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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0日 星期一

[議題回顧] 意識報中的校園空間問題

 
◎鐘晨屹、熊昱安、林語瑄、黃脩閔 


  校內建物的起造及校園空間的規劃,與學生們甚為攸關,從建物興建時各方面的評估,到建築落成後空間利用的規劃,都值得付諸於公共場域討論,納入作為校園主體之一的學生之意見。於本次校園空間回顧中,我們將追蹤過去校園空間的變化,亦將論及其現今發展,進而一窺台大校園空間議題的神秘面。


▍意識報的校園空間議題綜覽

  無論是在擘畫期間的校園新建物,或是針對現有校園空間的檢討,有關校園空間的議論面向相當廣泛,包含系館搬遷與拆建、大樓興建的安全評估及審議程序檢視、現有系館空間的利用,甚至是與台大鄰近的校外空間,都會影響到整體校園的空間規劃。

  在切入點多元的情況下,我們一一描繪了校園各個角落空間規劃及利用的圖像。如人文大樓建案的發展脈絡(2010、2012、2013);機械系新舊系館的拆建始末(2010);鹿鳴堂的安全評估機制探討(2011);回首社科院變遷的特刊(2013);對公館徒步區空間利用的初探(2014);梳理生科系館風災事件並藉以探討空間管理(2015);從學生和系所間的關係談空間利用(2015);以校園規劃為主題談流程進行及學生參與(2017);又或是談校園動態空間的利用(2019)。空間與人的關係是持續發生的,因此我們也將持續追蹤並寫下對校園空間的議論。

  在本次專題中,我們將分別追蹤校內人文大樓漫長的審議過程及發展方向,及鹿鳴堂與卓越聯合大樓數年間規劃利用之複雜。原因在於這兩處校園建物的興建均長達數年,期間滋生不少學生如何利用、建築的價值應該如何被展現等爭議,且近年這兩處在工程的進行皆有不少進度,本文將回顧其發展脈絡,釐清持續至今的問題,台大校方與學生該如何面對這些議題。



▍人文大樓的始末分析

  在討論台大的校園空間議題時,人文大樓往往有其特殊性的意義,從2006年人文大樓獲得了觀樹基金會的捐款起,到今年2019年1月正式動工,共經歷了14年的時間,其間開過了許多次大大小小的會議,產生了許多的爭議,本刊從出刊後便對此一主題多所報導。可惜的是,意識報過往關於人文大樓的文章,都是較為評論性質或較為斷片,多是在某個會議開完後的立即報導,且相關報導大約在2015年過後便沉寂了許多,面對今年年初的動工,本篇希望能釐清過往遇到的困難及動工的原因,並在第一百期,藉由歷年來的會議資料,完整的回顧人文大樓過去這十四年的歷史,並交代目前的現況及未來的展望。


發想階段(1994-2006)
  
  關於人文大樓最早的構想,是在1994年於文學院院務會議提出之未來空間規畫方案,由於文學院8系8所(目前為8系12所)師生數量龐大,以及文學院空間分散校園各處的問題,計畫興建人文學院因應之。[1]1995年校園規劃小組提出的校園規劃報告書中,提出以洞洞館區作為預定基地的想法,同年的文學院院務會議則是提出以椰林大道兩側為人文學園的構想。前者在2000年校園規劃小組的報告書中再次被重申,後續的會議也多圍繞著洞洞館存留問題做討論,後者的構想則似乎並無被更進一步的討論。[2]由此可知,人文大樓興建一事早在1994年就有所討論,然而所有的構想都因為欠缺經費的關係而無法有更進一步的推展。到了2006年,台大校友華碩電腦董事長施崇棠,在時任李嗣涔校長勸募下捐助5億4千萬元協助母校興建人文大樓,而此捐贈屬於實物捐贈,亦即是由施崇棠委託的團隊將建物蓋好後再將財產權移轉給校方。[3]


校內規劃與審查(2006-2014)

  有關建案的審議流程參閱本報〈從發想到落成──校園規劃流程概覽〉一文。[4]套用在人文大樓一案,實際的審議流程如下:人文大樓籌建會→校規小組→校發會。[5]

