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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日 星期三

開發方城市——誰為繁榮買單

◎ 吳睿恩 洪于婷 林泓堉

遍布台中各地的工業園區,帶來了地方發展、繁華與高產值,然不僅廠商進駐率和真實的使用程度有疑慮,背後的沉重成本更多由當地居民們所默默承擔。以下就清水產業園區、豐洲科技工業園區與文山工業區為例,去看工業園區開發所犧牲與換得的究竟為何?


報編工業區林立——清水產業園區與豐洲科技工業園區

  台中市政府於2014年提出清水產業園區之計畫,在清水北部高東及國姓地區,擬建立廣達80公頃的工業園區,以國土永續發展之前提下,採順應地形、地勢及土方的方式開發,希望能夠連結台中港區和清泉崗機場,使其產業網路更加緊密、產生群聚效應,並期許在中台灣自由經濟示範區海空雙港計畫中,扮演重要的產業環節。台中市政府提出之公益性評估,認為此開發案對於高東、國姓地區之居民原生活型態和當地生態環境,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對於適當性,台中市政府認為:80公頃的開發地中,有高達八成為國有地,徵收土地時不易產生炒作,並採取「部分土地只租不賣,部分土地先租後售」來限制租售方式,減少開發後之土地炒作。整體上,清水工業區符合《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中的第3條第2項,以清水高東、國姓居民為主體,應依社會、經濟、文化生態與永續等發展因素,就興辦事業的「公益性」與「必要性」綜合評估,接續後面的公聽會來達成與當地居民之共識。

      然而,台中市政府所做出之評估,與當地居民之看法似乎有些許出入,當此開發案通過、開始徵收土地時,當地居民將面臨失去世耕農地。清水工業區的土地從清代開始就是農民自力開發,石砌田埂、買土填地,將卵石河岸化為田地;在日治時期土地收為國有,成為交租農民,農地就此成為國有土地,如今政府以國有地之名義合理其徵收名目,變相剝奪農民當初自力開發土地;而這些交租農民也多為老農,一輩子與農地共生,屆時土地徵收,他們將無地生產,嚴重影響當地居民生活結構。再者,當園區開發時,不免汙染清水地區的地下水源及一旁的大甲溪,連帶影響比鄰鄉鎮生活品質;更嚴重的是,工業區位於高美濕地上游,一旦汙染管理不當,將會對濕地生態造成不可逆的傷害。因此,當地區民成立自救會,以「反滅農、救濕地」為口號,號召鄉民一同發聲、反對不當開發破壞農地,也請求政府農地放領、讓土地回歸農民,讓他們保有世代居住維生的土地,市府最終在老農們的強烈抗爭下宣布暫停開發。

  同樣具有爭議的是豐洲科技工業園區開發案,2009年台中潭雅神(潭子、大雅和神岡)區域設立豐洲科技工業區、向廠商公告土地預售,隔年所有設廠用地均售出,並在2014年完成園區公共建設,廠商進駐後多順利營運,卻因產業群聚效應和部分廠商預期透過上下游垂直整合來減少成本,造成許多未達規模且用地不符法規之工廠依附在園區外圍設立;為此台中市政府又著手規劃豐洲二期,想減少當地這些未登記工廠數量,將其輔導進入園區以利管理。然而,自豐洲一期營運後,在地公民團體即發現園區內廠商將不符規定之汙染作業,委託外圍未登記工廠執行,造成附近居民承受外部成本;如今二期的計畫,市政府宣稱輔導低汙染的未登記工廠進入園區,但依一期的發展和產業生產鏈來看,屆時一、二期周圍會聚集著更多的未登記工廠,其中仍會有工廠負責執行高汙染作業,守護神剛聯盟的吳女士也嚴正地質疑市政府的規劃是「把生雞蛋的都揀去了,放雞屎的還是在旁邊。」

  市政府公告的實施辦法以「低汙染、低開發」為主要導向,輔導符合規定之工廠進入園區;然而依照一期現況,神岡地區將會承受更高的外部成本,因此在地公民團體提出了高汙染之疑問。對此,市府經濟發展局工業科鄭錫禧科長對此也表示認同,為因應此情形於對原訂的計畫提出一個綜合型園區但允許些許屬高汙染產業進駐之修正辦法,當然防汙防治設備也需嚴謹要求。整體來說,豐洲二期仍朝低汙染為目標,不過需注意的是,該處位於砂質河岸,開發需回填土壤、復育出相當的土地乘載力;再加上溪州掩埋場位處園區旁,其掩埋物之處理也為一環評重點,因市政府尚未提出相關處理辦法,此開發案目前停留在二階環境影響評估的程序。


