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意識報083刊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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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哲榕


走入田野

黃逸薰


發展與土地專題


 窮途抑或出路——港口部落的觀光與藝術發展
◎周思穎
                                                        
 「還我土地」與「國家管理」外的第三條路
 ──共同管理機制的疑慮與展望
                  
吳睿恩、洪姿宇

傳統產業專題

         
 藏在夾縫中的微光──記憶中的海稻米   
  ◎蔣明翰
 把岸還給海──失去自由的石梯坪
 洪于婷、林慧慈

部落文化與教育專題

回望部落──殖民體制下的紛擾與摸索

◎傅彥龍


  數日的田野訪調,我們聽聞部落工作者的默默耕耘,以及他們對未來方向的尋索。不過看似激勵人心的部落營造,實則不斷面臨部落外國家與社會結構作用而生的困境,以及部落內部外來資源的分配與對外代表性的爭端。這些複雜難解的局面,隱隱然指向歷史脈絡中的源頭:自漢人開發的足跡到來,以及日本、中華民國挾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以其國家的統治力量將觸角伸入自給自足、與世無爭的港口部落,便打破幾千年來的平衡,預示了自彼以後無休止的紛擾。

資源進駐惹的禍

  1990年代開始,原住民族運動在正名與自治等政治運動後,出現一波「部落主義(tribalism)」的新運動路線,強調回到部落以草根力量重建傳統文化。伴隨著1994年文建會的社區總體營造政策,以及1996年原民會成立後對社區營造與傳統文化活動的資源挹注,開啟了部落營造的風潮,例如成立社區組織、發行刊物、恢復失傳的祭典、記錄並保存傳統文化等阮俊達, 2015)。港口部落的文化復振工作也是此一風潮下的一例。

  國家的補助政策某種程度上雖是文化復振的助力,卻也往往在許多部落裡產生問題。為了取得資源,部落工作者必須了解如何與官僚體制打交道,資訊的取得、複雜的報告撰寫、到會計核銷等行政作業,無形中設下了排除性的門檻,只有華語能力好、熟悉漢人社會和國家官僚體制思維的人才可能勝任阮俊達 2015)。此外,公部門僵化的補助類別,使得活動與硬體設備以外的軟體與長期培力被忽略,計畫結束後無法留下永續的能量阮俊達, 2015)。此外,長期寫計畫爭取資源的部落工作者,若沒有注意將資源適度分配,就可能違反部落的傳統分配倫理,引來其他族人的誤解。然而錯誤其實不全在工作者本身的疏失或是族人不同的想法,如同東華大學原住民族學院教授謝若蘭所言:「是這整套體制教他們用這種遊戲規則去處理。」

  基於前車之鑑,在東華大學「新世紀東臺灣的脈動─經濟生活、人文創新與社會培力」計畫中,謝若蘭帶領的港口團隊有過深刻的討論:過去許多學者對原住民族的研究「都是踩著部落的經驗,獲得自己的研究成果,但是很少能夠在沒有任何研究的成果之下好好地參與部落事務」。因此,他們最後的共識是:來到部落中,不做研究也不帶入資源,也要避免最後只成就了某一方的利益,只做共同參與學習。經過與各方的討論形塑出的「最大公約數」就是民族教育 [註1]。後來港口社區發展協會、花蓮縣原住民族部落大學、東華大學原住民族學院、東華大學「東台灣人文與環境研究及社會實踐中心」、港口國小、藝文職人工作室等六個單位更為此簽了一項合作備忘錄。然而,備忘錄的意義並不僅止於促進合作,它背後牽涉到原住民族集體歷史中的「殖民創傷」。
殖民陰影與失落的同意權

  對於台灣原住民族而言,「簽約」是個敏感的字眼。近代以來,原住民族在與荷蘭、西班牙、清國、日本、中華民國等外來政權交手的過程中,由於外來的契約概念與原住民族傳統價值的差異,以及語言的不熟悉,原住民族往往因此受騙,契約成為被外來者恣意詮釋、用以合理化自身掠奪行為的不平等條約。「簽約」後,部落賴以為生的土地等自然資源以及重要的文物因此被奪走,形同「整個部落被賣掉」。

