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7日 星期二

遺忘不該是我們的專長──短評102-2學生自治選舉

◎台大意識報

  今年毫無疑問地是非常特別的一次學生自治選舉,最重要的原因自然是研究生協會會長候選人之一的陳乙棋、與學生會會長候選人之一的汪興寰,分別為23屆學生會的會長及外務副會長(任期三個月後請辭),且23屆學生會絕對是近幾年來最具爭議性的一屆。自從陳與汪姓候選人宣布參選後,過去他們任內的重大缺失與弊病重新被檢視,尤其以辦公益演唱會卻虧損73萬一事,是當時身處校園的眾多學生對於學生自治難以原諒的憤怒,也埋下了許多學生往後對於學生自治的不信任感。事實上,今年非常特別的選舉局勢,不只是讓許多學生再次面對心中對於學生自治的疤痕,更是一個重要的契機,讓我們重新回顧學生自治近年來的軌跡。23屆學生會的執政作為一段重要的歷史,如何影響了之後的學生自治,當前的學生自治擁有什麼樣的條件、而我們又該期待它往哪兒走?

23屆與73萬事件回顧

  簡單回顧23屆學生會執政上在虧損73萬以外的其他各種缺失。甫上任時的新生性別季,校方當時的學務長馮燕,臨時反悔、拒絕讓學生進場發放保險套與文宣和手冊,根據新生性別季發起人陳柏屼(台大社會畢)所述,時為學生會長的陳乙棋在活動規劃時雖與活動參與學生合作,但在與校方溝通不成後,第一時間竟轉向放棄自身立場而要求參與同學順從校方、等新生出場再發放。99-1學期的學生會幹部培訓,學生會找來的三位講師中,林博文、林育瑾兩位的身分與角色特別有爭議性,前者曾任國民黨南投縣議員及國民黨南投縣黨代表,後者也曾於2010年競選過國民黨青年團團長,同時學生會此次活動中更有四成的經費是由這兩位所贊助,當時在學代會第三次常會上引起許多學生代表的質疑,並有相關聲明[1];但即便最後被學代會表決不通過,學生會仍然邀請兩位為「台灣大學學生會顧問」。99-1學期第六次常會後,學生代表連署發表聲明,針對73萬事件、六四事件紀念活動與學生會學代會的關係進行檢討[2]。99-2學期雖然陳乙棋承諾會以補足73萬的缺口為執政重點,但在第六次常會後被學代會財務委員質疑帳務有問題;另外在該次常會上還有一段小插曲,是陳乙棋在備詢時在台上當眾摔麥克風[3]。但是回過頭來,虧損73萬的事件無疑仍是近年來對一般學生而言印象最深的汙點,甚至往後的學生會在宣傳活動與收取會費等與金錢相關的事務時,學生之中也總是不乏「莫忘73萬」的聲音。

  關於73萬事件、即四校聯合公益演唱會,99-1的學代會針對售票、學生會人力運作、噪音與運動者權益等四個方向要求學生會檢討並負責[4]。此次事件始於台大接受世新大學的邀請,與政大、國北教、台科大等共同舉辦校園演唱會,並將捐款給心路基金會,後來世新大學因故退出,剩下四校舉辦。陳乙棋會長與當時為活動總召的外務副會長汪興寰,以追加預算的方式向學代會申請90萬元的預算,陳乙棋並再三擔保「一定會收支打平」。但最後,原本預估台大要售出3000張門票,最後只售出了500餘張,收入161,000元。

  當時學生會決定要舉辦的兩個可能時間點,分別與滾石30周年演唱會和簡單生活節相衝,最後學生會選擇辦在後者的時間,但從11月4日開始宣傳到12月5日的活動宣傳期過短[5],宣傳也漏洞百出,甚至連海報上都未署名學生會。另外,99-1的學代會也指出籌備期間學生會投入所有人力進行宣傳、進而延誤了日常施政和各部的運作狀況。

  售票狀況不如預期之外,當天的噪音與場地使用更加深了學生對於該活動的反感。當天由於活動選擇在操場舉行,包括在普通教室進行的日文檢定、研一宿舍、文學院等都有同學反映被噪音干擾,但陳乙棋最初的回應卻說司令台旁邊只有70分貝[6]。另外當天在現場,演唱會還與電資嘉年華活動場地相衝,最後迫使後者提前結束;並且還要求旁邊的棒球比賽改變比賽方向等。在陳乙棋當時競選時還特別強調維護校園運動的學生權益之下,卻仍是造成了運動者的權益受損。

  最後,該活動總召、外務副會長汪興寰[7],以及學生會活動部長吳大偉為此下台負責。同時,該活動在學生會虧損的情況下,最後是由藝人陶喆捐出其唱酬給心路基金會。事件過後23屆學生會雖然在總預算決算書的帳面上補回了59萬餘元,但當時的財務委員指出在作帳上學生會並沒有區分總收入與淨收入;並且參閱該屆財務狀況,也有許多不屬於活動或部門之下的贊助未被說明清楚,同時校方的補助也被列入學生會的收入之中。陳乙棋則是說明是透過營利活動與拉取額外贊助減少花費作為補足缺口的來源,因此前者的活動是以淨收入計算、後者則是以未減去成本的總收入計[8]。

23屆與學生自治軌跡

  73萬虧損的事件影響的不只是23屆學生會,學生對於學生自治的不信任要花上更長一段時間彌補。舉例而言,24屆學生會的會費收入(136萬)相較於23屆(154萬)便短少了接近18萬,等於是會費收入減少超過10%,在台大人數沒有劇烈波動的情況下,信任關係受創而拒絕繳納會費的學生必然是減少收入的重要原因[9]。

  學生或基於對學生自治的不信任與連帶關係薄弱的感受,再加上近幾年各種學生會以外的參與管道如藝術季、社團、微型創業等逐漸成熟或蔚為風潮,有心在校園內盡一份力、做出一番事業的學生,已經不一定會以學生會為優先考量,再加上近幾年來許多社會運動開始受到注目,使得有志者甚至可以直接跳過切身的校園領域而投入到社會之中。

  另一方面,以更廣闊的視角看學生會的變化,可更明確的看出學生會從帶頭的「先鋒黨」轉型到更為幕後的後援角色。在21屆許菁芳與22屆傅偉哲任內,前者在野草莓、百大維新等社會運動皆以學生會名義積極表態參與,後者也舉辦或延續了許多無論是社會議題如青年就業、或校園議題如性別工作坊的工作。23屆雖然執政上發生諸多問題,立法部門的學生代表也多次反映有行政凌駕立法之虞,但是該屆學生會也還是有在新生性別季、長興BOT的Emma事件,乃至於社會議題如國光石化、高等教育、都市更新等舉辦論壇[10]。但從此之後,學生會開始慢慢不再扮演帶領校園政治的領頭角色,24屆的鄭明哲與26屆的李心文過去皆是出身自與學生關係較緊密的福利部系統,25屆的林韋翰則是具有創業創意、領導學程的經歷,24屆學生會在活動上已看得出來逐漸分散的趨勢,議題上嘗試去帶領的結果變成被質疑代表性與異議化等問題[11],25屆更直接將自己定位在各社團的後援,以連結各方資源為主,不再試圖站在第一線領導整個校園政治的風向[12]。

  簡而言之,我們處在兩條軸線的交會趨勢上,一條是有心以各種形式的行動者姿態投身公共參與的學生不斷增加,另一條卻是校園政治不斷去中心化,過往居於領頭和中心位置的大型學生自治組織不斷走向幕後;而背後最根本的原因,在於學生自治組織與學生如何重新建立信任關係。

  學生自治的下一步該行向何處?學生會經歷了領頭的先鋒黨時期才得以爭取出學生會的位置,但除了執政上的缺失之外,學生自治也逐漸以其自身為目的,使得與一般學生之間常有主觀認知上的脫勾;近幾年來學生會試圖重新與學生建立連結、讓學生自治的目的漸漸回歸學生,不失為是個良好的修正。但在校園內出現更多新興力量,無論是社團、創業組織等不同團體的情況下,學生自治團體勢必要更願意「蹲下去」,了解各個分散的組織、個人的想法與期盼,才可能更進一步地掌握校園整體圖貌以定位學生會;最重要的是,學生會與各團體的連帶關係需要長時間的培養,需要耐心、需要對於當前的校園生態足夠了解,更需要知道如何在現實與理念之中不至於顧此失彼。

  最後,本次學生自治選舉迫使學生必須重新面對集體所曾經歷過的憤怒或失望,雖然校園領域的特性也在於一定時間內其成員就會離開,對於過去未被了結的情感經驗,即便是不加以處理,似乎也會隨著時間的推進而看似劃下句點。但是這種創傷與憤怒之所以特別,就是因為它是被集體所共同見證的,也只有在集體的層次上才能予以解決;透過個人進入生命下一階段的方式去遺忘,事實上是無法真正面對的。在此我們必須指出,今年正是最好的一年,進行一場校園政治規模的轉型正義,對於各屆學生會的缺失做出檢討,更重要的是對於缺失發生背後的結構性因素進行調查,透過制度與組織上的修正來進一步終結。這個工作不只是面對過去,也是在當前對學生會的各種質疑下,如何重建潛藏在其背後的學生自治與學生的信賴關係,重拾台大學生會與學生自治組織所應有的象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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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聲明:學生會培訓,勿因小失大。作者ccyares。#1Cj8IKrB (NTUSC)。
[2][校園] 對於學代會第六次常會看法與聲明。作者o80721。#1D1CISmG (NTU)。
[3]R: [問題] 學生會虧73萬還再多花30萬?。作者asiating。#1DsbpAFw (NTU)。
[4][公告] 學代會決議要求學生會長檢討四校演唱會缺失。作者millionstar。#1D0wsehJ (NTUSC)。
[5][校園] 演唱會詳細說明文。作者longdistance。#1D3WWdeT (NTUSA)。
[6][校園] 四校聯心公益演唱會情形說明。作者longdistance。#1C_GZkai (NTUSA)。
[7][校園] 外務副會長辭呈及道歉聲明。作者longdistance。#1D3WQ-bl (NTUSA)。
[8]R: [問題] 學生會虧73萬還再多花30萬?。作者longdistance。#1DszAF4l (NTU)。
[9]參考自23、24、25屆學生會預算決算書。
[10]第二十三屆學生會施政回顧與評論。董昱。台大意識報第044刊。
[11]二十四屆學生會總論、回顧與反省。黃得城。台大意識報第053刊。
[12]二十五屆學生會回顧與反省。曾子家。台大意識報第063刊。

102-2學生自治選舉:專訪研究生協會會長候選人二號周芷萱

  台大學生自治聯合選舉將於5/28(三)舉行,為了讓大家在投票時有更多的參考資訊,意識報特別訪問了其中學生會長及研究生協會會長的候選人,希望大家可以對他們有更多的認識。本篇受訪者為研究生協會會長2號候選人,周芷萱。
(以下本社記者簡稱意,周芷萱簡稱周。)



意:請芷萱先介紹你的過往經歷和參選動機。
周:我畢業於台大歷史系,現在就讀國家發展研究所。曾經待過台大桃園地區校友會及台大意識報社。以前對社會、校園議題有自己的想法,但覺得我沒那麼勇敢。這次一方面有參選的機會,另一方面是318運動後的體悟:人生就是要勇敢一點,面對新的挑戰。所以就參選了。校園自治是社會參與的第一步,如果自治經驗可以從校園開始連結是很好的一件事。

意:為何不參選研究生代表?尤其你擔任過記者這種屬於監督、批判的角色,在參選會長時心態如何轉換?
周:今年選舉規模大爆發,很多朋友平常對環境僅止於關心,這次卻願意參選研代,但沒什麼人要跳進研協會長這麼大的坑。跟有經驗的朋友聊過後,我覺得也許這是個很好的機會。而我並不覺得研協跟研代的關係有太大衝突,研協也是替學生發聲的管道,真正的行政單位是學校,況且研協沒有什麼權力,所以就我自己的理解和定位,我反而覺得研協和研代的關係不像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因為大家都是學生,選上的話會一起合作,向學校反映研究生的權益。

意:對於研究生代表在校務會議席次甚少有何想法?若選上要怎麼改善這個狀況?
周:希望成立平台,把所有的研究生的聲音集中在這一席代表。讓校方增加席次幾乎不可能,所以轉而希望學生開始關心自己的權益,並了解研協所做的每一件事跟大家都很有關連。希望成立申訴平台,主要的理念是讓全校研究生成為研協的後盾,學校才會在乎我們的聲音,可以一起討論我們提出的事項。學校有困難當然可以表達,但不是用突然刪掉OED這種方式,或遲遲未發獎勵金也不說明,損害研究生的權益。獎勵金不趕快發,大家都會很痛苦,因為大家都是靠這個生活的。如果光依賴研協會長還有學生會長兩個人的聲音,學校不會想辦法解決學生權益問題。

意:針對妳的政見,現在各研究所已經辦了很多講座,為何還想舉辦講座?
周:我們的想法是「講座看到花,但你還是不會去」。學校有各式各樣的講座,請很好的老師、硬體條件也很好,但大家還是不想去,平常上課坐在台下已經聽很多了,不會再花兩個小時去聽別人演講。所以我希望辦的講座比較偏向工作坊的性質,我們會邀請願意與學生對話的老師,老師只講一部分,再來小組討論。這個點子也是從318運動來的,那時在街頭有很多公民講座,大家圍圈討論,這種形式可以接觸比較多人,而不是單純聽課。本來文組和理工科可能沒有接觸的機會,但透過這個環境,可以交換彼此的想法,比較容易交到朋友。其實研究生很需要拓展人際圈,因為有些人一直待在研究室或自己的空間裡面。總之我們期待講座有以下改進:第一,讓大家對議題有更多了解;第二,不會枯燥無聊;第三,有認識新朋友的機會。

意:你認為研究生與大學生、教授的關係為何?針對可能的衝突,也可透過申訴平台這個管道處理嗎?
周:大學生跟研究生沒有管道不暢通的問題,因為助教的關係所以會彼此交流。比較大的問題是跟教授的關係,因為立場也比較尷尬,研協可以幫忙之處有限。請教台大工會的朋友後,我希望研究生遇到問題、並前來申訴時,研協公開呼籲老師按照規矩走,而非單獨告知老師。畢竟我們的目的是幫助同學,而不是害了他。研究生必須要站在一起,主張研究生還是要有自己的生活。往往跟教授有互動問題的研究生都孤立無援,身邊同學也抱持著「這個環境就是這樣,熬兩年就好,意見不要那麼多」這種念頭。若外界聲音夠大時,同學就會開始思考其實不用過得那麼慘,因為有比較才知道自己可以跟別人有一樣的待遇。

意:對目前研究生的助教訓練有什麼看法嗎?研協有沒有可能舉辦培訓課程?
周:目前通識中心在助教一進來時有整天的培訓課程,請傑出助教作分享。之後每學期助教都還要再上兩小時的課。目前的培訓方式很制式化,好像上了兩小時的課,就代表是及格的助教了;學校的講座很無聊,卻又因為是學校辦的講座才可以認證,所以大家一定要上。未來或許可以跟學校爭取用更多元的方式進行認證,制式化的內容對助教未來的教學沒什麼幫助。目前我會先把講座、申訴平台先作好,再來處理助教相關事宜。

意:就你觀察,研究生當助理、助教,除了缺乏工時薪資保障,還有哪些困境?
周:對文組學生就是論文的生產。各系都有自己的研究方法課,我上任以後希望舉辦整合性的講座,例如畢恆達老師曾經寫過「教授為什麼沒有告訴我」系列,談很多研究生寫作時沒注意的事情,可以請他來談論文寫作的困境,並且讓大家聊聊天、交換論文產出的痛苦過程。其實這比較像心情工作坊,因為論文帶來的壓力很大,研究生其實很需要取暖。在工作坊裡,各自把寫作困境拿出來討論,跟朋友聊聊,答案就出來了。針對理組學生的話,就是以匿名方式運作申訴平台。很多研究生都想說兩年熬過去就畢業了,但以研協的立場來說,保護他的狀況也很重要。針對研究生的困境,我主推三個活動:心情分享、論文工作坊、申訴平台。

意:對於研究生就業問題,你提出「邀請青年前輩分享」,可以詳細說明嗎?
周:學校雖然有學思歷程,但多是請大師級人物,所處的時代跟我們差很遠,時代又變化得非常快速,有些經驗就會不合時宜。所以我提出青年前輩,一方面他們有理想,被生活所迫的程度不高,一方面既是「青年」,和我們就會比較貼近。以工作坊的形式,除了職涯分享,也談學習經驗。目前各系系學會所辦的分享偏向各系的前景,但我們要做的是跨科系、跨領域的分享,針對行業而非針對科系領域。鼓勵大家多方嘗試。

