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意識校園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意識校園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9年12月17日 星期二

社論:「沒收」的選舉——淺談學生自治與學校保守性

 
陳泓瑋、黃脩閔 


台大108-1學生自治選舉在即,卻傳出校方不願提供學生會選委會學生名冊,導致選舉恐怕無法如期順利舉行的消息。學生會昨日上午(12/16)連同學代會代表、社團指導老師社會系陳東升教授、社會系副教授范雲,於台大校門舉行記者會,痛批學校沒有解決問題的誠意,抗議台大校方「鴨霸自主大學、打壓學生自治」、「逃避責任、阻礙選舉」。

有鑑於過往幾年舉辦電子投票,學校系統無法負荷龐大的流量,造成諸多選舉的問題與爭議,學代會上個學期已經通過「紙本選舉投票」作為唯一選舉方式的二讀修正案,於本學期第三次常會(10/23)通過三讀案,因此,根據學生會表示,選委會於這個學期九月、十月開始向校方溝通,當時並沒有收到校方的反對意見。十一月,學校的態度轉趨反對,選委會向校方詢問時,高層不願意承擔責任而互踢皮球,將決定是否給予名冊的責任「交給課活組來決定」。課活組主任則不熟悉法律規範,向法務處詢問,獲得「提供選舉名冊違反個資法」的結論,因為害怕承辦人員面對法律責任,而拒絕提供選舉人名冊,並開出透過出示在學證明、epo系統投票提供等學生會認為滯礙難行且違反公平公正選舉原則的方案。多次往返間,學生會表明可接受校方僅提供學生學號、而不用提供系級等資訊的方案,仍與學校方面難以達成共識,至12月中選舉前夕,學生會表達學校若有法律的疑慮,應該積極尋求解釋,而非拖延導致選舉無法進行,因此直接找校長溝通。校長表示,此案需要教育部的解釋,校方卻遲至12/16,才向教育部發出解釋的公文。

學生會昨日上午(12/16)連同學代會代表、社團指導老師社會系陳東升教授、社會系副教授范雲,於台大校門舉行記者會)


▍學生會立場

學生會長凃峻清於記者會上表示,在指導老師陳東升願意具名擔保,承擔責任的情形下,應該要積極尋求解決方式與法律解釋的校方,欠缺溝通的態度與誠意,持續提出不可行、有疑慮的選舉方案,並拖至12/16才向教育部發出公文。他認為按照大學法,輔導學生自治選舉,是學校進行教學行政的目的,與個資法的相關規定必無衝突,東華大學學生自治也是校方提供選舉人名冊,並未見有法律問題出現,呼籲學校提供選舉人名冊,不應該繼續阻礙學生自治選舉,使三十幾年前的威權復辟台大校園。

學生會副會長林謙則痛批學校課外組與法務處、教務長丁詩同與校長管中閔,不肯負起責任,互相推託,不站在學生的角度考慮,卻持續施壓、關切選委會主委。學代會代表鄭景平亦譴責學校從九月拖到今日,是「沒有誠意」。

台大社會系副教授范雲以台大第二任學生會長的身分發言,批評學校試圖阻撓學生選舉,她指出,管中閔追求權位時每天喊大學自主,做上校長位置時卻違反大學法,破壞大學自主、學生自治的民主理念。她表示,大家無法想像中選會舉辦選舉而沒有名冊,學生選舉卻面臨學校打壓而無法進行,且管校長寄給教職員與學生節日卡片不擔心個人隱私,卻擔心過去沒有違反個資紀錄的台大學生會有可能侵害隱私權,是站不住腳的理由。

學生會指導老師、社會系教授陳東升詢問了其他學校的高層對於這件事情的可能作法,都獲得了學生自治非常重要,應該盡力協助的回覆。他表示,縱使確實有個資法疑慮,仍有解決方式,例如學校派出人員於各票點管理名冊,進而確保個資不會外洩。然而在指導老師願意擔保的狀況下,台大校方的態度卻消極、拖延,而不肯協助學生順利舉辦選舉,阻礙了學生公共參與的權利與機會,令人失望。

學生會長凃峻清於記者會上呼籲學校勿打壓學生自治組織選舉



▍教育部與國發會之法律意見

由於台大堅持應等待教育部說明後,再決定是否發放名冊資料給學生會,於是,台大在週一(12/16)去函詢問教育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對於有關媒體報導學生會選舉涉及個資法之疑義,於12/17早上七時提出說明,認為依大學法第33條第2項規定,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學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搜集學生包含姓名、學號、學院別等個人資料,「提供學生名冊協助學生進行選舉以輔導其自治,應符合其原始蒐集之目的,且屬其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之利用,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條第1款及第16條本文之規定。」


教育部則於今天傍晚(12/17)表示:依大學法第33條第3項規定,學生為學生會當然會員,全校學生均屬學生會選舉之選舉人,將請台大校方提供學生名冊,並請學校協助學生會做好資料維護保全措施,積極協助學生會順利完成選舉,以落實協助學生自治和實踐校園民主。