捍衛歷史記憶——神岡浮圳的保存抗爭

  路旁高大茂密的林木後,是擁有將近三百年歷史的神岡浮圳,灌溉周遭遼闊的田地,見證了台中地區從清領時期至今的開墾歷史。神岡浮圳是貓霧捒圳系統的其中一支,與一般水圳下向挖掘的方式不同,為了因應梯田地形,水圳的溝路以水利工法填土墊高,彎彎繞繞的水圳比旁邊的道路與農田還高了兩公尺多,看起來就像浮在道路上,因此稱為浮圳。除了浮圳本身即具有豐富的歷史意義和文化價值外,浮圳兩側所種植的綠蔭也多有數年乃至數十年的樹齡,兩者結合而成的自然田園景觀是當地居民從小看到大的風景,也是象徵著家鄉的符碼,更承載著居民的情感記憶。

  在浮圳東方,是面積約47.6公頃的豐洲科技工業園區一期,政府致力將其開發成中科衛星園區,與中科串聯成科技走廊帶,同時創造六千多個工作機會,有助於地方就業。然而,台中市政府為了要縮短工業區與國道四號的車程時間,連結交通網絡,計畫興建豐洲科技工業園區聯外道路,填平一點六公里的浮圳道,拓寬成十五米寬的道路,並在旁邊建一條新的水圳,宣稱此工程不只是為了工業區方便,也是為了后里花博的交通動線計畫,更可以舒緩目前圳前路交通壅塞的問題。此舉不但破壞浮圳設計,也連帶讓浮圳周邊的樹木面臨被砍伐的危機,同時道路拓寬和水圳遷移的工程也造成許多農田和土地被徵收,面積達1.7154公頃,不少居民的生活空間被強制改變。

  但事實上,根據搶救浮圳自救會的在地居民所述,豐洲工業區一期若欲與國道四號聯結,經國豐路到后豐交流道是較近的路線,將浮圳作為聯外道路反而是往西繞了遠路。再者,原本是農業用地的神岡浮圳一帶,近年來卻越來越多未登記工廠進駐,原先是為農務使用而有大型車輛禁止進入標語的圳前路也開始有卡車與上下班人潮,狹小的道路不堪負荷。若是政府將道路拓寬,無異於讓原先不屬於這的工廠與貨車進出反而更方便,市政府沒有盡責取締大卡車違法用路,拓寬道路卻可能讓此事就地合法化。工廠進駐神岡浮圳地區,不但造成水圳水質與農地種植作物品質的疑慮,也影響居民生活和健康,原先的農業景觀和居民對田地長久以來的依賴情感也受到傷害。對此,搶救浮圳自救會和守護神岡聯盟兩團體共同合作,反對政府拓寬圳前路、破壞浮圳和景觀,並訴求保護受拓路工程危害的樹木;更發起多次抗爭行動阻止工程的進行。

       神岡浮圳於2015年通過台中市文化資產審議,成為文化景觀,而原先道路拓寬的爭議也在新市長上任後改為保存浮圳,將已徵收五公尺寬的土地改建為自行車道、人行道及綠廊,希望保存文化並結合光觀。但徵收的土地在這樣的方案下仍不會還給居民,居民失去的生活空間依然無法要回,現有浮圳旁的老樹也將被遷移。直至今日,面對公民團體持續的抗爭與訴求,市府的反應依舊顯得顢頇和遲鈍,不禁令人疑惑是否有認真面對在地居民的異議與疑慮。


