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 星期一

[議題回顧] 意識報中的校園少數議題


鐘晨屹、王荷今、張至慶

  本篇將以意識報曾書寫過的校園少數專題為中心,討論這群人在校園中的定位,以及致使其在校園生活中不便的制度與非制度的因素。校園少數的人物群像平心而論是相當多元的,惟基於他們的身份,其特殊需求或難處鮮少被看見,也可能在污名化、標籤化的影響下,不被校園多數人接納。本專題將透過追蹤本刊物曾關心過的校園少數議題,去探討這些群體為什麼不被看見,或為什麼不被接納的原因,此外,過去與現在的校園環境對他們而言是否有改變?同時,希冀以本專題為引子,讓學生們能再次看見這些校園少數的困境,在校園內外,我們應該又以怎樣的角度看待。


意識報的校園少數議題綜覽

  意識報在過去的刊物中,多次撰文分析某一校園少數所遇到的困境有何公共性,並藉訪談了解這些校園少數在台大的切身困擾。過去也多從規範及法規層面著眼,去研究這些校園少數所身處的社會結構及校園環境的樣態。如同前述,校園少數的群像是相當多元的,他們在校園中的身影雖未必受人注目,但他們確實存在著,也各自有其困境該被關注

  在此,我們討論的校園少數,就比例而言確實為少數人,不過實質的處境可能是被結構排斥或擠壓,或人際與環境的組成難容其身份特殊性。如意識報曾於初開放陸生來台就讀時,撰寫過陸生在台的學習及勞動權益困境(2011);也曾針對校內清潔工的勞動權益及生活困境進行各方的探討(2012);對校園用藥者,亦透過專訪及爬梳歷史資料探討社會及校園中的用藥問題(2013);有關校園吸菸者權益保障及校內戶外菸區的設置,意識報曾分析過菸害防制的立法影響及追蹤校內吸菸區的設置沿革(2013、2014);在校內身心障礙者的權益議題,也曾訪問過該身份的教職員工及學生,並討論校內環境對他們如何更友善地改進(2008、2015)。針對上述多類議題,各自有不同的切入點得以深入研究。不過他們的共通點乃在於,他們的聲音應該被大眾所聽見,且對這些校園少數的關注並不該只是侷限在特定文章的專論中,而是該被持續討論著。

  於本文,將針對校內吸菸者權益及戶外吸菸區設置此一議題追蹤及分析。其特殊點有諸多面向,首先是該議題的爭議性,每每在公共場域付諸討論時,總有正反意見的來回爭辯;再來,在少數人要求自身權利被保障時,卻可能因而擠壓到他人想排除二手菸影響的主張;第三,為何有人會為常被認定是公害的吸菸行為爭取權益,這是值得探討的標的;最後,則是反思為何校內空有申請辦法,專區設置卻毫無進展。以下將就該議題做先前刊物資料的爬梳,並概述其至今的現狀,在連結過去的同時,也展望該校園少數在校園內今後的處境



吸菸者與校內吸菸區

  意識報曾於2013年(66刊)的校園吸菸專題中,進行過對校內吸菸者的專訪,並以醫學觀點及社會學的角度,談戒菸及反菸的現象。於同一刊中,也針對吸菸是否真如社會通念,以及政府政策所定義的「不良」及「不健康」提出反思。不久,在2014年(69刊)的校園吸菸專題,則進一步地追蹤了台大校內吸菸區設置推動的沿革,並由各層面討論校內吸菸區設置的困難及限制。

  雖然意識報對於吸菸者及校內吸菸區的議題已多年未撰文探討,不過校內仍持續有人進行著相關討論。如近幾年校內學生自治的選舉數度有參選人以增設校內吸菸區為政見,學生會福利部亦將爭取在校總區設立吸菸區納入施政計畫中。相當可惜的是,每每掀起一波討論的同時,或因倡議者的行動力未能持續,或因他們的論證強度不足以說服大眾校內有增設吸菸區的「必要」,倡議熱度總持續不久便漸趨消沉。本專題將先行回顧校內相關管理要點的制定沿革,同時檢視現行校內既有吸菸區的發展及管理狀況,並考察曾有哪些主體提倡過在校內合法設置吸菸區而未果。在爬梳發展之後,透過幾位校內吸菸者的訪談,整理他們的看法,以進行對吸菸行為及爭取吸菸區設置動機的理解。最後,本文將整理先前的文章,綜合本次專題的資訊,分析爭取設置專區的可行性,及再次理解該校園少數的特殊性與困境。