(一)洞洞館保存與否研議階段

  人文大樓的興建基地,預定是要在舊有文學院系所館上重建,面臨到的第一個問題是洞洞館到底可不可以拆、該不該拆。之所以會面臨到此一問題,是因為合稱洞洞館的三幢建物──農業陳列館、人類學系館、哲學系館(原為農經及農推系館)──外觀特殊且風格一致,是相當具特色的一批校園建物,也是校友共享的回憶。然而,洞洞館本身設計過於老舊,結構上亦有缺陷,且這些問題是即使花費龐大維修費用也無法根本解決的,因此有論者認為應趁此次人文大樓興建的機會將其拆除,另外興建具實用性且符合未來台大校園空間構想又具當代建築風格之大樓。[6]於是,正反兩方的聲音被帶進了相關會議進行討論及對話。[7]

  到了2006年10月2日人文大樓籌建會第2次會議,文學院最終決定向台北市政府申請洞洞三館之拆除執照。應敘明的是,按照此次會議紀錄記載拆除執照之申請似乎無須經過文化局會勘,何以本案最終仍進入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作審查。[8]我們推估是因為歷史建物或古蹟之認定可不經所有權人而由人民或團體向文化局提出申請,所以應該是有人民或團體在台大決定向校方申請拆除執照後向文化局提出申請。這樣的推測也似乎可以從後面第7次籌建會上廖咸浩委員的發言獲得驗證。[9]於是,本案在2007年6月29日進了文資審議委員會審查,審查最終決議為將農陳館登錄為歷史建築,須保存建築物整體,而哲學系及人類系館雖無須登錄為歷史建築,但須另作測繪使未來新大樓之設計能夠延續原建築之建築語彙。[10]至此,洞洞館存留問題告一段落。

(二)曾經出現的十個方案

  在洞洞館保存與否的爭議解決以後,人文大樓興建一案終於進入了建物本身的討論,校內的討論從2008年至2014年,歷經14次籌建會、11次校規會以及7次校發會,期間共產出了十個方案。在此僅概略列出這十個方案的相關爭議,詳細的每個方案的更迭過程,請參閱意識報校園專欄。[11]以下僅為十個方案的簡介。

       方案1-3:西曬問題嚴重;對於農陳館身為歷史建築的存在有較大的挑戰;建築物密度太高、棟距太小。最終在校發會被否決。
       方案4-1、4-2:量體過大、過高,對正門的景觀意象帶來強烈的衝擊。校發會通過方案4-1有關量體的設計,但最終因經費過高而放棄。
       方案5:提高建蔽率以降低樓層數,形同走回方案1-3。於文學院內部會議被否決,決定根本調降15%的量體。
       方案6:室內空間單元過於狹長。校發會決議調降公設面積以尋求內部設計變更的可能性。
       方案7:文學院內部空間分配未能達成共識,於文學院內部會議遭否決。
       方案8、9:輿論對於本案的監督力道,以致於校發會在此二案之量體高度未超越先前方案的情況下,決議再度調降量體高度。
       方案10:於2014年5月16日通過最後一次校發會,並於2014年8月1日和10月29日通過校內樹保小組審查會以及臺北市樹木保護委員會的審查,走完所有校內審查流程。
     

校外送審(2015-2016)

  到了校外送審階段,過去從2006年到2014年繁複的校內規劃與審查終於可以展現它的重要性。[12]2015年4月30日人文大樓案第一次進入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會討論,原本在校內彼此意見對立的兩派人馬依然在此次會中針鋒相對。會中張小虹教授認為,人文大樓基地選址跟設計都未慮及歷史景觀,將壓迫相距9.5公尺的歷史建物農陳館;而校規會的召集人黃麗玲教授則認為,人文大樓已經過近10年不斷的修改,且大樓的高度只有24公尺未違反允建高度80公尺的限制,以展現學校內斂、自制的意願。時任台大校長楊泮池也表示對此案堅定支持,認為沒有人哪來人文,需要有好的環境才可把學生教好。時任都發局長林洲民最後決議,台大必須參考委員意見修正後,再重送一次都審會。[13]

  根據第1次都審會委員們的建議,將北側量體下方挑空增加一層,樓層數增至七層,西側量體 (新生南路側)亦增至七層,以及將西側量體沿著新生南路軸線配置做修正後,本案於2015年7月30日第2次送進都審會。然而此次會中仍有部分委員存有疑慮,例如臨新生南路一側量體的的結構。最終時任都發局長林洲民,再次裁示台大校方修改設計,並在下次與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聯席審議。[14]再次根據都審會的建議將地上最高建築高度修正為六層樓後,本案中終於在2016年3月21日第3次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上通過。[15]至此,人文大樓終於可以進入發包與施工的階段。