▍學生自治的難為及學校的保守性


在本事件當中,學校本可以做出積極的法律解釋、或者更早地主動尋求教育部的指示。然而,高層不願意面對可能的法律責任,卻將事件丟回課活組承擔,而導致上述的爭執與雙方的對立,我們可以發現,學校在考量的時候,為了避免責任,選擇對他們風險最小、最保守的法律解釋,相對地,不利益則是由學生承受。

當學生與學校站在一件事情的對立面,而掌握權力的卻是學校時,往往會導致學校「球員兼裁判」的狀況,學生只能靠訴諸輿論、開記者會等方式來解決,若要尋求權利救濟途徑可能也難以找到管道、或者需要耗費許多時間。

在社會以學業作為學生義務期許、而學生端往往也有繁雜的課業與其他課後活動時,學生組織卻又得耗費大量時間、人力、成本與情緒,在體制內管道中進行後續的溝通與救濟,這或許是一般學生殊難想像的耗損與壓力。

就學生自治的觀察,可以關注到學生自治組織與學校事前的溝通多半已經難以合致,才被迫走到訴諸聲量與發文連署的階段,而學校端則是常常在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後,重新又以開會討論、甚或妥協低頭的方式與學生協商,過程往往已耗費大量的來回時間與精力耗損。

這次事件,教育部於一日後即回覆,看似結論上學生仍透過學校函請教育部說明,而得到有利的解釋,但背後是由於記者會與校園輿論等壓力,才得以有這樣的結果。此外,周旋許久的過程,還是導致投票日的改期,昨日(12/16)台大選委會已於粉專發出新定投票日之公告,本次選舉將於12月內另擇日舉辦,將於新定投票日三日前透過寄送全校信與選委會Facebook粉絲專頁公告。

無論如何,這場學生自治選舉已經毫無疑問地受到影響,校方退縮的態度,也凸顯出學生自治的困局與雙方的不對等,若學生仍不被認同為學校的主體、學生自治仍不被肯定與信賴,學校的保守性就會作用於每一個與權利賦予相關的場域中,藉由行政裁量、法律解釋等各種手段,而使得學生被迫遍尋各種救濟管道、查詢各種專業見解,才得以與學校既有資源抗衡。

學生自治或許仍被認為是小眾的公共參與,然而選出的學生代表與學生會等全校組織,卻一定程度地代表全校學生,同時被賦予各種權利與義務,此時,學校的輔導措施與心態,會持續影響學生參與學生自治的動機與,值得我們思考的是,未來該如何改善甚至翻轉?




2017年6月12日 星期一

快訊:0610校務會議

           
     ◎童昱文

台大於六月十日召開了校務會議,主要有「學期成績遲交」、「新任校長遴選」、「學術倫理案檢討」、「紹興事件追蹤」和「進修推廣部更名」五個重要議案與討論。
學期成績遲交
教師遲交學期成績,對學生權益影響甚大,不僅填寫期末教學評鑑的同學無法享有提前看到成績的優惠,也會影響書卷獎排名、獎學金的申請等等,更可能妨礙同學們下一學期的排課計畫與選擇。

  現行《教師繳交及更正成績辦法》規定,學期成績需於期末考結束起十日內繳交,若有特殊原因(教師要求學生以較長時間撰寫報告),經主管同意後得於下一學期上課開始日前送出。換句話說,依規定老師最晚在下學期開始前要送出學期成績。
  六月九日的教務會議上更動了一些條文號次,會議紀錄送到本次會議確認,確認程序中委員對此問題有短暫的討論。有委員認為,如此規定已能有效解決書卷獎排名等需要在次學期初辦理的事項,可能遭受到成績遲交影響的問題。然而,一來即使按照該辦法,於開學日前後繳交成績,諸如選課等需在寒暑假期間進行的事項,仍然會受到影響;更重要的是,目前此辦法並無相關的強制力或罰則。先前本報記者在教務處學生座談會上詢問教務長的結果,若教師遲交成績,只會由系統催交,並通知各系主任,並不會影響優良教師評鑑,或是有其他處分。
校長遴選事務
楊泮池校長請求不續任後,臺大開始下一任校長遴選的程序,目前已進入提名遴選委員的階段,預計於本月二十四日投票選出遴選委員,於二十日內召開第一次會議。之後將接受參選人登記,並依序進行資格審查、背景訪談、治校說明與面談等程序,希望於明年一月選出新任校長。
  校長遴選委員會的組成,包含1席學生代表、1席行政人員代表、7席教師代表、4席各院推薦之校友及社會公正人士、2席校友總會推薦之校友及社會公正人士、3席行政會議推薦之校友及社會公正人士,以及3席教育部指派之代表。

  會議中,有委員質疑教育部指派的委員名單中有現任政府官員(如高教司長李彥儀等),是否已逾越大學自治的界線,掌握龐大高教資源的國家行政體系以人事決定的方式,直接介入大學的自主運作。

