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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2日 星期日

校務會議快訊(二):有鑒於通過禁止直播的決議,學生提案禁止媒體入場,再度通過


◎黃脩閔


前一篇快訊中,意識報針對「禁止校務會議上直播」的臨時動議,質疑學校「允許媒體的大台攝影機入場,卻不准台大學生直播?」的正當性何在,後來該案投票結果以75票贊成、28票反對,確定往後禁止校務會議直播。 學生代表們,為了請校方表明貫徹第一案的邏輯,也就是學校不能只禁止任何形式的直播(尤其學生比較常以直播方式),卻允許媒體大陣仗入場、立即線上發文發布照片、片面揭露校務會議資訊,因此提了下一個臨時動議,即為「禁止媒體入場」,為了保障老師們口中的「人身安全與肖像權」,在全場一片靜默並表決後,最終,學生代表共同提案的「禁止媒體入場」,以43票贊成、26票反對,校務會議從此不開放媒體入場。 雖然兩案皆為通過,感覺上判准一致,但大家還是可以注意到,在針對是否禁止媒體入場的討論時,全場靜默、無任何教師代表發言,並沒有如討論「禁止直播」時老師強烈的支持提案、表達憤慨的情緒感受。 另外,在討論到對待媒體錄影與學生直播的方式時,我們可以發現兩者媒介所透露的資源差距,也可發現在討論對待二者的方式是否一致時,校方仍是先選擇質疑學生直播的動機與目標,在應該平等對待二者的討論中,也是選擇先封鎖學生各種方式的直播,學生只好為了貫徹標準反以提案方式追問校方邏輯,未料也通過提案。未來校務會議可能更為封閉或難以提起討論。若認為區分不出媒體錄影與學生直播的差異,而想要公平對待,全盤皆封鎖 vs 全盤皆同意,也可看出校方保守心態,不希望校務會議資訊被大量的所謂的「外人」知道。 往後,校務會議將禁止任何形式的直播(包含文字直播,意識報失業中QQ),也將禁止任何媒體入場,在師生比例極為懸殊的情況下,學生將更難把會議中的資訊對外發布與課責,只能仰賴十幾位學生代表傳達會議中的資訊(往後校務會議的密閉程度可能跟防疫一樣堅實)。未來勢必得發展出傳遞資訊或帶起討論的方式,讓校務會議中的討論有持續被監督的管道,方能讓作為台大最高決議機關的校務會議中的資訊更為透明。

更多詳細內容,請看意識報現場速記:https://hackmd.io/@KLS4HzSVTeK66YsG3XvIMA/HkKsH4GUL



校務會議快訊(一):允許媒體的大台攝影機入場,卻不准台大學生直播?