近期動工的考量(2019-)

        在網路上所能查到的資料、新聞及會議記錄,都僅止於前述2016年3月21日第3次都審會通過而已,一直等到今年2019年初開始動工後,才又有新聞和相關消息出現。自2016年通過督審後,等到3年後才開始動工,第30屆台大學生會福利部長蔡庭熏提到,主要是資金上的問題。人文大樓的預算,來自華碩董事長一開始捐的5.4億,加上文學院自籌款約1億以及學校補助約2億,總計約8億多。這樣的預算,由於人文大樓的討論曠日費時,期間通貨膨脹、工程款上漲,以及工程圖多次地修改所費不貲,最後預算只夠蓋完建築的機電部分(基本結構及管線),內裝及使用設施還需要籌措資金,3年幾乎都用以募資。今年初動工並不代表資金已籌措完畢,而是考量到若繼續延宕,預算也會跟著變高,且基於捐款人感受等考量,選在今年初動工,但仍有部分資金尚未募齊,也將成為人文大樓興建案的變數與隱憂,亦即文學院及校方必須在機電興建的這三年間募齊內裝及使用設施的款項。


總結

從以上對於會議資料的回顧以及關於人文大樓近況的最新消息,我們可以知道,人文大樓興建一案之所以耗時多年、延宕至今,有其流程的結構性問題。 

首先,籌建會、校規會以及校發會,這三個會議雖然表面上具有層級與順序先後的關係,但實際上整個程序並不是單向進行的,有時候會不斷來回,有時甚至是好幾個循環,[16]這樣的做法雖然顧及了審查的嚴密度,但同時也讓整個流程好似看不見盡頭。

其次,審查重點的層次不夠分明。在會議中我們可以看見各個委員對於許多層面的問題同時表示意見,但整個流程在進行時應該逐步討論,等一個問題達成共識後再繼續討論後者。例如內部單位空間的配置以及容積大小等,這些都是一個建築的前提,所以應該要先把這些東西都確立好後,再針對建築師根據這些前提所做的設計做進一步的討論。然而,在這個案子裡所有的問題都是混在一起被討論的,這也是導致流程反覆的重要原因。

最後,或許也是目前人文大樓最需要的,也就是要確保資金足夠以及對預算要有更好的掌控。最後我們也期盼人文大樓能早日落成,文學院的莘莘學子能早日有個家,不再流浪。



▍台大新劇場:從期待到下落不明


  在第47期的意識校園專題中,我們看見2011年時,校內各方對於鹿鳴堂的預備拆除與卓越聯合大樓的興建的想法,包含鹿鳴堂的拆除是否有其必要、是否有作為文化資產的保存價值、新大樓建案為了配合五年五百億的經費倉促決定下的問題,以及戲劇系師生對於台大新劇場的期待。

  2019年的現在,卓越聯合大樓一期工程已經完工,各商家也開始陸陸續續進駐。然而新劇場作為二期工程,卻暫時沒有下落,劇場空間目前的規劃,似乎也有諸多問題,戲劇系在校內面臨無劇場可用的窘境,在演出與教學上都受限。為了釐清新劇場的誕生與無法動工的現況,我們採訪了十分關注此事的戲劇系D老師與總務處,希望能理解新劇場從被引頸期待到下落不明的過程。


戲劇系的空間需求

  過去戲劇系在校內上課、公演時,使用的是位於鹿鳴堂內的台大劇場。台大劇場的前身是禮堂,在經過整修、搭建鷹架等工程之後,戲劇系從2005年開始固定使用台大劇場作為教學與公演的空間。儘管經過改建,原本作為禮堂的空間設計與建築物的老化,例如屋頂的破損漏水與演出時要遮蔽來自眾多門戶的光線噪音等,仍產生諸多不便。

  回到戲劇系本身來看,老師便提及,戲劇系的實作需要各種製作的空間:排練場、工廠(舞台、服裝)、Lab(實驗各種專業器材,像是燈光教室、音響教室)、劇場、儲藏空間(燈具、器材、服裝間、服裝儲藏保留間、舞台儲藏空間、道具儲藏等)在真正去劇場演出前,也需要地方繪製布景、背景幕,還要先試組裝做好的佈景,但現況下戲劇系擁有的空間還無法完全滿足這些需求。