管理要點的前世今生

  衛生署在2009年1月11日施行新的《菸害防制法》,明定「大專院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載之室內場所,全面禁止吸菸。」且於前述場所之「室外處」,若「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台大在前述法律實施前,就已成了全面禁菸的校園,校園內有多處的禁菸標示,保健中心也不時有戒菸輔導及菸害防治講座,足見主管機關對校園內反菸及禁菸的決心。

  然而,校內有吸菸需求者雖未必多數,卻依舊存在。為顧及吸菸者權利與落實校園禁菸的平衡,學生代表大會福利委員會於2009年召開多次「菸害防治協調會議」,學生會福利部亦在第21屆學生會長許菁芳的規劃下,蒐集校內潛在的吸菸區設置點,研擬相關專案規劃。在專案規劃完成後,帶著該規劃拜會校內不少教職員代表尋求支持,並於教務會議及校務會議中提案。遊說及提案的過程其實是充滿著對當前社會觀念的挑戰,有不少校務會議代表出聲反對。與此同時,亦有不少教授表示支持,合法地點的設置將讓吸菸者們不必為了一解菸癮而在校園內躲躲藏藏,或大費周章地往校外跑。表決結果是通過校內戶外吸菸區設置的法源,票數雖不算接近,但仍有蠻大一部分的人反對。根據結果,台大得依《國立臺灣大學戶外吸菸區管理要點》[1](下稱吸菸區管理要點)之程序設置吸菸區,亦依同法由各權責單位管理。

  校內吸菸區設置申請程序根據吸菸區管理要點第三條規定,於教學或辦公大樓周遭申請設置戶外吸菸區需通過三個階段:該申請單位與直屬一級單位討論、總務處及校規小組初審、行政會議審核。其中,總務處事務組說明,所謂「直屬一級單位」,大致分為兩部分,一是戶外公共場所及徒步區道路;二是人行道退縮地(騎樓)及館舍周邊花圃、草皮、空地。前者屬於總務處管轄,詳細範圍可參考《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及水源校區戶外場地租借管理要點》[2]。然於公共場所辦理可能影響周邊館舍之活動,仍需經周邊館舍單位審核,因此,若申請於公共場所設置吸菸區,除總務處之外,周邊館舍也將會同表示意見。後者則大致屬各館舍自行維管,部分屬館舍與總務處共同維管,故該類型場域之直屬一級單位建議與周邊場館及總務處確認。依據同一條規定,宿舍區設置之申請亦須經過三個階段:學生宿舍自治會與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討論、學務處及校規小組初審、行政會議審核。

  然總務處表示,截至2019年4月底止,未有任何單位向總務處事務組提出申請案。雖無確切申請紀錄可供進一步參考,前述的分析仍顯示出申請程序的繁複,以及校園空間管理權限劃分的模糊,為許多申請單位在程序上共同的困境。


校內吸菸區的管理與發展

  由第21屆學生會推動校園吸菸區設置起,臺大於2009年之行政會議通過吸菸區管理要點的訂定。不過現有合乎該規定之吸菸區皆位於宿舍區,分別為男一舍前方自行車停車區旁、研一男舍頂樓、男四舍1樓戶外蓄水池、長興BOT舍A棟頂樓、長興BOT舍B棟頂樓及水源BOT舍C棟前方等六處。設置過程為學生宿舍自治會向學務處住宿組反應需求,並依規定辦理。因原則上校園內全面禁菸,不鼓勵吸菸行為,所以並非廣設於每個宿舍,而選擇上述地點主要係因該處空曠、菸味不易影響他人。目前若學生於非吸菸區抽菸,宿舍會接受檢舉,查證屬實後會開出警告單。住宿組表示,相關宿舍之管理單位皆了解吸菸區使用現況,且大部分學生都願意配合此措施。規勸吸菸行為方面,校內學生宿舍區之住宿生將在入宿時收到的入住須知上,被明確告知校園禁止吸菸,現場張貼勸導海報及吸菸有害健康等警惕標語,且鼓勵檢舉。綜上,學生宿舍區是管理上相對容易的區域,除部分違規學生或環境管理問題外,所生爭議較少。