◎黃脩閔


醫工系代表黃義侑於校務會議上提出臨時動議,議案為「在以後的校務會議裡面禁止直播」,目前已有九位連署,提案原因為「保障每個人的肖像權與話語權」,提案人認為直播的肖像權屬於個人隱私,如果要直播,需要獲得與會眾人的同意。 化學系梁文傑直接提到在會議上發言中提到:「如果已經播出去,誰先播出去的,請他先道歉。」「校務會議討論的是我們學校封閉的事情,不能給校外的人看。所以我們並不是公開的,普羅大眾的」。 校務會議到底是不是公開的平台?直播到底有沒有違反個人隱私與肖像權的規定?事實上,媒體的大台攝影機於每次校務會議時都架設在後面,幾乎是全程錄影或拍照,很多資訊也常直接在新聞上線,如剛剛馬上就已經發布的「自由時報:台大教授建議上課不開冷氣 憂改線上課程學生趴趴走」、「聯合報:遠距課難掌握學生動向 台大教授建議關冷氣仍上實體課」、「經濟日報:遠距課難掌握學生動向 台大教授建議關冷氣仍上實體課」,都為即時發布的新聞,直接拍攝開會時的議場照片、也有提及不少教授與會中發表的言論,更是直接將校務會議討論的事情給校外人士看。試問:允許媒體的大台攝影機入場,讓他們拍攝各種照片、下標、片段詮釋,卻不準台大學生直播的正當性為何? 關於直播議題,學生也在會議中表達立場,法律學院學生代表就提到:「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非常少,很多學生會關心校務會議討論的東西,何況像今天的會議只提供五個旁聽席,有很多學生想進來都進不來,每一個老師都應該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本質上和文字直播是相同的,而且更不容易有錯,擔心肖像和其他問題,直播從後面拍,所以是沒有這個問題的。」社科院學生代表也說明:「這是一個公開場合,應該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非常多的媒體也是片段提供資訊,可能也會形成教師霸凌,老師提議把直播的權利留給傳統媒體,但新媒體的興起下,不只是新聞網路才是正當的平臺。學生會的平台,這是代表了學生的權利。」 如今,能否直播的臨時動議仍在討論,歡迎全台大學生參與關注,證明我們的眼睛都有在看著,所有人都必須為自己在這件事上的表態負責,台大校務會議也必須解釋「允許媒體的大台攝影機入場,卻不准台大學生直播?」的正當性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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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2日 星期一

快訊:0610校務會議

           
     ◎童昱文

台大於六月十日召開了校務會議,主要有「學期成績遲交」、「新任校長遴選」、「學術倫理案檢討」、「紹興事件追蹤」和「進修推廣部更名」五個重要議案與討論。
學期成績遲交
教師遲交學期成績,對學生權益影響甚大,不僅填寫期末教學評鑑的同學無法享有提前看到成績的優惠,也會影響書卷獎排名、獎學金的申請等等,更可能妨礙同學們下一學期的排課計畫與選擇。

  現行《教師繳交及更正成績辦法》規定,學期成績需於期末考結束起十日內繳交,若有特殊原因(教師要求學生以較長時間撰寫報告),經主管同意後得於下一學期上課開始日前送出。換句話說,依規定老師最晚在下學期開始前要送出學期成績。
  六月九日的教務會議上更動了一些條文號次,會議紀錄送到本次會議確認,確認程序中委員對此問題有短暫的討論。有委員認為,如此規定已能有效解決書卷獎排名等需要在次學期初辦理的事項,可能遭受到成績遲交影響的問題。然而,一來即使按照該辦法,於開學日前後繳交成績,諸如選課等需在寒暑假期間進行的事項,仍然會受到影響;更重要的是,目前此辦法並無相關的強制力或罰則。先前本報記者在教務處學生座談會上詢問教務長的結果,若教師遲交成績,只會由系統催交,並通知各系主任,並不會影響優良教師評鑑,或是有其他處分。
校長遴選事務
楊泮池校長請求不續任後,臺大開始下一任校長遴選的程序,目前已進入提名遴選委員的階段,預計於本月二十四日投票選出遴選委員,於二十日內召開第一次會議。之後將接受參選人登記,並依序進行資格審查、背景訪談、治校說明與面談等程序,希望於明年一月選出新任校長。
  校長遴選委員會的組成,包含1席學生代表、1席行政人員代表、7席教師代表、4席各院推薦之校友及社會公正人士、2席校友總會推薦之校友及社會公正人士、3席行政會議推薦之校友及社會公正人士,以及3席教育部指派之代表。

  會議中,有委員質疑教育部指派的委員名單中有現任政府官員(如高教司長李彥儀等),是否已逾越大學自治的界線,掌握龐大高教資源的國家行政體系以人事決定的方式,直接介入大學的自主運作。

