對統一超商的財報解讀有誤,合作社的人事開銷約為統一超商之四倍,而非文中所言十四倍。本報早已在2010/4/9,於PTT NTU版進行過更正。[非回應合作社問題,為本報再次澄清]
3. 陳聖為的文章「沒看過那麼誇張的財報─失控的合作社」中指合作社前經理張先生並非經營管理科班出身,但其實為國防管理學院相關科系畢業,且曾於相關機構有過六年經驗,未查明事實即以其軍人背景與彼時的不適任猜測其並非科班,為本文莫大過失,在此向張先生與讀者大眾道歉。[合作社要求回覆問題之四]
4. 陳柏熹的文章「台大合作社,妳哪裡病了?」誤植理事會學生代表只有五席,實則為六席。[合作社要求回覆問題之六]
合作社認為是誤解,但確實有的問題
1. 合作社表示其「向未曾被國有財產局警告或國稅局罰款,只有三月時被消
費者舉發過對非社員營業,且已繳交罰款,且非如報導所言皆連被罰20萬。」 本報相當疑惑,若『未曾受罰』,為何需要『繳交罰款』呢?本報所撰並非 空穴來風,合作社確實有被國稅局罰款,是有向國稅局查證過的(案件編號 A09911060004)。金額方面,國稅局無法透露,本報的消息來源是來自校方不願 具名的單位。不直接詢問合作社或透過會議資料查詢,是因為合作社面對校 方詢問與本報訪問時,皆不願透露受罰金額。在校產維護小組的會議上,總務長曾向合作社理事主席提問被罰了多少, 而合作社理事主席的回應是:『這 個不方便說明。』我們曾在採訪時詢問合作社方關於開罰的對象與金額 ,但社方也不願多做說明,只透露對查緝者安排其非社員親屬來消費,並當場 以類現行犯逮獲的方式有微詞。本報因而只能從校方單位的透漏間接得知是二 十萬(本報意思是總共20萬,不是合作社澄清中所指連續被罰好幾次20萬)。 但直接引用校方說法,確有問題,且可能受社方與校方的鬥爭影響報導,遭到 利用,未來必當對消息來源的確認更加小心。針對此問題爭議,本報建議合作 社能主動解釋是被什麼單位罰款,罰了多少,本報必當配合刊登。[合作社要 求回覆問題二]
2. 首先回應合作社關於其人事成本與會議成本實際數字的疑慮。合作社在回應中提供的資料說其職員平均薪資也不是五萬三、而是三萬多。本報要在此舉證,說明我們的數字有憑有據,而合作社必須解釋為何其在此次回應中提出的薪資發給比證據中顯示的為少,並說明資料來源。
我們所使用的職員薪資並非憑空捏造,而是來自於第十一屆常年大會手冊的43頁,對九十九年的收支預算表。表上明列的人事費總計789萬,扣除掉也同樣是表上明列的年終獎金後,約710萬。而合作社回應中所提供的薪資總額則為468~624萬之間。我們看到的是,合作社在此次回應中的年薪資開銷少於預算中所提報。若我們寫錯了,也許有可能是我們引用了預算書中的資料,但實際上的薪資配給較少。但觀察九十八年度的實際薪資開銷,卻與預算書所估計的相當接近(775萬)。在人事開銷上,合作社認為其人事費用並不高,但我們卻發現回應中的數據有問題,比預算和實際開銷都還要少。即九十八年實支>九十九年預算>合作社澄清數據。
本報引用九十九年的人事預算,認為合作社人事費花費離譜,為有憑有據,而由去年實際開銷可得知,以預算推實支並無放大的問題,甚至只有可能少算。但合作社的回應數據卻與前述資料不相合,其在回應中寫明職員平均薪資三萬多,但即使我們以四萬整來計算,也比預算少了80萬,更比實際開銷少了145萬。回應中並未提到有精簡員額與調整薪資,則其中失落的145萬去哪裡了呢?若本報所引用得兩份由合作社所得資料皆無問題(若有問題即是會計製作財務報表有誤),那合作社回應中的保守薪資,是否就有少報的嫌疑呢?這點還麻煩合作社解釋,或提出近期人事與薪資變動證據。
另外,對於經理一個月六萬的薪資則也是來自於九十九年預算表人事費的說明欄:每月60000*12月=720000元。對於其於職員,若以合作社方所提供的12人來計算,一人平均也有4萬4,而非合作社回應所言3萬多。[合作社要求回覆問題之八—人事費用方面]
再談到合作社回應中對本報報導會議費的抗議。本報認為,合作社並未仔細閱讀過此篇文章。合作社的回應是:每年53萬是指包括....而不是一次社員代表大會就花費53萬。但本報從未指稱53萬全來自社員代表大會,且還一一細緻分析每個會議都花了多少。