圖/神岡浮圳一隅
攝/林泓堉


開發必要性與居民聲音的缺席——文山工業區
  除了上述提到的環境保護與文資保存疑慮外,一再徵收土地、開發產業園區的必要性,亦是公民團體、地方居民與政府不斷爭論的焦點。
  位於台中工業區東南方的嶺東路、五權西路一帶,是文山工業區的預定地,市府預計徵收133公頃的私有地,並希望能在此劃設甲種工業區,使得高汙染廠商得以進駐。為此,文山、寶山兩里的居民在2011年組成台中市文山工業區寶山自救會並發起抗爭,目前暫時擋下了這項開發計畫。談到市政府的開發計畫,自救會的陳文忠副會長質疑,近年來許多廠商都將生產線遷至中國與東南亞等地,產業園區的廠房都已經不再使用,市府不考慮使用這些閒置用地,卻執意開發新的產業園區,顯然缺乏公益性與必要性。
  然而,經發局工業科鄭錫禧科長指出,為了避免財政負擔,產業園區的土地皆是採出售而非出租的方式移轉給廠商,因此土地上建有廠房但閒置的狀況,並不容易處理。除此之外,依據《都市計畫法》劃設的工業用地,與依據《產業創新條例》報編開發的產業園區係不同的概念,一般而言,廠商基於土地取得成本與廠區公共設施的考量,都會希望進駐由政府規劃、開發的產業園區,「工業區使用率百分百是指報編開發的產業園區,但是都市計畫的工業用地確實還有閒置」。
  市府計畫透過區段徵收的方式取得土地,也導致了地主之間明顯的立場差異:山上的龍井、大肚一帶,因現有土地的價格比較低廉,地主們大多贊成開發;自救會成員則多是山下文山、寶山兩里的地主,他們當初用比較昂貴的價格取得土地,但在區段徵收之後,大家取回的補償地大小卻相同,並不公平。考慮到此一狀況,市長林佳龍曾於議會答詢時表明,未來市府將採用「分期分區」的方式,先就共識較高的區域進行開發。然而,自救會批評這樣分期分區的作法並沒有法源,必須另行成為新的開發案,重新評估與進行流程。更何況工業區將造成的高汙染未能在此修正案中獲得有效處理,外加考量到文山地區已有焚化爐及掩埋場,加上得以進駐電鍍業者的甲種工業區,當地的水、土壤和空氣汙染將更加惡化。此案自1996年規劃至今,逾二十年未解,市府未來的動向仍需持續關注。


結語

  近年來,工業開發與土地徵收的相關爭議,可說是烽火連天,且方興未艾。的確,中部地區未登記工廠林立的現象有其歷史脈絡,理應以輔導取代裁罰,廠商們對於工業區土地的需求也應考量,但不代表當地居民的權益就應該被犧牲。或許正如寶山自救會副會長陳文忠所言,「開發的過程必須透過政府、財團與居民的多方參與,不只雙贏,更要能照顧當地的環境」。而在2011年,《土地徵收條例》修法後,除了對土地徵收的程序,賦予更明確的必要性與公益性要求外,亦將原本的「公告地價」改為「市價徵收」,政府勢必無法再輕而易舉的取得土地。究竟怎麼樣的發展,能夠真正兼顧居民權益與產業利益?不同觀點、立場的人們,又該如何形成共識,共同描繪未來發展的藍圖?值得深思。

擋不下的火車頭——台中工業發展紋理




◎沈函儀、蔡亦凡



 從日治時期至今日,台中工業的發展隨著政府的產業政策逐步由輕工業、重工業往高科技產業邁進。當政府喊著拼經濟的口號向前衝時,一座座工業區的設立正同時形塑出現今的台中地景。然而,工業區對環境造成的損害也逐漸顯現,使當地居民心生不滿,進而串聯在地力量起身對抗政府。以下試圖藉由梳理台中的工業區發展歷史,從脈絡中看工業區與居民們的關係



鬱鬱蔥蔥到煙霧濛濛——台中工業的發展       
      台中地區工業的發展可追溯至日治時期,隨著鐵路交通的發達以及帝國資本的進入,製糖工業等食品加工業為了初步加工台灣的經濟作物而陸續成立,大多設立於從清代就開始發達的豐原、舊台中市兩地。在帝國長期的「農業台灣、工業日本」政策限制下,此時台中工業的發展規模最多只到資本較低、技術需求較低的輕工業。戰後,隨著國民政府撤退來台,台中的工業在一片廢墟中重新開始,在「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政策影響之下,地主們將資本從土地轉至工商部門,加速了工商業的復甦。配合政府1950年代進口替代的產業發展政策,勞力密集型的生活日用品工業,如鳳梨罐頭生產等食品加工業開始在關稅保護、進口管制下發展。爾後隨著出口導向的產業政策方向確立,高雄、楠梓等加工出口區陸續設立之後,台中加工出口區也於1970年設立,以零件製造業為主。自1973年起,政府為了促進產業升級,轉而將重點放在重化工業的發展,並進行十大建設以提供良好的工業環境。台中工業區就是這時期因應南北高速公路、台中港的建設而成立的工業區,以精密機械工業為發展主軸。因應70年代石油危機的爆發,也讓政府決定在80年代展開「經濟建設十年計畫」、發展可以替代高能源需求,以高技術及高附加價值為導向的高科技產業,因此因應這個政策方向,中部科學工業園區也在千禧年後於台中設立,其他園區如台中精密科技園區,也是為了讓高科技產業鏈更加完善而設立。

