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7日 星期五

學生勞動者的戰歌號角──回顧台大工會的創立與挑戰


社會四 曾稚驊
 


  或許在學校中,學生仍然被視為是一個學習的角色,但不可否認的,學生也在校園中扮演著重要的勞動者身分。各系所的研究助理,帶領討論課、改考卷、協助教學的兼職教學助理,與各種系所的行政雜項、工讀生等,台大在教學、研究中的基礎工作總是不乏學生的身影,但是學生與校方的雇傭關係卻常被想像為「師生關係」、「校方給學生的幫助」,在薪資與工時不成比例的惡性勞動條件下,使學生的勞動權益受到損害。
 


台大研究生勞動現況


  目前台大研究生的校內勞動收入,可以略分為計畫助理、TA(兼職課程教學助理)、研究生助學金三種。計畫助理,指各系承攬的研究計畫所雇用的研究助理,這些計畫包括產學合作、國科會計畫等。雖然這些計畫屬於各系所之下,但通常計畫助理則是受到教授個人或研究室的指揮監督。


  第二種是TA,為獲得校方補助課程所雇用的兼職教學助理,依其中依補助來源而有兩種區分:一是共同教育中心的「個別型通識教育改進計畫」,以校方的五年五百億經費支持;二是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的「提升專業課程教育品質計畫」,金錢來源包括研究生助學金、各系所自籌款等。


  第三種則是研究生助學金,目的是為了補助研究生生活開銷,因此校方從學雜費中依法提撥一定比例的金錢。在程序上,各系所會先提報碩博士班的學生人數,然後生輔組依照人數,套用計算公式後核定上限給各系所,最後由各系所自行分配,分配方式依各系所規定而有所不同,有些是記點制、有些則是平均分配等。雖然助學金並不具有薪資的契約簽訂與保障,領取者也不需報稅,但是通常系所會要求研究生負擔教學或研究工作為交換。(註一)



「研究生,要工會!」


  從98-2學期開始,台大出現了數件影響研究生勞動權益的變革。首先是98-2校方對於教學助理的薪水調整,起因於該學期校方號稱新一期五年五百億將會減少,因此決定從99學年開始在不減少名額和工作量的前提下降薪。在研究生協會和同學的努力之下,最後改為以日計薪,可是實質上仍然是減薪。而另外,原本號稱會減少的五年五百億補助不減反增,可是校方卻以「前進五十大」的名義拒絕恢復教學助理薪資。


  事情還沒有結束。在99-1學期初,校方計畫調降助學金總額的三分之一,甚至動用各種手段影響學生與校方的協商;而在99-2學期,校方又表示將調降助學金計算公式中的基數至590元,總共減少約百分之十,並且將逐年降低。在助學金計算公式中,人數乘上該基數後會決定系所分配的助學金總額,現行狀況下研究生人數增加幅度大於助學金成長幅度,使得每個名額所獲得的助學金不斷的下修,更遑論在助學金發放實務上常見的拖欠等等。


  這些不合理的決議和情形促成了工會的誕生。工會從98-2學期開始籌組,協助研究生協會完成了《台大研究生勞動與收支調查結果報告》,並在2011年八月九日召開了第一次的籌備會議,決議以企業工會的形式進行申請。台大工會的籌組與台大研究生協會關係密切,但也因如此,在今年一月七日的成立大會時,校方認為研究生協會與台大工會成立無關,因此不認可活動,使場地借用也失效,連帶使得成立大會在前一天接近凌晨時才緊急更改地點。



政府不願認定的灰色地帶


  台大工會要正式獲准成立的挑戰還沒結束。在今年一月七日的成立大會後,工會於一月十九日向台北市勞工局送件申請,但在過程中勞工局不僅利用函釋拖延,且即便台大工會向勞工局及勞委會提供了研究助理的約聘雇申請書、教學助理的薪資查詢紀錄、與台大和國科會的相關法規,但勞工局仍然認為:「除了專任助理、工讀生具有雇傭關係外,兼任助理、研究計畫臨時工、教學助理,依其所附證明文件,尚難認定其與該校間存有雇傭關係。」最後於五月十六日的公文中正式否決。


