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倍婷、鮑其迦
本篇將藉由受訪者對學生自治體系下監督機關的想像,探討其如何影響學生、學代會間互動關係與內部派系、程序中的操作空間,以及策略性的展演方式,綜合不同面向的觀察作成對學代會的理解。
淺談「想像」與兩會關係
回顧歷史淵源,於臺灣政治、學生運動風起雲湧的八零年代,臺大學生自治選擇在當時以模擬三權分立的總統制,衝撞當時尚未開放總統民選的黨國禁錮體制,印證直接民主的可能。於此脈絡下,部分學代因而對議會產生崇高的理想,以其應以追求法律專業、守護民主價值而存在,是為理想監督機關應有的樣貌。1990 年全校學生複決通過的「學生憲章」,涵蓋了完整學生政府架構,而後學代會在法條建構之下有了雛形。選擇依循議事法規進行議會流程,使其有別一般社團僅以成員共同意志作為決策依據,較少訴諸正式投票表決的運作方式,而更具特殊性,也讓不少人基於此種理解框架下,將學代會想像成更加嚴謹正式的場域
。
。
只不過,作為三權分立中的一環,不少學代不諱言進入學代會後發現作為一個監督機關不若想像中權力之大,學代會雖有質詢權、人事任命案同意權等各項監督權,然行政權若想消極應付立法權,如在部門首長提名人被學代會否決後仍不提名新人選,立法權也莫可奈何
。造成制度設計上兩會關係本應平等,實際看來行政權卻略為強勢,監督機關的各項監督有名無實,於實際運作上無法達到制衡。
。造成制度設計上兩會關係本應平等,實際看來行政權卻略為強勢,監督機關的各項監督有名無實,於實際運作上無法達到制衡。
也有學代認為現況反而是立法權壓制行政權,因學代會掌握學生會預算與人事任命案的同意權,且個別學代於質詢行政機關時所選用的措辭與態度,確實會塑造出上對下的地位關係。比如有學代將質詢時「點名」行政部門發言,理解為發言權之「准許」,因而若質詢遭行政部門打斷時,會提出「藐視議會」、「不得反質詢」等批評。這樣的兩會互動模式與不同學代間的理解差異,源於每一個體抱持著對於監督機關的不同想像進入議場,並依循這個藍圖作出相符的行為態樣、決定自己在這個場域所欲呈現的樣貌與採取的態度。
其中一位受訪者就提及,在自己所認知的學代會裡,許多情況下是可以關門作業、不需行政部門人員列席的,然而在行政部門也許並未對此有所認識,而會認為遭到排除,這種雙方的想像歧異,就會是導致兩會衝突的原因。由此可見,學生自治組織不僅是由學生憲章所編寫的法條構築而出的場域,更仰賴每一個體對於學生自治的理解與想像去形構出這個空間
,透過自己選擇的方式去實踐與闡釋,進而影響個體間或團體間的關係。
,透過自己選擇的方式去實踐與闡釋,進而影響個體間或團體間的關係。
內部組織與社會互動:人群分野的現象
各個學生代表對學代會內部的想像,大至對學生自治的理念、想透過學代身分發揮的影響以及特定關注的學生權益,小至對各個聚會場合的認知,都決定了各個學代在進入這個場域後的行動。對於學代會內部的人群分野與派系關係,透過常會上的觀察可將不同派系視為區隔且不斷變化的群體,這些群體雖無固定與清楚的界限,仍能從中瞥見各個學代如何理解對我群與他群的劃分。
每一屆學代會的組成和派系間的消長,一直以來大都是經過繼受、延續、建立、改變、取代或破壞的過程,可以歸納成以下循環:既有派系的學代們在成員改變後,對將來的行動方向形成初步共識,接著若遇到新的挑戰,會在危機中聯合起來,而後成員們再度質疑、試圖挑戰原有共識,產生改變,並重新集結成不同陣營。