校內空間分配

  對於目前校內空間的分配狀況,總務處表示,他們在分配上主要是以院為單位,院內再自行分配與協調。目前主要遵循2000年教育部頒布的《大學增設調整系所班組及招生名額查作業要點》內的標準。文學院使用的面積高於標準,而且在未來人文大樓建成後,文學院的使用空間會比標準高出7899m²。

  除此之外,對於過去戲劇系在鹿鳴堂台大劇場的使用,總務處表示他們也未將之計入文學院的空間計算中,初心是為了協助戲劇系特殊的劇場需求,才協助挪用,考量未來文學院的空間超標,戲劇系的專用空間應回歸文學院內討論,對其他學院才較公平。總務處也提到他們被分配的修繕經費已經二十多年未曾調整,這或許也是過去鹿鳴堂不是選擇修整而是拆除的原因之一。


新劇場的規劃

  卓聯大樓分為一期、二期工程的其中一個因素,是由於資金無法一步到位,但邁頂計畫五年五百億的經費又有其使用期限。在一期工程中,因為一開始的三次招標都無人投標,只好刪減關於舞台木地板、活動隔音牆等項目,減少工作項目,才有廠商投標。目前卓越聯合大樓一期工程已經完工,位於地下室的劇場空間則屬於二期工程,尚未開始進行,但目前牆面及天花板爬滿各種管線,將來可能無法順利裝上隔音門,在其他細節方面亦存有問題。D老師表示,卓聯新劇場的建設過程中,並未聘請專業的劇場設計顧問,或邀請劇場專業相關人士評審,建築師將戲劇系本身當成專業設備顧問,但其實應尋找同時有建築及劇場專業的人士,戲劇系只能以使用者的角度盡量給予建議,缺乏專業顧問導致現在的劇場設計存在諸多問題。

  總務處則強調,工程的預算本來就不包含劇場設備,關於要刪減哪些項目,也是與戲劇系開會過的結果,況且營繕組每週都會寄送工程進度表給使用單位與週邊單位,戲劇系可以主動參加每週公務會議、工程月會來確認工程師做細節與進度。但隨著工程推動,戲劇系參加會議的次數漸少,且到後期代表換人,後繼者未能參與前段過程,因此提出不同想法。舉例說,在劇場興建過程中,未有紀錄表示戲劇系希望布幕安排的位置,但當天花板的管線開始安裝時,戲劇系到工地勘察才說會擋到布幕,卻也沒有留下書面紀錄或布幕設計位置等指示,所以工程承辦人員無法依照指示及時討論是否變更位置。但事實上,戲劇系表達想法的方式、內容有無前後不一,雙方說法並不一致,也凸顯了未聘請專業劇場設計顧問的弊病,戲劇系既非設計單位,亦非監工單位,無論是在歸責的要求上,或是即時得知設計錯誤,均屬不易。從戲劇系角度觀之,由於卓越聯合大樓是一件龐大的工程,總務處寄送的每週工程進度與會議的相關信件,不一定每個會議都與劇場有關,也常常發生有許多總務處與建築師以為與劇場無關的工程,事實上其實是有關的,例如前述的管線配置問題。戲劇系站在「協助校方及建築師的未來使用者」的角色,實際享有的權利義務卻不明確,兩方來回中的認知落差,造成了複雜的溝通問題。隨著工程前進與預算逐漸用完、已完成的施工也很難更改,只好寄望二期工程時再依營運者需求修改這些問題。


看不見的劇場營運者

  新劇場的營運與管理單位並非戲劇系,戲劇系是作為有優先使用權的單位,而總務處則是管理單位。在2012年時,總務處與戲劇系有簽訂「卓越聯合中心新劇場使用協議書」,內容包含戲劇系使用新劇場以一學期最多連續八週為限,且須提前告知總務處,若需要更多使用時間則需支付場地使用費;未來劇場的營運以財務自償為原則,外借收費為優先;戲劇系需支援專業人力協助審查及招攬租借單位的演出活動,才能維持劇場經營之使用。

