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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7日 星期二

社論:「沒收」的選舉——淺談學生自治與學校保守性

 
陳泓瑋、黃脩閔 


台大108-1學生自治選舉在即,卻傳出校方不願提供學生會選委會學生名冊,導致選舉恐怕無法如期順利舉行的消息。學生會昨日上午(12/16)連同學代會代表、社團指導老師社會系陳東升教授、社會系副教授范雲,於台大校門舉行記者會,痛批學校沒有解決問題的誠意,抗議台大校方「鴨霸自主大學、打壓學生自治」、「逃避責任、阻礙選舉」。

有鑑於過往幾年舉辦電子投票,學校系統無法負荷龐大的流量,造成諸多選舉的問題與爭議,學代會上個學期已經通過「紙本選舉投票」作為唯一選舉方式的二讀修正案,於本學期第三次常會(10/23)通過三讀案,因此,根據學生會表示,選委會於這個學期九月、十月開始向校方溝通,當時並沒有收到校方的反對意見。十一月,學校的態度轉趨反對,選委會向校方詢問時,高層不願意承擔責任而互踢皮球,將決定是否給予名冊的責任「交給課活組來決定」。課活組主任則不熟悉法律規範,向法務處詢問,獲得「提供選舉名冊違反個資法」的結論,因為害怕承辦人員面對法律責任,而拒絕提供選舉人名冊,並開出透過出示在學證明、epo系統投票提供等學生會認為滯礙難行且違反公平公正選舉原則的方案。多次往返間,學生會表明可接受校方僅提供學生學號、而不用提供系級等資訊的方案,仍與學校方面難以達成共識,至12月中選舉前夕,學生會表達學校若有法律的疑慮,應該積極尋求解釋,而非拖延導致選舉無法進行,因此直接找校長溝通。校長表示,此案需要教育部的解釋,校方卻遲至12/16,才向教育部發出解釋的公文。

學生會昨日上午(12/16)連同學代會代表、社團指導老師社會系陳東升教授、社會系副教授范雲,於台大校門舉行記者會)


▍學生會立場

學生會長凃峻清於記者會上表示,在指導老師陳東升願意具名擔保,承擔責任的情形下,應該要積極尋求解決方式與法律解釋的校方,欠缺溝通的態度與誠意,持續提出不可行、有疑慮的選舉方案,並拖至12/16才向教育部發出公文。他認為按照大學法,輔導學生自治選舉,是學校進行教學行政的目的,與個資法的相關規定必無衝突,東華大學學生自治也是校方提供選舉人名冊,並未見有法律問題出現,呼籲學校提供選舉人名冊,不應該繼續阻礙學生自治選舉,使三十幾年前的威權復辟台大校園。

學生會副會長林謙則痛批學校課外組與法務處、教務長丁詩同與校長管中閔,不肯負起責任,互相推託,不站在學生的角度考慮,卻持續施壓、關切選委會主委。學代會代表鄭景平亦譴責學校從九月拖到今日,是「沒有誠意」。

台大社會系副教授范雲以台大第二任學生會長的身分發言,批評學校試圖阻撓學生選舉,她指出,管中閔追求權位時每天喊大學自主,做上校長位置時卻違反大學法,破壞大學自主、學生自治的民主理念。她表示,大家無法想像中選會舉辦選舉而沒有名冊,學生選舉卻面臨學校打壓而無法進行,且管校長寄給教職員與學生節日卡片不擔心個人隱私,卻擔心過去沒有違反個資紀錄的台大學生會有可能侵害隱私權,是站不住腳的理由。

學生會指導老師、社會系教授陳東升詢問了其他學校的高層對於這件事情的可能作法,都獲得了學生自治非常重要,應該盡力協助的回覆。他表示,縱使確實有個資法疑慮,仍有解決方式,例如學校派出人員於各票點管理名冊,進而確保個資不會外洩。然而在指導老師願意擔保的狀況下,台大校方的態度卻消極、拖延,而不肯協助學生順利舉辦選舉,阻礙了學生公共參與的權利與機會,令人失望。

學生會長凃峻清於記者會上呼籲學校勿打壓學生自治組織選舉



▍教育部與國發會之法律意見

由於台大堅持應等待教育部說明後,再決定是否發放名冊資料給學生會,於是,台大在週一(12/16)去函詢問教育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對於有關媒體報導學生會選舉涉及個資法之疑義,於12/17早上七時提出說明,認為依大學法第33條第2項規定,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學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搜集學生包含姓名、學號、學院別等個人資料,「提供學生名冊協助學生進行選舉以輔導其自治,應符合其原始蒐集之目的,且屬其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之利用,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條第1款及第16條本文之規定。」


教育部則於今天傍晚(12/17)表示:依大學法第33條第3項規定,學生為學生會當然會員,全校學生均屬學生會選舉之選舉人,將請台大校方提供學生名冊,並請學校協助學生會做好資料維護保全措施,積極協助學生會順利完成選舉,以落實協助學生自治和實踐校園民主。


▍學生自治的難為及學校的保守性


在本事件當中,學校本可以做出積極的法律解釋、或者更早地主動尋求教育部的指示。然而,高層不願意面對可能的法律責任,卻將事件丟回課活組承擔,而導致上述的爭執與雙方的對立,我們可以發現,學校在考量的時候,為了避免責任,選擇對他們風險最小、最保守的法律解釋,相對地,不利益則是由學生承受。

當學生與學校站在一件事情的對立面,而掌握權力的卻是學校時,往往會導致學校「球員兼裁判」的狀況,學生只能靠訴諸輿論、開記者會等方式來解決,若要尋求權利救濟途徑可能也難以找到管道、或者需要耗費許多時間。

在社會以學業作為學生義務期許、而學生端往往也有繁雜的課業與其他課後活動時,學生組織卻又得耗費大量時間、人力、成本與情緒,在體制內管道中進行後續的溝通與救濟,這或許是一般學生殊難想像的耗損與壓力。

就學生自治的觀察,可以關注到學生自治組織與學校事前的溝通多半已經難以合致,才被迫走到訴諸聲量與發文連署的階段,而學校端則是常常在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後,重新又以開會討論、甚或妥協低頭的方式與學生協商,過程往往已耗費大量的來回時間與精力耗損。

這次事件,教育部於一日後即回覆,看似結論上學生仍透過學校函請教育部說明,而得到有利的解釋,但背後是由於記者會與校園輿論等壓力,才得以有這樣的結果。此外,周旋許久的過程,還是導致投票日的改期,昨日(12/16)台大選委會已於粉專發出新定投票日之公告,本次選舉將於12月內另擇日舉辦,將於新定投票日三日前透過寄送全校信與選委會Facebook粉絲專頁公告。

無論如何,這場學生自治選舉已經毫無疑問地受到影響,校方退縮的態度,也凸顯出學生自治的困局與雙方的不對等,若學生仍不被認同為學校的主體、學生自治仍不被肯定與信賴,學校的保守性就會作用於每一個與權利賦予相關的場域中,藉由行政裁量、法律解釋等各種手段,而使得學生被迫遍尋各種救濟管道、查詢各種專業見解,才得以與學校既有資源抗衡。

學生自治或許仍被認為是小眾的公共參與,然而選出的學生代表與學生會等全校組織,卻一定程度地代表全校學生,同時被賦予各種權利與義務,此時,學校的輔導措施與心態,會持續影響學生參與學生自治的動機與,值得我們思考的是,未來該如何改善甚至翻轉?




