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8日 星期日

【快訊】不平安夜,日歹過──聲援國道收費員學生遊行

◎台大意識報


  在聖誕節(2014年12月25日)這一天,台大學生發起聲援國道收費員的校內遊行,並向政治系蘇彩足教授遞交陳情書,希望眾人瞭解在快樂過節的同時,有一群人正面對難以為繼的生活與葬送的青春。


  今年129日,國道轉為電子收費,所有收費員在一夕間失業。將轉置責任BOT給遠通電收的政府,及曾承諾將「全數轉置」收費員的遠通,雙方互踢皮球,至今仍有數百位收費員未得安置,並平白遭受年資和勞保的重大損失。
  發起活動的大學新聞社成員表示,11個月以來,收費員與聲援者多次在交通部長葉匡時可能出現的地方等候,卻只換來抹黑甚至暴力相待。求路無門下,不得已向葉的妻子蘇教授陳情,並無任何針對教授之意,期盼一向風評良好的蘇教授體諒勞工處境,向葉匡時轉達收費員的「年資補償、勞保損失補償、多元安置方案」三大訴求。


  於校門口集合時,駐校警察曾以『校門口不能進行宣傳、不能拉白布條』為由出面驅趕,在學生證明此為課活組核可的活動後,駐警才不再阻撓。
  現場以行動劇呈現政商間的勾結,也邀請學生會、台大工會、勞工社、大陸社等社團短講。大新社與勞工社代表提到,收費員絕非個案問題,當國家越發遵奉自由貿易,向企業靠攏,便也越發漠視勞工權益。近年企業為壓低人事成本,浮濫利用派遣工、臨時工等不受保障的非典型勞力,違反勞基法者也時有耳聞。身為學生,未來都將投入勞動市場,若繼續沉默,「政府如何對待今日的勞工,就會如何對待明日的勞工」。而如今無視勞工權益的馬英九、江宜樺、葉匡時等人皆為台大校友,台大學生亦該引以為恥。
  台大工會代表曾稚驊也指出,不平等的勞動早已深入台大校園,不論產學合作、教學助理,都能看到學生背負正職工作量,卻無相應的酬勞,若有意見,就被「這是一種學習,不該談錢」的論調壓制,甚至畢業權益受到威脅。「即便自認為是知識分子、白領階級,也難保沒有遭到剝削的一天」。




↑學生在校門口拉白布條。


  此次遊行由校門口開始,路經小福,最後到達社科院遞交陳情書。隊伍才走不久,便下起雨來,大家仍持續唱著來自18年前關廠工人事件的〈不平安夜〉,以及此次國道收費員的〈日難過〉兩首歌,並呼喊口號:「政府擺爛,學生賭爛!青春葬國道,政府棄勞工,工人難過節,學生報怨音。」
  小福路口是遊行的第二站。勞工社代表陳亮甫在短講中說道:「不論對年輕人還是收費員,政府總說抗爭者是自己吃不了苦出來亂事,阻礙台灣發展。事實上,台灣能有今天發展,都是這些勞工的青春汗水換來的,但提升的GDP在餵飽政商肥貓之後,又有多少真的回到勞工的身上?」正值許多攤位在小福舉辦聖誕活動,人群來來去去,但仍有少數人停下來聆聽遊行訴求。
  遊行隊伍抵達新社科院,準備搭電梯到蘇教授的辦公室時,社科院副院長林榮舉接獲校警通知,嘗試阻止學生上樓。學生向副院長說明此次活動僅是要貼陳情書,並無意打擾他人,院長在了解狀況後,雖表示「這裡是學校而非政府部門、政府官員的家人與議題並無直接關係」,但未再阻擋,也肯定學生關注社會議題。


↑貼在蘇教授研究室門口的陳情書。

  大新社成員吳俊奇於事後表示,雖然並未當面見到蘇教授,重點是貼上陳情書的行為,相信蘇教授進研究室前就會看見。國道收費員抗爭將臨一周年,若有後續行動,學生會先依自救會的打算,再決定如何聲援。
  除了遊行,大新社員也在活大擺攤舉辦「收費員周」,至今已獲不少迴響。


↑收費員周於活大的攤位,收費亭道具為自救會提供。

2014年12月13日 星期六

【快訊】發表會等嘸多數候選人與選民 學代選舉的政見與更多可能






發表會等嘸多數候選人與選民  學代選舉的政見與更多可能


◎台大意識報

      12月11日為 103-2會期學生代表候選人政見發表會第一場,選委會邀請社會科學院、工學院、管理學院、法學院和生命科學院的候選人發表政見;至於候選人出席狀況,除了法律學院三位到場、工學院兩人到場之外,其餘學院僅各有一位候選人到場,場下旁聽者也不至十名,在偌大的教室中略顯冷清。
         社科院唯一出席的候選人王立心,希望在男宿增設烹飪設備,另外在學生餐廳為自備餐盒的消費者提供優惠,鼓勵學生做環保,也承諾將監督學生會大型活動的預算。
        工學院兩位候選人周振涵和林宗穎 皆是學生會福利部的成員,同樣表達關注新工綜大樓建設問題,也希望增加學代會和選民間的交流與連結。
       管理學院的王耀增候選人則是希望以學代身分邀請專業人士,增加有關實習、就業的講座,並督促學生會活動部舉辦更多不只具娛樂性質的活動。
       法律學院的彭立言候選人希望重新檢討校方轉型正義,並且去除校方權威政策諸如選課簽核制,並且希望在法律學院增設身障友善和綠色空間。大一的許澤永候選人希望增加學生和學代之間的溝通管道,改善桃花心木道及其他地區的夜間照明,也希望校方針對學生進行的各項運動提供更多的場地。李芷毓候選人則希望增加法律學院交誼空間、滿足學生課餘後的插座用電需求,以及希望校車增停校總區後門停靠站。
       生命科學院候選人高嘉妮則大力呼籲喚醒台大學生對於公共事務的關心,也在問答中承諾將和生命科學系爭取實驗室開放時間,以利學生處理普生實驗中浸泡過福馬林有異味的蛙骨。
       有鑑於本會期學代候選人較多,本次政見發表會限制每位候選人只有五分鐘闡述政見,但是過低的出席率讓第一輪發言不及一小時即結束,因此選委會臨時開放候選人補充和台下追問,時間不限,讓出席者可以與出席的候選人更深入對話。






    次日(12日)政見發表會第二場,由文學院、理學院、醫學院、生農學院、公共衛生學院以及電機資訊學院的候選人發表政見。理學院候選人兩位全數出席,醫學院三位全數缺席,生農學院四名候選人共出席兩位,電資學院以及應選額小於候選人數的文學院、公共衛生學院皆僅一位出席。
  文學院僅一名候選人翁毓聆出席,政見除了文學院候選人皆有提出的人文大樓案,還包括提升學生代表目前在校園的能見度以及運作效率。
  理學院張禎晏、黃泰源兩位候選人政見皆談及學生課外活動空間的規畫,以及放寬轉系規定。
  生農學院張永樑候選人主要針對學代會本身的運作提出政見,另一位候選人大一的廖廷軒則關注校園飲食議題。 
  公共衛生學院應選兩位僅一位出席,候選人李俊霆希望增強校總區和其他校區夜間的交通往返管道,並增加學院能見度。
  電機資訊學院候選人李耕銘是研究生,希望增加所上資訊易得性,並且爭取學生能出席系上制訂與學生權益相關的會議,也期待凝聚選民意見,加強選民與學代之間的溝通管道。

  這場發表會連同候選人、選委會及選民加起來僅二十人左右;選民不到五位,其中一名生農學院的同學表示對整體出席狀況感到錯愕,認為原因可能是週五不少外地學生返鄉,以及夜間的低溫。觀察兩場發表會,不少學代候選人都提出希望提高與選民之間的互動或改革學代會凸顯學代會在學生間的能見度、受關注度以及形象問題,同時也包含可能是造成發表會參與意願低迷的主因:幾乎沒有選民關注政見發表會,參選人寧願依靠其他競選管道、資源而不願意出席發表會。另外,地點皆在校總區或許也降低了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學生的出席意願。
      不過,選民與候選人缺席是政見發表會與面臨的難題,但未必是學代選舉與學生自治的危機。當今資訊流通方式多元,批踢踢、Facebook即提供選民與候選人互動以及選民彼此討論的機會,學代會秘書處亦著手撰寫各候選人的介紹並打算透過網路發布。今年的參選人總數目相較前幾個會期選舉來得多,學代會並未遭遺忘,然而選民參與的管道應有更多可能。至於原來的政見發表會具溫度的當面對話、即時回應等值得保留之特性,則或許可借助視訊科技盡量突破空間限制。

  發表會甫結束,下週五即是選舉日,台大的學生自治,期待更多人的關注與參與。前幾週,台大學生會為台灣的民主發起民主巴士,幫助同學離開台北;今年五月則以彩色糖衣包裝台大學生自治聯合選舉。此時暮冬天冷風寒,又將如何讓同學為這「不可取代的小事」前往投票亭?


2014年12月10日 星期三

意識報075刊目錄

巢運發聲:不想靠爸,但是我要住得起!







◎許哲榕

五大訴求力抗炒房樂園
  10月6號是聯合國訂定的世界人居日,在此前的周六(10/4)仁愛路上的巢運夜宿活動是一場由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台灣居住正義協會、無殼蝸牛聯盟等多達101個團體所共同發起的大型抗議活動,其五大訴求為:居住人權入憲、改革房產稅制、廣建社宅達5%、檢討公地法令、發展租屋市場。這場運動關心居住、住宅且欲反抗高房價背後政商金權的剝削與壓榨,然而這並非新興的公民議題。時間倒回25年前,在台北忠孝東路上,五萬人共同夜宿的無殼蝸牛運動正是巢運的前身,然而,政府當初降低房價的承諾至今仍未達成,現今的社會經濟環境比起過去似乎更加惡劣、房價也攀上了難以仰望的新高峰,也難怪近兩萬人願意一同發聲、躺在帝寶前一坪六百萬的土地上力挺巢運。
  早在2009年立法院即通過了《兩公約[1]施行法》,當中《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第11條明確的訂立了關於適足住房權(居住權)的承諾,其保障的不僅是擁有房產的權利,更進一步要求確保任何人的基本居住需求都能被適當、舒適地滿足。但在政商金權體制下的台灣社會,都更強拆與土地濫徵的情形屢見不鮮,從大埔案、華光社區到桃園航空城迫遷,一再顯示政府對於居住權的保障流於形式,因此巢運的聲援團體主張將居住權納入憲法來迫使政府落實居住正義。他們的另一訴求則是:廣建社會住宅,台灣目前的社會住宅僅占住宅總量的0.08%換算成戶數為6397戶,而相較之下荷蘭有多達34%、英國20%、德國16.2%、美國6.2%、日本6.1%[2],這種以低於市場租金用來出租給弱勢族群與特殊對象的社會住宅,除了能夠照顧人民、實踐居住權外,也能改善房市中的弊端,但從台灣那不足0.1%的數據中可以看出,政府對於社會住宅的重視程度恐怕僅止於大選前的選舉口號[3]。

高房價,無殼蝸牛何處去
  在帳篷區的林小姐提到,自己家便是租房子的,經常面臨被房東趕來趕去的情況,另一方面她本身具有同志身分,而房貸、青年公寓都對同志不太友善。她也說到現今房東對於單身、高齡的人是不願意出租的,甚至目前的狀況惡化到四十歲的單身族便租不到房子了。目前政府並未通過同志婚姻法,沒錢買房子卻也租不到房子,更何況還是被迫「單身」。她認為沒理由漲了五千塊薪水,房價卻硬生生漲了五十萬,政府不去管制建商,任由房價炒作、飆漲。對於這次巢運的訴求,她指出社宅達到5%還太少且目前政府對平宅的申請規定過於嚴苛。從大埔案開始關心居住權的她,同時也表示反迫遷非常重要,「現在我們不是買了房子就能無憂無慮了,或許到了五十歲便會被政府、建商給趕出來。」談到先前政府通過的兩公約施行法,林小姐則認為根本沒用,政府並未實際落實人權,從婦女權到遊民的人權都沒有、都是騙人的。
  綽號「阿宏」的先生是一名身心障礙者,自己本身便是租屋者。他指出身心障礙者與一般人對於房子的要求條件有很大的不同,對一般人來說門不用太大、不用太寬,對地點的要求不多,每天騎個摩托車便可以去上班了。而對身心障礙者而言,電梯、交通環境、房東態度、無障礙需求,都使得他們更加難以去租到一間適居的房子。他說到目前社會住宅給予身心障礙者的比例僅是數字上的平等,一切只能依靠抽籤,但是對於身心障礙者族群來說,他們沒有等待的條件。「不論是幾%的社會住宅,重點是社會住宅當中保留給身心障礙者的比例。社會住宅不該只有一種方式就是『蓋』,而是要有多元的方式去處理。」是他對於巢運的訴求與期許。
  一位在攤位區前的中年男士則說,他大概在二十多年前買了房子、漲了五倍,在他買之前的前幾年也同樣漲了五倍。他認為這個世代的人很辛苦,許多人一輩子都買不起房子,他提到民國75年到78年間房價飆漲,自己很幸運地趕在這之前便買了房子,在台北市這一差就是三千萬。說到過去的無殼蝸牛運動,他指出過去二十年前房價一口氣漲了二十年的空間,而最近這幾年又再度漲了將來二十年的空間。他除了認同大部分的巢運訴求外,也提到中國因素大幅度的影響了台灣經濟,「是為了自己小孩、為了下一代才出來的啦!」男士說完便和妻子牽著手一同走向下一個關心居住議題的攤位了。

為了明天,巢運持續推動
  巢運延續了上個世代無殼蝸牛運動的精神,也同時關心著下一個世代的居住正義,在結束了4號的夜宿行動後,巢運團體在5號一早開了記者會提出後續行動與訴求:第一,將結合公民團體、網路資訊,把全台灣所有民代、官員的房產資訊公開。第二,針對候選人,除了檢視住宅政見外,如果選上了,更要持續關心是否有落實簽署的承諾。第三,會繼續推動巢運五大訴求的修法工作,將民間修法版本送到立法院。針對所公布的房產立委,如張慶忠、薛凌,看他們是否敢阻擋提議。在居住權落實前,仁愛路上的人民地寶恐怕也將隨時再現。

巢運現場主舞台(攝影/許哲榕)


────────────────────
[1]兩公約指的是《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2]相關數據引用自崔媽媽基金會
[3]2010年五都選前行政院規劃「社會住宅短期實施方案」興辦1,661戶社會住宅

聯盟合作首部曲──談校際選課緣起與現況







◎陳品丞

  今年(2014)六月,臺灣大學、臺灣師範大學、臺灣科技大學簽訂了合作意向書,成立「國立臺灣大學聯盟」,期許整合三校資源,合作互惠。而其中最有感也最受矚目的一項,便是於本學期(103-1)開始推動的「校際選課」。