  戲劇系曾表達過經營劇場的意願,不過考量新劇場以財務自償為原則,2018年3月學校決定劇場未來將委託專業廠商經營,目前尚未招標。劇場的自給自足幾乎不可能,場地維持費、電費、環境清潔費、人事成本等估算起來,再上二期工程費用與設備費用,一年至少一千多萬的營運成本。若想單靠租金營運,在每週都出租的狀況下,一週租金約要22萬,但同樣尺寸大小的劇場,租金大概十幾萬而已。D老師以台大對面的水源劇場為例,水源劇場的經費來自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撥款,租金只是彌補經費,而不是主要依靠的財源,劇場本身委外經營,經營團隊向台北市政府標案,負責提供整年度的劇場技術與前後台服務,不用擔心整體劇場盈虧問題。


責任歸屬

  很多人會把此議題理解為戲劇系與總務處間的對立,然而實際上,總務處需要按規章處理事情,按照標準來計算空間是否足夠;戲劇系儘管非劇場設計專業,但也盡所能提出建議,想要爭取更好的劇場,一邊找繪景與演出的新場地,系上每位教授都有各自原本的工作,行政與行政間的溝通落差可能存有失誤。整體而言,經費缺少與行政體系是核心問題,行政體系缺乏彈性,彼此間的溝通失效,而前者更是在原本就限制重重的體系上加上更大的限制,在體系內誰都沒有出太大差錯,問題依然產生了。

  而行政體系內目前主要的分配方式,是以院來分配空間,院內有自主裁量的空間。這麼做的初衷,是為了尊重每個院有不同的需求,但當系的需求無法透過院內分配被滿足時,就會產生問題,舉例來說,戲劇系歸在文學院內,因此空間計算標準是採用較低的每人13m²,而不是藝術類的17m²。不過,即使依照教育部的這套標準去計算分配,也不代表事實上空間必然足夠。

  即使行政體系變得更有效率,在更深處的是對於戲劇系本身的不重視:一所擁有戲劇系的大學,卻無法擁有自己的劇場。台大做為綜合型大學及高等學術教育的機構,盡力讓各系所的基本需求被滿足,應該是台灣大學的義務。戲劇系曾經嘗試過與教務單位爭取,也集體拜訪過校長,但依然面對奔波的現狀,劇場的下落依舊遙遙無期,就算有了劇場,也依然不是以教學需求為中心。


結語

  為了追溯台大新劇場的失落,我們從鹿鳴堂拆除問題一路回顧起,發現這中間牽涉的不只是工程上的問題,從五年五百億的倉促、修繕經費二十年未調整、空間分配標準不一定能反映需求,到工程經費的缺乏、看不見的劇場營運者、行政體系的問題,以及對戲劇系本身的不重視。隱藏在背後的,不只是錢的問題,還有體制的困境與整體環境對藝術的不看重。短期而言,校方與戲劇系應該盡力合作,找出能讓新劇場完成的方法,長期而言,我們要如何改善行政體系、大學經費分配與藝術環境,不只是台大要面對的問題,更是整體高教乃至全台要處理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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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大學人文館興建工程網頁,檢自:http://www.ntuliberalarts.net/about,檢索日期:2019年7月19日。
[2]國立臺灣大學人文館興建工程網頁,檢自:http://www.ntuliberalarts.net/about,檢索日期:2019年7月19日。
[3]國立臺灣大學校園規劃小組網頁,檢自:http://homepage.ntu.edu.tw/~cpo/plan_liberal.htm,檢索日期:2019年7月19日。
[4]凌心耕,〈從發想到落成──校園規劃流程概覽〉,《意識報》095期(2017)。
[5]呂其正,〈堆積木的一百種方法──人文大樓發展始末〉,《意識報》022期(2009)。
[6]夏長樸,〈人文大樓籌建歷史背景〉,http://liberal.ntu.edu.tw/dongdongguan/1-950908.pdf,下載日期:2019年07月20日。
[7]〈國立臺灣大學人文大樓規劃座談會紀錄〉,http://homepage.ntu.edu.tw/~cpo/liberal/950630_comitee.pdf?%AC%F6%BF%FD.pdf??%C4%B3%AC%F6%BF%FD.pdf,下載日期:2019年07月20日。
[8]〈國立臺灣大學人文大樓籌建委員會第2次會議紀錄〉,http://liberal.ntu.edu.tw/dongdongguan/1-951002.pdf,下載日期:2019年07月20日。
[9]〈國立臺灣大學人文大樓籌建委員會第7次會議紀錄〉,http://liberal.ntu.edu.tw/dongdongguan/1-971114.pdf,下載日期:2019年07月20日。
[10]〈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11次會議紀錄〉,http://homepage.ntu.edu.tw/~cpo/liberal/20070629.pdf,下載日期:2019年07月20日。
[11]意識報103刊校園專欄。
[12]凌心耕,〈從〉。
[13]鍾泓良,〈台大人文大樓 都審會:設計修正重送〉,《自由時報》(2015)。
[14]Zou Chi,〈台大人文大樓都審未過 最新設計模擬圖反應兩極〉,《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2015)。
[15]游蓓茹,〈爭議近10年 台大人文大樓終於過關了〉,《自由時報》(2015)。
[16]凌心耕,〈從〉。