2018年5月31日 星期四

支持大觀社區原地安置 盡速召開學者專家會議



四年前,板橋榮家對大觀社區居民提起的訟訴案終結,判決要求居民拆屋還地,並要求返還無權占用的不當得利;兩年多前,居民們成立大觀自救會,支援的學生也陸續加入,開始試圖與退輔會談判,同時持續抵抗強制拆遷。
 
近期,自救會則提出「召開學專會議,訂定原地安置方案」的訴求,要求政府與自救會一起召開學者專家會議,來討論、決定出可行且合理的原地安置方案。
 
站在板橋榮家和退輔會的立場,會認為自己既然是該土地的管理機關,也已取得勝訴的確定判決,當然就必須要依法執行、排除居民的佔用,才不會有怠忽職守的疑慮。
 
然而,這樣的看法忽略了居民「無權占用」背後的歷史原因,包括國民政府遷台時,所建的正式眷村根本不足以安置多數軍人和榮民,未能住進眷村的眷戶,只好在政府默許下在國有土地上自力建屋,或像最早期的大觀居民一樣,藉著婦聯一村福利中心招商的機會,取得該處的居住和營業使用權。
 
後來,該處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輾轉改為退輔會所屬的板橋榮家管理;由外地來到台北尋找工作機會的城鄉移民和都市底層居民,也陸續搬進當時屋價相對低廉的大觀社區。然而,在1995年退輔會受立法院壓力欲收回土地前,政府從來沒有干涉、反對過居民的使用與房屋重建,甚至在1995年的協調中,也同意居民承購該處的國有土地。不料,當時的承諾在行政怠惰下沒有真正履行,也使得大觀的居民在2010年面臨榮家提告求償、要求拆屋還地。
 
在這樣的脈絡下,我們認為退輔會不應該只看到居民的無權占用,還應該看到過去政府無力保障榮民和城鄉移民的居住權,看到過去自己明知居民長期居住、使用卻未置一詞,看到居民提出承購土地要求時的行政怠惰,進而在這樣的理解下,不應追討不當得利,應該保障居民的居住權。
 
那麼,居民的居住問題該如何被解決呢?有別於過去政府對於非正式住居提出的金錢補償、短期社會住宅等方案,大觀自救會則提出要求「原地安置」,一方面是,納入歷史脈絡的考量之後,政府根本沒有進行強制拆遷、驅趕居民的正當性;再者,對於年齡偏高且多從事清潔、幫傭、看護等底層非典型勞動的大觀居民而言,要他們住進集合式的社會住宅,不但會破壞原本社區的人際支持網絡和工作生活,社會住宅的租金和居住年限也是一大問題。
 
因此,自救會才提出「召開學專會議、討論原地安置方案」的訴求,台大意識報支持這樣的訴求,同時認為大觀事件的安置涉及都市計畫土地分區等因素,恐怕不是退輔會可以單獨解決,因此也認為相關機構應該積極參與協商,不應該漠視居民的居住和生存權!
 
▍參考資料
 
板橋大觀事件懶人包:https://goo.gl/PbYkhn
大觀路社區的故事-聚合:http://www.eventsinfocus.org/news/1105
大觀路社區的故事-離散:http://www.eventsinfocus.org/news/1119

2018年2月4日 星期日

管中閔別發廢文了,請把該解釋的都說清楚

◎台大意識報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不斷,但不論是台哥大獨董的利益迴避,抑或論文造假的指控,我們看到的準校長管中閔都沒有正面回應。固然遴委會才是遴選爭議法定的裁決機構,管中閔並沒有法定義務要針對爭議做說明。然而,當遴委會以空洞的「毫無疑義」這種其實是毫無解決爭議效果的方式處理此案,導致校內外輿論嘩然,管中閔的不作聲截至二月一日公文送達教育部前,似乎就是要讓校長遴選程序在嚴重的社會對立、重重的疑點中結束,等到正式就任後,利益迴避的正當性問題的討論就沒有實質意義[1]。


回顧這次纏繞在管中閔的許多爭議,管中閔都沒有正面回應,反而在個人臉書上發了許多則含糊不清的「廢文」。最初於一月九日爆出的獨董利益迴避案[1],管中閔並沒有回應。一月二十四日立委張廖萬堅爆料論文造假[3]後,管中閔在晚上九點發了一句英文「I AM FINE.」[2];爭議持續延燒,在一月二十六日,管中閔發了三個字「莫須有」[4];因應部分師生發起的「抗議政治力介入台大」連署[5]所帶起的風潮,管中閔一月二十七日下午四點發了一句「大學自主 是不是台灣價值?」[6];一月二十八日又發了一張「澹然冷靜」的圖片[7],直至今日都沒有其他的回應,不論是接受媒體訪問或在公開平台說明。


當台大校長,除了要能提出台大的願景,更重要的是能夠處理爭議,小至英檢門檻的廢除[8]、服務學習的改制[9]、田徑場出借的爭議[10],大至校內各勢力的利益折衝,我們需要的是能夠正面處理爭議的校長。當遴委會實質上已失去處理爭議的能力,管中閔仍然堅持不對外說明,反而躲在體制的權力背後靜待風波止息,這豈是面對重大爭議時該有的態度?


利益迴避是行政程序中,為了確保相關人士能夠維持公正,本來就應該堅守的原則,不論遴選法規如何規定,存在了實質的、深刻的利益關係[11]就是動搖了遴選過程的正當性。管中閔,遴委會不願意說明,作為準校長,你必須擁有妥善處理爭議的能力與行動,將事件始末交代清楚,平息校內師生與校外輿論的質疑:當你發現遴選委員之一為你擔任獨董公司的副董時,你是否覺得自己或蔡委員應該要利益迴避?你具體採取了那些行為?請你詳實回答,讓外界能充分檢視,你的逃避,只會讓台大蒙羞。




本篇社論歡迎媒體註名轉載。


[1] 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7885
[2] https://www.facebook.com/cm.kuan.7/posts/1973549949637684
[3]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125001228-260405
[4] https://www.facebook.com/cm.kuan.7/posts/1974575826201763
[5] https://sites.google.com/view/supntu/
[6] https://www.facebook.com/cm.kuan.7/posts/1975191589473520
[7]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975898516069494&set=a.1389731618019523.1073741828.100009480938394&type=3
[8]https://www.facebook.com/NTUWelfare/photos/a.444022495657090.100721.139886479404028/1653951261330868/?type=3
[9]https://www.facebook.com/NTUSA/photos/a.159822740705569.30123.144816455539531/1691075510913610/?type=3
[10]http://cpaper-blog.blogspot.tw/2018/01/blog-post.html
[11]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2-02/112893

2013年11月23日 星期六

勿忘台大人肩上的社會責任







◎台大意識報

  為了響應以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為首、用以表達對國民黨執政不力的不滿而發起的「929包圍馬英九」行動,數個台大學生團體日前聯合發起「台大全關週」,並於9月25日中午舉行校內遊行,批判總統馬英九、副總統吳敦義、行政院長江宜樺、內政部長李鴻源四名台大校友或教授的惡行,此行動也吸引了不少媒體的目光。在這場行動的各個面向中,筆者將特別探討台大學生的社會責任。

  作為台灣第一學府,台大的入學門檻之高是必然的,但是,這道門檻並不只是高標準的入學成績,大多數的台大學生都來自中上階層的家庭;然而,出身背景這項無法自由選擇的條件,卻是讓人順利躋身台大的重要因素,而這群得以進入台大的天之驕子,又在校園中享受了更多優渥的資源。台大學生必須體認到,自己是因社會階級而獲利的既得利益者,能夠就讀台大並不只是個人努力達成的結果,更大的助力來自生活、成長的環境中所獲取的資源;同樣地,社會底層的人們沒有完善的生活條件,很大的原因便是受到社會階級的壓迫、犧牲。這些社會中的不公平,在在彰顯了:台大學生必須意識到自己肩負著社會責任。

