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6日 星期日
做不一樣的選舉——女性青年參政的初試啼聲 專訪周芷萱
◎陳磬揚
圖/周芷萱受訪照
攝/尤鈺昕
簡介周芷萱,桃園人,台大歷史系,台大國發所畢業。曾任第四十六屆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以自由台灣黨不分區候選人參選第九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陳磬揚
參選作為性別倡議
我這次的參選直接提出「通姦除罪化」和「性交易合法化」的政見,我不敢說對議題有什麼推廣或幫助,但至少增加了議題本身的曝光度。在認知到選不上的時候,要做的事情就是倡議,挑戰大家的道德底線,而非只是打保守牌。原本想說還能多納入其它的議題,但僅僅是上述的政見,就已經碰到某些人的敏感神經,當時就面臨許多謾罵與威脅,我當下雖然覺得很不爽,但那些狀況都在預期之內。
從日常觀照陰影——情緒/精神困擾的除魅
◎陳亭瑄 林庭葦
從鉅觀制度到微觀互動
情緒困擾者在求助前,常要經過一番猶豫,一段獨自承受情緒之獸嚙咬的時期。踏入醫院診所,便會被用醫學量表上的標準線逐條審視,然後被歸類於某個診斷標籤下。你可能獲得幫助,卻也被簡化成醫學眼中的一個病例,並自此成為大眾眼中歪斜的人,與偏差、危險被畫上等號。即便心輔老師常強調,心輔中心不是醫療而是輔導諮商單位、服務對象不只是生病的人,可能蒙上的汙名仍使欲求助者退卻。
十八世紀末的歐洲,因著社會大眾對精神障礙者的恐懼,大量精神收容機構出現,將這些不受社會歡迎的人,隔離至一個眼不見為淨的角落。隨人道主義日漸抬頭,相關工作者也努力使收容/治療/諮商工作切合助人的理念、並致力於精神障礙者的去汙名化,但仍難讓助人工作與隔離、控制的身世完全脫鉤。
視野拉回校園,也能看見心理輔導制度中「支持」與「控制」的難分難解。例如台大的獎懲條例,視學校有控管學生行為品德的義務,若校方認定學生言行偏差,便得以在申誡、記過等處分之外附帶要求學生接受輔導[1]。心理輔導對於走到絕境而犯錯的人,或許是種社會支持,是最後一張能接住他的網子,試圖了解其身心狀況,但心理輔導被放在懲處的法規中,意涵變得複雜,是進步的關懷,也是意在矯正行為偏離常態者的附帶處分;是「為了他好」,也是為了學校的聲譽和秩序好。
以上並非針對校園裡辛苦的心輔工作者,而是想與體制保持一定的距離,加以反思。改善情緒困擾者的處境,不可能只仰賴醫療或心輔制度,更需要人們瞭解並學會如何與他們在生活中相處。建立相互理解的基礎,便能將社會支持分散在他們日常所能接觸的人群網絡裡,而不只是依賴上對下的、或體制對個人的力量;這層相互理解的基礎,也能使對精神困擾者的隔離或控制,在制度上的正當性能夠被挑戰、鬆動,而帶動鉅觀制度之改善。因此,以下文章將先轉向另一個重點——日常生活的互動,從微觀的互動著手,是本文對上述種種艱難議題的初步解答。
因不理解而生的恐懼
長期以來,社會將「精神疾病」與「暴力」畫上等號,大家害怕他們、希望他們被隔離起來。事實上精神疾病和暴力絕非因果關係[2],這種錯誤的連結使他們難以被社會接納,因而無法擺脫生活困境,症狀得不到緩解,進入惡性循環。
即便在台大對情緒/精神障礙者的惡意不那麼強烈,聽到同學「去心輔中心」或「被診斷為某疾病」時,大家仍會莫名不安,和聽到「去健保中心或耳鼻喉科診所」的反應就是不同。
恐懼出於不理解,不知如何和他們相處(他會不會做傻事?會不會有攻擊性?是不是我說錯甚麼,他就會失控?),於是敬而遠之。但情緒困擾其實近在每個人身邊,就像咳嗽打噴嚔一般普遍,沒甚麼好奇怪的。「正常/異常」或「有病/沒病」的分界也並非那麼理所當然,真要說的話,每個人都在不同的面向上帶著一點「病態」。不可否認,比起咳嗽打噴嚏,和有情緒困擾的人相處有時需注意較多細節,但每個人都有自己「病態」之處,不也在時時練習彼此磨合和相處?