原文如下:檢視收支細目表上的說明,合作社每一次的理事會、監事會、社務會議,與會理監事都能有一千元的開會津貼,而一年下來,這樣的會議有二十場,總共花去二十三萬。不只如此,所有參與一年一次社員大會的一百五十名社員代表,都能得到一千元的提貨卷,十五萬元就花在這裡。以上都不包括會議茶餐費和各理事會小組會的會議開銷,林林總總加起來,就是五十三萬。
我們在乎的是每個來開理監事會的理監事每次都能拿到一千元,然後社員代表大會時一百五十位代表人人也有一千元,但合作社連48萬的租金都付不出來,為什麼以上這些開銷還會一直存在呢?這不是獨厚少數人是什麼呢?麻煩合作社看清楚文章內容再行回應。[合作社要求回覆問題之八—會議費用方面]
3. 上題討論了明確的人事與會議數據,本題將解釋人事數據上與統一超商的比較。合作社認為本報解讀財報有誤,得出其營運成本為統一超商十四倍的結論,而統一超商正確的人事費用則是合作社的2.31倍,合作社指『這是嚴重錯誤報導』。本報不認同上述計算結果,此處本報發稿當時的確有誤,但針對統一超商的營業成本計算問題,本報已在2010/4/9,於PTT NTU版進行過更正。當時本文尚刊登至部落格三天,且紙本亦尚未發放。重要的是,合作社表示數據計算有誤,但其所指出的『正確』,卻有離譜的錯誤,與本報在4/9已修正的內容差異甚大。事實上,合作社的人事成本實為統一超商的四倍,詳細計算將於以下解釋。
營運成本—我們的錯誤
所謂營業成本,指的是每賣出一百塊的貨物,需要花掉多少錢來維持商店的營運。這筆錢包括人事、水電、地租、器物折舊等等。而統一超商的推銷費用包含了人事與租金費用,這在其九十八年度第二季財務報告書 p.63中有詳細記載。修改計算後,統一超商每賣出一百塊的商品實需花費28元維持營運,而合作社為14元。原文的錯誤在於只計算管理及總務費,而沒有將統一超財報上之推銷費用項目加入計算,這的確是重要的疏失。原文誤植合作社的營運成本為統一超商十四倍,業以於2010/4/9進行修改。然引用統一超商之財報加以比較,是為了凸顯合作社在人事成本與會議費用上的誇張,在這點的論證上,本報相當有信心。[合作社要求回覆問題之三]
人事費用—合作社須正視
合作社關於統一超商數據之回應主要關注於此,在計算前,意識報必須在此提出一項警告:合作社的會計部門能力不足,這不僅可由曾賢忠理事曾向本報透露的,對組織人員年邁,缺乏新技能學習能力的感嘆得知,由此次合作社對本報之回應更可一窺實貌。合作社的回應認為人事費用的算法應是把總公司人事費用1496606(實際上應為總務及管理費用而非總公司費用),加上各地門市人事費用19499727(實際上應為推銷費用,即包含租金水電等等)。依其算法,統一超商之人事費用即為租金水電人事等總合。很顯然的,合作社的這份回應很有問題,恣意給數據灌上來源,莫怪能得出其人事成本比統一超商少19.6%的數字。回應中指稱合作社的人事費用僅佔銷貨總額9%,與其所計算出統一超商的人事費用28%足足有19%的差距。然而事實上,依據九十八年統一超第二季財報,人事費用僅佔推銷費用的一部分,其數據為1224301(千元),僅占其銷貨總額48249701的2.5%。
追根究柢,在人事費用占整體銷售總額的比例上,合作社是9%,而統一超商則是2.5%,將近四倍的差距,合作社的人事費能說不誇張嗎?更誇張的是合作社自行解讀財務報表的能力,具有專職會計部門的合作社看不懂、也不願花時間查閱財報中的細項。意識報的成員背景各異,但此次合作社專題成員皆為法社學院學生,我們沒有學過會計,沒看過幾次報表,但願意花課餘的時間加以研究。合作社的職員皆為正職給薪工作,對報表的詮釋卻不及格。合作社對統一超商推銷費用的解釋是離譜的自圓其說,有這樣的會計部門,合作社若不儘快尋思改進,必當繼續危害其績效,失去合作社沒有資本家中間剝削的優勢。[回應合作社要求回覆之三]
