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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日 星期二

意識報096目錄



編輯的話

2017 年九月底在台大爆發的「中國新歌聲」事件,最終在抗議群眾衝上舞台、 演出活動遭到強制結束下匆匆落幕,但此次事件其實存在許多值得關切的複雜 面向,本專題除了仔細梳理事件脈絡外,也透過運動參與者的視角,觀察獨派 和其他抗議學生的關係、體制外抗爭如何成形,以及從年尾爆發的另一起場地 租借爭議,討論現行場地租借規則的不足。


從來就沒有「真正的目標」──台獨與學權的分與合

◎ 凌心耕


◎ 黃脩閔
抗爭者第一人稱自白

◎ 林博謙、許毅全


◎ 童昱文

編輯的話

從去年三月到本篇即將刊出的現在,經過了一年多的時間,反對傳統領域劃設排除私有地的倡議者們,還堅守在凱道周圍持續抗爭。這篇專題將從法規面出 發,延伸到文化政策、土地史和原住民族主權觀等視角,試著帶領讀者思考為 什麼這群抗爭者會如此憤怒、如此堅持,同時也試著捕捉這樣的倡議所引起的 種種批判和權利間的衝突。


◎ 王亦民、林其叡

從中國新歌聲到公館遊樂園──論體育場地出借的法規漏洞

 
◎童昱文 

中國新歌聲事件引發的法規修正  
 
九月下旬「中國新歌聲」事件的爆發,部分原因和當時的《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運動場館管理辦法》(以 下簡稱管理辦法)規範不全有關。例如,僅有「教學優 先於外借」的條款並不足以維護學生的使用權益,因為 體育室仍然可以把原先在體育場的課程和訓練臨時排到 其他較差的場地,進而認定外借並不違背前述原則;以及,原先的外借程序中並沒有學生代表的參與,甚至也 沒有關於場地毀損時校方得以終止活動的條款,使得此 次事件中,學生在場地已遭廠商毀損後要求學校終止活 動以防止損害擴大,被批評未有法源依據且會害學校必 須負擔高額賠償費用。總而言之,當時法規面的許多漏 洞,都使得學生權益在面對體育場地外借時,受到的保 護明顯不足。   因此,十一月初的「校總區運動場館管理委員會」 會議中,通過了修正後的《管理辦法》與《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下稱實施細則);前者仍待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與出借流程較為相關的《實施細則》原則上則通過後直接生效。

依學生會粉專的說明 [註一],此次《實施細則》的修正有幾個重點:首先是修正新增了「本場館在學期中平 日不出借校外單位,學期中假日及寒暑假不影響體育教 學及運動代表隊訓練,方可對外開放。」的條文,直接 禁止平日出借,避免前述「把平日的教學活動移到其他 場地,再提供給廠商使用」的狀況;再來,新增「若校 外單位借用,活動性質與規模涉及舞台、音響搭設及校 園環境與安全之活動,應於活動前三個月提出申請,由 體育室另案簽核本校總務處、環安衛中心、校規小組及 所有涉及之相關單位審核辦理」的規定,其中校規小組 中有學生代表,藉以處理過去學生無法事先得知、協調 和異議場地外借給大型活動的問題;最後,新增了「有 安全顧慮、可能或已經造成本場地設施損壞者,本校管理人員即可停止使用,所繳場地費用全數沒入,並依法報請處理,借用單位亦不得向本校索取相關賠償」的條 款,讓校方在預見或發現損害時,有權終止活動進行, 避免損害擴大,也不需要擔心後續的賠償問題。[註二]

「公館遊樂園」事件與其爭議   

這樣的法規修正,看似對於校內師生使用場地的權 益保障有不小的進步。然而,就在新規定通過後不久 的元旦連假,學校又將場地外借給信義房屋舉辦員工家 庭日,在田徑場草皮上搭設大型遊樂器材,且草地上留 下了重型機具壓過的凹痕以及鐵欄杆直接插入土中的凹 洞,嚴重影響後續體育活動使用的安全。   

事件後,學生會質疑體育室未妥善監督廠商施工、 發現場地遭毀損未依法要求停止活動,且本次活動為 「涉及校園環境與安全之活動」,但廠商十月底才申請 借用,違反新通過的《實施細則》中應於三個月前申請 的規定,是違法出借。體育室康主任則辯稱,廠商在九 月底就曾提交申請,但當時考量到出借規則正在修正, 因此退回請對方晚點再申請,至於對於其他的質疑,以 及學生會「未來不再外借給商業活動」的訴求,都未有 明確回應。   

期末校務會議中,九位學生代表則一起提案要求 「檢討現行出借流程,並禁止商業外借」。在討論中, 有代表主張「台大校園應該和公眾分享,應該保持公共 性,不是只有台大師生能用,所以不該禁止商業外借」, 有代表則回應「包給有錢的廠商租用,才是妨礙了大眾 使用運動場地的權利,貶損大學空間的公共性」。中文系的代表則反映,每次出借時施工造成的噪音,都讓系 館在體育場附近的他們十分困擾,同時質疑體育室的人 員編制不足以時時妥善監督廠商施工。最後,校務會議 做出決議,成立調查委員會,檢討場地出借程序、監督 單位層級和監工 SOP。