在這樣的群體關係中,學代會內部的「專業知識」,諸如議事規則如何操作、會議中可以如何達成訴求等等,都透過這些群體的的知識網絡傳播。其中,熟悉議事規則者在團體中與整個學代會中都佔有一定的優勢,可以掌握會議進程以及理解何時該發言、該如何發言等等。反之,對議事規則不熟悉又不想深入瞭解的新進學代,很容易就在耗時的多次常會中失卻熱情。有受訪者提及,因為學科訓練與思考方式的差異,法學院、社科院出身的學代,在掌握議事規則和策略的運用上可以較快上手,甚至也能將所學應用在開會場合(例如在會議中解釋法律程序)與人際交流層面上。
不同屆學代會經過重新組構,加上議長的不同行事風格,因而出現不同的氛圍。卸任學代與現任學代間的關係則顯得幽微而耐人尋味,有時霧裡看花,有時因為對於風險的考量(
有利或有害的影響程度不同)與價值的評估(對相同事件的價值有不同認識),對自己有無影響和當下所具有的知識基礎,而對其他學代及他們的行為有不完全客觀的想像與比較。也就是因為人的思考不只是理性,有時更會著重主觀感受,有時更會放大對事物的負面解讀,而且比起新奇事物,人們會更加偏好熟悉的事物。
人們如何解讀過去的事物很大的影響了對現存人群分界的理解,如「舊勢力」這個代稱即指出了屆次的制度性區別,提供了建構與敘述不同人群的論述資源。以此種角度來看前任學代與後屆學代的關係,如前任學代對「因任期不長而在改選後(派系內的)血脈中斷,對法條的改革因此無法延續下去」感到擔憂,或不滿「選舉工具被下屆學代濫用」及「議會風氣過於歡樂而不嚴謹」。又如有學代在描述待過的幾個會期中議長不同的主持風格時,將他就任前議長主持的風格描述成「注重程序」、「形式主義」的,而在其任期間擔任議長則重新塑造了學代會的文化,透過與學代間較多的互動和提供議事諮詢,讓學代會成為一個學代可以自由說話,不受拘束的場域。後屆學代時常以此時期的風氣轉換作為依據,將先前較注重程序的學代們歸類為舊勢力,使得對於不同人群的評價透過「屆次」的指稱來展現。
由常會延伸出的人際互動
談及常會之外的人際互動現象,主要的兩種形式有「休會之際的討論」與「會後吃宵夜的時間」。因在常會中的發言受議事規則牽制,休會期間則得以有效率的溝通、暢所欲言,因此成為會議運作的重要時刻,展現出短時間內的高強度辯論與意見交換。
吃宵夜文化著重在凝聚情感、維繫關係,其過程不如康德所謂的「理想餐敘」,與會者皆基於關懷和情誼傾懷暢談;會議席間對話反而多停留在交換關鍵訊息或者八卦流言往返的層次,學代會們參加聚會的動機不外乎是累積人脈存摺和資本亦,即彼此相交基於一定程度的利害關係,也許彼此在將來推動或杯葛議案時可能成為助力。學代們看待宵夜文化的態度也不一,最明顯的分歧在於「吃宵夜是否是取得共識的機會」,大部分受訪者認為吃宵夜是進入派系和發揮影響力的關鍵,甚至是形成會內多數意見的依據,個人對其他學代會成員的好惡也會在此時最不加遮掩地展現出來。
這樣的場合勢必會排擠掉一些學代參與的可能,對於這類場合的開放性也出現不同的認知。一部分受訪者會歡迎新進學代或本來沒有交集的學代來參加聚會,另一部分的受訪者則認為,這種場合是學代之間取得共識的捷徑,因此出現較強的篩選性與排他性,只有對學生自治有較強烈熱忱的學代相對能夠進入,如學代們檢討方才會議中的表現或揣測行政部門後續動作以及規劃反制策略,都在這樣的場合中圍繞在特定學代之間。
基於每人不同的參與經驗和不同的解讀、歸納,我們或許無法估量這些會後人際互動對公領域的影響程度,但這些派系關係、私下的人際互動對正式會議的進行必然發揮一定的支配力。部分受訪者認為尤其在管中閔案中,學代會上的共識很大程度是來自於會後人際互動
