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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7日 星期二

再思考與想像:台灣農業的未來

◎ 周思穎

  汗水如泥漿的夏日,約莫第一期稻作收割前後,我們來到彰化。

  因著對農業的甚少理解以及好奇同儕對於此議題的看法,行前幾天閱讀近年報導、詢問身邊人們的意見,最後,心裡映著一連串淺白的印象與各色疑問。比如:雖然大家對於農業為了政治正確或是真心,因而抱持著善意,但實際情況由於農務過於操勞、所得低廉,青農、返鄉務農者的比例依舊稀少。又或者是:置身於全球貿易體系的台灣,究竟該走怎麼樣的農業之路?又或者我們根本不需有農業?此篇將從這些基本的問題出發,延伸出其他的提問和嘗試回答。

今日農家實況

  「農民的工作是辛苦的,在沒有天災的情況下,正常一分地一期大概7000塊的收入。」溪州鄉鄉長如是說到。一分地多大?293.4坪,約莫0.45個台大新體育館一樓的多功能球場。一期多久?四個月,台灣一年收成兩期稻作。個別農民的所得仰賴他擁有的土地多寡[註一]。換個方式探討農民所得的性質:2015年的統計數據[註二]顯示,農家所得裡僅有22.41%來自農業所得。認真說來,單純的、小量的種米務農在這個時代,一般[註三]是無法養活一家大小的。

  至於現在是哪個年齡層的人們從事農業?除卻一般咸知的農民高齡化[註四],我們有時聽到熱血、美好夢想的青年返鄉是怎麼樣的狀態?台灣農村陣線:「比例還是很低,以農村的推力和拉力來說,青年返鄉還是比青年流失還多,但是這幾年青年返鄉和青年進鄉的人數還是有增多。還有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外面的青年想進來,裡面的青年想出去。……目前青年返鄉還只是起頭的階段,再來,返鄉青年也不是指從事農業,例如一個鄉村有沒有辦法留住人,各種人才都需要在裡面。青年返鄉和青年務農這個議題不是重疊的,青年要去從農的話會有條件,土地、資金、技術(農改場、農事所這部分還是有幫忙),就算三者都滿足了,還有農廠經營、人際網絡、個人需求有沒有辦法滿足到……等問題。」

  從上述兩段中,可以觀察到目前彰化農業的種種重要的議題,錢、農/鄉村的存在、政府團體協助…等。以下就這幾點展開討論。

▌農業路線:作為一種經濟產業

  在資本主義的社會裡,薪水是一嚴肅現實的問題,錢不僅僅是生計直接的來源,也往往被當作人們生存尊嚴的象徵。從農的低收入可謂農村/地方的推力,是人們職業選擇的負面表列。若我們將農業視作一經濟部門,政府、生產、消費便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於是,當我們詢問農業產業為何無法使人賺到足夠的錢,或是如何可能使人賺足夠的錢時,我們或許可從前列三者的思考、運作、行動方式來切入。

  以戳破文青浪漫農業想像為己任的劉志偉所設想的「有效率」農業發展模式[註五]或為一可以解決生產規模問題、進而使農業所得提高的方法。而有效率及效益的思維經常會導向資源整合、將農作耕地擴大(如同我們在國中地理課本所讀到的美國農夫開著飛機播灑種子的漫畫);系統計畫性地栽植作物,使之規格標準化;再節省中間盤商成本、甚至一條龍式地到達消費者手中,或是產量足夠外銷至世界。然此型態的農業仍可能產生幾項疑慮:作物大規模、單一化的工業化農業造成農村/地方的瓦解[註六];市場力最終成為寡占或獨佔的企業可能掌握市場價格,因而(契作的)農業生產者必須看其臉色,消費者無其他選擇;具有強大經濟能力的企業擁有權勢、結合政治和科學,進一步動搖原先的產品認證制度、法規,將不合標準事物之例外狀態轉為合法[註七]