  2005年原住民族基本法公布實施,其第二十一條規定任何人從事影響部落權益的作為,需要取得部落的集體同意 [註2],然而,法條指的「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未明確指出到底誰能同意?是身為傳統領袖的頭目?身為地方行政首長的村長?還是部落發展協會?這樣原則性的法條至今缺乏細則做更詳盡的規範。此外,面對各部落的多元歧異,現代法律往往無法一體適用所有部落,而法律中以西方理性思維為基礎的個人權利觀,和原住民族傳統文化強調的社群權利觀更是有所扞格阮俊達, 2015)
備忘錄:重拾權利的嘗試

  合作備忘錄是一個改變的嘗試。部落大學校長Sifo表示,一方面為了推動民族教育,另一方面為了實踐原基法第21條的在地集體同意權,他和各團隊合作催生這個以阿美族語和華語並列的合作備忘錄,以阿美語書寫強調港口部落在當中的主體性;當中提到六方將協力進行部落知識建構與傳承教育,共享合作機制中產出的文史、藝術、海岸知識。合作實施方式也規定相關計畫由六方或雙方人員共同協商,有必要時可以制定細節或但書。這項契約有效期一年,期滿經協商同意後得以延長,或是在期滿前通知對方終止協定。

  在過去,有些學術團隊只要其計畫通過研究倫理審查(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IRB)就擅自進入部落。這些審查一般缺乏部落在地人的參與,遑論原基法21條規定的部落集體同意權。因此,Sifo希望備忘錄能夠拋磚引玉,以港口部落做為起始典範,規範學術單位在部落做任何事情都必須另外與部落簽約,取得部落的同意。倘若成功,未來能夠讓其他部落一起來推行。謝若蘭也指出,備忘錄的意義在於形塑合作的基礎,是宣示性的自律公約。

  不過,合作備忘錄的簽訂並非毫無爭議,其中一個爭議便是代表性的問題。有人質疑:「港口發展協會憑什麼代表部落來簽訂此一備忘錄?」尤其在面臨現代國家體制的統治與主流社會的互動時,許多原住民族部落更是經常面臨「誰能代表部落?」的問題。Sifo認為,代表性的機制只能透過部落內部的討論與協商,由部落自身共同建立一套整體對內對外的一致窗口,而他身為外人無權置喙。

  但是,Sifo認為原住民族置身在目前受中華民國殖民的困境下,主動建立一套以部落為主體,國家或部落以外的單位為客體的互動機制是重要的。他指出,簽約雖在歷史中多為負面的,但國際上也有正向的前例。以紐西蘭毛利人與英國簽訂的《懷唐伊條約》(Treaty of Waitangi)為例,毛利人在1970年代的抗爭,對該條約的翻譯提出異議,並且重新強調該條約的重要性,依此要求紐西蘭政府履行條約,針對過去主流社會的不平等對待與傳統領域的剝奪,給予補救與賠償,繼而迫使紐西蘭政府在1975年成立懷唐伊調解庭(Waitangi Tribunal),毛利人因此得以藉此取回傳統領域,並以所得的賠償建立一套毛利人的教育與醫療體系。Sifo談到,台灣原住民族未來或許可以嘗試參考毛利人的模式,以港口部落為起點逐步實踐部落與外界的簽約,並且推廣到其他部落,一旦累積形成一股力量,就可能施壓要求政府與原住民族簽約,藉此取回原住民族應有的一切。