      目前位於台中的工業區有由經濟部工業局管理的大里工業區、大甲幼獅工業區、台中港關連工業區和台中工業區,台中市府經發局工業科管理的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神岡豐洲科技工業園區,以及其他機關如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管理的台中加工出口區。除了這些由各級政府機關下設服務處管理的公辦工業區以外,尚有仁化工業區等由私人根據《產業園區創新開發條例》自辦的工業區。在台中地區設立工業區,除了配合各時期產業重點政策的發展,為台中地區廠商創造聚集經濟等區位效益,同時也有提供合法廠區、解決台中地區未登記的違規工廠林立於農田之間的目的。目前台中的工業區廠商大多以金屬製品、機械零組件為主要生產項目,整體而言有往高科技產業以及其附加產品發展的趨勢。

      以台中工業區為例,位於大肚山麓,占地達581公頃,提供當地廠商大量的設廠所需土地,自1980年一期工程完成以來,至今有1037家廠商設廠於此,可以說是台中工業發展的指標。台中工業區目前以金屬製品製造業154 家,以及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219 家為最主要的產業類別,另外還有像是食品加工業、家具業、紙製品製造業等較為傳統的產業,為一綜合工業區。近年來隨著高科技產業的發展,新進廠商大多為光電、精密機械等新興產業,也使得台中工業區從傳統產業園區逐漸走向高科技園區。然而由於台中工業區廠區就位於東海大學旁邊,部分工廠排放的臭氣對東海師生形成嚴重的空汙問題,過去東海校方與東海學生組成的東海人間工作坊曾於2011年發起東海反臭氣運動,終讓該汙染廠商停工。另外因為廠區位於南邊溪上游,其排水狀況也被下游的農民關切。這些工業區雖然替台中帶來豐厚的經濟產值,但對於四周環境的潛在威脅仍不容忽視。 


市政府的開發方向及現狀
       台中地區工廠監督以及工業區報編開發等事務主要由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業科負責,依照業務範圍不同可分為四個股,分別為開發股、開發管理股、管理股以及登記股。以工業區而言,原來只有中央政府才具有開發工業區的權責,但自從《產業創新條例》修法之後[註一],有權開發工業區的公部門單位擴大至地方政府,而台中市府經發局工業科的開發股以及開發管理股便涉及由台中市府主導的工業區開發工作。
       首先,開發股會依據《區域計畫法》、《產業創新條例》等法規籌畫設置新的工業區,並依法召開公聽會、徵收土地,將工業區開發計畫付區域計畫委員會以及環評委員會等監督組織審查程序上、內容上是否有瑕疵。直到所有開發計畫通過各政府機關程序審核,公聽會、土地徵收等行政程序完成後,接下來開發股得負責建設廠區所需的公共設施,如汙水處理廠、公園綠地等,並對外招商、販售土地。待公共設施的建設完成,廠商建廠至一定程度時,開發股便可以將工作移交給開發管理股。開發管理股如同其名,乃負責管理由地方政府開發的工業區,包括監控廠商排放汙水的情形,維護汙水處理廠、道路等措施等,其下多半會設置服務中心等管理機構直接負責。 另外,若有其他私人企業欲自行開發工業區,也會送到工業科初步審查。
       目前由台中市政府開發完成的廠區為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神岡豐洲科技工業園區,除了上述兩個工業區,另外尚有清水產業園區、文山產業園區(台中工業區四期)、豐洲二期等開發案。但這些開發案由於當地居民的反對、抗爭,現在皆為擱置開發的狀態。除了共通的對於工業區破壞當地環境的疑慮,居民在其他方面也對工業科提出不少質疑。以清水產業園區為例,當地居民質疑台中的工業用地尚有三百餘公頃的閒置用地,認為開發新的工業區顯不符合公益及使用目的原則。面對這個質疑,工業科科長鄭錫禧提到,台中市工業用閒置用地其實遠遠不止三百多公頃,但是這些閒置用地大部分為一般工業用地,即不是依據《產業創新條例》設立的專區,估計達八百多公頃的閒置土地多是私人土地,有自由處分使用的權益,工業科也無從干涉,只能盡力媒合有土地使用需求的廠商,以求減少土地閒置情況。而文山工業區一案,居民認為工業科於區段徵收時給予的補償不足,也反映政府開發工業區預算不足的窘況。目前工業科開發工業區的預算以公共基金為主,其中包含對廠商販售土地所得扣除徵收土地支出等成本後的餘額、中央補助款,以及廠商繳交的土地稅,鮮少從市議會直接提撥預算。預算不足最後也成為市府撤回文山工業區開發案的原因之一。
       另外,管理股負責管理台中地區所有工廠的營運狀況,但主要處理的是未登記工廠的問題;登記股主要處理廠商登記等文書上的工作,較無裁量主動的空間。 根據《工業管理輔導法》第10條,工廠若在生產規模以及能源耗用狀況滿足一定條件,就必須向當地主管機關進行登記,登記時須符合本法第15條中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為工業用地)、生產之產品為法所容許等條件,方可進行登記。若一工廠未進行登記,工業科便會開罰。依法裁罰基準從兩萬到二十萬不等。當涉及到環保、公安、食品安全議題時,便會採重點式複查,情況嚴重便會勒令停工。並且,工業科為了有效稽查未登記工廠的狀況,會連同都發局、環保局其他部門組成聯合稽查小組,一個禮拜當中任選三天不定期稽查。但科長鄭錫禧提到,目前政府對於這些未登記工廠傾向以較寬鬆的態度進行輔導,而不是嚴格處罰。甚至《工業管理輔導法》第34條也修法讓2008年3月4日前既有低污染之未登記工廠,於2015年6月2日前,得向地方主管機關繳交登記回饋金,申請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而不受第十五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當中關於土地使用規定以及違建的限制。工業科列管這些未登記工廠之後,若未來有新的工業區開發計畫,將會優先輔導這些廠商進入工業區,以解決未登記工廠坐落在農地之間可能帶來的汙染問題。