相關報導
0318 台大校務會議,楊泮池校長提出「不續任」請求:https://goo.gl/Gk8Gi9
0423 臨時校務會議:確認校長不續任:https://goo.gl/zSYqQY
學術倫理案
論文造假事件爆發後,臺大於四月二十三日的臨時校務會議成立「特別委員會」,討論台大處理本案的過程是否有不適宜處,並於本次校務會議提出報告。
  就處理程序上,委員會認為目前大學自治系統對違反學術倫理的狀況沒辦法及時反應,處理過程有數處瑕疵,例如校方受涉案教授委託代為發言,有違反行政中立之虞;與社會大眾的溝通也不良,沒有及時有效的透過網路和媒體回應社會質疑。
  調查過程中,社會一度質疑為何臺大沒有對涉案人員做出處分,但委員會指出,原則上需待調查結果出爐,校方才能依調查結果進行處分。期間若遇到「調查終結前當事人還在教書」等爭議狀況,校方也必須經過仔細衡量,方能判斷動用暫時性行政處分(暫時停止教授的授課權利等)是否合理。
  此外,委員會也討論了處理過程中教育部的角色。委員會指出,教育部在事件爆發後,發函要求台大在一個月內調查完畢並呈報結果,但實際上嚴謹調查所需的時間超過一個月,因此校方逾期呈報,進而導致補助款遭教育部取消;校務會議確定接受校長不續任請求後,教育部又發函要求台大立刻啟動新校長遴選作業,但依規定只需於校長出缺七個月內選出新任校長即可。委員會認為,此兩事例可檢討教育部是否過度限制了大學自主自治,「籲請教育主管機關充分理解大學自主對於學術自由之重要性,並尊重台大自律處理機制。」
  委員會也討論了「源頭防範」,本案涉及近十年間數篇學位論文,但於校內審查一直沒被發現,直到投稿到期刊上才被期刊發現,顯見校內審查制度出了問題,未來應嚴格落實畢業論文與教師升等的審查制度,建立論文外部審查委員會機制。會議上則有委員認為,要思考為何大環境和結構會使師生鋌而走險的造假,追求百大、卓越與論文點數等等的目標,如何影響了師生的行為和價值觀。
紹興社區案的報告
  本次會議也報告了紹興社區開發案的進程,提到目前多數居民都同意暫時搬遷至市府國宅,而開發案將以不減損校地為原則,透過設定地上權的方式讓民間使用五十年,藉此取得興建醫學院教學大樓的經費,在基地上也會劃出一千七百坪的實驗用地作為公辦住宅,未來可供原居民居住。
意識報過去關於「紹興案」的報導,請見:https://goo.gl/lUbau6
進修推廣部更名

  本次會議通過了原進修推廣部更名為「進修推廣學院」的決議,目的是使進修推廣學院在對外溝通時,能因有「學院」的頭銜而更受重視,並不會因為更名為學院,就使原進修推廣部的業務和行政層級有所改變。未來,進修推廣學院將繼續扮演跨領域整合推廣的平台,執行社會推廣教育、再教育和終生教育等業務。與會委員則指出,應該要檢討進修推廣學院的課程,與各系所開設的在職專班之間的關係,是否有合作、資源共享,甚至合併的可能。

2017年6月10日 星期六

0609教務會議:學生會提起英文畢業門檻修正案,將由共教委員會審議

◎臺大意識報




  昨日(六月九日)召開的教務會議上,學生會提案修改進階英語課程施行辦法,希望能廢除進階英語作為畢業門檻,以及讓學生不需先報考全民英檢就能夠修習進階英語。經過學生與教務長郭鴻基的討論後,這項提案將進入共同教育委員會審議,審議過程邀請學生列席,審議後再送回教務會議決議。

臺大「獨尊英文」?

  《進階英語修習辦法》規定學生必須修完進階英語一、二的零學分必修課才能夠畢業,學生會認為台大畢業門檻目的應該是要培育學術人才,實際上卻是獨尊英文。對此郭鴻基指出,台大每年三千個人次修英文,兩千個人次修其他外語,其實有開放非常多的外語,而且有九成的學生都可以免修,無法同意這個說法。

  英文和其他語文相比,是否在台大的制度上被放在更高的地位?郭鴻基表示,台大和其他學校不同,對學生有兩個門檻,一個是外語能力、一個是英文能力,並且英文能力不管喜不喜歡都必須要用到。另外,對於學生會提到並非每個學生未來都會用英文來做研究,工作也未必與外文相關,未必現在要負擔這些金錢與時間,郭鴻基則回應,面對台灣目前的處境,培養台大學生國際化,對於國家未來的發展非常重要,「學校不希望學生這樣的自我預言(以後用不到英文)實現。因為你覺得將來不要,所以你現在不要(修習英文);現在不要,所以你將來預言就真的成真」。學校「為了你好」,但不管學生意願的心態仍然明顯。

全民英檢作為門檻

  現行制度下,學生要修進階英語,必須先參加全民英檢中高級,才能以測驗成績分班。學代會議長於會議上提到,以測驗為修課的前提讓學生覺得其實學校希望學生畢業前都能通過測驗,但是不直接規定英檢門檻,而以分班為理由要求學生考試,學生出於報名費的成本考量也會盡量去通過。郭鴻基對於英檢作為修課前提,其實抱持著可以考慮修訂的態度,但考量的點則是未必需要這項測驗來「因材施教」,到底需不需要測驗將會徵詢外語教育專業單位的意見。