  這是一種尋求原住民族出路、解除殖民的積極策略,然而我們也要反思,建立部落整體的代表機制和簽約的作為,是否仍舊被迫臣服於主流社會訂下的遊戲規則。現代國家體制對於部落的治理,產生出單一對口的需求,而契約同樣來自於主流社會,其簽訂需要熟悉國家法律語言邏輯,如此是否可能在推動過程中面臨其它問題?接受主流社會的遊戲規則,是否等同先行承認了長期邊緣化原住民族的主流社會價值具有較高正當性?簽訂契約時,華語與族語邏輯的歧異是否導致誤解,並且扭曲了權利的內涵,使部落蒙受損失? [註3]但是,原住民族處在當前的情況下,若不藉由簽約的途徑,是否還有其它的可能?這些問題儘管經過前人的反覆辯證,仍需要在未來持續嘗試與摸索。

結語

  台灣原住民族遭受上百年的外來殖民,在政治、經濟、社會、教育、文化各層面受到剝削與邊緣化,許多族人失去自我的民族認同。在歷史上的此刻,部落面臨當代國家統治與資本主義經濟帶來的泥淖,最初的「原」鄉是否已然難以辨識?不同的部落或許只能靠自己從現有的社會脈絡中摸索各自的出路。回望港口部落,在不同議題上——土地與產業發展、藝術能量的整合、教育轉型的發展、文化紮根與認同等——各有其自身龐雜的發展脈絡,以及人們認知上的歧見。如同地方文史工作者Lafay所說的:「如何從已然分工的狀態中產生共同的需求與相互連結,將有待時間來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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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1] 民族教育的討論可參考本刊文章〈港口部落教育何去何從〉。
[2]《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前半部規定:「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
[3] 這樣的問題與原運中自治與獨立路線的分歧有相似之處,阮俊達(2015)在〈台灣原住民族運動的軌跡變遷(1983-2014)〉第89頁提及陳舜玲(2002)的分析指出:「原運雖以去殖民觀點挑戰國家統治正當性,卻又難以拒絕國家權力在各種生活層面的作用,只好尋求進入體制落實權利主張…是否等同先行承認國家統治的正當性?另一方面,要在既有法秩序下主張原住民族權利,需要先熟習國家法律與政治制度的邏輯,結果經常遭遇法律語言轉換上的困難、更無法保證在政治過程中能達到原先設定的目標。」
參考資料
1.阮俊達,2015,〈台灣原住民族運動的軌跡變遷(1983-2014)〉,台北:國立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系碩士論文。
2.Treaty of Waitangi. (2015, September 17). In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Retrieved 12:59, September 28, 2015, from https://goo.gl/bxUUEW

港口部落教育何去何從

◎林明柔

  如同台灣漢人社會,港口部落正面臨少子化的危機,部落的教育受到人口基數不足與人口外移至西部、北部都市等問題所威脅,而部落青壯年人口流失又與部落產業與教育發展、文化保存息息相關。部落內以及部落之外的人們儘管有不同立場,但對部落教育的走向同樣抱持著許多想像。



少子化的危機與國小整併校
  
  依據花蓮縣小型學校整合發展實施辦法 [註1],縣府組成「小型學校整合發展作業評估小組」,針對學生人數、學校建物的治理、交通工具、建物屋齡等項目評分,評分結果15分以下的學校可能會受到整併。近年來,港口國小和靜浦國小即面臨學生人數少於標準,而受到縣府整併校計畫的評估,經過地方反對後,目前的結果是維持原狀。

  花蓮縣教育處教育設施科代理科長趙景文說,少子化趨勢越來越嚴重,政府考量的首先因素是經費,尤其花蓮縣政府財政本不寬裕。整併一間學校一年大概可省下1500萬的經費,如果一間學校只有個位數的學生,卻安排了十幾位老師,將過多的教育資源集中在少數人身上,會排擠其他學童的機會。趙景文表示,對教育工作者來說,他們會希望學校教育最好要能提升孩子的競爭力,而一個班級的學生若有多一點同儕刺激,將有助於日後出社會面對來自多元背景的人。有些偏鄉小學並非缺錢而是缺人,錢的部分校方可以透過發展特色教育申請經費,但少子化的現象仍是根本的問題。如果今年有一間學校因為發展特色而招生到多一點學生,也就意味著另一間學校的學生又更少了,這樣不見得是良性的競爭。