  至於BOT舍區,其申請程序除了生治會舍胞大會決議通過外,還需太子學舍端寫公文向校方申請核可。同時住宿組會要求太子學舍進行該區域的自主管理,除非涉及校安層級的事件。太子學舍水源B棟陳姓輔導員表示,多數校內學生有需求時仍會乖乖到吸菸區,過去也曾設置菸蒂桶以利環境管理,但成效偶爾不彰。輔導員亦指出,BOT舍區的管理難處在於,因為建築物外的空地係屬開放空間,民眾來來去去,亦即若校外民眾在屬於學校校地之處抽菸(如水源舍區的便利商店外),管理困難且校地界線模糊。而有關違規學生的懲處,則是由輔導員負責,太子學舍的主管機關無從管轄。

  談及校內曾有過的倡議,有學生會長及學代的參選人於政見中提及者,也有學院以院學會名義提請公眾討論者,依舊有不少人為了在校總區合法設置吸菸區而持續倡議。茲以法律學院在2016年時發起的討論為例。當年法律學院院學生會提出一份說帖,[3]陳明想要在法律系館頂樓設置吸菸區的主張及理據,同時對申請程序與維護責任有所說明,並規劃數場說明會以蒐集法學院學生的意見。惟根據當年推動者的說法,對於實際設立吸菸區在系館一事,相較起當年吸菸區管理要點的通過確實又多了些阻礙。一來是因為對菸害的防範仍存,有為數不多的人反對且存有疑慮,二來是院學會的規劃選址相較起法學院外的人行道,稍嫌麻煩。雖確實引發學生們的反思與討論,卻依舊受制於管理層面的困難上。故此次倡議只停留在外部的討論層次,而未能進入院務會議等主管機關會議內審議。

  近幾年學生會亦透過活動或施政方針的規劃,讓校內學生對該議題更加關注。如台大學生會學術部曾在2017年「議題地圖 闖關通——二部曲:我的權利,我誓死拿到手!」的活動中,以拍照打卡的方式,鼓勵學生在闖關時尋找可能的吸菸區設置熱點。[4]107-2會期的施政方針報告書內,也在福利部的子項目中提及將進行問卷調查及與校方積極討論吸菸區的設置可能。[5]不過,據學生會第30屆福利部長所述,吸菸者在校內的權益保障仍是意見分歧的議題,且校方以吸菸區的設置與否,將會影響大學校院校務評鑑的結果為由,未與學生會就地點規劃積極討論。福利部長也坦承,目前和校方達成的共識是,因為吸菸者在校總區內的「秘密基地」已隱微地存在許久,對旁人的外部成本也已降至最低。故雖然校方因教育部政策而未有設置的規劃,亦不會特意至前述區域管制或取締。對此,這是一個不滿意但尚能妥協的現狀。


雲霧吞吐間的意語

  校內吸菸區不在,但校內吸菸者其實一直都在。受訪者們回答的內容大同小異,説他們在「男一舍區外牆、男五頂樓、新生停車場、機械系館頂樓」等地吸菸,也是校內吸菸者的共同故事(可參考66刊「吸菸者的故事」),無非就是在某個頂樓或圍牆外得到紓解,或是於夜深人靜而不影響大眾時,在系館的某個角落解決需求。然而,依照菸害防制法第十六條,只要是校地的一部份,其實都是所謂的「校區室外場所」,若未有合法戶外吸菸區的設置,是不可以吸菸的;因此,原則上除了新生南路、羅斯福路、辛亥路以及部分基隆路的圍牆外(宿舍圍牆外仍屬校地,詳情可參考校總區計畫圖:https://reurl.cc/D1bYmQ),無論是頂樓或是停車場,其實都是非法的。

  我們所訪問的校內吸菸者中,多數都不清楚校區內的合法吸菸區位置(只位於部分宿舍),且全都不清楚吸菸區管理要點的存在。然而,多數人皆表示在知道管理要點後,會想要進一步去爭取吸菸區的設置。雖依舊難讓對吸菸有偏見的朋友們對其行為改觀,但至少是一個讓自己的權益被搬上台面討論的機會,也不必對選擇吸菸地點,以及對身為一位吸菸者的身份,在苟且中躲藏。