意:你覺得自己在這次選舉中的優勢為何?
周:我的團隊都是政治素人,政治素人通常對自治存在比較浪漫的想像,保持這些有時是一種好事。剛開始參與自治的人會比較有熱情及較理想化的想法,並願意為此努力付出。另外,我的政見都是經費許可、確實作得到的,也跟研究生的權益確切相關。例如人際網路窄小這個問題就是跟有親身經驗的理工科朋友討論出來的。研究生生活圈比較小,也沒有太多空閒時間,不太可能去參與社團,如果以講座形式就較有機會交流,但現在學校各種作法都太制式化了,講座之目的不該是把大家放進絞肉機,生產成固定的樣子,我們希望這部分可以更有彈性。我的政見主打是「人」,並期待看到每個人參與,讓大家認識不一樣的人,而不只是做助教的工作、上應該要上的課,因為我把大家當真實的人看待。

102-2學生自治選舉:專訪研究生協會會長候選人一號陳乙棋

  台大學生自治聯合選舉將於5/28(三)舉行,為了讓大家在投票時有更多的參考資訊,意識報特別訪問了其中學生會長及研究生協會會長的候選人,希望大家可以對他們有更多的認識。本篇受訪者為研究生協會會長1號候選人,陳乙棋。
(以下本社記者簡稱意,陳乙棋簡稱陳。)



意:可以請你先簡單地為同學敘述自己的經歷嗎?
陳:我從大三開始接觸公共事務,擔任社科院學生會長。那一年徐州路要砍樹蓋新大樓,於是院學生會和居民合作,請廠商變更計畫。還有,前任會長把生態綠公平貿易咖啡引進社科院餐廳,我也和生態綠合作辦現在金華街的彎腰生活節,大三在台大辦了一場,大四當學生會長時也辦過。
  而在學生會的施政成就主要是三個校級會議的提案。第一,那時很多宿舍整修工程施工品質不良或延長,我們在校務會議通過「本校宿舍工程延期或工程品質不良相關補償辦法」。再來,關於校園內的特別權力關係,我們也提出「因應釋字第六八四號,本校應於本學期檢討並修正相關不合時宜法規與學生申訴制度」,並成立學生會法制部,針對相關法律問題提供諮詢。第三我們提出「健全並加強本校校園安全維護」,最後通過並決議請行政副校長、主任秘書召集相關單位一起協調處理。

意:你如何看待台大學生自治跟社會參與的關係,如以這次的學運為例,你覺得研協跟學生會可以扮演什麼角色或有什麼改進空間?
陳:我覺得學生會應該扮演更多媒體功能,讓更多學生瞭解這場運動。學生會若希望處理議題時不要被戰代表性,應該要讓更多同學involve進來,也就是讓學生會和院學生會、系學會建立溝通管道。至於研協,我認為研究生相較於大學生在各領域上會比較有專業知識,可以針對服貿內容邀集相關系所老師、研究生,提出自己的建議。

意:PTT上對於您學生會長任內的73萬事件討論熱烈,可以跟我們說明一下事件的始末嗎?以及你後來做了什麼來彌補?
陳:一開始是世新大學邀請我們合作,但後來他們因為經費問題,所以不積極籌辦,最後甚至忽然收手。但我們已經和心路基金會說好,所以決定繼續舉辦。最初我們在11/28(日)及12/5(日)兩個時間點做選擇,考量到11/28和滾石30撞期,所以不選11/28;雖然12/5也和簡單生活節撞期,但是當時簡單生活節開出的卡司多半是獨立樂團,我們的是線上歌手,而且簡單生活節的票價相較於四校聯合演唱會299高出許多,所以綜合考量之下才會選定12/5,但沒想到他們後來更新歌手名單,出現張惠妹、田馥甄、張懸、陳昇、陳珊妮、伍佰等大咖歌手,但這時候要換時間已經來不及了。最後票房不如預期,應收未收款項有73萬。但我要強調這是學代會批准的預算,不是虧空公款。我們在剩下的任期拉了59萬的贊助(包含學校補助)來填補學生會費。

意:請問這次參選的動機?
陳:希望透過研協的角色做一些改變,我認為翻轉大學就是要從學生時代開始,也就是我們「用自己的力量解決學校問題」,甚至對社會議題提出自己的建議,這是我對研協跟所有學生自治組織的期許。

意:你期許學生用自己的力量解決學校問題,可以具體地說明現在校園存在什麼問題嗎?
陳:首先是關於人文大樓的興建。反對者可能是以天際線、歷史記憶為由;但是現在人類、哲學系館是危樓,歷史所二十幾個研究生擠一個研究室,甚至有兩個老師擠在一個研究室的情況。我們應要有所衡量。我們應該要在兩者間找到平衡點,但現在的問題就是沒有人敢承擔責任。
  再來,台大有高達六成的研究生是大學非台大的同學,像跟我接觸的大學非台大研究生就覺得台大學生很厲害,入學後會有莫名的壓力。研協應該給予幫助:第一、我們可以把入學會遇到的問題合成懶人包,製作APP,把龐雜的行政流程整合出系統性的東西,讓學生更容易掌握資訊。第二、研究生最需要的就是學術資源,研協應該跟圖書館合作,把取得學術資源的方式告訴研究生。
  第三是TA制度的問題。在TA權益這部分,可以納入專業的法律意見,就像我那時在學生會成立法制部,讓大家知道自己有什麼權利、如何保障。再來,新進TA需要與學生互動的教學技巧,現在學校辦的新進TA研習會是校方自己設計的,沒有強調使用者經驗,教的東西網路上都查的到。其實TAP裡面有一個教學模組BOPPPS,我們可以把這種教學模組讓新進的TA參考,他可以再透過這個模組去發展自己的教學模式,這樣一來可以把參與的門檻降低,讓新TA順利進入。

意:在政見中你提到要改善研究生的勞動權益,請問你對於研究生勞動議題的具體看法如何?
陳:我看待獎勵金這個問題的方式可能跟工會不一樣。獎勵金就是教學費的一成多,如果要求學校提出更多的比例,校方就只會回答你:漲學費。而研究生的研究環境和工作環境,更是我們要去關心的問題。台大現在有環安衛中心,我們可以在他們稽查時把研究生的研究環境納入項目,他們的調查報告就會是立論基礎,可以在校級會議上拿來當談判籌碼。我有信心在短期內解決這件事,可以搭配既有的制度和資源去完成。

意:政見中提到,邁頂計畫結束後如何確保現有學術資源,具體辦法為何?
陳:方式不外乎開源節流,我們可以透過會計系的專業,參與學校既有的經費稽核委員會──這就是「自己的大學自己治」的理念。再來,對於將要結束的補助,我們應該提前因應,把可能因為補助終止而受影響的學術資源一一列出來,去思考可以從哪裡挪資源或找校友贊助,還有哪些是一定不能停訂的,像停訂OED根本沒有經過任何討論,學校根本沒有評估OED對外文系或文學院有多重要。

意:政見中提到國際就業博覽會的願景,具體的構想是?又,目前台大現有的就業博覽會也不乏外商參與,想與現在的博覽會結合還是獨立舉辦一個國際就業博覽會?
陳:現在都認為要到國外工作一定要拿國外的文憑,但若台大真的是全球百大,那我們為什麼不能拿台大文憑直接出國工作呢?我主張台灣一定要人才外流,人才外流產業才會轉型,因為企業會看到我們有出國工作的可能。具體做法是利用職涯中心現有的資源,結合我們的創意來將現有的就業博覽會擴大,我跟職涯中心的人談過,他們也覺得這很有創意。且當外籍生覺得拿台大文憑也有到國外工作的可能,這也會增進他們來就讀的意願。雖然現在的博覽會確實已經有外商了,但是廠商自己來報名,而我所謂的國際就業博覽會是我們去請廠商,這兩者是有落差的,因為需要主動讓在校生了解的企業,條件往往較需要我們去主動邀請的廠商差。

意:可以分享一下為什麼你想要舉辦遊艇party跟品酒會嗎?
陳:我希望透過遊艇趴跟品酒會,可以讓大家更願意來參與研協。我聽說森林系的謝師宴也辦在遊艇上,覺得這做法滿創新的。至於品酒會,我覺得要讓大家知道酒是一種必要之惡,我們要學會去品嘗它。即便我們有社會關懷,想要有所改變,對於社會現況還是要瞭解,當然在掌握了一定權力的時候,我們應該要去扭轉這個風氣。

意:最後,請問你覺得這次的選舉,你有什麼優勢?
陳:相較於另外一個候選人,我在校務參與的經驗上是比較豐富的。 劣勢的話就滿多的,第一是我們的性別,這是現行結構下的問題。第二、過去的演唱會事件,我現在的態度就是很有誠意地說明、接受批判。最後,有傳言影射我是黨工,這是沒有證據的,確實有很多政黨找我參與,但我沒有加入,我想要測試在學生這個階段,我還能夠達成什麼。

102-2學生自治選舉:專訪學生會會長候選人三號郭淨源

  台大學生自治聯合選舉將於5/28(三)舉行,為了讓大家在投票時有更多的參考資訊,意識報特別訪問了其中學生會長及研究生協會會長的候選人,希望大家可以對他們有更多的認識。本篇受訪者為研究生協會會長3號候選人,郭凈源。
(以下本社記者簡稱意,郭淨源簡稱郭。)



意:可以請你簡單的自我介紹,並說明你為什麼想要參選嗎?
郭:我大部分都在學生自治圈活動,大一大二曾在福利部與公關部待過。第25屆到現在,學生會一直出現一個問題,每年都有人說學生會代表性不足。這問題非常有趣,為什麼學生會會是代表性不足的一群人?我們從學生會的組織法當中第一、二條都提到說學生會代表全台大所有學生。理論上,學生會應是代表所有學生,但每年都有人問「為什麼你們可以代表我?」這非常矛盾,學生會常會回應,依據法律,學生會具代表性。當你的選民提出質疑時,你居然說法律讓學生會有這樣的權利,而不是說明學生會有怎樣的民意基礎,他們把法律和民主的高度放錯了。學生會應在意為什麼大家會質疑代表性?這個是我參選學生會長最大的目的,如何讓學生們多在意這個學生會;學生會到底可以為學生做什麼。我今天參選要讓學生會回歸到學生身上,學生不會覺得這個學生會與我無關,所以出來參選。

意:你曾經擔任文學院學代,為什麼你想要從學代會轉而進入學生會效力?這樣的經驗對於你在學生會做事有什麼樣的優勢呢?從監督者的角色轉為執行者的角色,你對自己有什麼期待?
郭:現在學生會把自己當作社團,看不出來他們與社團有什麼差異,舉例來說,擔任學代時,看到一條名目叫聯絡費,非常不了解,還需要幹部特別解釋。學生會假設大家都看得懂,不覺得他們寫東西是要給學生自治圈以外的人看。這很弔詭,為什麼一邊是學生,另一邊是學生會。我未來擔任學生會長時,我要讓所有學生都要知道我為什麼這麼做、這個討論從哪裡來, 而不是假設所有人都在學生自治待了幾百年。一年學生會幹部頂多八個,可是學生會覺得這些少數人就是學生,這是我在學代會看到最需要改變的地方。

意:你曾擔任公共政策研究社的副社長,你可以簡述一下這個社團在做什麼,以及這個社團所帶給你的經驗嗎?
郭:我對這社團的想法,和參選動機類似。我們在創社時是在太陽花學運之前,我們發現只有少部分人關心社會議題,講到大埔、苑裡反瘋車,政府要做什麼政策,這個政策會影響多少人,真的在乎的人只有少數幾個社團或少數人,大多數人是冷漠的。如果學生們能在大學時,都有機會對於公共議題做深度的瞭解,甚至能得出答案,對於他們的未來是很好的建立,對我們國家是正面的幫助。我們的想法取自審議式民主,現在投票式民主有很大的問題,大家只是投票,但是沒有深入的了解。這和我參選學生會有很大的關係,我要讓學生們對於民主有實際的參與,對議題了解。
  另外,社團的創立雖然不會太困難,但運作卻是舉步維艱,我們要借場地是非常困難的,新社團不熟悉如何借場地,也沒有外人指引,沒有人力物力。現在台大對於點子的實現限制很多。台大不是可以實現點子的地方,這就是我在社團行政時發現的問題。假設我現在有點子,我需要先把社團弄出,如果我不成立社團,我就必須跟隨別人的腳步,可是別人要的跟我要的一樣嗎?自己弄社團,至少需要一、兩個學期,如果大三大四想要參與,勢必要延畢。如果他的點子真的對學生是正面影響的話,對學生很吃虧。

意:你在政見裡提到,你想要給予有想法的人資源和人力上協助,幫助他們將想法實現,可以進一步說明如何給予協助嗎?資源要如何分配?
郭:我所有的政見環繞在一個核心上,我們學生會是由學生所組成,學生會應該要盡力的去滿足所有學生可能會想要的,是個實踐別人夢想的地方。我們這學期協助學生的是經費補助,你想舉辦活動,能力不足或場地借有困難,我們可以協助你借場地;如果你缺人,我們可以請活動部或秘書部調派人幫助你。活動會經過審核,但不是學生會審核你活動的好壞,而是讓所有學生去看這樣的活動好不好。

意:你在政見中提到「創造公開平台」,請問具體的設計及內容為何?
郭:我們會創立一個平台,叫做we the student。在台大我們最常用的溝通平台是NTU版,但會上NTU版的人很有限,雖然有學生會網站,我們可以看到學生會辦了什麼活動、什麼文件公開,但沒有討論的地方。而這個平台有幾個功用,第一,學生們如果有意見,在上面表達,學生會就會以最短的時間回應。第二,如果學生會要辦一個活動,大家有意見,或是認為學生會應該要辦什麼活動,可以在上面討論。這個網站創造一個誘因,讓學生們可以參與,更強調學生的想法,當學生不再覺得學生會和學生是不同時,學生們自然覺得學生自治和我有關,我有機會主動參與這件事。我希望學生會是大家討論的平台,如果大家都覺得對於學生會的討論是有影響力的,而不是我們一定要透過特定的學代去發表我們的聲音。讓大家知道,這個學生會是真的為學生,不是玩自己的。另外,學生會舉辦活動時,有兩個不一樣的地方,一方面是說,這個學生他有點子,學生會應該要讓台大變成一個實踐夢想的地方。另一個是學生會應回歸以學生為主體,未來這個活動部的提案都是由所有的學生們提出來,大家共同討論,再來實踐。

意:你剛剛提到說,這個平台想要炒熱熱度,第一個關鍵就是讓學生感受到學生會的態度,除此有什麼更具體的做法,讓學生更積極的參與討論?
郭:舉一個例子,開公聽會,過去學生、學代會都會一直提到,為什麼只讓大家NTU版中討論就沒有了?如果定期對熱絡議題發表公聽會,可以讓學生知道,學生會一直和民意站在一起,因為民意改變而改變學生會走向,讓學生們知道互動是有意義的。前陣子有學生提出對電子投票有相關意見。就有人回應「為什麼不找該選區的學代?」這很弔詭,為什麼學生們不能主動提出問題,而必須透過學代?人民民主不能因為代議制度就消失了。現在學生會很害怕學生們主動參與學生事宜。學生會一直叫別人不准和學生會溝通,學生們當然沒有興趣。如果我可以扭轉這個事情,讓學生可以直接接觸學生會,學生自然會參與。

意:學生會要如何管理這個平台,要用怎樣的立場、態度統整意見?
郭:學生會不是領導學生意見,我們不應該遏止任何立場言論,學生會不應帶任何的立場。如果是攻擊性言論、侮辱性言論,以彌爾的談自由,認為言論自由這一個我們都應該要保障,我們對言論保障,更顯得出來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我們不希望有一個人出來說你是對的、錯的。為什麼學生會具有裁判權?回應到我們的公共發言這一塊,學生會統整,我們不會讓反面意見消失,我們會公開言論會讓大家知道台大學生的意見傾向。讓學生會回歸到學生本身,這是學生會要做的,不是學生會引導學生怎麼想,這樣非常自傲。這個平台承載了許多的功能,如活動、言論等等的討論,希望能扮演NTU版上的功能,希望取代或並行。

意:你有提到學生會是學生的意見整理的公開平台,那學生會長在這樣的學生會裡最主要哪種領導角色?
郭:學生會長需要為學生會提出價值層面,追求什麼樣的價值。細項的決策,不是學生會長所決定,他的決策不一定比別人更好。學生會長應讓學生會成為一個公開的平台,學生會長不是那麼重要,重要的是整個學生會,以及所有學生。