失控的正向思考
精神疾病的標籤與污名,使得有情緒/精神困擾者難以被社會接納。但即便身旁的人接受了這樣的事實,人們仍然會在某些時候對「病人」有去脈絡化、忽略社會成因的理解。當人們看到情緒困擾者身陷憂鬱的泥淖,面臨生活困難、工作效率降低的問題時,經常會有特定的反應:例如否定他們的情緒感受(「你想太多了!」),或者一味地給予正向勵志的話語(「加油,想開一點就好了!」),甚至質疑情緒困擾的真實性,將其視作怠惰偷懶的藉口。如受訪者所透露,即便是最親近的家人,往往也無法諒解情緒困擾所伴隨的生活失序,認為其可能是在「裝病」、「逃避」或是「擺爛」,卻沒有深入瞭解造成情緒困擾的壓力來源是什麼,是生理因素、課業壓力、人際關係,抑或是社會的結構性因素?這些不諒解的反應背後,其實是將情緒個人化、單一的歸因思維,而沒有理解到有些心理狀況可能有很複雜的成因,不是情緒困擾者自身所能控制的。當人們將困境的成因、處理責任完全堆到情緒困擾者身上時,將使他們更加難以開口說出煩惱,害怕向外求援受挫。
在強調競爭和效率的現代社會中,人們被灌輸要積極向上、勤奮工作以追求成功,帶著這種信念於日常軌道上繁忙、規律、有秩序地運行著。然而,一個人再怎麼樂觀積極、有抗壓性,也無法像生產線上終日運作無誤的機器,一旦他不慎偏離這條軌道,或墜落到名為勤奮的標準線之下,很容易在這些現代社會施加的狹隘標準中,被視為故障、不合格,從此「壞掉」了。這些所謂正常的「標準」便可能反過來成為壓迫,使他進一步陷入失序與失敗的焦慮深淵。
當個人乃至整個社會前仆後繼地朝著「光明的成功」湧進,倘若有人於此時落後腳步、失足跌跤,周遭的人便向其呼喊「要有抗壓性」、「克服逆境」,卻不願讓跌倒的人停下來喘口氣休息——這是許多情緒困擾者的艱難處境。這種正向思考強迫我們忽視所有負面情緒、面向光明,並將克服困難的責任完全歸諸個人,忽略了情緒困擾的複雜成因,無異於落井下石。如果黑暗面沒有被傾聽、宣洩或理解,縱然面對著陽光,憂鬱依舊會像陰影,在我們身後緊緊跟隨。
溫柔理解情緒的陰影
從情緒困擾者本身的角度出發,其願望往往只是想要自己的處境能被理解與接納;相對地,對於情緒困擾者身邊的親友而言,他們或許也感到困惑、戒慎恐懼,不知道該如何和情緒/精神困擾者互動,或給予適當的協助。這些疑惑,也許可以從一位受訪者的話語中獲得部分的解答:「被責備或不被瞭解的時候,會覺得很失落;但是,這些想法在頭腦裡一直亂轉時,真的會很希望有個出口可以停下來。」
這個出口,可能是一點關心、一雙準備好傾聽的耳朵,或是一個暫時依靠的肩膀,讓糾結於混亂思緒中的人得以喘息片刻,並意識到有人正嘗試瞭解自身的掙扎。否則,若在情緒/精神困擾者困於負面感受時加以責備,或高姿態地給予指導和意見,都會加深其挫折感,以及為社會所拒斥的感受。此時,世間無立錐之地的孤立感可能就會籠罩情緒困擾者,並引領其走向毀滅。
重視與瞭解情緒困擾,僅是出於一個非常單純的理由——作為人,都希望自己可以被瞭解,可以在社會互動中感到自在。人難免在生活上遭遇挫折,而必須處理自己的黑暗面,於此時刻,若有他人能理解自己的困難,也許就更能與蟄伏心中的情緒之獸共處,明白身在黑暗中掙扎的自己,並不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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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台大依據大學法第三十二條所制定的學生個人獎懲辦法第三條提到,學生個人之懲處方式包含書面告誡、小過、大過、勒令退學、開除學籍。為前項懲處時,得建議行為人接受心理輔導或精神治療之附帶決議。
[註二] 有研究認為精神疾病和暴力行為無顯著相關;有研究則認為雖精神疾病患者的暴力行為風險較一般人高,但若接受穩定治療則和一般人無異,且很難斷定這樣的風險是精神疾病造成,還是低社經地位、負向社會環境等其他因素所導致。此外,這類研究大多針對症狀較為嚴重的思覺失調症患者,而非較輕微的情緒或精神困擾。(參考自http://goo.gl/BWWlY1、http://goo.gl/pYieZp)
從「心」認識——淺談心輔中心的角色與現況
◎李姿穎、楊松凡
漆黑的木造涼亭,在支架處搭上黃色封鎖線,斗大的吊死鬼標題橫列一旁,這似乎是大多數人對台大管院營事件的鮮明印象,但是在你我看不到的背後,有一群人在事發的當晚立刻趕到了現場,處理與安置學生幹部們,也在學生不幸身亡後在醫院陪伴家屬,並在後續的日子裡為管院營的參與者進行團體諮商。這群人是台大心輔中心團隊。
隱身於研一舍旁的學生心理輔導中心(以下簡稱心輔中心),在樹木的遮蔭下並不明顯。也許有人每天與之擦身而過,卻不曾踏入大門一步。然而其實在每位大一生和轉學生進入學校填寫身心健康普查問卷開始,就已與心輔中心結緣。這次意識報訪問心輔中心的諮商心理師林伯聰、社會工作師陳威宇和臨床心理師連玉如,期待透過他們的觀點完整描繪心輔中心在校園中扮演的角色,以及目前面臨的困境與期望。
心輔中心提供了個別諮商、心理測驗、成長團體、資源教室等服務,目前提供的服務量,以人數而言大約是學生人口的3%到4%,一年七、八千人次,每個人次一個小時,寒暑假持續進行。連玉如說:「在這棟房子的一樓和二樓,每天都有很多故事在上演。」我們不禁好奇,到底是誰是在聽我們的「故事」?如果我們有故事想說,要如何去心輔中心找聽眾呢?