  又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8 [註2],進行合併教學或是學校整併時,必須要經學區內20歲以上居民半數以上同意使得進行。教育部召開說明會時,部落內部對於整併學校的疑慮大抵有兩種:一是學校對部落而言是精神的象徵,學校除了教育的功能之外,還關乎部落的文化與知識傳承。對家長來說,如果連部落的小學都沒了,那麼更沒有理由把孩子留在部落,如此一來造成「學生人數下降導致政府整併校,政府整併校繼而使家長攜幼兒向外遷移」的惡性循環。其次,整併校之後上學距離變遠,家長接送更不方便。此外,部分家長認為孩子在小學教育階段可以快樂學習最重要,而不認同官方「藉由併校集中學生以提升孩子競爭力」的說法。
  
教育框架下的限制:教學現場華語、阿美族語的使用
  
  台灣多數原住民族部落的教育現場使用的語言為華語,一方面是因為部落從事國民教育的老師多不是族人,師資的侷限使得華語教學為唯一道路,另一方面台灣的國民教育體制仍採取中華文化本位,原住民族孩童被要求必須遵循並適應漢人社會的價值觀。

       同時在港口國小和全母語幼兒園教授族語的老師Rara Dongi認為,族語教學進入國民中小學教育的體制內,各年級一週只有兩堂課,無法使用生活化的教學方式,因此教育效果有限。相較之下,今年初在港口部落新創的全母語幼兒園,其教育方針採用華德福(Waldorf)教育法 [註3],師生以族語溝通,一開始學生也許會聽不懂,然而時間一久,學生也能漸漸明白語言指涉的意涵。此套方法更有效率地落實民族教育於語言中。目前全母語幼兒園僅招收學齡前的兒童,不過創辦人林淑照希望未來能將這套教育推廣至更高年級的孩童。

  結婚後定居部落的藝術家、osaw有魚工作室負責人王力之認為,以公辦公營為主軸的港口國小,與追求公辦私營的全母語幼兒園,是兩派不同的思維方式。前者也許能照顧到多數學生,但體制內的改革緩慢,需要由教育現場的工作者一層一層向上反映讓政府知道;至於後者也並非毫無缺點,全母語幼兒園實施華德福教育,需要家長在旁投入,目前族人多是靠打零工、從事漁業維持生計,因此不是很多家長做得到全天候陪伴孩子學習。王力之認為,可以確信全母語幼兒園的益處為:它的建置讓部落的人開始體會到說母語的重要,漸漸地部落中一些年輕人也開始在日常生活使用母語。


民族教育的展望與可能性
  
  除了少子化及人口流失,部落教育第二個思索的課題:教育希望教給孩子的基本價值是什麼?

  在目前的教育體制內,不論是課程時數、使用語言、教授的歷史人文知識等,原住民族文化一直都是受到邊緣化的,如同花蓮縣原住民族部落大學校長Sifo所言,原住民學生會覺得「我在這個社會是邊緣,連在學校裡面學自己的東西也是邊緣」。有鑑於此,近來開始有一些人試圖改變這樣的狀況,而「民族教育」就是一個正在努力的方向。目前,港口國小、東華大學、花蓮縣部落大學正在合作,希望推動港口國小轉型,做在地民族教育的實驗教育。他們彼此分工——東華大學的學者團隊生產民族教育的論述;在地工作者王力之提計畫申請經費,並且和Rara Dongi一起訪談部落的老人家,建立一套港口部落主體知識的資料庫;港口國小的老師翻轉教材,將教材「阿美化」;花蓮縣部落大學也規劃相關教材讓教師研習,試圖讓港口國小成為民族教育的搖籃。Sifo說,這些努力是因為「希望透過教育建立孩子對自身文化的自信和認同」。