  此外,根據過往的資料顯示,自從民國八十五年第一次舉行正副總統直選以來,共計五組人馬中,只有一人非台大校友,期間的行政院長十一人之中,也有八人從台大畢業,台大人在政府高官之中的比例高得驚人。台大的在校生將來也有很高的機會成為各個領域、甚至國家的領導者,因此,台大人在學生時代就必須時時自省,除了學術知識的追求之外,更應該對社會大眾有更多的了解、對公共利益有更深的思考,才不致在出了社會、掌握大權之後,無視社會大眾的需求、摒棄公共利益的價值,淪為私人利益的傀儡。

  台大校訓期許學生「敦品勵學,愛國愛人」,不能只是一味追求學業的精進,更要學習關心、了解社會,進而付諸實踐。台灣第一學府不應淪為台灣最大亂源,應當成為台灣社會真正的標竿。社運連線原定於9月29日發起的行動,因執政者畏首畏尾而必須一再改期,最新消息是11月10日在台中梧棲舉行;期望各位一起持續關心各個社會議題,並以實際行動為社會不公義的受害者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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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出發前,各聲援團體與學生手舉布條與標語在台大校門口集合。
(圖/曾稚驊)

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

社論:勿忘台大人肩上的社會責任

◎台大意識報
為了響應以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為首、用以表達對國民黨執政不力的不滿而發起的「929包圍馬英九」行動,數個台大學生團體日前聯合發起「台大全關週」,並於9月25日中午舉行校內遊行,批判總統馬英九、副總統吳敦義、行政院長江宜樺、內政部長李鴻源四名台大校友或教授的惡行,此行動也吸引了不少媒體的目光。在這場行動的各個面向中,筆者將特別探討台大學生的社會責任。
    
作為台灣第一學府,台大的入學門檻之高是必然的,但是,這道門檻並不只是高標準的入學成績,大多數的台大學生都來自中上階層的家庭;然而,出身背景這項無法自由選擇的條件,卻是讓人順利躋身台大的重要因素,而這群得以進入台大的天之驕子,又在校園中享受了更多優渥的資源。台大學生必須體認到,自己是因社會階級而獲利的既得利益者,能夠就讀台大並不只是個人努力達成的結果,更大的助力來自生活、成長的環境中所獲取的資源;同樣地,社會底層的人們沒有完善的生活條件,很大的原因便是受到社會階級的壓迫、犧牲。這些社會中的不公平,在在彰顯了:台大學生必須意識到自己肩負著社會責任。
    
此外,根據過往的資料顯示,自從民國八十五年第一次舉行正副總統直選以來,共計五組人馬中,只有一人非台大校友,期間的行政院長十一人之中,也有八人從台大畢業,台大人在政府高官之中的比例高得驚人。台大的在校生將來也有很高的機會成為各個領域、甚至國家的領導者,因此,台大人在學生時代就必須時時自省,除了學術知識的追求之外,更應該對社會大眾有更多的了解、對公共利益有更深的思考,才不致在出了社會、掌握大權之後,無視社會大眾的需求、摒棄公共利益的價值,淪為私人利益的傀儡。
    
台大校訓期許學生「敦品勵學,愛國愛人」,不能只是一味追求學業的精進,更要學習關心、了解社會,進而付諸實踐。台灣第一學府不應淪為台灣最大亂源,應當成為台灣社會真正的標竿。社運連線原定於9月29日發起的行動,因執政者畏首畏尾而必須一再改期,最新消息是11月10日在台中梧棲舉行;期望各位一起持續關心各個社會議題,並以實際行動為社會不公義的受害者發聲!


2013年5月19日 星期日

烽火時代的公民講座




◎台大意識報

  據中國時報四月二十九日報導,日前曾為臺大校長候選人之一的朱敬一先生,為教育部的高中生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人才培育計畫講授公民講座時表示,「年輕人參與社會運動不是壞事,但應先了解議題,才不會被人牽著鼻子走」、「立場(原文指擁核或反核)都沒關係,但要尊重公平、正義、平等。」理解之後就不會被「牽著鼻子走」?理解、投入都是獨立的一個行動指令而已嗎?

  首先,資訊交流的運作,遠比單純的分析、理解來得更為複雜而長遠。資訊本身並非客觀中立、而是與社會互相指涉的,因此一方面我們很難奢求對於議題能有完全透徹、且不帶立場的理解,另一方面若將理解視為一種參與手段,它也不應只是最受重視的一種。單就核電而言,原能會和台電許多離譜的廣告、和多次被揭露的作假報告,顯示了這些組織掌握了行政權力或是科學霸權,進而操控了許多資訊並傳播予民眾;同時民眾雖受限於社會位置的慣習(如核工系的學生、台電的員工)而接收訊息,但也有其自主性來挑選資訊,進而形塑對於世界的認知。如果沒有意識到資訊和社會之間糾纏的關係,而單純就某種社會關係下的特定觀點作為理解的依據,就已然是「被人牽著鼻子走」;綜觀近代各國許多盲目的發展作為,原因之一就是來自於透過跨國組織、國際媒體等各種媒介,而導致的論述宰制,台灣遍地孳生的蚊子科學園區便是一例,反觀朱先生曾說「被剁成肉醬也不停止中科二林園區開發案」,只覺得格外諷刺。

  其次,投入與理解並不是分離、或有前後關係,而是一連串動態與滲透的過程。在投入社會運動的過程中,也會不斷的對於議題有更多的理解,無論是與運動夥伴的討論、或是和政府與專業者的協商,都是促進更多不同資訊交流的機會;相對地,理解社會議題也有助於實際投入社會運動時的策略和論述能力。社會運動是對於不合理體制的衝撞,但也是運動者對於世界認知的重組,投入和理解作為這些目的的重要手段,本來便是一體兩面的。

  最後,公平、正義、平等本來就是一種立場,怎麼可能只是一種討論的原則?如果我們要站在公平和正義的立場上,就常會與理性個體的私利、和完全自由放任的立場相互矛盾;絕大多數的社會議題,本身便是群眾的公共利益與特定對象的私人利益相互對抗,社會運動的目的之一,即是激勵大眾對於公共社會有更多的想像。這些立場如果只是討論時的教條、卻在實際對於議題進行判斷時變得不重要,這些溝通也將只成為象牙塔中的空談。

  近年來台灣的社會運動風起雲湧,在此邀請各位一同參與,將公平與正義真正的實踐。

2013年1月25日 星期五

社論:資訊時代下的伯仁之死

◎台大意識報(本文同步刊載於蘋果日報2012/12/20論壇)


  日前,本報校園意語專欄〈泡菜與番薯,Life is Good?〉一文,透過Facebook和 BBS轉錄,引起網友關注討論,多家報媒先進亦跟進報導。最早跟進報導的聯合報系,於10日刊載〈韓籍交換生:韓達成競爭力人民不幸福〉,僅以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的名義發表。除了報導事實有誤,將本報記者採訪整理撰稿誤植為金俊植本人發表之外,該文與本報原文內容高度雷同,在未徵求本報記者同意下,將第一人稱轉為第三人稱,小幅修改字句隨即刊出。同日傍晚,各家平面媒體記者陸續來電,尋求金俊植本人的聯絡方式,我方皆婉拒。隔日一早,仍見主要平面媒體分別以半版至四分之一版不等的篇幅刊登相關報導,內容多與本報報導相似。

   作為校園媒體,發掘值得報導的人事是我們的本份,此次各方讀者的不少肯定,對我們起了很大的激勵作用。至於在網路引起熱烈討論,乃至引起平面媒體的注意而跟進報導,不在意料之內。然本次報導起初用意之一,即在於借鏡韓國經驗,讓大眾了解媒體壟斷的嚴重性,故亦樂見透過主流媒體報導發揮影響力,帶來更多公共討論。不過,這股狂熱中有兩點卻是必須檢視反省的:

   一、標題殺人,以文害意。在這兩天的相關報導中,多篇報導標題脫離原文脈絡,舉例來說,聯合晚報其中一篇報導下標〈韓藉交換生:台灣沒有真正韓國專家〉,絕非原文重點,僅為金本人在受訪結尾時邀請讀者參加讀書會的玩笑話。此般下標,誘使讀者可能產生截然不同的解讀,顯然是欲炒作民眾互罵氣氛。

   二、缺乏事實查證,大幅抄錄本報報導內容。據金本人表示,他僅接受了一家媒體的簡短電訪。而各家媒體在未聯絡上金本人,亦未經本報授權的情況下,仍煞有介事刊出半版至四分之一版不等的相關報導,甚至可見記者與作者搞錯的離譜謬誤。而金選擇拒訪的原因之一,正是前述提到現今媒體慣用聳動、偏離原意的標題,以及斷章取義、強作解人的亂象。如此前提下,他實在沒有理由接受訪談。

  當今媒體市場邏輯運作中,爭取閱聽人的最大目光,成了編輯判斷如何下標的至高準繩斷 章取義、扭曲原意的作法,或許能夠吸引讀者一時半刻的注意,然而其間是否引起困擾、造成傷害,則往往避而不談。這種惡質作法其來有自,背後反映的其實是現今台灣媒體的產業生態。以傳統報業而言,近十年來各家報紙陸續裁員縮編,組織內部的每位記者,面臨的是更長的工時與更廣的守備範圍,這意味著記者處理每則新聞的時間相對壓縮,加上獨漏新聞的壓力,當抄襲改寫同業報導的便宜作法橫陳眼前,自然有著極大的魅惑。

   然而結構限制斷不能成為開脫的藉口,我們必須陳述事實,並呼籲新聞工作者,若仍自視新聞工作為一門專業,對於報導內容與標題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理應保持高度自覺。否則,「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死」的情況,將不斷重演。最後,我們也邀請各位讀者,從一種理解媒體產業現狀的現實角度出發,一同監督、關注台灣媒體的所作所為。

2012年12月20日 星期四

社論:資訊時代下的伯仁之死

◎台大意識報(本文同步刊載於蘋果日報2012/12/20論壇)


  日前,本報校園意語專欄〈泡菜與番薯,Life is Good?〉一文,透過Facebook和BBS轉錄,引起網友關注討論,多家報媒先進亦跟進報導。最早跟進報導的聯合報系,於10日刊載〈韓籍交換生:韓達成競爭力 人民不幸福〉,僅以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的名義發表。除了報導事實有誤,將本報記者採訪整理撰稿誤植為金俊植本人發表之外,該文與本報原文內容高度雷同,在未徵求本報記者同意下,將第一人稱轉為第三人稱,小幅修改字句隨即刊出。同日傍晚,各家平面媒體記者陸續來電,尋求金俊植本人的聯絡方式,我方皆婉拒。隔日一早,仍見主要平面媒體分別以半版至四分之一版不等的篇幅刊登相關報導,內容多與本報報導相似。

  作為校園媒體,發掘值得報導的人事是我們的本份,此次各方讀者的不少肯定,對我們起了很大的激勵作用。至於在網路引起熱烈討論,乃至引起平面媒體的注意而跟進報導,不在意料之內。然本次報導起初用意之一,即在於借鏡韓國經驗,讓大眾了解媒體壟斷的嚴重性,故亦樂見透過主流媒體報導發揮影響力,帶來更多公共討論。不過,這股狂熱中有兩點卻是必須檢視反省的:

  一、標題殺人,以文害意。在這兩天的相關報導中,多篇報導標題脫離原文脈絡,舉例來說,聯合晚報其中一篇報導下標〈韓藉交換生:台灣沒有真正韓國專家〉,絕非原文重點,僅為金本人在受訪結尾時邀請讀者參加讀書會的玩笑話。此般下標,誘使讀者可能產生截然不同的解讀,顯然是欲炒作民眾互罵氣氛。

  二、缺乏事實查證,大幅抄錄本報報導內容。據金本人表示,他僅接受了一家媒體的簡短電訪。而各家媒體在未聯絡上金本人,亦未經本報授權的情況下,仍煞有介事刊出半版至四分之一版不等的相關報導,甚至可見記者與作者搞錯的離譜謬誤。而金選擇拒訪的原因之一,正是前述提到現今媒體慣用聳動、偏離原意的標題,以及斷章取義、強作解人的亂象。如此前提下,他實在沒有理由接受訪談。

  當今媒體市場邏輯運作中,爭取閱聽人的最大目光,成了編輯判斷如何下標的至高準繩斷章取義、扭曲原意的作法,或許能夠吸引讀者一時半刻的注意,然而其間是否引起困擾、造成傷害,則往往避而不談。這種惡質作法其來有自,背後反映的其實是現今台灣媒體的產業生態。以傳統報業而言,近十年來各家報紙陸續裁員縮編,組織內部的每位記者,面臨的是更長的工時與更廣的守備範圍,這意味著記者處理每則新聞的時間相對壓縮,加上獨漏新聞的壓力,當抄襲改寫同業報導的便宜作法橫陳眼前,自然有著極大的魅惑。

  然而結構限制斷不能成為開脫的藉口,我們必須陳述事實,並呼籲新聞工作者,若仍自視新聞工作為一門專業,對於報導內容與標題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理應保持高度自覺。否則,「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死」的情況,將不斷重演。最後,我們也邀請各位讀者,從一種理解媒體產業現狀的現實角度出發,一同監督、關注台灣媒體的所作所為。

2012年12月9日 星期日

社論:大學自治精神豈能任意破壞

◎台大意識報


  校慶當天典禮會場外紹興社區的抗爭中,李嗣涔校長竟然請求大安分局調動五十名以上攜帶警的棍警力到場阻擋、甚至任意的舉牌企圖驅離居民與聲援的學生,無疑讓我們看見大學自治精神遭受嚴重的破壞。


  大學自治受到憲法的制度性保障,也因此享有在我國法律中最高的位階,更是國家最根本的核心價值之一。在憲法中所保障的言論自由與學術自由,在大學這個場域中所需要的制度基礎便是大學自治,而根據釋字三八○、四五○號的解釋,大學自治的範疇包含了行政自主、教授治校、課程自主、學生自治等;而在學說上對於學生自治所闡述的內涵則展現於學習自由、社團自治、校務決策參與權、校內參政權等。另外,在《台灣大學組織規程》第五十九條,「除本大學駐衛警察外,軍、警未經校長委請或同意,不得進入校園,但追捕現行犯者,不在此限」便是在程序上明訂台灣大學所享有的自治權,同時也表明了校長對於任何有違大學自治精神的決定都必須負起全責。


  紹興社區的訴求乃是要求校方立即停訴並且展開對等的協商,因為訴訟所帶來的不只是對居民身心上嚴重的傷害,也造成居民無法與校方在共同的基礎上進行對話,更可能將事情推向最糟的結果。當多為中壯年或老年的居民來到校園,與響應的學生一同控訴校方的不公不義,校方卻以校園安全為擋箭牌而要求警力進入校園,這樣的作為反映的重點有三:一是李嗣涔先生對於大學自治的無視,破壞學生自治中學生學習自由的權利與對於校務決策參與權,因為社會運動同樣可以是一種學習,也可以是學生對於校務決策的參與方式。二是校方無心發揮大學自治中行政自主的內涵,動用國家機器進入校園來介入大學獨立運作的範圍之中。第三,校方聲稱如此的作為是基於「校園安全」的考量,但這卻是校方缺乏反省的展現,紹興抗爭中的老弱居民與自發性支持的學生真能帶來甚麼「校園安全」上的危害嗎?解決這個「校園安全」問題的最根本方法,並非破壞大學自治的警力進入校園,而是校方真正釋出誠意與居民共同協商,停訴則是雙方對等信賴基礎的第一步。