圖/心輔中心臨床心理師連玉如受訪照
攝/傅彥龍
專業分工與內部交流
心輔中心主要是由中心主任、專任老師、兼任老師、行政人員與工讀生等所組成,而專任老師當中包含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和社會工作師,大部分心輔中心提供的服務都是由他們負責,又以個別心理諮商與同學互動最為密切。
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和社會工作師各自有其專業。諮商心理師對於一般的個案較擅長,例如較輕微的情緒困擾、關於自我成長的問題;臨床心理師則同樣可以做談話性的諮商,但因為多了醫學背景,對於生理問題、疾病症狀會更敏感;與擅長處理個人的兩種心理師相比,社會工作師會將人與環境視為一個系統,在輔導的過程中會更關注學生和他身邊人事物的互動,也傾向運用周邊資源提供學生協助。雖然有訓練背景的劃分,林柏聰說,自身累積的工作經驗、在職進修或者與同事討論都能幫助他們學習不同背景的觀點,所以大部分的個案心輔老師都可以處理。連玉如也指出,她和同事同為臨床心理師,她比較重視動力的改變,同事則比較強調認知、想法的改變。即使是受相同訓練,每個人的應用方式、取向仍有差異。
此外,心輔中心透過督導制度,請資深老師帶領資淺老師,提供經驗上的協助。每個月辦公室也會有重點個案討論,若諮商面臨問題,老師們可以在同儕間獲得幫助。連玉如說:「你手上的任何學生都不是你一個人的,他是所有輔導中心老師們的學生」這就是目前心輔中心的「團隊運作」方針。
行政人員的業務包括處理行政事務,例如核銷、補助申請、活動場地申請等,工讀生則負責櫃檯的諮詢和引導服務。他們雖然不像專任老師們受過專業的輔導訓練,但也必須對輔導的原則有所認識,最重要的就是對學生資訊的保密。就法規[1]或和同學的信任關係上,若是有單位或個人想取得諮詢同學的資訊,即使是出於關心,心輔中心還是會保障同學的隱私權,連有沒有來過心輔中心都不能透露,更別提同學的諮詢內容。除非是像家暴跟性侵這兩個特殊情況,在法規[2]上心輔老師是責任通報人,也就是無論個案學生是否同意,老師一定要通報。在一般個案中,行政人員和櫃檯工讀生一方面對學生的諮詢詳情並不清楚,不太會有洩密的疑慮;另一方面扮演外界與心輔老師們的溝通橋樑,告訴外界心輔中心無法提供任何資訊,避免造成心輔老師的為難。為了讓前來求助的同學覺得被尊重與友善對待,他們也被要求以自然、不過份熱情的態度應對,倘若遇到認識的同學也應裝作不認識。
主動與非主動的介入
在心輔中心眾多服務中,諮商是最大宗的業務,根據心輔中心與同學的互動關係可分為「非主動介入」和「主動介入」。學生自發性地向心輔中心尋求協助便屬於非主動介入,一般由學生上網預約登記初談,並繼續隨後的個別諮商就是典型的例子。若是由心輔老師主動連絡學生提供協助則為主動介入,例如心輔老師在得知性侵或家暴個案並通報後,即使學生無意願接受輔導,仍會主動介入。除了性侵家暴案,心輔老師還有其他必須判斷學生是否需要中心主動介入的情況,大致可分為四種。第一種是透過開學的身心健康普查問卷,整理出比較需要協助的同學,負責個案管理的老師便會根據個案狀況主動聯絡。第二種是當外界向輔導室通報的時候,像是有同學因成績不理想導致嚴重情緒低落,系上會通知中心,或是有人看到同學想輕生的臉書發文後向中心通報,老師們都會主動聯絡同學是否需要談一談。第三種是只要學生透露有自殺、傷人的傾向,老師考量同學的生命安全,會關心同學,並盡可能告知他身邊有機會照顧到他的人。
然而即使主動介入出於善意,也可能不符合學生的需求而引起排斥,這時心輔老師無法強迫,除非是精神衛生法[3]規定的自殺、傷人個案經專業醫師評估後,才可以強制送醫。陳威宇也提到,對於還沒有準備好的同學而言,強迫他面對有可能造成二次傷害,因此需要讓同學有沉澱的時間。主動介入的意義在於提供能幫助同學的資訊,讓學生知道可能會產生什麼樣的情緒,如果有需要可以隨時到心輔中心求助。林伯聰表示:「我們還是會站在一個聯繫和建立關係的角度。」連玉如則說:「我們會盡我們的力量去努力聯繫,如果都一直沒有辦法聯繫上,那我們也只能尊重你們的決定,但是如果有高度自殺的可能,我們會跟家長聯繫一下狀況。」她也提到假設同學今天在臉書上發動態表示想自殺,老師們當然不能假裝沒看到,因為關注是很重要的。
當有需要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個案學生時,中心會與其他單位聯繫,詢問系上、宿舍、生輔組同學的情況。倘若透過電話無法清楚知道全貌,就會藉由聯合輔導會議面對面討論如何協助學生,會議可能會討論出共同的方式來協助同學適應,並視情況協助學生連結一些校園的資源,若有需要也可能會協助轉介到精神科診所、臺大醫院。
第四種則是當校園有重大事件發生,教官會評估心輔中心是否須主動介入,但大部分的情況是心輔中心在事件發生後都會馬上出動。除了跟事件有直接關係的同學會接受輔導,中心也會尋找相關人員,界定需要關心的「高關懷學生」以提供協助,並持續追蹤。以今年初管院營夜教活動後學生意外身亡的事件為例,心輔中心老師在事發後趕至現場,協助當下人員穩定情緒,以及現場幹部的協調、處理與安置,隨後找來現場目及者、參與營隊的活動人員與幹部、當事者的同學等,帶「悲傷輔導團體」活動,讓這些人有機會去說、去問、去釐清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讓悲傷的情緒有一個抒發出口。在悲傷輔導團體活動結束後,心輔中心安排老師們輪班陪伴上課,讓受影響的同學只要有需要,就可以快速找到老師尋求協助。另一方面,在謝姓同學不幸腦死後,心輔中心老師也到醫院幫助家屬處理情緒,並且聯繫相關同學,安排後續的悲傷輔導團體活動,並持續追蹤與協助到告別式結束。