[議題回顧] 意識報中的校園少數議題


鐘晨屹、王荷今、張至慶

  本篇將以意識報曾書寫過的校園少數專題為中心,討論這群人在校園中的定位,以及致使其在校園生活中不便的制度與非制度的因素。校園少數的人物群像平心而論是相當多元的,惟基於他們的身份,其特殊需求或難處鮮少被看見,也可能在污名化、標籤化的影響下,不被校園多數人接納。本專題將透過追蹤本刊物曾關心過的校園少數議題,去探討這些群體為什麼不被看見,或為什麼不被接納的原因,此外,過去與現在的校園環境對他們而言是否有改變?同時,希冀以本專題為引子,讓學生們能再次看見這些校園少數的困境,在校園內外,我們應該又以怎樣的角度看待。


意識報的校園少數議題綜覽

  意識報在過去的刊物中,多次撰文分析某一校園少數所遇到的困境有何公共性,並藉訪談了解這些校園少數在台大的切身困擾。過去也多從規範及法規層面著眼,去研究這些校園少數所身處的社會結構及校園環境的樣態。如同前述,校園少數的群像是相當多元的,他們在校園中的身影雖未必受人注目,但他們確實存在著,也各自有其困境該被關注

  在此,我們討論的校園少數,就比例而言確實為少數人,不過實質的處境可能是被結構排斥或擠壓,或人際與環境的組成難容其身份特殊性。如意識報曾於初開放陸生來台就讀時,撰寫過陸生在台的學習及勞動權益困境(2011);也曾針對校內清潔工的勞動權益及生活困境進行各方的探討(2012);對校園用藥者,亦透過專訪及爬梳歷史資料探討社會及校園中的用藥問題(2013);有關校園吸菸者權益保障及校內戶外菸區的設置,意識報曾分析過菸害防制的立法影響及追蹤校內吸菸區的設置沿革(2013、2014);在校內身心障礙者的權益議題,也曾訪問過該身份的教職員工及學生,並討論校內環境對他們如何更友善地改進(2008、2015)。針對上述多類議題,各自有不同的切入點得以深入研究。不過他們的共通點乃在於,他們的聲音應該被大眾所聽見,且對這些校園少數的關注並不該只是侷限在特定文章的專論中,而是該被持續討論著。

  於本文,將針對校內吸菸者權益及戶外吸菸區設置此一議題追蹤及分析。其特殊點有諸多面向,首先是該議題的爭議性,每每在公共場域付諸討論時,總有正反意見的來回爭辯;再來,在少數人要求自身權利被保障時,卻可能因而擠壓到他人想排除二手菸影響的主張;第三,為何有人會為常被認定是公害的吸菸行為爭取權益,這是值得探討的標的;最後,則是反思為何校內空有申請辦法,專區設置卻毫無進展。以下將就該議題做先前刊物資料的爬梳,並概述其至今的現狀,在連結過去的同時,也展望該校園少數在校園內今後的處境



吸菸者與校內吸菸區

  意識報曾於2013年(66刊)的校園吸菸專題中,進行過對校內吸菸者的專訪,並以醫學觀點及社會學的角度,談戒菸及反菸的現象。於同一刊中,也針對吸菸是否真如社會通念,以及政府政策所定義的「不良」及「不健康」提出反思。不久,在2014年(69刊)的校園吸菸專題,則進一步地追蹤了台大校內吸菸區設置推動的沿革,並由各層面討論校內吸菸區設置的困難及限制。