  談及吸菸者自己對吸菸行為的看法,一受訪者表示,他並不怕被冷眼看待,就算會,也認為係因吸菸本身就是個邊緣文化,並不會因他在合法與否的區域吸菸而有差異。然而,即使在足夠隱密之處,在校園這個教育場域內吸菸,是件會被否定且令人易心生罪惡的事,一受訪者坦言,「在停⾞場抽菸的時候,常常會有經過的⼤人會唸說不要在這裡抽菸,或是怕被經過巡邏的警察抓到。」不過,雖多數人贊同爭取校內吸菸區的設置,卻也有人懷疑,這樣是否變成一種另類的隔離,對進入吸菸區者貼上「不良行為」的標籤,而非肯定其避免影響他人的好意。由此可知,除程序的繁複是吸菸者在台大校內享有合法吸菸空間的阻礙外,破除他人對吸菸者負面印象更是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看見與未被看見,回顧與展望

  回望66刊與69刊的吸菸者專題,意識報已經開啟了各式各樣的討論。在討論吸菸區設置與否的同時,或許還得進一步討論除了看見倡議者訴求的吸菸權利外,是否還有伴隨而生的結構問題未被看見。

  針對這個命題,我們提到了社會基於對吸菸者的「道德恐慌」,不成比例地針對吸菸者權利的壓迫,「惡劣的生活環境同時也和香菸一樣會造成健康的傷害,但我們對於工業風險的控訴就遠低於對於個人的控訴,歸結於對結構控訴的能力沒有建構起來。所以我們不會去控訴台塑製造了多少空氣汙染給我們,可是我們會去控訴二手菸對我們造成了多少傷害。」(66刊)菸害防制法在手段上不但未能降低社會上對吸菸行為的道德恐慌,反而施以更重的罰則與限制,造成人民對吸菸行為的歧視好似被選擇性地放大。

  對於吸菸者的權利保障,亦得從憲法基本權的保障層次探討,「前大法官許宗力教授認為,吸菸者的權利應是屬於《憲法》第二十二條所謂『一般行動自由』的範疇之內,也就是說,於不影響到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之下,皆應受保障。」(69刊)如果高呼菸害防制的口號而不計原因地將吸菸者排除生活視線外,豈不是因著主流價值而生對吸菸者的壓迫?如吸菸區的設置對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未有重大影響,又何不賦予這些少數人權利保障?

  不過,吸菸的權利性質亦須考量。公共衛生教授黃嵩立在69刊提到:「吸菸是一種權利,但它沒有強到『我要很方便地吸到菸』成為基本人權。我們需要先考慮誰的利益是最接近基本人權,如健康。」校內吸菸者一直存在,如果說吸菸區的目的是為了隔離吸菸者與非吸菸者,那麼單純擔心非吸菸者的健康而不設吸菸區,這樣的理由並不足以形成抗辯;但設置吸菸區也有降低這個不健康行為加入門檻的可能, 進而造成吸菸者人數上升的疑慮。「校園吸菸就具有合法性,因此校園吸菸情形將普遍化,非堅決拒菸的同學接觸、嘗試菸品的機率將因此提高,而吸菸行為一但決定,就極有可能成癮,無法戒除。」(69刊)一旦吸菸者增加,其造成的龐大健康成本也是我們需思考的。吸菸自由基於公共利益而被剝奪,又因擔心過多人從事這種「不夠健康」的行為,而不設置能在「不影響公共利益」的情況下維護吸菸自由的吸菸區,這條線該劃在哪,該怎麼劃,又是一個困難的問題。

  在探討吸菸者權利爭取的同時,健康成本的考量固然重要,卻也得顧慮他們身為校園裡的少數,權利行使上處處受限,而相對弱勢的事實。對吸菸者的理解,我們應跳脫片面的解釋與非難,並反思現行制度的限制壓迫何在,且汙名與歧視是否合理。針對吸菸區設置的探討,筆者認為如對公共利益侵害最小、其劃設並非基於刻意隔絕,同時不致使需求者行動上的不便,在專區的設置及管理始有展開討論的空間。另外,並不是說默許吸菸行為在隱而不顯處即已做足保障,在區域的劃設如有人有心爭取,相關單位即應正視這些為吸菸權利的發聲。在看見與不看見間,我們值得以對彼此同理的視角開啟討論,而非讓隔閡持續存在。





[1] 國立臺灣大學戶外吸菸區管理要點,總務處 https://reurl.cc/oDKmq5 
[2] 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及水源校區戶外場地租借管理要點,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https://reurl.cc/9zb0Qd 
[3] 法律學院設置吸菸區? ——主張、理據、規劃與說明 https://reurl.cc/mdkzA9 
[4] 台大學生會2017年11月26日臉書貼文:https://reurl.cc/pDK828 

[5] 台大學生會107-2學期施政方針,頁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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