從公館遊樂園事件看「後新歌聲」的場地法規   

從信義房屋事件和後續討論,回頭檢討新歌聲事件 修正後的相關法規,可以指出仍存在的法規漏洞。首先, 在出借流程上,「涉及校園環境與安全之活動」的要件 不夠明確,信義房屋事件中,共教中心主任就曾以「活 動沒有搭建舞台和音響」來回應廠商未在三個月前申請 的質疑,且本案雖然有送校規小組核可,但校規小組並 未開會討論,直接由召集人核章。因此,未來類似的大 型商業出借,仍無法保證能適用有學生代表參與的完善審核程序。   

再者,就場地毀損時的處置,新法規定的是學校 「可」停止活動使用,留給管理人員判斷損害是否有擴 大的風險而必須直接停止活動,然而,既然管理單位都 無法預知損害發生而提前加以防免了,如何能期待同一 群人能夠準確判斷場地的毀損有沒有因活動繼續而擴大 的危險呢?而且,讓毀損場地的廠商能繼續把活動辦下 去,也無法讓本條規定產生遏阻力、使廠商因為擔心活 動辦不成而更小心於場地維護的功能。   

至於出借場地影響教學訓練的問題,新規定仍容許 假日「不影響教學和訓練的出借」。然而,光這學期就 發生兩次商業外借嚴重破壞場地的事件,場地毀損的後 續維修和場地品質降低,也會直接影響教學和訓練,卻 未能在事前的審核被考慮;更甚者,農學院校務會議代 表和足球校隊成員都曾提到,目前田徑場草皮已明顯超 限使用(同時,冬天是草皮休養的時間,也不適合大型 活動的人潮踩踏)。換言之,光平常的教學及訓練就已 達到草地的負荷上限了,繼續外借給商業活動更會加速草皮與其排水功能退化,同樣會影響到教學與訓練,但 草地使用限度的問題不但未經專業評估與規劃,更未在 出借規則中被列為需考量的審核要件。總而言之,站在 教學訓練優先的立場,會發現有許多實際上會造成嚴重 影響的因素,都未在審核流程中被考慮。   

然而,考量到體育場維修費用和場地老舊不堪使用 後的重建基金都需要靠場地收入維持,完全禁止商業出 借似乎有其困難,因此未來的訴求和檢討方向,可能會 繼續集中在出借流程、審核標準和施工監督上,包括更 全面而嚴格的檢視借用個案對於教學訓練的實際影響、 提高施工和活動中監督的人力和管理層級、確保程序中 有充分的學生參與和爭執空間等等。以上各點,都需要 未來更多師生投入參與和監督,才可能讓體育場地的出 借更為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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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學生會號召「堵」康正男主任,訴求康主任承認錯誤、 辭職下台〉(https://goo.gl/KLTR85)

[註一]https://www.facebook.com/NTUSA/posts/1773771355977358

[註二]當然,站在租借者的立場,也可能會認為這個條款過於 嚴苛、不公平,畢竟「有安全顧慮、可能造成損壞」是有 不小的判斷餘地的要件,也沒有規定是否在「除非停止活 動,否則損害就會發生或擴大」的情況下才能喊停,還是 所有情況校方都能喊停,對於廠商而言,事後賠償或事前 調整施工方式的成本都遠比活動被停止來得低,如果擔心 本條被校方濫用,可能會因此不敢租借學校的場地,或衍 生許多的後續糾紛。(當然,從信義房屋家庭日的案例看 來,本條不但沒有濫用之虞,體育室反而對於毀損場地的 廠商十分寬容,只要對方事後將場地恢復原狀,完全沒有 要依規定停止活動的意思。)

抗爭者第一人稱自白

◎ 林博謙、許毅全

  本文作者為兩位意識報的編輯許毅全和林博謙,也是新歌聲陳抗活動的計畫與參與者之一,從我們兩位的經驗出發,試圖以內部參與者的角度紀錄活動籌備到結束的過程。後文簡稱許、林。

不滿的集合:人員組成以及活動草創

  9 月 22 日,學生會、學代會和一些校隊代表就台大田徑場受損一事和體育室主任康正男及文化局人員召開記者會,質問場地借用的程序問題和損害賠償責任的歸屬。不料體育室主任語焉不詳、迴避問題又試圖把一切責任攬下來結束討論,文化局代表更宣稱對破壞不知情,整體而言學生沒有收到令人滿意的回覆。同時,這件事在網路上得到了相當高的關注,不少人甚至在 PTT 推文表示願意到場抗議。