  雖然意識報對於吸菸者及校內吸菸區的議題已多年未撰文探討,不過校內仍持續有人進行著相關討論。如近幾年校內學生自治的選舉數度有參選人以增設校內吸菸區為政見,學生會福利部亦將爭取在校總區設立吸菸區納入施政計畫中。相當可惜的是,每每掀起一波討論的同時,或因倡議者的行動力未能持續,或因他們的論證強度不足以說服大眾校內有增設吸菸區的「必要」,倡議熱度總持續不久便漸趨消沉。本專題將先行回顧校內相關管理要點的制定沿革,同時檢視現行校內既有吸菸區的發展及管理狀況,並考察曾有哪些主體提倡過在校內合法設置吸菸區而未果。在爬梳發展之後,透過幾位校內吸菸者的訪談,整理他們的看法,以進行對吸菸行為及爭取吸菸區設置動機的理解。最後,本文將整理先前的文章,綜合本次專題的資訊,分析爭取設置專區的可行性,及再次理解該校園少數的特殊性與困境。


管理要點的前世今生

  衛生署在2009年1月11日施行新的《菸害防制法》,明定「大專院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載之室內場所,全面禁止吸菸。」且於前述場所之「室外處」,若「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台大在前述法律實施前,就已成了全面禁菸的校園,校園內有多處的禁菸標示,保健中心也不時有戒菸輔導及菸害防治講座,足見主管機關對校園內反菸及禁菸的決心。

  然而,校內有吸菸需求者雖未必多數,卻依舊存在。為顧及吸菸者權利與落實校園禁菸的平衡,學生代表大會福利委員會於2009年召開多次「菸害防治協調會議」,學生會福利部亦在第21屆學生會長許菁芳的規劃下,蒐集校內潛在的吸菸區設置點,研擬相關專案規劃。在專案規劃完成後,帶著該規劃拜會校內不少教職員代表尋求支持,並於教務會議及校務會議中提案。遊說及提案的過程其實是充滿著對當前社會觀念的挑戰,有不少校務會議代表出聲反對。與此同時,亦有不少教授表示支持,合法地點的設置將讓吸菸者們不必為了一解菸癮而在校園內躲躲藏藏,或大費周章地往校外跑。表決結果是通過校內戶外吸菸區設置的法源,票數雖不算接近,但仍有蠻大一部分的人反對。根據結果,台大得依《國立臺灣大學戶外吸菸區管理要點》[1](下稱吸菸區管理要點)之程序設置吸菸區,亦依同法由各權責單位管理。

  校內吸菸區設置申請程序根據吸菸區管理要點第三條規定,於教學或辦公大樓周遭申請設置戶外吸菸區需通過三個階段:該申請單位與直屬一級單位討論、總務處及校規小組初審、行政會議審核。其中,總務處事務組說明,所謂「直屬一級單位」,大致分為兩部分,一是戶外公共場所及徒步區道路;二是人行道退縮地(騎樓)及館舍周邊花圃、草皮、空地。前者屬於總務處管轄,詳細範圍可參考《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及水源校區戶外場地租借管理要點》[2]。然於公共場所辦理可能影響周邊館舍之活動,仍需經周邊館舍單位審核,因此,若申請於公共場所設置吸菸區,除總務處之外,周邊館舍也將會同表示意見。後者則大致屬各館舍自行維管,部分屬館舍與總務處共同維管,故該類型場域之直屬一級單位建議與周邊場館及總務處確認。依據同一條規定,宿舍區設置之申請亦須經過三個階段:學生宿舍自治會與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討論、學務處及校規小組初審、行政會議審核。

  然總務處表示,截至2019年4月底止,未有任何單位向總務處事務組提出申請案。雖無確切申請紀錄可供進一步參考,前述的分析仍顯示出申請程序的繁複,以及校園空間管理權限劃分的模糊,為許多申請單位在程序上共同的困境。