  至於這些制度是否真的能提升英語能力,學生會認為,這些考試多半還是是吃重考生的應試技巧,未必考過檢定、抱著為了畢業不得不修的心態勉強修過進階英語,就等於擁有英語或國際化的能力。其他學校如政治大學或國北教,都已經或準備廢除英文畢業門檻,郭鴻基還是認為這些要求有其必要,「在現在整個世界,不管你喜不喜歡(都需要英文),例如你走到東南亞,語文不通,只好講英文,到什麼地方都是講英文,所以我們對台大對英文當然會有一個要求」。並且他也提到,英語是國際化的必要條件,但並非充要條件,如果要推動國際化,將來希望能開設更多的外國文學或通識課,也會結合未來要成立的國際學院,不會讓國際學院成為校園裡的特區。

議案進入共教委員會

  從這次的提案中,也可以窺見學生會面對校級會議制度的一個困難點:按照法規的程序,修改進階英語的辦法必須先經過共教委員會,然而共教委員會中並沒有學生代表,因此學生會才直接在教務會議上連署提案。在五月二十六日招開的宿舍管理委員會上,學生會也面臨類似的困擾,想修改宿舍相關的規定,按照程序必須先經過生治會,這項慣例使得學生會無法直接提案。由於缺乏出席某些會議的權利,某些法規學生會總是要多繞一圈才能修改。

  會議中,學生希望能成立工作小組來納入學生參與討論,未來在實質審查、討論上,相比於列席更能能保障學生的發言權,然而並未得到教務長的同意。經過折衷,最後將「未來共教委員會審議將邀請學生列席」做成會議記錄,但未來學生的意見能否被採納,仍有待大家關注。

2015年10月26日 星期一

條條「大」路通台大

◎呂柏融


  前年(2013)5月11日,台大社會科學院大樓落成,然而,六年(2009)前在周邊系所擔心噪音與程序爭議聲中,被變更成臨時替代道路的「飛機草坪」,至今仍是柏油路。長期關注這條臨時道路規劃的資工系副教授林軒田,曾在台大批踢踢實業坊的台大版上撰文批評:「『社科院興建期間臨時替代道路事件』,就是個很少人關心的台大版大埔事件。」這個事件凸顯了校園規劃過程中,規範不完整導致師生與校方間的矛盾;同時,也可以看出台大校園綠地空間正不斷縮減的事實。

  社科院搬回校總區、社科院大樓落成以前,大樓原址是學生停車場與銜接辛亥路後門、校總區間的要道。總務處認為要道消失之後,台大總區東北角的交通往來會受到極大影響,原因在於其他既有道路太狹窄,無法供汽車自辛亥路後門通行總區。因此,當時的總務處在規劃社科院大樓時,同時提出在社會系館與資訊工程學系館間開闢道路的想法。原先規劃6米寬道路,設計經過幾次修正後,決定開闢15米寬的道路。林軒田表示,原總務處要開15米的柏油道路,幾經抗爭後,雖然仍用去了15米寬的綠地,但後來實際的柏油路淨寬為6.5米寬,其餘部分規畫為人行道與停車格使用。

  這條道路下原本的草坪曾兩度被指定為永久綠地,然因總務處於校區東北角的相關規劃上的問題,而被開發成臨時替代道路。透過下表,我們可以大略了解這條臨時替代道路的由來與它的經歷。


表一、社會系館與資工系館間臨時替代道路重大事件時程表。
時間
有關單位
內容
2001
校園規劃報告書
指定為綠地/永久綠帶
2004/02/25
校園規劃小組會議
(92學年第四次)
社會科學院二期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方案
2007/10/31
校園規劃小組會議
(96學年第三次)
為解決東西向交通問題,建築師將建築設計案增加「6m臨時道路」和社科院建築的「地下穿越道」組合,然電資與社工系代表和總務處代表間仍有爭議,未定案。
2007/11/21
校園規劃小組會議
(96學年第五次)
決議取消地下穿越道,並將先前「6m臨時道路」改為「15m臨時道路」,電資學院要求明確復原時限遭拒。
2009
校園規劃報告書
再次指定為綠地/永久綠帶
2009/08/18
施工前第二次說明會
總務處將進行臨時替代道路存廢的評估,並對全校師生進行問卷調查。若要保留道路,應於社科院大樓完工前經校務會議決議通過,否則社科院大樓完工時應立即恢復綠地。
2009/08
總務處
臨時替代道路動工、2010/04完工
(社科院於2010/03動工)
2012/04
總務處
總務處以問卷調查道路存廢,遭質疑誤導作答,引起爭議。
2013/03
PTT(台大批踢踢實業坊)台大版
社科院完工在即,版上出現詢問道路未來規劃的討論。時任學生會學術部長兼校園空間工作坊召集人的周子暐出面說明總務處的答覆:待到辛亥路後門及長興街後門之間道路打通,使辛亥路後門得以與舟山路連接後(道路)方能有所更動(回復綠地)。
2014/05/11
社科院
社科院落成典禮。
製表:呂柏融、project green
資料來源;整理:呂柏融、project green