  雖然有些家長會擔心,倘若學校教太多民族知識可能會排擠到正規課程,而使得學生在未來的升學過程中無法與主流社會的人競爭。不過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副教授謝若蘭指出,「競爭力」這樣的詞語其實是主流社會創造出來的,它要求人們對某些看似為生存必備的能力趨之若鶩,卻斷絕了學習自身主體文化的機會。「擔心民族教育會減少孩子競爭力」正是主流思維導致的盲點。

Sifo認為,當人們把文化傳承當作一個交付給下一代的任務時,就如同要求下一代扛起十字架般,是非常沉重的。但是,倘若能透過「實踐」,創造出一種阿美族式的生活氛圍,讓孩子能夠在當中學習阿美族做事與思考的方式,民族文化自然能夠綿延不絕地存續,不需要讓孩子每週「特別」挪出時數去上文化課。正如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副教授Kui所說的:「文化就是生活」。相反地,若不透過實踐,這些文化就會成為一門門科目化的、僵硬的課程,形同置放在倉庫深處長灰塵的文物。

Sifo舉例說明,在阿美族的社會中,提問與問好是最基本的事情:「一個人若不懂得Milicay(提問),文化和知識就不會主動到他身上。碰到誰都要問好,一旦問好輩分倫理與親屬關係就出來了。」這樣簡單的實踐,其實就是學習如何與人建立關係。同樣地,阿美族社會也強調修復關係,在部落裡若有誰做錯了事,或是出現了爭端,部落內部並不是訴諸法律途徑或是懲罰來解決,而會透過彼此家族的領袖來討論解決機制,試圖讓兩方修復關係。

  孩子從自身文化的學習獲得自信與認同,站穩了腳步後,未來也自然能夠學習到主流的那套文化。他不僅懂得如何與他人建立關係,也能夠比單一文化的人有更豐富的視野,尊重不同文化,而這便是跨文化的能力。Sifo認為這些就是民族教育要教給後代的,而不再是過去那種「把他們的文化剝奪之後,讓原住民族孩童在認同混淆的狀態中成長,最終找不到自己」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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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1] 花蓮縣小型學校整合發展實施辦法可參見:http://goo.gl/NFjYL3
[2] 《原住民族教育法》第8條:「各級政府得視需要,寬列原住民重點學校員額編制,於徵得設籍於該學區年滿二十歲居民之多數同意,得合併設立學校或實施合併教學。」
[3] 華德福教育是一種人性化的教育方法。將兒童的成長分成三個階段,早期教育注重於實踐和手工活動並提供利於創新性玩耍的環境。全母語幼兒園應屬早期教育。華德福教育強調想像力在學習過程中的重要性,並且將價值觀融合在學術、實踐和藝術追求中。(整理自維基百科)

部落工作者圖像──拓展部落多元的面向

◎戴劭芸


  1970年代開始,台灣政府發展十大建設,建築營造業與木工業對勞力有著大量的需求,吸引部落青壯年人口到外地打拼賺錢,其中有許多居住於汐止地區,甚而出現「港口旅北」的稱呼特指這群人。自此開始,部落人口外流的狀況越趨顯著,至今習慣部落以外生活的族人已大約來到第三個世代,使得不論部落內外,在語言及文化傳承方面皆面臨到許多困境,而在部落裡,許多部落工作者正以不同角度與方式努力著,讓部落在語言、文化與教育到觀光、藝術與農漁業都能有更多元的想像。
部落文化的保存與傳承

  在港口部落吉浦巒文化發展協會擔任總幹事的Lafay Puton從事文化保存工作已經12年,吉浦巒文化發展協會第一任理事長即為Lafay的父親,他為了記錄部落的文化成立協會,近年來隨著部落耆老的凋零使文化保存的工作更顯重要。部落文化的實質內涵包括阿美族各式傳統祭典之歌謠與舞蹈,祭典除了現存的海祭與豐年祭,還有受到西方宗教傳入影響,已經消失近20年的祈雨祭、祈晴祭及與祖靈相關的祭典等;在歌謠方面,旋律較為緩慢的曲目因沒有舞台而逐漸消失,在祭典中的領唱者技巧也因老人家的逝去而失傳,這些資料目前都由吉浦巒文化發展協會使用錄音及影像的方式保存,並且透過藝術展演的樂舞表演重新得到詮釋。