校際選課的歷史
  在聯盟成立前,其實臺大的校際選課相關制度早已行之有年。學校之間性質相似的系相互簽署校際選課合作協議書並不稀奇。在2013年四月,更有臺大、師大兩校理學院之間的選課協議[1]。然而,在聯盟成立後,聯盟內的校際選課有個很大的特點是:「正常年限(大一至大四)之學生無須繳交額外的學分費」,某種程度上有「三校間的選課,視為自己校內的選課」之意;而在選課方式上,由於時間的倉促,本學期僅有通識課以網路選課的模式,下學期開始,將全面採用網路選課。

校際選課的現況
  在本學期的校際選課人數中(見附表),大部分的學生是採用紙本選課,紙本選課的過程如跑大地遊戲,需通過兩校系辦、教務處、授課教師的層層關卡(見附圖),實為繁複。名額上,校際生不占本校生名額,由於學生在跑紙本選課流程的過程中需要教師簽名,教師對校際生有絕對的決定權,有可能因為課程的專業性、教室的容量、教學的需求等因素造成「選不到課」的結果。在未來的網路選課中,教務處會和教師事先協調,確認此課程是否開放校際選課以及修課人數上限等問題。在成績上,計算方式比照開課學校的計算方式,目前臺大、臺科大皆採用等第制,師大採百分制,然而師大將於104學年度始用等第制。在未來,聯盟亦會積極協調-使三校的成績等第標準一致[2]。

校際選課的資訊平台
  三校聯盟甫成立,許多資訊平台也陸續建立,目前已有「臺灣大學聯盟」、「校際選課資訊共同平台」[3]等網站,網站內會持續更新聯盟相關訊息。在選課上,三校校內所用平台不一,所呈現出的資訊量亦有差異。例如在查詢校際選課人數上,臺大、臺科大的選課系統較不完備,但在師大的網站上卻能掌握所有課程(包含校內選課人數與校際選課學生的名額與課程列表)的選課即時資訊[4]。雖然預計從下學期開始,聯盟內全面網路選課,但因選課系統差異所造成的資訊不對等,或許也是未來聯盟合作上需要精進的一點。而在排課選課的方面,臺科大近年有學生自發創作了「NTUST.cc」選課模擬系統,原提供臺科大校內選課模擬及社群交流之用。在這學期,網站改版為「Cross Link」,服務對象擴展至聯盟三校[5]。
  本學期是聯盟校際選課的第一學期,或許因為剛起步、或許因為一些配套措施尚不夠完備,校際選課的總人次只占了所有人數的極少數。期許未來隨著聯盟的進一步合作,資源的整合,使無論是校內或是校際選課上都能更加便利。

103-1國立臺灣大學聯盟校際選課人數統計表(教務處提供,統計截至10/16)


────────────────────
[1]臺大、師大兩校理學院簽訂跨校選課協議書,P.4-五-(五)。
[2](師大)104學年成績評量新措施百分制改為等第制
[3]國立臺灣大學聯盟國立臺灣大學聯盟校際選課資訊共同平台
[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開課查詢系統
[5]Cross Link 選課模擬系統

校際選課學生經驗談







◎陳磬揚

  三校聯盟將早已形成的,緊密卻非全面性的互動關係明確制度化,互通的選課自然也成為重要的交流管道。各校的特長得以互補,提供學生更多元的學習場域與人際網絡。然看似邁向整合的跨校選課制度,在不同學校選擇不同課程的學生,卻各自在選課過程中有不同的遭遇,除了關乎個人權益,其背後是否也代表此校際選課制度其實未能完全達成資訊順暢流通、資源合理共享的目標……

W,臺大土木工程學系二年級,在台科大修習設計概論

課程的更多可能性
  因為對設計有興趣,但又還沒有這麼了解,所以就先從設計概論開始。臺大的設計類通識課程,修課名額少,也比較競爭,都是要你有一些作品去徵選,才有辦法得到修課機會。缺乏這方面經歷的學生更不容易選到課,就沒有進步的機會,一直都是零分;反而有基礎的學生,本來可能有三分了,選到了這堂課它變成五分。以我的狀況來說,因為沒有基礎,會覺得一直被限制。所以能去台科大修課,我覺得還蠻開心的。
  老師上課除了講課之外,有時候會要我們分享、介紹一些生活物品的設計,題目很free,然後提點出我們忽略掉的細節,也會幫我們的報告做分析、講評。我覺得課堂的要求對非科大的學生而言,並沒有特別困難或不一樣的地方,因為設計概論其實算是基礎的課程。而且因為台科大很多老師都是設計工作者來兼課,上課常能聽到一些比較貼近專業人士的觀點。

資源重分配的反思
  我一直以為選課是沒有限制的。直接在第一堂課請老師簽選課單,老師也同意讓我們選課,之後卻得知設計系方不開放選課,我認為這些事項應該在開始選課之前就要協調好。這個爭議也在校方、學生間引發了種種爭議與波折。  
  由於這門課直到第二週才臨時決定開放。在得知可以填寫表單選課後,為了配合台科大校內的作業,禮拜五結束選課之前要把這些流程跑完,時間真的很趕。填寫選課單的方式也說明得不太清楚,剛開始其實不知道要填自己所屬的學校還是開課學校的校際選課表格。
  台科大方面的老師則表示,校方讓各系自主決定,是否開放課程給校際選課的學生。可是他們原先開放的通識課,感覺沒有很符合臺大學生的需求,也就是設計、藝術相關的課程。我覺得應該要先確定他們能提供的資源,才去簽這個三校聯盟的協議。雖然有聽到台科大的老師解釋說,有很多實作的課程,空間或設備其實都有限制,就沒辦法再開給外系或是外校的學生。可是我覺得這是一開始溝通的問題,雖然不可否認臺大的資源比較豐富,但合作的本質是要對兩方都有利,而不只是把臺大的資源分享給另外兩校,反而自己學生享受的權益並沒有增加。


B,師大地理系一年級,在臺大修習政治學、社會學

課程安排更自由
  我們需要修完九年一貫的社會科課程,才能完成中等學校教育學程,也就是在地理、歷史跟公民三個領域都修完一定的學分。因為蠻多課程都衝堂,而剛好臺大的這些課程師大也承認,所以我就來臺大修這些課。

選課制度與流程
  選課的方式,先下載填寫申請表格,在申請表背後附上課程大綱以及課程基本資料。行政的流程我花了兩天半,第一天跑師大校內,系辦大概耗費一個早上幫我們送去給系主任蓋章再拿回來,教務處則是當場幫我蓋章。第二天就跑臺大校內,上課時直接在課堂上請老師簽名,再送到臺大的系辦跟教務處。第三天早上就把影本交給臺大的系辦、臺大教務處、地理系辦,另一份自己留存,正本則是送到師大教務處。
  因為只有保障名額的通識課程能在線上選課,其他的通識課程就完全視同選修,需要填選課單和跑程序,並且不能計入通識學分。在選課的成本相同的狀況下,選修課的吸引力就比通識課多一些。


S,台科大電機工程學系二年級,在臺大旁聽日文一

制度面整合仍然不足
  我們校內的日文課時段都跟我的必修衝堂,臺大的開課時段又剛好符合我的計畫,因此想利用校際選課這個資源。但是一開始並不清楚其他兩校的選課方式。我原本要修師大的音樂課程,卻是網路公開選課再抽籤,而不能加簽;臺大這邊的任課老師卻是以抽學生證的方式來決定誰能選到課。學生提出關於這方面的疑問時,我們的教務處卻請我們直接去找開課的老師。
  我遇到的另一個問題是,我們學校一開始不願意核准我的加簽單,因為校內就已經有日文課程,說要再幫我問詳細的規定,隔了一個禮拜之後才說沒有限制,我就這樣錯失第一次上課加簽的機會。此外,因為我不是校內生,也還沒有選到課,所以無法從選課網頁看還有多少名額。最後我沒有順利拿到選課授權碼,因此我才會選擇以旁聽方式上這門課。上下課時間略微的不同也造成些許不便,像我的幾個同學原先也要到臺大選課,卻因為在校區之間移動的時間太趕而作罷。
  我覺得整體的制度要清楚簡單一點,像是選課流程、加簽方式這些。還有三個學校截止時間都不一樣。希望往後能有一整套整合的系統,讓有意跨校選課的學生能更順利選到自己想要的課程。

臺科大設計系加開名額事件







◎蕭米棋

請問臺科大有誠意簽聯盟嗎?其設計科系以及應用相關的課程有人數限制以利教學,可以接受。於是全部擋修,但請問去掉這些,臺大的學生會去他們學校修什麼?
去掉對其他學校的要求,請問臺大簽三校聯盟的意義何在?讓我們的名額不斷被占掉嗎?我們可以要求臺大教授不簽臺科大學生嗎?
「那等你們來考上我們學校啊!加油!」
「你們臺大的教室真的比較大,我們臺科的教室太小坐不下人。」臺大的學生們遇到不少臺科大專員、系辦如此回應。
請問簽三校聯盟意義何在?

我和朋友也是到臺科去簽設計系的課,老師雖然很阿撒力願意給我們簽名,但到系辦去的時候,系秘書表示設計系僅有開放幾項課程而已…

  以上兩段文字,第一段出自意識報的投稿,也是臉書專頁「黑特臺大」的#5103的文章;第二段則是另一篇黑特臺大的文章,編號#5057。也就在9月23號,三校教務處網站和「國立臺灣大學聯盟校際選課資訊共同平台」的網頁上,都出現了「臺科大工商業設計系加開名額」的公告。
  事實上,除了新增「基礎攝影」的課程,臺科大設計系也開放了不少課程。因為許多同學反應,第一週興沖沖的前往臺科大聽課,卻是撲空而回,而且「修不到課」的矛頭都指向臺科大設計系系方。隨後臺科大也釋出善意,開放了「設計史」、「設計概論」、「印刷與設計」、「網路廣告」與「服務創新與設計」五門課程,每門課每校開放三名,但有趣的是,並非所有課程的外校名額都被選完。過程中臺科大設計系系方似乎承受不少壓力,因此在短短三天內,就做出開放課程與名額的決定。
  但臺科大有意於一開始限制外校選課名額或課程,可能也有其原因。修課的臺大同學分享,臺科大工商業設計系的課程,許多都是小班制、強調老師與學生直接實作的傳授。部分課程如「設計概論」的中大型班級制、課堂講授為主的授課方式,雖然易於讓外系或外校學生入門,但非本科系學生若想精進設計技巧,可能較不容易選到更進階的課程。
  開設「設計概論」課程的廖軍豪老師也坦言:「我覺得臺科大的老師不會排斥開放,而是臺科的資源就是很少。以設計系來講,我們的模型工廠是一張桌子坐六個人,已經很擠了,假如今天師大也有想來臺科學模型課的同學,機具要排隊就會影響所有人,包括修課的效率都會有影響。或像我們系上工設系有工作室,所以有些課老師甚至會進到他們工作室裡面去上課。今天假如開放給別的學校同學修課的話,這些同學需要進到他們的工作室裡,首先就要面臨到沒有位子坐,所以課程的環境屬性不同,也會影響老師開放外系學生修課的意願。」
  這也許就是許多人抱怨三校所開放的課程,都不是三校最精華課程的原因。三校課程的交流與開放,開啟了學生與老師對三校軟體資源共享、極大化利用的想像,但是硬體資源的共享仍然有其極限。在三校校方共構美好的資源共享藍圖之下,三校的學生人數、師資、與硬體設備的差距,是否有被納入考量?三校聯盟願景不少,但這學期的校際選課顯然準備時間不足,配套措施設計匆忙,三校聯盟的業務邊走邊做,下學期又會陸續開放更多業務,能不能做得更好,也許對學生、對校方都是成長。

國立臺灣大學聯盟的當下與未來







◎林慧慈、蔣明翰

  國立臺灣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組成的國立臺灣大學聯盟在這個學期正式上路,學生最先能感受到不同的便是一開學的「校際選課」。就統計數據而言,在三校合計約七萬名的學生中,實際參與跨校選課的學生總人數將近三百人,而這些學生選的課程數則約兩百三十門。隨著施行時間加長,勢必將會影響更多的學生。但三校聯盟會遇到什麼樣的問題?未來方向是什麼?聯盟的統合究竟會到什麼程度?我們訪問了在臺科大開設「設計概論」課程並在這次校際選課開放給臺大、師大學生修課的廖軍豪教授,由第一線教學者的立場談三校選課,以及希望聯盟未來的樣子。另外,我們也訪問到臺大行政副校長張慶瑞教授,張副校長是三校聯盟的促成者,本次訪問也向我們分享聯盟從研擬到目前的發展與展望。

聯盟現況與問題
  在推行三校聯盟之前,國立臺灣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已經有相當程度的合作。如與其他大學的館際合作一樣,三校圖書資源與學分互選早在簽署合作意向書之前就有共享的管道。如今確立聯盟關係之後,最先可感受到的便是彼此之間互相開放、承認的通識課程、更加統合的選課系統與從今年十一月一日啟動的「三校聯盟電腦教室資源共用」服務。此外,憑三校中任何一校的學生證號皆能使用各校的無線網路服務,不久後更將有校務行政資源與學生消費優惠的統合。
  雖然服務的統一看似方便,但在現行統合狀況之下仍有一些實際面的問題。例如三校的通識課,雖然開放的程度與選擇的難易較以往都有所改善,然而這個學期臺科大開給聯盟的通識課成多達四、五十門,最後真的得到臺大通識中心認可並開放互選而可計入畢業通識學分的課程只有不到十門。除了課程要求之標準各校不同外,三校在上下課時間安排的不統一、加簽、退選與停修方式的差異、選課界面的不友善都亟待解決。若希望三校學生更有動力選擇聯盟內學校的課程,消弭這些差距勢必可以提供不小的誘因。

臺科大教授的看法
  臺科大設計系廖軍豪教授也表示,其實以前就有很多來自臺師大與臺大的學生旁聽他的課,而根據過往的教課經驗,來自外校的學生在作業上也多能達到一定水準。在人數上來說,由於廖教授開的是偏重理論的課,並不會多做其他限制。
  但當我們提到有同學反映部分課程選不到的現況時,廖教授表示,專業課程通常會使用到工作室與模型製造工廠,這些場所本來就是設計成專供設計系的學生使用,使用人數也規劃成約莫二、三十人上下。至於要使用到電腦設備的課程,受限於電子設備數量的配置,不光對他校學生,連對臺科大內部的學生亦有人數限制並且行之有年,在這樣的情況底下,要再招收額外的學生就有困難。廖教授最後說道:「現在開的課程都是按照既定的習慣與模式,老師在課程大綱與環境上沒辦法兼顧三校的學生,假設以聯盟的角度去考量的話,應該在課程上能有調整的彈性。」表達對於現有問題應可由不同的思考點切入。