圖/心輔中心社會工作師 陳威宇受訪照
攝/傅彥龍
心輔中心的挑戰
台大心輔中心已行之有年,在多年的運作下更發展出屬於自己的一套運作模式,但是在這套運作模式的背後是人力資源匱乏的窘況。依據學生輔導法[4],一間學校的諮商輔導人力與學生的比例是一比一千二,如果以台大來說,台大有三萬兩千多名學生,所以大約需要二十七到二十八名心理師。目前台大學生輔導中心還缺六到八名心理師,才能符合學生輔導法法規,因此在人力有限的情況下,限制了校園中可以接受到服務的同學比例,同時心輔中心老師還必須運用寒暑假時間,持續幫助同學進行心理諮商服務,才能勉強消化完目前的需求量。但是對心輔中心而言,除了提供各類團體活動、個別諮商、追蹤個案,他們還必須承辦行政雜務,在龐雜的職務重擔下,壓縮了學生諮商服務的質與量,更導致心輔中心難以擴大服務人數,以及缺乏人力推廣更多輔導活動。
圖/心輔中心諮商心理師 林伯聰受訪照(左一)
攝/張禎晏
「心」出路
近年來台大心輔中心在面對人力困境時,仍試圖提出替代方案,例如:推廣開放式團體,專門協助問題不是那麼急迫,只是需要團體討論以獲得更多資訊的同學,而團體內容共有壓力管理、問題解決策略、自我肯定的表達三個系列,以幫助同學有更多資源與力量面對生活困境。除此之外,心輔中心更從去年(2015)開始實施「NTU PEER(台大皮兒)培訓計畫」,期望培訓同學發揮同儕間保護及傾聽的功能,當同學有困擾時,成為拉住同學一把的生命援手,遇到真的不能處理的狀況,再轉介到心輔中心,讓心輔中心轉變為後援的角色,共同支撐起台大的心靈防護網。
目前台大的輔導系統是每個院分配一個輔導老師,作為學生與心輔中心的聯繫管道。反觀台師大,於2014年建立「專責導師制度」,導師每個學期負責和院系學生簡單約談,藉此了解同學狀況,並先行處理一般性問題,若有較複雜、危機性的情況發生時,再轉介至學輔中心,以利資源利用最大化。由於台大缺乏人力過濾學生狀況,因此不管學生的狀況危急與否,全都由心輔中心統一處理,龐大的個案量使得有些學生無法透過線上預約系統得到及時協助,他們只能直接到中心求助,有時可能會與原先預備給緊急事件或是狀況較急迫嚴重的同學的人力衝突,造成中心人力動員的惡性循環。
在台大心輔中心人力不足的條件下,如何使得資源被充分利用,並擴及更多同學,以符合學生需求與因應時代變遷,仍是未來有待思考與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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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學生輔導法第17條指出,學生輔導工作相關人員,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負保密義務,不得洩漏。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為避免緊急危難之處置,不在此限。前項人員並應謹守專業倫理,維護學生接受輔導專業服務之權益。
[註二]: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指出,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等,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應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性侵害防制犯罪法第8條指出,社工人員、教育人員等於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者,應立即向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註三]:
精神衛生法第41條指出,嚴重病人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經專科醫師診斷有全日住院治療之必要者,其保護人應協助嚴重病人,前往精神醫療機構辦理住院。
[註四]:
學生輔導法第11條:「專科以上學校學生一千二百人以下者,應置專業輔導人員至少一人;超過一千二百人者,以每滿一千二百人置專業輔導人員一人為原則,未滿一千二百人而餘數達六百人以上者,得視業務需求,增置一人。」
情緒顯影——三位情緒/精神困擾者的告白
◎尤鈺昕、吳研嘉
同學C
我因為在下學期才進入台大就讀研究所,突然面對陌生的環境,我感到不適應而求助於心輔中心。由於大學時期參加過學輔中心[1]的活動,對校園心理輔導機構有一些認識,不特別感到排斥,另一方面也覺得台大資源比較多,在心理輔導方面可能也較制度化,因此願意嘗試,而沒有先尋求其他管道協助。
身為高敏感性格的人,我對於很多他人認為的小事可能會特別注意,也常被認為想太多。陷入緊張情緒時,我會一直想像糟糕的事一定會發生,自己又該怎麼應對,因而墜入情緒迴圈,無法做下一步,可是這世界還是一直前進,所以我必須相信自己,讓自己繼續走下去。