4.針對張前經理並非管理科班出身,是本報調查不周,的確有錯。但本報欲再次強調文章陳述的重點,實在討論合作社的經營團隊好不好,而檢驗前張富安經理的經營,我們認為答案是否定的(詳列於文中)。我們認為從工作上的考查來看其並不確實,另外也因為領有雙薪,不需為單一工作拼命以求不失去工作,所以加強了其不需戮力經營合作社的不做為。合作社的回應中提到:實務上,能力往往比文憑重要。並強調了其為科班出身有專業能力。我們同意能力重要,但本報想反問合作社的是,為何在本報出刊後不久即暫停張富安經理之職務,且在不久前將之解聘?[合作社要求回覆問題之四]
5.對於意識報所稱合作社經營不透明,理監事多未積極任事,合作社表示其結構完整,由社員代表選出的理監事也都有權力參與查帳、經營管理和人事任用,且各項業務均有法律責任,並多次得到內政部考核得到優等…合作社可能對本報想表達的意指有所誤會。本報在此詳述經營不透明之意,希望可以化解誤會。合作社的監理制度為代理制,由所有社員投票選出150名社員代表,代表一學期開一次會,其他時候的管理與監督都是由理監事處理。乍看之下似無問題,但事實上,許多社員代表(特別是學生社員代表),往往只要一兩票即可當選。這也許反映著社員們對合作社事務的不關心,但也其來有自—合作社在每次的社代選舉時,皆只在營業處外公佈消息,而未曾以其他方式(諸如電郵、公文信件)連絡社員來投票。作為社員,不僅平時無法得知何作社的經營資訊,就連股東會的選舉也常會因為合作社資訊傳佈的不積極而錯過。本報認為,監理制度的存在只是形式上的透明,實際上合作社的營運少為人知,社員代表也缺乏廣大消費眾的代表性。另外,對於理監事的積極與否,本報並不認為有參與開會就是積極。在訪問社方中較積極的代表(如曾理事,季監事)時,也發現大多理監事都只是參與會議,而沒有主動關注營運上的問題,尋思改進的方法,才如此行文。最後,關於合作社曾多次得到內政部獎勵,本報也不認為這就代表了績效。的確,合作社不該講究賺了多少錢的績效,但其一定必須被計較『替學生省了多少錢』。在本專題刊出後不久,校務建言系統旋即出現學校職員如此留言:「過去合作社刷卡制度,由最初消費100元即有10元回饋,但每況愈下,99年僅有3.5元,想見,是否經營績效太差?其負責的經理及相關同仁是否有規劃.營運的能力?如果無此專業是否應另覓適合人選?合作社是否有思考到:為何許多學生寧可至價格較貴的便利店購物?」台大合作社確實多次獲優等,但官發的評鑑並不能作為績效的保證。本報刊出後的幾個月來,合作社大力改革,不論是人事或經營方針上都頗有新意,其再出發後的表現相當讓人期待,也希望教職員工生們多加關心合作社相關事務,解決其代表性危機與績效問題。[合作社要求回覆之五與六]
7.合作社針對本報專訪總務長一文並寫下報導一文,合作社認為總務長所言有誤,其並未不提供營運會計報表給學校,但本文中總務長所言似其刻意不提供。本報並非總務長,無權代為表示意見。若合作社需要,意識報可出具資料,證明文稿絕無超出訪問內容,或是再行採訪總務長對此質疑之回應。[合作社要求回復問題之七]
合作社對031刊合作社專題之回應─來稿照登部分
來函照登:
臺大合作社回應臺大意識報各項誤解報導內容如下:
一、合作社存廢戰記 ◎李芃萱(政治二)
意識報報導:『…另一個更不為人知的,則是隱身於農業綜合館地下室的公教品門市,這裡也是員生消費合作社辦公室的所在(註)。』
合作社回應:本社辦公室地點小福樓地下一樓。
二、合作社存廢戰記 ◎李芃萱(政治二)
意識報報導:臺大合作社收到了來自國有財產局的警告;在此警告之後,合作社又因為沒有改進而接連被罰了三次,罰金不小,大約20萬。
合作社回應:合作社向未曾收到國有財產局警告及國稅局罰款,只有今年三月曾因消費者在開校產維護小組會議欲討論合作社租約前兩週內,連續舉報三次對非社員營業,本社已繳交罰款。但並非報導所言接連被罰20萬。更何況本社當時已著手儘速改善,只是兩週內來不及完全改進,不是沒有改進。現在已經完全改正。
三、沒看過那麼誇張的財報─失控的合作社 ◎陳聖為(社會三)
意識報報導:荒謬的人事開銷─臺灣大學合作社維持營運的開銷是7-11的十四倍。