  事實上,大學的存在便是台灣邁向民主過程的一座座堡壘。四六事件中傅斯年校長對警總副總司令的發言:「若有學生流血,我要跟你拼命!」;城鄉所畢恆達教授所著的空間就是權力一書中也提到,在戒嚴的年代,抗議刑法100條的群眾選擇在台大醫學院內正對總統府靜坐。只要大學不准,警力是無法進入校園的,這並不關乎於抗爭的群眾和議題的性質,而是在大學校園的這個空間之內,大學自治就必然是一個國家的核心領域,受到國家最高的保障。


  昔者已矣,如今校方對於大學自治精神如此的蔑視甚至破壞,李嗣涔先生應出面道歉,並正面的回應紹興社區立即撤告和對等協商等訴求。抗爭結束後的隔日下午的協商會議是一個開始,但實質的工作更應加速進行;也只有如此,我們才能企盼這所大學還能挽救那對於「偉大」的一絲一毫的期待。

2012年11月15日 星期四

似是而非的漲學費思維



台大意識報

  近日教育部公布
常態性大學學雜費調整方案草案,包括只針對公立大學新生調漲、學校可反映教學成本及教學品質等三方案,每個方案的調幅最高上限皆為5%。這個調漲方案看似兼顧教育資源重分配與各校教育成本上升的問題,卻存在了許多手段與目的不相稱的問題。

  首先,以調漲公立大學學費來達成高等教育資源重分配正是本末倒置的做法,因為就讀的學校並不能完全反映學生家庭的狀況。以台大校園觀之,根據台大學生基本調查的結果,來自軍公教或高階白領勞工家庭的學生約佔八成,而高階白領勞工的收入較高、軍公教人員子女又可獲得教育補助款,漲學費對這些家庭而言並不會帶來太大的衝擊;但是校內仍有兩成的學生來自收入相對較低的家庭,漲學費的政策將會對這些學生的家庭帶來相對嚴重的影響。以調整公立大學學費來「企圖」達成教育資源重分配的作法,是一種對於學生家庭狀況差異的無視,而且也並沒有達成重分配的效果;因為這樣的作法只是讓公立大學中較弱勢的學生,承擔整體教育資源分配問題的苦果。

  其次,在成本問題上,學校也不應只以「成本上漲」的藉口來要求漲學費,對於財務的透明化是基本的要求。以台大為例,校方每年總有許多不知所以然的會議、建築物折舊攤提的計算等,卻沒有表現在財務報表上;若是再考慮台大接受的補助額度(47億)為全國大學最高,財物的赤字情況卻最為嚴重(7.4億),校方的財務規劃明顯有問題,在沒有透明地公開財務狀況下,實在不足以說服學費應上漲來補足財務漏洞。

  最後,台灣高等教育的問題並不是只有個別反映在成本與資源分配不均的面向上,而應該要回到整體結構進行討論。台灣高教結構怪異,公立大學與私立大學就讀學生的比例約為三比七,明明應提供給大多數人作為滿足高等教育需求的公立大學卻為少數課業較佳、且多為中上階級的人所使用,普羅大眾反而多是分布在私立大學中。這樣的逆分配導致公立大學和私立大學的差距越拉越大,私立大學學費高、學生家庭經濟能力總體而言較差、且教育資源缺乏也使得階級流動更為困難,如果還要對私立大學進行調漲無疑是加深惡性循環。

  在台灣高等教育的困境下,奢望只以漲學費就能解決資源分配與成本問題無疑是痴人說夢,學費與其他高教政策應該一併考量,並且重新思考如何解決目前高教結構的失調。似是而非的政策,不只會造成許多被衝擊的受害者,更會在沒有看清楚結構性的問題之下而衍生出更多的後果。

2012年10月7日 星期日

海洋首都的暗礁與伏流──從都市發展看哈瑪星與廣三


◎社會四 曾稚驊


  提到「高雄市」,最先浮現腦海的可能是高雄港與「海洋都市」、曾占舉足輕重地位的工業發展、筆直寬闊的馬路和棋盤狀的街區、流經全市的愛河、駁二與貨櫃藝術節等。這些印象,從大型的文化藝術表演和國際性的賽事,到整座城市的地景、產業發展,以及各種用來包裝的象徵符碼,其實都可以視為這座城市發展過程中的點點印記;而回顧高雄的都市發展和文化治理的歷程,也是一個理解哈瑪星和廣三地區徵收事件的方向。


日治前與日治時期的高雄

  高雄在文獻中最早的出現可追溯至明代;而最早的屯墾與開發,則要到清朝取得台灣後,往後的三十多年間陸續有移民拓墾哨船頭。清領前期高雄以農漁業為主,呈現點狀發展的農村聚落型態,直到十九世紀中,哨船頭才開始有外國貿易進入。

  西元1895年日本佔領台灣後,便開始改變舊有制度,著手進行都市改造計畫。日本人從歐美引進了棋盤式道路系統與圓環等都市空間,這些嶄新的「都市計畫」便被硬生生的套入台灣傳統的城鎮型態之中。

  在日治時期中,有兩事件對於高雄都市發展影響最為深遠,其一是於1899年的築港計畫,且恰逢日俄戰爭後,從高雄港輸出之糖、米、木材數量增加,更加速高雄港興建的需要。二是都市計劃的實施,在1908年高雄港興建第一期工程開始後,日本人便以高雄川(愛河)以西約170公頃的土地為打狗市區計劃範圍。

  在五十一年的日治時期中,高雄的都市計劃伴隨著城市的擴張、農漁業乃至於工業發展的需求和人口的快速增長而不斷擴大範圍,整齊一致的規劃使得住宅和公共建設的推廣上更為順利。而在不斷的吸納周圍區域都市化的過程中,各地區的發展特色也日益明顯,如旗津與苓雅近海地區為漁業區,鹽埕區為商業區,從壽山山腳至前鎮則有各種不同之重工業,左營則因軍港的開闢而為軍區。

2012年9月7日 星期五

校園絮語


台大意識報

  花開花落,又是一個迎著新生走來的日子。


  我駐足在此,已經八十多年了。許多年來,我不斷的茁壯,縱使有時不甚順利、或爭議不斷,我還是成為這個島嶼國度上最為知名也最為龐大的校園之一。提到我,每個人的聯想與意象不盡相同,可是回到學生身上,這些各異的校園生活型態,卻更顯得多采多姿。


  在我的右手邊,有人談情說愛、鑽研於學術之中,期望能在知識或情感上補給靈魂的食糧;而轉過頭,左手邊有人進入學生自治或異議性社團,期望守護公平正義的火苗。我看著學生漫步在汀州路、溫州街、辛亥路,經歷了發掘美食的驚喜、和特色小店的不期而遇、拉贊助成功的慶賀;數十年來學生在椰林大道、小椰林道、蒲葵道、舟山路穿梭不斷的流動身影,從泛黃的校史影像中傾瀉而出,正如過往流經公館的瑠公圳,灌溉了這片屬於台大的記憶。春意乍現,分不清是枝枒迸出、或是快門不願錯過好時光的聲響;入秋深夜,遠方宿舍頂樓飄來一些不知為何遲遲不肯入睡、凝視星空的淡淡煙味。