  當天晚上,前學代會議長蔡炫錡想以行動阻擋「中國新歌聲」舉行,為此創了臉書群組,並在朋友之間互相拉進了一些成員,組成以現任或過去的學生自治參與者為主的抗爭班底。雖詢問台大的三大異議性社團(濁水溪社、大陸社、大新社),但並沒有收到正面回覆。基於上述因素,群組中許多人可能互相並不認識,也缺乏組織和帶頭衝場的經驗。這個時候,眾人的共同目標就是擾亂活動進行,但發起抗議的動機和目標不太一致,並沒有花很多時間去釐清彼此的想法。

對陳抗手段的討論與物資籌備

  最初對於抗爭的手段沒有明確的規劃,不同主張從製造噪音、掛布條、夜宿操場,甚至跑操場都有。但大家都同意陳抗要有一定的力度,而不只是發發傳單。場內陳抗比場外更有效果,但若欲進場,就需要正面衝入或是持票入場,於是大家相約先去中山堂領票(票券免費,一人限領四張), 也號召認識的同學一個人拿四張,盡量蒐集票卷。

  這時,群組內開啟了行動是否公開的討論。一般而言,社運衝場為了避免主辦方的防備或干擾, 通常不會在事前公開詳細訊息。但因為網路上和生活圈中學生不滿的氣氛高昂,所以決定公開號召網路參與者加入行動。考量到不是每個參與者都願意進行高強度的抗爭,場內鬧場也不一定會成功, 如果場外有大量人員可以阻擋活動進場的動線,便可達成擾亂活動的效果,發生衝突時也有人可以聲援場內和攝影蒐證。從此時開始形成場內和場外的配置,但行動的具體內容和細節還要依據人數來決定。

  不料隔日早上九點多,票竟已經發完了、群組內的人只收集到 20 幾張票,使得場內的鬧場難度增加。在這之後公開的、較強硬的抗爭慢慢變成必要的一個選項。公開詳細資訊,才能號召到足夠的參與者。這時候網路上的氛圍,讓群組內的參與者相信能夠號召到足夠的台大學生聲援,數量多到足以應對嚴陣以待的主辦方。在訊息傳播上,我們鎖定臉書NTU 交流版和PTT 八卦版與NTU 版。怕文被洗掉,大家特別約定在八卦版要同時推文推到三十推以上來爭取能見度。此後大家開始著手寫論述和聲明稿、聯絡記者。

  物資準備方面,23 號開始著手購買布條、汽笛、油漆、冥紙等抗爭用品。群組成員紛紛表示願意分攤花費。

  對主辦單位對活動現場的各種配置,大家並不是非常了解,從而無法討論詳細的抗爭方法。剛 好一位學代成員接到體育室的通知,說可以偕同廠商勘查場地,林和許兩位去找體育室主任及廠商 勘查後,錄了影片分享給成員們參照,包括舞台前的護牆、出入口的位置、人員配置和維安強度。 大致上來說,總數 200 個工作人員中有 160 位負責外場控管,整個活動只有一個位在舊體前的入口 和一個緊急出口。此外得知入口處會有安全檢查,舞台和觀眾間也會有護牆保護。一般來說,舞台 護牆內會有數位工作人員,不禁讓我們預想翻越護牆會有一定強度的衝撞與難度。

  時至傍晚,一位群組內的夥伴提議活動號召至少需 24 小時吸引關注,於是我們快速整理論述, 成立「中國新聲音,學生權被陰」的活動頁面。並同步在 PTT NTU 版及八卦版發文,結果吸引了比預想更多的回應。

活動前一晚 

  活動前一晚,發起人蔡炫錡在某人租屋處想標語及各種規劃,我們兩位就過去了。

  我們討論了白布條上的標語,以及抗議時的一些目標和應變。因為不確定屆時主辦方會有什麼 應變,也不確定到時候前來聲援的人數,包括如何進場、進場後要做什麼都存在許多未知數。我們 需要估計可能會需要的物品及人力,並且分派下去。最後以活動「有興趣」及「會參加」的人數為 估量基準,擬定「多數人在入口抗議、有抗爭經驗者衝上舞台、一部分的人從維安空隙趁虛而入」 兵分三路同時行動的策略。   

  許原本就認識獨派團體蠻番島嶼社的成員郭潤庭,且從星期五(陳抗前兩天)開始就有流通資 訊,像是領票資訊、舞台的配置圖和維安配置等等。蠻番島嶼社的成員在活動前一晚來到我們所在 的租屋處,經討論後決定呼應前述的進場策略,承擔規劃中最缺乏的衝場角色。檯面上,我們並沒 有打算對外宣稱與獨派團體合作,不過也沒有自我設定成「乾淨」的學運團體,而是在議題呈現上 把統獨放在學權之後的順位。原因是因為我們認為當天必然會有大量的統獨團體表述其主張,且統 獨議題的聲量與渲染性遠高於學權議題,為了讓所有主張都能被聽見,我們選擇在有限的時間內先 以呈現學權訴求為主。   