合作社回應:經查98.9.30日統一公司財報,98年9月銷售總額為新台幣73,319,691元,銷貨成本為51.302,795元,毛利為25,333,208元,毛利率係33.3%。其人事費用為20,996,333元(推銷費用19,499,727元為各門市人事費+1,496,606元為總公司人員費用),人事費用占銷售額百分比為28.6%。然而本社98年銷售總額為新台幣100,194,900元,銷貨成本為87,033,208元,毛利為13,161,691元,合作社毛利率係13.1%,約為統一公司三分之一。人事費用為9,090,201元(全部員工人事費及計時人員費用),人事費用占銷售額百分比為9%,兩者人事費用相差19.6%。本社開銷並非意識報宣稱為7-11公司的14倍,一般便利商店公司在報列人事開銷時,常未加入賣場推銷(人事)費用,例如統一公司98年約計19,499,727元,導致嚴重誤解,以此為例,7-11正確的人事費用是合作社的2.31倍,而不是報導所稱是合作社的1/14。這是嚴重錯誤報導。
四、沒看過那麼誇張的財報─失控的合作社 ◎陳聖為(社會三)
意識報報導:台大合作社內的經理是軍人退伍後來到合作社,並非經營管理科班出身。
合作社回應:經理因曾於管理科班出身之國防管理學院相關科系畢業,且曾在新竹、桃園軍公教福利中心有6年主任經驗,故民國84年4月從10員應徵者中獲錄取來社服務。時代背景不同雖有變遷,但實務上,能力往往比文憑重要。經營之神王永慶也並非管理科班畢業,卻能成就偉大的事業,便是有利印證。
五、台大合作社,妳哪裡病了? ◎陳柏熹(社會一)
意識報報導:缺乏公開透明的經營,一直是合作社最被詬病的問題。兩年一任的理監事們,大都認知自己的工作只是出席開會、投票;而當下實際經營管理的經理部,也將理監事僅僅視為「與校方溝通的橋梁」。然而,在理想的合作社運作裡,理監事應該是具有經營實權的,他們有權決定合作社職員的人事任用,也有權決定,任職幾十年的經理部職員是否得因近年績效不佳,遭到撤換。
合作社回應:
(一)自民國79年成立合作社,根據合作社法運作,分為財務、業務、社務三個部分,一規定每月開一次理事會,一次監事會,三個月開一次社務會,每年舉辦一次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分為三個小組,有財務暨營運、膳食暨環境、人事暨法制小組,每月不定期小組會議,組織健全並開會研議積極處理本社各項業務。本社於87、88、90、92、93、95、97年得到內政部考核評定成績優…等,評定項目包括財務、業務、社務,均負有法律與會計責任,都是公開透明。定期貨品盤點均確實無誤,從無呆帳記錄。再者,根據合作社的規定最高權力機關是由150位社員代表組成的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之職權:理事會為合作社之經營與管理機構,監事會之職權:監事會為合作社內部之監察機構,均有全力參與經營管理、查帳、人事,而且均有積極參與,當然是公開透明。
(二)關於合作社的起源:「1844年英國勞工運動,強調成立勞工生產合作社就此展開,由28人組織就成立了勞工消費合作社。一連串的運動、傳播,展開了全球合做運動至今的160年。」合作思想的濫觴,是對於整個資本主義的反動,人們組織或加入合作社的動機,是為了避免資本主義的剝削、迫害。(蕭衍平,2003)我們可以說,合作社就是尋求互助合作,強調團結的力量,去為自己爭去應有的利益,共同改善社員生活的社團法人。並非所報導「慈善事業」,顯然報導者不完全瞭解合作社宗旨。截錄至台大意識報第031期資本主義社會裡的一盞明燈─合作經濟。
換言之,合作社的宗旨是不以營利為目的,是要把營業毛利降至最低,避免中間商剝削,共謀社員(臺大教職員生)最大經濟利益的互助團體,與便利超商賺取高額的毛利不同,因此內政部及財政部依憲法規定要獎勵及扶助合作事業發展。除此之外,合作社是每年又再將盈餘的百分之八十直接回饋給社員。由此看來,合作社完全不是營利機構,它的績效自然不應該只看盈餘,而應著重它對社員互助合作所創造的福利,也就是為社員所節省的開銷。以去年為例,與校內同質性商店比較,本社為社員減少支出至少兩千伍佰萬,而這不正是合作社存在的價值?