  在2016蔡英文政府上任前,江昺崙撰文[註八]清楚爬梳了關於台灣農業發展的路線論述,裡頭有一段話:「台灣農業是否能走出零細農與企業農二分的路徑,以『社群主義』或『團結經濟』概念,以小農合作,擴大水平連結的方式,來強化生產端的能量?我們有沒有辦法像是勞工自主企業一樣,從家庭農業出發,組織個別農民成為大型單位,強化集體議價的力量,進而發展出能跟跨國資本與體制對抗的合作系統?」江在此所描繪的景象究竟為何?以一實際案例[註九]說明。奇異果行銷公司Zespri由紐西蘭政府輔助成立、果農們(生產者)為其股東。個別果農按照一定的過程(生產、採收、包裝、運輸)產出奇異果後交給Zespri,再根據產量多寡取得股份和銷售後報酬分配。他們的收入並非Zespri公司單方給定之收購價格,而是全部奇異果賣至全球後的利潤高低決定,因此果農們也一齊承擔市場風險。另,Zespri也利用部分利潤作技術研發、設立獎金回饋提供誘因使果農產品質量提升。這種農業發展的模式得以使家庭式農業延續,也讓規模經濟達到可能。

▌對於在地農業的思考

  除了生產面,消費者對於農業/食物的想法和實踐同等重要。大家未必懷抱從農的夢想,但人人都必須吃才能存活。當今消費社會的啟示是:消費的力量(需求、選擇)遠足以反過來形塑、影響生產。這裡並不是要訴諸「愛國、愛用國貨」的教條,而是下列提問:我們重不重視吃下去東西的價值?價格是否合理、我們有沒有給予適當的報酬?報酬是怎麼被生產者、盤商、通路…分配的?食物來自何方,怎麼被生產出來、被運送的?近年來被重視的食安議題裡之所以會出現農業在地化的論述,原因之一便是,消費者關心外在的自然(農業情況)、對環境的友善(例如找食物里程數較小的食物),其最終好處會回返人們自身(生態共榮、永續)。

  國家需要、保護農業/農村的理由看似傳統消極:糧食安全、社會安全網(農村能吸納年長、暫時失業…等人口)、保存舊文化…等,實則深刻蘊含著人們(消費者)主動的面向──我們究竟想像怎麼樣的國家發展?我們可否擁有不同樣的生活選擇?

  現代化的弔詭是,當我們愈來愈追求個體自由、獨立時,卻發現我們在生活上更加依賴、需要別人。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味設想將地方/農村也發展成都市作為解方,其實是有問題的,先不論都市也有都市的問題──沒有了有別於都市的選項,我們要和什麼相互依存?若可在國家之內達成自給自足(地方既獨立又能與都市互補)的循環,或有機會較仰仗全球來得自主可靠。再者,若我們期許現在是一個保障、肯定多元的時代,而農村經驗/勞動身體感確實有別於都市,可作為不同生活方式的選項,那麼單一線性的發展觀又如何會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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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https://goo.gl/Sq4kR3 在中華民國主計總處,民國99年底所做的農林漁牧普查統計裡,若將彰化縣的可耕作地面積/(農牧戶家數+農牧場家數)可得約0.60616公頃。每戶人家平均6.2496分地。
[註二] https://goo.gl/GuD8qG 第15表。不含全年休廢耕者。
[註三] 這裡使用「一般」,代表的是並不是全部。若是耕地規模非常大、或是整合經營成企業形式、耕種的不同作物所得不同…等原因,仍然有機會圓滿養家功能。
[註四] 同[註一] 
[註五] https://goo.gl/p3hMck
[註六] https://goo.gl/MLVbMl 孫有蓉,〈國家、農業、農民與農村〉
[註七] 《食農社會學:從生命與地方的角度出發》第2章
[註八] https://goo.gl/xe9to1 江昺崙,〈鬼王對決白米炸彈客:台灣農業辯論〉
[註九] 孫智麗編著,《建構『三農三生』新價值鏈─從「開放式創新」與「社會企業」看農業產業化發展策略》。由台灣經濟研究院編纂的此書有幾個相關之案例研究,包括荷蘭盆花、紐西蘭酪農產業合作社、挪威鮭魚…等。

推動農業的巨大齒輪:農業組織與政策觀察

◎ 陳凱風

  從寬敞的彰化縣政府廳堂,走進略顯擁擠卻十分熱鬧的辦公室,我們受到了盛情的款待。由於原定受訪的處長臨時缺席,不同科的官員輪番接受我們的訪問。在這夏日午後的訪談中,我們也不時聽見受訪者對於農業樂觀的想像。

  這裡是彰化縣政府農業處,地方農業政策擬定的地方,也是龐大農業組織裡的中繼站。從基層農民到都市中的決策者,台灣的農業由這一連串的科層組織串接起來。而政府對於農業的重視與想像,便展現於執行組織間的法規與政策之間;當今農業的現象與問題,也隱身於這龐大的組織結構與錯綜複雜的制度裡。究竟,農業發展軌跡是如何被遠在都市的決策者所影響?背後的農業組織又各自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這是本文所欲探討的。