  「想」標語的過程不只是選擇好聽、好喊的口號,同時也牽涉到成員們對陳抗內容的各種定位 差異。以「釋放李明哲」被好幾次提議要寫在小布條上這件事為例,一般來說,「釋放李明哲」和「還 我體育場」是人權和學權截然二分的議題,不過在把國台辦促成的中國新歌聲活動視為某種文化統 戰的背景下,兩者也可以被連結在一起。但對某些成員來講,此舉可能會模糊焦點,與前述學權為 主的設定也不符,最終並沒有被採納。   

  「寫」標語的過程也出現較為幽微的意識形態差異。例如「昨天我們回家比賽,今天我們回家 食屎」的「食」是台語本來在書寫「吃」的慣用字,但大多數人沒有學過台語的漢字書寫,又受到 廣告、媒體的影響,容易寫成「呷賽」,變成用華語的音來寫台語。有在關注台語文書寫的成員就 堅持不能寫成「呷賽」,但像林博謙和蔡炫錡就比較不在意,認為大家看得明白比較重要。

  為了減少陳抗中的不確定性,群組成員在午夜時分一起到現場二次場勘。除了 在棒球場的網子邊緣尋找可供進場使用的破洞,也到新生南路側的黑布圍場觀察「趁 虛而入」的可能性。沒想到,黑布只要徒手就可以解除,圍場又長達百餘公尺,再 加上整個大場地只有 160 名外場維持秩序,我們因而相信入場絕非難事。 

陳抗當天 

  林博謙、許毅全及召集人蔡炫錡在烈陽下開始在一個租屋處頂樓寫布條。備齊 布條、水泥漆和刷子之後,我們本來以為萬事俱備了。沒想到布條長達十公尺,比 我們想的要長得非常多,如何使用與剪裁變成一個難題。一條布條要價 550,水泥 漆一桶就要 500,算起來一條布條就花掉 6、700,成本比想像中高不少。   

  同時,群組內的其他成員在舊體游泳池前集結,同步處理其餘的布條,完成後 掛到操場的格網上,吸引了不少群眾、統派團體和媒體的關注。正式陳抗前,在籌 備群組內大家達成不接受採訪的共識,怕活動因為不夠全面的發言和媒體的過度放 大被提早定調、暴露陳抗細節或被刻意操作。然而,各家媒體到場後要求採訪,因 為擔心拒訪會影響與媒體的關係,還是交由主要召集人蔡炫錡和許軒瑋於活動入場 處接受採訪。   

  三點五十分,我們突然收到學校要求廠商在四點提早結束表演的消息,這讓預 計四點四十才正式行動的我們面臨抉擇。因為怕在學生表達訴求前就讓學校主動道 歉了事,喪失後續咎責和持續關注的可能,衡量現場狀況,也可以發現有為數不少 的學生已然集結在現場,再加上一位熱心校友提供的大聲公數支及 PA 廣播車都已經 就位,讓召集人蔡炫錡得以在入口處確立總指揮的「聲量」。因此大家就決定提早 號召、提早衝場。林博謙等人主動拿標語到入口處,高喊訴求且集結人群。   

  獨派團體首先衝入會場,讓大家認知到從正門無票進入是可行的。跟隨他們的 腳步,部分陳抗學生抓準空檔衝入會場,中間發生了零星的肢體碰撞。人群約分成 兩三波進場,後續整體秩序得以維持主要仰賴蔡炫琦和他所佔的 PA 廣播車,巨大的 聲量與蔡的持續指揮讓入口的 PA 車猶如堡壘般成為外場指揮中心。門口的戒備時鬆 時緊,試圖進場的人太多時工作人員會放棄驗票,人少的時候還是會強硬阻攔。

  入場後,林博謙和其他組員發現以表演音效之大、活動場地之廣很難靠幾支大 聲公如願形成內場指揮中心,以確認與集結陳抗學生,又沒有足夠的標語、符號, 情急之下決定要求大家高舉學生證來互相識別。在嘈雜的背景音樂中喊了幾波口號 之後,抗爭的學生和獨派一起衝上了舞台中止活動進行,碰巧形成左獨派右學生的 景象。林博謙帶喊了一連串的口號,諸如「上次我們回家比賽,這次我們回家食屎」、 「世大運一走,體育場沒有」、「文化局上下其手,體育室食人夠夠」等等。在訴 求被確實傳達後,蔡炫錡站上舞台作結,並呼籲大家前往舊體參加學校主辦的記者 會持續監督。