  大學生活就是場冒險、就是場學習,我總是這樣跟自己說著。有些人試圖為這場冒險留下一份指南、一份個人心得,無論是以新生書院或是迎新宿營等方式,無非是希望讓初來乍到之人,可以手握一份依照前人在冒險中摸索踩踏而成的小徑,所繪製而成的地圖。同時,更有一些人進入學生自治組織,包括學生會、學代會、研究生協會、系學會、院學生會、宿舍生治會等,集合更多人的力量,無論是對於學生福利的爭取,讓冒險過程中的險惡集眾人之力剔除;在公共事務上的關注與發聲,使問題被看見、重視、引起討論,並從中獲得學習與成長;亦或是舉辦不同性質的活動,為這趟旅程繪上更繽紛的色彩。


  花落花開,才有一些人風塵僕僕的走出我的視線範圍趕往下一個地點,又有一些人紛沓而來、揚起陣陣塵土。在我身後,往者是夜空中的煙火綻放著光芒;而眼前,大學廣場的黎明正待破曉。


2012年5月10日 星期四

社論:戳破依法行政的謊言


◎台大意識報


  前些日子,北市府因文林苑都更一案,對拒絕參與都更的王家強制拆除,即便許多學生前往聲援,市府仍動員優勢警力強制驅離,引起輿論譁然。而臺北市長在整個過程中,堅稱市府的拆除行動有法源依據,且法院亦已做出判決,自己是依法行政」。然而這樣的解釋,引起了許多學者的批評,認為北市府不負責任,反而罔顧了法律賦予的義務。



  首先,法條本身所蘊含的價值便已讓人存疑。我們賦予國家權力,縱使再消極,至少也期待它能保護自己的身家財產。依照都市更新條例25條之一的規定,只要「總樓地板面積五分之四的人同意」,就可以協議合建了;也就是說今天只要有人多數人的背書,人民的個人意見就可以被所謂公共利益所犧牲。當高喊公共利益的同時,合理的質疑是這些故事中究竟達成了甚麼公共利益?市容的美觀?公共安全?或者僅是滿足某些人「讓臺北看起來比較進步」的想像?筆者無法認同僅僅為了這樣的理由,便足以拆屋逐人;更難以接受的是,一部以人民為出發點的法律,所關注的焦點只停留在「大家都同意了只剩你」,只在都更前後「財產是否有減少」。



  條文本身可能蘊含著不正義,但正義不是等到立法者忽然醒悟時才能實現,法條的運作本身便承載著相當的價值,留待執行者與審判者去實踐。然而我們的法院在判決書中聲稱:「陷都更程序延宕,顯失立法之原意。」原來公聽會的目的不是避免居民的利益在公權力之下隱沒,相反的「都更程序順利進行」才是這部法律的目的?同時在這次的司法判決中,法官屢屢以「房地價值嚴重減損」、「損人不利己」等理由來指責王家。可以看出,所謂建設的效率、經濟價值才是法官念茲在茲的,至於金錢以外的價值顯然入不了法官的眼,當審判者都已經把個人意志拋諸腦後搶先為國家暴力背書,政府還有甚麼好忌憚的呢?



  市府在這次的行動中,屢屢揮著「依法行政」的大旗,出了事便把立法院、內政部通通拖下水背書。的確法條本身存有很大的疏失,但身為執行者本來就有法律賦予便宜行事的權限。如此設計,無非期待行政機關在僵固的法條之外實踐每個個案應有的正義,這是權限,更是義務。然而在這次的行動中,若非學生們的聲援,這就只會被媒體塑造成一個「釘子戶」的故事。如果政府繼續選擇性的依法行政,那麼筆者相信,別無選擇的「公民不服從」抵抗,將持續且更加激烈的不斷發生。

2012年3月5日 星期一

社論:我們尚未拆除的威權違建



◎台大意識報



   於二二八當日,成大零貳社同學在校園中以對蔣介石銅像潑灑紅色顏料,表達對威權統治殘留在校園內的不滿。此舉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其中不乏對於銅像意義和行動本身的討論聲音。對此,筆者認為不如從蔣介石銅像在台灣「遍地林立」的現象談起。

   從銅像矗立的過程來看,銅像所承載的,恐怕已經不只是蔣介石形貌的物件,相反的,他是過去威權政府的遺留物。台灣早已解嚴多時,但各處仍然殘留著為數不少的蔣介石銅像,不難想像在過去威權統治的年代,全台灣究竟遍布了多少的銅像。從蔣公行館到大街小巷、從托兒所到高等教育,蔣介石總是以各種或肅穆或親切的形象,霸佔了社會中最顯眼的空間,強迫性的塑造了我們今日所「習以為常」的地景;殊不知這種「習以為常」的感受,其實正是受到權力長期支配,所導致的結果。

   此外,銅像所要傳達的訊息,其實是要強化人民對於國民黨「道統」的認同。銅像限制了台灣人對於紀念的認知,也影響了被紀念人物的選擇。在台灣的歷史中,一直不乏值得紀念的人物,但究竟有多少被我們記得了?而蔣介石的銅像,突兀的占領了社會上無數重要的空間,又究竟排除了多少對於紀念的不同想像?在國民黨執政的戒嚴時代下,銅像已與台灣社會和文化脫節,成為宣揚國家意志的物件。

   到了今天,具備這樣威權意義的物件是否仍有存在的必要,值得交由社會進行評斷。到底,蔣介石銅像與威權思想之間的關係可以再改變嗎?當問題回歸到威權的陰影如何被去除,潑漆、拆除也就只是眾多手段之一;更重要的是,我們如何認知到銅像與威權之間的關係,並由公共討論提出對於銅像的不同詮釋,讓對於歷史的詮釋權回到社會中,使威權的象徵物,成為民主和轉型正義的例子。

   轉型正義是一條漫長的、需要耐心與細緻處理的工作,當我們要試圖超越銅像而討論威權時,有賴於大眾對於歷史和轉型正義的廣泛討論與了解,這在現下的台灣仍是相當缺乏的。上述過程的前提,有賴於大眾具有民主的基本素養,方能激起足夠的公共討論,並讓公民能參與於挑戰威權的重新詮釋中;然而,若是社會普遍對於議題的認知不足、或者如前所言──早已對於生活中具有支配性象徵的物件無感的話,行動者的重要性就展現於喚醒大家對於這段歷史的重視,以此開拓公共討論的可能性。

   誠然,對於成大的行動者而言,事前事後都應該要針對手段和目的細細思量,但如今大眾的爭論點卻仍停留在手段合適與否上,而無視行動者費盡心力提出的對於威權的挑戰、和創造出的對於詮釋的討論空間。如此,又怎麼可能藉由公共討論而讓社會取回詮釋權、進而徹底的拆除威權思想呢?

