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日 星期一

部落,為何違章?

——違章建築與違章部落

文/孫有蓉

二三十年以前,台灣東部因為工作機會受到擠壓,在現代社會邏輯下處於弱勢的原住民開始具規模地向西部都市遷移,進入台北、桃園……等工商業城市尋找工作機會。原住民進入都市後,許多依靠粗重的建築工程底層勞動、模板工維生,而都市的資本邏輯再加上當時普遍的歧視,讓原住民難以在都市中甚至市郊找到能夠負擔的住所。

在多數人的想像中,原住民全部都住在高山上,本來因為受到漢人擠壓而愈往深山移動的原住民,好像反而變成有著住在山裡習性的原住民。阿美族不同於所謂高山族原住民,是個長久以來善於利用河川兩旁土地的民族,在近水的土地上形成部落、形成半耕種半採集的生活型態。也因為如此,被稱作「都市原住民」的這群離開原鄉居住於都市或市郊的原住民中,所有因為政府拆遷問題浮上檯面的都是阿美族原住民。以處於社會弱勢沒有能力購買房屋,自行搭蓋「違章建築」的原住民來看,現在這些遭受拆遷的阿美族部落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但是,阿美族部落因為利用鄰近河川溪流的土地,在河川旁形成部落,隨著都市的擴張、砂石利益、政府開發案、房仲業利益……,鄰近河川的土地比起城市其他角落更容易因為開發案被端上利益瓜分的檯面。因此,現在我們所見「違章部落」都是阿美族部落的原因是土地位置原因,而非因為只有阿美族原住民搭蓋「違章部落」。

將問題提到更高層面來談,在資本主義邏輯下成為社會弱勢的並非只有原住民,而且,因為無法負擔購買或承租房屋進而搭蓋違章建築的也並非只有原住民,以此而言,原住民在這個問題上的特殊性何在?或者並不存在原住民的特殊性?

台灣的土地分配問題已被關注許久,愈來愈多人根本無法負擔住屋的費用,只能承租房屋,而只具備承租房屋能力的階層下降後,就有更多人連承租房屋的費用都無法負擔。在問題的這個層面上,因此無法擁有房屋甚至無法承租房屋的對象不分族群,都是資本主義邏輯所必然產生的底層階級。但是,原住民在進入現代社會時,可能因為其本來社群主義、共產、部落制……的思考模式,讓他在資本主義的交換邏輯下更容易處於弱勢,因此具規模地成為社會弱勢。在這個基礎上,多數違章建築和違章部落有著相似的形成原因。

先不論拆除違章建築這上面政府的處理方式,對於社會弱勢,理論上政府是用社會福利或者社會救助的方式來幫助這些人生活,而一味地拆掉違章建築,不管是依法或者因為開發,都不會讓沒有能力購買或承租房屋的人變成有能力。此外,台灣的國宅政策亦有著許多瑕疵,使國宅並沒有辦法確實解決沒有能力擁有住所的問題。但是,當我們在都市原住民搬遷議題上主張就地合法居住,這就讓問題脫離了土地分配正義、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居住權問題,從而進入原住民與現代法律之間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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