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日 星期五
吸菸是個人的嗎?──設置吸菸區的健康影響
◎許筑淋
《菸害防制法》是公共衛生界為了整體國民健康所爭取的立法。世界衛生組織指出每年有540萬人死於菸害,而吸菸也是致癌的主要原因,有30%的癌症與吸菸有關。吸菸者產生的二手菸更是1類致癌物[1],已有許多研究證實,只要有暴露就會有健康危害。而二手菸的公共汙染和吸菸者的醫療成本,在台灣全民健保共同體的基礎上,更讓吸菸行為不再只是屬於個人自由的層次,因此,吸菸規範的討論一直是重要公共衛生的重要議題。公共衛生界在衡量多數非吸菸者的健康權與吸菸者的自由後,積極地推動《菸害防制法》,以促進全民的健康。
全面禁菸的宣示意義
2008年,由當時的衛生署(現為衛生福利部)所做的成年吸菸行為電話調查,發現18-20歲的男女吸菸率分別為13%、3%;21-25歲的男、女吸菸率分別為37%、6.5%,顯示大學生正是吸菸行為決定的重要族群[2],因此,衛福部積極鼓勵各個大專院校進行菸害防制的宣導。而台大校園目前採取全面禁菸,其規範具有它的宣示意義:「本大學反對學生抽菸」。台大作為一個教育場所,其校規、政策都具有對學生的教育考量,而禁菸的政策明確地指出學校對於學生健康的重視。另外,台大身為第一學府,其校園政策具有外溢效果,影響到其他大學的決議。如果台大校園決定設置吸菸區,宣示意義將會消失,從「反對」到「不鼓勵」的差異,將會改變校園內使用菸品的風氣。
吸菸區的影響
評估設立校園吸菸區的影響,可分成三種不同的層面:第一、吸菸的障礙降低,吸菸者的吸菸權利受到了保障,吸菸者的菸癮得以方便地在校園內獲得紓解;第二、對菸味極度敏感的同學(聞到菸味會有咳嗽、頭痛的現象)接觸菸味的機會將會增加,而承受健康風險;第三、校園內的禁菸法令鬆綁,校園吸菸就具有合法性,因此校園吸菸情形將普遍化,非堅決拒菸的同學接觸、嘗試菸品的機率將因此提高,而吸菸行為一但決定,就極有可能成癮,無法戒除[3]。綜合以上,校園內從全面禁菸到吸菸區的設立,吸菸行為在大學校園的成本降低,校園的吸菸情形就會因此增加。若以少抽一支菸增加10分鐘壽命的線性關係計算[4],設置吸菸區背後是隱形的龐大健康成本。考量吸菸成癮的人需求,校園內的吸菸區將可方便緩解菸癮,但這種方便性相較於增加的健康成本是值得的嗎?陽明公共衛生教授黃嵩立認為:「吸菸是一種權利,但它沒有強到『我要很方便地吸到菸』成為基本人權。我們需要先考慮誰的利益是最接近基本人權,如健康。」
吸菸區設置條件
吸菸區設置需要考慮到通風、二手菸殘留、菸蒂處理等條件。吸菸區需設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並設置菸灰缸收集菸蒂,保持環境的整潔。校園內有很多地方都適合設置吸菸區,如各系館的頂樓、空曠的草地等等。清楚標明為吸菸區,並告知對菸味有嚴重過敏的同學避免經過這些地方,以減低可能的危險暴露。
許多人開始吸菸的契機是因為受同儕的影響,在許多的社交場合,遞一根煙就是最直接的善意表達,但吸菸者在決定吸菸時,極可能不清楚菸品的易成癮性與健康風險,黃嵩立教授認為:「決定吸菸之前,要得到充分的資訊,包括這輩子會花多少錢、會損失多少年的性命、會得到什麼病,而且一旦吸菸就可能會戒不掉。」大學校園設置吸菸區,校園內吸菸障礙降低,就必須付出校園吸菸人口的增加、吸菸率上升的可能代價;因此,考量設置吸菸區時,需要更謹慎地去思考在吸菸自由的背後所承受的健康成本,而這份自由是否為自由意志考慮所有因素後所做的決定。面對成癮物質,我們需要更慎重的考慮它所帶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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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HO下屬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將致癌物質按照危險程度分為4類:1類致癌物(對人類為確定之致癌物)、2A類致癌物、2B類致癌物、3類致癌物、4類致癌物。
[2]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從2004年起,採具縣市代表性的抽樣方式,由電話調查訪問中心進行電話訪問,監測18歲以上成年人吸菸行為情形。資料來源:成人吸菸行為調查重要指標交叉表
[3]已有研究指出,吸菸新手在抽第一根菸時,尼古丁就會進入體內會與身體作用而使得尼古丁的受體大量增加,而影響尼古丁的成癮性。
[4]WHO 的研究發現,吸菸者平均壽命較非吸菸者減少15年,吸菸量與減少壽命呈現線性關係,平均而言,抽菸一根菸相當於減少10分鐘的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