(三)依合作社法規定辦理理監事選舉;理事任期二年、監事任期一年,當選的理監事學背景及專業並非合作社員工能決定是由社員代表依法投票選舉。對於職員每年都有考核,以後會更常考核,用這些再加績效由理事會訂定評量標準,以做為是否續聘之依據。
六、台大合作社,妳哪裡病了? ◎陳柏熹(社會一)
意識報報導:合作社現任19席理監事裡,教授們占了7席,職工7席,學生才5席,歷任理監事主席都是教授擔任,臺大的老師們本身兼具教、研、服的工作,已經非常沉重,合作社的事務對他們來是個額外的負擔,能夠運用到的時間是非常少的,只能把參與這樣的活動當作一種慈善事業。
合作社回應:合作社章程規定是當選理監事20席,老師占7席、職工7席、學生6席,本屆學生5席,缺一席是因為原任及候補學生理事均畢業,但依法並未低於法定人數,不須補選。依據章程,理事雖屬義務職,但需負經營盈虧與賠償責任,所以,擔任理事對合作社的責任重大,根本不可能是慈善事業。報導者對合作社理監事的任職與職責完全誤解。
七、台大合作社,妳哪裡病了? ◎陳柏熹(社會一)
意識報報導:合作社張富安經理在社員大會上這麼說:「…當初是校長大印一蓋,合作社才能維持到現在的…」總務長鄭富書在訪談時,提到:「合作社是我們的,我們得一起改善他,讓他提升營運效能…我想知道收支狀況…但合作社方面說不方便提供。總務處的目的不在賺多少錢,對幾百億的缺口來說,幾十萬根本不算什麼,但總務處得扮演正義的角色…」
合作社回應:每年社員代表大會常年大會印刷之手冊,均詳列會議記錄及營運會計報表,均對外公開透明,社員代表150名人手一冊,社員代表包括學校行政單位各處室。校方任何單位若有需要只要行文均有提供,為電話詢求恕無法提供。未曾有隱瞞或故意不提供之情形。總務處曾經來文索取大會手冊資料,本社皆已配盒給予大會手冊。也希望提供其他便利商店財務報表供本社比較,也可提供總務處訂定租金標準之依據。
合作社法第卅七條規定,社員及合作社的債權人,可以查閱下列書類,但以當年度內涉及其個人權益有關部分為限:
1.理事會置備的合作社章程、社員名簿、社員代表大會記錄、及其他依法應備的簿冊。
2.理事會於年度終了時所造成的業務報告書、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財產目錄、盈餘分配案。
以上資料皆揭露於每年大會手冊上供社員參考,並呈報給合作社的指導機關-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資料完備,並經內政部考核評定成績優等。
八、沒看過那麼誇張的財報─失控的合作社 ◎陳聖為(社會三)
意識報報導:合作社現任的專職員工不超過十一名,組織中位階最高的是張富安經理,最低的則是各店的店長和帳務員。這些職員的薪資起碼有五萬三,而經理則是六萬。
合作社回應:經查合作社目前專職員工十三名,門市人員平均起薪二萬一,辦公室起薪二萬六,經理起薪四萬四,合作社從民國79年成立以來,經過二十年的歷史,社會變遷、物價調整及調薪才有目前的薪資水準,員工平均年資為十五.五年,平均薪資也不是五萬三、而是三萬多。會議費的部分:每年會議費53萬是指包括:社員代表大會,每月一次的理事會和監事會,每三個月一次的社務會和不定期舉行的各委員會會議(98年約9次),合計約有30次的會議,而不是所稱一次社員代表大會就花費53萬。
註:在文中上色部分為合作社來函中以底線標示之段落;雖格式中無法顯示底線,然為了完全還原合作社之完整公文,故以棕色標示之。
2010年11月20日 星期六
意識報036刊目錄 (20/11/2010)

台大學生,你為什麼不生氣?
◎台大意識報社
「面對國際化,語言也非常重要,我們的外文除了傳統的英文、日文之外,臺大現有26個語文課程,只要願意學習,可以學習多種語言,關鍵是看同學願不願意去學習。」《節錄自台大校訊1023期 「99學年度新生家長日 李校長致詞全文」》
開學至今一段時間了,儘管選課系統在這學期做了些新改進,但回想起剛開學時的搶課大地遊戲,不僅大四生懷疑說好的「大四威能」跑哪裡去、大一抱怨被剝奪加簽權利、夾在「大一新生保障名額」與「畢業壓力」間的大二大三學生更赫然發現自己是最大的苦主,面對選課,人人似乎都有一大缸的埋怨與苦水。從當時BBS 批踢踢 NTU板上,一篇新生加簽不到德文課的抱怨文章,我們可以發現被打亂的不僅是發文新生原本的學習規劃,除了選課資格的紛爭外,問題的根源可能是什麼?