2012年2月20日 星期一

社論:爭取學生權利──從空間使用權開始

  日前,由台大研究生所組成的工會籌備小組,預計於2012年1月7日舉行「台大工會」成立大會。出於校內既有的場地出借規定,工會籌備小組以研究生協會的名義向課外活動組提出借用場地的申請;然而,校方「審核」後認為,台大研究生協會與台大工會成立無關,不認可本次活動,也因此相關場地的借用跟著失效,迫使籌備人員只好在最後的時間緊急更換場地,影響活動成效。

  無獨有偶的,在十一月中旬的校慶典禮之後,關心紹興南街的學生也透過相關社團的名義,向學校借用教室以舉辦議題說明會;同樣是在最後關頭,學生遭到校方以「紹興居民不得為社團活動講師」為由,要求延長場地申請程序,使得其中一場說明會的場地不得不臨時更改。


  從以上兩個案例可以發現,現有的教室借用規定,仍存在許多不合理之處,這些不合理使得學生仍難以脫離校方的控制。根據現在關於借用教室的規定來看,唯有學生社團才有借用教室的權利,而社團的認定標準又為學校所掌控。事實上,校內活動的變動性相當的大,有些議題會促發某些學生集結,而形成一種短暫性的學生團體,紹興議題所促成的大學生聯盟即是這種例子;又或者,有些學生團體的性質無法被既有的校內學生社團的意義所涵蓋,然而這些團體的對話對象也是以學生為主,如:學生工會等。但是,這些各式各樣的學生團體儘管有場地上的需求,卻必須透過校內正式的社團,才可借用教室並使用之。校內的社團必須具備的條件又更為嚴苛,就算是自治性社團也仍必須設有「社團指導老師」。殊不知,在如此規定之下,學生的集會結社自由受到了極大的壓制。


  此外,借用教室場地除了要有「校方認可」的學生社團之外,學校也控制了社團的活動取向、甚至活動內容,校內社團的自主性受到極大的挑戰。從這學期的幾次事件中,行政人員為了避免「資源的浪費」,或以「維護學生利益」為理由,進而審查學生社團的活動內容。就連維持社團運作的「社課」,都必須遞交書面的活動計畫書、還必須有指導老師簽章,才能有「資格」申請社課場地。如同前面的案例所說明的,在這樣的過程中,校方行政人員能夠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或為了避免權威受到挑戰,而阻撓特定的學生活動。


  除了修改制度上的缺陷之外,在現行條件中,更大的問題來自於校方對於異己的打壓態度。台大校方作為資源的分配者,同時也是具有教育意義的大學,在分配教室空間的資源時,如果只是為了保護校方單方面的利益,而犧牲同學、甚至是周圍社區居民的權利,有失其教育之責。事實上,在一個多元的社會中本來就存在著多元的立場和意見,「容忍」的精神是避免仇恨和促進溝通的重要條件。如果連容忍的精神都難以實踐,而只是不斷打壓與自己利益有所衝突的「異己」,又如何能促進討論、促進彼此的理解以削減誤會和仇恨呢?




2011年12月15日 星期四

台大意識報::社論:台大拆房子,大家都在看

◎台大意識報


台大校慶於日前舉辦,學生聯盟於校長致詞的過程中發起抗議的行動,要求學校撤除對於台北市紹興南街一百多戶居民的訴訟,台大校長李嗣涔於事後對此行動痛批「用意良善,作法不當」,又以「台大學生需要再教育」作為校方意見的結論。 

筆者看來,台大校長的言論只不過是圍繞在手段的選擇上打轉,模糊議題焦點,而非正面面對問題。質疑學生「作法不當」,卻不正面回應抗議學生的訴求,這樣的說法充其量也只是替學校失去的「面子」表達同情,實際上仍刻意地避開紹興社區即將被迫離家的居民而不談。
 無獨有偶的,台北市內也正發生許多類似的案例,包含十四張拆遷、三鶯部落拆遷。這些案例中都不乏社區與政府對抗的畫面,從社區居民、學術工作者、到了建商、 財團、政府;其中的利益和權力關係千絲萬縷的糾結在一起。這些議題都透漏著相同的訊息,那就是台灣缺乏正式的法律條文來保障居民的權益。  

過去執政者所遺留下來的歷史難題,在大部分的現代國家中都由特別法進行相關權利的規範與保障,然而台灣卻始終缺乏相關的法律。以德國為例,二戰之後的東德通 過「政黨法」來處理納粹的黨產。兩德合併後,西德也保留了「政黨法」中有關處理黨產的條文,條文中除了明定東德黨產處理原則、程序外,也規定追溯時效為五 十年。如此一來,德國的法律一來保障了國家處理相關事務的程序的權利,同時也使得黨產的所有權不會任意的被國家操縱。

再回頭來看台北市的這些例子,非列管眷村作為過去執政者「縱容發展」的結果,在政治已經轉型的今天,在土地開發上卻沒有接受特別法的保障,地上的居民只能誠惶誠恐地面對「侵占國有地」的指控,任由國家宰割。

在這樣的條件下,台大作為一個高等教育機構,在處理相關的「糾紛」時,非但沒有表現出有別於政府的氣度,試圖在法律制度之外尋找更多的可能性,如:協商、安置居民……等;相反的,校方只是依循現有卻有缺陷的制度,罔顧歷史的共業,侵害紹興居民的居住權。作為一所大學,難道這就是台大想要給大學生的示範嗎?作為乘載知識的教育機構,在面對社會和法律制度時,難道不應展採取更有洞見的行動嗎?

 在大學和社會之間,教育者引領社會和制度走上更好的道路,責無旁貸。在缺乏完善制度的條件下,台大不應是只是隨波逐流,而是應登高一呼,指出法律的缺陷和弊 病,並且身體力行,成為「模範」。這當然不是件容易的工作,但就是因為其中的困難不為一般政府機關所能克服,才更有由大學來實踐的價值和意義。

2011年11月28日 星期一

台大學代會 你是那裡有問題?

◎台大意識報
台大學代會於日前決議通過,今年不以「台大學代會」名義參加同志大遊行,而是改以籌組「性別平等臨時委員會」,以此委員會的身分參加。學代會此舉在象徵意義上,等於是向所有人宣稱:「同志大遊行與本會沒有任何關聯。」筆者認為這不但向帶有壓迫性質的社會主流價值觀屈服,是一種退步的行為;更多的,是表現了一個學生組織在民主實踐上的懦弱。

部分學代以「反對同性戀的意見是校園中的弱勢」為理由,不願意以自身名義參加同志大遊行,殊不知這樣的理由忽略了社會中,對於同性戀持反對意見的大多數。社會對於性少數族群的不友善是仍然存在的。許多人以為,社會上對於性少數族群的態度已有改善,至少基於政治正確的理由,在公開場合中幾乎已經沒有人宣稱自己歧視性少數;然而,這並不代表所有的歧視或壓迫已經蕩然無存,因為壓迫的根源不是只來自公開的言論,更多的,是來自生活中不經意的言行舉止。事實上,我們還是常常聽到人以「很gay」、「娘娘腔」等形容詞,來嘲笑個性舉止較為陰柔的男性;事實上,我們的社會仍然戴著有色眼鏡在觀看同性戀者,將同性戀與「淫亂」、「愛滋病」掛上等號。

此外,學代會亦未將「代表性」的意涵區分清楚,因而產生「學代會參加同志大遊行」等同於「學代會代表全部台大學生參加遊行」的錯覺。固然,學代會在校內是一個相對於學生會的代議機構,但是對校外更廣大的社會而言,學代會同時也象徵著特定的學生群體。在並非監督學生會的情境之下,學代會自然有掛名參與 特定社會運動的正當性。委員會之於學代會雖然也是某種程度的團體,但如果同樣基於對「正義」的堅持,為何還要多此一舉?豈不是學代會不願為弱勢的權益背書,不願意支持這樣的價值觀呢?

「不參加同志大遊行」當然不等於歧視同志;但是如前所言,學代會是有正當性、並且有資源可以參加同志大遊行的組織。學代會今天的所做出的決議,雖然不會直接產生對於性少數族群的壓迫,卻失去一個為弱勢發聲的珍貴機會。

2011年7月23日 星期六

社論:校長你可知道,問題不能由「好態度」解決?