相關報導
0318 台大校務會議,楊泮池校長提出「不續任」請求:https://goo.gl/Gk8Gi9
0423 臨時校務會議:確認校長不續任:https://goo.gl/zSYqQY
學術倫理案
論文造假事件爆發後,臺大於四月二十三日的臨時校務會議成立「特別委員會」,討論台大處理本案的過程是否有不適宜處,並於本次校務會議提出報告。
  就處理程序上,委員會認為目前大學自治系統對違反學術倫理的狀況沒辦法及時反應,處理過程有數處瑕疵,例如校方受涉案教授委託代為發言,有違反行政中立之虞;與社會大眾的溝通也不良,沒有及時有效的透過網路和媒體回應社會質疑。
  調查過程中,社會一度質疑為何臺大沒有對涉案人員做出處分,但委員會指出,原則上需待調查結果出爐,校方才能依調查結果進行處分。期間若遇到「調查終結前當事人還在教書」等爭議狀況,校方也必須經過仔細衡量,方能判斷動用暫時性行政處分(暫時停止教授的授課權利等)是否合理。
  此外,委員會也討論了處理過程中教育部的角色。委員會指出,教育部在事件爆發後,發函要求台大在一個月內調查完畢並呈報結果,但實際上嚴謹調查所需的時間超過一個月,因此校方逾期呈報,進而導致補助款遭教育部取消;校務會議確定接受校長不續任請求後,教育部又發函要求台大立刻啟動新校長遴選作業,但依規定只需於校長出缺七個月內選出新任校長即可。委員會認為,此兩事例可檢討教育部是否過度限制了大學自主自治,「籲請教育主管機關充分理解大學自主對於學術自由之重要性,並尊重台大自律處理機制。」
  委員會也討論了「源頭防範」,本案涉及近十年間數篇學位論文,但於校內審查一直沒被發現,直到投稿到期刊上才被期刊發現,顯見校內審查制度出了問題,未來應嚴格落實畢業論文與教師升等的審查制度,建立論文外部審查委員會機制。會議上則有委員認為,要思考為何大環境和結構會使師生鋌而走險的造假,追求百大、卓越與論文點數等等的目標,如何影響了師生的行為和價值觀。
紹興社區案的報告
  本次會議也報告了紹興社區開發案的進程,提到目前多數居民都同意暫時搬遷至市府國宅,而開發案將以不減損校地為原則,透過設定地上權的方式讓民間使用五十年,藉此取得興建醫學院教學大樓的經費,在基地上也會劃出一千七百坪的實驗用地作為公辦住宅,未來可供原居民居住。
意識報過去關於「紹興案」的報導,請見:https://goo.gl/lUbau6
進修推廣部更名

  本次會議通過了原進修推廣部更名為「進修推廣學院」的決議,目的是使進修推廣學院在對外溝通時,能因有「學院」的頭銜而更受重視,並不會因為更名為學院,就使原進修推廣部的業務和行政層級有所改變。未來,進修推廣學院將繼續扮演跨領域整合推廣的平台,執行社會推廣教育、再教育和終生教育等業務。與會委員則指出,應該要檢討進修推廣學院的課程,與各系所開設的在職專班之間的關係,是否有合作、資源共享,甚至合併的可能。

2017年4月23日 星期日

0423 臨時校務會議:確認校長不續任

   ◎台大意識報



  台大上一次校務會議中(3/18),校長楊泮池宣布於任期屆滿之後將不續任,大會決議加開臨時校務會議,討論「是否啟動校長遴選程序」,以及「是否要由校務會議成立專案小組,澄清外界的質疑」。今早招開的校務會議,楊泮池發表完聲明和解釋有關學術倫理的問題後便迴避,未參與兩項議案的討論。

  基本上兩案皆照案通過,按照人事室的規劃,校長遴選的作業立刻就會開始,預計在6/24的校務會議上,選出遴選委員,最慢明年1/21前選出新校長。雖然生農學院的官俊榮教授在通過啟動遴選決議後,仍補充說明這並不代表校務會議同意校長不續任的決定,不過實質上校長換人已是共識,到今年6/21任期屆滿後將由副校長張慶瑞代理。地理系簡旭昇教授希望校務會議能對代理校長進行授權,討論將來代理校長的職權為何,不過最終大會傾向按照舊有的代理校長職權行使相關法規,不再額外授權。