誰來管理工業區——台中工業區服務中心
       為了能夠更直接快速地了解廠商的需求,以及管制工業區內各廠商的汙水、廢氣排放,以及土地利用等情形,各個工業區皆須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50條成立專職的管理單位。若是各級政府機關負責開發的工業區,則由政府負責成立,人事任用及法律地位比照一般的行政機關。若由公民營事業開發,則應在辦理土地租售事務時,向政府成立法人性質的管理機構。這些服務中心的業務為廠區汙水的處理,針對廠商進行水質、空氣採樣,並在發現廠商違規情形時通知具有處分權限的政府機關開罰,甚至在工業區有汙染外流之際,服務中心本身也會因為沒有善盡管理之責而成為政府開罰對象。以台中工業區為例,依法規規定,廠商排放的廢水當中COD(化學需氧量)的數值不得超過480,而SS(懸浮物體)不得超過320。台中工業區服務中心主任曾銘鏗表示,服務中心針對園區內各廠商的排水情況分為三種檢測模式,較有重汙染疑慮的工廠每一個月會檢驗一次,汙染程度較低的則三個月檢測一次,如果僅是家庭廢水等級的則半年才檢測一次。而台中工業區內廠商數量高達1037家,但服務中心檢測水質的人力卻僅僅只有7人,加上工廠可能會在下雨天時偷排廢水,嚴重不成比例的人力配置使得水質檢測工作相當的困難。
      除了管理工作,服務中心會與位於台中工業區下游的南邊溪沿岸農民進行溝通,防止汙水排放至農田之中,建立起雙方的互信機制。而廠區內由將近六成的廠商組成的廠商協進會也會每三個月向服務中心提出意見,服務中心在這過程中便扮演廠商與政府之間的溝通橋樑。服務中心作為台中工業區的窗口,也讓其在之後東海反臭氣運動當中,成為首當其衝、面對東海師生排山倒海質疑的單位。