小結

  「中國新聲音」事件其實是非常具延展性的議題,雖然以學權為起點,但可以 延伸到更多更大的討論裡面。例如:「抗爭擺在中台關係的框架裡頭該如何檢視? 如果這個活動的確具文化統戰的性質,那我們該用什麼樣的方式因應?」或「這次 借場凸顯的行政問題專屬於台大嗎?如果不是,那在場的非台大抗議學生是以什麼 樣的立場參與抗爭?如果在台灣其他大專院校發生類似情況,又該怎麼去思考學校 與學生的關係?」由於現場的群眾凝聚力有限,學校即將召開的記者會又壓縮了學 生的反應時間,所以不太可能在呼口號之餘進行很細緻的討論,更不可能帶到前述 的後續議題。最終學生前往體育館,將舞台留給獨派的團體。   

  就現場的群眾而言,他們的動機與行動之組成異質性其實相當高。從新聞畫面 觀之,很多學生都拿了台獨旗,但未必每個學生平常都關心高度政治化的議題。同 時,跟著喊學權口號的群眾,也未必都是時時關注學生處境的校內人士。群眾中有 關心與不關心統獨立場的學生、有支持台大學生的社會人士和外校同學、有積極關 注統獨議題的社運人士等等,但旗幟和口號並沒有完全代表到所有個體。





中國新歌聲──從釐清到理清

◎ 黃脩閔

  去年九月,「中國新歌聲上海台北音樂節」借用台大田徑場,節目的大型舞台、進進出出的貨車甚至刮傷跑道、壓壞草皮,導致學生體育課上課、體育代表隊練習沒場地,更讓剛花 3,380 萬鋪修完成的田徑場跑道可能失去國際認證資格,引來各方撻伐。

  在二十四日活動當天,由於學生與台獨團體抗議,主辦單位因安全因素取消表演,同時,新體育館外側有學生受統派團體打傷,一連的事件引發許多爭議。從發現田徑場關閉、場地借用的反覆更改,到校方緊急取消活動、活動的維安及後續的體育場地管理辦法修正,這之中有許多細節需釐清,更需要透過事實與證據來理清。
  
  為方便討論,以下將整起新歌聲案,以四個重大事件分為五期敘述,分別為:正常借用完成(7/11~8/9)、借用天數更動(9/1~9/19)、事件浮出檯面(9/19~9/23)、抗爭活動現場(9/24 當日)、事件持續追蹤(9/25~ 迄今)。

一、正常借用完成(7.11-8.9)

7.11主辦廠商幕婕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幕婕塔)來校接洽
7.12幕婕塔希望能借的日期為9/20-9/25上午,共五天半
8.08幕婕塔將欲借的時間改為9/21-9/25上午,共四天半
8.09場地借用申請書完成,且協調將結束時間從21:30提早到19:00


  「中國新歌聲」為一個中資的歌唱比賽,由上海市海峽兩岸交流促進會 [註一] 等單位主辦,台北市文化局協辦、幕婕塔公司則為執行單位,由於活動可以追溯到 2010 台北市與上海市簽署的「文化交流備忘錄」[註二],因此被許多人批評為統戰 [註三]。這次系列已經於世新大學 (9/20)、中國文化大學 (9/22) 舉辦兩場,台大原定為系列活動的最後一場,幕婕塔公司也早在今年七月十一日就開始與台大接洽,安排第三場九月二十五日於台大田徑場舉辦。

  主任秘書林達德表示,對體育室而言,幕婕塔並不是第一次借,過去在新體辦活動,亦沒有不良紀錄。因此體育室在確認過幕婕塔租借時間為五天半後,承辦人便就場地借用時間與音量問題,與體育老師及新生南路對面的住戶進行溝通。八月八日與幕婕塔協調後,時間改為四天半,隔天也將活動結束時間從 21:30提早到 19:00。八月九日送交共教中心蓋章後,幕婕塔即完成了場地的借用程序。

二、借用天數更動(9.1-9.19)

9.01幕婕塔發函要求增加9.19(禮拜二)及9.20(禮拜三)兩天 
9.04學校收到幕婕塔的來函
9.11體育室康正男主任回國
9.12文化局致電關注此次租借
9.14學校拒絕增加租借9.19(禮拜二)及9.20(禮拜三)兩天
9.15立法委員高金素梅致電關心,體育室確定要增加租借這兩天
9.18未動作亦未聲明與公告(體育主任後續回應:以為這天有人會公布)
9.19當天體育室才發信給當天體育課授課老師、校隊,並設立公告田徑場封閉一週


        九月一日,幕婕塔來函表示,藝人們需要彩排一小時,要多借九月十九日(週二)、九月二十日(週三)兩天,台大體育室於九月四日收到[註四]。然而考量到噪音、課堂場地使用等問題,即使文化局一直有電話關切,體育室主任康正男表示,經討論後還是於九月十四日明確拒絕。

        值得注意的是,當收到幕婕塔來函希望能增加天數的要求後,體育室康正男主任剛好出國,一直到九月十一日才回國。基於在國外較難掌握資訊、做出決策,在體育主任缺席時,決策權的不夠明確,導致許多討論與決策的延宕。學代許軒瑋表示,基於事件的時效性,學校應規劃如何將決策權下放到下一個層級,可是是以明文規定或建立行政慣例,否則當下屬也無法確認決策權是否在自己身上時,就常常無法即時解決問題。