意:你在政見中提到電子投票,讓公投廣泛使用,如何設定公投議題?而這個政見又如何與你的平台結合?
郭:公民投票希望和計中結合,用學生自己的帳戶,避免代投票之類的事情發生。公共議題的投票,重點是民意,個人帳號個人保管,針對議題投票參與。如果學生覺得這個事情應該要交付公投,例如:你覺得這個活動是個失敗的活動、不想要辦這個活動,就會交付公投。這個平台彙整意見過程,公投手段不是一定要進行的,如果你覺得平台上的討論需要結案,就交付給公投。照大多數人想法做,少數意見的表達參酌在執行內容的修正。當然公投的內容還是需要大量有效的討論,而這就是平台所扮演的角色。

意:你要公開徵選學生會幹部,跟之前學生會幹部徵選的方法有非常大的不同,你可以說明這兩個做法你是怎麼看的?
郭:我大一待過福利部,知道學期結束福利部會討論哪個部員最近表現很好,推薦給學生會長提名。但為什麼學生會部長,是由他們自己的部會決定的?我不希望學生會幹部有特定管道出身,學生會幹部應是各種不同管道都可以參與。我們會訂選舉辦法,你要想辦法promote你自己,讓選民知道你的規劃,如果你的投票率最高,我就把這個人交給學代會追認。而不是學生會推誰擔任,學生會長只是幫社團幹部給予一個合法化的機制。這個改革,學生幹部成了大家都可以參與,而不是學生會覺得誰好,或這個部會找自己組織的人。

意:有什麼想對選民說的話?
郭:我不是希望你把票投給三號候選人郭淨源,而是投給你自己,你對於學生自治是有影響力的,不是與你無關。未來我不是主導學生會的人,未來主導學生會的人是每個台大的學生。

102-2學生自治選舉:專訪學生會會長候選人二號王日暄

  台大學生自治聯合選舉將於5/28(三)舉行,為了讓大家在投票時有更多的參考資訊,意識報特別訪問了其中學生會長及研究生協會會長的候選人,希望大家可以對他們有更多的認識。本篇受訪者為學生會會長2號候選人,王日暄。
(以下本社記者簡稱意,王日暄簡稱王。)



意:請日暄向大家簡單自我介紹、過往經歷和參選動機。
王:我在念中文系二年級,之前待過大學新聞社,目前是學生會的新聞部部長。過往經歷包括教育部的政策競賽,以及「花火時代」的副總編輯。
  至於參選動機,我認為台大的同學其實都很有才華與想法,對這個環境與社會還抱著期待,也都在尋找改變的可能。而我最根本的期待,就是希望能提供像是我的政見之一的「舞台」給每位同學,讓他們知道,他們在這個場域之中都值得發光發熱。

意:妳曾任《花火時代》的副總編輯,也曾在青年政策比賽得過優勝。請問參與這些社團的經驗,對妳帶來怎樣的影響嗎?在其中培養了哪些能力,是妳認為值得選民信賴的。
王:政策競賽和《花火時代》這兩份經歷給我的價值與成就感,讓我深刻感受到,只要我們願意尋找改變,不怕沒有機會。也很深刻的感受到同學對於台大這個環境充滿深刻的期待想法。
  除此之外,我們作為台大人,其實還肩負了對於公共社會非常多的責任,因為我們握有比較多的資源,在體制上比較屬於既得利益者的位置,所以我們永遠不能放棄回饋給這個社會,也必須對社會與公共事務懷抱更多的期待與期待。這也是我在政策競賽時發現的,原來整個社會氛圍,包括教育部,對我們台大生懷抱這樣的期待,使我覺得我們對於整個公共社會都有責任。

意:所以妳覺得我們比外面有更多的責任回饋給這個社會。那關於這點,要如何在學生會長這個職位上獲得實踐?
王:我會期待透過學生會讓同學願意去獨立思考,讓同學去關心跟在乎你身邊的人,然後擴及到我們的周遭環境、這座校園,最後才會牽扯到這整個公共社會。我期待透過多元的形式像是《花火時代》、文化部、學術部、活動部。正是因為這些模式是非常多元的,可以吸引到多元的人。假設你今天來看了一場我們主辦的電影,從而有了些想法,就可能去關心、在乎身邊的同學與環境。而這種對人的影響跟轉變正在發生,而影響的形式絕對不是看《花火》或是聽講座。

意:想要問你對學生自治的想法?
王:還是扣回剛剛的命題。就是,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在乎屬於我們的權益,進而開始在乎我們身處的環境的時候,例如:我願意在乎為什麼我又抽不到宿舍?為什麼我的房間隔音這麼差?那麼「學生自治」就會在這個脈絡下漸漸形成,同時,我們也將對於整個公共社會以及校園的場域,慢慢形成屬於我們自己一套的觀點。

意:想請問妳怎麼界定學生會會長這一個角色?
王:我的想像與界定是,我會是主持、統籌的一環。作為統籌的角色,我希望能夠吸引、涵納更多元的同學進入學生會,我更歡迎的是,我們可以有一點點差異。而我期待透過這樣的差異,能激盪、交流去了解彼此再想什麼,然後對於我們身處的人、事、物有更深的認識和了解。

意:那妳認為學生會長、學生會、學代會之間,應該分別扮演怎樣的角色?應該有怎樣的運作方式?
王:我先講學生會長和學生會之間的關係。我認為學生會長是一個媒介,我期待作為這個媒介,能讓夥伴們更願意提出來各自的觀點做不一樣的討論。
  至於學代會的部分,雖然今年同學對於學代會的參與可能沒有那麼高,但我認為,學代會是完整學生自治很重要的環節。因為當學生會自己是一個夠完整的行政系統的時候,一定需要一個監督者。
  所以我認為學生會跟學代會之間的溝通是以後我們一定要持續去努力的目標,也期待讓我的整個團隊去理解,雖然也許我現在很討厭學代會來盯我們預算,但這是學生自治裡最重要也是最合理的一個過程。

意:妳剛剛有提到,學生會的組成是很多元的,且嘗試在很多活動跟很多社團做交流。但是長久以來都會有人批評說,台大學生會的組成過於狹隘,包含我們投票率可能都在六到十趴之間,看起來學生們並不是非常熱衷參與校園事物,或是說透過學生會來參與校園事務,想請問妳的看法?
王:我認為「學生自治圈」的說法,其實在25屆之後有了重大的突破跟改變。在25屆時,林韋翰學長(編按:前學生會長)已連結各個場域不太一樣的人進入學生會,到了26屆,學生會也透過諸多活動連結校內不太一樣的群集。從宏觀的角度來看,其實這樣一個封閉的場域,在近幾年已經有了不太一樣的變化。
  回到「投票率」這件事來看,我必須承認這個影響很難被量化。例如:某個離學生會遙遠的研究同學,他可能只是在宿舍拿到《花火》,《花火》談獨立思考,他也許會有一些想法跟改變。但這過程不會那麼快,他可能不會立刻開始明天去投票或上街頭,但改變是確實正在發生也不段累積的。這都會是學生會往要努力的目標。

意:除了內容跟形式的多元性,你對於多元性還有別的期待嗎?例如,學生會比較想跟各大社團聯合,那你覺得在社團之外,還有什麼方法可以去連結這些不在各大社團交集的人?
王:我目前想到的點是我的政見之一──「夢想舞台」。我大一時就在想,如果我們對這所校園有所想法,除了加入社團、學生會、系上活動之外,有沒有其他可能?有沒有可能一個學生想對校園造成改變,就可以改變?我們都知道,如果要進入一個社團,其實有些些門檻,包括累積人脈、了解社團的運作,才可能逐漸推動想做的事。所以我當初在想像夢想舞台時,就希望能提供那些想要產生改變的同學,除了直接加入學生為外,能有一個更為方便的場域產生改變。講得更詳細一點,我很歡迎如果你今天只是兩三個好友,以個人名義來申請,我們會提供經費,除此之外,像是跟校方溝通的經驗,借場地需要跟場地管理建立關係等等,這些人脈與經驗我們將帶妳去認識跟培養。如此一來,透過學生會把這些資源開放給所有個人,我希冀可以把形塑、改變這所學校的門檻降到最低。
  另外一個是「政策建議平台」我希望不是只有加入學生會,才可以參與、決定學生會要做什麼,而是每一位學生的期待都應該被聽到。

意:請問妳的政見「圓夢計畫」,可以舉一些具體的例子嗎?因為「改變校園」是一個有點抽象的概念,例如怎樣的案子會被你們接納、審核通過?
王:我期待圓夢計畫的形式走向多元,像是公共藝術也算是影響校園的方式,表演、音樂、講堂等等都是。至於審查機制,我期待同學們共有一起來決定。而這種審查機制是公開且開放的。

意:具體的審查機制的形式會是?
王:其中三到四成是由校內同學共同決定,可能是以投票的形式。另外一部分是由提出這個專案的同學,他們的想法會納入整個審核過程。

意:學生會已有一些例行性的活動,像是音樂節,這些活動都需要人力、資源、金錢,你們要怎麼讓選民信賴你們有辦法真的當上執政團隊之後,可以去推動這個計畫?因為這似乎需要很多的資源?
王:資源的部分,目前我們期待以企業贊助為主。我認為這不應該動用到台大學生會費,因為我們憑什麼判斷這一個夢想值得用大家的錢去付出?又憑什麼判斷它不值得?所以我認為應該要用企業贊助的方式較為妥當。我期待26屆的拉企業贊助的經驗可以被傳承下去,例如:Charitino、月光等等的活動很大一部分就是奠基於企業的贊助。
  至於人力的部分,我認為需要有後續的討論。就是這個改變校園的專案,必須要有更高的共識,我們才會有一樣的理念跟想法去做,去推廣這個圓夢計畫的專案。

意:妳的政見之一「批踢踢ntucourse版網頁化,建立學生評價制度」相當引人注目,請問妳覺得現在的批踢踢ntucourse版有何不足,又將如何具體的實踐?妳提到可透過提供獎勵來填寫課程意見,然現行的ntucourse版已有獎勵機制,卻仍無法吸引大量學生撰寫評價文,想請問有何其他思維?
王:關於獎勵制度,我目前有想到的包含「抽獎」,餐廳評鑑計畫就是用抽獎的形式,吸引了4000多人填。另外,獎勵機制也可能包含享受列到註冊組印成績單免費,或是同學所需要的計中列印點數,以台大校方提供的起的東西為未來努力的方向。
  另外,關於網頁化的重要性,我認為在臉書出來以後,其實bbs已漸漸在沒落。我可以深刻感受到b01、b02的學弟妹們相較於b95、b96,對於bbs是陌生的。而這種陌生會對生活帶來影響,例如:選課找不到資料以至於選到「雷課」,或是只能拚命的去學長姐打聽。
而ntu course其實也正在沒落,更直接的影響是沒有人會想再去寫評價文,像評價文從95、96的盛況,到現在100、101能找到一篇就要偷笑的情況。

意:所以你是希望創設一個網頁來取代目前的版嗎?
王:我覺得未必是取代,而是讓沒有習慣bbs介面的同學,有第二種管道可以得到一樣的資訊。讓bbs不要變成一個門檻。

意:除了課程的部分,你覺得其他的資訊,像是學生會資訊流通,你有想過要怎麼改善這部分?
王:對,ntu sa和ntu sc版其實都在沒落,學生會針對這個狀況,在這兩年已經架起一個完整的台大學生會網站,每週都有資訊更新。除了各部的近期活動等等之外,也包括了財務的透明化。
  但除了學生會的網站等待同學們發掘之外,學生會也想要主動、積極地走出去。像是「台大學生週報」,從屆大約250人的訂閱數,一直到我進學生會之前大約800多人。我們後來更把所有有繳學生會費的同學,其學號信箱一併納入電子報的訂閱,所以它現在大約是12000人的訂閱數。目前我們也在繼續尋找,有沒更多可能的方式讓同學可以直接知道學生會在做什麼,並讓資訊可以更快流通出去。

意:妳的政見之一「爭取教學意見調查與選課過程脫鉤,真實反映課程意見」,為何會有這樣的想法?妳認為現在的制度有何不足之處?又將如何改善?
王:首先,我認為這是一個懲罰性的制度,不應該因為想要有選課優先權所以去填期末意見調查,這兩件事是毫無關聯的,也是不合理的。
  期末意見調查的目的應該是,教授想要了解同學們對於他的想法,以及教育部想了解教授的上課情形。所以應該是同學對於這門課真的有想法才去填意見調查,這樣才能真實反映課程意見。當然我承認,有一些人的確同時對課程有所想法,同時也想取得選課優先權,但一定也有一大部分人是為了選課去填,更甚者,有些人只是想要被數據指出「我有填」,而亂填,那這些數據就會失真。像是管理學院,就有流通為此而生的外掛程式。總言之,我認為大部分的同學,並非同時對這門課有想法,又因為選課優先權才去填。所以我覺得這個制度不合理且應該被改善。

意:關於你提到場地借用有所不足,你希望可以活化一些不再被利用的場地,想請問哪些場地是可以再活化的?
王:像是過去的女七現在是一片荒廢的空地,它可以成為一個簡單具有休閒和運動功能的場地。
  其他校園場地的活化包含我們可以讓現有的場地變得更友善,例如:其實我們同學每次之夜在找可以練舞的場地的時候是很困擾的,因為除非你去二活借,不然校內好像沒有什麼場地是可以提供,因為練舞是要整片鏡子。所以這個活化可能比較偏向是我們把博雅二樓外有一個非常大的陽台,我們是不是可以加裝鏡子等等。讓現有同學在辦活動練之夜時候更加方便。

意:你覺得這次選戰中你勝出的優勢是什麼?
王:首先是我是少有大二出來競選者,這代表我進大學兩年還對大學生活抱有很大的期待。同時,在學生會一年的經驗對我而言非常重要。新聞部讓我更可以去接處更多不同場域,更能了解距離學生會比較遙遠的同學到底怎麼樣看待這個組織,以及他們對於學生會的想像又是什麼?

意:最後,你有沒有最想跟選民說的一句話?
王:我覺得就是「給我們這個世代一個機會,一個舞台」。我自己可以看到的事情是,整個大環境在改變,我們不再像過去一樣,從臺大畢業之後可以立刻坐擁高薪、完成你的夢想、訴諸你想要的改變。更直接地講,過往我們覺得很輕易得到的舞台,其實慢慢在不見,那如果給我們這個世代一個機會是,讓我們重新再蓋一次我們想要的舞台,讓這個舞台從我們最身邊跟我們最相關,就是臺大生活,開始,然後慢慢去訴諸我們想要的改變。

102-2學生自治選舉:專訪學生會會長候選人一號汪興寰

  台大學生自治聯合選舉將於5/28(三)舉行,為了讓大家在投票時有更多的參考資訊,意識報特別訪問了其中學生會長及研究生協會會長的候選人,希望大家可以對他們有更多的認識。本篇受訪者為學生會會長1號候選人,汪興寰。
(以下本社記者簡稱意,汪興寰簡稱汪。)



意:請簡單介紹你的經歷。
汪:我是台大經濟系畢業,更早前是從清大外文系轉來的。現在就讀台大國發所大陸組一年級。待過社科院學生會、台大學生會以及首投族國政觀察團。

意:當初你是先加入院學會再參選學生會的?
汪:其實決定參選的人不是我,我只是幫忙而已。簡短說來,因為和擔任會長的乙棋(編按:陳乙棋,前社科院學會會長)是高中同學,我們本來就有一些聯絡。來到新環境一時也不知道要做什麼,便加入院學會了。
  在院學會期間發生過兩件印象深刻的事:徐州路的護樹事件及校車事件。我跟乙棋對護樹事件參與很深,後來也成功保住了。現在有時回去,看到樹還是很感動;至於校車事件,它影響了我蠻深的,即使當時只是個非主力的部員,我還是積極和各院合力解決問題。學生應該真的去參與學校決策──任何對學生不利的決策都應該試圖改善它。因此,當乙棋決定參選學生會會長時,我覺得我應該幫他這個忙,因為整項政見就是建構一個平台,好讓這些事情可以更容易地推行。

意:你在畢業後先服役一年才重回台大,這樣經歷與你今年決定以研究生身分參選有什麼關聯?
汪:我認為視角改變了──研究生看見的問題與之前大學生身分看到的肯定不一樣。當年在學生會是第一次碰到各種問題,但你會認為它們原本就在那兒。今天再回來,發現某些問題仍然未獲得處理地僵固著,便令我開始思考該如何真正解決它們。

意:依你的研究生身分,比較能發現的應屬研究生問題,為什麼不是參選研協?
汪:我跟乙棋會再重新出來參選,一個主要的動機是希望能透過平台解決我們當年在學生會發現的一些有關教育、就業的議題。其實與以研究生身分參選學生會會長較無直接關聯,而是一直以來我們便是持續關心著這些。