成立專案小組的決議文


在專案小組一案中,最終的決議文共有三點:

1.台灣大學以自律與自主的精神,持續進行學術研究與校園治理。 
2.楊泮池校長任期內積極任事,對台大建樹良多。 
3.特別委員會(及專案小組)由副校長、研發長、教務長、主任秘書、行政職員代表,及各院推選代表一人,學生會長、學生議會議長、研究生協會會長組成。主席互推之,針對自律與自主的價值,及危機管理機制,凝聚適當共識後,即時發佈,並於校務會議報告,以表達台灣大學的高度與態度。

  在決議文的第二點有許多討論,會議主席張慶瑞副校長提出的原文是「楊泮池校長任內積極任事,對台大建樹良多。台大師生校友均受惠良多。因故不續任,絲毫不減其卓越貢獻」,電機系吳瑞北認為楊泮池確實有貢獻,但只需要寫到受惠良多即可,公衛學院鄭雅文則認為重點在於接下來台大如何自主,為避免被誤解,這點應該整個拿掉。物理系林敏聰則說,現在對校長抹粉,而且是副校長的提議,可能反而使得校長被外界批判,對校長的形象未必有益。最終修改成沒有人有異議的「楊泮池校長任期內積極任事,對台大建樹良多」。

特別委員會的定位

  對於特別委員會的定位,有些代表認為要對教育部的行為、外界的批評盡快在短時間內做回覆。今年3/22教育部發函給台大,要求辦理校長遴選,包括電機系吳瑞北、生農學院官俊榮和其他幾位代表,都對於教育部看到校長不續任就來函感到非常不滿,認為教育部的來函以及砍掉台大五千四百萬的補助干涉了大學自治,官俊榮則希望特別委員會要徹底檢驗台大受到的不當外力干擾,對教育部的介入表達強烈的保留。

  不過社會系的吳嘉苓教授則說,對特別委員會的想像,是要處理一些深層的問題,包括台大和國家、公民社會的關係,學術倫理的問題也和知識生產及商品化有關,要了解這些議題甚至需要做一些實證的研究、全校性的調查,很難做到即時的回應。另外吳嘉苓教授也補充,因為學術倫理而被刪減補助款在國外其實有案例,而這也迫使大學必須要完善學術倫理相關的法規。

  即使在臨時校務會上確認了校長的不續任,也開始起動遴選程序,但代理校長將來的職責、特別委員會的功能和定位、台大學術倫理相關的檢討,都還需要後續的關注。

2015年3月21日 星期六

校務會議快訊:紀念廣場命名與立牌雙雙通過



  今天(3月21號)台大召開本學期第一次的校務會議,其中重要的結論包括通過「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的命名案」、「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立牌」,除了檢討計中的服務之外,還有多名文學院教授及學生代表聲援人文大樓興建案,呼籲校方正視人文大樓興建案的正當性。
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的命名案,經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和校務發展規畫委員會程序審議後,於今日討論將採用甲案「陳文成廣場」、乙案「文成廣場」,或丙案「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作為正式命名,理學院教師代表地理系簡旭伸教授發言:「陳文成事件是個嚴肅的歷史問題,在台灣社會還沒完全了解之前,面對歷史、面對轉型正義,至少我們應該要保留陳文成三個字。這個是台灣大學面對轉型正義和歷史的態度,由學生作第一步帶領學校和社會前進……,台大校內也有許多戰後的紀念事件,例如文學院第一任院長在311白色恐怖時過世,這些都還沒有被提及……。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的命名,應該是台大面對轉型正義的第一步,是台大的社會責任。」討論現場論調普遍贊成採用丙案全稱命名。
  最後的不記名計票結果丙案「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以70票同意22票反對勝出,隨後也決議廣場立牌。學生會會長王日瑄及本命名案提案者研究生協會會長周芷萱於會後表示:今日校務會議的成果超乎期待,歷經四年的推動和奔走,此刻終於立下了台大推動轉型正義的重要里程碑。會中校長也同意將後續規劃提案交付校規會討論,校規小組黃麗玲教授表示將會盡快開啟討論,可能採徵件的形式舉辦,讓呈現的形式更符合校園景觀與歷史意象。周芷萱表示,今年7月一樣會舉行陳文成紀念晚會,將期待這次的會議決議對外所帶來的效應。
人文大樓議題也在本次會議決議,以校務會議發表聲明回應日前(三月13號)的記者會[1],表示維持先前校務會議之決議及配合都審。
  另外,本次會議中由學生會及電機系張時中教授針對計中提供的軟體、郵件服務、wifi、防火牆、雲端硬碟容量等問題建請改善,計中代表一一回應說明,例如:雲端硬碟用量符合九成以上使用者之需求,目前暫無增加容量的計畫,wifi也持續更新為較高速的裝置,並希望結合各院系共同改善軟體採購問題。

