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7日 星期二

讓他們留下來學習──師大廢除成績因素退學制







◎吳采容、洪于婷、陳品丞

  相比起台大目前所處的情況,臺灣師範大學從2007年由單二一退學制變成雙二一退學制,到2011年就宣布廢除雙二一退學制度,且此案由師大教務處主動提出,學生代表則在會議上表示同意。師大是受教育部「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第二期第二階段補助的十二所學校裡廢除此制度的首例,政府以「頂尖」評價之,然而師大已廢除雙二一制度,使學生不因成績被退學,得以留在校園,似乎與「頂尖」所含的篩選意義相悖,外界談論師大此舉時常見的反對理由也是「擔憂學生和學校水準會降低」。師大怎麼看待成績退學制存廢議題?廢除制度後的狀況如何?台大亦是該計畫投注金額的「頂尖大學」,系所橫跨多元學術領域的狀況也類似,師大的作法相當值得作為討論台大二一三一制存廢修改時的參考。


廢除雙二一制的原因

  2011年時任師大教務長、現任師大副校長吳正己回憶,廢除制度當時校內並無太多反彈聲浪,但是來自社會的輿論壓力卻不小,甚至台大也在當時宣布不跟進。儘管部分媒體曾將廢除此制度的原因渲染成是一名女同學因成績因素被迫退學,在會議上流了眼淚,感動了教授廢除雙二一退學制度。但吳副校長表示師大通過此決議是經由理性的討論與評估。或許有同學在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上哭泣因而有相關報導附會,但校務會議上沒有發生、也未提到類似情景,是由於這個制度在評估之後確實有其廢除的理由,並非如部分媒體所稱「女同學的一滴眼淚」。

  吳副校長認為,廢除雙二一退學制的原因有三:第一,最重要的,學生對於學習該有自主權,該為自己的未來做決定,而不是由校方來掌控一個學生的去留與否,廢除制度代表著「把權力交回去給學生」。

  其次,這個制度本身也不盡合理公平,像是面對有「二一危機」的學生和「確定不會被二一」的學生,教授的評分標準可能就會因為學生或家長的求情稍有不同。許多人認為,師大的教學品質會因廢除制度後而衰敗。對此,吳副校長認為,廢除二一制並不代表不重視教學內容,甚至廢除二一制後,教師的評分能更客觀,無須顧慮自己成為學生遭退學的推手。更何況,就師大當時的雙二一制度而言,尚有許多漏洞可鑽,例如:一個學生只要不「連續」兩學期課程被二分之一當掉,就不會被退學,所以即使他被當掉的總科目比被連續二一的同學多,他還是可以留下來;甚至可辦理休學來規避。至於評分如何回歸公允,讓同學的成績真實反映學習狀況——被當的懲罰就是這科要重修,甚至延畢而可能還需要交學費。因為重修,同學修業時間變長,吳副校長認為這「再努力一次」的代價已是合理的懲罰。

  第三,面臨雙二一退學危機的學生人數其實很少,僅佔全校的0.5%,再給這些學生受教的機會並不需要耗損龐大的資源,且對其他學生的學習或老師的教學也不會造成什麼影響。「這些學生在那裡,會不會妨礙到你?我問老師、問學生他會不會妨礙到你,如果不會妨礙到你,你就讓他們留下來。」吳副校長這麼說,「我把主控權交給他(學生),不是在這裡命令:『你要離開,因為你學的不好、因為你走了以後這個學校都會變好,學校只有成績好的學生,壞的學生都被趕走了。』」


配套措施與後續效應
 
  面臨退學危機的學生並不是一所大學維持自身教學品質或學生水平的老鼠屎,而是可以不消費過度資源的狀況下去輔導、協助的少數。而師大也規劃相應的輔導機制;當然,面對廢除退學制後可能出現的影響,也有配套措施。像是在修業限制的方面,師大仍依《大學法》規定,修業年限最長為六年,期滿未修滿畢業學分亦無法取得學位。另外,學生若曠課超過45小時就會被退學,因為廢除雙二一制度是為了給花時間學習的學生更多的可能性,而不是要讓學生覺得學校是「學店」,花錢來買學籍。在輔導方面,師大有自己的期中預警制度搭配導師制度,強制導師必須關心可能會被二一學生的狀況與選課情形,而且學校也有提供共同科目的輔導。另外,吳副校長也說明:學生會被二一也有可能是因為科系不符興趣,所以師大也放寬了轉系的申請條件,例如轉系申請不得採用學生於原系所之學業平均成績或排名,除非是與該學系相關的科目,例如數學系可能就會採計微積分的成績等等。讓學生能夠在了解自己後,勇於嘗試,進入自己真正有興趣的系所。

  廢除雙二一退學制從2011年底實行至今也過了一段不短的時間,這些日子以來,外界始終對於「師大未來素質」有疑慮。實際上就數據而言,全校學生被二一的比例在廢除成績因素退學後從2.9%變成3.8%。此數據的提升,不一定是如外界所疑慮的「師大素質下降」,也有以下幾種可能性:比如去除學生可能被退學的壓力後,教師不用再面對學生或家長的求情,比較敢於如實給分;或是,由於原本會被退學的同學留下來,自然會增加二一數目。


大學生自己的學習

  從二一制存廢議題可以發現,社會上不少人否認大學生有作為一個成熟的人之主體性,仍然認為學校可以用學位來掌控學生的行為和價值的選擇。 另外,從部分家長會向老師求情不要當掉孩子、或親自致電學校理解孩子被二一的狀況,可以發現家長對大學生的學業仍有參與。大學部的成績單會寄給家長,研究所則是寄給本人,而大學生應該大部分都已是成年人,為何還被視作不能處理自身的成績、對自己的學習負責?吳副校長提到,由於現在臺灣社會家長在孩子的大學階段仍有不低的影響,有時仍希望透過家長來改善同學的學習,但在可能的範圍內同學還是要盡力為自己負責。基於這樣的想法,師大也廢除了以往退學時要填寫的家長同意書,把對學習的選擇全權交予學生,讓學生能決定自己是否休學或退學。

  學位究竟是學習的目的還是學習的憑證?有些時候,學位不代表真的學習到了相應的能力,僅是用以展演自己素質學養的裝飾品,學習因此反成了附帶條件。但吳副校長認為,當今社會越來越重視能力大於學位,學位、學歷未必是品質保證;回到學校教育,成績也不必然代表一個學生的優劣,更不應做為判斷學生學籍去留的標準。透過師大廢除雙二一制的例子或許可以說明,學位、學籍與二一制度其實「只是個制度」,對學生而言,更重要的是大學之所以存在的一個核心意義——

  「學習」。而師大不因成績剝奪學生學習的憑證與權利:讓大學生自己決定留下來學習與否,鼓勵學生開發自己的天賦,也闡明了認為「合格學生的標準需要重新定義」以及「大學生的學習屬於自己」之教育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