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日 星期二

中國新歌聲──從釐清到理清

◎ 黃脩閔

  去年九月,「中國新歌聲上海台北音樂節」借用台大田徑場,節目的大型舞台、進進出出的貨車甚至刮傷跑道、壓壞草皮,導致學生體育課上課、體育代表隊練習沒場地,更讓剛花 3,380 萬鋪修完成的田徑場跑道可能失去國際認證資格,引來各方撻伐。

  在二十四日活動當天,由於學生與台獨團體抗議,主辦單位因安全因素取消表演,同時,新體育館外側有學生受統派團體打傷,一連的事件引發許多爭議。從發現田徑場關閉、場地借用的反覆更改,到校方緊急取消活動、活動的維安及後續的體育場地管理辦法修正,這之中有許多細節需釐清,更需要透過事實與證據來理清。
  
  為方便討論,以下將整起新歌聲案,以四個重大事件分為五期敘述,分別為:正常借用完成(7/11~8/9)、借用天數更動(9/1~9/19)、事件浮出檯面(9/19~9/23)、抗爭活動現場(9/24 當日)、事件持續追蹤(9/25~ 迄今)。

一、正常借用完成(7.11-8.9)

7.11主辦廠商幕婕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幕婕塔)來校接洽
7.12幕婕塔希望能借的日期為9/20-9/25上午,共五天半
8.08幕婕塔將欲借的時間改為9/21-9/25上午,共四天半
8.09場地借用申請書完成,且協調將結束時間從21:30提早到19:00


  「中國新歌聲」為一個中資的歌唱比賽,由上海市海峽兩岸交流促進會 [註一] 等單位主辦,台北市文化局協辦、幕婕塔公司則為執行單位,由於活動可以追溯到 2010 台北市與上海市簽署的「文化交流備忘錄」[註二],因此被許多人批評為統戰 [註三]。這次系列已經於世新大學 (9/20)、中國文化大學 (9/22) 舉辦兩場,台大原定為系列活動的最後一場,幕婕塔公司也早在今年七月十一日就開始與台大接洽,安排第三場九月二十五日於台大田徑場舉辦。

  主任秘書林達德表示,對體育室而言,幕婕塔並不是第一次借,過去在新體辦活動,亦沒有不良紀錄。因此體育室在確認過幕婕塔租借時間為五天半後,承辦人便就場地借用時間與音量問題,與體育老師及新生南路對面的住戶進行溝通。八月八日與幕婕塔協調後,時間改為四天半,隔天也將活動結束時間從 21:30提早到 19:00。八月九日送交共教中心蓋章後,幕婕塔即完成了場地的借用程序。

二、借用天數更動(9.1-9.19)

9.01幕婕塔發函要求增加9.19(禮拜二)及9.20(禮拜三)兩天 
9.04學校收到幕婕塔的來函
9.11體育室康正男主任回國
9.12文化局致電關注此次租借
9.14學校拒絕增加租借9.19(禮拜二)及9.20(禮拜三)兩天
9.15立法委員高金素梅致電關心,體育室確定要增加租借這兩天
9.18未動作亦未聲明與公告(體育主任後續回應:以為這天有人會公布)
9.19當天體育室才發信給當天體育課授課老師、校隊,並設立公告田徑場封閉一週


        九月一日,幕婕塔來函表示,藝人們需要彩排一小時,要多借九月十九日(週二)、九月二十日(週三)兩天,台大體育室於九月四日收到[註四]。然而考量到噪音、課堂場地使用等問題,即使文化局一直有電話關切,體育室主任康正男表示,經討論後還是於九月十四日明確拒絕。

        值得注意的是,當收到幕婕塔來函希望能增加天數的要求後,體育室康正男主任剛好出國,一直到九月十一日才回國。基於在國外較難掌握資訊、做出決策,在體育主任缺席時,決策權的不夠明確,導致許多討論與決策的延宕。學代許軒瑋表示,基於事件的時效性,學校應規劃如何將決策權下放到下一個層級,可是是以明文規定或建立行政慣例,否則當下屬也無法確認決策權是否在自己身上時,就常常無法即時解決問題。

        經過多次與幕婕塔、文化局的來回,事件出現了意外的轉變,在九月十五日當天,高金素梅立法委員打電話至秘書室關切租借事宜,體育室便決議同意廠商增加借用兩天。康正男說:「基於學校立場,我怕學校被立委找麻煩、砍預算、實驗的經費,所以就同意借用了。」至於致電時高金立委究竟講了什麼,康正男表示:「只是要我們講原因而已,秘書室跟我說,要告訴她不出借的原因。」