六月是鳳凰花開的季節,是象徵離別與啟程的時候,台大學生也沉浸在離情依依的氛圍之中;然而,台大校長李嗣涔先生在此時捎來一封「十四點給社會新鮮人的建議」,內容中多提及希望台大畢業生服從企業界的「潛規則」:不問升遷、自願加班……等。然而,校長一席話卻忽略了現實中,台灣的工作條件每況愈下的社會事實。


根據主計處的統計(圖一),台灣的勞工薪資水準在2000年後即沒有太大的起伏,甚至在2008受到國際金融海嘯影響之後,跌落至十年前的薪資水準,至今都尚未恢復過去的水準;然而,儘管受到了世界性景氣的影響,主計處所公布的台灣經濟成長率卻是不斷成長的,換言之,就在台灣經濟蓬勃發展之時,貢獻勞動力的勞工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回饋。



(圖一)

除此之外,國內的勞動結構也產生了很大的變化,其中以每周工作時數少於35小時之「部分工時」者、與派遣勞工增加最大。根據勞工陣線的資料指出,台灣部分工時勞工約有38.4萬人,派遣或臨時勞工更多達53.9萬人。這些工作的所得大多相當微薄,當這種「窮忙」的工作形式大量的出現在勞動市場時,將使得勞動條件更加向下修改,導致更惡化的工作貧窮,造成惡性循環。

承上所言,由於外在結構的限制,使得「不正常」的工作環境並未違反勞工相關法令,可見問題早已超出法律的規範之外;今天的問題已經無關乎勞工的「態度不佳」,而是根本上,人們不得不用更激烈的手段,才能爭取「正常」的權利。

今天在面對台灣如此困窘的勞動環境時,校長給予台大畢業生的建議,無非是在助長、或合理化這些病態的待遇。校長認為學生的態度應該改善,殊不知如今已非態度所能解決的問題;校長不但沒有期勉學生正視這些不合理的待遇,卻反過來要求學生服從這樣的規則。作為高等教育的龍頭,校長一信令人唏噓。

2011年6月6日 星期一

社論:五一反貧困大遊行 台大學生也該走出壓迫

◎台大意識報社


近年來,五一勞動節大遊行中開始出現青年大隊的身影,號召青年們走上街頭對「青年貧窮化」說不。而參與遊行的群眾組成似乎也越趨異質,傳統上被視為專業工作者的社工師、護理師和醫師紛紛組隊揪團,對自身不合理的勞動條件加以反擊。

這些「非典型抵抗」的背後其實透露了一個訊息:當壓迫變得更細緻且廣泛,簡單的「階級兩極化」模型無法適切涵蓋壓迫的諸多複雜面向,我們不再能夠簡單地將人們歸類為可惡的資產階級和可憐的無產階級。對於自覺壓迫的人們,抵抗行動也就勢必要透過不斷的動員和結盟,以擴大群眾參與、喚起階級意識。

今日的受壓迫者所面對的,不只是呈現在職業分類上的階級不平等,還包含職業內部階序的世代不正義。主管和基層員工(例如主治醫師和住院醫師)之間勞動條件和待遇相差甚多;等到基層員工費盡千辛萬苦,終於升遷到主管職時,當初的忿恨不滿已經被「媳婦熬成婆」的既得利益所掩蓋,改革的動能也就難以維持。同時,業務外包、人力派遣、臨時工等美其名為「勞動彈性化」的非典型勞動形式,也成為跨職業的病態現象。面對這些困境,在五一遊行中方興未艾的橫向階級聯盟和縱向世代訴求,將成為工運深化轉型的契機所在。

無論這批社運新面孔是自覺或被動員而進入社運,他們都可能成為帶動整個世代的火種,他們也會以自己的主體性為社運場域帶來新面貌──這已經具體呈現在運動的策略和手段的翻新之上(例如,青年大隊模仿SM女王鞭打奴隸的手法,在行動劇中諷刺財團虐待員工)。過去或許他們未曾關注階級問題,或許從不熱衷公共參與;然而一旦認知到個人的不滿其實源於一個更大的社會結構,他們便可能更進一步看到「其他人」的不滿也與自己休戚相關。於是,五一過後,從遊行返回各自的生活,在自身所處的社群中持續論述、遊說、抗爭、動員、議題結盟。在這個意義上,遊行不僅是集體抵抗,也是個人史的通過儀式:經由一次社運的洗禮和轉化,零星的個人轉而成為相互連結的社會人。

五一遊行並非只是「社會主義國家的盛事」,也不該只是「工人的事」。借用馬克思的話:「這說的正是閣下的事情!」對許多台大學生而言,壓迫並不只存在於新聞報導或理論著述的一隅,而其實遠在出社會之前就必須親身體驗。台大研究生協會帶頭反對校方教學助理減薪的措施,進行研究生「勞動與收支調查」;尚具學生身分的高醫實習醫師疑似過勞死,台大及其他學校的醫學系學生相約上街舉牌抗議「醫師長工時,病友沒品質」。青貧、窮忙、實習,這些工時和薪資問題,不但是他人的血淚故事,也是自己必須奮起反抗的現實處境。自己若不能由書桌或電腦前往街頭跨出這一步,又有誰能替你爭取權益呢?

2011年5月15日 星期日

社論:第二期五年五百億 大學應更審慎、透明的使用經費

◎ 臺大意識報

  2011年4月2日,教育部公布了第二期「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即五年五百億)的補助學校以及金額,其中台大更獲得了高達31億的經費;相較於第一期的計畫,台大獲得了比過去多1億的經費。


  在第二期的五年五百億計畫中,教育部也嘗試回應一些第一期為人詬病的部分。例如社會科學領域在第一期只使用SSCI做為審查的標準,第二期則新增台灣的TSSCI,以符合人文社會科學著重於在地社會議題的特質。人文與藝術也新增了過去沒有的A&HCI進入審查的範疇。這樣的調整,或許沒有根本解決以「論文產量」累積點數的競技方式,然而現階段而言,能脫離原本獨尊SSCI的審查,確實具有進步的意義。不過,目前理工領域的審查依舊以國際期刊SCI作為唯一的標準,儘管鼓勵學界符合國際潮流可以增進學術品質,但也同時存在學界與台灣產業科技或社會需求脫離的隱憂。

  就在此時,台大校長李嗣涔先生也喊出「前進五十大」的口號,可見其企圖讓台大成為世界頂尖大學的野心;然而,在口號的背後,不得不質疑台大對於「頂尖」、「優良」的想像究竟是什麼?正當教育部試圖透過修改計畫,使評量過程更為多元的同時,台大卻仍盲目追求以世界各大國際評鑑為評量標準的「五十大」(甚至有些評鑑只是私人公司進行的噱頭),如此一來,犧牲的將不只是教授教學的熱忱,大學的社會貢獻也成為了陪葬品。

  另外第二期「五年五百億」除了改變審查標準,也同時改變了挹注的經費方式。第一期的五年五百億限定各校所獲得的經費,必須用於「重點發展領域」,經費透過核銷的方式獲得,但也因此引起了爭議,如:去年監察委員懷疑台大利用碳粉夾浮報經費的使用量;然而,第二期採取了「統塊式核給(block-funding)」的方式,即教育部將不特別指定使用項目,使得各大學在發展重點研究領域外,可以依照自己的計劃,更彈性的運用相關經費。

  在這種彈性之下,大學必須更審慎來使用這筆經費。由於經費的使用更為自由,大學可將這筆經費挪作創建或改進基礎建設之用,然而五年五百億終究只是短期的計畫,大學若要長久經營,不能完全依賴這種短期的、高額的經費,還是必須找到穩定的經費來源。

  由於享有更大的自由,大學更要主動、公開地使用這筆經費時,相伴而至的是更嚴厲的監督。對於五年五百億的經費使用方式,校方向來被動的等待關心的人來詢問,卻很少利用更主動的方式,對外說明經費的使用。五年五百億的挹注不應該成為浪費,大學生以及校內相關的次級團體也該把眼睛擦亮,一同監督這筆經費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