  這條當初預定15米寬的臨時替代道路引起資工系與社會系的強烈反彈,除了擔心教學品質受到汽車噪音影響,也擔心綠地被強制更改為永久道路,「綠地變柏油」。資工系甚至有多名教師出席校園規劃小組會議表達意見,希望校方能夠訂定落日條款,讓綠地的回復有明確時程表。但校園規劃小組召集人、城鄉所教授林峰田於會議中明白表示,請資工系會後與總務處協商。「如果貴系(資工系)不滿意總務處的答覆,可循行政程序向校方反應。」最後會議決議:社科院完工後,若總務處未能適時檢討評估道路存廢問題,本小組將建請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處理。除了沒有明確落日期限外,模糊的語句也為未來臨時道路的存廢時機留下了伏筆,讓臨時道路可能得以無限期使用。

  由臨時替代道路的爭議與過往會議紀錄,我們可以發現即使有代表出席,但學生與教師在早期規劃期間的參與程度非常低。曾任第26屆學生會福利部長的林冠嘉說,目前校園規劃小組、校發會通常都是分別由學生會福利部長、學生會長代表參與。第27屆學生會長的王日暄表示,校發會整體發言權在行政高層與各院長,所以學生代表的發言機會就相對較少,因目前此多琢磨在與校規小組委員的溝通上面;林冠嘉就自身參與過校園規劃小組的經驗,雖然三個單位都有學生代表的參與,但校園規劃小組的召集人常由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擔任,由於是建築專業背景,因此召集人在爭議決策上會比其他專業出身的委員有優勢。

  目前就讀社會系大四的學生簡君庭、張維倫都表示,並沒有因此而聽到,或注意到車輛行經的噪音,也沒有聽過有人反映類似問題。顯示原先擔心龐大車流量帶來的噪音問題並沒有想像中嚴重。

  然而,曾於道路旁的社會系館教室多次開課的社會系李明璁教授表示,這條路的開通確實帶來了一些影響,比如說垃圾車出入、上課期間於教室旁的花圃割草、消毒等相對而來的活動,都讓他感覺授課被干擾。

  決策過程中,總務處面對「為何要犧牲指定的綠地,變成馬路跟停車格」的問題,始終沒有正面的回覆;翻閱規定,國立臺灣大學校園規劃原則中指出:「綠地應禁止違反休憩、生態等保育目的之開發,但基於校園安全、環境永續利用之必要開發行為,經校務會議同意者不在此限。」而停車格與讓汽車能進入總區的用途是否符合上述用途,仍值得商榷。

  同樣值得商榷的還有程序問題。2000年第一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決議:「本校大小綠地均應審慎規劃並妥善保育,如變更用途,應經校務會議決議通過。」然而,2009年的校務會議上,時任校長的李嗣涔教授在校務會議上卻未經校務會議決議直接裁示:「社科院完成後,臨時替代道路之存廢先送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再提校務會議專案報告。」林軒田說,校務會議主席的裁示已與先前校務會議的決議矛盾,卻沒被妥善處理。如果用途變更是經過正常程序討論、通過,那他就能接受,可惜目前看來似乎不是這樣子。

  如今,臨時道路已存在六年,對於什麼時候能夠將綠地還給全校師生,總務處營繕組新建股股長羅健榮表示,若一切順利,「沒有遭遇到任何困難的話」,可望在4年至6年內回復成綠地,不過「現在遭遇到一些困難」。


圖一、校方對於校總區東北角道路長期規劃示意圖。製圖/意識報


  這條已經用了6年,還需至少使用4年以上的臨時替代道路,除了讓綠地消失至少10年與顯示出校方校務會議決議上的前後矛盾之外,也讓認為校方濫權的師生在爭取權益與程序正義的同時,感受到了行政單位的不友善與決策的粗糙、矛盾;而規劃前對於受影響系所的溝通不足,也是導致後續爭議持續的原因之一。林軒田就直言學校在這件事情上「沒有溝通誠意」,學生寫校務建言都比系上老師及主管向校方反映有用;他也認為總務處這樣「一事綁一事」,將道路存廢與整體校區規劃綁在一起的作法不可取。


  休憩、休閒的綠地空間縮減,或許可以看出目前校方重開發輕綠地的思維。而開發過程中對於可能受到影響的單位的規劃前妥善溝通,與程序上的合理、合法也是校方未來校園規劃上必須合理考量的。

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意識地圖

◎董音
校門
  走進校門口,轉過一個彎,首先映入眼簾的便是筆直的椰林大道,從日治時期以來,校園的景色、建築不斷更迭,校門口的空間意象也隨之轉變。從過去象徵著農田與現代化大學的分野,經歷了民主廣場,以及戒嚴時期圍牆四起的年代,如今則成為人潮流動的公共空間,不僅乘載著過去的歷史意涵,也引領了未來校園空間的定位與發展。台大的門戶,不再只是校園的入口,當你步入校園時,是否曾仔細思量過其背後的空間意象與歷史意義呢?(077刊,〈被斜視的校門──臺大校園入口之空間流轉〉http://goo.gl/NU5QEq