        由此可以發現,台大行政體系的人治文化十分盛行。許軒瑋表示,學校行政如果只是行政人員自己去面對外界壓力,自己考量與決策,可能造成決策彈性過大的問題。更進一步而言,一般的公務員訓練,並沒有包含如何面對立委施壓,立委致電的作業流程中,也沒有能夠承擔政治責任的局處首長中介,導致基層直接面對有權勢、有預算審查權的立委,無法從學校的整體利益考量做決策。

       擴增天數後,馬上面臨的問題是噪音與師生的場地使用。噪音部分,體育室主任康正男基於廠商願意合作,包含提早結束、分貝降低,文化局也承諾幫學校督促廠商控制噪音、疏散整頓人潮,主任尚可接受。

        而在課堂場地使用上,最初出借的時間是週四到隔週週一。康正男表示,因為週四與週五沒有課,週六是校隊練習,但體育室早就與校隊協調好安排其他場地,所以影響較大的時間只有週二週三兩天,那時有大一體育課和選修足球、橄欖球課需要使用場地。其中足球及橄欖球課另外安排了場地,然而由於新場地較小,而且太晚通知老師及同學,造成許多不滿。大一體育課的部分,主任則說已經安排了CPR及AED的室內講習,但因為講習提早結束,體育老師希望學生能夠跑一下操場,才會發生場地無法使用的狀況。

       此外,這次大型場地租借案的行政效率亦值得檢討。在九月十五日確認時間擴增後,扣掉週六日,週一(9/18)應可公告,卻遲至週二才寄信並豎立告示牌,康正男也承認這是他們的疏失。檢視當時文件,會和單於九月二十二號還在總務處內部行文,根本沒有發出去,可見行政之緩慢進行,無論在內部溝通或是外部宣告,都讓師生之間存有資訊落差。


三、事件浮出檯面(9.19-9.23)

9.19許多同學發現田徑場毀損,並發文至網路上
9.20學生會、學代會要求校方完整說明
9.21體育室於下午發表道歉聲明
9.22學生會召開記者會
9.23體育室與駐衛警人員參與主辦單位於臺大捷絲旅 11 樓召開之安全會議


(一) 學生得知

       部分同學發現田徑場受損後,在NTU台大學生交流版上貼文,學生會知悉後也在網路發表三點聲明[註五]。但體育室在第一時間的回應,僅為短短三行的聲明[註六],未完整交代此次活動時間更改的理由,僅就造成師生困擾及田徑場損壞道歉,並承諾將要求廠商將損壞部分修復至原狀。

       面對校方這樣的態度,學生會更於九月二十二日同台北市議員李慶鋒、台大體育校隊,於田徑場召開記者會,提出三大訴求:要求台大完整公布與文化局及主辦單位的活動申請流程;盡快對田徑場草地、跑道及水泥地等設施進行完整保護;往後不應於平日上課期間出借場地。

        記者會中,體育室主任以個人疏失囊括整次事件,卻留下許多疑點尚未釐清。這樣的模糊交代,許多同學無法接受,其中有一群以學代、前學代為主的同學便發起「中國新歌聲,學生權被坑」的抗議活動。抗議同學在週六下午於臉書公布活動訴求、行動內容。台獨團體也以反統戰為訴求發起自己的行動。得知抗議資訊後,學校在九月二十三日召開安全會議,研議活動當天的動線安排、人潮疏散及秩序維護。

(二) 校級單位得知
  
       在搭設舞台後,幕婕塔公司依法[註七]必須向建管處申請許可並勘驗。但由於確認場地借用的時間太晚、當時幕婕塔持有的借用單是八月為擴增天數的版本,為求保險,幕婕塔便發函給台大,希望台大能發函再次確認同意借用。

       台大校方在九月十五日有到建管處申請臨時建築物許可,可是卻未申請竣工勘驗,也就是在尚未獲取建管處確認確認搭建舞台的安全性等考量,就讓機具直接進駐校內、搭建舞台。建管處發現後,於九月二十二日發公文至台大,勞檢處於九月二十六日上午收到公文副本,不過由於本活動之舞台已在九月二十四日當天拆除完畢,勞檢處也無需到場查驗。
       
       幕婕塔因沒有申請竣工查驗,屬「違建」,遭開罰1.3萬元,並要求拆除。對校方而言,未確認、監督廠商是否有完成應有的程序,即讓廠商進駐,亦是極大的疏失。

四、抗爭活動現場( 9.24 當日)

10:00在舊體游泳池前面集合
13:00陸陸續續有人前往中國新歌聲場地
14:00受訪、掛布條,人潮開始聚集
15:30台獨團體開始進場
16:10 學校公佈停止舉辦今日活動
16:30 學生上台,真正停止今日活動