        經過多次與幕婕塔、文化局的來回,事件出現了意外的轉變,在九月十五日當天,高金素梅立法委員打電話至秘書室關切租借事宜,體育室便決議同意廠商增加借用兩天。康正男說:「基於學校立場,我怕學校被立委找麻煩、砍預算、實驗的經費,所以就同意借用了。」至於致電時高金立委究竟講了什麼,康正男表示:「只是要我們講原因而已,秘書室跟我說,要告訴她不出借的原因。」

        由此可以發現,台大行政體系的人治文化十分盛行。許軒瑋表示,學校行政如果只是行政人員自己去面對外界壓力,自己考量與決策,可能造成決策彈性過大的問題。更進一步而言,一般的公務員訓練,並沒有包含如何面對立委施壓,立委致電的作業流程中,也沒有能夠承擔政治責任的局處首長中介,導致基層直接面對有權勢、有預算審查權的立委,無法從學校的整體利益考量做決策。

       擴增天數後,馬上面臨的問題是噪音與師生的場地使用。噪音部分,體育室主任康正男基於廠商願意合作,包含提早結束、分貝降低,文化局也承諾幫學校督促廠商控制噪音、疏散整頓人潮,主任尚可接受。

        而在課堂場地使用上,最初出借的時間是週四到隔週週一。康正男表示,因為週四與週五沒有課,週六是校隊練習,但體育室早就與校隊協調好安排其他場地,所以影響較大的時間只有週二週三兩天,那時有大一體育課和選修足球、橄欖球課需要使用場地。其中足球及橄欖球課另外安排了場地,然而由於新場地較小,而且太晚通知老師及同學,造成許多不滿。大一體育課的部分,主任則說已經安排了CPR及AED的室內講習,但因為講習提早結束,體育老師希望學生能夠跑一下操場,才會發生場地無法使用的狀況。

       此外,這次大型場地租借案的行政效率亦值得檢討。在九月十五日確認時間擴增後,扣掉週六日,週一(9/18)應可公告,卻遲至週二才寄信並豎立告示牌,康正男也承認這是他們的疏失。檢視當時文件,會和單於九月二十二號還在總務處內部行文,根本沒有發出去,可見行政之緩慢進行,無論在內部溝通或是外部宣告,都讓師生之間存有資訊落差。


三、事件浮出檯面(9.19-9.23)

9.19許多同學發現田徑場毀損,並發文至網路上
9.20學生會、學代會要求校方完整說明
9.21體育室於下午發表道歉聲明
9.22學生會召開記者會
9.23體育室與駐衛警人員參與主辦單位於臺大捷絲旅 11 樓召開之安全會議


(一) 學生得知

       部分同學發現田徑場受損後,在NTU台大學生交流版上貼文,學生會知悉後也在網路發表三點聲明[註五]。但體育室在第一時間的回應,僅為短短三行的聲明[註六],未完整交代此次活動時間更改的理由,僅就造成師生困擾及田徑場損壞道歉,並承諾將要求廠商將損壞部分修復至原狀。

       面對校方這樣的態度,學生會更於九月二十二日同台北市議員李慶鋒、台大體育校隊,於田徑場召開記者會,提出三大訴求:要求台大完整公布與文化局及主辦單位的活動申請流程;盡快對田徑場草地、跑道及水泥地等設施進行完整保護;往後不應於平日上課期間出借場地。

        記者會中,體育室主任以個人疏失囊括整次事件,卻留下許多疑點尚未釐清。這樣的模糊交代,許多同學無法接受,其中有一群以學代、前學代為主的同學便發起「中國新歌聲,學生權被坑」的抗議活動。抗議同學在週六下午於臉書公布活動訴求、行動內容。台獨團體也以反統戰為訴求發起自己的行動。得知抗議資訊後,學校在九月二十三日召開安全會議,研議活動當天的動線安排、人潮疏散及秩序維護。

(二) 校級單位得知
  
       在搭設舞台後,幕婕塔公司依法[註七]必須向建管處申請許可並勘驗。但由於確認場地借用的時間太晚、當時幕婕塔持有的借用單是八月為擴增天數的版本,為求保險,幕婕塔便發函給台大,希望台大能發函再次確認同意借用。

       台大校方在九月十五日有到建管處申請臨時建築物許可,可是卻未申請竣工勘驗,也就是在尚未獲取建管處確認確認搭建舞台的安全性等考量,就讓機具直接進駐校內、搭建舞台。建管處發現後,於九月二十二日發公文至台大,勞檢處於九月二十六日上午收到公文副本,不過由於本活動之舞台已在九月二十四日當天拆除完畢,勞檢處也無需到場查驗。
       