  在從事文化保存工作時,需要考慮各層次的問題,上至部落的決策權力,下至記錄資料的形式。如記錄文化時,必須參考部落裡各方意見,在做出代表部落或者影響部落整體的決策時,必須跟主導公眾事務的男性年齡階層有充分的溝通。完成文化的記錄後,需要思考應如何重新展演,使其既能夠不失原始的樣貌,又不為時代所淘汰,也得規劃在握有這些文化資產的條件下,如何以此帶動部落整體的發展。

  對Lafay來說,「文化保存」的工作,不僅僅讓港口部落的文化可以傳承並歷久彌新,也讓自己對部落的族人、歷史、傳說、地理位置、傳統祭儀與歌謠舞蹈等都有了更全面的認識,並因此與部落產生更深刻連結的使命感。


以藝術再現文化

  港口部落豐沛的藝術能量一直享有盛名,從90年代開始,部分部落青年逐漸返鄉回部落學習古老傳統的生活方式,並開始以漂流木做為藝術創作的素材,雕刻出富含部落文化意涵的作品,從Rahic Talif到Iyo Kacaw與海浪咖啡的老闆Lekal Diway,皆是以木雕創作的方式將部落文化向外展示甚至推向國際。

  在影像、音樂方面,今年九月上映的劇情片《太陽的孩子》,是港口部落導演Lekal Sumi與鄭有傑導演,以其母親Sumi Dongi復育海稻米的故事作為題材所拍攝,過去Lekal也曾經以此主題拍攝紀錄片《海稻米的願望》,也因為這部作品開啟影像創作之路。Anu Kaliting Sadiponga則以母語進行音樂創作,希望以此傳承部落文化並推廣母語,且在第25屆金曲獎獲頒最佳原住民歌手獎。

  除了部落的族人,也有許多受到港口部落樸實風貌吸引的外來藝術家,使部落的藝術創作增添不同可能。台灣藝術大學畢業的黃海蒂以繪畫、插圖的方式細膩地呈現故事。畢業於台南藝術大學的王力之以策展的專長與部落藝術家共同設計展覽,另外她也擅長社群藝術,使用藝術的方式設計議題,讓民眾共同參與,結合私我的創作與公眾之事,使部落被家戶外牆上由孩子們一齊創作的海洋繪畫所繽紛。

  為了匯集部落裡多元的藝術形式,今年九月港口部落由Nakaw Putun籌辦了「藝術pakongko(說故事)」的藝術展覽,16位藝術家共同創作出15個作品,散佈在整個港口部落裡及稍北至石梯坪地區。開幕式當天部落的活動中心外聚集了人群,部落裡的老中青三代與部落外來想一窺藝術之美的遊客,一起跟隨著藝術家們的腳步,看見作品中栩栩如生的部落文化,彷彿閉上眼睛就能回到過往以互助共同築構出的部落社會,在那個美好的年代裡,族人們一同上山打獵、下海捕魚,過著最原始而豐足的生活。



從教育看見部落

  港口部落裡擔任母語老師的Rara Dongi同時在港口國小和全母語幼兒園教授族語,當初因為父親過世所以回到部落生活,剛回來時除了顧家裡的雜貨店,也時常聽部落裡的耆老說故事,對部落的文化以及族語的使用有了更深的認識,她傳承了男性耆老藤編的傳統技藝,同時也在與耆老相處的過程中進行文化保存的翻譯工作。

  部落藝術家王力之在港口國小擔任代課老師時,與Rara Dongi共同合作,以藝術教育結合港口部落重要的海洋文化出版繪本,讓部落孩子跟耆老有更多互動,也讓孩子以繪圖創作的方式,在故事裡更認識自身部落的文化。她也提到在跨資源整合的領域裡,港口國小曾與東華大學合作舉辦部落文化營,產出了許多訪談的資料以及書面呈現,而後港口國小、部落大學與東華大學也共同簽訂了合作備忘錄,希望以發展港口教育為目的,於日後推展相關的計畫。