意:你如何界定台大學生會會長一職?若同樣追求透過平台解決教育及就業議題,那麼研協與學生會差別在?
汪:無論學生會或會長皆理當按學生憲章行事;另一層面,我覺得是「一加一大於二」的道理,當兩者合作得好便可以做更多事情,無須太明確區分研協和學生會。因此如果將來有必要,也不排除合力處理共同議題的可能性──所謂學生會,就是一個傾聽台大學生聲音的平台,並負起回應的義務。

意:請具體說明「社團協調平台」政見。
汪:從校車事件開始,我對學生自治最大的想像是大家能夠踏出關心身邊事物的第一步。一開始可能沒有太多人站出來,但很多公共事務其實牽涉及極大範圍──只要大家適時發聲,便能被聽見;而自治組織該做的,就是降低目前仍舊稍高的發聲門檻,以創造真正的學生自治。
  因為台大學生最大的生活公約數就是社團(其中亦包括各系學會),我想將當年在院學會的「院際協調平台」擴大發展成常設性的「社團協調平台」,以1999市民專線的精神、虛實合一的方式更完整蒐集大家的意見,建立、及強化彼此聯結。先前院際協調平台運作的方式是在批踢踢上開版供大家發表想法、定期與各院學會會長開會、以及於一學期兩次的校務會議召開之前邀請各系學會會長共同研議提案。然而,即使沒有參加任何社團也有絕對暢通的意見反饋機制,例如等會將介紹的動態媒體設計。

意:對近來高等教育中陸生比例提高,以及「三限六不」政策,你的看法是?
汪:我覺得單挑陸生出來討論不是一個很好的說法。無論外籍生、僑生、陸生,他們都是通過一定標準才能來到這裡。陸生比例高低不是重點,而是審視門檻本身是否適切。非本地生使校園組成更加多元,也能發揮鯰魚效應使本地生更加優秀。陸生比例提高只是證明我們就是需要這麼多多元且足夠優秀的學生,也因此,我覺得「三限六不」是非常沒有必要的。不然全面禁止陸生入學,否則就不該以次國民想法對待他們。這不是一個有效提升我國高教的做法。


意:請你總括地介紹你的政見。
汪:從社團協調平台出發,我認為未來學生會不該太執著於活動,因為現有的各社團就已經足夠多元、同時涵蓋足夠廣泛的族群了,學生會不該因為擁有較多資源舉辦較精美的活動而造成排擠,反而應該將預定經費分配給各社團,以期提升各種活動的質量。事實上,社團協調平台能夠成功的主要原因即在於各社團信任學生會能夠提供適當協助,甚至是適當行銷效果。又,我覺得現在還是有社團本位性的現象,是不是有透過此溝通平台打破藩籬、界線的可能?譬如,創創學程能不能多開放一些課程資源讓不是創創的人參加,讓更多人是創創人?如此對推廣創業文化及提升創業環境,其實大有助益。又例如「服務學習地圖」。我所聽聞及親身經歷的服學課程,除了服務,更有種工讀生的感覺。另一方面,有開設服務學習的很多服務性社團卻乏人問津。我們應該藉由和服務性社團合作,編列索引,降低大家選修的門檻。
  關於「校園動態媒體」,我最初的想像能在吃飯的時候看到從學生角度報導的校內外消息:例如以政論節目討論「小福的東西好不好吃」這些比較生活化的事情,或是製作新舊社科院歷史的紀錄片,或是採訪一些特殊的人,像是之前很有名的台大男神;以輕鬆的方式凝聚屬於台大人的歸屬感。我們預定與社團合作統籌,包括學生電視台、新聞社或新聞所,都是可能合作的對象。另外,有鑑於當年海島新聞停播事件,我認為尤其學運過後,更應該讓學生的聲音為大眾所知。假設再有校方干擾媒體自由的情況發生,我一定嚴正抗議。
  辦理「國際徵才展」的初衷是擴大原有的就業博覽會的功能,由於台灣人才十分優秀,企業環境卻差到無法反映其價值。對於目前就業青年普遍低薪及人才外流等等現象,從「學生─學校─企業」整體來看,台大學生在學校到企業這段失去優勢,這可能源於現行不問學習成效,只求修滿學分等教育政策上的弊病,以及與產業方向銜接上的落差,於是造成22K現象。至於人才外流,可再細分為自願出走,及因待不下台灣而被趕出去。我們應該提供主動出去的機會並降低其間成本,而不是非到台灣產業結構再無力負擔而被迫出走。我曾經詢問過很多大學生,除了出國留學外其實普遍不太有出國工作的想法,即反應出台大的教育環境亦無法讓你自由選擇就業環境,當中當然牽涉到語言能力不足、以及周遭並無相關經驗等心理素質面向,但更大的,是世界上其他人如何看待現在已經進入百大的台大?
  至於「無性別廁所」,舉我家人的例子好了。我的妹妹很高,喜歡打籃球和一些中性的打扮,她進去女廁的時候便常被誤認;在看了世新無性別廁所的案例,以及意識報打破性別藩籬的文章後,我想這是應該改善的。實際操作的方式會例如將小便斗隔間等等,讓每個使用廁所的人都感覺安全、被尊重──因為是無性別而非性別友善,在我想像中這應該是無論男性女性,甚至跨性別等,大家都可以進去而不感到任何困擾。
  關於「與大師有約」,我們預計請一些知名人士來舉行,目前台大類似的活動其實不少,但例如上次全球集思請了J. P. Morgan來,因為響應熱烈,現場大爆滿,中間其實互動有限。目前預期的方式會是以互動課程進行,篩選幾位同學和他互動,假如結果順利甚至能錄製成開放式課程供更多人觀賞──而最終目的,仍是鼓勵大家與這些長輩單獨見面。學生會一定會先接觸欲邀請的講者人選,確認他符合樂意提攜後進、專業、相當程度人脈等等條件。學生、教授們當然也能向我們推薦人選,但可以想像的是,他們會想邀請的都是一些還在工作崗位上,比較常出現在報章雜誌的人。如果難度不是那麼高的話我們還有點信心,如果真的太高的話那也是沒辦法。

意:無論無性別或者性別友善廁所,針對性別期待有新的型態這件事,在台大是一個滿常見的爭議。你認為在台大實踐上遇到最困難的問題是什麼?為什麼台大沒辦法蓋一個性別友善廁所或無性別廁所?你對上述議題的理解是?
汪:其實當年在院學會的時候我們便提出希望新社科院能有男女廁間數一比三的設計。無性別廁所概念同時牽涉到校園空間,像之前活大被戰得很慘的性別友善事件,我們現在對校園空間的研究還不夠深,但將來台大若有新的建案、打算改建或比較容易改建的廁所空間,我們會將無性別廁所列為優先,至於對現有的廁所,從實際層面著眼,前者似乎是較可行的做法。談到大家能不能接受無性別的概念,我想,假如設計得當,爭議並不會太大。其他性別友善空間的應用,例如宿舍等,目前還沒有太深的研究,但如果在之後意見調查上很大比例地顯示出這項想法,我們也會努力執行。

意:你認為你勝於其他候選人的優勢在於?
汪:因為年紀較大,在處理一些經驗和溝通,或是創造連結的經驗是比較豐富的。再來,在73萬這件事情上,因為我們判斷的錯誤,讓我知道在決策上會更小心、更謙卑地聽取意見。

意:可以請你說明73萬事件的狀況,還有後續怎麼處理?包括從學生會離開,到現在再次競選,是否有試圖再度回到學生自治圈努力的想法?那這段時間你又在學生自治圈有什麼作為?
汪:73萬的事情,很多人知道,但知道的版本可能不是那麼明確。整件事是:我們花了73萬辦了一個200多萬的活動,並公益捐出來;至於這筆錢是不是我們捐的?這筆錢確實因為這個活動而到了心路基金會,我想沒有人會質疑這件事。過程中遇到很多問題,譬如外校撤出及對方宣傳上的失誤……我們不曾在NTU板上真的回覆這些事。我們承擔下其中錯誤,並在他校有點問題的情況下,由於已承諾在先,我們選擇維持誠信地執意辦下去這場公益音樂會。台大學生會的立場本該如此。而之後我辭職負責(即便學生會歷史上沒有這樣的人),並想盡辦法為之後活動再做努力。無論和外界拉贊助或是請學校幫忙,學生會費是為了服務學生而設,我們只是想讓下一屆學生會繼續運轉。在24屆、25屆、26屆中間,我們也試圖關注像人工足球草皮、或是棒球場的照明等等政見實踐的可能──僅以朋友身分,並非於公共場合質疑執政團隊。25屆時我是加入林韋翰選舉團隊,便是因為相信他能帶來新的力量──也是我現在的想法:帶一支新的年輕團隊重新進入學生會。

意:當年你和乙棋同在學生會自治圈裡,今年也希望再回來,請問你們平時是否有意見上交流,或者對於台大學生自治的願景?
汪:我們討論後發現我們還是有「想做一些事」的熱情,想改變一些事。乙棋有乙棋他的想法,我有我的想法,那我想如果我們一起出來選,也是一加一大於二。如果當選的話,我們可以讓學生自治這一塊更團結,做更多事情。

意:最後,你有沒有想對選民說什麼話?
汪:嗯,請大家多多支持。

2014年5月2日 星期五

台大「直腸花」 工會爭勞權







◎台大意識報

  「還錢於民,終結低薪!台大不要逃!」台大工會今日(五月一日)中午於小福前集合,欲爭取台大學生勞動權益。

  台大工會成員、人類所研究生王鈞瑜表示,她從大學時就在台大教授的實驗室參與登革熱的研究計畫。她在實驗室工作了三年,甚至到高雄為教授訓練工讀生蒐集問卷,卻沒有領到半毛錢,因為教授說這是「學習」,其他有領薪水的研究助理卻都把事丟給她做,辭職後,甚至連幫教授代墊的影印費、電話費她都要不回來,還被教授指責「腦袋裡只有錢」。

  台大工會幹部、森林所莊御祥表示,他從一年級就在系辦打工,明明應該領薪水,卻只能領到名為「獎勵金」的薪水,從而實為薪水的「獎勵金」無法得到法律上的保障,會被任意扣款。他一開始領的時薪是一百七十元,後來被扣款成一百三十元,今年,又被減薪成87.5元,整整被打了五一折,卻完全沒有為自己爭取權益的機會。

  台大工會祕書長林凱衡表示,工總(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老闆們的意見對政府很有影響力,像是給企業減稅優惠、自由貿易政策等。勞工們如果沒有勞工團體為他們發聲,就只會被欺負;正因為如此,勞工們更要團結起來。美國從1969年就已經承認研究生跟校方的雇傭關係,目前已經超過40所學校有工會,而歐洲各國至今都已經承認教學助理、研究助理、行政助理與校方的雇傭關係,從而有時薪、工時的保障(一週工作至多八十小時),只有台灣「獨步全球」,始終不願承認。

  林凱衡指出,台大工會於2012年四月已被勞委會承認,更於2013年四月一日,被主管機關台北市勞工局正式承認研究生屬於勞工,可組工會。唯獨台大校方不願承認,仍以「雇傭關係仍不明確」為由,不願幫研究生保勞、健保。

  遊行隊伍途經總圖、鹿鳴堂,下午一點二十於傅鐘前解散。台大工會並於下午一點四十前往自由廣場參與全國的五一大遊行,為勞工權益發聲。

意識報069刊目錄



台大與周邊社區互動專題

社區「噪」反──從新體噪音談校園開放                    ◎林宜庭

鐵馬風雲──從單車問題看校方與社區互動                   ◎傅彥龍

對話,跨越邊界──總評台大與週遭社區的互動關係           ◎李雲可、林宛諭


林蔭大道專題

以設計實現生活願景──2016世界設計之都在台北                  ◎游羽棠

城市裡的綠色走廊──林蔭大道                        ◎陳英傑

生活在街道上躍動──林蔭大道的新與變                    ◎盧于聖

對面的里民看過來──林蔭大道後,台大與鄰里的關係              ◎張欣嘉


校園吸菸專題

往圍牆奔跑的吸菸者:台大吸菸區設置之路               ◎董展羽、蕭米棋

吸菸「室」非

吸菸是個人的嗎?──設置吸菸區的健康影響                    ◎許筑淋

校園嚴禁「菸」火:菸害防制法 v.s. 吸菸者的基本權          ◎吳佩儒、戴紹恩

非吸菸者與吸菸者的必修課                          ◎戴紹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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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編的話

各位讀者好,本期意識報以兩大主軸構成,首先,藉由台大與周圍社區關係和新生南路林蔭大道,探討台大一帶的空間與環境;另外,承接066期的校園吸菸專題,進一步討論台大吸菸區的設置。希望這期份量增加至24頁的刊物能豐富大家的思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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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感謝weReport調查報導公眾委製平台,以及每一位贊助人。

社區「噪」反──從新體噪音談校園開放







◎林宜庭

  台大綜合體育館在校內因為較原本的體育館為新,而被學生稱之為「新體」,校外亦有「台大小巨蛋」的稱號。近幾年來,新體舉辦過各種大大小小的活動,除了大型運動賽事、校內集會,也包括了出借給校外舉辦大型演唱會、同人誌展、企業尾牙、宗教活動等。

  然而,新體舉辦演唱會產生的噪音,長期困擾新生南路另一側的大學里居民。居民雖曾向學校反映,但噪音問題始終沒有解決,環保局告發主辦單位多次亦無改善。

  去年十一月,台北市政府將新體視為營業場所列管,並於今年生效。今年1月18日晚間演唱會環保局首度開單告發噪音超標,勒令30天改善。1月22日晚間演唱會噪音仍超標,因未改善首度被處以罰緩,此為依〈噪音管制法〉處分演唱會「營業場所」罰鍰的全國首件案件。

  台大因這次的案件,再度佔據各大媒體的新聞版面,在校內也引起了討論。這幾年新體舉辦的校外活動的增多,如今被環保局認定為「營業場所」,新體的營運是否違背教學初衷?附近的老鄰居又是如何看待台大?大學在當地社區又該扮演什麼角色?

教學與營運的平衡點

  新體興建的目的是為了替代原本過於老舊的體育館,提供師生更多體育教學、慶典集會的空間。理應是以教學為目的,而非出租場地的營利場所,為何會開始出租場地?但事實上,綜合體育館興建時,台北市政府要求應提供大台北民眾使用,體育室場地組林聯喜組長提到,新體的規劃除了校內師生使用,同時也是要提供大台北地區所缺乏的中型場地。

  林組長進一步說明,大型體育館的硬體設備維護費用相當高,要永續經營需自籌經費,以減少校務基金的負擔。最初,校方打算委外經營新體,如同第二活動中心的集思會議廳,是體育室要求須由學校自己管理,以保障校內教學使用場地的權利。他認為,教學是最主要的目的,唯在課餘時間才會出租場地給校外活動,不會讓校內教學受到影響,而這也是為了能提供師生好品質的場地。

  目前新體的營運是由體育室負責,雖是學校機關但因為需要自籌經費,產生了商業行為,如同私人企業尋求利益。在這樣的模式之下,令人擔心的是教學與營運兩者的關係是否會失衡,因利益導向而壓縮學生的使用空間?校方應在這兩者間努力尋求平衡點,不能本末倒置令學生喪失應有的權利。

  而我們也看到,這學期,體育室開設了免費的運動推廣班,以老師們的專業回饋學生。林組長表示,幸好學生的反應很熱烈,未來會朝這個方向繼續去做。在教學與營運之間,體育室除了積極開源,也在思考要如何回流到原本教學的目的。

噪音長期擾民

  雖然新體在建造之初就有出借場地的規劃,但硬體設備卻缺乏足夠的隔音效果,沒有考量到對週遭居民可能產生的影響,在加上原本對面即為高樓,噪音容易擴大,造成日後大學里里民的不滿。里民向學校反映之後,過去校方試圖解決問題,例如:要求租借場地的主辦單位控制音量、篩選租借場地的活動、舉辦大型演唱會前會先主動通知對面大樓的住戶、提議替住戶將窗戶更換為隔音玻璃等。但新體的先天體質不良,容易產生噪音,即使體育室盡量篩選活動、約束主辦單位,仍然會有意外狀況發生,也並非每個住戶都願意將窗戶更換為無法開窗的隔音玻璃。因此,噪音問題一直難以解決,里民的不滿長期累積下來,轉而向環保局告發、立委陳情等給予台大壓力。

  針對噪音問題,體育室成立了噪音防制小組,提出了解決方案:第一,在硬體設備改善之前不再舉辦大型演唱會,若現場測出噪音超過標準,會立即斷電。第二,尋求校內具有專業背景的教師、校外廠商合作,改善新體的隔音設備。

  林組長表示,目前仍在尋找改善隔音設備的合作廠商,但目前的廠商無法保證隔音效果能達到校方的預期,尚在持續的洽談。與居民的對談溝通,應該先要有一些改善的成果出來,才能顯現台大的誠意。

老鄰居如何看台大?