「國王的語言課」
以明顯劇減的「日文三上」來說,今年只開了1班,相較於去年的6班,就連97學年也有 3班、96學年也有2班,這斷層該怎麼解決?原本打算繼續修習的學生該何去何從?學校只以「經費不足」的原因謝謝指教。第一期五年五百億結束,面臨教學經費減少的台大,更該審慎考量什麼是培養學生能力的必備要件,把錢花在刀口上,而不是當成縮減教學質量的藉口;更甚之,如果關乎到基本的教學、研究基礎,更應該排除萬難找錢來支援。這幾年學校在增進課程多元的努力有目共睹,但在面臨課程資源不均的情況下,不但缺乏「斟酌課程設立」的討論,也缺乏把關的改善、退場機制。除了宣稱我們有26種不同的語言課,倘若認為「語言」是學生面對國際化的重要利器,不是更該繼續挹注資源在上頭嗎?在強調學生自主學習、提升學生能力的同時,「報告校長,面對國際化的挑戰,我們非常願意學習,但問題是我們修不到課!」
「在這所學校裡,最重要的是什麼?」
而這一切又回歸到一個根本老問題,亦即,這所大學到底重視些什麼?定位在哪裡,究竟又希望往什麼方向走?但從「因第一期五年五百億結束,資料庫即將取消訂閱」、「研究生獎助學金被刪減」這些事件中,我們心寒的發現這似乎與學校主張有所不同──沒有了資料庫可以查詢,該如何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跨出學術求索的第一步?研究生獎助學金倉促說要刪減,除了要學校為缺口提出合理解釋,更該質疑,難道「讓研究生能安心從事研究」不是件重要的事嗎?學校希望往百大邁進,並自許為「研究型」大學,但現在卻以經費不足為由,本末倒置想砍除研究的基本需求,以及減少對研究生的經濟幫助。第一期五年五百億原本就是短期的計畫資助,面對確切且重要的需求,豈有天天期望能吃強力大補丸,而不思解決長期支出的道理。
「臺大校園在這個學年中可以列舉出的大事,不外乎是校車收費、計中停止夜間服務以及水源BOT住宿生的抗爭。而在校車與計中兩起事件當中,事實上可以發現一個明顯的相似之處:校方在學生不知情、資訊不透明的狀況下,作了對學生影響重大的決策。」 《節錄自意識報035期 「回顧 第二十二屆學生會」》
上學年的問題,這學期非但沒有解決,更令人無奈的變本加厲了。這其中包含課程制度的問題,學校財務結構、分配的問題,學校與學生溝通斷裂的問題等等,但這不單是初到台大的新生,面臨選課時才會有的迷惘;也不是可能在圖書館裡已貢獻好幾年歲月的研究生才會有的遭遇,無論新生、舊生,這些決策與學生息息相關,而且過程總是缺乏溝通與討論,令人不禁要問:「台大學生,你為什麼不生氣?」
新生性別季專題前言
◎新生性別季小組
新生性別季的發起者和參與者在新生入學典禮上與校方、校警產生了不小的衝突,而這個衝突也帶來多方激辯。它所引起的不單是性別議題的討論,更包括校園民主、社會運動的困境以及學生作為校園主體的權益等。而在兩階段的抽獎結束後,新生性別季也圓滿落;開學兩個月後,塵埃落定,我們還能從中學到些什麼?
在這個專題的第一篇,我們將盡可能描繪出新生性別季以及入學典禮衝突的來龍去脈。新生性別季所訴求的互動對象是新生,但他們的實際想法卻在當時的討論中被忽視,因為當時新生仍未熟悉如何在網路平台(NTU版)上參與討論,所以我們在〈看新生怎麼說〉中,邀請一些新生表達自己的看法。
而假設是同樣是入學典禮,環保團體宣揚保育森林的重要性,並在文宣中附贈一副環保筷,很難想像校方會有所阻止。那麼,為何「保險套之於安全性行為」偏偏不行?在〈讀者投書:還給學生彈/談性的校園〉此篇中,作者指出為這是校方對於「性」的恐懼與保守。
假如有更好的表達方式,為什麼要走上體制外的衝撞?他們原本就籌畫要在入學典禮上進行抗議嗎?為什麼會採取如此的激烈手段?讀者投書〈運動參與者的反省〉,將帶領讀者還原一名新生性別季的參與者的前一晚,並向讀者談談其感受。
最後,這次校方以「家長觀感」、「社會輿論」等說法阻止新生性別季文宣(內含保險套)的方法。但實際上,家長真是如校方眼中的保守,社會風氣亦無改變的可能性嗎?在〈怎麼辦?校園性別運動的困境與突圍〉中,將試著提出可行的辦法與展望。
新生性別季之來龍去脈──剖析入學典禮衝突
◎政治二 謝佳榮
新生性別季是一個跨校串連的大型活動,參與的校園包括了台大、師大、政大、清大以及成大,由陳柏杌(台大社會畢)發起。
但衝突到底是怎麼會發生的?