 從科層體系的根部看起:地方農業組織的重要性與挑戰

  中央農委會對整體農業發展、國際貿易政策選定大方向,再由地方農業處擬定因地制宜的政策——這是一個將抽象的價值觀與想像,具體化成一項項法規、政策、行政行為的過程。但即便是位於地方的農業處,其提出的政策,也往往不見得能解決地方農業最迫切面對的問題。以鼓勵青年農民返鄉務農的政策為例,彰化縣政府主打「創新」,積極推動「農創學院」,藉由提供新興農業資訊、技術課程來升級農業。縣政府農會輔導科樂觀的告訴我們,參加農創學院的有接近半數是18到45歲青年農民。然而,這象徵的是新政策的成效,還是隱隱透露著一些實行慣行農業、不諳資訊科技與市場行銷的老農,比較容易被排除在這些資源之外?另一方面,台灣農村陣線則認為,現今的農村狀況是「外面的青年想進來,裡面的青年想出去。」即便近年返鄉人數增多,一個鄉村社區必須可以滿足各項生活需求、具有各種人才,才有辦法留住人。這些真實的農村現況,必須在更基層的組織近距離與農民、農村、農業接觸和互動,才能夠瞭解並回饋到擬定政策的龐大科層體系中。

  地方農會便在這個龐大科層裡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農會在基層直接面對產銷班以及農民,是政策實際推行的主力。上文提到的「農創學院」,施行上便是由各地農會統籌規劃課程、再向農業處提請補助並實際開課,可見農會與施政品質的密切關係。從中央農委會到地方農會,科層組織原本應該是有效率且客觀理性的,實際運作時卻會被各種人為因素給影響。近年實施的小地主大佃農政策[註一]中,政府希望靠獎勵地主出租並補貼青年農民租用土地,解決耕地零碎以及農民高齡化。然而實際執行上,卻面臨僧多粥少的狀況,不僅地主出租土地的意願不高,且租地銀行由農會管控,租地的成功與否往往取決於承租者與農會的關係。但擁有土地卻無法耕作的地主,為何不願參與小地主大佃農領取補助?現行休耕政策下,每公頃休耕地能領取最高約4.5萬元[註二]的補助,若參與小地主大佃農沒有收到比休耕補貼更多的地租,則出租農地的誘因不足。因此,龐大的科層組織,只要有一個環節失能,便往往導致政策立意良善而執行不佳。

 大河之源:環環相扣的農業政策

  影響政策成效的,不只有行政組織實際施行政策的狀況;只要一項新政策上路,便是牽一髮動全身,對其他現行農業政策也會造成諸多影響。以「直接給付」此一新政策為例,隨著台灣加入WTO、乃至於其他貿易協定,以往的保價收購公糧制度[註三]便會被視為過度干預市場,違反所謂「自由貿易」的精神。因此,農委會希望將實施了四十多年的保價收購制度漸漸退場,改以補貼的方式——也就是目前試辦的「直接給付」——來調整制度。此一政策,補助耕作地每公頃一萬兩千五百元[註四],但取消了保價收購的保證;「直接給付」目前已經在全台20個鄉鎮[註五]進行試辦,與保價收購制度雙軌並行。先不論以直接給付是否足以取代保價收購,穩固農作價格,直接給付本身也與其他農業政策息息相關。農委會認為補貼對象應為實際耕作者,但地主和實際耕作者往往是不同人,該如何查核、判定實際耕作者?參與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的農民,可以依據存查農會的租賃契約認定,然而為避免重複補貼,這些農民不能繳公糧,也不在直接給付的範疇內;對於一般的佃農,可能因為租約大多為口頭約定而難以清查(地主因為戰後土地改革的先例,怕土地收不回來,往往不敢與佃農簽訂書面租約)。