[1] 「台大人文大樓興建案 校友指應移地興建」,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313/573511/

2014年6月14日 星期六

校務會議快訊 台大聯盟、陳文成廣場、召警諮詢、在職學習







◎台大意識報


  今日(6/14),於二活國際會議廳舉辦102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校務會議,也是這個學年度最後一次。由楊泮池校擔任主席開場,講解目前以來學校事務大概的方向,包括為促進學術交流而與臺師大、臺科大推動三校聯盟,網路課程上也大力推廣cousera的線上華語課程,還有加強產學接軌的台大實習計畫等等。會中主要討論與其他大學成立台大聯盟事宜、陳文成紀念廣場命名案、召警諮詢小組成立案及進修部推動的商管在職研究所。

台大聯盟成立案

  台大、台師大與台科大成立「國立台灣大學聯盟」一案於5月20日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後,今日針對意向書再於校務會議提案報告。由行政副校長張慶瑞報告三校合作內容,包括跨校選課、圖書資源分享及整合、合作進行學術研究,並共同舉辦招生宣導、國際交流及學生社團、提育競賽等活動(附件一)。

  學生會長李心文表示,意向書內容的第一、四、六項是行政會議討論,無學生代表出席或列席,希望學生代表能一同討論備忘錄;並詢問招生宣導的主體為何?以及跨校選課和共同舉辦活動的經費、場地的配套措施?張副校長回應,招生宣導希望以研究所為主,因為大學部牽涉到政府政策。跨校選課的部分則會和教務長協調細部處理方式,網路上會公布各校選課內容,並保留本校學生優先權。至於學生代表的參與,張副校長表示,學生會當時的回應是遇到改選,希望延後參與討論。然而,學生會長李心文表示,當時的信件主題並沒註明討論內容,而是與國北教的合作案。張副校長承諾,以後行政會議的討論內容與學生相關,都將請學生列席。

附件一

陳文成紀念廣場

  學生會長首先說明,24屆曾提案設置紀念碑,討論了兩個多小時交付現場表決,但表決標的在表決後才修正為寫入校史,與原先提案精神不符,無法讓師生認識陳文成事件,希望透過廣場命名並加上說明以及官方版地圖的標示。研協會長戴瑋珊進一步說明,今年學生會與研協於5/31共同舉辦的湖說音樂節上,募集了約300封信件學生及校友的聯署書;她期望命名陳文成紀念廣場,記住戒嚴的歷史,才能認識現在、面對未來。社科院邱榮舉教授表示非常贊同,四六事件與哲學系事件皆已平反,228紀念碑也標誌著「永不再犯」,而台灣作為人權、民主、法治國家,希望「台大能走在前面」,重視人權教育及轉型正義。