臺大副校長的看法
  三校聯盟一開始是由臺大副校長張慶瑞教授和師大副校長私下聊天,談到希望地緣關係接近的三間學校:臺大、師大、臺科大能夠資源共享,讓三方的學生互利。之後在三校校長的支持下,這個想法成為正式的計畫,三校各指派一名副校長作為聯絡窗口,負責傳達訊息,並加強各相關單位間的聯繫、落實。張副校長表示,簽訂三校聯盟是希望校際合作能由原本鬆散的基礎更近一步成具體化的架構;各處室需要寫下一兩項他們正在進行的合作項目及一兩項未來可能推動的項目,在會議中檢討已進行的進度,並討論預定項目的可行性。
  針對最近剛結束的三校聯盟校際選課,目前有提供三校可逕行在網路加選的課程,大多屬於通識課。各校會提出想開放給對方學生修課的課程名單,並交給共同教育中心審核。這種地方三校聯盟全權交給處室處理,無法干預,以聯盟的立場當然會希望課程能照學生所想要的盡量開放,但有時候結果並不如預期。副校長提到,曾有臺大學生在網路上抱怨臺大學生修臺科大的某些課程卻被擋下,他得知後向臺科大校方溝通,請臺科大開放所有課程讓學生去選擇,對方也願意配合,但實際開放後,修課人數卻沒有想像中多。因為部分設計課程屬於高階的專業課程,很多人有興趣但是會發現自己能力不足。副校長說,若是學生有任何需求,他們都會盡量處理。

聯盟的未來發展
  對於三校聯盟的未來,臺科大廖老師希望借由三校聯盟使不同領域、不同科系的學生有合作的機會,碰撞出新的想法。老師希望三校共同企劃能一起修的課,為此,教授在擬定教學計畫時需要改變,可能需要根據分組成員的背景不同而出不同的作業,也或許是兩三個不同科系的教授合作開課。張副校長則期待臺大、師大、臺科大三間學校能互相吸收各自在不同領域的特色及專長,提供三校學生更多元的課程。除此之外,也希望借由資源共享,例如:圖書館的罕用資源是否能三校共用、垃圾共同處理等方面省下不必要的成本浪費,轉而提供更多的資源給學生。
  三校聯盟才剛開始,且計畫最主要的主體是學生,因此各校校方都十分希望能夠多收集學生的意見。張副校長表示未來三校聯盟的網站應該會架設一個學生信箱,提供同學發表意見,也希望能固定時間和三校的、甚至是各學院的學生會開工作會議或座談會,由學生會代表學生參與三校聯盟決議的過程,並促成三校學會之間的互動交流。
  對於外界推測三校最終會不會合併,副校長回應道:可能性不大。臺大本身有三萬五千多個學生,師大、臺科大也各有一萬多人,如果真的合併成一間大學,學生便有將近七萬人。七萬人的學校,行政上不見得最有效率,所以目前三校聯盟最主要的目標是適當的資源共享,互取所需也互相提供。

學生扮演的角色
  對於組成臺灣大學聯盟一事,學生間不乏正反兩方的各種意見,然而不論如何,未來在聯盟中三校較現在的互動更為緊密是可以預期的。伴隨著緊密互動而來的,勢必是更豐富的資源與更開放的修課環境,無論對哪一校而言都一定會帶來不少利益與衝擊。對於聯盟中任何一校的學生而言,最重要的都是持續關注聯盟的動向,並考慮如何將整合後的資源達到最妥適的利用與分配,再者,督促聯盟各項政策的友善化與資訊的透明化亦是重點。若持續關注並積極爭取權益,想必把三校間的衝突與衝擊化解到最小限度並非不可能。


國立台灣大學聯盟標誌

2014年12月9日 星期二

初探公館徒步區:從昔而今







◎董音、沈函儀


(一)歷史的脈動

  踏出公館捷運站四號出口,熟悉的車水馬龍迎面襲來,往左手邊拐個彎,就進入了羅斯福路的小巷弄。穿過曲曲折折的巷子,眼前再度出現熱鬧的街景,這裡是汀州路三段。站立於汀州路的柏油路面上,你可曾好奇過腳下這片土地的過去?溯時光之流而上,我們將帶你走過臺北公館的前世今生。
  清乾隆時期,大約兩百多年前,泉州安溪移民入墾此地,墾戶首領於此築公館作為收取田租、處理公共事務的處所,「公館」地名因此而來。到了日治時期(西元1921年),私鐵臺北鐵道株式會社興建萬華至新店的鐵道,並於公館地區設立水源站及公館站。前者位於今台灣大學,昔日為臺北帝國大學通勤的主要車站;後者為位處蟾蜍山,亦稱寶藏巖的舊公館。
  戰後台灣鐵路管理局買收了日治時期的萬新鐵路,成立台鐵新店線。1965年,台鐵廢止新店線鐵路,原萬新鐵路所經自萬華車站至新店車站的大部分路基被改建為公路,包括現今的汀州路、羅斯福路五段、六段,及北新路。
  1999年,臺北捷運新店線正式啟用,站名和路線大致同於當年萬新鐵路,最大不同之處在於捷運行駛於地下。民國九零年代開始,捷運的開通正一點一滴改變公館的面貌——除了帶來大量的人潮外,也影響了當地的商家生態。原先的川菜館和書店逐漸被服飾、眼鏡,及飲料店等取代;連鎖企業諸如星巴克、麥當勞等的入駐更限縮了許多公館老店的生存空間。光陰荏苒,公館承載著數個世代的記憶,終於來到西元二零一四年的現在。今天的公館依舊熱鬧非凡:洶湧的人潮、嘈雜的汽車,以及琳琅滿目的商家構成了一幅充滿生命力的圖畫。


(二)公館徒步區的誕生
公館商圈與徒步區(製圖/陳亭瑄)

政府的發想
  公館商圈處於台北市數條幹道——羅斯福路、新生南路及基隆路的交會處,是臺大總校區及水源校區的所在。加上捷運公館站的通行,往北通向臺北城區,往東北可至信義區、松山區,往西就是中和及永和,因此成為交通運輸量龐大的重要轉運點。
  今年八月二號,為期三個月的公館徒步區試辦上路,究竟是什麼動力驅使了徒步區的誕生?公館徒步區又會對當地帶來什麼影響?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綜合規劃科的李昆振科長說:「公館徒步區的成形與其地緣位置有著極大的關聯。」除了身為商業及文教的密集地,公館附近還有許多景點,例如:寶藏巖、自來水園區,以及河濱公園的景福自行車道。基於以上,政府注意到了公館商圈的「特殊性」。
  臺北市政府近年來以「人本永續」為政策方針之一,「綠運輸」為其中重要的一環。所謂綠運輸,包含公車、捷運、自行車及人。徒步區的設立便是為提供行人一個舒適的走路空間,使其不必再與車爭道,能夠安心自在的行走於馬路上,藉此達到人本永續的發展目標。此外,身為全台綠運輸量最高的城市,臺北市政府亦負有時時檢討綠運輸成效的責任。
  徒步區主要由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統籌,並由其下綜合規劃科負責規劃執行。政府於上半年度開始構想徒步區藍圖,那時政策的施行大致已定,並計劃在下半年舉行為期三個月的試辦,自今年八月二日開始到十一月二日結束。於每週六、日午十二點至晚上十點實施徒步區,期間禁止汽機車通行,僅開放行人及自行車使用,管制範圍包括主要的公館商圈(如附圖)。
  圖中可見羅斯福路三段316巷、羅斯福路四段24巷是台北市往西通向新北市永和區的要道,因此徒步區的設立勢必對行駛這兩條道路的車輛有所影響。為因應此一衝擊,市政府交通局規劃了幾條替代路線,將交通量引導至辛亥路接新生南路,以及福和橋接汀州路,再經公館圓環至羅斯福路四段(如圖所示)。除此之外,徒步區設有三十分鐘臨停區,若欲在商圈停留較久,可使用附近的臺大水源校區停車場、臺大新生南路地下停車場,以及公館水岸新世界機車臨時停車場。李科長並指出:「由試辦期間的觀察,車流確實有按照我們規劃的路線行駛,雖然有點繞道,但只要駕駛習慣改變,就能為行人創造一個更友善的空間。」

與居民的討論
  不同於其他徒步區由居民自主推動,公館徒步區是由政府由上而下推動設立的。最大原因是公館龐大的運輸量,使得唯有透過公權力的行使才有可能使徒步區成形。
  臺大公館商圈協會的鄭碩文理事長表示:「今年五月底左右,我們接到交通局舉辦『無車日』的通知,當時以為只是短暫的幾天活動,直到七月初才被告知八月要開始為期三個月的徒步區試辦,確實覺得有些突然。雖然之前我們就有這個想法,但沒想到這麼快就要上路。」在舉行試辦之前,交通局曾邀請公館當地水源里及文盛里的里長、臺大公館商圈發展促進會及臺大公館商圈協會[1]的理事長,以及臺大總務處的人員參與會議討論。


(三)試辦過程

  徒步區初試辦時,遭遇許多質疑和反對的聲浪。鄭理事長表示,以店家的觀點來看,「卸貨困難」與「生意下滑」是其面臨的主要挑戰。一般而言,店家多會於中午十二點交通開始管制之前,先將貨品運送至店內,此時店家多將其載貨之交通工具,直接停放在店門口,以方便進行卸貨。然而當十二點徒步區開始執行後,若有需要補貨的狀況,店家就必須自徒步區外以人力將貨品運送至店內,造成不少麻煩。
  至於生意狀況,不同型態與地點的店家也有所不同。一般而言,餐廳受到的影響較小,因其消費方式本需消費者花上一段時間用餐,消費者自然較不會有短暫停車的需求。然而許多飲料店、攤販,或以外帶族群為主要消費者的店家,就會受到較大的衝擊,機車族無法暫時停在店家門口,導致其消費意願下降,店家生意也因此而下滑,且不只是徒步區內的店家,位於外圍汀洲路的店家也面臨同樣的情況。
  面對這些狀況,綜合規劃科李科長表示,交通局也提出相對應的配套措施,針對卸貨問題於汀洲路一側之羅斯福路三段316巷口、羅斯福路三段24巷口、以及羅斯福路與24巷交叉口設置卸貨區,供店家運送貨品;此外針對機車族群則設置「臨停區」,提供每次半小時的暫停時間,期待能提高機車族消費的便利性。
  然而並非所有店家都採反對的態度。像是一個靠近羅斯福路的店家,認為徒步區提供行人更舒適的環境,也讓行人更願意花時間走進徒步區內消費。至於針對原本就需大排長龍的店家,徒步區也使其消費者有更安全的等待空間。


(四)未來發展

  鄭理事長表示樂見於徒步區的設置,並且希望未來能夠有長期的規劃。然而,若徒步區確實要開辦,如何提升環境,是十分重要的課題,例如:是否可讓行動咖啡車或攤販進駐,而又該如何管理?此外,若未來徒步區能更加擴大,該如何與周邊景點串聯?
  以目前試辦的狀況而言,徒步區的活動規劃品質尚不佳,如街頭藝人雖然帶來表演,卻造成兩大人群圍觀,無法產生「邊走邊逛」的實質效益;而因宣傳的不足,也難以吸引人潮。
  鄭理事長更認為,徒步區不僅能提供親子、學生更安全的環境,也是目前國際的趨勢。因此他期待徒步區不要僅「做一半」,而是能夠有更多規劃或串聯,吸引更多的消費者前來。
  另一方面,交通局對於公館徒步區的未來發展亦抱有高度期望。李科長表示,交通局設置徒步區最根本的目的在於提供行人一個舒適的走路空間;有了舒適的環境,公館商圈才能吸引人們長時間佇足於此,而人潮的存在更為公館週邊景點提供了與徒步區串聯的可能性。李科長強調:「政府做的只是拋磚引玉的動作,接下來的就是居民的事了。」一個成功的徒步區終須回歸當地居民的自主推動,這才是徒步區永續發展的關鍵。


────────────────────
[1]「臺大公館商圈發展促進會」以水源市場附近的攤販為主,「臺大公館商圈協會」以有統編、稅編的店家為主。

2014年12月8日 星期一

聽他們說徒步區:五個不同角色的聲音







◎劉以潔、許筑淋

店員(羅斯福路四段運動用品店)
  在羅斯福路的巷弄中,是台北著名的運動用品商圈,在下班時間以及假日,都可見眾多購物人潮穿梭其中。然而,即使身處於公館徒步區中預計封路的主要道路之一,該條街道的店家也表示自己並沒有機會參與徒步區的規劃。「我們就是有一天突然被告知要封路了,但是事先完全不知情。」店員皺著眉頭說到。而更令周邊店家不悅的,就是徒步區使得該店的生意往下掉了二到四成。「雖然徒步區讓周邊的人潮整體有增加,但是增加的人潮都不是我們的客源!徒步區帶來的人潮都是以逛夜市、吃小吃為主,即使進到店裡都是走馬看花,不會真的購物。」店員也剖析,他們顧客都是專程騎車、開車來這條運動用品商店街購物,但在徒步區封路起來之後,停車的不便以及走路的距離,都讓該條街實際消費的顧客數量大幅減少。而沒有封路的汀州路商圈,則成了老顧客們的新選擇。
  此外,徒步區的規劃也讓店家的送貨與調貨變成難題。店員抱怨到他們原本能夠透過機車到附近的分店去取貨與調貨,但現在卻只能依靠腳踏車。調貨時間增加造成的代價,就是失去許多不願等待的顧客。
  對於徒步區的未來,店員毫不遲疑地表示:「如果真的要施行,我們就是反抗到底」。店員也質疑將這條街規劃為徒步區的目的與功用究竟為何。「這條路本來就已經很寬敞了,又是連接台北市和新北市的交通要道,我不知道把這條路封起來的意義在哪裡?」可見徒步區的規劃,並不得店家青睞。

許媽媽(遊客,34歲)
  許媽媽一家人是意識報團隊進行街訪時,在機車臨停區遇到的遊客。看起來非常年輕的許媽媽,帶著他的可愛女兒和丈夫一起來公館用餐。他們平常大概一個月會來公館兩次,大部分是為了吃飯。他非常支持徒步區,認為改成徒步區後,汽機車的廢氣少很多,且小孩子走路的時候也會比較安心。來公館散步的他們明顯感受到徒步區所帶給行人的舒適感。
  但他也提到了現有交通規劃的問題,騎著摩托車來的他們,發現限停30分鐘的規定跟他們吃飯的時間有很大的落差,吃個飯出來可能就要領600元的罰鍰。而他希望徒步區試辦後,攤販配置情形可以有更進一步的調整,而讓小巷子內的行人擁有更多的行走空間。另外,他發現人群增加所帶來路面的垃圾也是另外一個問題,邊走邊吃的慢走型態,容易不小心把食物掉在路面上,造成路面的髒亂。因此,他認為可以增加垃圾桶的設置,讓商圈更符合人群增加的使用習慣。
  儘管不會因為徒步區的試辦而更常來公館,但許媽媽卻非常肯定徒步區試辦後的對行人的友善。