圖片一:臺中市工業區分布示意圖。

「你把粉蠟筆在紙上用力磨,吸吸看,那就是臭氣的味道。」

位在大肚山山麓的東海大學是極受遊客喜愛的景點:行人漫步於校園內一片的綠意盎然之中,路思義教堂矗立於晴空下的青草地。然而,自校園高處遠眺,視線越過美麗的教堂,其後竟是緊密聚集的一座座廠房。那是台中工業區,隔著東大溝與東海大學相望。在工業區尚未開發前,東大溝旁曾為屬於台糖的大片甘蔗田與相思林,是早期學生郊遊約會之地,被稱之為「夢谷」。時移境遷,自1976年台中工業區開始闢建後,夢谷早已封塵為記憶中的化石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發出陣陣臭氣的工廠煙囪。
2006年起,東海大學校方逐步與市政府及工業區溝通,卻無明顯成效。臭氣成為危害東海師生健康的無形罪犯。2011年,東海人間工作坊受校方引介一同加入反臭氣運動。東海人間工作坊為該校異議性社團,長年關注校內外社會議題。2011年11月,工作坊與校方一同出席異味汙染陳情的專案小組會議,市政府迂迴的態度使總務長黃欽印認為東海大學不被重視,憤而發出此聲明後離席抗議:「因為世佑公司[註二]造成的污染無法得到控制,要求其遷移現址。」受訪的人間工坊成員洛書表示:「這是誠意、而非技術層面的問題,市政府顯然不願意為了東海而得罪工業區廠商。」為有效解決臭氣問題,東海人間工作坊夥同其他團體諸如台灣文化研究社、學生會、學生議會以及思沙龍等等,在通識中心主任王崇名探討空污正義的東風公民論壇上一同組成「東海反工業臭氣聯盟」。同年12月初,聯盟發起連署,一棟棟拜訪學生宿舍,並在短短一個月內達到連署學生人數破三千、老師人數破百的成績。12月23日,聯盟發起「黑色聖誕」反臭氣大遊行,並得校方全面支持。大遊行使得東海臭氣問題逐漸躍上媒體版面,台中市空氣污染源異味排放標準草案座談會並於2012年陸續舉辦。該草案擬針對污染較嚴重的印刷、塑膠製品及紙製品業制定更加嚴格的異味排放標準。該年三月,世佑壁紙公司被勒令停工,並將主要製程移往中國。
此次東海反臭氣運動中涉及東海校方、東海反工業臭氣聯盟以及工業區三方。校方與聯盟由於立場一致,聯盟因此獲得學校經費支持,使得運動的推展得以順利進行。聯盟也曾試圖與當地居民串連,然附近居民大多僅戶籍地在此人卻居於外地,因此難以聯合居民的力量。工業區的聲音則包括廠商協進會及台中工業區服務中心。前者由工業區的廠商組成,為廠商利益之代表;後者為則為輔導廠商的角色。洛書表示,由於臭氣不同於2006年東海反中科的砷污染,難以透過科學的方法界定對人體的傷害程度,因此工業區一方的態度為「你又不知道是我放的、臭氣又不一定對身體有害」。服務中心更聲稱並無指揮廠商的權責,僅能從旁協助輔導。工業區的回應因此對東海師生而言,顯得毫無誠意,流於卸責推託之詞。
       身為東海反工業臭氣聯盟的主幹,東海人間工作坊在反臭氣運動落幕後做了一番自我檢討。第一,此次運動為較保守的、中產階級的鄰避運動,僅要求「臭氣不要在我家旁」即可,並未以環保的眼光做更深度的考量。第二,東海人間工作坊並非特別具有環保意識,在反臭氣運動結束後並未持續追蹤相關議題。洛書明白表示:「身為一個具有社運性質的異議性社團,為了在校園奠基自己的群眾力量,有時會因應情勢選擇關注議題,以利往後運動能聚集更多力量。」因此洛書認為,東海的反臭氣運動僅在時距上恰巧領先近來引發熱議的空污議題,比如空汙紫爆等。若直接將東海的反臭氣運動定位為台中環境運動的一環,會稍有過為抬舉之嫌。
 

小結

  再探台中工業的歷史長河,可以發現台中地區周遭的工業區確實帶動了當地的經濟發展與提供就業,然不斷新闢的產業園區除了無法有效減少未登記工廠之數量,也未能確實照顧到當地居民的權益與完善汙染管理,開發程序中對居民的諸多不友善更埋下了反對台中工業開發、抗爭四起的火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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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33條第1項:「中央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民營事業或興辦產業人得依產業園區設置方針,勘選面積達一定規模之土地,擬具可行性規劃報告,並依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環境影響評估法及其他相關法規提具書件,經各該法規主管機關核准後,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產業園區之設置。」
[註二]:世佑壁紙公司:主要業務為膠面紙底壁紙及耐熱壁紙之生產銷售。
圖片來源:台中市政府《擬定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台中基地附近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