  會議中對於是否以「陳文成」個人名義命名,以及事件「真相不明」的處理多所討論。生農學院江文章教授贊成此提案,但因此案件「真相不明」,認為應將「台大校友遭受政治迫害」的字句拿掉。生農院官俊榮教授贊成紀念事蹟,但因台大是學術大學而對廣場命名的方式持保留態度,並表示哲學系事件並沒有立碑,認為處理方式應有合理性與一致性,再者,若設置紀念廣場使不認識陳文成的人也要有同樣的感受,會產生被強迫的感覺;此外,在公共空間的命名上,不必經官方認定,可經由口耳相傳讓「陳文成紀念廣場」成為習慣。

  文學院院長陳弱水教授指出,「真相不明是案件的一部份」,無法查明案件是有原因的,且陳文成的一生與此事件相連,仍偏好以「陳文成」為廣場命名。歷史系周婉窈教授更指出,立碑紀念是落實轉型正義四大工程中最容易做到的,轉型正義是否落實的關鍵,在於能否維護民主、自由、人權,期許過往的錯誤不再發生、社會不倒退而是更加美好。最後,楊泮池校長做出決議:原則同意、校規小組訂定校園開放空間館舍命名原則、紀念陳文成校友相關問題依前項空間命營原則處理。而在原則訂定之前,校方支持學生的作法及相關活動。

召警入校?!

  2012年底台大校慶,學生組織集會遊行,為表達對於校方處理紹興社區手段和態度的不滿。因此,前校長李嗣涔於校慶當天以維持校園安全和師生權益的理由召警入校,引起各界批判。前學生會長林韋翰,即在校務會議提請就相關問題討論。當時決議由行政副校長、總務長、學生代表等組成特別委員會(附件二),檢討後再提校務會議報告。[1]

  這次由校長所提議案中的作業要點,主要包括:諮詢小組由校長指派之行政人員一名、法律學院院長推薦之人權學者專家一名、未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代表一名及學生代表二名組成。若校長之決議[2]與諮詢小組有出入便得在事後提校務會議討論。社科院邱榮舉教授表示,前校長傅斯年對於人權校園安全的重視,保障教職員學生權益的精神應該要傳承下去。而就事件發生的脈絡,學校各級單位都有許多處理辦法能夠回應學生的訴求,召警只是為了彌補校方之前疏忽不得已的最後措施,在李前校長道歉之後,現在開始制定這樣的制度,是對於自由的價值的重大損傷。「萬萬不可啊!白恐校園政治事件台大已是龍頭,台大一制定相關法案,可能會發生骨牌效應。」邱教授說。社會系陳東升教授更強調,基本精神應是校長在做出決議前諮詢對象是否具有足夠的人權相關知識。生農院官俊榮教授表示,「看到提案標題時嚇了一大跳」,社會對於集會遊行法已有許多批判,文字中更不限是集會遊行的場合,台大校園難道要重啟爭議嗎?且委員會對於59條沒有技術性的支持,根本沒有設立的必要。若按此決議,傳出去對台大絕對會造成聲譽的影響。逕後,主席楊校長即宣布此提案直接撤除。

附件二

增設商管在職研究所學程

  其後,會議中由進修推廣部所提的增設「事業經營碩士在職學位學程」,當中討論到未提供在職人士的學習需求,希望能在竹北校區推動此學程,由進修推廣部推動,希望整合工館、會計、國企、資管、商研等的資源,同時能擴大台灣大學在桃竹苗的影響力,並活絡竹北校區的運作,相輔相成。在課程規劃的部份,強調在職人員和產學連結,所以課程都以實際操作為主要原則,學術性的理論則會相對較少,論文的方向相較於原本商管學院也會較少學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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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大校務會議線上討論區 https://mis.cc.ntu.edu.tw/aca3_meeting/asp/Reply.asp?TitleID=936
[2] 可參考國立台灣大學組織規程第五十九條:「除本大學駐衛警察外,軍、警未經校長委請或同意,不得進入校園,但追捕現行犯者,不在此限。校園安全維護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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