多元交織的部落工作

  部落的樣貌千姿百態,隨著不同工作的交織融合,展現出更新穎多元的形式。藝術作品與文化的相輔相成,使得作品因將文化完整的保存,更顯渾厚、有力量,文化也得以透過藝術創作的形式傳承到下個世代,同時傳遞到部落之外,甚至經過他人的解讀後加以再現,得到新的生命。

  教育作為文化傳承的載體,必須突破既有體制內的框架,融合部落特色如母語、海洋文化等元素,使沒有生活於部落經驗的新生代能夠一窺故事中的世界。而教育也因藝術的介入,發展出更自由、天然的學習方式。


  事實上,影響部落的工作者還有經營餐廳的廚師、擁有漁船的船長、帶大家認識海洋的潛水教練等,族人各自在不同的領域發展,又透過不同工作之並進,帶領著部落的方向。雖然現今各工作者所譜出的部落文化樣貌,已與過去不盡相同,但他們也在傳承和創新的過程中,發展出屬於他們現今世代的生活文化。


把岸還給海──失去自由的石梯坪

洪于婷、林慧慈


石梯漁港內停泊的漁船與膠筏。攝/陳磬揚




洄瀾


  入夜後的石梯漁港依然飄散著濃厚的魚腥味,一艘艘漁船載著各自的漁獲歸來,吆喝聲此起彼落,比白日的時候更為熱鬧。意識報到港口部落時正值中元普渡期間,港口旁的萬應公廟架起燈火通明的野台,二十幾桌流水席坐滿滿,食材都是今天剛從海中帶回來的、最新鮮的魚肉和蝦蟹。參與者大多是石梯港的漁民,同桌的大哥指給我們看,這個是鏢旗魚的高手、那個是開賞鯨船的船長‧‧‧‧‧‧,他又指了最靠近廟門口的那一桌,說:「那桌都是港口部落的人。」
  他們就這樣安然地坐著,和大夥一樣吃肉喝酒放聲聊天,在這裏,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們彼此融合,恰如廟前香爐上繚繞的煙霧般柔和而渾元,不感一絲違和。


港口.噤聲


  在石梯港工作的人大致有漢人、原住民族和中國籍與東南亞籍勞工。東南亞籍勞工是近十年從事漁業的年輕人口減少後才引入的,他們只做最底層的勞力工作,每天住在漁船上,鮮少在石梯坪地區陸上活動,即使偶爾上陸了也都是和自己同鄉的漁工聚在一起。另一方面原住民族的人口佔得比例並不少,除了鄰近的港口部落外,也有部分是從其他部落來到石梯港工作。此外,當地海產店老闆指出可能有將近三分之一的漁船是漢人從年邁的族人手中購買下來,可見此地漁業發展與部落的關係之深。但奇怪的是,石梯漁港仍舊為漢人文化主導,所有捕魚的儀式、祭祀都是以漢人信仰為主,和相隔不到五公里的港口部落在文化上完全是兩個世界,石梯港就如大多數西部的漁港一樣,原住民在裡頭完全噤聲。


祭典.依託


  在漁港裡沉默的港口部落族人,對海洋卻有著與漢人不一樣的想像。 緊靠著海岸山脈、秀姑巒溪和太平洋,港口部落被群山圍繞,面朝大海,部落裡的任何一條巷弄、任何一間房子,幾乎都可以聆聽浪聲、凝視蔚藍。部落和海洋的關係十分密切,大海是族人生活的一部分,提供漁獲為食物來源。類似於漢人的漁村又不盡相同,海洋對港口部落而言,並不僅僅是經濟生活上的支柱,和部落儀式、慶典也有著不可分割的關聯。