       當天參與抗議的主要有學生與獨派團體,前者包含前學代會議長蔡炫錡及學代許軒瑋,後者則包含蠻番島嶼社、自由台灣黨等台獨團體。抗爭最初,由獨派團體先衝進去開場,後來學生也陸續衝進去,各自發表各自的立場與訴求。

       學生高喊著「還我操場」、「中國新聲音,學生權被陰」的口號,手持「政府上下其手,校方吃人夠夠」的白布條,獨派團體則是以「拒當中國台灣大學」、「枉顧學生為統戰」、「我們是台灣大學,不是中國台灣大學」作為抗議口號。整個活動現場出現許多標語,過程中,大家的共同目標皆為活動的終止,但不同人則持著不同的理念,支持自己所能接受的標語與訴求。
       
       過程中也發生了不少衝突,除了場內的抗議聲浪、零星的扭打,在台大綜合體育館(新體)後方,更發生了中華統一促進黨攻擊學生、警察的事件。

       當天下午,學校在說服文化局取消活動後,於下午四點十分要求活動取消,廠商周旋於其中,並不同意學校的決議並繼續表演,直到舞台被翻、學生上台,活動才真正結束。

五、事件持續追蹤(9.25-迄今)

9.25校方於17:00召開公開說明會
10.01高金素梅於臉書回應此次活動
10.03學校公布調查小組檔案
10.7-10.9維修
10.17學生會與體育室確認勘驗跑道、草皮
10.20於第一次校總區運動場館管理委員會討論修正草案


       活動取消後,台大學生會要求校方於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五點前召開公開說明會,解釋此次引發之爭議及受傷的情事,而主秘林達德在公開說明會上承諾會進行調查,並就校園安全、借用場地程序進行後續討論跟修正。

       事件過後,在爆出施壓借場後,高金素梅於十月一日在臉書上表示,之所以會致電,是因為上海朋友有給她入場門票,而她將門票分發給許多年輕朋友,後來得知場地核准可能被取消,擔心門票持有者撲空。值得商榷的是,高金素梅致電,不論是否有心,都應對立委身分可能造成的施壓有覺察,然而以「擔心門票不能使用」作為藉口,實須檢討。

結語:三點檢討

       每個事件,都是改變的契機。回顧整起事情與後續討論,我們可以發現有三個癥結點,在事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一是體育室處理此案的程序與態度。從規章本身的問題,到行政人員於其中所能定奪的空間,都需要有所檢討。校方在看待任何一次出借時,須正視出借會不會對校內的師生、校外的居民產生影響,在審查、使用的監督上,都必須更嚴謹。

       二是學校本身的定位。學校在大樓興建補助費用、計畫獎助金等經費,都繫於立法院等上級單位的審核,因此即便立委並無表明要與大學利益交換,學校行政上仍有高機率會選擇配合,導致太容易被施壓,失去大學的自主性。

       三是學生於重要校務體制的參與不足。學生往往被認為專業度不夠、意見表達缺乏代表性,而在許多校務的討論中被排除,然而,與學生息息相關的場地使用,必須讓學生有機會參與,才可能學習、成長。而在場地借用機制上,到底學生應該扮演什麼角色,現況下的場地借用,又發生了什麼問題,將在下一篇文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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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http://hk.crntt.com/crn-webapp/touch/detail.jsp?coluid=92&kindid=0&docid=104815055

[註二] 2010年的雙城論壇,台北市長郝龍斌與上海市長韓正,簽署了眾多不同層面的交流備忘錄,其中,就包含此次活動的文化交流備忘錄。2014年,台北市副市長丁庭宇和上海副市長屠光紹,進一步簽署了藝術節交流備忘錄,於是,從2015年開始,「中國新歌聲」以及其前身「中國好聲音」就開始來台巡迴演出。

[註三] 民報更指出,主辦單位之一──「上海市海峽兩岸交流促進會」官網中的「宗旨」更直接寫到「促進兩岸直接『三通』和祖國和平統一」。 http://www.peoplenews.tw/news/b9d02d7c-793c-45b8-9cde-94b41311761b

[註四] 扣掉非行政日的週末

[註五]  一、 校方應嚴格監督活動主辦單位於活動結束後,負起場地回復責任。二、 校方應遵守相關規定,出借場地不能影響師生受教、使用權益。三、校方應於明日(9/21)下午五時前道歉,並須在尚未提出相關說明前,要求活動暫停。

[註六] 體育室公告:http://pe.ntu.edu.tw/#/news/1007/news

[註七] 台北市臨時展演場所搭建臨時建築物管理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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