許爸爸(機車族,41歲)
  騎著機車來的許爸爸,站在許媽媽旁邊,是個十分親切的人。因為在士林上班的緣故,他平常會經過公館商圈。身為廣大機車族的一員,徒步區的試辦對他首當其衝。不過,許爸爸因為有許多的路線可以選擇,當六日經過公館商圈時,便選擇改道,避免過多的人群與交通壅塞。
  他覺得其實徒步區的試辦對於公館是好的。他認為公館本質上跟官商合作較為頻繁,而徒步區也能帶動人潮與商業的發展。只是他也認為,徒步區的發展能需要更多的細節的規劃,尤其是針對交通這個方面。例如,提供騎機車前來公館商圈的遊客有更完善的停車選擇,以及更有效的規範行人的動線。
  特別的是,許爸爸觀察到因為徒步區的設置,行人走在馬路上容易不遵守交通規則,走出行人步行區之外,對後來的車流就有很大的影響。因此,他認為徒步區的試辦需要對行人特別的宣導,讓汽機車與行人都能有更好的交通品質。

李同學(台科大學生,住戶)
  一身運動裝扮前來受訪的李同學,目前就讀於台科大三年級,租屋在公館商圈內,正好位在徒步區的範圍。經過詢問之後,才發現公館商圈的租金其實不便宜,一般的大學生通常會選擇遠一點、租金較低的地方租。
  李同學平常生活型態非常單純,上課完就騎著腳踏車回到租屋處,六日也比較少出門。而徒步區的試辦給他最大的改變,就是星期六日不斷重複的街頭藝人表演,在五樓念書的他總會聽到樓下大聲嚷嚷的音樂毫無遮掩地傳了上來。相同的表演藝人,相同的音樂曲目,一天重複4、5次,讓他覺得有點膩。
  另外,他也提到了徒步區所帶來的人群在街頭藝人附近所圍的大圈,讓原本的路變得狹窄,反而行人難以通過,騎腳踏車更是困難。平常買飯的時候,也會因為人群的增加,小販需要等更久。儘管有這些生活的改變,李同學還是支持徒步區的設立,因為過馬路的時候多了一份安全感,不用特意的看車。

劉同學(台大水源BOT住宿學生)
  大三的劉同學平時都用腳踏車和走路的方式,經由羅斯福路三段316巷往返宿舍與學校之間。平日的生活圈則是在水源市場和三總醫院的汀州路一帶。交通局對於公館徒步區的規劃對於劉同學來說是非常突然的。「我是在有個週末要回家的時候,路才被封起來了。」她說。然而,由於學生主要頻繁經過徒步區的日子大多是在週間,週末時劉同學也大多是待在宿舍或是回家,頂多經過汀州路一帶買東西,所以認為徒步區對日常生活的影響並不明顯。「不過,我有感覺路封起來之後那邊變得好走很多,我想要是週一到週五都封起來的話,我們去學校應該會更方便吧。」在未設置徒步區之前,水源的學生都必須在狹小的316巷與大量從自中永和的通勤汽機車爭道,在週間的上下班尖峰時間尤其危險而不便。對於居住在水源校區的劉同學來說,徒步區若能擴大為全時間實施,會使來往學校與公館商圈的過程更加安全便利。

每個人都可以安心行走的公館







◎洪姿宇

徒步區內的街頭藝人

是誰的路?
  討論公館徒步區議題時,或許能援引「路權」的概念。
  路權探討不同道路使用者的相對權力或義務,但行人路權意識最早在 1960、70 年代石油危機時才抬頭。當時因資源短少,人們開始反思長久以來對汽車的過度保護、人行道縮減、行人路權被車輛侵占等狀況,認為都市裡的道路不只屬於汽機車,而應該有更多元的意義,徒步區的概念於是被提出、實行,希望打造行人友善空間。
  台灣多數道路規劃仍以汽機車為優先考量,行人必須過天橋、走地下道,讓路給汽機車,就是典型的例子。公館徒步區或許能讓市民思考,行人在都市裡是否能有更舒服的行走空間,而非只能侷限在狹窄的人行道,或勉強在汽機車縫隙間找尋通行的路。
  台大城鄉所黃麗玲教授認為,徒步區能還原成一個簡單的概念:讓公館成為「每個人都可以安心行走的地方」。不管什麼身份、目的,來到這裡都能舒服自在的行走,不必擔憂張望左右來車、抓緊包包以免擦撞到機車後視鏡,可以放鬆心情,舒適散步、購物。
  思考路權、企圖改變路權觀念時,必然造成某些使用者的不便,但長遠而言,徒步區政策同時是往「汽機車減量」這一終極目標邁進的一步。施行過程中必然會有摩擦,但或許也因此才能討論、進而釐清不同人對道路使用的想像。

觀察、停留、互動:慢行的都市意義
  隨捷運開通,公館成為更大型的轉運站,人潮雖然讓公館成為台北市著名的商圈之一,但也使商圈逐漸隨市場的偏好發展,改變公館的經營生態。舉例來說,獨立書店的消失是過去二十年的改變之一,除了租金提高無法負荷外,也可能受到誠品的衝擊。雖然過去許多書店、咖啡廳、茶館與台大的歷史都深有淵源,但許多在現今競爭激烈的市場上都無法繼續經營。
  「這是個屬於市場的地方,把你剷平了讓大家都一樣。」研究都市空間的台大台灣文學研究所蘇碩斌教授說。隨公館店租、地租提高,像是書店這種小獲利、小成本的店家慢慢無法生存,被服飾、眼鏡、飲料等毛利高且貼合市場趨勢者取而代之,讓公館與其他商圈比起來沒有多大分別,漸漸失去舊有特色。
  交通便捷、店家組成改變,也使「快速、方便」的消費文化進入公館。對來到公館的消費者來說,這是純購物、用餐的商圈,而店家純以獲利為目的,並無久留、在地深耕的意願,因而來來去去,汰換率高。
  或許徒步區相對能帶來「慢行」的概念。慢,是對比和資本主義消費觀念連結的快文化,引導大家思考什麼是慢的;走路比機車慢、捷運比汽車慢,搭配慢的文化和慢行區的概念,來到公館,可以不是隨停隨走,也不是速食式的休閒娛樂,而能觀察、停留、互動,市民能舒服自在的散步、聊天、用餐、體驗,而不是倉促的穿越,這都是徒步區可以努力營造的空間意義。
  不過,推動「慢行」概念不代表排擠所有的快。蘇碩斌老師認為,找到節奏感最重要。最理想情況是慢、快能互相搭配,抵達的過程該快就快,抵達目的地後,該慢下來欣賞時,就放慢腳步,城市生活才有前進和累積。
  目前公館商圈或許是市場發展的自然結果,但換個角度想,市場力量或許並非「自然」,而是種「介入」,不被市場力量和快速文化拎著走的公館,或許能有不同的面貌。

倉促上路的徒步區
  公館徒步區有值得期待的發展,但市政府從八月初試辦徒步區以來,仍出現不少待改進的地方,許多店家表示徒步區施行倉促匆忙,有些店家甚至完全不清楚徒步區實施的消息,也沒有收到相關通知。這顯示主辦單位事前宣導仍然不足,無法有效凝聚店家、居民共識,進而出現試辦初期,大部份店家對徒步區抱持懷疑、反對的態度,甚至認為是多此一舉的擾民政策。
  徒步區倉促實施的問題也表現在相關配套的策劃上,試辦初期,徒步區只以簡單的路障標誌禁止車輛進入,但對行人來說,舒適的行走空間不只是禁止車輛進入而已,道路的景觀配置、汽機車停放的狀況在試辦期都呈現混亂的狀態。此外,小從商家送貨出入、居民返家用路、交通標示、人群疏通、垃圾處理、停車和雨天應變,大至對中永和一帶車流的影響等問題,雖然某些在試辦一兩週後,順應遊客、店家反應而有改善,但到現在還未全部得到理想的解決。

城市與大學的對話
  台大與附近社區來往、連結密切,大學是對市民友善的空間,社區提供機會讓學生走出校園和社區互動,彼此互相提升、進步,大學和公館徒步區的關係,也是可以思考的方向。
可能因為還在試辦階段,主辦單位對徒步區還沒有太多想像,目前為止舉辦的活動限於街頭藝人和較零碎的小型工作坊,市民參與度不高,工作坊的宣傳有時也未盡效果。其實去年九月,台北市政府曾與台大合作,將新生南路三段部分封路,舉辦「一日生活街道」體驗,活動有野餐、道路塗鴉、樂團表演、二手書販售、社團擺攤等等,迴響極佳,這樣的經驗或許能為公館徒步區規劃參考,如果未來可以善加利用封路後多出來的道路空間,和大學、店家合作,讓NGO、書店、學生社團擺設攤位,或是讓店家延伸空間,和市民互動,徒步區可能會有不同的氣象。
  公館商圈希望尋找特色,也能從大學城的角度發想,讓逛街、轉運的市民能體驗公館從大學漫出來的獨特氛圍。如果一路從台大散步出校門,再進入商圈,行人感受的氣氛能夠延續,除了單純消費,公館商圈還可以提供不同的體驗,讓在地的精神、氣質能吸引市民願意一來再來,那麼大學和商圈的互動交流就很成功了。
  然而,在多數居民的認知裡,公館商圈最重要的機能就是「買東西吃」,而目前的實施狀況造成居民買東西吃的不便,並排擠了小攤販的生存。這樣的「文化徒步區」想像,或許會被質疑過於學院思維、台大本位,而排擠了一般民眾和攤販的生活。
  不過「生活機能」、「商家生存」與「大學口文化」並非無法並存。若動線與景觀策畫得到改善,公館成為真正安全、舒適的慢行環境,行人停留的動機、條件增多,願意常在這裡久留,也將促使商家生意繁榮。長期而言,受惠的不只是學生,更是徒步區裡的每一個人。

更好的公館「社區」
  公館徒步區目前已確定延長試辦,就長遠發展而言,徒步區的規劃和願景絕非台北市政府或交通局能獨力完成,必須由下而上整合力量,將公館當作「社區」來經營。目前台北仍商業思維當道,多出來的空間不作商業盈利似乎是種浪費,若希望出現轉變,那麼最重要的是在地社群是否能認同自己為公館社區的一份子,商家能不只將這裡視為營利之地,居民有意識和期待,才可能出現對當地發展長遠的想像,凝結社區經營的共識。
  徒步區對市民最大的挑戰莫過習慣、觀念的改變,包括路權、消費型態、都市想像等,但如果能確認徒步區的目標正確、符合未來趨勢,更好、更宜人生活的公館社區不無可能。二十年前沒有人能想到捷運可以如此便利普及,五年前也沒有人能預料 Ubike 的成功,革新改變人們習慣,需要時間適應、調整,然而如果徒步區有助於城市安全和美好生活的實現,或許便值得嘗試。

台大女研姚惠耀:走在性別探索的長路







◎曾聖雅

姚惠耀
彰化人,歷史系三年級,現為台大女研社長、台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曾就讀成功大學歷史系,當時擔任成大性別社團「TO.拉酷社」社長。






與性別議題及台大女研的淵源
  「最初會對性別議題感興趣主要源於個人身分與性別上的摸索與認同。」高中出櫃後被排擠、霸凌,且身邊沒有同志朋友,又因家住鄉下,很難北上參加同志活動,僅透過少許網路資源摸索,大學後開始參與同志遊行、認識多元性別族群的朋友,但直到大一下修習成大台文系的課程,才對性別及其他社會議題有更進一步的認識與探索。之後加入「TO.拉酷社」擔任社長,參與過許多性別議題討論與運動,但仍感覺受限於中南部、成大,較北部大學缺少性別資源:民間團體或學生社團皆不多(臺南當時只有成大有社團,其他學校一直未能成立),課程也少(甚至稱「兩性」而非「性別」)。轉學進入台大時,得知性別相關社團非常多,性質內容各具特色,想以學術為主而選擇女研社;另外也由於修課認識系上同學——前任社長王郁婷,在人際面接觸到女研社。
  TO.拉酷社跟台大女研雖然都以性別議題討論為目標,但前者是規模較大、面向較廣的綜合性同志社團(現在大學同志社團普遍由多元性別族群共同組成),並兼具各項性質;後者則較專注在議題討論,少有聯誼、活動。「女研社討論主題視社員興趣而定。可從不同學科、生命經驗來認識性別,是最吸引我入社的原因。」

談台大女研的誕生與組成
  台大女研1988年成立,[1]一方面受當時臺灣婦運潮流影響,另一方面則因校園內常跑街頭的異議性社團如大陸社、大學新聞社裡女性聲音比較少,因此有一群想成立女性專屬社團、討論女性議題的同學在婦女新知[2]等社會團體協助下成立了「台大女研」。她們意識到整個大環境及社團中似乎都是男性在談論乃至主導社會、政治等議題,女性都是端茶的角色,甚至野百合學運也出現這樣的現象,引起性別關注人士的批判,於是不少大學如師大、東吳等皆陸續成立關注女性的社團,有說法稱台大女研也生於這波浪潮,但其實台大女研在之前就成立了,也就是更早意識到異議性社團內性別不平等的分工現象。
  台大女研曾限定僅女同學能入社,拒絕男性。由於著重女權議題,希望塑造一個社內專屬女性的討論空間,或許認為有些事情男人在場較難開口;其實現在社內還有延續成員分享時會談自己人生經驗的傳統,因此可猜想當時為何對此有所顧慮。至於開始收男性入社的具體時間不太確定。目前社內有各種性傾向的人,也有社員具跨性別氣質,「但這種分類畢竟有侷限,就算身為異性戀也可能會想有新的嘗試。」會加入台大女研,不論自身性別為何,應該在生命歷程中多少都有受到一些性別的歧視、壓迫,或感知環境裡存在相關問題,像為什麼男生不能哭、男生要常常去搬東西等,「這些經驗或許會讓人理解性別議題是和自己切身相關,而不只是屬於同志或女性的議題。」

校園性別經驗與議題討論
  在彰化鄉間讀書時,其實性別霸凌與歧視屢見不鮮,因為那邊的性別資源就是比城市少,到了成大或台大,這樣的情況就較少見,「我都有出櫃,在言論或肢體上都沒有遭受過明確的攻擊。」不過普遍而言,大學生的性別意識還是不足,許多異性戀或男性彼此對話之中仍會不經意透露出對於性別的刻板印象與歧視,常常在宿舍或吃飯時聽見。
  「或許,未遭受明確的攻擊與污名,原因可能來自潛在性別歧視者追求政治正確。」習於政治正確後,他們雖然不會刻意去歧視,不過其實對性別、性少數的瞭解可能層次較低,但也不會願意再更深入瞭解,恐怕反而減低他們對於性別議題的敏感度和接觸頻率,「討論度降低時其實是更危險的事,因為整體的性別文化並不會有太大的改變。」
  「關於『女性權益已經都沒什麼人在談』這件事,某種程度上來說的確如此。」[3](同[1])因為許多政策和法律已經制定相對完善,婦女運動在這方面比較沒有明顯的施力點,婦女新知或一些團體都轉型成關注受暴或離婚婦女,而不像過去直接上街頭抗爭,但這不代表婦女議題及那些迫害都真正消失了,只是現在比較多體制內可以走的路,所以給人的感覺較不活躍。校園也有類似的情況,像是現在仍然會發生校園性暴力案件,但因體制內管道處理,比較不會在校園引起討論與關注。但整體性別意識有逐漸提升,學生輩認為性別是可以並值得談論的,以前可能認為性別只是小題目,但現在的研究也越來越多,特別是女權方面的研究。
  「如果要找到一個改變的方向與著力點,或許可以試著這樣理解:不同時空背景下都有不同的性別議題產生,規範、制度與法律都不斷和整體社會價值的改變在互動,當人們意識到有這個法律或規範之後便被動接受而不敢逾越,但還是會從其他比較幽微的路線去抵抗,在某些場合他們還是會從幾個層面去凸顯所處權力位階的立場。」性別問題始終存在著,只是以不同形式發生,應該要持續激發新議題或運動才能持續走向平權與開放的社會。