陳文成廣場
  白色恐怖受難者陳文成先生,畢業於台灣大學,在當時積極關心台灣政治及黨外運動的發展,並給予《美麗島雜誌》支持。198172日陳文成返台後,遭到警備總部約談,之後便失去聯繫,直到隔天早上發現陳屍於當時台大研究生圖書館(現今圖資系館)旁草地。此事件後來成了懸案,國民黨政府聲稱其為畏罪自殺,但一般認為是因接觸黨外運動,而引發的他殺案件。
  為了追求校園內轉型正義之實踐,學生推動以立碑方式紀念陳文成事件,經過201214年兩次提案(074刊,〈誰是陳文成──陳文成紀念廣場提案始末〉http://goo.gl/qX506M)後,「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命名案」、「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立牌」兩案才終於在今年3月正式通過(校務會議快訊:紀念廣場命名與立牌雙雙通過http://goo.gl/mVISzo)。
嘉禾新村
  民國40年代末期,大批移民隨著國民黨遷台而來,政府在各地規劃了眷村做為安置軍眷的地區,位於台大水源校區旁的嘉禾新村便屬於其中之一。然而並非所有軍眷的居住地都能受到政府的安排,鄰近眷村、位於河岸邊的永春街,便成為這些軍人的臨時居所,而隨著都市的發展,來自台灣東南部的移民也聚集於此地,形成了後來的社區樣貌。(070刊,〈如果河流會說話──臺北水源地歷史的三枚拼圖〉,http://goo.gl/zpH3Z3
  2004年北市府將其劃為防災公園的預定地,嘉禾新村也因此面臨了拆遷的命運,當地的文史保留團體好勁稻工作室積極爭取文化資產之保存,卻也與當地私人產權的問題產生衝突,如今嘉禾新村已有七處列為暫定古蹟,但關於未來的去留和規劃,至今仍尚無定論。
新社科院(&OEC)
  社科院新大樓於2010年開始興建,歷經三年的時間完工,並於2013年5月正式落成。過程中2013年1月發生了一起工安意外,造成一名工人不幸身亡,雖然工安責任依法由事業單位承擔,但根據勞工安全衛生法,校方在工程中也應扮演監督的角色,因此引發了校方在校園工安意外事件中責任歸屬的討論。(062刊,〈重返工安現場──新社科院與其他工安事件〉,http://goo.gl/Noe9mF
  2014年8月社科院正式自徐州路校區遷回總區,地下室的OEC美食廣場也於年底開幕,期待能夠紓緩辛亥路後門校區(東北校區)的用餐壓力,但以目前的狀況而言,卻似乎不如預期(080刊,〈東北地下的一顆星──社科院地下餐廳與東北校區用餐需求〉,http://goo.gl/zFKcCz)。此外,OEC餐廳也因油汙處理之狀況,引發散發惡臭的情形,如今雖已解決,但改善設施的責任究竟應由誰擔負,總務處、社科院及合作社各方仍然各持己見。(080刊,〈廚餘油大鬧新大樓 責任歸屬各自表述〉,http://goo.gl/zhp5Kk


林蔭大道
  為配合2016年臺北世界設計之都,市政府於2011年推動林蔭大道計畫,其以四年內建置三十九條林蔭大道為目標,其中鄰近台大的新生南路三段即為規畫中的道路之一(069刊,〈城市裡的綠色走廊──林蔭大道〉,http://goo.gl/kmBBO8),負責規劃案的承包公司於2013年舉辦多場工作坊與公聽會,期待廣納民眾、學生、校方等各群體對於林蔭大道的想像與願景,然而因著溝通的問題,許多計畫案中既有的內容無疾而終,最後僅以改善人車空間及增加綠色景觀為主要方向(069刊,〈對面的里民看過來──林蔭大道後,台大與鄰里的關係〉,http://goo.gl/5bQcwN)。
  目前新生南路三段已完成中央分隔島寬兩公尺的綠帶空間,今年則會開始進行人行道的拓寬工程,並在其中增設自行車道、獨立植栽區域,期待能夠藉此打造以人為本的無障礙環境。但如此也將造成機車停車格以及車道的減少,進而對於機車族與校園周邊交通環境造成影響,台大與市府如何在當中應對、配合,將是面對這些問題中重要的一環。


吸菸區
  台大推行無菸校園已行之有年,雖然2009年曾於校務會議通過母法,允許「各教學研究單位可申請設立吸菸區」,但由於實際施行上的限制,吸菸區的設置一直難以實踐。首先,因著校園內的反菸態度,以及將設立吸菸區與鼓勵吸菸畫上等號的思維,吸菸者的權益一直遭到忽略;再者,根據《國立台灣大學戶外吸菸區管理要點》之規定,吸菸區之設置須先與所屬學院進行討論,而吸菸區的管理、清潔責任也由各學院負責,因此降低了各學院設置吸菸區的意願及可能性,使得台大校園內至今仍無合法的吸菸區。(069,〈非吸菸者與吸菸者的必修課〉,http://goo.gl/azYhLW、069刊,〈往圍牆奔跑的吸菸者:台大吸菸區設置之路〉,http://goo.gl/FbFWUL