  這樣與文化連結的形象加強了情感投射,對大海這個場域除了依賴性,還有說不清、道不明,從血液和骨子裡生而俱來的親切感:海岸線是他們世世代代生活的地方,海洋則是他們亙古的鄰人。升火工作室的主人Sumi說:「很多從港口部落出去的孩子,回到家第一件事情就是來到海邊,彷彿看到海,才有回家的感覺,族人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跟大海連結在一起,當一個階段結束後,許多人會在海邊舉行Pakelang [註1],海浪一波波拍打著,潮起、消退,過去的事情就這樣被大海帶走,準備好迎接新的開始。」

  除了Pakelang,港口部落對海洋最重要的祭典便是五、六月舉辦的海祭 [註2]。在港口部落的傳說裡,阿美族原先居住他處,因為觸犯了造物神,受到懲罰被洪水毀滅,只有一對兄妹在海神的保護下安全漂流到臺灣定居,他們倆個後來成為阿美族的祖先,為了感念海神的眷顧,便在每一年登陸的日子裡向海神祭祀,而今海祭的用意多在祈求漁獲豐富,請海神保佑捕魚人平安。

      在海邊的項鍊工作室,我們巧遇了藝術家Iyo Kacaw,他坐在手工編織的毯子上,盯著幾步之遙的大海,接受我們的訪問。他提到無論是Pakelang還是海祭都是族人與海互動的重要經驗,大海對他們的意義是和儀式背後的涵義層層相疊的。「碰到海水,好的壞的就不要再想了。」Iyo Kacaw最後笑笑地這麼說。  


石梯坪.限制


  位於部落和漁港之間的石梯坪遊憩區以前也是港口部落的生活圈,然而在漢人文化進入東海岸後,沒有登記的土地皆收歸「國有」。作為族人舉行海祭和Pakelang的地點,石梯坪在政府的規劃下卻成為觀光休閒區,對觀光客開放,而族人們舉行儀式祭典的場域就這樣成了人聲喧嘩的旅遊景點,海祭舉行的地點也因此被限縮──原先海祭的地點是不固定的,現今政府卻特地建立了一座過去文化中根本不曾存在的、固定地點的海祭場。儘管如此,港口部落的族人依然會在石梯坪舉行海祭,東管處雖曾表達族人不要自行在該地舉辦儀式的意願,但有鑑於2011年的「封冰箱」抗爭[註3],卻也不敢真正明文禁止。然而2014年十月,東管處卻開始在石梯坪遊憩區入口處收費,收費亭成了明確區隔石梯坪與外界的界碑,部落族人覺得進出的自由備受限制,即使抗議,仍無法撤除東管處的決議。


  Sumi載著我們一行人離開石梯坪時,收費員看了一眼確認是族人後便直接放行。身為部落的族人,Sumi不需要繳入園費,然而這道截斷部落與文化的入園柵欄卻也不會為他們主動開啟。


  港口部落的海岸線生活圈已經在時間的推移中不斷被蠶食鯨吞,如今要進出曾經的家園甚至需要向外人證明自己的身分。雖然部落的領域不停地縮減,能與大海接觸的地方越來越少,然而海洋對港口部落來說是那麼不可或缺,是文化,也是身分認同的一部分。海仍然是那片海,海岸線的景觀卻和從前大不相同,港口部落也不再是以前那個世外桃源般的地方,但對大海的感情,對大海的依賴,在族人的心中,卻從來不曾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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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1] Pakelang 巴格浪(pakelang)是阿美族獨特的禮俗之一。阿美族的禮俗中,每逢婚喪慶典之後所舉行的漁撈活動,表示祭典結束之意。 引自台灣原住民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http://ppt.cc/aBa2j [2]「阿美族海祭(milaedis)是為祭拜海神之相關祭典,是為感謝神救人類祖先登陸本島之恩,通常都在五、六月份來聚辦。其「海祭」又可稱之為「捕魚祭」,是為僅次於豐年祭之年度慶典。」引用自《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goo.gl/REa7HC 
[3] 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港口部落「封冰箱」 籲政府歸還土地!》2011/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