談女性主義發展與瓶頸
姚惠耀女裝參加同志遊行
(來源/台大女研)
「女性主義並不是一個很明確的概念,它跟後殖民、後現代主義等不一樣,它是複數的概念:自由女性主義、馬克思女性主義、烏托邦女性主義、女同志女性主義……有非常多的流派和分歧的聲音。」儘管不同的女性主義各有其主張與方向,但我們仍可試圖理解某些部分。首先,女性主義不以本質論、生物學的說法,認為男女兩性有天生的差異。但並不代表女性主義認為男女是一模一樣的,只是社會太強調男女「大」不同了,例如是否男性一定喜歡穿褲子、一定喜歡理科等,這些都是對「男女二分的性別」加以社會化的結果。因此,女性主義者會思考如何破除性別二分、去性別化。然而,男女仍舊有些差異,特別是女性的月經、懷孕等,但社會以負面去看待女性身體:認為月經汙穢,女人不能進廟;認為懷孕造成麻煩,而解除孕婦的工作職位等等。
  女性主義內部仍有分岐,諸如對性的相關議題,以台灣來看,性工作爭議不休,如今中央政府將爭議丟給地方,讓地方政府成立專區,但地方政府往往為了選舉,而不敢成立專區,讓性工作者必須躲躲藏藏,且不受保障。「我對女性主義理解有限,尚在學習,而酷兒理論也是另一個性別研究重要理論,若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一起來女研社討論。」

體認差異、衝撞主流才能促進平等
  「我們常以男、女,同性戀、異性戀,等二元區分理解,但以情慾流動的說法,我們的性別特質與性傾向是可能改變的。」然而,異性戀和同性戀等不同社群,因為面對的社會處境不同,而發展出相異的文化,以男同性戀社群和異性戀社群為例,兩者的愛不一樣,「這樣的差異可能源自於個體上,比如我跟A的性慾對象不同;或者是在整個社會結構的影響下我們會遇到的問題不一樣,像A可能可以公開尋找伴侶,而我可能就只能透過網路上或比較私密的平台去形成交友圈,所以我們會有的互動相較於他們會產生許多差異。」
  很多人宣稱男同性戀和異性戀的愛是一樣的,婚姻平權運動的主要論述也如此強調,但此講法有過於簡單的嫌疑,大部分人對「性」、「愛」與「關係」的態度其實是非常異性戀式、父權式的想像,而忽略主文化與次文化依舊存在的差異。異性戀與男同性戀不只是愛的對象不一樣,連愛的方式也是,異性戀的愛是比較可以公開談論的,發展形式也是公開化的牽手逛街、在大庭廣眾下告白等等,男同性戀的愛可能會被批評說比較偏重性、比較肉慾等,在圈內形成一套文化,而此文化脈絡與個人認同及社會結構有密切關係而互相影響著。「處於社會體制與架構中的我會受到影響,而我又試圖去衝撞或反抗,所以我去尋找其他價值存在的過程中可能就會形成另外一個次文化圈,試圖推動、衝撞整個主流性別文化,促進多元性別平等。」
  另外,親身的差異體驗與學術討論並非毫無關聯,而是相呼應的實踐或嘗試。今年10月的同志大遊行,戴假奶、穿女校制服上街,試圖體會跨性別者的處境,「走在路上,一堆人目光投向我,試圖在一個穿著女裝、有胸部、短髮、微陽剛、鬍渣的身體,尋找我的真實性別。」嚴格來說,透過這種扮演能達到的「體驗」微乎其微,不過顯示出所關懷的議題不僅是女性、同性戀。跨性別雖然長期被與男同性戀、女同性戀、雙性戀並稱LGBT作為多元性別族群的集合名詞(現在有更多種說法),但特質、面向與其他三者不大相同,常遭誤解,甚至受同性戀及異性戀歧視、排拒,處境更加邊緣。「男同性戀社群為撕除娘娘腔之刻板印象,使其性別特質符合主流要求的陽剛,對陰柔特質的同志或跨性別族群往往更不友善,有些跨性別者其實更不喜歡出現在同性戀的場域。」
  「只要有壓迫與歧視存在,運動就不應該結束。」正視這些差異,去理解並將之於陽光下攤開,在公開場合展示、討論,才能真正朝平等邁進。




────────────────────
[1]2009年台大女研社長柏豪曾提到相關的說法。〈台大女研社 尋找男定位〉,《生命力新聞》。2009年5月24日。
[2]婦女新知基金會

2014年12月4日 星期四

沒真相沒原諒──324調查小組拒絕江宜樺回校園任教

◎台大意識報


  今日(124)在台大文學院前,由324行政院事件調查小組與受害當事人等共同舉辦記者會。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因1129選舉國民黨失利請辭,因此記者會主要目的是發出聲明表示,在324鎮壓相關的爭議未解決之前拒絕前江宜樺回到大學校園教書。
  今年(2014323日,民眾於行政院靜坐抗議,隔天凌晨遭到警方強力驅離,除了警察主動毆打參與民眾、事前驅逐媒體並阻撓拍攝,最後更出動水車清場。儘管有許多現場影片、證人、照片等證據,事後江宜樺否認警方的暴力行為,強調過程是和平且柔性地勸離。接著數月內,許多參與者陸續收到警方的傳票,甚至遭到檢方提出告訴成為被告,也有人表示,雖然當天根本就只在行政院外圍沒有參與行動,只因為友人遭到警方毆打作證也被傳喚。至今大約有三百餘位當事人遭到起訴,當中有五十多人是在對檢警提出自訴後才轉而變成被告,也有十餘位在為他人作證後以「妨礙公務」、「侵入住宅」等罪名被列為被告。另外一方面,警方的暴力行為雖然罪證確鑿,卻始終沒有責任追究,亦顯矛盾。
記者會現場。(攝影/張欣嘉)

  記者會現場有多位當事人講述自己的經驗與想法。邱先生說:「也許因為長時間值勤讓當天有警察在現場情緒失控,但我也不相信這是他們集體有默契對人民使用暴力的主因,我也不相信有指揮官膽敢下這樣的命令,而在決策過程是哪個環節、哪個人決定到現在依舊沒有公布,我認為江宜樺先生即便離職也依舊得擔負這項責任。」另一位林小姐也表示在回到學校之後,有老師以此事開玩笑,甚至調侃他們是「紅衛兵」,過了長時間終於稍微復原了之後,前幾個禮拜又有朋友遭到通緝並上銬帶走,使她不敢相信。洪先生則是在提起自訴後,收到傳票成為被告,更因官司原本出國工作的計畫因而停擺。現場主持人台大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生黃守達也說:「在沒有真相以前是沒有原諒的可能,在沒有正義以前是沒有和平的可能,我們今天那麼多人勇敢地現身去表達自己的困難和所遭受的對待,這是很重要的開始。」

記者會現場。(攝影/張欣嘉)

  調查小組成員之一的台大林同學則透漏,目前調查小組已完成的調查報告中,除了有兩百多位當事人的訪談以外,也有現場影片的整理和分析,但因為這陣子警調起訴的動作,在公布時會特別注意當事人以保護其權益。
  從事件發生到現在,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也不斷提供當事人法律扶助,為其蒐集受害證據,並避免受到檢警起訴。司改會副執行長陳雨凡表示:「調查資料中他人可以做證的部分包括:被打的人真的有在現場,以及說真的有看到警察打人。在列進(證人名單)後有些人就陸續收到警方的傳票,我們認為巧合的可能很低,甚至可以說是事後清算。」
  活動主要的訴求主要有三點:第一點是針對江宜樺先生本人,請他面對任內未清的政治責任,說明鎮壓的決策過程。第二點是呼籲各大專院校,在爭議尚未解決之前,拒絕將任專任教職或是講師。第三點則是給新任行政院長毛治國,應該停止對當事者的濫訴與警調的騷擾,並追究警方暴行的責任。記者會上也預告,調查小組將在12月下旬開始陸續發布事件相關的調查報告,並強調這一切只是「開始」。


江宜樺就像木偶一樣因說謊而鼻子愈來愈長,到最後年輕人的未來只能坐在著個鼻子上面,坐在江宜樺的謊言上面。(攝影/張欣嘉)



2014年11月26日 星期三

意識報074刊目錄

學生權益的把關者—第二十六屆學生會福利部專論







◎韓昌軒

福利部概論—角色定位與處理SOP
  「我們就是一切學生權益的把關者」,第二十六屆福利部長林冠嘉說道,福利部一直以來都在處理同學對於校園大大小小的批評,不論是個案式的或制度層面,前者像是同學抱怨「某某設備壞了」,後者則是關涉「整個報修制度」。而在長期的處理經驗中,福利部也逐漸摸索出一套處理的SOP,從問題搜集到具體處理,最後則是向同學報告處理狀況。
  在問題搜集的部分,主要的管道有三,分別是NTU版、校務建言系統,以及部員自己的人際網路。搜集問題後,若為個案性質,則往往傾向于告知同學處理的方法,使其能運用現有的管道解決問題,達成學生自我培力的目的;若為制度層面,則首先會向相關單位反應,若無結果則向其上級單位反應,甚至到全校性的校務會議等各大型會議提案。最後,個案問題的處理結果會通知學生,若為制度層面的改革則會放上NTU版,進行公開的解說。本文希望藉由以下兩則案例的討論,使大家更瞭解福利部的運作,並思考其施政得失。

案例一:抽宿舍程式頻出包
  在二十六屆學生會的尾聲,卻傳出宿舍電子抽簽程式有誤,使得無法公平決定誰該回到總區宿舍,而且連續兩次的錯誤,更是對於學生權益的嚴重侵害。本文希望藉由討論此案例,來了解福利部的運作模式,並檢視其是否盡到學生權益的把關者的職責。
  如前所述,福利部處理問題有一慣行之SOP,此在本事件亦同。福利部由NTU版得知此一電子抽簽的問題,而前往處理。幸運的是,部內剛好有人懂得原始碼的相關知識,得以幫忙找出相關程式的問題。但由於時間已接近期末考,且有許多同學已經私底下換簽,所以並未如第一次出包時重抽。而出包兩次的廠商也將遭校方解約,校方並有對於同學的相關賠償措施。
  其實,抽宿舍的程式原本是可以由計中設計,但是由於人手不足等因素,住宿組決定外包給廠商,但如此一來,學生自治組織是否就難以直接進行監督?抑或課責機制更加複雜?此問題易見諸於BOT住宿等,涉及學生、校方與廠商的三面關係,使得學生自治組織在替學生權益把關時必須迂迴而行,如何解決這種新興的行政方式,似乎是接下來的學生會要面臨的重要問題。

案例二:保險套販賣機設置過程
  第二十六屆福利部的另一項重要政策,是「保險套販賣機」的設置,在被問到為什麼想要推動此政策時,部長林冠嘉說:「我當學代的時候就想做了,因為這是一個無法阻擋的趨勢,而且對於性行為與其禁絕不如給予安全的環境。」但是,在最後決定要推動此項專案之前,在部內卻也有正反兩方意見的激烈交鋒,「我剛到部內把這個想法丟出來大概討論了五個禮拜,正反意見有一點交鋒,像是會不會鼓勵性行為之類的。」而在經歷一個月的討論後,部員逐漸取得共識認為應推動此專案,最後則交由專案小組負責執行。
  在統合部內意見後,專案小組便需要去接觸、了解、統合校園內其他方面的意見,此即教授與學生社團。在策略的設定上,由於意識到此項專案攸關公共衛生,且關乎性別\性議題,故傾向于找公衛學院教授與對於性別有相關研究的教授,逐一寄信表達理念,並詢問其是否願意支持此項政策;在學生社團方面,也是邀集長期耕耘性別議題之社團,與其討論政策的可行性。在這過程中,更討論到是否設置指險套,雖獲部內多數的同意,但國內相關販賣機目前機不販賣此產品,故于現實上無法實行。
  在統合部內與部外的意見之後,福利部擬定了相關論述,從為何要做、到如何去做等,將構想明確化,並定調該政策的目的在於「促進安全性行為」以及「去除性的汙名化」兩部分,再公佈於NTU版使台大同學知悉,希望在校園塑造討論該政策的風氣。
  其實,當初之所以欲爭取教授與學生社團的支持,主要的目的在于可以使此項政策在相關會議上可以較容易被接受,或者更容易為行政單位採納,然而,保險套販賣機之設置,最後卻「幸運地」直接獲得學務長的首肯,於行政會議上決定予以施行;但如此一來,卻也喪失於公開的場合使正反意見進行交鋒的機會。


福利部目前的改革與展望
  被問及福利部目前哪裡最需要改進,部長林冠嘉說道:「我覺得目前例會的討論還不夠有效率,因為那麼多的事情要放在一週一次的例會,但或許專案小組的方式是一種解套。」所謂專案小組,就是當福利部欲主動地推動任何政策,經過大家同意後便交給少數負責人,由其另外選定時間開會討論,並加以執行,只在例會報告進度;但對於福利部被動地接受學生投訴的問題,目前則沒有相應機制。另外,部長林冠嘉也認為,希望下屆福利部能接續本屆「場協」專案,也就是將學生借用全台大的場地之流程簡化,或者由校方提供單一窗口,使學生能夠輕鬆有效率地借用場地,而非現狀下借用不同場地須向不同單位申請,使學生借用場地阻礙重重,並對於相關資訊難以掌握。
  福利部一直以來確實努力扮演著學生權益的捍衛者,對於校方各種政策,福利部長往往能提供相應的學生觀點,這正是因為福利部長期不斷地處理許多具體的學權爭議,而逐漸累積相關經驗的成果。然而,許多新的挑戰卻也接踵而來,除了上文的學生、廠商、校方的三角關係產生課責上的問題外,已經廣受關注的「PTT使用率下降、臉書成為主要社群網路」現象,也是其一。不同於PTT,臉書的社群更為封閉,而PTT卻是福利部偵探學權問題、解釋公告處理之狀況或結果的重要管道,如何克服此種社群媒體的轉變,是福利部的重要課題。總而言之,福利部作為學生權益的捍衛者,不論是其組織形式的調整、處理學權問題方式的轉變,皆值得我們繼續關注。

花火網站上線:校園媒體空間的想像







◎張欣嘉

  就在這個學期接近尾聲的六月裡,學生會新聞部建置的花火時代網路平台「悄悄」的上線了。精美的網站畫面裡,有大批的駐站作家,有開放給台大學生的自由徵文,但是卻看不見如台大NTU版上激烈的筆戰,也看不件關於校園的即時新聞訊息,似乎學生群體完全沒有注意到網站的存在。那新聞部創建網站的目的是什麼?和先前見過的Soapbox徵文平台有什麼差別?這又跟校園中可以看到的花火時代紙本雜誌有什麼關係?