  溫州街發展協會會長何承翰則認為,新體演唱會的噪音問題存在久矣,過去與校方的溝通一直沒有成果。這次因部分居民向立委反映,校方才有較為積極的回應,但成效如何仍需觀察。何承翰會長另外提到,長久以來台大與社區之間有許多問題沒有被解決,例如腳踏車亂停、噪音擾民等,附近的社區居民對台大已經失去信任。此外,台大與社區的溝通,大都仰賴行公文給里長,但資訊不一定會被傳遞出去,應該要有更好的溝通管道。而在國外,大學會很重視與社區的連結,有「大學城」的概念,但在台灣不是這樣,兩者的連結很薄弱。

  這次的事件反映的是台大校方對於社區關係的忽視,往往要等到社區居民的反應強烈,或是遭受到社會壓力,才會更積極的處理「問題」。然而大學與社區的關係不僅僅是「問題」,有更多的是在日常生活中彼此的交流、互動,雙方對彼此都會產生影響,台大不應將自己視為完全獨立於社區的校園。

校園的「再」開放

  台大校方曾表示會努力敦親睦鄰,像是提供居民新月台停車場的優惠,體育室也有討論提供相關優惠方案的可能性。從新體產生的噪音到視為營業場所列管,以及與社區居民的連結,顯現的是大學校園的公共性、開放性:小至週邊的社區,大至整個城市,台大從來都不是一個封閉、與外界隔絕的校園,這幾年甚至有「台大公園」的戲稱。

  然而,「校園開放」不僅僅是單方面的校園空間對外開放,開放的同時也可能會產生負面影響擴及周邊的社區,大學校園與校外之間是相互影響,彼此連結在一起。從新體噪音擾民的事件來看,「台大公園化」只說明了校園空間的變化,但沒有看到校園與社區的連結。如果我們對於校園開放的想法,仍然停留在「打掉圍牆」,則無法察覺到在制度上、組織上,也有一道高牆隔絕了那些被影響、有權利發聲的老鄰居。

  校園的「再」開放要思索的是:社區與校園之間的連結如何可能?一流的頂尖大學除了衝排名,也應當在當地深耕、建立起社區與大學的網絡,實踐與反思學院裡的知識。與社區之間的「問題」,或許可以成為校方、社區、學生共同合作的第一步,讓情緒性的對立消失,重新連結、看見彼此。

新體與大學里社區僅隔著新生南路對望。(圖/林宜庭)

鐵馬風雲──從單車問題看校方與社區互動







◎傅彥龍

長年以來,台大與周邊社區維持著一種緊張的關係。Ubike設置後,引進遊客潮,校外人士騎乘單車進校園休憩,違停問題令校方十分頭痛。另一方面,對於學生在台大周邊亂停單車、逆向騎乘等現象,周邊居民屢有怨言。顯見,腳踏車問題凸顯了校方與社區互動上的缺陷。

Ubike在台大

先前,總務處事務組配合台北市交通局,在台大周邊推動公共自行車Ubike的設立,期望能藉「以租代買」循序改變台大師生使用單車的習慣,分擔部分交通需求,避免校內單車數量不斷膨脹,進而減輕校內交通壓力。

然而,Ubike設置後帶來校外遊客潮,加劇校內的違停現象。以年度違停拖吊數字為例,校外人士違停次數由100年度的1323次,逐漸增加為102年度的1794次,占總拖吊數的比例也從5%升為7%。管理股股長蔡培元表示,Ubike減少校內單車自有率成效有限,引入車流與違停問題,對自行車管理衝擊不小,也帶來拖吊業務上的困擾。

蔡培元股長提到,校外人士常抱怨校園內標示不清楚,跟著學生停卻被拖吊,還要費一番功夫問路到水源校區拖吊場領車。由於校外人士的單車多半沒有車證,為了避免盜領或冒領,認領時必須影印其證件,但遊客也不一定剛好有帶證件。

針對上述問題,校方曾經請台北市政府在Ubike租借站設公告:騎乘者若進入台大校園,要把Ubike停在規定的停車格內,否則學校會拖吊。因為租借站有限,請市府在租借站設公告,比起校方在校園各處設公告更容易。然而,市府並沒有接受。

學生腳踏車在社區

以新生南路三段及羅斯福路三段之間的大學里為例,大學里及溫州街除了住宅區,還有許多餐廳、咖啡廳、書店等商家提供台大學生飲食、買書、逛街等各式需求。台大側門的新生南路三段對街,平時人潮不少,有時人行道上停滿了單車,參差不齊,壓縮到通行的空間,造成單車與行人共行於騎樓下,影響行人安全,尤其是羅斯福路三段333巷內(誠品後側的巷子)和羅斯福路三段283巷內(溫州公園旁),用餐時段的人潮加上單車亂停,並嚴重妨礙汽車的出入,附近也曾有居民抗議住家前門被單車擋住。此外,學生經常逆向行駛,狹窄的巷弄中,兩車交會時往往十分不便,甚至發生不少件機車族與單車擦撞的意外。

究其原因,首先,學生極少注意到大學里的巷道多為單向道,常常逆向了而不自知。其次,狹窄的巷弄兩側停滿了當地居民的自用車。大學里里長表示,里內有許多棟缺乏地下停車場的國宅,而里內也沒有其它可以興建停車場的空間,停車位本來就供不應求。再來,有些學生為求方便,暫時把腳踏車停在要道,或是硬把腳踏車龍頭擠入車叢中,卻忽視凸出的後車身有可能阻礙交通。

解決措施

針對這些問題,蔡培元股長說:「市府並沒有考慮到台大周邊是個大學城,沒有在周邊設置足夠的單車停車位。我們曾經要求市府幫忙設置停車位,並回應里民需求,若是違停就直接拖吊吧。」不過針對這項訴求,市府表示目前在大學里附近找不出更多停車位。

鄰里曾針對單車問題向立委申訴,台大因此被立委要求:在提出解決方案前,凍結部分預算。校方表示,對於校外違規停車現象,協調市政府相關單位進行拖吊;透過定期宣導措施(寄電子郵件和請工讀生在校門口舉牌),提醒師生勿違規停放車輛;持續與里長溝通,並由學務處透過服務性課程,如老人服務,來加強學校對周邊社區之服務;台大對周邊里民提供停車、場地使用優惠,校內各項活動提供部分優惠票或免費票給予周邊居民使用。

各方對校方處理措施的看法

然而上述的方式有一些局限。以拖吊而言,目前單車拖吊管理制度仍不完整,許多單車拖吊到龍門國中,卻很少人領回,使得龍門國中地下停車場的空間快要被拖吊的單車占滿了。蔡培元股長也坦承,舉牌宣導主要是提醒剛進台大而不了解學校規定的新生或轉學生,其實效果很有限,不如交通警察大隊拖吊有效。

對此,溫州社區發展協會會長何承翰表示:「拖吊只是暫時性的把腳踏車從人家面前移開,目前缺乏一個真正可以系統性完全解決紛爭的計劃。」「上述的解決辦法治標不治本,真正要治本是社區、學校、學生三方共同評估,什麼樣的討論模式是大家想要的,要如何用制度規範,或者要藉由社區自治會產生的結論,再以制度化或程序化的方式處理。學校目前沒有針對這些問題召集社區居民或里長,只說『會再討論』。」

總務處交通股人員提到:「違停的紛爭和社區的整體規劃有關,若按照消防法規,巷道必須保持通暢,巷道其實也不應該停汽車。可是現在他們基於停車位不足,決定把巷道留給汽機車停,沒有考量到很多學生其實住在里內,已經有點像台北市民在社區裡面的停車需求,但他們獨獨認為那些腳踏車都是台大的,可是卻沒有想到他們的里民也是騎腳踏車到台大來。」他認為,這是互相的關係,里民騎車到台大來會造成台大的困擾,要台大概括承受,卻不能容忍學生在里內的停車需求。商家要做生意,至少要提供客人停車的需求。

溫州社區發展協會會長何承翰表示:「我們這邊希望學校談之前,我們能夠先找出適合停放單車的位置,或是估算適合的數量,再把這些數據給學校,讓學校宣導那些地方適合停放。」除了上述的措施,何承翰認為,校方也要讓學生了解大學里的交通動線,可以在新生訓練跟學生介紹台大周邊環境。另外,也可以針對違停的腳踏車,拍下車證,整理成清單交給學校,由校方處理。這個做法台大似乎還在評估階段。

處理方法的討論機制

社區與台大的溝通管道,幾乎僅限於打電話反映意見。雖然台大校方每年都會派員拜訪里長,互動溝通,但顯然無法解決上述的單車問題。

單車違停處理政策的制定過程中,校方目前並沒有讓居民參與討論或提議。蔡培元股長說:「制定單車違停政策,基本上是針對校園內的單車違停,校園內的政策不需要和居民討論,因為這是校內的管理規定,我們也不能去制定校外的管理規則,這已經踰越我們的權限。」被問及學校和居民之間的溝通管道該如何改善時,蔡培元股長表示:「最主要的問題不是溝通,一旦溝通就要有承諾,但很多時候我們沒辦法承諾,因為那不是學校的權力可以行使的。例如拖吊,我們只能在校內拖,我們不可能去周邊鄰里巷道拖,那些都是以停管處的拖吊為主。」

何承翰會長認為,公民參與式的討論才有可能匯整各方意見。社區可以先歸納出論述交給學校,同時學校、學生也提出相關的配套,雙方討論,達成協議,然後執行。學校目前完全沒有打算就單車問題與居民討論。「他們很多的評估或是互動,對周邊社區而言非常薄弱,甚至完全沒有被感覺到。」他提到,台大校方把很多東西看待為自己的財產,並沒有跟周邊互動的環節納入綜合評估,但美國或歐洲學校的大學城,並不是只看他們的校區內有甚麼建築物,而是看整個城鎮因位在學校周邊而形塑的氛圍和地景狀態。

社區空間規劃及交通動線上,台大跟大學里社區目前仍切割為不同的群體,彼此欠缺對話與聯繫。因此,學校與里民,甚至還有市政府之間,需要一個常設的溝通平台,讓三方意見充分交流,針對台大連結整個大學里的交通動線、社區規劃,進行統一的設計,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作法。

對話,跨越邊界──總評台大與週遭社區的互動關係







◎李雲可、林宛諭

回顧台大與周邊鄰里的關係,無論是新體噪音、腳踏車停放問題,還是台大公園化,皆為校園和社區在公共領域上發生的種種摩擦。誠然,治標取向的溝通為必經之途,但除此之外,是否還能尋求其他變革方式,為雙方建構出更良好的關係?學生、社區及校方行政單位的三邊對談,甚至政府的介入,能否因此使社區與校園的摩擦減少?

讓摩擦減少,唯有一途:釋出誠意,為彼此著想,始能達成共識。以腳踏車停放問題為例,大學里里長指出,台大學生為求方便,經常在本已狹窄的巷子停放腳踏車。但台大附近社區的巷道及停車格規劃,在前任里長任內便已確定,受限於本來就不寬闊的巷弄,可以容納的汽車、機車、腳踏車向來有限;再加上除了商辦店面的業者外,經常在巷弄間閒散行走的居民多為中老年人,當巷道交通不再受到單行道、停車格等等規則的控制,往往造成人身安全威脅的隱憂。在個人方便之餘,如果能以同理心思考,便是對社區的回饋;而當腳踏車能夠不具侵害地進入社區,總務處善意的舉牌提醒、交通大隊的拖吊也不再需要了。

至於讓台大學生經常感到困擾的大學公園化議題,首要解決的是何謂「校園」,及其適用範圍為何。在八○年代台大的校園規劃中,「使用者參與」是其中重要概念之一,因此在意見互動上便採納了台大師生、甚至是市民的看法,試圖藉此改變傳統大學的權力結構。對於非台大師生的多數民眾而言,大學校園為假日休閒去處,既然不是僅限台大師生享用,只要不至於侵擾非開放空間的隱私與安寧,一些聲響、干擾也是應該被包容的。

公園化並非只有此一面向。事實上,校方為了與社區建立更緊密的關係,時常有許多限定給大學周遭鄰里參與的活動,如台大農場主動告知鄰近里長,春耕體驗、米食料理等等推廣活動,還有附近居民至新月台停車場停車打九折等等,目的無非是釋出善意,以緩和校園和社區的緊張關係。但這些舉動能否真正解決長久的抱怨?過於死板的單方面公文告知形式,如果負責的里長未收到或未即時公布,是否又形成雙方互踢皮球的局面?這些都有尋求更佳解的空間。

究其根本,為什麼台大需要努力和周圍鄰里共同追求和諧的關係?封閉或者共享,這些都不在法律明文規範裡;若是各自獨立運行──某個角度來看,確實無可厚非。然而,誠如社區居民所言:「我們也很希望以台大為榮啊!我們也很希望走到外面,別人問起時可以很驕傲地說,對,我就住在最高學府旁邊!」一座真正匯聚並且成就宇宙精神的大學,不應該、也無法只是捨命追求排名,而棄與排名無關的社區關係不顧。大學應該是博大而淵沛地與周邊社群串成一片汪洋,使容納其中的學生、校方及居民,皆感受到同屬於一個更大更完整社群的歸屬,且深以為傲。直到那時,台大始能夠成為一知識生態,生生不息。

以設計實現生活願景──2016世界設計之都在台北







◎游羽棠

2013年11月,台北市提出「不斷提升的城市:以設計實現生活願景」(Adaptive City:Design in Motion)為申辦主軸,獲選為「2016世界設計之都」,並選出「紫色」為代表色,以其內含的紅、黃、藍,分別象徵熱情活力、文化創意及智能科技的調和。然而,這個理應讓台北市民額首稱慶的消息,卻未獲得太多關注,甚至有許多民眾是首次聽聞,這樣的情況是否起因於整體計畫尚未啟動而使人民無感?或因宣傳活動不足而致無人知曉?因此,藉由報導與台大校園相關的「林蔭大道」計畫,亦概覽性介紹包含其在內的「世界設計之都」16項核心計畫,期能促使更多人一同關心這個攸關台北市面目走向的大型活動。

隸屬於世界設計之都的16項核心計畫,依其所屬性質可粗略分為七大類別,分別是國際交流類、政府投資類、官方補助類、城市建設類、紮根教育類、庶民生活類及出版計畫類(見表一)。期待藉由執行不同面向的計畫,邀請相關領域的國際人士與會,提升國際聲望與能見度,並引起台北市民甚至國內民眾的討論熱度。帶動各產業的共襄盛舉,亦透過各地方的特色建設,使更多民眾知曉,進而參與。

綜合以上所述,2016世界設計之都的相關配套政策,除了本次著重報導的林蔭大道計畫外,亦有許多設計在社會各層面上的實踐,尚待更多公民的關心與參與,期待更多元的聲音加入,形塑出更豐富的面貌。














類別
計畫名稱
計畫內容
國際交流類
設計城市展、國外重要會展參展
2012年起首辦臺北設計城市展,此外,今年亦將持續前進世界,讓世界看到臺北的設計。
政府投資類
設計產業園區興建
除北投、內湖兩處影視產業園區,將增設兩座設計產業園區,以建築、設計為主軸。
官方補助類
設計補助
2013年首創「以設計改造城市」政府補助方案。期望創造更多設計及城市改造的計畫。

青年創業辦公室優惠
引進歐美共同工作模式,完成「臺北創新實驗室」,2013年正式啟用為尋求合作夥伴平台。
城市建設類
創意街區發展
2013年具鮮明特色與人文風貌的臺北創意街區共可歸類為13區,2016年將增加至16區。

二代公園
從生態保育、使用者需求等方向,以及民眾的參與,形塑臺北市的二代公園。

城市博物館聚落與花博園區
利用花博公園內現有的6座場館,及復育圓山遺址時期的原生植栽。

林蔭大道、天橋、地下道
透過Re-design及多元參與,提出林蔭大道的市民願景。

URS計畫、老房子文化運動
URS 以「再生」為主軸將文化創意加入老舊街廓中,老房子文化計畫,賦予建物全新生命。

店家招牌設計師參與
2013年,從8大街區各選出5-6個店家,請來8個設計團隊,與店家互動完成44面小招牌。

候車亭、站牌、臺北卡
包含智慧型公車候車亭、整合性交通號誌,依使用者需求,提供更聰明、舒適的使用經驗。

全回收
回收堆肥廚餘轉化生質酒精再利用,開發廚餘新價值、創造環保新文化及打造臺北新體驗。
紮根教育類
設計教育扎根
受少子化影響而多出閒置教室,因此將閒置空間與設計師媒合,作為工作室與展示間。