人文大樓
  為了因應文學院空間不足的現況,人文大樓的興建計畫於2006年因著校友施崇棠的捐款而展開。程中歷經了洞洞館拆除的爭議,以及校門口意象、人文精神等問題之討論(063刊,〈如果你還不知道人文大樓〉,http://goo.gl/WspsBT)。以興建人文大樓為訴求的學生組織「人文復興青年陣線」,以及以張小虹老師為首,反對在既有基地興建人文大樓的「搶救臺大校門口」聯盟,對於現有的計畫案仍具有不同的觀點和訴求(快訊:人文大樓都審將近 文青陣19號模擬校門天際線,http://goo.gl/EvwblG、企求人文大樓興建 文院師生接力開講,http://goo.gl/URpJmO)。今年7月30日經過臺北市政府第二次都市設計審議後,裁定校方須進行修訂再審,預計兩個月後再次提案,未來人文大樓興建案的走向,仍有討論和發展的空間。





2015年3月21日 星期六

校務會議快訊:紀念廣場命名與立牌雙雙通過



  今天(3月21號)台大召開本學期第一次的校務會議,其中重要的結論包括通過「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的命名案」、「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立牌」,除了檢討計中的服務之外,還有多名文學院教授及學生代表聲援人文大樓興建案,呼籲校方正視人文大樓興建案的正當性。
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的命名案,經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和校務發展規畫委員會程序審議後,於今日討論將採用甲案「陳文成廣場」、乙案「文成廣場」,或丙案「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作為正式命名,理學院教師代表地理系簡旭伸教授發言:「陳文成事件是個嚴肅的歷史問題,在台灣社會還沒完全了解之前,面對歷史、面對轉型正義,至少我們應該要保留陳文成三個字。這個是台灣大學面對轉型正義和歷史的態度,由學生作第一步帶領學校和社會前進……,台大校內也有許多戰後的紀念事件,例如文學院第一任院長在311白色恐怖時過世,這些都還沒有被提及……。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的命名,應該是台大面對轉型正義的第一步,是台大的社會責任。」討論現場論調普遍贊成採用丙案全稱命名。
  最後的不記名計票結果丙案「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以70票同意22票反對勝出,隨後也決議廣場立牌。學生會會長王日瑄及本命名案提案者研究生協會會長周芷萱於會後表示:今日校務會議的成果超乎期待,歷經四年的推動和奔走,此刻終於立下了台大推動轉型正義的重要里程碑。會中校長也同意將後續規劃提案交付校規會討論,校規小組黃麗玲教授表示將會盡快開啟討論,可能採徵件的形式舉辦,讓呈現的形式更符合校園景觀與歷史意象。周芷萱表示,今年7月一樣會舉行陳文成紀念晚會,將期待這次的會議決議對外所帶來的效應。
人文大樓議題也在本次會議決議,以校務會議發表聲明回應日前(三月13號)的記者會[1],表示維持先前校務會議之決議及配合都審。
  另外,本次會議中由學生會及電機系張時中教授針對計中提供的軟體、郵件服務、wifi、防火牆、雲端硬碟容量等問題建請改善,計中代表一一回應說明,例如:雲端硬碟用量符合九成以上使用者之需求,目前暫無增加容量的計畫,wifi也持續更新為較高速的裝置,並希望結合各院系共同改善軟體採購問題。

[1] 「台大人文大樓興建案 校友指應移地興建」,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313/573511/

2014年6月14日 星期六

校務會議快訊 台大聯盟、陳文成廣場、召警諮詢、在職學習







◎台大意識報


  今日(6/14),於二活國際會議廳舉辦102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校務會議,也是這個學年度最後一次。由楊泮池校擔任主席開場,講解目前以來學校事務大概的方向,包括為促進學術交流而與臺師大、臺科大推動三校聯盟,網路課程上也大力推廣cousera的線上華語課程,還有加強產學接軌的台大實習計畫等等。會中主要討論與其他大學成立台大聯盟事宜、陳文成紀念廣場命名案、召警諮詢小組成立案及進修部推動的商管在職研究所。

台大聯盟成立案

  台大、台師大與台科大成立「國立台灣大學聯盟」一案於5月20日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後,今日針對意向書再於校務會議提案報告。由行政副校長張慶瑞報告三校合作內容,包括跨校選課、圖書資源分享及整合、合作進行學術研究,並共同舉辦招生宣導、國際交流及學生社團、提育競賽等活動(附件一)。

  學生會長李心文表示,意向書內容的第一、四、六項是行政會議討論,無學生代表出席或列席,希望學生代表能一同討論備忘錄;並詢問招生宣導的主體為何?以及跨校選課和共同舉辦活動的經費、場地的配套措施?張副校長回應,招生宣導希望以研究所為主,因為大學部牽涉到政府政策。跨校選課的部分則會和教務長協調細部處理方式,網路上會公布各校選課內容,並保留本校學生優先權。至於學生代表的參與,張副校長表示,學生會當時的回應是遇到改選,希望延後參與討論。然而,學生會長李心文表示,當時的信件主題並沒註明討論內容,而是與國北教的合作案。張副校長承諾,以後行政會議的討論內容與學生相關,都將請學生列席。