網站起源
  網站的建構其實可以回歸到一年左右之前,101學年度下學期,當時新聞部創立了Soapbox徵文平台,目的是希望利用學生會擁有的資源提供學生一個發聲的管道,在閱讀新聞並整理資料之後撰文投稿的方式來與不同的聲音進行交流。值得一提的是,去年(2013)年底關於多元成家的新聞潮當中,Soapbox發起的主題徵文也引起了校園內部不少的討論,活動的成果也受到當時學代會的肯定。在此同時,新聞部也有另外經營一份紙本刊物「花火時代」,發刊詞裡寫道:「不忘先人的血淚,是引領著新世代的點點星光;所有繽紛的思想綻放,開出燦爛花火。」可以看出,在經營台大學生共同交流平台的目的上,紙本刊物和Soapbox是十分相似的,藉此也引發了新聞部內部的討論,部長王日暄即表示:「新聞部在行銷時常用『花火時代』作為品牌標誌,同時在組織底下還有另外一個品牌叫做Soapbox。當兩個品牌的意涵、目標、期許幾乎都是相近的時候,我們都認為這個網站應該使用同一個名字,讓同一群人經營的。」

百家爭鳴的網路平台
  而王日暄也提及,網站構思時,主要是以天下獨立評論作參考,當中和原本Soapbox不同的包括加入駐站作家,與其他校園媒體的選文和整理,例如意識報、工會通訊和其他系刊等七個現有的校園媒體。駐站作家的目的是去蒐集台大校園當中不同族群的想法,「發揮作家本身在族群中的連結與影響力,讓周遭的人更能認識台大的校園媒體。」王日瑄說。在「整合校園媒體資源」的討論上,新聞部將其定位為校園中媒體的一個入口網站,例如透過蘋果即時新聞也可以看到苦勞網、沃草等獨立媒體的文章。王日暄即認為,校園媒體乘載著每個世代的台大人對於這個社會和環境的想像,很直接作為改變或影響同學想法的一種管道,校園媒體有很重要的歷史意義和世代價值。「當我進入台大後發現對於媒體有興趣的同學沒有管道認識校園媒體環境的狀況,只能很零散的社團活動和講座。它是很分散的,仰賴同學一個個收集和參與,網站為了讓媒體變得更容易進入跟了解。」

校園媒體環境的經營
  若回到新聞部的架構底下,整體政策想要達到的目的是什麼呢?「學生會新聞部最主要的目標,就是要創造一個更好、更友善的校園媒體環境。」26屆新聞部副部長林承賢表示。
  而何為更好、更友善的媒體環境呢?是學生之間對於各種議題都會有充足的討論和發聲的需求嗎?還是學校能夠給予足夠的補助幫助刊物發刊或是營運?去年一整年下來,新聞部主要的事務包括花火時代紙本刊物、學生週報、網路平台建置、花火大講堂等等。當中可以明顯看出,新聞部試圖打造出更開放校園討論的公共空間,但是有許多校園媒體卻都因資金不足的問題而無法順利發刊,這方面新聞部除了了解各個媒體發刊的進度以外,似乎沒有對營運的狀況和面臨的困境多做了解。

施政續航力?
  時序即將進入下一個學期,新聞部的人力也將全面改組,網路平台甫建立,因為架建上的拖延和宣傳不足等問題,網站的徵文的投稿量和瀏覽都還沒有穩定下來,新的團隊如何持續經營,不讓投入的預算化成一場空夢?平台是否能夠開闢出新的一塊校園討論空間,幫助學生了解校園媒體並行使近用權,營造「更好、更友善的校園媒體環境」?一切都還是未解的問題。

電子投票的功與過







◎盧于聖

2014年5月28日,學生自治有了不同的樣貌。投票亭內不再是傳統的票匭,取而代之的是平板電腦,不再是蓋章投票,而是藉由電子設備進行。如此巨幅的改變,從選舉前夕就爭議不斷,從程式端的安全疑慮,到測試時間及人數的不足;到了選舉開跑時,面臨網路不穩及平板電力不足的情形,以至於投票隊伍過於冗長,使許多人打消投票的念頭,都引起許多討論。到底全面改行電子投票的好處在哪?臺大學生會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以下簡稱選委會)有哪些地方未處理好?電子投票究竟更落實校園自治,抑或使學生更難進入自治?
一個全新的嘗試
早在100學年度,電子投票在選委會內部就有討論,不過直到101學年度,才由該屆選委會主委確立電子投票的方向,並於102學年度付諸實行,上學期的學代選舉,已採用電子投票的方式,並為本學期的綜合選舉鋪路。
為何從原先的紙本投票改為電子投票?本屆選委會長劉司捷表示,電子投票是有幾點好處:對於選民而言,選票比較不會遺失或作廢,電子投票可以避免廢票產生,如票匭在運送過程時因下雨等,導致選票形成廢票;對於國外交換的學生,也能因電子投票,而能藉網路投票;在不足額的選區,圈選方式採用正反決的方式,但在選票上不容易看出此點,選民往往會忽略而漏圈選,或是選票無法使選民重複圈選等情形,電子投票能避免這樣的狀況。對於選委會行政上,採用電子投票將大幅縮短開票的時間,並減輕選委的負擔。除了開票,選委會得處理一些行政事項,如歸還票匭及帳篷,這些事務往往會延遲開票的時間;再加上開票作業十分冗長,往往開票至深夜,對於選委會人力負擔極重。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本學期學代會正式修法,將電子投票賦予法源依據,並在這次綜合選舉推動。

問題重重
  然而,整套電子投票系統,從一開始的程式到當天選舉進行時,卻發生不少問題。
  第一,投票系統設計完成的時間太晚。選委會長表示,由於與原先廠商洽談時並不順利,而拖到了四月中,廠商才以時間不足拒絕設計程式,因此選委會才臨時請台科大的同學撰寫,但時間上已經相當急迫,直到五月二十四日,完整的程式碼及投票系統試用才公布,但離正式投票已經不到四天,已經嚴重壓縮到測試系統的時間,並且無充裕時間實地預演。此次選舉為人詬病的網路問題,肇因於計中的網路會阻擋程式內部為了資安而設置的VPN,導致當天學校網路無法供選舉使用,雖然選委會有租借行動基地台作為備案,但終究無法提供穩定的網路,若能提前測試,並與計中溝通,網路不穩是能被避免的。本次選舉,管理學院及社科院的投票無效,也是因為測試時間不足及方式有疏漏所導致。據開源社社長姜柏任表示,選委會在選前有請各候選人及選務人員測試系統,但當天到場人數並不多,且並非各院候選人都有到場,加上當天的測試方式,只能確認程式能否正常運作,未能檢查出更深入的錯誤,才致使投票無效的情形沒有事先被找出。
第二,選委會以上學期學代選舉的規模來應對本次綜合選舉,以至於硬體無法負荷選舉人數。選委會長劉司捷表示,原本是參考上學期學代選舉的人數來準備平板,但由於今年選舉人數過多,導致於平板的電力耗損過快,才會發生沒電的情形。選委會事先並未正確預估選舉人數,也導致投票亭無法消化選民,使得投票隊伍過長,許多人根本無法等那麼久,原先明確的投票截止時間,也因為大部分投票亭無法在時間內讓選民投完票,導致爭議不斷。
第三,當天選務人員的訓練不足。很多狀況並不是選務人員能夠處理的,如平板沒電或是網路不穩,但對於整個投票流程的了解,以及如何處理突發狀況,事前訓練都必須再加強,才能避免一些不該發生的錯誤,如發錯授權碼,或是未將授權碼收好。
第四,當天許多同學不清楚電子投票的詳細流程,如果選委會能在事前宣傳加強投票如何進行,甚至加強遠距投票的宣導,選舉當天也能減少一些混亂。
雖然本次電子投票飽受批評,但正如選委會長表示,最大的問題在於硬體,如網路不穩及平板的數量。如果能克服硬體,提前將選舉系統完成,並且準確掌握選舉規模,今年的許多狀況其實可以被避免,有了這次的經驗,下次電子投票能否以更完備的形式出現,將會是下屆選委會的重點。

校園自治,效率或是民主?
  對於校園自治,本次電子投票到底扮演甚麼樣的角色?電子投票是否能讓同學更能接近校園自治,還是將兩者距離越拉越遠?
  長期來看,電子投票提供了一種校園自治的新方式,突破了空間及時間的限制,人人都能在網路上實現民主的權利,不只是投票,以後校園內的議題討論,或許能藉由網路而會整合更多人的意見,開源社社長姜柏任認為,電子投票,讓學生進入民主的門檻更低。因為只要透過網路,任何意見被看到的成本將會降到最低,實體會議一直以來都有無法普及討論的問題,若將討論從會場移到網路上,發表意見將變得更容易,成本更低。未來,網路或許將成為校園自治的重要場域。
  但短期來看,這次選舉讓許多同學因為選委會的疏失而無法投票,對於校園自治非常不利,選委會的確在行政上便利許多,但是投票是為了實現自治的工具,今天因選委會的疏失,使得工具無法達到自治的目的,選委會必須好好檢討此次選舉,否則,電子投票將會使校園自治越來越困難。
  電子投票通往降低參與校園自治的門檻的路還很久,若無法將電子投票面臨的硬體及資訊安全問題解決,電子投票只是傷害校園自治,並使選舉的正當性產生疑慮,電子投票的構想,在本次選舉只剩下增進選委會行政效率的作用,十分可惜。選委會推動電子投票,增進了效率,卻提高參與校園自治的難度,有違當初電子投票的初衷,校園中的民主參與,不該因行政效率而被犧牲,選委會必須重新衡量,行政效率與校園民主在天平的兩端,究竟該傾向哪一端。

不再路迢迢的研究生自治──專訪研協第四十五屆會長戴瑋姍







◎蕭米棋

在今年的研究生選舉中,研究生自治的議題因為第23屆學生會會長陳乙棋的參選,及研代選舉的復興,而使原本較為冷清的研究生選舉,又重新活絡了起來。因此這次意識報訪問研究生協會第四十五屆會長戴瑋姍,談談研協一年來的作為,以及對研究生自治的期許與想像。

公共事務的參與
  本屆(第四十五屆)的研協,除了固定的福利事務部、校園事務部、財政事務部、學術事務部四部以外,還新增了公共事務部。研協會長戴瑋姍認為:「台大人做事情時,最應該優先考慮到的就是人,我想要給大家一些不同的、人文跟社會上的衝擊,所以特別成立這樣的部門。公共事務就是關心同時也要照顧到不同的利益,我認為這個不僅是台大人,而是每一個人都要思考的。」
  因此,在具體的公共參與上,研協除了發起參與反核遊行的活動外,也在318佔領立院運動中,做了不少校際串聯的工作。而回到校內,上學期配合台大電影節,辦了一場小型的影展「島影之後」,並請到八個校內社團或團體做映後座談。下學期則是順著佔領立院運動的話題性,以「當杜鵑花遇上太陽花」為題包裝公共事務週,其中包含多場座談及一場工作坊,反應也不錯。
  至於研協是否具參與公共事務的代表性?戴瑋姍認為,長久以來一直有人懷疑學生自治組織參與及表態公共事務的正當性,但她認為即便投票率不高,他們依然是民選的研究生協會,即便不是所有人都支持他們對公共事務的看法,研協也有足夠的代表性表達自己的意見。

與工會的合作
  本次研協會長選舉,台大工會曾對兩位候選人提問未來對獎勵金、助學金,及學生勞權的看法。而回顧本屆研協處理研究生勞權問題時,戴瑋姍認為以她在會長任內的合作模式,研協可以在校內跟學校開專案會議,而工會則直接面對學生,關心學生勞權事件,儘管努力面向不同,但雙方都經過充分的溝通。「因為學校現在對工會的態度還不是那麼友善,相對來說學校對研協的態度是友善的,研協在學校其他的會議上其實也都有席次,學校自然會比較尊重我們是選出來的。因此我們在跟學校的溝通上,相對於工會是更有效更直接的。」
事實上,校方於今年過年前,曾經寄出信件通知研究生,今年四月後獎勵金可能因扣繳勞健保費,而減薪或停止發放,要研究生「評估風險」[1]。因此今年2月24日,研協與台大工會也合開記者會,抗議校方片面減薪,影響研究生權益。而當天的獎勵金學生代表討論會,也只請了研協和電資學院代表,未廣納各院所意見。
  而戴瑋姍自評今年研協在研究生勞權上的成果,大致有確立獎勵金專案會議的舉行、推動預支制度及訂定各院所的獎勵金施行細則三項。由於本次差點就出現校方未與學生溝通,就強行通過獎勵金減薪的情況,因此研協要求在研究生獎勵金的議題上,要先有學生代表跟校方的專案會議,校方才能在行政機關的行政會議上修法。在預支制度上,已有百分之八十二的系所有預支制度,而獎勵金施行細則,也有百分之九十的系所已經制定完成。

細說研究生學代
  許多人在這次選舉之前可能不知道有研究生代表(以下簡稱研代)的存在,但是在《國立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組織章程》(以下簡稱《組織章程》)中,其實有研代產生方式的規定。研代有三種產生方式,第一種為選舉代表,如今年(第四十六屆)選舉,於會長選舉時同時舉辦研代選舉,候選人得票數達當屆會長的十分之一即為當選。第二種為當然代表,前任部長級以上幹部及研代都有資格。最後一種為任命代表,當前兩種研代不足九人時,由當屆會長直接任命研究生出任。
  除了第一種「選舉代表」以外,研代的產生方式顯然無法適用於現在的研協。戴瑋姍認為,雖然她對現行研代的產生方式不滿意,但是礙於會長的身分,不適合由自己去修改研代部分的章程,因此依舊讓第四十六屆的研代產生方式,沿用以往的規定。也因為今年研協會長當選人得票數過高,因此達當選門檻的研代竟然只有一位。所以她也建議新任會長,可以提名未達票數的研代參選人為新任研代,滿足了民意代表性,也可以彌補現行組織章程的不足。
  但是研代的工作究竟是什麼呢?本屆許多候選人都提到監督研究生協會的施政,但是研究生協會目前並不是一個財政獨立的組織,似乎沒有足夠的收入支撐研協行使「施政權」。也因此,戴瑋姍希望研代選舉復興以後,研代扮演的角色是當研協有新想法,或是學校有新決策時,成為和研協幹部群第一線討論的對象,而且在有校方的會議上,都可以有更多研代去開會。研代選舉也是較少參與研究生自治領域的理工科系同學,加入學生自治的一個管道。未來當選舉產生的研代更多時,研究生自治的領域就可以包含更多領域的研究生,對研協而言也是好事。