校方背信之說?──衝突導火線
台大學生會是新生性別季在台大的主辦單位之一,由學生會學術部的性別平等工作坊與新生性別季合作。原先預計在入學典禮時發放新生性別季之文宣,而在8月24日,課活組朱家豪幹事亦於口頭上允諾此事,並建議文宣可於典禮前布置在新生的座位上;但是他並未深入了解其文宣內涵,也未向上層呈報──直到9月6日(開學典禮前兩天)刊登於自由時報的一則報導[註三],才得知其文宣內含保險套。朱家豪擔憂「保險套」將會帶來社會以及學生家長對於台大的負面輿論,於是撥電陳柏杌,勸阻其於新生典禮上發放保險套的計畫;陳柏杌妥協,同意不將於文宣中夾帶保險套。然而,隔天(9月7日)學務長馮燕以「對於校內其餘社團有失公平性」為由,完全阻止文宣的發放;並對學生會長陳乙棋表示此文宣應於其他空間發放(如社團聯展)。
衝突爆發
當晚,陳柏杌動員了約四五十人;決定以不同的形式在入學典禮傳達相同的理念。在隱瞞著校方、學生會的情形下,他們秘密地籌畫一個小遊行。在入學點進行時,以嘉年華、熱鬧歡騰的方式進入會場與新生互動;並且迅速發放文宣。但由於工作人員、教官、校警的有效阻止,這個遊行並不稱得上成功。然而,當學生會長陳乙棋在台上致詞,邀請陳柏杌上台宣揚理念、發放文宣時,校方無預警地將會場的門一一關上,使得所有行動者無法進入。
[註一]:部分節錄自陳柏杌(新生性別季發起人)之部落格「台大潤滑液男孩」中的99學年新生性別季專區。
[註二]:中時電子報於2010/9/6之報導<台大新生典禮 在校生闖入發保險套 遭校警制止>,由版友nevinyrrals轉錄自NTU版14894篇
[註三]:自由時報於2010/9/6之報導<大學社團「套」招 鼓勵新生談性>
看新生怎麼說
我認為其實雙方的採取的行動都不恰當,對衝突的發生也都有責任。
從學生方面來說,第一,這樣激烈的手段──尤其嚴重擾亂重要集會秩序的進行──是可能可以有效地引起關注,但也不保證不會引起反感,像我在當下就認為這不過是種爭取版面的作法;第二,雖然活動需要贊助,但是把概念性的訴求和大量情趣用品廣告放在一起,個人認為並不是那麼適當;第三,這個活動根本不用到場內和校方激烈衝突,也可以達成目的,為甚麼非得在場內,特別是在已排定的會程中進行突襲式的動作?這樣根本是給人理由把自己請出場,再者,這麼大的訴求(對台灣社會而言)其實可以自成一個活動,和開學典禮這樣儀式性的活動排在一起,說來也頗為詭異,讓相對保守的校方和社會接受的可能性更低。
而校方的反應,更有不可原諒的地方。首先,如此對待學生,實屬「粗暴」,學生能造成多大安全疑慮或秩序破壞呢?第二,事發後未即時正面回應事件的起因和自身行動的理由,更使學校在整個事件中的行為無法取得正當性;最後,根據後來學生會的說法,校方在事前臨時變卦,絕對是極不恰當的,即使我個人認為這樣的問題,應肇因於雙方未能充分溝通,瞭解彼此的要求,以致於校方在最後一刻瞭解內容後急踩煞車,但無論如何食言是對校方自身信譽的極大損害。
◎黃仲玄(歷史一)
由於我之前就已經在bbs上的網宣和新聞報導中看到聯合性別季在他校的成功經驗,所以我當下非常驚訝為什麼這個活動在台大會變成這樣,這讓我覺得自己在進台大第一天就沒辦法再信任學校了。最後應該是校警或新生書院的工作人員硬把活動的人都趕出去之後,一個教官出來說「教官就是大家不需要的時候,就不會在學校裡面看到;需要的時候就會馬上出現的那種人」,然後全場的人都鼓掌了。剛剛從高中畢業的我們,明明在念高中的時候是極其討厭教官看似照顧實則約束我們的行徑的,但身邊居然有那麼多我的高中同學們不約而同的為教官的場面話鼓掌了起來,這是那個場合中我覺得最不可思議的時候,或許我們離長大到再也不需要教官的時候其實還要很久吧。
◎黃郁瑄(外文一)
我覺得在開學典禮發指險套沒什麼錯的,但是亂撒、製造騷動就有錯。學生會長在台上抗議並不適當,畢竟學生會長代表學生;但他的意見並不是全體學生的意見。我認為這是溝通不良造成的情緒化騷動,理性溝通或許更好。
◎劉庭均(社會一)
◎李孟庭(護理一)
我覺得新生性別季的傳單設計得很好。怎麼講呢?因為設計的不會讓拿到的人厭惡或害羞,且色彩豐富,讓人想翻開看看,內容上也充分讓人知道活動想傳達的概念。雖然有人會覺得裡面附的指險套是在變相鼓勵性行為之類的,覺得不好;但我覺得這沒什麼,因為其實很多人不知道那是什麼,附個實物讓大家知道那到底是什麼,這樣的做法沒什麼不妥。
關於衝突事件,一開始我搞不太清楚狀況,但是看到熊貓裝扮的人,覺得挺不錯的;很歡樂、很可愛,像嘉年華的感覺。但是後來看到校警隊把他們強制帶走,我就很錯愕。我想:「為什麼不讓他們講?」逼逼逼的口哨聲,聽起來好刺耳,這樣的場面不是更難看嗎?校方強硬的態度讓場面變得更混亂了,好好的開學典禮竟然出現學生被強制帶離的畫面。很誇張,都什麼時代了!這次風波對我的影響是:我看到了台大學生勇於表達自己意見的一面。這讓我覺得這個地方很棒,所以我才會在社團聯展的時候去學生會的攤位拿傳單。我是覺得負面影響沒有這麼大啦!