  針對這個回覆,台大工會在五月三十一日,於勞委會前發起「學術黑手工,團結來奮鬥」的抗議行動,除了遞交訴願書之外,五十多位參加者用木炭在臉頰擦上黝黑的印記,並將雙手沾滿墨汁塗抹在官員的臉孔圖像上,表達學生勞工對於勞動權益不受保障的不滿。但即便發動抗爭,當天代為接收訴願書的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副處長王厚德,仍然沒有對於學生勞工的認定有更明確的回答。


  隨後,於六月五日,台大工會由鄭麗君立委陪同下,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要求勞委會針對台大工會被台北市勞工局否決一事,以及對於台大工會「准許工會成立登記」,及「承認兼任助理、研究計畫臨時工、教學助理的勞工身分」等兩點訴求做出回應。但會後,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只說「不願對訴願個案表示意見」。


  從勞工局向勞委會請求函釋說明、勞委會卻也不願正面回應,最後勞工局只以片面的形式認定消極地表示「難以確認雇傭關係」,更不願實際來到校園調查勞動狀況做出實質認定,在在表明了學生勞工仍然處在政府不願認定的灰色地帶。除了對於勞工的想像太過狹隘之外,一旦認定勞資關係後帶來的勞保、勞基法適用等問題,更將帶給勞委會、台大與國科會不少麻煩,但工會法基於保障勞工,對於認定本就應從寬處理,政府不應迴避其行政責任,而限縮了勞動者的權益。



學生與勞工的想像


  回到校園內,對於學生和勞工的想像也造成了工會與校方溝通上的困難。在今年六月十六日的第二次校務會議中,台大研究生協會提案建立校園勞動準則,雖然相較於過去,已有更多師長肯認申訴管道與基本準則的重要性;但是與會的一些師長仍認為「學生勞工」的想像將破壞「師生倫理」,因此堅決反對將這種「倫理」化為勞雇關係;但事實上,學生與校方之間勞務和報酬的對價關係是明確的事實,且訂出明確的勞雇關係與勞動準則,在國外大學的案例中,反而是更能確保師生互動涉及勞務時能有所依據。雖然最後決議由學務處與教務處成立專案小組並納入學生代表,但以現行法規中學生代表只有十分之一的比例,且專案小組隸屬於行政會議之下,如此的結果難以讓人感到樂觀。


  另外,因各系所的不同性質和研究生本身生活型態的特色,也構成了台大工會在組織研究生上的困難。研究生的生活大多比較以個人為重,因此各研究所的所學生會運作普遍而言並不是非常有效,使得台大工會難以從學生自治團體的方向進行組織;在系所性質差異上,人文、社會科學院的研究生大多屬於系所或教授之下,但是理工學院的研究生則多是以教授和實驗室為單位,在組織上需要透過不同的方式介入,使得工作更加艱難,導致目前台大工會仍然以人文、社會科學院的研究生居多。


  在今年四月二十三日到二十七日這一周,台大工會主辦了一系列的「台大勞權周」講座,主題包括青年貧窮化、醫生、護士、社工與電資產業的勞動問題,並邀請各相關工會和系學會一同舉辦。除了與各系學會、外界的各工會等合作並增進橫向聯繫之外,更希望能透過這些活動,讓台大學生對校內勞動現況、將來的勞動環境和各產業的問題能有所認知,從而提升學生的勞動意識。


  對於工會的未來,秘書長林凱衡表示,台大工會作為一個企業工會,是將台大整體視為一個事業單位,因此依法要將研究生以外的勞動者也納入其中,包括大學部的學生勞工、非典型勞動、約聘雇人員等受雇於台大的人員,但不包含教授(註二)。但廣義而言如凱衡所說,台大工會關心所有台大受僱人員的勞動權益,雖然更多元的勞動型態也將會帶來更多的挑戰,除了透過學生自治組織不斷與校方斡旋,更有賴學生和受雇人員對於自身權益的重視和團結,勇敢的站出來,才有可能做到更有效的協商和爭取。


註一:參照台大研究生協會之《台大研究生勞動與收支調查結果報告》。
註二:工會法在2010年修法後,教師組織工會的禁令正式廢除,但第六條中規定教師只得加入職業工會及產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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