在諮詢過程,由於我比較沒有具體待解決的問題,因此諮商心理師需要陪我核對、釐清現況。很多時候會變成像聊天,我的目的也正是如此,因為平常沒有人可以跟我談,我就利用這個管道和老師聊天。我一開始難以讓自己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再現特定情緒。有時我在某個節點遇到很難解決的狀況,會很希望某個人聽聽自己的想法,分擔困難,可是通常那時我必須自己面對。我必須要等到排定的那個時間點,才能透過敘述表達。
很多人向心理輔導機構求助,都是想要解決問題,而非解決情緒。心輔中心很重要的限制是他們無法代替你或告訴你該怎麼解決問題。對我而言,雖然諮詢無法解決我的困境,但能夠和我一起面對問題,協助梳理我的情緒,使我從情緒困擾脫離出來。
同學H
我會向心輔中心求助,一方面是在進入大學這個新環境,有種無法融入大家的感覺。但更主要是由於自己男同志的身份,在使用交友軟體經驗中,我因為想要認識別人所以好好打理自己,但別人只是因為我的身體而想要認識我,這讓我討厭自己的身體,好像我自己只剩下肉體,其他一無所有。這個感覺大概持續一個月,我覺得自己狀態越來越差,有時吃不下,自己一個人時會偷偷地哭。
我的直屬建議我可以使用學校的資源,所以我開始去心輔中心諮商。諮商過程中,諮商心理師和我花很多時間解決「性」相關的問題。他主要和我談談我最近的狀態,我告訴他我最近發生什麼事情。當我特別低落時,他會傳一些網路上流傳的那種勵志小語給我,雖然我想像中覺得他應該要是個很像醫生的角色,但幾次下來,他比較像協助者。儘管和想像不同,給我的影響是好的。
由於諮商心理師和我說過,若我想解除低潮的狀態,盡量讓別人知道會比較好,距離感會較低。所以我比較傾向讓別人知道,比如只要有人陪我一起走路或和我相處,我就會順便講一下自己的狀態。
諮商之後,我在身體方面的煩惱解決了,也可以和寂寞相處了。一開始我覺得我跟外面的交流有問題,但好像我和我自己的交流才是真正的問題。我處理好和自己的關係後就幾乎不會有這樣的感覺了。
同學M
※同學M雖非台大學生,但其經驗可以讓人深刻了解精神困擾者的處境。
大家都以為情緒困擾由特定的壓力事件引起,但其實基因和其他因素也會導致生病,像我就沒有發生什麼特殊的事情。當然,外在的壓力也對病況有影響。
我有強迫症和精神官能性憂鬱症,長期在家附近的醫院精神科就醫。強迫症有「強迫思考」和「強迫行為」兩方面的症狀,其中強迫行為大家可能比較熟悉,像我拔頭髮或拔眉毛就會被歸為強迫行為。這些行為我無法靠理智控制,如果要壓制這些衝動會使我焦慮、激動或是生氣,但是我拔到一整塊禿頭,別人會覺得很怪。所以,我現在出去會用戴頭巾或戴帽子來掩飾,讓大家覺得這可能是一種裝扮。
家人除了擔心我可能傷害自己,或是我過得不好,未來無法獨立之外,也很擔心別人看到我的這些行為會懷有敵意或恐懼。有次因為強迫行為的驅使,我走在路上一定要有規則地走地磚,走不對又會倒退重走,我媽媽就罵我:「你不要再這樣走了,人家會以為你是神經病。」那次我印象很深,很受傷——自己非但不被外人接受,連平常相處在一起的、應該比較了解自己的家人都因此討厭我,覺得我丟了他們的面子。
強迫思考,則是腦海裡會有一個念頭或畫面不斷重複,自己知道那不是真的、是有問題的,你很討厭它卻無法停下來。例如我走在路上看到路人經過,就常常莫名其妙覺得他下一秒可能會被車撞,車子會從哪裡衝來,撞了之後他如何受傷和骨肉分離,經常覺得是我自己不好的「氣場」害他受傷。當下其實很害怕,但我又不敢跟別人講,因為我擔心別人覺得我很奇怪而不想跟我接觸,我也怕受到責備:「這都是你亂想的,你幹嘛在那邊鑽牛角尖、胡思亂想!」被責難或不被瞭解的時候,會覺得很失落,但是這些想法在頭腦裡一直亂轉時,真的很希望有個出口可以停下來。這種狀況我從國中就一直持續到現在,強迫思考的出現會有很多種形式,只是我最早是以這種形式開始。
上大學後,因為學校離家遠,曾經試過學校附近的醫療體系,但是我無法適應,最後是在家附近的醫院拿慢性處方箋,只利用放假回去和醫生討論。起初我不想要那麼依賴醫療系統,想轉而尋求學校同學等社會支持系統,但因為我不想要麻煩人,也不想嚇到人,所以我有需要時不敢向同學求助,也傾向不接受同學幫助。我在學校被鑑定成特教生,但分配到的特教老師不一定是心理專業,像我的特教老師是物理治療背景,雖然很熱心,但不一定知道我需要什麼。
至於心輔中心,我一開始覺得自己離家後不會隨時能找到資源,應該要學習獨立,所以我一直硬撐了很久才去找臨床心理師。那時我已經混亂到不知道該討論什麼,所以我覺得幫助有限,不過就是有一個人聽我講話。在學校裡比較挫折的經驗是學長姐的不諒解:他們覺得我不配合參加活動,可是我有自己的原因,溝通無效之後,我在班上就漸漸被言語霸凌和關係霸凌。
父母一開始覺得我壓力太大,叫我不要想這麼多,後來想去就醫時他們有很多擔憂:「幹嘛要吃藥!這樣會不會成癮?」、「以後會不會依賴?好像吸毒或是被毒品控制。」他們想辦法說服我可能只是失眠困擾或自律神經失調,不是憂鬱症。發生很多事之後,他們慢慢知道我狀況不好,不是我要擺爛,是因為我真的有困難需要幫助,但他們在心理上還是無法完全接受我是個需要看精神科的「憂鬱症(情緒障礙)病人」。