明倫國小創造力學園
明倫國小將設計導入校園,從使用者導向,到建立新形態的學習,為校園空間再利用典範。
庶民生活類
通用設計推動
鼓勵年輕設計師與民間業者合作,以城市發展中「多元使用者的公共議題」為設計主題。
出版計畫類
設計出版計畫
以文字或是影像的方式,紀錄臺北的設計及設計導入公共政策計畫相關成果展現。

城市裡的綠色走廊──林蔭大道







◎陳英傑

林蔭大道計劃緣起

林蔭大道計劃是臺北市政府自2011年開始推動的政策,由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新工處)負責,經過交通分析,選出可以施作工程又不致過度影響交通的路段,預計在四年內完成三十八條林蔭大道。在臺北獲選 2016 世界設計之都後,呼應其主題概念,將「綠色」與「設計」兩個關鍵字融入此計劃。今年要施作的路段包含和平西路三段、新生南路三段與羅斯福路五、六段,其中,新生南路三段緊鄰臺大,與你我關係密切。

這次的工程,新工處將林蔭大道因施作方式分為三類:創造型林蔭大道會栽種新的植株;而精緻型和優化型則分別針對原先樹況好和不好的路段選擇樹種、汰舊換新。新工處最初一、兩年的規劃目標即是廣種樹木,增加像仁愛路、中山南北路及敦化南北路等路段這樣的綠蔭道路。但是近年來隨著綠覆率[1]提升,林蔭大道的規劃不再侷限於只有路與樹,而是開始去思考如何與人、生活及文化結合。

設計核心──人本交通

狹義的交通指的是藉由器具的運輸,達到人在空間上的流動,具備有人、車、路三要素,被戲稱為「車本交通」。人本交通相較之下,在交通要素的設計上,考慮的主要是人還是車。目前臺灣的道路設計是以車本交通為主,一部分是由於歷史因素。二戰之後國府遷臺,需要開始進行大量建設,當時臺灣接受很多美援,所以在著手建設之前送出一批都市計劃的學者到美國留學。美國當時的都市模式是屬於郊區和市中心分離的型態,因此需要大量郊區與都市間的通勤,當人們都生活在都市外圍的郊區,只有上班時間會到都市去的時候,在都市道路的規劃上就比較適合以車為主、達到快速便捷的車本交通。學者回臺後,也將這一套設計帶回了臺灣,造成臺灣的現況。臺灣的都市具有住商混合的特性,人們上班下班都是在同一個區域,在此狀況下,當大部分道路設計的出發點都是考慮車好不好走,道路對於行人的意義就只是從起點到終點必須經過的路徑,人和道路的互動就很難建立。

人與道路的互動聽起來好像很抽象,華盛頓大學景觀碩士潘世豪給了我們一個例子。紐約時代廣場以往也是道路,並且有交通嚴重堵塞的問題。建築大師 Jan Gehl 被請去做廣場的重新規劃,他首先封路、將汽車從百老匯街驅逐出去,建立一個公共空間,甚至還在上面擺設露天咖啡座,讓人們可以享受悠閒的戶外時光。當人們發現,在道路上有吸引人的東西、在步行中能感受到樂趣,道路對於人來說,就產生了「經過」之外的意義,這就是人本交通的精神。另一個最有名的範例是全世界人本交通的典範城市,就是擁有世界頂級腳踏車系統的哥本哈根。騎腳踏車相對開車較為慢速,在交通的過程中比較能夠注意到周遭的事物,故也是人本交通的指標之一。他們的自行車通勤人口數佔 39 %,居各通勤方式之首。這樣的成果其來有自:哥本哈根的腳踏車可以搬上火車,達到和大眾運輸的良好接駁,建立起獨立於開車外的完整系統。此外還配合品牌的建立,也就是讓民眾覺得騎腳踏車是感到自豪的、有誘因的。

那麼臺灣呢?其實也有人本交通的例子。對學生來說,最熟悉的當屬西門町人行徒步區。當我們走出捷運,在徒步區慢慢的逛,街道上就可以看到擺攤、表演或是抗議等等,這些都是城市的生態與個性。當道路上不只是看到車子,而是將生活開展在街道上,人們就可以在街道上看見這個城市的文化,感受到城市的活力。

這一次新生南路的林蔭大道計劃,期望將人本交通的概念納入設計核心,而不只是景觀而已。經典工程顧問公司在規劃前辦了座談會、工作坊、以及一日街道生活實驗等活動。藉由這些活動去了解民眾對這條道路的想像,是實現人本交通的第一步,也就是做到參與式規劃。未來的新生南路是否能蛻變成足夠吸引人們駐足、逗留與互動的綠色走廊,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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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地內沒有設置硬舖面之綠地(以垂直投影計算,不得重疊計算)和水域與基地總面積之比率。

生活在街道上躍動──林蔭大道的新與變







◎盧于聖

配合臺北市獲選為2016年世界設計之都,臺北市政府底下各部門都有相應措施,期望建構出一個向上提升、經過設計的城市圖景。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是負責林蔭大道的單位,為了突破過往計畫的模式,落實世界設計之都的概念,新工處選定和平西路三段、羅斯福路五六段以及新生南路三段作為示範性林蔭大道,於去年三月開始進行初步規劃設計,藉此三條示範性大道,向民眾展示林蔭工程的成效,並作為往後計畫的典範。經典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後簡稱經典工程)負責本計畫的前期設計部分,在互動模式及實質內容,都有別於過往林蔭大道工程。

過去,空間營造的工程採取由上而下的模式,由政府主導,從設計到施工的內容,政府未曾事先和民眾溝通,民眾也幾乎沒有參與的空間,往往等到施工圍籬架設,才知道生活周遭環境將改變,導致雙方衝突不斷,對於空間的想像難以取得共識。這次的林蔭大道工程,擺脫過往由政府主導的模式,讓民眾擁有詮釋生活空間的力量,不再只是政府於民眾上對下的關係,而是雙方能相互傾聽並合作,將空間的主導權從政府手中釋出。

經典工程則扮演政府與民眾間的橋樑,詮釋設計者與溝通者的角色。為了蒐集各方民眾意見,經典工程作了許多嘗試,期望將各方聲音納入考量,範圍涵蓋從民眾、學者到政府。例如,除了政府規定一定數量的公聽會外,經典工程還針對本計畫舉辦三十幾場說明會,讓周遭居民的聲音能夠匯聚在同一個場合,被聽見;成立林蔭大道工作坊,藉由紙模型以及設計圖繪製,讓民眾的想法被呈現出來;舉辦學者座談會,讓民眾和學者互相交流,結合多元背景──從城鄉發展到土木領域,討論內容從林蔭大道對交通的影響,到如何與當地特色協調都有。民眾參與狀況十分踴躍,說明會上,不僅民眾提出正反面意見討論,台大學生也納入不同看法,而經典工程將把意見揉合、反映於設計上,達到空間藉溝通來建構的初衷。

那麼林蔭大道將會變成甚麼樣子呢?過往的林蔭工程多只是換換樹種,卻無法改變空間的樣貌,也無力轉變當地人與空間的互動。但本次計畫,帶入更多當地地理及歷史元素,不再侷限於樹與路的組合。經典工程的負責人劉柏宏老師表示,羅斯福路五、六段的重點在於萬金鐵路的歷史與山水的意象;和平西路段則聚焦於龍山寺在社區的定位,以其為軸心開展;至於新生南路,則要把巷弄內的書店及咖啡廳縮影拉到馬路來,讓民眾能夠挖掘出許多藏於小路中的寶藏,並企圖抓住台大校園日益薄弱的人文氣息。此外,在設計上,構想在街道上放入台大著名的思想或文學家的字句,藉由書寫在街道或裝置吟誦,把人文氣息從歷史中、校園外牆上散出到街道。

特別的是,針對新生南路段,經典工程於去年九月十五日舉行「一日街道生活體驗」,封閉台大校門口至真理堂段的外側車道,模擬林蔭大道完工後的改變。重組我們的空間想像,拓寬之後的人行道,不只是多了棵樹而已,人能在上面休憩、野餐,或者看書、發呆,而原本隱身在巷弄中的獨立書店及音樂店,也將色濃縮在人行道上呈現。書攤伴著唱片流瀉而出的音符,我們不用在巷弄中尋半天才覓到桃花源,因為桃花源就在寬寬的人行道上。自行車與人行道也不用互相爭搶道路,而是能自在共處,人車爭道的情形將會大大減少。街頭藝人在拓寬的空間表演,許多原本在想像之外的活動都將跑出來,因為空間改變,人們與之的互動也會改變。我們很難想像,緊鄰馬路的空間,經過轉換後也能成為願意駐足的地方,而不是匆匆路過;一日街道生活體驗,讓我們看到空間使用的可能性。

林蔭大道,與其說是美化環境,不如說是展現人對於生活空間的另一種可能,從溝通到與在地結合,都是顛覆過往的空間詮釋。對於空間,能夠賦予甚麼意義?人又能和空間有甚麼互動?林蔭大道的工程,逐步為這些問題找到解答。

一日街道生活體驗

對面的里民看過來──林蔭大道後,台大與鄰里的關係







◎張欣嘉

台大操場零星散布著慢跑、散步的人們,跨過低矮的圍牆即是交通繁忙的新生南路。對側的大學里,馬路旁並排著誠品書局、麥當勞、真理堂,巷弄之間是大學生慣常覓食的空間,腳踏車進進出出,叮叮的車鈴聲不絕。寬大的馬路是校園和社區的對話空間,來自兩邊的人們遇見、相識、交流、衝突。林蔭大道的計畫勢必改變雙方互動的方式,而這段關係是如何開始,又是怎麼演變呢?
「敦親睦鄰」的歷史脈絡

大學里是日治時期的台北帝國大學宿舍,後來也變成台大教職員宿舍,所以和校方的關係一直保持密切來往。台大作為全台教育重鎮,憑藉著連帶的影響力,從開始就大量徵收附近區域的土地作為校地,幾十年來許多當地的居民都遭受被迫遷移的命運,大學里高里長就表示自家住宅也是徵收後被迫遷移的,而學校的態度始終保持強硬立場。長期累積下來,使得學校和周遭鄰里的關係一直很不好。

1990 年代,雙方想合作改善大學里一帶的空間,那時候最主要就是溫州公園的改造計劃,一開始雙方的關係還不錯,有台大城鄉所和OURs(都市改革組織)[1] 作為中間的橋樑;之後出現爭執肇因於台大開挖地下停車場,校方雖然提供里民停車享有打折的優惠,但是遲至今日,依舊有里民不滿現行制度,甚至根本沒有聽說過優惠的消息,顯現出兩邊溝通上極大的鴻溝。

除此之外,大學里裡面有部分原是宿舍的台大荒廢校地,雖然里民方面持續要求管理,但是校方卻持續拖延不處理。另外,台大也利用許多夾在建築物之間的畸零地出租給商家,造成社區許多區塊土地破碎。

2000年以後,也就是臺大新體蓋起來之後,開始會在新體舉辦演唱會,除了會吵到居民以外,台大學生去新體的方式以騎自行車居多,但因為新體周圍沒有自行車停車位的配套,就會造成許多自行車不斷地湧入大學里,因而影響到他們的生活空間,造成他們對台大有更強烈的負面印象。

原本新生南路巷道都是雙向通行,但是因為路距過窄,里辦公室決議改為單行道,但是因為學生到對側交通大多以腳踏車(由台大往大學里方向),而和單行道的方向剛好相反(由大學里往台大方向),所以違規的情形非常嚴重,騎樓間與馬路上也常發生腳踏車車禍,餐廳營業時間過晚或者學生聚餐吵雜影響到居民的衝突更是屢見不鮮。

參與式規劃中的互動

納入多方參與是林蔭大道的基本理念之一,經典公司的劉柏宏老師表示:「由下而上,翻轉過去由政府主導、發包的工程,民眾往往不知道自己周遭的環境正在改變,在林蔭大道中,透過許多活動,盡力蒐集民眾、學者以及台大校方和學生的意見,公部門也有要求一定場數的座談會。藉由討論,希望找出一個共同的願景。」

由經典公司負責的林蔭大道規劃案中,該單位就曾在去年六月時舉辦「林蔭大道──由我們決定」專家學者座談會,邀請各領域專長如建築、土木的教授到現場為里民、學生做由淺而深的介紹,使民眾能夠先對景觀規劃和人本交通等等的觀念有些基本的了解,繼而舉辦「願景工作坊」和公聽會,試圖促進不同群體對於規劃案的想法交流。

台大方面由校園規劃小組派出代表參與這些討論,華盛頓大學景觀碩士潘世豪表示:「(校規小組)常常會講「校界」,強調臺大這邊的人行道是校園所有,可是為了比較人本、比較生態的目標,校方可以配合,但未來務必要討論怎麼維護管理,是由市府派人還是校方自行處理。」而校規小組表示,因為目前進度也只有到規劃階段,很多細部的設計都還沒有討論,但大方向是可以拓寬人行道,規劃完整的人車空間和綠色景觀。而學生方面,則是以各別主動參與為主,大多是本來就關心社區規劃和鄰里關係的學生。

幾次公聽會中,大學里高里長不斷在會議中強調,台大學生每次去大學里內的餐廳用餐,腳踏車停放的問題和噪音的問題都是屢勸不聽。而里民方面,居住的時間尺度也較長,已經熟悉了附近的環境,提出的意見大多較為保守,希望林蔭大道計畫能夠考慮到新生南路龐大的交通流量,免得改了又改浪費公帑。

原本的規劃案中,有包括瑠公圳的整治和開蓋工程,還有新生南路中央公車專用道的拓建,但是因為政府、校方、經典工程三方的溝通並沒有良好的管道,導致許多原來規劃中的事項胎死腹中,而里民方面也都沒有參與的動機,曾參與多場林蔭大道座談的台大學生郁良溎不諱言:「我覺得(溝通)非常差。」

關係的重建?

華盛頓大學景觀碩士潘世豪說:「參與式規劃在台灣才起步,因世界設計之都才有這個機會,怎麼解決其實是要看怎麼取得共識、怎麼妥協。」他也希望台大學生能夠為其組成專門的小組,收集大學生的意見,想要在人行道看到什麼、想要在人行道從事什麼活動等等,再整理成具體的元素與意見提供負責設計的公司參考,也讓政府單位和里民看到學生的期待。

台大和周遭鄰里之間是否能夠藉由這次的機會修補以前破碎的關係,挽救「敦親睦鄰」淪於刺耳的空包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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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台灣第一個以都市空間改造、政策議題批判為主軸的非政府組織、非營利組織(NGO & NPO),期望以集體力量推動台灣都市實質環境改善。

往圍牆奔跑的吸菸者:台大吸菸區設置之路







◎董展羽、蕭米棋

設立吸菸區的路程

衛生署在2009年1月11日施行新的《菸害防制法》,明定「大專院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載之室內場所,全面禁止吸菸。」但台大早在實施舊的《菸害防制法》之後,就成為了禁菸校園。校內常以宣導無菸餐廳和張貼海報或標誌來表達禁菸的立場。基本上,支持全面禁菸的台大師生佔大多數,但校內的吸菸者也希望有吸菸的空間。此外,《菸害防制法》鼓勵民眾,若在禁菸區發現有人違法吸菸,可以透過提供身份和證據至衛生局取締;可以想像要執行並不容易。由於校內師生並非執法人員,通常僅能柔性勸導當事人,因此,實施無菸校園的效果顯得非常有限。

為了平衡禁菸校規和吸菸者的權利,學生代表大會福利委員會在2009年召開多次「菸害防治協調會議」。諸多台大教職員工一致認為,並不是規定禁菸或是經由罰鍰,就可以讓吸菸者立刻戒菸;若校內有吸菸人口,是否不應該去剝奪吸菸者的權利?當年與吸菸相關的校務會議,從是否設置吸菸區一路到吸菸區的詳細位置規劃皆有。此意圖並非漠視吸菸對健康的危害,而是希望校方可以站在務實角度去顧及吸菸者的人權。

在校務會議中,許多校內團隊代表同意設立專屬吸菸區,讓吸菸者有放心吸菸的地點,也讓不吸菸者可選擇避開;當年的學生會長許菁芳即表示支持。而反對吸菸區的提案者表示校內應提供戒菸資源並多加利用。軍訓組表示協助戒菸為該單位的職責。保健室表示已提供戒菸輔導與定期的菸害講座,但使用率極低,鼓勵同學多加利用。

討論後進行投票表決,最後以49票贊成和28票反對通過,各教學研究單位可申請設立吸菸區,申請程序或審核標準由學校行政會議訂定。吸菸區設立之企劃書初步擬定18個吸菸地點(例如:新體育館西南角、文學院西側或中庭)。最後因為沒有專責單位,導致落實設立困難。

從反菸態度說起

校園作為一個教育場所,是否需要維護鼓勵學生戒菸/反對學生吸菸的教育意義?打開今年一月的行政會議紀錄,附件《國立台灣大學菸害防治管理要點》中,明顯可以看出校方要求各行政單位配合「無菸校園」政策,包含各場所不得出現菸品廣告、保健中心配合開設戒菸門診、駐校警察隊配合取締校內外人士吸菸行為等,並由軍訓室推動宣導事宜。

此外,設置吸菸區所遭受到的另一個阻力來自學生。學生會福利部於今年二月開始對學生進行問卷調查,試圖了解校內同學對吸菸區設置的態度,一個月後回收了約三百份問卷,其中校內聲音仍是反對設置多於贊成,也無形中給想主動為校園吸菸者設置吸菸區的福利部不少壓力;校方不願處理吸菸區問題的主因,被認為是顧慮學生的反菸態度。

根據保健中心之資料顯示,101學年度學士班新生有抽菸習慣26人(0.65%),碩博班有抽菸習慣164人(3.5%),由此推估校園吸菸人口並不多。許多人並不認為需要為少數吸菸人口設置吸菸區,甚至認為消極不設置吸菸區有助降低校園吸菸人口,而許多公衛或醫學院的教授也贊同此看法。然而,校園面積廣大卻沒有吸菸區,吸菸者往往隱身在暗處抽菸,並無法有效解決吸菸問題。

但是,設置吸菸區的難題僅有這些嗎?