研究生自治的困境與想像
  今年二月,在NTU版上的「遺失研究生協會」的文章,引發一些討論,之後也有多位學代因此訪問會長戴瑋姍,半年以來的政策完成度及未來規劃。但是既然研協並不對學代負責,為什麼卻讓學代質疑研協會長?而研究生自治到底又有什麼困境?
  研協長期以來,最為人詬病之處就是功能不彰,願意參與的研究生不足是其中一個原因。研協除了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及部長外,各部以下可用的人力其實不多,而且大多都來自社會科學人文相關系所。研究生因為畢業跟就業的壓力遠比大學部的學生大,無法像大學部的同學一樣投入學生自治[2],因此研究生自治也是學生自治中比較少人關注的部分。
  另外的原因,則是研協章程的問題。研協不像學生會可以跟研究生收會費,這直接導致研協的可運用資金就比學生會短少一百五十萬[3]。研協的財務來源是學校,需要經費時,由研協先提出預算書,再讓校方審查,待活動結束後再實報實銷,因此研協辦活動的規模與數量常常不如學生會。戴瑋姍坦言,校方有時會砍預算,但她認為並不合理。就以102-2研協的公共事務週為例,活動包含講座跟手作工作坊,研協爭取五萬的費用,但校方認為研協浮報,最後砍了一半的預算。
  也因為財務來源並非由研究生繳納會費,自然不會形成如學生會與學代會的關係,有財務審查與監督,這種行政權對立法權負責的情況。因此,研代幾乎沒有發揮的空間。對此,戴瑋姍認為研究生目前並不是完全信任研協,需要更多屆會長的累積,提高研協的能見度,才有比較大的說服力去跟研究生收會費。
  但是根本的問題還是在研協究竟是不是學生自治組織上打轉。研協《組織章程》的宗旨是「聯絡會員感情、增進會員權益、提高學術研究風氣、加強科技知識交流、代表會員表達對國家社會之關懷。」對於「研究生自治」的規範似乎模模糊糊。研協目前也沒有收會費,但是《組織章程》卻有「會員有繳納會費之義務。」的條文[4],之前也有收過會費的紀錄[5],顯示研協若要收會費其實是有所本的。
  另外,研究生也可以選舉及擔任學生會長,換言之,研究生其實可以藉由參與學生會的運作,實現學生自治的目的。於是也有人提議,何不把研究生納入學生會的組織中,成為其中的一個部門?戴瑋姍不同意這樣的說法,她認為研究生各系所的異質性過高,如果降為學生會之下的一個部,可能有損研究生的權益,對研究生是不公平的。
  研協在學生自治上的地位未明,而大家對研協的信任度又不夠,研究生自治的參與度也極低。儘管研究生自治還有這麼多困境,但是研代選舉的復興跟今年研協會長的高投票率,或許是困境改變的開始。第四十六屆的研協挾著同學們的高支持度,即將在新學期開啟新局,研究生的學權跟勞權議題,絕對是研協未來一年努力的重點。

今年2月24日台大工會與研協在傅鐘前開記者會,抗議學校發信恐嚇研究生,逃避助理的勞動成本。
(來源: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引自新頭殼記者林雨佑2014年2月24日報導:
規避七千助理勞健保 台大要學生自想辦法)


────────────────────
[1]今年1月28日,學務處生輔組向學生發出信件,提醒獎勵金可能減薪或停發。「102-2學期研究生獎勵金頒給金額,可能因為主管機關教育部對於獎助學金性質的認定,衍生勞健保給付等負擔,以至於須調整發放金額或終止。讓同學自己評估風險,自行決定本學期要參與研究生獎勵金制度或找其他工作,以免學期中經濟上突然發生困難,無法解決。」
[2]其實研究生除了研究生協會以外,也可以參與學生會的選舉跟運作。因此此處並非指研究生不能參與學生會,而是客觀而言,學生會運作的主力是大學部的學生;而每年學生會長跟研協會長的投票率也有一定的差距。
[3]本校研究生約一萬五千人,而大學部學生約為一萬六千人。在此假設研協可以收會費,且收費標準與學生會相同的情況下,可運用的會費應該和學生會相差無幾。
[4]《國立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組織章程》第五條:會員有繳納會費之義務。
[5]近五年並沒有收會費的紀錄。目前可以查到的收會費紀錄,是第三十七屆研協推出「台大認同卡」時,當時會費為兩百元。來源:http://club.ntu.edu.tw/~ntugsa/index.htm

誰是陳文成──陳文成紀念廣場提案始末







◎張欣嘉

誰是陳文成?
  1981年5月,在美國卡內基美隆大學任教的陳文成先生攜家帶眷自美國返鄉探親。7月2日,警備總部藉其為台獨運動募款為理由約談陳文成,大約是晚上九點半結束。之後,陳文成的家人始終沒有見其回家,最後是在隔天早上,陳文成的遺體被發現陳屍在臺大研究生圖書館旁的草地上。
  陳文成自台灣大學畢業之後,在1975年獲得獎學金並赴美深造,攻讀數學學位,之後也在卡內基美隆大學擔任統計學系助理教授。當時在美國留學的台籍學生當中,許多人時常討論國民黨的高壓統治和台灣黨外運動的發展。陳文成也不例外,他非常關心台灣政治,參與在美國台胞的同鄉會和許多人權促進活動中,也曾經在財務上支持《美麗島雜誌》。
  陳文成事件發生之後,政府當局馬上發了許多消息與新聞稿,聲稱陳文成是因為車禍去世,又改口為畏罪自殺,且當時整個案件的調查並不詳盡,最後僅以證據不足而結案,至今仍然保持「真相未明」的狀態。當時,在卡內基美隆大學校長賽爾特的堅持下,美國退休法醫權威魏契親自來台驗屍,返美後,在匹茲堡舉行記者會表示:「陳文成不可能死於自殺,也不可能死於意外,而是死於他殺。」 一般認為,陳文成就是因為長期接觸黨外運動等活動,被當時的校園特務舉發而被國民黨列入黑名單,才會發生如此的悲劇。

第一次學生提案
  陳文成事件的「正名」牽涉到校園民主化工程和轉型正義的實踐。「臺大學生會學術部」曾與本報在2012年4月共同主辦「推開白色的記憶之門──臺大一九五○年代檔案及影像展」,旨在回顧白恐時期高壓統治的歷史記憶,當中討論到除了四六事件等以外,也包括陳文成事件。
  當年6月的校務會議,學生會和研究生協會就曾經共同在校務會議上提案,以要求立碑的方式紀念陳文成事件。當時會議上正反兩方有進行一兩個小時以上的攻防,其中支持的教授就表示:「不應將陳文成界定為政治人物、將陳文成事件定位為政治事件;對陳文成的紀念是轉型正義的核心問題,記憶、真相與時間的課題。」文學院院長陳弱水教授也說,事件地緣和人緣的關係這樣的提案是沒有不適當的。反方則強調,不應針對陳文成去討論,那其他臺大有學術成就或是受到政治壓迫的校友是否也都該為其立碑?
  26屆學生會長李心文即指出:「當時李校長在校務上的主持風格一貫都是比較強勢的,有時甚至不會注意到有學生要發言。加上案子的議程是比較後面的,老師們也越走越多,當時好像有清點人數,確定有效投票,校長裁決新的提案的抉擇等等的時間是非常快的,大家沒辦法對程序做質疑。最後這樣的情況下,算是輸掉了那次的提案。」最後的決議是取消原本的提案,以校長所提的修正案形式通過:「請校史館就本校校園與教職員相關重要歷史,邀請相關人員,以相關適當辦法納入校史。」會議不完全符合程序的情況之下,當時的學生不能夠接受這樣的結果,才有了下次的提案。

第二次學生提案
  101學年度快要結束時,校長重新遴選,楊泮池接續李嗣涔的職位擔任校長。陳文成基金會從102學念度始即開始和新校長溝通在校園中紀念事件的可能性,學生會和研協也再次在102-2的第二次校務會議上重新提案。李心文也透漏:「兩年前的經驗確實有影響到這次提案,我們知道要讓它更強而有力,事前活動的配合很重要,告訴學校學生會和同學們其實一直都有在關心這件事情,這一切是慢慢累積的。所以才會有湖說音樂節上號召同學老師寫信給校務會議的活動。」
  提案小組由學生會和研協共同組成,討論後決定將提案的形式退一步從立碑變成紀念廣場命名,加上會前大約收集到兩百多封寫給校務會議的信支持紀念廣場命名,研協會長戴瑋珊即認為會議當天的對話可說是積極正向的。
  以前沒有校園內空間命名的先例,只有大樓會有命名的程序。傅鐘、醉月湖、振興草皮等等,校規會黃麗玲老師表示,都是以口耳相傳的方式,最後才被正式納為臺大地名之一。再加上提案命名即代表體制內的「正名」,透過法律與規則才能凸顯其正當性。一個校長對於事件的看法、態度、價值觀會大大影響一個學校的運作模式。李心文指出:「他(楊校長)是一個很注重程序的人,所以滿堅持說要先有命名原則規則等,再依據那個規則去審我們的提案。」最後決議是以送入校規委員會等待校園空間命名辦法確定後進入審理程序,楊校長也在會議上強調,他是原則性支持這項提案的。
  若說臺大有很多傑出的校友,為什麼不去紀念其他人而要陳文成?而今年的會議上也有幾位教授持反對意見,其中就有人認為命名根本就是不需要的,校園沒有一個空間名稱是由學校官方去命名的,所有的地名都可以藉由學生口耳相傳而形成。但是,陳文成事件與其他不同的是,其直接發生在校園裡,代表的意義是國家的公權力、暴力進入到校園直接侵害到學生甚至是老師。轉型正義其中一個執行方式即是以官方的立場為事件作紀念,不論是立碑或廣場命名。這樣的做法不僅僅具有一般的紀念性質,更可以成為事件受到社會重視的證據。

監督與反省
  2011年,學生會和研究生協會開始舉辦陳文成事件三十周年紀念晚會,地點即在活大和圖資系館之間的空間,也就是陳文成先生當年陳屍的地點附近。晚會現場都會播放事件相關的紀錄片,也邀請許多教授和相關人上台演講,讓現場參與的師生能共同緬懷這段歷史。從兩年前學生開始推動事件紀念開始,校方從原本不採納意見到現在「原則性同意」並交付相關單位處理,可見推動逐漸有了成果。透過晚會的舉辦,可以讓師生繼續共同監督學校的處理,讓相關規則在校園規劃委員會中盡速審理,並使陳文成紀念廣場得以實現。李心文也表示,雖然學生代表在校規委員會裡面僅只是列席並無出席,但是發言和意見是被委員會重視的。
  廣場命名除了其表面的紀念性質之外,更是校園中轉型正義實踐重要的一環。當以後的新生第一次進入校園,便會看到這個名字,開始思考後面的故事是什麼,在台大裡面發生過了什麼事情?紀念廣場將對整個學生群體提出問題:誰是陳文成?相繼而來的,校園中何來現有的公共參與自由,學生教授何來開放的學術環境?這些問題既沉重又深刻,有待所有人共同思考與反省。

今年(2014)7月2號在第一活動中心旁的空地(陳文成紀念廣場預計選址旁近)
舉辦陳文成博士殉難周年紀念晚會,圖中為晚會現場留下來的紀念布條。
(攝影/凌宗魁)

校園場域中的第三權:學生法院







◎傅彥龍、蔡亦凡

  今年(103年)10月27日學生會長王日暄任命了五位新任的學生法官,看似單純的法官任命,其實是學生自治中第三權的實現。按《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自治規程》(以下簡稱《學生憲章》),學生會為台灣大學代表全體學生之自治團體,其組織係三權分立的架構。我們經常將學生會的行政部門誤認為學生會的整體,惟其僅係學生自治體系中的行政權行使機關,另外尚有學生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學代會)以及職掌司法權的學生法院。

學生法院按怎來
  民國79年全校學生複決通過學代會制定的學生憲章,確立了三權分立的學生自治體系。又於民國81年通過《司法部門組織暨學生法庭設置及程序綱要》,這是學生法庭最根本的組織法。民國99年修正更名為《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會學生法院法》(以下稱《學生法院法》),使學生法庭正式轉變成組織較完整的學生法院。
  學生法院設有學生法官九人,由學生會會長提名,經學代會同意後任命。其中設有行政庭、仲裁庭和解釋庭,其正式文書來往以電子郵件為原則。自2010年開始,學生法院使用PTT(BBS站)的NTUSJ板作為正式的公告欄,其中的公告事項包括現任法官及書記長的基本資料、開庭資訊、判決全文,以及院務會議的重要決議等。2013年起,更建立了「本年度行政訴訟案件概覽」制度,於PTT上統整並公布當年度的行政訴訟案件審理進程。
  按《學生法院法》第十五條,當本校學生或團體因自治組織的違法自治行為而生損害時,可以向學生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而當學生團體間在公共事務上發生爭議,可以合意向學生法院聲請仲裁。依據公開審判原則,非有特殊情形,原則上行政及仲裁庭均應公開審判。
解釋庭則扮演了如同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的角色,負責解釋規程。解釋規程的申請可以由:(一)、學生會下的自治機關或組織;(二)、學生或團體;(三)、學生代表,於符合解釋規程要件時,即可向學生法院提出聲請。此外,兩個沒有隸屬關係的自治組織間,若彼此對適用法規的見解不同時,也可以聲請「統一解釋」。
  因此,如同前學生法官曾燕倫所言,學生法院的功能,「兼具了具體個案的判決與抽象法規範的解釋。除了作為個案紛爭的法律救濟途徑,也發揮督促行政部門依學生自治法規行使職權的功能。」雖然學生法院並不被多數學生所知,也可能被誤解為學生會行政部門下的組織,惟學生法院發展至今,實則扮演著完整學生自治實踐的第三權,其存在值得我們的重視。

學生法官的身世
  法規上並無限制法官的資格,不過基於審判實務上的專業性要求,多由法律研究所的學生來擔任學生法官。然而,法研所學生多半必須面臨國家考試與論文的雙重壓力,而學生法官又屬不支薪的義務職,故能兼顧職務及考試又有意願擔任學生法官者的人數並不多。
  學生法官的任期為終身職,學生會長不得解任法官,除有法定的資格喪失原因外,其任期受到相當的保障。此外,《國立台灣大學學學生會監察法》賦予學代會擁有彈劾權,當學生法官違法或明顯失職時,得提出彈劾案。
  學生法院的獨立性,來自學代會行使法官的任命同意權,以及法官的任期保障。以2010年到2014年6月之間的十位學生法官為例,其中任期最短者約一年,任期最長者約三年五個月,平均任期約兩年。由於學生會長無法解任學生法官,而法官的任期又可能超過學生會會長的任期。由此觀之,學生會長其實不容易藉由提名權來掌控司法權。