       幕婕塔因沒有申請竣工查驗,屬「違建」,遭開罰1.3萬元,並要求拆除。對校方而言,未確認、監督廠商是否有完成應有的程序,即讓廠商進駐,亦是極大的疏失。

四、抗爭活動現場( 9.24 當日)

10:00在舊體游泳池前面集合
13:00陸陸續續有人前往中國新歌聲場地
14:00受訪、掛布條,人潮開始聚集
15:30台獨團體開始進場
16:10 學校公佈停止舉辦今日活動
16:30 學生上台,真正停止今日活動

       當天參與抗議的主要有學生與獨派團體,前者包含前學代會議長蔡炫錡及學代許軒瑋,後者則包含蠻番島嶼社、自由台灣黨等台獨團體。抗爭最初,由獨派團體先衝進去開場,後來學生也陸續衝進去,各自發表各自的立場與訴求。

       學生高喊著「還我操場」、「中國新聲音,學生權被陰」的口號,手持「政府上下其手,校方吃人夠夠」的白布條,獨派團體則是以「拒當中國台灣大學」、「枉顧學生為統戰」、「我們是台灣大學,不是中國台灣大學」作為抗議口號。整個活動現場出現許多標語,過程中,大家的共同目標皆為活動的終止,但不同人則持著不同的理念,支持自己所能接受的標語與訴求。
       
       過程中也發生了不少衝突,除了場內的抗議聲浪、零星的扭打,在台大綜合體育館(新體)後方,更發生了中華統一促進黨攻擊學生、警察的事件。

       當天下午,學校在說服文化局取消活動後,於下午四點十分要求活動取消,廠商周旋於其中,並不同意學校的決議並繼續表演,直到舞台被翻、學生上台,活動才真正結束。

五、事件持續追蹤(9.25-迄今)

9.25校方於17:00召開公開說明會
10.01高金素梅於臉書回應此次活動
10.03學校公布調查小組檔案
10.7-10.9維修
10.17學生會與體育室確認勘驗跑道、草皮
10.20於第一次校總區運動場館管理委員會討論修正草案


       活動取消後,台大學生會要求校方於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五點前召開公開說明會,解釋此次引發之爭議及受傷的情事,而主秘林達德在公開說明會上承諾會進行調查,並就校園安全、借用場地程序進行後續討論跟修正。

       事件過後,在爆出施壓借場後,高金素梅於十月一日在臉書上表示,之所以會致電,是因為上海朋友有給她入場門票,而她將門票分發給許多年輕朋友,後來得知場地核准可能被取消,擔心門票持有者撲空。值得商榷的是,高金素梅致電,不論是否有心,都應對立委身分可能造成的施壓有覺察,然而以「擔心門票不能使用」作為藉口,實須檢討。

結語:三點檢討

       每個事件,都是改變的契機。回顧整起事情與後續討論,我們可以發現有三個癥結點,在事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一是體育室處理此案的程序與態度。從規章本身的問題,到行政人員於其中所能定奪的空間,都需要有所檢討。校方在看待任何一次出借時,須正視出借會不會對校內的師生、校外的居民產生影響,在審查、使用的監督上,都必須更嚴謹。

       二是學校本身的定位。學校在大樓興建補助費用、計畫獎助金等經費,都繫於立法院等上級單位的審核,因此即便立委並無表明要與大學利益交換,學校行政上仍有高機率會選擇配合,導致太容易被施壓,失去大學的自主性。

       三是學生於重要校務體制的參與不足。學生往往被認為專業度不夠、意見表達缺乏代表性,而在許多校務的討論中被排除,然而,與學生息息相關的場地使用,必須讓學生有機會參與,才可能學習、成長。而在場地借用機制上,到底學生應該扮演什麼角色,現況下的場地借用,又發生了什麼問題,將在下一篇文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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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http://hk.crntt.com/crn-webapp/touch/detail.jsp?coluid=92&kindid=0&docid=104815055

[註二] 2010年的雙城論壇,台北市長郝龍斌與上海市長韓正,簽署了眾多不同層面的交流備忘錄,其中,就包含此次活動的文化交流備忘錄。2014年,台北市副市長丁庭宇和上海副市長屠光紹,進一步簽署了藝術節交流備忘錄,於是,從2015年開始,「中國新歌聲」以及其前身「中國好聲音」就開始來台巡迴演出。

[註三] 民報更指出,主辦單位之一──「上海市海峽兩岸交流促進會」官網中的「宗旨」更直接寫到「促進兩岸直接『三通』和祖國和平統一」。 http://www.peoplenews.tw/news/b9d02d7c-793c-45b8-9cde-94b41311761b

[註四] 扣掉非行政日的週末

[註五]  一、 校方應嚴格監督活動主辦單位於活動結束後,負起場地回復責任。二、 校方應遵守相關規定,出借場地不能影響師生受教、使用權益。三、校方應於明日(9/21)下午五時前道歉,並須在尚未提出相關說明前,要求活動暫停。

