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博謙、陳蘋
本文中副教務長在今年四月受訪,目前已卸任,並調職至加拿大U of Alberta
台大國際事務行政組織概覽
國際事務處是目前台大校內處理國際生事務的最高機關。其主要業務為台大與海外學術機構合約之簽訂、國際交流計畫之推動(如summer+ program 國際暑期課程)、訪賓接待等。在簽約方面,國際長張淑英表示,早期學校的態度是先求有再求好,之後才開始考慮簽約校和台大是不是「門當戶對」,這指的不只是排名與學術能力的相近,還包含是否與台大一樣屬於綜合型大學。近期,簽約模式逐漸穩定後,交流計畫也擴張到了院級的交換。
排名和台大落差太大的學校,自然不容易締約。基於交換學生學費相互負擔的原則,和台灣物價、學費落差太大的國家的大學也不會想和台大簽約。有時候,能簽到比台大好很多的學校,要靠校友或華人高層等人脈關係。現在和台大締約的學校約1500間,已達不須締新約的階段,而應該放眼研究的連結和學術聯盟。
各院系所間,國際生事務的分工並不統一,而是視各系情況而定:管理學院設立國際事務辦公室專責處理;經濟系及法律系將國際事務委由助教辦理;政治系則將國際事務分門別類,予各行政人員處理。各院系在交換生事務的處理上,大致為簽訂院、系和海外各大學間交換生合約,並協助與確保一切流程順利進行。法律系專責國際事務的吳助教表示,在系辦簽約並收到對方大學之的交換生提名後,就要開始辦理如「入學許可」等證明,而交換生來台後,則必須處理各個國際生所面臨問題,常見的如課程衝堂、學分數不足等。除了簽訂交換生合約,有些系所會自行舉辦各項國際交流活動,如法律系於舉辦summer program,吸引外生於暑期來台大上課,藉此賺取國際交流經費。至於外籍學位生、港澳生這種入讀一般學位的學生,行政上則和一般大學部、碩博班學生無異。
雖然都稱作國際事務,各系實際的業務內容卻有差異,下舉政治、法律兩系為例:在法律系辦,一半的業務是處理交換生和客座教授業務,而這些客座教授又是系上英文授課的主要來源;另一半則是要處理訪賓和簽約內容。有趣的是,法律系的行政單位可以說是系院合一,意即法律學院內只有法律系三組,所以院級交換生也在系辦的處理範圍內。
政治系沒有高薪聘請外國客座教授的習慣,通常是由本系老師進行英文授課,所以還是在一般課程的行政程序中處理。與法律系不同,政治系不會舉辦夏季學院,所以系辦不需處理這樣的額外業務,但相應的也就少了一筆自籌收入。不過,政治系和早稻田大學政治經濟學部簽有跨國雙學位的協定,是台大系級雙聯學位的先驅,從無到有花費了大量的心力與時間。
面對來系院辦求援的外籍生,兩系助教亦呈現不同態度。法律系吳助教認為來詢問的外籍生很多,其中不少校級交換生。系上對他們的了解有限,所以難以解決他們的問題,其中更不乏態度惡劣者,難免造成行政人員的壓力。吳助教認為,系上收太多的國際生,來求援的校級交換生也過多,這樣的現象加重了系辦處理國際事務的負擔。
政治系官助教則認為,即便會造成業務上的負擔,也應秉持行政一體的原則,站在整個學校的立場竭力幫忙所有來系辦的交換生。她提到,學生的問題除了學業以外,通常會伴隨各種生活問題。如先前曾有學生在台就診後拖欠臺大醫院醫療費用,經醫院聯絡系辦後,系辦便著手協助。她還提到,有些外籍生隻身在台,經濟狀況不佳又面臨人際、感情上的挫折,系辦都會特別留意這些學生。過去曾有政治系外籍生陷入憂鬱症,甚至墜樓自殺,系上就會去長期關心他們和同學的情況。若狀況已重大至難已正常就學,例如懷孕或是重度憂鬱,則會協調休學返國。
國際事務處與院系所的溝通協調
各系辦與國際事務處分擔了台大校園內的大小國際事務,然而,兩者之間卻時常出現溝通不良的問題。如先前曾經發生國際事務處與他校的合約中,明定最低修習學分數為15學分,然而該校交換生來台大就讀後才發現,以法律系開設的英文授課數量,根本不足以修滿15學分,於是向系辦反應。然而,合約層級為校級,並非系所與他校簽訂的系級合約,系辦無法直接與交換生母校協調,因而無法達成該年度交換生合約書上的要求。
各系辦與國際事務處分擔了台大校園內的大小國際事務,然而,兩者之間卻時常出現溝通不良的問題。如先前曾經發生國際事務處與他校的合約中,明定最低修習學分數為15學分,然而該校交換生來台大就讀後才發現,以法律系開設的英文授課數量,根本不足以修滿15學分,於是向系辦反應。然而,合約層級為校級,並非系所與他校簽訂的系級合約,系辦無法直接與交換生母校協調,因而無法達成該年度交換生合約書上的要求。