吸菸區設置的限制

《國立台灣大學戶外吸菸區管理要點》(下稱吸菸區管理要點)規定:「學生於教學單位或辦公大樓戶外地區設置吸菸區,應先經該單位之直屬一級單位討論決定,送總務處及校規小組初審,再送行政會議審核。」其中「直屬一級單位」指的是該學生所屬的學院,而非更高層級的校方。此外,若請求設置吸菸區的地點並非於該學生所屬學院的建築,而是其他系所或場所,則要另外徵詢該場所的管理單位。

一旦吸菸區順利設置,清潔管理就交由各學院負責,包含吸菸區的清潔維護、安全與監督。事務組則會不定期巡查,並統一設置吸菸區的戒菸標語、標誌、菸灰桶等設施;相同工作若是在學生宿舍區,則由學務處負責。如果有髒亂或有違公共安全等情事達三次,會公告廢止吸菸區,原申請單位一年內不得再申請。

福利部長林冠嘉則認為,現行的吸菸區管理要點,其實沒有給學校主動去設吸菸區的壓力。因為設置吸菸區的權限下放到各學院,便如中央政府將設置性交易專區的權限下放到地方政府,因此在各學院不願冒政治風險的情況之下,不會主動設置吸菸區。因此福利部試圖從整體校園規劃的角度,超越目前各學院獨立審核、討論吸菸區設置的做法,如同四年多前,學生會也提出多個吸菸區建議設置地點。目前福利部預計在校園人口少,或是校園各個角落適度設置吸菸區。

然而事務組清潔股吳淑均股長強調:「學校不可能鼓勵學生吸菸,因此不會主動為同學設吸菸區。」另外校園建築物密度太高,符合「不得設於明顯之處」的地點並不多,有些地方又是永久綠地,少有區域符合設置條件,因此校方無法作出吸菸區設置建議。

縱使真的克服了校園非吸菸人口的反菸態度,但是礙於現今的吸菸區管理要點的規定,原先屬於校園空間整體規劃的吸菸區問題,下放給不具行政主體性的直屬一級機關(學院、行政機關)。因此學生會作為全校性的學生組織,無法突破目前以學院等一級單位為單位的設置辦法的規定,做出整體性的建議。儘管學生會跟事務組討論後,認為若是學生對校區內有設置吸菸區的需要,仍可由學生會與該單位討論後轉交事務組提案。但是以目前反菸及管理辦法之限制,吸菸區的設置,可能又會跟四年前相同,因提不出實際適宜設置地點,而胎死腹中。

吸菸「室」非

吸菸者L,社科院四年級學生,意識報066刊受訪者(見066刊P.3-4)
現身之後

  因為我知道室友介意,每次抽完菸回宿舍,我都會把手、臉洗得乾乾淨淨再進房間;可是有時候有味道殘留,她就會譴責地看著我說:「妳為什麼要抽?」然後開始細數菸裡面有多少有害物質。多半是溫情攻勢,雖然沒有乖乖聽她的話,但我還是會盡量避免讓她聞到。

排除與隔絕

  相較於我耳聞的他校學生,台大學生對於抽菸的反感度似乎比較高,我猜部分原因是台大學生整體的社經地位比較高,成長過程比較不會遇到抽菸的人。但比如說我讀東海大學的朋友,對她來說抽菸並不是件奇怪的事,可是在台大,抽菸行為通常都是隱藏起來的。

  抽菸這件事情已經被汙名化,像是畫了一條界線:進去吸菸區就像是被貼上「行為偏差」的標籤,也像是隔絕世界上甚麼不好的東西;吸菸者被放在一個小小的隔間裡,就像病毒或是動物。明明有頂樓這種適合設置吸菸區,不會影響別人的地方,卻不願意接受這樣的區域合法化,使吸菸者必須躲藏在校園各種角落;這其實是社會的排除,把一群人排除到你既有生活之外,彷彿這麼做他們就不存在了。

心中的吸菸區「典範」

  我覺得有設吸菸區我就很感激了,不太會抱怨什麼吸菸區是「不好的」。上次到南港展覽館聽演唱會的時候,捷運站出口有一整排的吸菸區,離人行道隔了一點距離,是很舒服的開放空間,做得很好。

  有些大學的吸菸區也做得不錯,像是東海大學因為校地夠大,有辦法做出一定規模。校園公佈欄上貼有吸菸區地圖,讓人知道校園哪裡有設置吸菸區;例如咖啡廳後面人煙稀少的像花園一樣的露天吸菸區,環境通風還設有盆栽狀泥土盆讓人捻熄、丟棄菸蒂。

校園吸菸區的想像

  因為台大建築物的密度比較高,要在校園公共空間設露天的吸菸區比較困難,人們很難避開。我覺得台大理想的吸菸區設置位置是每棟建築的頂樓,給吸菸者一個舒適不影響他人的位置,也不會排擠到同學既有生活空間。

非吸菸者,外文四蔡曉林。
你身邊有人抽菸嗎?你對於他們抽菸的態度是什麼?

  我姊姊和身邊一些朋友都會抽菸。一開始我很不喜歡菸味,也覺得二手菸對健康有害,生活上受到一些影響。像是姊姊開車時,她會直接在密閉的車內吸菸,那個時候我會不太喜歡她這麼做。而對於朋友,雖然我並不喜歡吸到二手菸,但身處在有許多吸菸者的場域久了以後,我慢慢學會怎麼尊重吸菸的人,並覺得他們也有吸菸的權利。

你覺得校園內應該全面禁菸還是設立吸菸區比較好?

  因為我不吸菸,當然全面禁菸對我來說比較好,但問題是,這政策沒辦法好好執行,而且若執行得很徹底,是不是也會危害到吸菸者的權益?但即使設立了吸菸區,同樣要考慮執行上的問題。像我有次去一位老師的辦公室,他問我:「你介意我抽根菸嗎?」然後他就開始抽。即使現在校園內全面禁菸,因為他是教授,他還是能夠在自己的辦公室吸菸,就算之後真的設了吸菸區,你覺得他會乖乖去吸菸區吸菸嗎?

你對於在校園內設置吸菸區的看法?

  我覺得設置吸菸區這方式還不錯,至少讓吸菸者有可以抽菸的地方,但前提是不能影響到不喜歡菸味的人,所以設置地點的選擇很重要。我聽過一個案例,有個大學教授得了肺癌,但他不抽菸,於是他懷疑是否跟他的辦公室位在吸菸區旁邊有關。另外,如果設了吸菸區,這是否代表吸菸者只能在吸菸區內抽菸?我認為如何全面執行以及相關法規的制訂是需要討論的問題。

你覺得校園內理想的吸菸區應該是什麼樣子?

  對於像我這種不吸菸的人來說,吸菸區當然是封閉式的比較好,能確保我們不會吸到二手菸。除此之外,吸菸區應該多大、會不會占用到一般的空間,也是設吸菸區需要考慮的問題,因為反對設置吸菸區的人可能會有「這個空間是否可以拿來作其他用途,而不是設吸菸區」的疑慮。

李英仁,生工系一年級學生,意識報066刊受訪者(見066刊P.1-2)
吸菸區是什麼樣的地方?

  我看過的吸菸區都是開放式空間,而非用玻璃門或牆壁圍起來;因為空間對外開放,菸味會飄散。但吸菸區都設立在人群比較少的地方,若有不喜歡菸味的人知道這裡是吸菸區,都會選擇遠離這個地方。

  我拜訪過的校園吸菸區通常都很隱密。例如政大就在游泳池旁邊的草地上設個涼亭作為吸菸區,東吳大學城中校區在偏僻的牆角畫了像停車格的小範圍作為吸菸區。這些地點本身就很少人經過,在這些地方設置吸菸區不太會影響到師生;其他常見的設置地點包括校園角落的涼亭。

如何與不吸菸的朋友相處?

  如果不在討厭菸味的朋友旁邊抽菸,其實對彼此不會有太大的影響;我也覺得,在沒有吸菸的時候,我在別人的眼中跟不吸菸的人一樣。比方說,我有個朋友基於健康因素而討厭菸味,若會遇到他那我就不抽菸,而他知道我會抽菸但也不會討厭我。剛認識時很害怕他對我有反感,但後來他也表示相處起來跟一般人一樣。對於不吸菸的人來說,跟會吸菸的朋友相處,或許第一印象會受影響,長期下來若能互相配合,就算是吸菸者,也沒有好奇怪的。

  若跟比較熟的朋友碰面,想抽根菸時通常我都會主動走到旁邊抽,這也是種互相體諒吧。

在吸菸區抽菸是否會受他人觀感的影響?

  吸菸者會被貼上標籤,但就我的認知,大部分台大學生覺得抽菸這件事離自己很遠,所以一個簡單的概念便足以定義每個吸菸者。我覺得藉由吸菸區的設置,讓反菸者慢慢發現其實很多吸菸者就在身邊,只是不敢公開,大家也許會漸漸了解到:認識一個吸菸者不是只知道他會抽菸的這一面。人們仍然可以把抽菸當作是一個缺點,但這缺點是否大到足以否定一個人,就見仁見智了。

非吸菸者,地理三李建衡。
我贊成「抽菸是個人自由」這句話,但我反菸;每個人有選擇吸菸與否的自由,但自由的底線就是不能妨礙他人的自由,因此吸菸行為在某些公共場合應受到某種程度的限制。菸會危害身體健康,若導致疾病會造成周遭親朋好友的壓力及負擔;況且,不只二手菸有害,三手菸對人體也有害,即使不在家人或朋友面前抽菸,身上可能帶有的一些有害化學物質微粒仍會影響長期接觸的人,因此我認為不抽菸是一種對家人、情人和朋友負責任的表現。

周遭的吸菸者

  以前我對吸菸者有種負面印象,覺得他們是壞學生,會刻意離他們遠一點。長大後,身邊會抽菸的人逐漸浮現、也多了起來,站在我的立場,我會希望他們盡量減少抽菸量,平時也會勸他們戒菸。大家聚在一起聊天的時候,他們會點菸來抽,這時我會走到上風處以避免聞到菸味,忍耐幾分鐘就過去了,也不會造成太大影響。然而在很擁擠的地方,例如逛夜市的時候,前面的人邊走邊抽菸,菸味會一直飄來後頭,這時我就無法忍受,會想盡快衝到前面超越他。

正視吸菸者的需求

  我贊成在校園內設立吸菸區,讓吸菸者能有光明正大抽菸的空間。雖然現在校總區全面禁菸,但全面禁菸只是暫時掩蓋問題,因為吸菸者通常有菸癮的問題,他們還是會被迫隱蔽地抽菸,問題仍然存在,那倒不如把它公開化,代表學校願意正視這件事情;況且,除非國家朝向全面禁菸的方向發展,否則我們還是有必要顧及到吸菸者的需求。而對於不喜歡菸味的人來說,他們可以避開吸菸區,減少在沒有預期的狀況下聞到菸味的機會,我認為這是一個在顧及吸菸者人權的同時,也能顧及到其他人健康權的方案。

吸菸區的設置

  至於吸菸區該設在哪裡,我覺得只要不是容易影響他人的地點就好。比方說,建築物的門口就不太適合,風一吹菸味可能就會一起帶進室內。

  我之前去過柏林自由大學,校內空曠處畫了多個像停車格的吸菸區,裡頭設了專門放置菸蒂的垃圾桶,許多學生都會去那邊吸菸。而因應台灣的氣候環境,我會建議設個涼亭作為吸菸區,能遮風避雨,並且提供垃圾桶或是菸盆,這對於垃圾處理和環境維護上也比較好管理。

吸菸者S,法律系五年級學生。
分享香菸就像分享巧克力

  我是去德國當交換學生的時候學會抽菸的。在校園裡面抽菸的人超多,我就有幾個朋友會抽菸,不是常常抽,不過人家拿給他們、他們就會抽;有時候是你跟對方聊天,對方抽菸但你不抽好像很怪,所以就會抽。基本上在一個空間裡面抽菸,一定會share,就好像我自己抱了一盒好吃的巧克力,不分大家吃很奇怪。離開那些地方,你也不一定會找這種東西來抽,所以真正的吸菸人口也很難計算。

習慣雖不同,但共同協議、互不干涉

  我會在宿舍抽菸,因為德國的宿舍不禁菸。他們比較free一點,像我男朋友他們住flat,一個家有三個房間,共用浴室和廚房,他的室友是兩個女生,一個會跟他一起抽,另外一個完全不抽,所以他們協議在公共區域不抽菸,但在自己房間就沒有關係,他們不太會干涉對方抽菸的事情。

能夠自在吸菸的戶外環境

  在德國,餐廳裡面基本上不准抽菸,但他們都很喜歡坐在戶外,不管是咖啡廳、餐廳或是小酒吧,他們都會坐在戶外抽菸。在校園,建築物內不准抽菸,但外面都可以,下課時間同學們都出去抽菸。

希望台大零星設置吸菸區

  如果有吸菸區我覺得不錯,但我希望在隱密一點的地方,因為我不喜歡被人家側目,而且我不喜歡被朋友看見,會覺得蠻尷尬的。如果要設吸菸區,我覺得最好是零星式的,台大校園那麼大,可以零星設在各個地方;頂樓也許是個好選擇,因為一般人比較不會上去,再加上比較不會影響到別人,而且又通風。

非吸菸者C,法研所刑法組研究所一年級學生。
從反菸到了解吸菸

  我父親是工作以後才開始抽菸,他以前菸癮比較重,後來就稍微調整。其實我小時候還滿討厭菸味,也是因為自己不抽菸,對菸味本來就會比較排斥。但是上了大學,可能跟學法律有關,就會認為抽菸就只是個人的選擇,沒有什麼好非難。

  我的幾個比較親近的朋友也會抽菸,他們多數是大二到大三之間開始抽。不過他們都兩三天抽一次,菸癮不算重;和他們聚在一起時,也都選在通風的場合,不會在封閉的空間。但如果有人真的很愛抽菸,又整天在我旁邊抽,我可能還是會受不了。

《菸害防制法》之惡

  我大一時(2009年)新的《菸害防制法》施行,改成室內和公共場合都禁菸,法令一下子就變得蠻嚴格的。那個時候就發現吸菸者變得很不方便,他們可以抽菸的區域大幅地被限縮。但後來我跟會抽菸的朋友相處的過程中,不會特別在意他們會抽菸,因為他們開始抽菸剛好是《菸害防制法》修正以後。而且雖然《菸害防制法》中規定全面禁菸,但並沒有完全落實,像是熱炒店基本上還是很多人在抽菸;所以我覺得倒還沒有因為《菸害防制法》的修正有太大的轉變。

  記得在民國98年修法的時候,有人提到修訂後的《菸害防制法》,並不會讓吸菸者完全沒有地方吸菸,只是在很多地方不能吸。吸菸這個行為不應該是只要讓人能吸到菸,就代表允許吸菸,應該是吸菸成本的範圍內,包含時間、勞力,可以達到吸菸這個動作,這樣才是允許吸菸。所以吸菸區至少不能設在必須要讓大家花很多時間走過去的地點,不然就失去設置的意義了。

校園吸菸區的想像

  以台大來說,如果只有一個吸菸區,實際上就跟沒有差不多。比方說設一個吸菸區在普通教室,我們法律系的人根本就不會走去那裡,畢竟我自己的生活很少離開這個系館;所以理想上一個系館應該有一個吸菸區。如果有些系人太少,設一個沒有那麼大的實益,那可能就好比文學院設一個,讓他們用同一個空間。在大家可以接受的範圍內,又不會造成吸菸者太大的成本的情況下,去設置一些點;讓吸菸者可以去排解他們的菸癮,又可以讓非吸菸者不會覺得太難受,應該比較理想。