  小地主大佃農、休耕地活化和直接給付等政策,正是農業單位面對種種困境——休耕地逐年擴大、農地屢遭破壞濫用,以及農業產銷斷裂嚴重——所研擬出來的對策。倘若要追溯未落實農地農用、非農民坐領休耕補貼[註六]的亂象,其源頭很可能來自於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之修法。農發條例修法後開放農地自由買賣,卻缺乏明確的「土地農用」的標準,且對「農民」身分的界定亦不清楚,以致於發生農地炒作、農舍濫建等傷害農地農用的現象,且領取休耕補貼者有一大部分既非農民也無農保等現象。台灣農村陣線也說:「豪華農舍的浮濫開發,不但蠶食農地,所製造的生活污水與日照陰影等等,也不利鄰田農作生長。在豪華農舍如雨後春筍出現的同時,一方面造成農地細碎化,也使農地價格飆漲,致使許多實際從事農業經營的小農,無法以合理價格取得農地、滿足農業生產需求。長此以往,不利台灣永續發展。」

結語:從《農發條例》到《農基法》
  如今,正是這些政策以及背後的農業體系,決定了台灣農業的方向。日前已在立法院提出草案的《農業基本法》,或許將在不遠的將來取代《農業發展條例》,無論能否解決上述這些問題,都將為下個世代的農業發展訂立新的方向。更詳細的子法以及規範,將依循著基本法的精神擬定,彰化縣農業處這間小小的辦公室,也將忙碌起來給出符合彰化縣需求的規範,進而轉交給縣內26個農會執行。農業體系這個龐大的齒輪組就這樣運轉著,從而形塑著今天以及未來農產業和農村的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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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提升經營規模與效益〉(農委會:https://goo.gl/tcbYOO)

[註二]2013年起每期每公頃至多補助4.5萬元,一年至多補助一期。2016年起設立單一地主每年至多補助三公頃的上限。

[註三]〈稻穀保價收購制度改採直接給付規劃情形〉(農委會:https://goo.gl/uLv6wh)

[註四]此為2017年第1期作一般農民稻作直接給付金額。

[註五]楊梅、新埔、龍井、福興、朴子及柳營6個鄉(鎮、市、區)為2016年第2期作試辦區,今年繼續試辦,2017年第1期作再增加八德、芎林、銅鑼、霧峰、草屯、竹塘、西螺、斗南、二崙、大林、新營、大寮、新園、冬山等14鄉(鎮、市、區)。

[註六]〈休耕大戶5年坐領千萬補貼 陳保基:這不是土地正義〉(上下游新聞市集:https://goo.gl/zTXYv9)

巡過台灣農業歷史的田水

◎ 李姿穎、尤鈺昕

                                                    
 「濁水溪顧名思義,溪水總是非常混濁,撈起一桶溪水,沉澱十分鐘後,就可以得到一把像是漿糊一樣的膏土。這種膏土是從中央山脈沖蝕下來的礦物質,具有很豐富的養分,所以濁水溪中下游的氾濫平原都非常肥沃……」沿著莿仔埤圳,於彰化縣溪州鄉工作的青年江昺崙,向我們訴說著溪水的故事。正因有著濁水溪的滋養,彰化成為台灣重要的農業大縣,孕育了許多豐美的農作物。百年來,流動不息的溪水以及其下所沉澱的黑沃膏土,滋養著歷代生長在這塊土地上的人們,更見證了台灣農業的歷史。

用農田種出工業:從土地改革到經濟起飛

  時逢國民政府來台,土地改革是當時農業施政的首要之務;從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乃至「耕者有其田」,許多佃農於這一波土地改革中成為擁有土地的新興自耕農。透過農復會[註一]所主導的土地改革、農業組織改組,國民政府得以經由農會系統深入農村,由上而下地介入個別農民,鞏固政權並掌握米穀生產。除此之外,土地改革不僅瓦解了日治以來地方菁英與地主階級的勢力,將其從地方上拔除、趕往工商業部門,更造成土地平均化、零細化,深深影響著台灣農業往後六、七十年的發展。

  早期的農家所得有兩個來源,一為務農所得,一為非務農所得,其中,畜牧佔非務農所得相當大的比例。長期關注台灣農業的台大農藝系郭華仁教授便提到,過去台灣農家的型態,多為農業、畜牧業混合的小農經濟;番薯和落花生不只作為農作來種植、販售,番薯葉、榨過油的落花生加上農場的其他作物、農家廚餘,還能用作養豬的飼料。原本農牧混合的生產型態,讓農民憑務農所得就足以養家餬口,甚至供應一代代的農家兒女上大學;但可惜的是,在開放廉價黃豆、豆粕進口後,這種農牧混合的農家經濟型態便備受衝擊。