又如政治系官助教提及兩年前的早稻田跨國雙聯學位計畫,其中一個環節由國際事務處以校級單位身分和早大聯繫。但國際事務處的承辦人員不斷替換,而洽談的細項又未完整轉告政治系方,導致政治系無法掌握合約的增補內容,更無法評估該內容是否妥當。因此在某年新增了「大二以上學生才能參與計畫」的新規定,政治系卻一無所知,誤派一位大一升大二的同學參加,結果遭早大行政人員刁難。由此看來,國際事務處和各系辦間的溝通管道,確實需要改善和加強。
不過,國際長提到,每個學院皆設有「國際事務推動委員」,代表通常為副院長。國際事務處每年和國際事務推動委員開兩次會議,洽談國際交流各項事宜。國際長雖聲稱會議開放學生自由參與,但經本報查證,學生仍須獲邀才可參加。因此,學分數等校、院之間的問題是可以逐年在會議中檢討並改進的。然而,經過多方討論的合約內容仍難免有疏漏,每次換約又間隔一年,難免反應不及。此外,國際事務處能直接協調的單位只有到院,與末端的系所溝通協調,又是另一考驗。政治系系辦官助教表示,國際事務處和各院、系間的溝通狀況,有逐步改善的趨勢,相信未來三方的溝通能更加順暢。
國際事務人力的質與量
經調查,國際事務處和各系所在處理國際事務方面之人力經常性不足。國際長提到,國際事務處目前共有35位同仁分組行政,各組人力編制約四至五人,極其有限的人力卻常要負擔全校五百至一千名國際生之事務,每位同仁皆繁忙如八爪章魚,難免感到人手吃緊,期望能將細項事務分配予各系系辦,適度排遣業務量。然而,各系所辦亦面臨人力不足的問題,通常沒有專責處理國際事務的人員。此種現象,導致各系所辦每人平均國際業務量大,更造成各系無法推動進階的國際交流計畫或活動。政治系系辦官助教表示,隨著國際事務的多元化,系上若無國際事務專責人員,難以主動、積極去通盤、前瞻規劃國際事物發展,只能被動因應各種意外狀況。法律系系辦吳助教也透露,全院系國際事務量大,但目前專責處理人員卻僅有一人,其餘國際業務和大量非國際事務業務都由她負責,負荷量不小。
本刊記者在2018年暑假到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參加暑期學分班(summer
program),觀察到柏克萊校方在處理summer program時對國際生事務之分工頗為細心,如下設暑期住宿組、暑期課程組、暑期費用組......等,且網站列示各組之電子郵件。換言之,參加暑期學分班的學生有相關疑問,皆可依據其問題類別,各別求助。但反觀台大國際事務處和國際短期課程網頁,並無相關資訊,至多只能依循統一代表的國際短期課程聯絡電子郵件,取得聯絡管道。
此外,台大校方目前普遍存在著行政人員英文能力不足、不敢開口說英文的問題,因為行政單位在雇用人力的主要考量為處事能力和績效,而非語言程度。國際長分享到,前陣子,一名美籍學生至國際事務處辦公室詢問問題,然而辦公室在場的同仁皆閃避其問題,不敢與其對答。
副教務長康仕仲也提及,過去在台大的一位外籍老師努力地用中文和注音授課與作筆記,以跟上台大以中文為主的行政系統。近期台大將聘任第二位外國籍教師,然而此名老師幾乎不懂中文。若台大行政人員英語能力差,台大的公務系統和公文書又缺乏英文化的話,和教師的溝通必然遭遇各種困難。一但薪資、升等等契約、法律事務出問題,語言隔閡會造成使問題更難解決,非常不利於台大招募外籍教師。體制上,校方應該積極的去優化人事制度,而不能期待每位國際學術人才都能用心適應繁體中文的環境。
結語:國際事務人力的未來發展
最後,國際長提及以下的觀察和趨勢分析,她認為:一、以往各院系認為只要有關外籍生的事項,一律交由國際事務處管轄;二、國際事務處下達至各院系的通知往往被認為不若其它通知重要。這是因為國際事務屬延伸業務,通常被院系以非優先處理事項為由而忽略。人事上,國際事務人員也因而成為最可能被裁減人力的部門。近年來,台大各院系更重視和習於處理國際交流,對國際事務的規劃更有動力,也不再如以往強調「國際生的事就歸國際事務處管」。此外,各院系也展現一定的自主性,積極策劃與海外各大學學術交流活動、院系級交換生合約簽訂等。
本次採訪的校級一級行政主管皆認為:國際化的最後一步是廢除國際事務處,把處理國際事務的權能交還各處室和各系所,使國際事務正常化,這樣做才能根本的解決國際事務處行政分權上的問題。例如:具有協調開課能力的是教務處和各系所,英語授課應該由他們處理最適當;最了解和直接面對國際生的是各系所辦,只有他們才能最迅速有效的維護國際生權益等等。然而,筆者認為未來的國際化業務將一如過去十餘年的發展快速而多變。若台大希望在國際上和各校展開多樣而前瞻的合作,還是應該要分出行政資源專責規劃長遠發展,方能不落人後。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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