,在反管聲浪喧嘩的狀態下,持有不同意見的學代或因沉默螺旋的效應而選擇不表態、向多數意見靠攏。學代會中沒有明確立場、看風向的人其實佔多數,因此會後人際互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利用非開會時間去凝聚共識成為關鍵的有利手段,形成特定的主流意見。
對於他群本質化、單一化的想像
齊克果曾經提及,「性靈的優越之處在於只看個體。但,唉,我們這些凡人都跟著感官行事,因此,一旦聚集在一起,我們眼中就只有群體,變得不一樣了。」
各個學代或許基於真誠的理想或特定抱負進入這個場域,另有一部分人基於被派系拉進來當樁腳的契機開始參與會議,若說學代會整體的組成為社群團體,底下又可藉不同方式細分成眾多子團體。在不同派系,也就是不同群體間的互動關係中,或能發現彼此描述偏差的現象。受訪者在描述自己所歸屬的團體時,對正面特質籠統帶過,對負面特質則補充脈絡;
在描述他群的疏失和偏誤時則含糊其辭,正面特質則尋找歸因,讓由特定面向的抽象語言造成的模糊空間能有被無限上綱的趨向,也就是營造出內團體比外團體優秀而正當的假象,例如論及學代會的公共性,學代們往往含糊而抽象地批判某些學代「為己之私」,卻也難以清楚說明自己何以為公、他人何以徇私。另有少數受訪人因個人利益的緣故,對派系間發生齟齬或衝突的事件避而不談,如自身所屬團體在事件中遭受的負面指控是否屬實,對我群的迴護不在話下。從這種話術之中抽身,才有可能對整體狀況有清晰的認識。
由於人總藉由褊狹化的想像來認識他群,對於他者缺乏透徹的了解,此點尤其展現在學代於議會場合上的辯論、對彼此的批評,像是以身分政治為出發點的攻訐語彙,例如討論法條時向對方說出的「我____系、你____系」。有時措辭過激有可能是受當時氣氛影響,也有可能是想營造某種氛圍,少數張力時刻會抓住一個點就窮追猛打、擴大污點,當然誇大其詞有時有其必要性,畢竟它能有效傳播資訊,也是特定群體中維持對他者既有成見、和內部信念的方式,但它卻導致溝通效果低落或誤會加深的後果。
在人事案的通過與否上,也有受訪者認為,除了候選人在常會上的發言表現、應對能力,透過候選人私人的人際關係來界定其是否有能力勝任職位的現象屢見不鮮。從上述可想而知,若是較有企圖者在進入學代會之初,應盡量避免他人對自己形成某種既定印象,才能避免受制於單一化的派系歸類,也不會因群體壓力牽制而怯於表達個人意見。
嚴守程序正義?議事規則的人為操作
人群的分野、派系的形成,使得場域內學代個別的影響力仍受制於人際網絡的建立。而學代會之於一般團體的特殊性,尤其展現在對於程序的重視。對議會內部而言,程序使用密度之高,使得議事規則幾乎可說是這個場域的共通語言,因此除了人脈的建立,熟稔議事規則更是有志發揮影響力的學代們必備的技能。對會外學生而言,會議程序的嚴守與否和信任度高低相關,程序不正義時,學生對組織的信任度自然會降低。然而,學代會內議事規則是否應當嚴格遵守,取決於會議當下討論的問題為何,每個時點提出的程序問題背後勢必有一定考量在,而本應提出而未提出者,有時即為一種默許的檯面下規則。有鑒於每個人對於議事規則的熟稔度不一,以及議事規則本身具有解釋與應用上的模糊空間,因此雖是法定議程
,卻也富有人為操作的空間。