  1967年,政府開放美國大宗穀物進口,種植雜糧的台灣農民深受影響。另一方面,政府又於1972年開始設置「養豬專業區」,鼓勵有資本者擴大畜產業的經營,購買更大的農地,設置大型養豬場。為達最大效益,經營者便選擇便宜的進口玉米和黃豆當作飼料。專業化、集中式的養豬場成本較低,又有政府補助,競爭力自然比小農家來得大;而公營的台糖與民營的大宗穀物進口商,也開始兼營大型養豬場、養雞場,更大大影響小農家飼養豬雞的收入。從那時開始,農牧混合的家庭式小農經濟就逐漸沒落。

  農業走向衰微的同時,正好是輕工業起飛的時候。1950年代起,在防堵共產勢力的背景下,美援陸續來到台灣;除了金援之外,也促使台灣邁向工業化。當時政府打著「以農業培養工業,以工業發展農業」的口號,實施「進口替代」政策,透過農產出口來增加外匯收入、扶植輕工業。農戶除了必須將餘糧低價出清給政府,穀價上漲時,政府還會從官倉取出米糧以平抑米價,導致穀價低落,使農民沒有可供自食的米飯。簡言之,政府有意壓低農民所得,讓農家難以單靠種田維生,因而必須離農出外打拚。在「進口替代」所奠定的基礎下,輕工業於1960年代蓬勃發展,各地也開始設置加工出口區,鄉間田地長出一間間雨後春筍般的工廠。當時的農人便到工廠做工、賺取薪水,有空餘的時間才回家務農。在我們前往鹿港的途中,不時可以看到矗立於農地上的工廠廠房,不難想像當時農人紛紛到工廠上班的景象[註二]

  在重工輕農的政策導向下,「以農業培養工業,以工業發展農業」的口號只實現了前半。務農所得佔農家所得的比例持續下降,而工業部門又不斷吸取農業部門的土地、資金與勞動力。農業部門產值佔國內生產毛額的比例,終在1963年被工業超越,自此以後,台灣農業邁入長期的衰退[註三]

自由貿易不自由

  時間來到1986年,台灣為了加入關稅暨貿易總協定[註四](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縮寫為GATT ),開始朝「貿易自由化」的方向調整國內政策。在那即將解嚴的時代,台灣無論在政治或經濟方面都走向自由化,但是農民卻仍無法掙脫農業邁向衰退的命運。低務農所得、農村勞動力不足以及政策不完善,使農業發展環境不佳,農民雖想透過擴大生產增加收入,卻面臨農會功能不彰,反而導致滯銷跌價。1987年,政府開放洋菸洋酒進口,打破公賣局長期以來的壟斷局面,衝擊了台灣農產市場[註五] ,更加劇農民對貿易自由化的質疑與恐慌。

  同年底,長期以來被政治、經濟政策所擺布和壓抑的臺灣農民,在各地相繼成立農民權益促進會進行示威遊行,最後演變為1988年5月20日的農民運動,又稱五二〇事件或五二〇農民運動[註六]。1987年解嚴後,社會運動愈加蓬勃,此次運動中,農民與政府之間所爆發的激烈衝突更是解嚴後前所未見。儘管政府於1989年7月全面實施農民保險、完成五二〇事件的部分訴求,然而抗議訴求並未完全被重視,隨著農運領導者相繼入獄,此次台灣農民運動也漸趨沉寂。

  即便農民走上街頭大聲疾呼,也阻止不了經濟走向全球化。2001年台灣加入WTO,外國農產品開始以自由貿易為名,大量出口至台灣。由於臺灣土地零細、人力成本又高,無法如外國藉由擴大種植規模來壓低成本;因此,一旦開放成本、售價都較為低廉的外國農產品進口,台灣農產品在也就更容易受到市場競爭的衝擊。

  為此,政府自1997年開始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也就是俗稱的休耕政策。政府原欲透過休耕政策,因應每年開放進口的14萬噸外國米,讓水稻生產力弱的區域進行轉作或休耕,以避免破壞市場平衡。農民若休耕種植田菁等綠肥作物,可領到每公頃四萬五千元的休耕補助,比起與每公頃生產稻榖的平均獲利五萬元,僅差五千元。獲利落差不大、又不須面臨市場風險,休耕逐漸成為農民——尤其是高齡老農——的選擇。全台休耕面積逐年增加,2004年更因全臺缺水促使休耕農地達超過二十萬公頃,超越稻作種植面積。