後來我選擇休學。我知道自己狀況很嚴重,可是在學校沒辦法跟任何人講,跟家裡講又怕他們擔心,所有的東西都悶在自己身上,也不能傷害自己或自殺。這樣的我真的不適合留在學校,在學校待不住,上課對我沒有太大的意義。我也許可以及格,但這樣子強制把自己關在學校根本是浪費時間,所以我選擇把自己從學校裡隔離出來。休學後,剛開始會覺得自己是家庭的累贅,既無法工作也無法唸書,連幫忙做家事都不行,甚至會因為小事與家人起衝突。我對這個家沒貢獻,讓他們討厭又帶給他們麻煩,就會想:既然在哪裡都沒有歸屬,又沒能力,乾脆不要留在這個世界上好了。
現在,我會努力幫自己安排一些非正式的活動,讓生活要有一些規律,不要一整天什麼事都不想做,也不要讓自己因為沒接觸人群、沒事做而持續退化。可是有時還是會覺得,自己真的是個徹底沒用的人,甚至連有危險時去看醫生,或是憤怒到想要傷害自己都沒有力量。我知道,要回歸正常生活(回學校或去工作),還有很大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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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相當於台大的心輔中心。
重寫校園民主的敘事詩——談轉型正義如何可能
◎蔡亦凡
西元1949年,四六事件之後,國民黨情治單位的觸角深入大學校園,包括引入教官、救國團系統,在教授及學生之間安插特務及職業學生。除了將大學改造為聽令於政府的教學環境,同時監視對當權者不滿的「可疑份子」,台灣校園白色恐怖的時代就此揭開序幕。以台大校園為例,在解嚴以前發生了台大中文系事件、台大哲學系事件,以及震驚海內外的陳文成事件,情治單位無所不在的干擾以及神祕的死亡事件讓校園師生噤聲。在民主化的今日,國民黨威權時代的遺緒仍舊有許多殘存於校園,師生們高呼「轉型正義」,透過平反四六事件、設置陳文成紀念廣場等行動追求歷史真相。應當如何處理威權遺緒,處理之後又要為其賦予何種歷史定位,乃是當代校園「轉型正義」須面對的課題。
初探轉型正義
「轉型正義」的問題起於二戰之後新的民主政體在取代舊的威權體制之時,如何評價過去威權體制的歷史,以及處置因制度而留存下來的人事物,使其更能符合現代保障人權自由的社會需求。轉型正義透過德國、西班牙、南非等國的實踐,可以簡單歸納出三個要點——「道歉與賠償受害者」、「揭露或審判加害者」、「追求及平反歷史真相」。
第一,道歉與賠償受害者。如果在威權體制下人民受到國家限制自由、遭受暴力對待,甚至是剝奪生命,國家應當對於這些受害者或其家屬允與道歉與賠償。不僅是撫平受害者與其家屬傷痕的開始,國家也藉由此行為承認自己的缺失,達到改變社會認知的效果。
第二,揭露或審判加害者。在威權體制之下,有許多人可能是政府的特務、線民、或是法官、檢察官等,成為國家機器侵害人民權益的幫兇。他們或者被迫,或者自願地幫助國家搜捕異議者,卻不被追究責任。以回復法秩序的觀點觀之,追究責任可以使被威權政府破壞,標舉民主自由價值的法秩序得到回復。追究加害者使得國家透過行使強制力向人民確認民主自由價值的正當性,使得社會能夠凝聚對於人權價值的共識。
第三,追求及平反歷史真相。威權政府為了方便統治以及行塑統治的正當性,多半會提供單一、片面的官方歷史敘事,以及掩蓋那些不利於己的歷史事實或解釋。平反歷史真相要做的便在於揭露這些被當權者隱藏的事實,像是公開威權政府或政黨檔案,重啟調查疑似政府迫害的案子等。進一步,以批判的角度重新敘寫當權者侵害人民自由的歷史。平反歷史真相牽涉到的層面相當廣泛,甚至可以推演到所有公共空間當中存有的制度、文物,像是過去獨裁者的銅像、紀念碑,都是平反歷史真相須處理的對象。藉由拆除、轉化這些威權時代的象徵、歷史記憶,人們會形塑一套新的看待歷史的觀點,並因此認識到專制政權的可怕,以及人權自由的可貴。
校園中的轉型正義
雖然國民黨的威權統治已經過去,但其在大學校園當中仍然留下許多威權的痕跡,如蔣介石銅像、教官制度等,而大學校園作為國家成員社會化的過程中重要的場域,轉型正義自然不能忽視。在校園行政單位長期以來忽視、怠於改變現狀的情況下,多仰賴各校學生自主發起校園轉型正義相關的行動,試圖以倡議的方式達成目的。他們挑戰既有的威權象徵,以呼籲其他學生重視有關過往校園的威權歷史。像是去年師大的學生以噴漆於時任師大校長劉真銅像之上的方式,表達對於劉真曾在四六事件時主動配合檢警單位入校逮捕抗議學生,嚴重侵害大學自主的不滿。今年的北大翻牆社則是製作印有二二八、三零八大屠殺歷史故事的小紙條貼於行政與教學大樓的廁所內,希望能讓更多學生意識到這些事件的重要性。同樣的,今年政大野火陣線更因為在校園中的蔣介石銅像及布告欄上張貼關於二二八事件的海報,與校方爆發衝突。可以發現這些學生所做的,無非是希望藉由轉型正義概念中的平反歷史,來讓更多學生認識到威權時代的歷史與校園的關係,進而改變校園內殘存的威權文化,特別的是,這樣的行動恰好激起了威權遺緒的反撲。北大翻牆社認為,並不會因為提起過去的歷史而導致社會對立,他們的努力目標是建立一份共同的歷史記憶,讓同學知道更多歷史並做出反思。
校史的書寫也是校園轉型正義重要的努力方向,畢竟校史代表著大學作為師生的學術共同體如何看待自己的過去,涉及到對於特定事件的評價以及其所重視宣揚的價值。如師大校史近期計畫新增有關四六事件的描述,著是一大進步。而校史不僅僅局限於文獻資料,校園公共空間的陳設也是校史的表述形式。如台大學生會及研究生協會在經歷數次提案,終於使得台大校方將陳文成教授當年遭發現死亡的地點,命名為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此一廣場因此成為校園歷史記憶的註腳,為近年來台大校園轉型正義成功的一步。