還給學生彈/談性的校園
台大在這兩年來,有學生自發組織「校園規劃小組」 以及性別工作坊,關注校園的空間設計和使用需求,顯示學生已經開始關心自己學習與生活的空間。而在宿舍生活自治委員會中,去年以男生第五宿舍在宿舍自治的程度為最。這些經驗都讓我們看見身為學生的我們,已經開始慢慢地在參與空間,並且希望校園空間不僅能為我們帶來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同時也能讓環境慢慢塑造出具有自治精神的學生。學生的主動性已慢慢在台大校園裡茁壯,我們主動規劃、談論並且使用空間。
然而在各種規劃空間的方式中,我們也注意到:空間就是性別。[註1]男女宿的生活公約、各系系館的廁所比例、運動場地的性別使用比例等,皆顯示了空間是性別化的(gendered)。回顧筆者從2008年進台大就讀,校內性別事件層出不窮,這些事件有些涉及空間。當議題搬上檯面讓大家討論時,更涉及了學校的回應態度。舉凡在男生宿舍提供保險套與潤滑液自由索取、女性穿著腋毛T-shirt展現身體自主、教學大樓提倡無性別廁所、倡議性別友善宿舍[註2]。這些行動與訴求都顯示了台大學生對於性別平等與其實踐的重視與不遺餘力。
在這些性/別事件中,凡是議題中牽涉「性」(舉凡性行為、自主),校方對這些事件的回應往往消極、保守,甚至抗拒變動。在潤滑液事件中,男生第一宿舍輔導員以「言論不妥、不雅」為由,通知各宿舍輔導員要求刪文。而在目前的宿舍管理中,輔導員的角色仍是管控大於輔導。在無性別廁所事件,則以未來的新式建築會朝此方向努力,至今也仍不見新蓋好的建築大樓有無性別廁所。在性別友善宿舍的要求上,校方以需要學生、家長、教師三方面提供意見來討論。上述都可以看見校方的回應不但消極,有些甚至是以需要獲得三方共識、言論有礙觀瞻來作為推託之詞。
校方對待「性」的一貫態度則說明了這次性別季衝突的來源。 在九月初各大專院校皆為大一新鮮人舉辦入學典禮或書院,由五校(台、師、政、清、成大)性別社團聯合規劃的新生性別季,除台大外其餘四校在新生訓練現場發放指、保險套以及簡單的一份摺頁給每位新生,均無發生意外或學生與校方衝突,獨獨在台大發生了校方與學生之間的衝突。在師大新生訓練發放保險套新聞出現時(9/7),台大學務長對記者的來電詢問表示「應讓學生自由拿取」,但為何在新生訓練時(9/8)阻擋發放保險套的學生進入會場,甚至引起校方人員與學生的肢體衝突?答案不難理解:由於校方對談性的保守態度,導致了行政程序與執行的種種不「彈性」,因此當學生將保險套帶進公共空間,試圖藉此來「談性」宣導安全性行為時,便和校方設下的規矩產生衝突。對此,校方若反指學生破壞規矩,不但錯置因果,更是暴露其保守的行事態度。
當今日學生主動在校園中開始採取積極且正面作為時,校方該感到高興。因為當我們開始談論性/別,甚至是性議題時,我們便會開始去察覺空間並非中性的抽象概念,而是處處和我們的身體(經驗)高度相關,從而萌發參與空間規劃、校園自治的動機。 性別季作為學生開始談/彈性的象徵,證明學生已經開始學著為自己的身體上課、認識自己的身體,上一堂台灣教育中至今仍不敢、不想甚至不願面對的一課,所以也請學校還給學生一個談/彈性的校園空間!
[註1]引用城鄉所畢恆達老師(2004)的書名
[註2]男生宿舍提供保險套與潤滑液自由索取為前男生第五宿舍生治會長陳柏屼同學的行動,之後引起校方與宿舍管理員的高度「關切」,此事件後來成為「潤滑液事件」;腋毛T-shirt與性別友善宿舍皆為2009年秋季的女性主義理論課程的實踐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