  眼前溪州正值第一期稻作收割,實在難以與大幅休耕的景象連結。江昺崙告訴我們,由於溪州鄉土地肥沃,休耕比例較少,然而,若到環境條件相對弱勢的地區如王功,就能看到許多休耕地。休耕政策不僅沒有減少WTO帶來的衝擊,甚至成為現在年輕人務農的障礙。老農寧願領休耕補助,也不願出租田地,使青農須負擔更多土地成本,農村人口流失的問題也因此難以改善。

  2016年,農委會宣布檢討實施四十多年的保價收購制度,並試辦「直接給付[註七]」,以因應自由貿易的趨勢。農委會期望能藉此刺激農民更關注市場、提升農產品質,並使不合時宜的公糧收購制度逐漸退場。然而,稻穀公糧保價收購已實施長達四十多年,一旦廢除,必定會對長期走公糧體系的農民、農會和糧商造成衝擊;對於不諳資訊科技的老農而言,觀察價格、判斷市場風向更非易事。要如何使不熟悉市場操作的農民不至於被新制度拋在後頭,從而根本解決產銷斷裂的問題,正是各種不同制度廢立的關鍵[註八] 。

江湖要往哪裡去:台灣農業的困境與未來

  這一波波衝擊,揭穿了國家長期以來失衡的產業發展策略,也促使台灣面對自身的農業困境。在農業尚須心力克服眾多挑戰之時,工業發展的巨輪並沒有停止轉動,而是打著振興地方經濟、促進產業發展的大旗,輾壓過一畝畝即將收成的稻田,推動工業區、科技園區進駐鄉村。

  即使是農業相當發達的彰化,也難逃被巨輪輾壓的命運:從蠢蠢欲動的國光石化開發案、彰南產業園區,乃至於造成相思寮迫遷、工農搶水爭議的中科四期,彷彿都訴說著農村的沒落。工業的進駐究竟能不能為地方居民帶來實質利益,尚有許多爭議;然其所挾帶的巨大傷害——無論是工業污染、園區閒置所造成的土地浪費,又或是隨著開發而生的農地流失與炒作問題——卻已經造成。

  昔日的農業大縣彰化,如今成了工業大縣。台灣農業在百餘年間,從貿易舞台上的耀眼主角,漸漸褪為眾人難以看見的黯淡餘光;而標舉「工業帶動經濟發展」的高爐依舊燃燒著,火光與黑煙蓋過農地、籠罩農村。蔡英文政府所承諾的《農業基本法》以及各項農業政策,能否讓農業從霧霾中突圍,繼續呼吸並健康地生存?歷史和人民的眼睛,都緊緊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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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農委會沿革(來源:http://www.coa.gov.tw/ws.php?id=14)

[註二] 《夏耘:農村草根訪調文集》第170頁對於彰化頂番婆水龍頭工廠有詳細描述。

[註三] 吳田泉《台灣農業史》

[註四] 為一項多邊國際協定,「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前身。自1986到1993年的第八回合烏拉圭談判中,GATT決議成立WTO,正式取得法制化與國際組織的地位。1980年代起,國民政府即積極推動加入GATT;改組為WTO後,方以「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成為WTO會員。
(延伸閱讀:http://www.trade.gov.tw/cwto/Pages/Detail.aspx?nodeID=339&pid=312887)

[註五] 以彰化縣二林鎮為例,原先公賣局與當地許多葡萄農有契作關係,在開放洋菸洋酒後公賣局不僅降低收購價格與數量,甚至終止契作關係,導致葡萄農的生計受到衝擊,也醞釀了日後520運動爆發的動能。

[註六] 時任立委林國華、蕭裕珍等人率領雲林縣農權會,高舉「農業開放可能導致農民權利受損」的大纛,主導台灣南部農民至台北請願,並且提出幾點要求,包括全面實施農保、全面眷保、肥料降價、增加稻米保證價格與收購面積、廢止農會總幹事遴選、廢止農田水利會會長遴選、成立農業部、農地自由買賣等。

[註七] 直接給付是農委會參照「歐盟農業補貼綠色措施」所擬訂出來的新政策。它可以支持作為弱勢產業的農業,與保價收購原本的功能類似,除了作為漸進式取代保價制度的措施,還有更積極的「生態永續意義」。
(來源:http://www.coa.gov.tw/ws.php?id=9686、https://agtech.coa.gov.tw/content/a_news/new_01.aspx?id=660)

[註八] 關於直接給付的相關探討,本專題第二篇文章有更深入的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