其他學校學生法庭的風景
  不少國內大學的學生自治體系下也有專職的司法組織,主要有兩種類型:評議會或學生法庭,無論名稱為何,其同樣扮演著學生自治間的紛爭解決機制。然而,隨著各個學校學生自治的發展不同,這些組織也呈現了不同於台大的樣貌。以下針對淡江大學學生評議會,以及臺北大學學生法庭做簡短的介紹,並比較其與台大學生法院的不同。

   淡江大學學生評議會:
  淡江大學的學生評議會根據《淡江大學組織自治規則》,於2012年成立第一屆評議會,相較於台大學生法院是個較為年輕的組織。作為淡大學生會的司法機關,執掌工作有:受理學生對學生自治團體之申訴、作出統一的法規解釋,以及監督學生自治團體運作並視情況彈劾其成員的權力。
評議會由八名評議委員組成,由學生會長提名每一學院各一名代表,經學生議會過半數同意後任命,任期一年。提名方式與台大雷同,但值得注意的是,從淡江評議委員的提名設計來看,應是以審判公平性與代表性為優先考量,故章程保障了各學院相等的名額。相較之下,台大的學生法官制度則是以審判的專業性為優先考量,多由法研所基法組與公法組同學擔任學生法官。
台北大學學生法庭:
  台北大學學生法庭依據《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設立,採法院的形式運作。法院擁有解釋本會自治規章,審理各學生自治機關團體之爭端,以及受理學生或各學生團體權益及重大獎懲事宜申訴等權限。
北大學生法庭中設有九名學生法官,由學生會長提名,經學生議會過半數同意後任命,任期一年。相較之下,台大的學生法官若非畢業、超過六個月未行使其職權、自行辭職等因素,則無任期限制。北大在《國立台北大學學生法庭組織辦法》中,保障各學院至少需有一名代表,這樣的制度設計,與淡江大學評議委員選任方式的考量是一樣的。值得注意的是,在103年6月24日法庭的組織法修法之前,北大的教授是有資格可以擔任學生法官一職的。為了確保學生自治的主體性,之後改為僅限學生擔任。
結語
  學生法院的健全運作,在學生自治體系中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它使學生自治的紛爭能夠由學生自治體系自行解決,若是學生法院無法依法進行獨立且客觀的審判,將會嚴重影響學生對於學生自治的信賴。甫卸任的學生法官陳家慶曾言:「對於學生自治而言,『自己的紛爭自己解決』應該是『如同空氣般隱約但卻必要之認知』。藉由行政權、立法權與司法權的健全運行與有效的相互監督,才能確保學生的主體性以及校園民主的落實,如此一來,學生自治才更能真正成為『學生的自治』」。


────────────────────
[1]現任學生法官及書記長。(參考http://ppt.cc/e09C)
[2]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會下分行政部門、學生代表大會與學生法院。由於一般在口頭上多半將「學生會的行政部門」稱為「學生會」,容易造成「學代會跟學生法庭隸屬於學生會行政部門」的誤解。
[3]《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法院案件處理要點》第一條。
[4]《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法院案件處理要點》第三條。
[5]學生法院解釋文第三號及第九號指出,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會的法規中,自治機關是指台大學生會或其下轄組織,不包含其他社團和各院系所學會。
[6]《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自治規程》,即學生憲章。
[7]PTT NTUSA板 [公告] 學生法官任命
[8]學代會在96學年度第2會期,曾經否決會長李維仁所提名的學生法官候選人時瑋辰。由於時瑋辰曾為新任學生會長許菁芳助選,並且兩人曾分別為法律系正副系學會會長,立場敏感,當時的學代會認為可能有行政司法無法分離之虞。詳見PTT NTUSC板〈96學年度第2會期 第六次常會公報〉
[9]資料來自學生法院書記處。
[10]在台灣的大學學生自治的司法組織中,編制上屬於評議會的有台灣師範大學、政治大學、淡江大學等,採學生法院形式則有台灣大學、台北大學等。

2014年11月25日 星期二

判決與判決之外:法院沒說的事––簡評學生會長選舉無效案及研協會長候選人資格案







◎許哲榕、周思穎

102學年度研究生協會會長競選海報(來源/PTT NTU版〈Re: [校園] 感謝各位的支持〉)

案件源由與發展
  今年五月的台大學生會會長選舉中,參選人王日暄以2660高票當選,然而在台大學生會長選舉中勝負並非每次都顯而易見。時間倒轉回民國九十年,當時學生會長選舉發生選舉舞弊爭議[1],於是僅以90票差距落選的候選人高嘉瑜向學生法庭[2]行政下級庭提出了選舉無效訴訟,同年九月台大學生法庭認定該次學生會長選舉中的瑕疵嚴重影響選舉之公正及正確性,宣告該年度選舉無效。時間拉回至民國一零二年,研究生協會(以下簡稱研協)會長擬參選人戴瑋姍,於繳交參選資料時超過了規定時限,委由時任研協會長的林飛帆於登記截止前向選委會主委詢問能否超過時限繳交,選委會主委允諾。然另一參選人陳思宇在獲知此事後,便向選委會提出訴願,最終選委會決議依《學生會選罷法》之規定,撤銷戴瑋姍的候選資格。而戴瑋姍對此向選委會申訴,同時提起行政訴訟。學生法院行政下級庭的判決認定:研協委託學生會選委會代辦選舉,二者未就適用法規的問題達到共識,而學生會選委會徑自依照學生會長選罷法宣告不隸屬於學生會的研協會長選舉人喪失選舉資格,屬於逾越自制權限的行為,撤銷選委會的處分。

判決怎麼看?
  民國九十年的台大學生會長選舉無效案(以下簡稱無效案),原告高嘉瑜以「選務人員代選舉人簽名、投錯票箱、票數不符」等多個可能影響選舉選舉結果之原因,提出選舉無效之訴;而被告選委會則一一針對被控訴的點作辯駁,承認確有疏失,但不至於影響結果,聲明駁回原告的訴訟[3],學生法庭則在聽完雙方的辯論後作出判決。由於當時台大學生會選舉法規不夠完整,有許多尚未規定的事項[4],經由法庭確認《暫行綱要》[5]具合法性,準用我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定來補足校內法規缺漏的地方。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選舉無效必須有兩個要件同時具備:一是當選委會辦理選舉、罷免時違法,二是足以影響選舉、罷免的結果。本案中,學生法院認定如投票人之簽名得由選務員代簽,勢將無法確保選舉人與確實投票之人的同一性,無法確保投票的精神[6]被落實,因此選委會已屬辦理選舉違法。其次,代簽名字的投票所的票數已超過兩方候選人差距[7],而這樣的瑕疵是足以影響選舉結果的,因此法庭認定選舉無效。
  至於一百零二年研究生協會會長候選人資格案(以下簡稱資格案),原告戴瑋姍主張自己不應該被剝奪參與選舉的權利,因為選委會沒有正當理由違反自己以前的行政慣例[8],係違反平等原則,以及口頭承諾最後卻不負起責任,違反信賴保護原則。被告選委會則主張:選委會的行政慣例已屬違法,原告如何去主張一個違法的慣例違反平等原則,且這個撤銷戴瑋姍資格的決定,是由另一方候選人提起撤銷行政處分的訴願,選委會思考自身職責後所作的決議,這種狀況下無需考慮信賴保護原則,因此原告的主張無理由。然而,判決書中花了很大的篇幅在討論行政庭究竟對研究生協會的選舉爭議有無管轄權。「自治組織」的認定雖只包含學生會及隸屬於學生會的組織,惟選委會在這次的多合一選舉中,逕自使用學生會選罷法,去認定戴瑋姍的候選人資格,屬於逾越職權的自治行為,所以學生法院判決撤銷選委會的處分,戴瑋姍有無資格繼續參選要交由研協認定。

判決與判決之外
  學生法庭在選舉的爭議中扮演了仲裁者的角色,同時也是學生自治領域中適當的「第三權」,然而在判決之外仍有許多值得去深思與檢討的地方。目前台大內自治組織所蔚為風潮的多合一選舉[9]形式,雖然有效的增加了校內對於學生自治的關注程度,不過從去年的「資格案」的判決中可以發現,在選舉的委託合辦背後,自治組織間關於選舉的制度與規定缺乏一個良好的配套措施與授權行為,尤其是各自治組織(院學生會、研究生協會)在平行地位下委託學生會的選委會來辦理選舉,在這樣的委託關係中,若無詳細討論法規的適用問題,倘若出現了爭議便會難以解決。以資格案而言,除了訴訟上的勝訴與敗訴外,更重要的是,我們能否認識到判決背後所凸顯的制度層面問題──究竟選委會的職權範圍如何界定?學生會選罷法的適用範圍為何?又或是誰該負責處理選舉爭議?
  法院在判決中只能就個案作出認定,然而法院沒說的事其實更值得我們去思考體制的困境與不足。一如真實社會,學生法官必須排解同學們的爭議事項,梳理紛爭的同時,也點出了很多原本未曾思考的問題。民國九十年的選舉無效案,法官釐清了陷於混亂的選舉爭議,也揭櫫了不夠成熟、不夠清楚的自治法規有修改的必要。而在研協會長資格案中,法官則指出了長年來,自治組織未曾多加注意的不同法規適用問題、權力讓渡問題,也再次把法規裡指稱的「自治組織」做了明確的定義。

學生法院重要嗎?
  學生法院不僅僅能夠解決選舉糾紛,更代表了學生自治的獨立性。自治組織中的司法部門,對內作為一個權力分立的制衡機構,對外也能抵禦校方的介入,使得學生會能成為一個實質的自治組織,而不會只是普通的社團,更避免形成附屬於學校的救國團式[10]校園自治。不過,學生法院仍存在著訴訟上的障礙:即便知道了學生法院的存在,但若是不了解自治法規,仍舊難以運用法院作為救濟的管道。儘管在判決之外仍有許多待解決的問題,但不可否認學生法院的存在是民主、法治精神在校園場域的極大實踐。
  曾經輔導過學生法庭運作,認為學校應該適度關懷學生的前學務處幹事李彥慧老師,對於台大學生法院的運作樂觀其成:「學生能夠在踏入社會之前,學習如何參與公眾事務,用自己的能力解決自己的紛爭,在在顯示了學生自治的可貴。」而書記官郭復齊學長、前學生法官許仁碩學長也肯定學生法院價值,不過對於學校是否要介入、輔導,抱持了反對的態度,因為既然學生法院屬於學生自治的範疇,學校並不具有正當性可以干預。
  表面上,戴瑋姍與高嘉瑜同樣藉由訴訟爭取個人權利,並在判決中得到勝利,然而在勝負之外,「自己的紛爭自己解決」其實也是學生自治很大的落實。而當學生法院解決個案的紛爭或是法規的解釋後,仍有待行政及立法部門積極的作為去解決法規面、制度面的問題。唯有當更多人開始關心學生法院的作為時,這個組織才能更好地發揮其功能,使機制臻於成熟完美。


────────────────────
[1]臺灣立報:台大學生會傳選舉舞弊(http://ppt.cc/6fzC)
[2]此處稱學生法庭,99.04.12《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法院法》修正後,改稱學生法院。
[3]學生法庭行政下級庭判決書《八十九年度台字第一號判決》(http://ppt.cc/YyH7)
[4]例如:「選舉無效的要件是什麼?」、「選舉有疑義時的法律救濟途徑為何?」、「訴訟的相對人是誰?」
[5]《國立台灣大學選舉罷免法暫行綱要》第九條第二款。
[6]《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會會長選舉罷免辦法》第二條所揭示,會長之選舉罷免, 以普通、平等、直接、無記名投票之精神。若選舉人與投票人不同,便是違反了直接原則:選民親自選出當選人。
[7]兩個候選人的票數差距為90票,列為問題的票數多達400票,其中包含了代簽行為、幽靈人口、影印不清楚……等理由。
[8]若參選人於登記截止日前,有向選委表示會因故補交,基於鼓勵學生參與學生自治之立場,選委會通常在不違背選務進行下以從寬認定的方式處理。
[9]自九十八學年度起,聯合選舉的風潮興起,研協會長、各學院院學生會長、第二學期的學生代表選舉一併與學生會長選舉同時舉辦。
[10]中國青年救國團,原本為由國民黨中央政府統籌規劃的政治性組織,解嚴後轉型為教育、服務與公益性的社團法人,服務對象主要為大專院校學生。文中「救國團式」,特指受政治力影響,缺乏中心思想、無法獨立運作的學生自治組織。

意識快訊:抗議社輔會擴權審查及獵奇聯想 台大BDSM陽光下開綁宣講


  今日(11/25)中午,一群身穿黑衣的同學在小福前抗議前幾日社輔會審查台大皮繩愉虐社(台大BDSM社)成立案不通過。社團申請人Lisa及成員指出,按台大現行規章,社輔會無法對於社團成立案進行實質審查,僅能進行形式審查,質疑社輔會以「社課的安全保障SOP是否完善」、「說明時是否態度謙遜」作為駁回理由已逾越其職權,有「道德審查」之嫌。同時,台大BDSM社亦表示身為審查委員的教授「持手機播放A片」、「認為椰林大道上會有女同學被酒瓶插」等言行是獵奇、狹隘的想像,呼籲校方重視學生權益,勿助長對性少數的壓迫。高喊「支持情慾自主,打破教授酒瓶」。並由社團成員擔任繩師,徵求現場同學做受縛者,實際進行繩縛,證明行為的溝通知情與安全性,希望藉此能破除社會大眾的扭曲印象與歧視。

  現場體驗接受繩縛的G同學表示,自己並沒有BDSM這方面的愛好,但認為學生有組成社團的自由,社輔會不應以誇張、不實的聯想否決之;另一位受縛者H同學坦承原本有點緊張,但繩師在綑綁過程中有持續詢問「會不會綁太緊」、「痛不痛」等等,因此感到安全且受尊重。H認為,社輔會因為不瞭解而駁回欲推廣安全知識的BDSM社成立相當諷刺。來台大校園散步的民眾K先生則支持社團多元開放,認為校方或教授不應干涉社團成立,而是由學生自治組織如學生會來出面管理。

  G隨口說到,在現場體驗繩縛「滿熱的」,近來多元性別及情慾的推廣多強調走到公領域讓社會看見,校園運動亦然。但陽光下為證明安全而對路人進行的繩縛似難以展示愉悅,或許傳達了BDSM社在社輔會擴權壓迫及校園歧視環境下的無奈處境。另外,小福前其他同學指出BDSM「妨礙風化」、「帶有性暗示」、「適合私領域」因此不適合成立社團、出現在公開場合,這樣的意見除了對BDSM本身的排拒,也牽涉性的污名、何謂「風化良俗」、社會控制與個人自由或公私領域等議題,不畏陽光刺眼走出來的BDSM及其他性少數、社會少數,似乎總是面臨同樣的質問,正視的雙方眼神沒有相交,認知差距過大而無法建立討論基礎。如何對話,依然是爭取權益的難題。


攝影/王郁婷 羅盤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