  另外,如果系館的某一個房間被當作吸菸區,有人可能會抱怨明明每個人都交一樣的學費,好像吸菸者因為他們吸菸,就多了一間教室可以使用;雖然我作為一個不抽菸的人,但我不反對這種做法,因為空間分配本來就不可能達到公平,而且考慮到吸菸者的人數其實沒有想像中那麼少,因此以空間分配不公平來說,我倒覺得設吸菸區沒有那麼嚴重。蓋一間吸菸區並不單純只是讓抽菸者方便,它反而可以讓你不要一直聞到菸味。老實說,大家受到二手菸的影響還比不上在外面聞廢氣,那為什麼在吸菸這件事上,非吸菸者就會要求完全不要聞到菸味?畢竟人就是生活在同一個圈子裡,本來就要互相忍受。

心中的吸菸區「典範」
  
  如果是室內吸菸區,就要保持整潔,需要人力定期清理,如果學校沒有成本去維護它,我就覺得開放空間比較好。但如果是開放式的吸菸區,又會有人抱怨天天在吸菸區旁邊的教室上課,這就要進一步協調,到底哪個空間真的適合大家去抽菸。

吸菸區之必要

  我個人會傾向大學校園不要全面開放吸菸,而是設置吸菸區。畢竟公園我不會天天去,去了也不會待超過一個小時,但學校或研究室可能就是我每天會待超過八小時、九小時的地方;因此我作為一個非吸菸者,對這個空間有長期使用的需求,吸菸區跟非吸菸區就應該要有適度的區隔,才不會太嚴重地影響到非吸菸者的使用權利或者使用意願。

吸菸是個人的嗎?──設置吸菸區的健康影響







◎許筑淋

《菸害防制法》是公共衛生界為了整體國民健康所爭取的立法。世界衛生組織指出每年有540萬人死於菸害,而吸菸也是致癌的主要原因,有30%的癌症與吸菸有關。吸菸者產生的二手菸更是1類致癌物[1],已有許多研究證實,只要有暴露就會有健康危害。而二手菸的公共汙染和吸菸者的醫療成本,在台灣全民健保共同體的基礎上,更讓吸菸行為不再只是屬於個人自由的層次,因此,吸菸規範的討論一直是重要公共衛生的重要議題。公共衛生界在衡量多數非吸菸者的健康權與吸菸者的自由後,積極地推動《菸害防制法》,以促進全民的健康。

全面禁菸的宣示意義

2008年,由當時的衛生署(現為衛生福利部)所做的成年吸菸行為電話調查,發現18-20歲的男女吸菸率分別為13%、3%;21-25歲的男、女吸菸率分別為37%、6.5%,顯示大學生正是吸菸行為決定的重要族群[2],因此,衛福部積極鼓勵各個大專院校進行菸害防制的宣導。而台大校園目前採取全面禁菸,其規範具有它的宣示意義:「本大學反對學生抽菸」。台大作為一個教育場所,其校規、政策都具有對學生的教育考量,而禁菸的政策明確地指出學校對於學生健康的重視。另外,台大身為第一學府,其校園政策具有外溢效果,影響到其他大學的決議。如果台大校園決定設置吸菸區,宣示意義將會消失,從「反對」到「不鼓勵」的差異,將會改變校園內使用菸品的風氣。

吸菸區的影響

評估設立校園吸菸區的影響,可分成三種不同的層面:第一、吸菸的障礙降低,吸菸者的吸菸權利受到了保障,吸菸者的菸癮得以方便地在校園內獲得紓解;第二、對菸味極度敏感的同學(聞到菸味會有咳嗽、頭痛的現象)接觸菸味的機會將會增加,而承受健康風險;第三、校園內的禁菸法令鬆綁,校園吸菸就具有合法性,因此校園吸菸情形將普遍化,非堅決拒菸的同學接觸、嘗試菸品的機率將因此提高,而吸菸行為一但決定,就極有可能成癮,無法戒除[3]。綜合以上,校園內從全面禁菸到吸菸區的設立,吸菸行為在大學校園的成本降低,校園的吸菸情形就會因此增加。若以少抽一支菸增加10分鐘壽命的線性關係計算[4],設置吸菸區背後是隱形的龐大健康成本。考量吸菸成癮的人需求,校園內的吸菸區將可方便緩解菸癮,但這種方便性相較於增加的健康成本是值得的嗎?陽明公共衛生教授黃嵩立認為:「吸菸是一種權利,但它沒有強到『我要很方便地吸到菸』成為基本人權。我們需要先考慮誰的利益是最接近基本人權,如健康。」

吸菸區設置條件

吸菸區設置需要考慮到通風、二手菸殘留、菸蒂處理等條件。吸菸區需設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並設置菸灰缸收集菸蒂,保持環境的整潔。校園內有很多地方都適合設置吸菸區,如各系館的頂樓、空曠的草地等等。清楚標明為吸菸區,並告知對菸味有嚴重過敏的同學避免經過這些地方,以減低可能的危險暴露。

許多人開始吸菸的契機是因為受同儕的影響,在許多的社交場合,遞一根煙就是最直接的善意表達,但吸菸者在決定吸菸時,極可能不清楚菸品的易成癮性與健康風險,黃嵩立教授認為:「決定吸菸之前,要得到充分的資訊,包括這輩子會花多少錢、會損失多少年的性命、會得到什麼病,而且一旦吸菸就可能會戒不掉。」大學校園設置吸菸區,校園內吸菸障礙降低,就必須付出校園吸菸人口的增加、吸菸率上升的可能代價;因此,考量設置吸菸區時,需要更謹慎地去思考在吸菸自由的背後所承受的健康成本,而這份自由是否為自由意志考慮所有因素後所做的決定。面對成癮物質,我們需要更慎重的考慮它所帶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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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HO下屬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將致癌物質按照危險程度分為4類:1類致癌物(對人類為確定之致癌物)、2A類致癌物、2B類致癌物、3類致癌物、4類致癌物。
[2]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從2004年起,採具縣市代表性的抽樣方式,由電話調查訪問中心進行電話訪問,監測18歲以上成年人吸菸行為情形。資料來源:成人吸菸行為調查重要指標交叉表
[3]已有研究指出,吸菸新手在抽第一根菸時,尼古丁就會進入體內會與身體作用而使得尼古丁的受體大量增加,而影響尼古丁的成癮性。
[4]WHO 的研究發現,吸菸者平均壽命較非吸菸者減少15年,吸菸量與減少壽命呈現線性關係,平均而言,抽菸一根菸相當於減少10分鐘的壽命。

校園嚴禁「菸」火:菸害防制法 v.s. 吸菸者的基本權







◎吳佩儒、戴紹恩

菸在法律上的定位:災禍、禍患

我國《菸害防制法》於民國86年制定,最近一次修正公佈日期為98年1月23日。自本法的條文觀之,無非視「菸」為一種社會上的禍患,須以特定的手段防制之,始能維護國民健康,希望透過制定法律杜絕菸所造成的社會危害性。然而,此法除了先天上的給予菸「負面評價」,也使得吸菸者受污名化成為本法的副產品。此外,本法旨在「維護國民健康」,但在維護國民健康的同時,是否過於保護非吸菸者,與對吸菸者的權利之侵害間有失平衡,值得我們深思。

人權的天平:吸菸者 v.s. 非吸菸者

從憲法階層探討,前大法官許宗力教授認為,吸菸者的權利應是屬於《憲法》第二十二條所謂「一般行動自由」的範疇之內,也就是說,於不影響到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之下,皆應受保障。

當我們欲探討「吸菸權」存在的同時,會面對兩個問題:首先是對於吸菸者本身健康上的危害。吸菸權可說是處於家父長思想和自主決定權的衝突地帶。一般認為,國家禁止吸菸是為了維護國民健康,立意良善,然而這樣「只要是為你好,我就可以限制你」的家父長思想,有偷渡國家決定「良善的價值觀」的疑慮。而在自我負責的脈絡底下,當吸菸者已被充分揭露吸菸對於身體危害的相關資訊,仍決定吸菸,此時國家保護即應退讓,否則即違反比例原則。

其次是對於非吸菸者權利的維護。這似可成為一個更具正當性的理由,如果我們承認吸菸權會對非吸菸者造成妨礙的話,在合乎比例原則的情況下限制吸菸是合理的。然而,應該要辨明的是,非吸菸者又能主張何種的「權利」來保障自身?究竟限制吸菸的原因是「二手菸對於身體有所損害」抑或「單純地厭惡菸味」呢?如果是基於二手菸對於肺部病變的考量,尤其是對於孕婦和未成年人的傷害特別嚴重,此時限制似乎較有正當性。但是如果僅以大多數人的好惡去限制少數人的自由,反而使吸菸者遭受主流價值(而這個價值觀其實是被刻意塑造的)的壓迫。

此外,還應考慮到吸菸者為社會中少數而相對弱勢之事實,此行為在社會發展底下逐漸遭受非理性被污名化的命運不可忽視。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提出了這樣的一個思考脈絡:吸菸者的道德非難是基於社會上的惡霸(強勢勢力)所創造的道德恐慌,目的在於透過詆毀一些人來彰顯自身的道德高尚。許宗力教授也說道,「法律的功能就是要保障少數人的權利!」立法者應當走在時代尖端,突破保護多數犧牲少數的盲點,以避免吸菸者再度遭到污名化。我們肯定吸菸者與非吸菸者都應享有各自的權利,然而,我們應該要衡量的是在權利的折衝上,不應該過度傾向任何一邊。

菸害防制法是否過於高舉健康的大旗?

依照吸菸者與非吸菸者的權利來衡量《菸害防制法》的第十五條、第十六條,有沒有過當的部份呢?許宗力教授指出,教授個人研究室基本上為一人空間,卻仍然也受第十五條室內場所的規範,這部份可能過於侵害個人自由之行使。「我曾經在憲法考試中考過這個題目給學生,一半以上的學生因為討厭抽菸,所以都說這樣的限制合憲,理由是菸有滲透出去的可能,走廊經過的人也可能會聞到;不過我覺得這種影響的可能性是很微不足道的。」李茂生教授也認為本法限制吸菸區域的規範尚非妥適:依照侵害原則(harm to others),對於第三人的健康基本上沒有影響,也不應限制,另外,《菸害防制法》中規定三人以上工作場所亦禁止吸菸,當三人同時都是吸菸者,並且希望同時吸菸,但他們卻受限於法規不得抽煙。

參考《菸害防制法》限制吸菸區域的立法理由[1],立法者在限制吸菸區域的同時,並無偏袒任何一方。然而,法律的施行與社會觀感的改變,造成不斷擴張限制吸菸者的情形,社會上也形成了一股反菸意識,似乎只有「非吸菸者」才能夠主張《菸害防制法》,來捍衛非吸菸者的權利。在不停地限制開放吸菸的區域時,我們多高舉著「健康」的大旗強化正當性,然而,是否真的有必要將吸菸者驅逐至人煙罕至的地方,才能夠免於二手菸的危害,這個問題值得立法者與所有的非吸菸者去思考。

臺大吸菸區──僅存於紙本上的「管理要點」

關於吸菸區設置問題,《國立臺灣大學戶外吸菸區管理要點》將得申請設置之單位授權於本校各一級教學研究暨行政單位。但李茂生教授認為實行上可能會遭遇到一些問題亟待解決,就「吸菸區須設在室外場所」這個規定而言正當性可能不足,他舉出桃園中正機場為例:機場曾設置所費不貲的室內吸菸區,而後卻因為室內全面禁菸被要求拆除,吸菸者被棄置到人行道上,這樣的結果反而失去原先避免菸味飄散的立意,本末倒置。

再者,授權各院也產生缺乏整體性規劃的疑慮。設置辦法規定須在「非必經區域」,先不論此一規定大大降低了吸菸區的實用性,行政上也極有可能成為各系所都不願承認的三不管地帶,而落到無法設置的下場。沒有建構常態性的清潔系統維持全校各吸菸區的整潔,也喪失部分設置吸菸區的目的。

李教授亦指出應然面和實然面對立的情況,縱然已有設置辦法,學校仍可能基於形象問題,遭人扭曲為變相鼓勵學生抽菸而不執行。許宗力教授則進一步考量到,如果各院拒絕申請設置,因為院級在法律上並不會被法院視為一個行政機關,無法對其起訴,也成為救濟上的隱憂。

校園是否該一「菸」不染?

以目前的情況,臺大空有吸菸區的設置辦法,然而各系所不願造成社會負面觀感,因此吸菸者目前仍必須走到圍牆外才能享有「合法」的吸菸區域,對於校內的吸菸者無非是過高的時間成本。設置吸菸區,可被認為是給予吸菸者應有的尊重與生存空間,然而設置後除了要面對使用率是否能等同原先的預期,也應考慮在吸菸區以外吸菸應如何規範的問題。

《菸害防制法》–––我們應該以什麼樣的角度來理解這部法律?不論執法者或是一般人民都應該考量到「實質平等」的層次:基於二手菸的外部性,並非全然不能對於吸菸者有所限制,然而,在限制吸菸者的同時,是不是能有著正確、合理的手段來平衡吸菸者所受的影響,兼顧保護非吸菸者的措施,不失為未來我們需要積極面對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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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菸害防制法第十六條理由之三:若干公共場所在性質上或屬一般社交場所,或非專供未成年人出入,或其場所範圍空間較為寬敞,如設有吸菸區(室),即可確保非吸菸者免於場所二手菸害之規範目的,尚無採高強度全面禁菸之必要,以期公權力之行使符合比例原則之要求。

非吸菸者與吸菸者的必修課







◎戴紹恩

無菸校園:吸菸區難越雷池一步

順應《菸害防制法》在2009年大幅修正,台大校務會議通過了吸菸區管理要點,當時即有報導下了這樣的標題「台大將設吸菸區 董氏基金會遺憾」[1]。《菸害防制法》規定大專院校的室內全面禁菸,室外空間得設置吸菸區,不過對台大來說,除了性質上為教育機構,「台大」在社會的眼光中,似乎被以較高的標準來看待。就現況而言,台大校總區內並沒有因通過管理要點而設置吸菸區,而鄰近的政治大學在校園四處設有吸菸區域。我們不免要問:台大為什麼空有設置辦法,卻無落實的可能?

吸菸區的設置,類似於「基地台」的設置,正因為同樣具有設置後所產生的外部成本,也因此對於設置區域周遭的系所有所影響,正如大廈居民不願意家門前聳立著基地台,各個系所不願意成為破壞「無菸校園」的兇手。另一個學校必須面對的困境是「設置吸菸區」是否等於「鼓勵吸菸」?

修法前,許多室內空間都可以吸菸,「非吸菸區」的設置是為了保護「非吸菸者」有不吸到二手菸的權利。然而在反菸團體積極推動修法下,似乎已將「全面禁菸」視為原則性的規範,因此設置吸菸區變得近似於「鼓勵吸菸」。當社會視全面禁菸為原則,任何與吸菸有所關聯的事物,都可能被解釋為「鼓勵吸菸」,如:在戶外用餐區放置煙灰缸,是否就表示鼓勵顧客吸菸?因此,我們應該著眼於兼顧吸菸者與非吸菸者的觀點來探討「吸菸區的設置」,否則都將以「鼓勵吸菸」作為最強烈的反對論點。

吸菸者與非吸菸者的新課題:實質平等的校園

對於菸害的防制已有公共衛生上的考量,亦有法律上的規範,然而在大學之中,應該採取何種教育措施?

旨在維護國民健康的菸害防制法,在反菸團體的遊說下,執法者不停的要求吸菸者退出一些場所,美其名是基於「健康」的考量,問題是,這樣子的要求是不是得以無限上綱?思考這樣不合理的可能性的同時,回到校園吸菸區的設置,我們應該重新思索的是在吸菸已受限制的情況下,維持「實質平等的校園」的可能性。

校方對於菸害在一定的限度內有所防制實屬合理,然而在面對從「保護非吸菸者」變質為「歧視吸菸者」的現況下,作為一個教育機構,更應該以免除任何一種形式的歧視為教育之目標、根本;台大不應忽略非吸菸者對於吸菸者的污名化與歧視的問題,一味逕行全面禁菸的政策,應當實際落實相關政策,而非懸置吸菸區設置辦法成空頭承諾,罔顧吸菸者權利。

校園為所有師生共享的生活空間,礙於吸菸區的外部成本,設置校內吸菸區確實有它的困難所在,但是非吸菸者的意見需要被聽見,吸菸者的權利也應被重視,這是臺大應學習與思考的一門必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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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由時報電子報,2009-06-14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