[註六] 體育室公告:http://pe.ntu.edu.tw/#/news/1007/news

[註七] 台北市臨時展演場所搭建臨時建築物管理作業程序

從來就沒有「真正的目標」──台獨與學權的分與合

◎ 凌心耕

  九月二十四日,中國新歌聲在台大舉辦演唱會遭到杯葛,行動過程引發外界批評,其中立場之一認為台獨與學權不得互相干涉;一旦干涉,就是「政治入校,污染了純淨的學生」。面對這種批評,有兩種形式的反駁:(1) 學生與校外團體目標一致,但是分頭進行 (2) 社會運動中,各種立場的團體不能清楚切割。以下將說明為何第二種比較有理,並檢討大部分不接受第二種說法的論點,如何反映了台灣社會對於學生抗爭的錯誤想像。

共同目標,分進合擊?

  第一種主張認為,學權與台獨有共同的目標(終止活動),手段上則分進合擊,以各自的訴求進行號召,各自動員。在活動當天彼此獨立指揮,唯有在擾亂舞台活動時才合體,一起吵鬧、鳴笛、高舉訴求標版。事後,抗爭方的學生代表在記者會上與台獨團體切割:「我們不接受任何外部援助或任何政治團體的金流,更沒有和任何政治立場或團體有所關聯」。


然而,當學生從獨派團體手中接過台獨旗時,怎麼可能不知道旗幟上那綠色台灣島圖樣的政治意涵?抗爭當天揮舞台獨旗幟、手持台獨布條的學生不在少數。可見,即使台獨與學權有各自的訴求與組織平台,參與者卻不然。不少學生同時支持學權與台獨兩方訴求,抗爭當下是希望學權與台獨同時達標。

社會運動本來交織纏繞

第二種主張並不試圖將台獨與學權相互切割。首先,學生並不是一塊鐵板,兩種立場可以明確二選一。另一方面,運動的成功是學權與台獨組織在現場權宜的合作,不能單純把功勞歸給任何一方。

回顧起來,一開始引發行動的的確是操場損壞、師生使用權受剝奪。九月十九日,有台大同學於臉書 NTU 台大學生交流版張貼操場損毀的資訊。隨後兩天,學生會進行調查,週五以「公布申請程序、施工應改進、平日上課不應出借場地」三點訴求召開記者會。

週六下午學生發起「台大新聲音,學生權被陰」抗爭,與此同時台獨組織也開始籌畫,在同一天號召支持者進場抗議中國新歌聲為中國統戰活動。進場當天,台獨組織一如往常地發放自己的宣傳標語, 同時在下午三點多就提早帶頭衝進操場。

事實上,台獨與學生在這場行動中是相輔相成的:台獨扮演了抗爭的「衝組」,幫個性溫和的學生開出一條路;學生則提供台獨團體進場抗議的正當性——若非學生,一般而言台獨團體應該不能如此容易進場抗議。

後續的媒體報導中,有些人主張攝影機錄入一片綠油油的台獨旗,意味台獨成功將學生「染綠」, 將校園議題炒成統獨。另一方面,也有人認為學權議題並沒有因為獨派進入而失焦,因為在主辦單位宣布活動停辦後,衝上舞台佔滿版面的是學生、與主任秘書一同開記者會的也是學生。

以結果而言,雙方都有達成各自的訴求:學生方面,場地租借的爭議得到主任正式記者會的答覆, 以及事件調查小組的設立;獨派方面,統獨的爭議也透過報紙版面引起關注。

要從運動現場論及到底誰出了多少力,得到多少回報?誰收割誰?誰汙染誰?都是無意義的提問, 因為混亂的運動現場中,要堅持任何行動的動機為純粹本來就十分困難。學權與台獨合流的事實造就了個別的成功結果,想要深究下去,就不用抗爭了。

「純潔學生」想像的破滅,是學生的解放

以上兩種主張,較多人選擇前者,筆者認為這種強硬將學生與台獨組織切割的政治潔癖,源自於台灣社會對學生運動的一個錯誤想像:學生應當是純潔的,不被骯髒的台獨政治所汙染。這個觀點存在矛盾: 統獨是台灣政治現狀的重要議題,學生有立場十分合理。更何況,日常生活本來就充滿政治,小至家庭、學校,大至國家,每個問題都是政治性的。

我們常常聽到有人要學生有「獨立思考的能力」。然而,當學生獨立思考的結果不符合社會的期待時,他們又會給學生扣上「被利用」、「職業學生」的帽子。導致部分學生將不願表達立場的「立場」, 歸類為獨立思考的表現。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如果我們希望學生為社會貢獻一己之力,那麼我們就必須放下對「學生該有的樣子」的執著。當「純潔學生」的神話徹底破滅、當學生被視為有能力代表自己、表達自己聲音的人,學生才真正被解放,能夠為我們期待的社會改革,帶來繽紛、活潑、跳動的政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