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7日 星期五

單車上路的難題

◎黃聖竣(人類一)

市政府近期大力推動Youbike微笑單車,想要趁此單車熱潮,將公用自行車站廣設於信義、公館。要在台北市造就出自行車的普及化,當今所面臨的一大難題 ,就是自行車的路權與法律定位。

什麼是路權呢?簡單來說,路權就是用路人(行人和交通工具)使用道路相關設施誰先誰後的權利,擁有路權的用路人,可以優先使用,其餘用路人得於取得路權後再行進。用路人是否可以行駛於該道路或能否優先行使路權,主要是依照交通號誌的規定。

實際上道路可供使用的空間有限,因此如何在各種用路人之間,進行有效的道路使用與分配,一直是長久以來有所爭議的地方。一般大眾常認為擁有該路面的路權等同於擁有專用道,在此必須釐清的是:某種用路人不具有專用道路,並不等同於不具有該路的路權。而自行車到底具不具有路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裡,將自行車歸類為機慢車,也就是說,從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公告實施的那天起,自行車成為了如汽機車一般的用路人,擁有了路權。

台灣的路權劃歸主要以汽機車使用為優先,先劃製六線道、八線道,佔據了大部分的道路使用空間,而餘下的邊線則是劃歸於行人,行人擁有的地方已夠狹小,更常因攤販、機車的隨意停放和郵桶之類的公共設施限縮其使用空間,而近幾年興起的自行車更不用說了,根本沒有屬於單車用路人的使用空間,法律上也沒有清楚指出,因此衍生了一大爭點:自行車是該騎上人行道,和行人共處,還是遠離行人在大馬路上行進,換言之,人(行人)車(自行車)共道或人車分道?

若為人車分道:快一點的自行車騎士或許能將時速提昇至三十公里以上,但與機車動輒五、六十的時速相比,依然有一段不小的速差,且市區的交流量大,每一台呼嘯而過的汽機車對肉包鐵的自行車騎士不啻都是一種生命威脅。另一大隱憂則是計程車、公車的靠站停放,都是對自行車騎士的潛在威脅;若為人車共道,自行車騎上原本已十分狹小的行人道,必須要時常閃躲置於路中的障礙物,在閃躲的過程中,難免會產生一些死角,這些死角容易造成騎士之間的意外或對行人的損傷。人行道的路面並非十分平坦,常會有坑洞或高低落差,這些起伏也易造成自行車跟騎士的損害,就連自行車使用十分普遍的台大周邊,也常可以聽到單車騎士抱怨路不平使得騎車困難。其實水源校區附近的人行道就是一個值得參考的好例子,右方是以地磚鋪陳的人行道,左方則是柏油路面的平順自行車道,兩種用路人雖位於同一平面上,卻可和諧並存,互不牽涉。

面對這樣的問題,兩年前交通部曾擬過一套「速人辦法」,來分配不同空間與時間的自行車用路人的路權,可惜的是一直未公告實施。市政府最近在羅斯福路上劃了一自行車專用道,但有學生指出,自行車交通號誌的時間太短,不足夠穿越馬路,且行人會走在自行車道上妨礙騎士的行進,也有學生曾抱怨,機車用路人沒有耐心等待,常會在自行車跟行人通過之前加速穿越馬路,威脅學生的安危。

根據市政府的計畫,Youbike的站點將越設越多,但要是單車的路權和法律定位依然不清楚,上述問題將會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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