議事規則的實務運作上,最為常見是以「清點人數」及「換場」作為杯葛手段的操作。學生代表大會大會議事規則上,明定開會應到人數為學代總額三分之一,會議進行中倘若有學代提出清點人數而經計算後人數不足額,主席得宣布散會或改開談話會。然而學代會每次常會普遍出席率皆不高,且若有重大議案開會時間會延長,作為學代會原開會地點的新生大樓有時間限制,太晚則必須將開會地點轉移至活大,部分學代會藉由換場的這段時間離去,使得開會人數減少、處於法定人數之下,此時若有學代注意到我方代表人數過少、會內風向對自己不利,很有可能會提出清點人數意圖使之散會。
受訪者大多認同議事規則的標準與解釋具有彈性,即便有時會議過程未確實依循程序,若未有人表示質疑則視同默許,因此清點人數時常是具有目的性地被要求。有受訪者提及自己曾經歷過一次蓄意清點人數,是時任學生會會長呂姿燕的人事任命案,當時會議已開到晚上十一點多,接近半夜十二點,不少學代早因無法負荷這麼長時數的會議提前離去,而贊成
方與反對方的人數比約為二比一。反對方見情勢對自己不利、深怕任命案通過,便號召六、七個學代離場並站在門口等待,僅留一個學生代表於場內提出清點人數之要求,當時清點結果距離法定人數尚不足一人,無奈只得遵照議事規則解散會議。
即便如此,多數學代仍然肯認議事規則作為策略性運用的正當性,認為現行體制下議事規則既已規範如此詳盡,就不宜質疑學代運用程序作為手段,若是針對法條本身的不認同,則當透過修改程序來改進。除了策略性地要求程序外,有部分學代本於學科訓練或對議會的想像,會特別強調議事規則之於整個議事運作的重要性,對於不同時點提出程序的標準較一
致,並盡量要求會議中每個環節遵循程序。
議場作為展演的舞台
事實上,有別於一般學生對議會的既定想像,學代會議場不僅作為理性討論的場域,更是展演的舞台。部分學代質詢或列席者應答時,會藉語調改變、音量提高、語速加快的方式意圖塑造專業感、彰顯對議題的關注程度,也確保在某些事件的陳述上得以含糊帶過。有些學代於質詢時會使用開放性、示威性的肢體語言以顯示權力,或於答詢者發言時展演不耐並
渲染情緒,使得台下其餘學生代表也受氛圍影響,開始質疑答詢者應答的說服力。甚或展演憤怒、挑起答詢者的情緒,欲引誘答詢者採取更激烈的措辭回應,藉此有題材得於會後大作文章。而無論是何種形式的展演,若能成功掌握多數聲量,且時機搭配得宜——尤其臨於議案投票之際——將有利影響與轉變情勢。
小結
「比較接近立場的學代私下會有聯繫,找支持的夥伴,此時關係就會被建立。通過會議前的溝通或聯繫,關係就會被建立起來。在觀察每個議案通過與否時,不同於所屬群體,就會受到群體壓力。在一面倒的議案,真正反對的人很難提出立場。在這個氛圍之中某一派的意見會一面倒,這是因為群體互動的關係。」(某學代)
「若是一張白紙進來的確無從發揮,學代會很仰賴私底下的消息來源,若新進學代不理解或不願意參與此文化,很可能便會成為後面未出席會議的原因。」(某學代)
學代會裡的文化除了想像中公共領域「應該要有」的理性討論也是被形塑出來的,在行動打造的文化,同時將這套文化傳遞給不同成員,並且建立起想像與認識。本專題透過學代的訪談,從想像一個公共領域,到檢視他的運作邏輯;學代間不同的背景又如何導致彼此的能動性差異。畢竟,理解一個場域時,應該要從更多元的角度,分析表述與實踐的落差,才
能更接近其意義世界,也才可能將改革投向其中。
【本專題於 2018 年 12 月與 2019 年 1 月進行,三位記者中有一位是現任學代與一位學生會公關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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