轉型正義的障礙與深化
除了提起過去校園威權迫害的歷史,以及處理表面上可見的威權象徵,深耕於校園行政系統當中的威權性格,恐怕更是校園轉型正義更須面對的地方。輔大歷史系教授陳君愷便表示,許多當時各大學課外活動組的組長,便是銜國民黨情治單位之命,在校園中負責監控學生的社團活動,而這些教職員至今仍然服務於大學校園之中。北大翻牆社也提出無論是在進行轉型正義相關的活動,或是單純的借用空間作社團展演,都會面臨校方相當的限制。所有的校園空間使用都須先向北大校方提出申請,甚至在數年之前校方還要求審查活動內容,雖然現在不必具報活動內容,但是校方實質上仍然具備管控校園空間的權力。校方可能依據特定一條校規便隨意地擴張解釋,全面的監控學生如何使用空間,學生的話語權因此遭到剝奪。像是以踐踏草皮為由,限制社團舉辦活動。北大翻牆社質疑空間使用申請制度的必要性,認為這是延續以往威權體制下將學生視為需要被保護,由上而下管理的霸道作法。使用空間的權力本當屬於所有師生,而不應該由另一個高高在上的機關來分配決定。另外,師大青年報也提出學生在校務會議上的提案,從來不會進入大會討論,往往在委員會就被排除,喪失說服其他老師的機會,是一個不民主的現象。
綜上所述,具有黨國教育背景的老師結合排除學生參與決策的公共空間,如果這些威權、反民主的心態是各個大學處理校務的方式,那將會比教官制度、蔣介石銅像等目前校園轉型正義針對的目標來的可怕,因為它包裝於「方便管理」、「整潔」、「為了同學好」等看似無害的言說之下,侵害作為人的自主、家父長式的威權性格隱晦於後,而從我們一般對於轉型正義的想像中被忽略。社運團體臺左維新於訪談中提到:「如果學校是一個容許學生自由思考、獨立思考,培養學生民主價值的場域,那學校的發展就應該是以學生為主,保全學生的主體性,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讓學生的意見參與整個學校政策制定的過程。」這或許是校園轉型正義的第一步,唯有學生能夠在法規上與實質上影響校園決策,才有可能實現平反校園中的威權歷史、檢討校園中尚存的威權結構的目的。
然而校園轉型正義的阻力不全然來自於校方,更大的困境往往是同儕之間對轉型正義的忽視與不解。當北大翻牆社在廁所中張貼記有二二八事件、三零八事件的紙條時,便疑似遭到持不同意見的同學惡意撕毀。政大野火陣線以往聲援反核,綁黃絲帶的行動也遇到類似狀況,對此,政大野火陣線認為如果不滿於一個意見表達,應另外表示自己的意見,而不是直接除去他人意見表達的空間。另外,在前述的師大噴漆行動之後,也面臨了某些同學「破壞整潔」、「造成清潔員困擾」的質疑。這也顯示校園轉型正義仍有待學生之間更多的交流對話,方可能凝聚共識。
結語——由下而上的轉型正義
儘管未來新政府上任之後,可能透過強制立法的方式,督使學校作出制度的變革,或是清除表面的威權遺緒。然而臺左維新認為,人是很健忘的,掌握行政權實現校園轉型正義固然快速,但是校園轉型正義的推動若只憑少數上位者一念之間的決定,便缺乏了讓多數學生思考的機會。畢竟校園轉型正義第一個目標就是建立更為民主、人權的環境,培養學生的民主精神及價值。因此讓學生在擁有對學校政策的影響力之後,建立一個公共討論性質的平台,充分與學校所有成員討論如何認識過去的歷史,如何去除空間中尚存的威權符碼,以及如何透過轉型正義形塑學校未來的發展方向,是極為重要的。
如果在校園轉型正義之際,學生能有更多討論空間,校園轉型正義的正當性便會相當足夠。它不會被認為是政治鬥爭下的產物,因其根基來自於共同體當中每個成員都經歷了足夠的思辨,並且於最後肯認了民主自由的價值。這或許告訴我們,校園轉型正義並不是由上而下的「改造」,而是由下而上的「實踐」,是每個大學共同體的成員都無可避免的責任。
威權幽靈縈繞,不打烊的校園警總
◎許哲榕
街頭狂飆/校園噤聲的年代
八零年代的台灣社會,風起雲湧、眾聲喧嘩,美麗島大審、江南案、反杜邦運動、反雛妓運動、台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成立、台灣勞工法律支援會成立、台灣人權促進會成立……,各種的社會運動與民間社會能量合流,不斷挑戰並質疑國民黨政權的種種社會管制和統治正當性。另一方面,隨著中美斷交、經濟發展現代化,中產階級興起與國民教育的普及,國民黨的戒嚴體制不得不地進入軟性威權主義時期,威權控制力量的減弱和社會運動浪潮的增強,一來一往下,形塑了解嚴前夕的街頭狂飆年代。然而,這時的台灣校園依然受到特別權力關係的規範、軍訓教官和國民黨的青工會與救國團系統仍掌控且監視著學生們的社團與活動,對比當時社會的逐步開放與自由化,台灣的校園依然深陷白色恐怖的陰影下。面對如此情況,學生們並未退縮,反倒逐步地串聯起組織、發起一波波的行動,試圖奪回遭閹割的言論自由與校園民主。
為由停社一年,進一步導致「自由之愛」組織的成立與刊物發行,隔年三月相關成員組成「大學改革請願團」向立法院請願,有「政治校長撤出校園」、「教官退出學校」、「全面修改大學法」等訴求,同年五月十一號,更有「五一一台大學生日」遊行,提出「要求普選」、「還我學生權」、「還我自治權」等口號,遊行過後,台大校方甚至以「聚眾滋事」為由將主導的學生們記過處分,這些行動與努力最終在該年七月六號匯流成涵蓋全台的跨校組織「大學法改革促進會」。儘管上述的抗爭大多並未取得立即的運動成果且大學法改革促進會在之後因為路線之爭而分裂。不過,重新回顧這一連串的事件仍有其重要意義,重思反抗校園威權和校園民主改革的濫觴,可作為理解時至今日尚有哪些威權遺緒盤桓校園的出發點。