附件一

陳文成紀念廣場

  學生會長首先說明,24屆曾提案設置紀念碑,討論了兩個多小時交付現場表決,但表決標的在表決後才修正為寫入校史,與原先提案精神不符,無法讓師生認識陳文成事件,希望透過廣場命名並加上說明以及官方版地圖的標示。研協會長戴瑋珊進一步說明,今年學生會與研協於5/31共同舉辦的湖說音樂節上,募集了約300封信件學生及校友的聯署書;她期望命名陳文成紀念廣場,記住戒嚴的歷史,才能認識現在、面對未來。社科院邱榮舉教授表示非常贊同,四六事件與哲學系事件皆已平反,228紀念碑也標誌著「永不再犯」,而台灣作為人權、民主、法治國家,希望「台大能走在前面」,重視人權教育及轉型正義。

  會議中對於是否以「陳文成」個人名義命名,以及事件「真相不明」的處理多所討論。生農學院江文章教授贊成此提案,但因此案件「真相不明」,認為應將「台大校友遭受政治迫害」的字句拿掉。生農院官俊榮教授贊成紀念事蹟,但因台大是學術大學而對廣場命名的方式持保留態度,並表示哲學系事件並沒有立碑,認為處理方式應有合理性與一致性,再者,若設置紀念廣場使不認識陳文成的人也要有同樣的感受,會產生被強迫的感覺;此外,在公共空間的命名上,不必經官方認定,可經由口耳相傳讓「陳文成紀念廣場」成為習慣。

  文學院院長陳弱水教授指出,「真相不明是案件的一部份」,無法查明案件是有原因的,且陳文成的一生與此事件相連,仍偏好以「陳文成」為廣場命名。歷史系周婉窈教授更指出,立碑紀念是落實轉型正義四大工程中最容易做到的,轉型正義是否落實的關鍵,在於能否維護民主、自由、人權,期許過往的錯誤不再發生、社會不倒退而是更加美好。最後,楊泮池校長做出決議:原則同意、校規小組訂定校園開放空間館舍命名原則、紀念陳文成校友相關問題依前項空間命營原則處理。而在原則訂定之前,校方支持學生的作法及相關活動。

召警入校?!

  2012年底台大校慶,學生組織集會遊行,為表達對於校方處理紹興社區手段和態度的不滿。因此,前校長李嗣涔於校慶當天以維持校園安全和師生權益的理由召警入校,引起各界批判。前學生會長林韋翰,即在校務會議提請就相關問題討論。當時決議由行政副校長、總務長、學生代表等組成特別委員會(附件二),檢討後再提校務會議報告。[1]

  這次由校長所提議案中的作業要點,主要包括:諮詢小組由校長指派之行政人員一名、法律學院院長推薦之人權學者專家一名、未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代表一名及學生代表二名組成。若校長之決議[2]與諮詢小組有出入便得在事後提校務會議討論。社科院邱榮舉教授表示,前校長傅斯年對於人權校園安全的重視,保障教職員學生權益的精神應該要傳承下去。而就事件發生的脈絡,學校各級單位都有許多處理辦法能夠回應學生的訴求,召警只是為了彌補校方之前疏忽不得已的最後措施,在李前校長道歉之後,現在開始制定這樣的制度,是對於自由的價值的重大損傷。「萬萬不可啊!白恐校園政治事件台大已是龍頭,台大一制定相關法案,可能會發生骨牌效應。」邱教授說。社會系陳東升教授更強調,基本精神應是校長在做出決議前諮詢對象是否具有足夠的人權相關知識。生農院官俊榮教授表示,「看到提案標題時嚇了一大跳」,社會對於集會遊行法已有許多批判,文字中更不限是集會遊行的場合,台大校園難道要重啟爭議嗎?且委員會對於59條沒有技術性的支持,根本沒有設立的必要。若按此決議,傳出去對台大絕對會造成聲譽的影響。逕後,主席楊校長即宣布此提案直接撤除。

附件二

增設商管在職研究所學程

  其後,會議中由進修推廣部所提的增設「事業經營碩士在職學位學程」,當中討論到未提供在職人士的學習需求,希望能在竹北校區推動此學程,由進修推廣部推動,希望整合工館、會計、國企、資管、商研等的資源,同時能擴大台灣大學在桃竹苗的影響力,並活絡竹北校區的運作,相輔相成。在課程規劃的部份,強調在職人員和產學連結,所以課程都以實際操作為主要原則,學術性的理論則會相對較少,論文的方向相較於原本商管學院也會較少學術性。


────────────────────
[1] 台大校務會議線上討論區 https://mis.cc.ntu.edu.tw/aca3_meeting/asp/Reply.asp?TitleID=936
[2] 可參考國立台灣大學組織規程第五十九條:「除本大學駐衛警察外,軍、警未經校長委請或同意,不得進入校園,但追捕現行犯者,不在此限。校園安全維護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施行。」


相關文章

社論:大學自治精神豈能任意破壞
http://cpaper-blog.blogspot.tw/2012/12/blog-post_7251.html
竹北特刊
http://cpaper-blog.blogspot.tw/search/label/039%E5%88%8A%28%E7%AB%B9%E5%8C%97%E7%89%B9%E5%88%8A%29
竹北特刊II
http://cpaper-blog.blogspot.tw/search/label/045%E7%AB%B9%E5%8C%97%E7%89%B9%E5%88%8A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