來源/北大翻牆社臉書
「威權換了一個型態後回來,他們變聰明了。」
三十年後,戒嚴解除了、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廢止了、總統直選開放了、國民大會解散了,也經歷了平和的政黨輪替,台灣在政治上逐步地自由化與民主化,更有人主張台灣成功地邁向國家正常化。然而,現今的大學校園內,依然可見過往威權獨裁者的銅像矗立其中;依然有著軍訓教官的身影,哪怕他們甚至不願穿上代表自我認同的軍服;依然有著排除學生意見的校務會議和充滿人治意味的校規執行;更重要的是,有些威權換上新的衣服、變了新的腔調,仍舊徘徊校園,人們卻以為它們早已離開。以下就今年二月底,發生在台北大學的紙條事件來省思,當前的校園威權是如何運作和轉化自身樣貌的。
在二二八紀念日前的週間,北大翻牆社舉辦了一系列的活動,希望透過一些柔性的行動來讓同學們共同關心「二二八事件」與「轉型正義」,當中包含了校園宣講、蔣介石模擬銅像打卡活動[1]和在廁所張貼「二二八口述歷史節錄」小紙條的行動。這些歷史小紙條在張貼後,不到幾天旋即遭到撕毀,收到消息的北大翻牆社成員前往教官室詢問,起初教官宣稱是因為「整潔觀感」的因素才逕自撕下的,僅是其個人行為,又在之後承認撕下後有向校方通報,並獲得學務長和主任秘書的首肯與背書。北大校方的立場認為這些紙條屬於「海報」,張貼於廁所內不符合總務處的相關規定和管理辦法。因此,數日過後,六棟大樓、共二十四間廁所內的歷史小紙條全數被撕毀與移除。對此,北大翻牆社提出了數點質疑:第一是法規的適用性,校方以《國立臺北大學總務處管有場地管理規則》第七章〈海報、廣告單管理〉中[2]的規定去擴大解釋廁所空間的使用規範,然而實際上法條並無明確指出廁所空間的使用規定為何,此外,當校方主張「整潔」、「美觀」等理由之時,卻從未對其他社團同在廁內的活動宣傳文宣作過任何積極處理,似乎凸顯出其「針對性」與對歷史正義的不尊重。第二則是校園空間使用權的歸屬,哪怕海報的使用申請多麼容易通過,當社團或學生必須經由校方審查張貼物便意味著言論的管制與箝制,更進一步地說,當印刷品和活動都必須事先通過審查和申請時,不禁令人懷疑,究竟校園空間的主體是學生還是作為管理者的校方。
從這個事件可以看到,當前的大學校園仍然是人治的,作為威權打手的教官可以在不確定違反哪條法規的情況下,先以自身的判斷來執行公務,事後再聯合行政單位去尋找適用的法條,而尋找不到合用的法條時,僅需要任意擴大詮釋即可。相較之下,學生作為校園的一員,對於空間使用的自主權蕩然無存,即便乖乖遵守事先申請的規範,校方依然可以處理的態度、速度作為手段去實質控管文宣和活動的內容與思想。最後,令人玩味的是,北大的教官第一時間說出這些小紙條是「反動的東西」,隔天卻立即改口誤會「反動」的意思,轉而主張是為了整潔、為了校園環境;這樣的舉動,就像北大翻牆社所說的:「威權換了一個型態後回來,他們變聰明了。」確實,當威權的意識型態重新包裝後,究竟該如何去破解、抗爭?
清不掉的威權遺緒――每人心中都有個小警總
2011年,萬能科大的邱智彥因欲申請成立異議性社團而遭校方退學;2012年,當台大校務會議討論是否設立陳文成紀念碑時,有教授表示擔心有女學生會怕鬼而加以反對;2013年,三千多名成大師生在校方委託學生社團聯合辦理的命名活動中選出「南榕廣場」之名,校方改以廣場命名已有相關規定、此名稱有政治色彩,否決投票結果;2014年,輔大學生在蔣介石銅像上貼貼紙抗議,遭教官怒罵「我當過憲兵隊隊長!我當過監獄的監獄長,我怎麼會不曉得你們犯什麼罪!」;2015年,政大創作校歌比賽票選出〈領航〉一曲,經文化盃主辦方納為指定曲之一,校方事後以程序有誤和校歌歷史悠久為由,否決此決定;2016年,中山大學學生會舉辦318學運紀實活動,在場地申請通過的情況下,遭校方以「政治色彩」為由要求全數撤除。
這些事件中,各種奇怪的想像、法規解釋與程序要求應運而生,卻都不是針對內容上是否有實質的不妥去討論,這背後反映出種種爭議大都源自校方、教官、行政人員的威權心態作祟。不過,同樣的情況其實也發生在學生身上,好比:政大野火反核的黃絲帶行動、北大翻牆紙條行動、師大劉真銅像噴漆行動皆曾受到其他同學們質疑和譴責行動的正當性與合法性。綜上可以發現,校園威權的討論不應局限在具體可見的威權物或結構上,因為,在受到國民黨政權數十年白色恐怖統治的侵害之後,即便現今台灣校園早已自由許多,威權結構在個人層次上的影響恐怕才是最難以除去的威權遺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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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台北大學可分為三峽校區與台北校區,以進修推廣部為主的台北校區仍置有一座蔣介石銅像,活動所在地三峽校區則無。
[註二]:《國立臺北大學總務處管有場地管理規則》可參見:http://goo.gl/fa4b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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