校內吸菸區的管理與發展

  由第21屆學生會推動校園吸菸區設置起,臺大於2009年之行政會議通過吸菸區管理要點的訂定。不過現有合乎該規定之吸菸區皆位於宿舍區,分別為男一舍前方自行車停車區旁、研一男舍頂樓、男四舍1樓戶外蓄水池、長興BOT舍A棟頂樓、長興BOT舍B棟頂樓及水源BOT舍C棟前方等六處。設置過程為學生宿舍自治會向學務處住宿組反應需求,並依規定辦理。因原則上校園內全面禁菸,不鼓勵吸菸行為,所以並非廣設於每個宿舍,而選擇上述地點主要係因該處空曠、菸味不易影響他人。目前若學生於非吸菸區抽菸,宿舍會接受檢舉,查證屬實後會開出警告單。住宿組表示,相關宿舍之管理單位皆了解吸菸區使用現況,且大部分學生都願意配合此措施。規勸吸菸行為方面,校內學生宿舍區之住宿生將在入宿時收到的入住須知上,被明確告知校園禁止吸菸,現場張貼勸導海報及吸菸有害健康等警惕標語,且鼓勵檢舉。綜上,學生宿舍區是管理上相對容易的區域,除部分違規學生或環境管理問題外,所生爭議較少。

  至於BOT舍區,其申請程序除了生治會舍胞大會決議通過外,還需太子學舍端寫公文向校方申請核可。同時住宿組會要求太子學舍進行該區域的自主管理,除非涉及校安層級的事件。太子學舍水源B棟陳姓輔導員表示,多數校內學生有需求時仍會乖乖到吸菸區,過去也曾設置菸蒂桶以利環境管理,但成效偶爾不彰。輔導員亦指出,BOT舍區的管理難處在於,因為建築物外的空地係屬開放空間,民眾來來去去,亦即若校外民眾在屬於學校校地之處抽菸(如水源舍區的便利商店外),管理困難且校地界線模糊。而有關違規學生的懲處,則是由輔導員負責,太子學舍的主管機關無從管轄。

  談及校內曾有過的倡議,有學生會長及學代的參選人於政見中提及者,也有學院以院學會名義提請公眾討論者,依舊有不少人為了在校總區合法設置吸菸區而持續倡議。茲以法律學院在2016年時發起的討論為例。當年法律學院院學生會提出一份說帖,[3]陳明想要在法律系館頂樓設置吸菸區的主張及理據,同時對申請程序與維護責任有所說明,並規劃數場說明會以蒐集法學院學生的意見。惟根據當年推動者的說法,對於實際設立吸菸區在系館一事,相較起當年吸菸區管理要點的通過確實又多了些阻礙。一來是因為對菸害的防範仍存,有為數不多的人反對且存有疑慮,二來是院學會的規劃選址相較起法學院外的人行道,稍嫌麻煩。雖確實引發學生們的反思與討論,卻依舊受制於管理層面的困難上。故此次倡議只停留在外部的討論層次,而未能進入院務會議等主管機關會議內審議。

  近幾年學生會亦透過活動或施政方針的規劃,讓校內學生對該議題更加關注。如台大學生會學術部曾在2017年「議題地圖 闖關通——二部曲:我的權利,我誓死拿到手!」的活動中,以拍照打卡的方式,鼓勵學生在闖關時尋找可能的吸菸區設置熱點。[4]107-2會期的施政方針報告書內,也在福利部的子項目中提及將進行問卷調查及與校方積極討論吸菸區的設置可能。[5]不過,據學生會第30屆福利部長所述,吸菸者在校內的權益保障仍是意見分歧的議題,且校方以吸菸區的設置與否,將會影響大學校院校務評鑑的結果為由,未與學生會就地點規劃積極討論。福利部長也坦承,目前和校方達成的共識是,因為吸菸者在校總區內的「秘密基地」已隱微地存在許久,對旁人的外部成本也已降至最低。故雖然校方因教育部政策而未有設置的規劃,亦不會特意至前述區域管制或取締。對此,這是一個不滿意但尚能妥協的現狀。


雲霧吞吐間的意語

  校內吸菸區不在,但校內吸菸者其實一直都在。受訪者們回答的內容大同小異,説他們在「男一舍區外牆、男五頂樓、新生停車場、機械系館頂樓」等地吸菸,也是校內吸菸者的共同故事(可參考66刊「吸菸者的故事」),無非就是在某個頂樓或圍牆外得到紓解,或是於夜深人靜而不影響大眾時,在系館的某個角落解決需求。然而,依照菸害防制法第十六條,只要是校地的一部份,其實都是所謂的「校區室外場所」,若未有合法戶外吸菸區的設置,是不可以吸菸的;因此,原則上除了新生南路、羅斯福路、辛亥路以及部分基隆路的圍牆外(宿舍圍牆外仍屬校地,詳情可參考校總區計畫圖:https://reurl.cc/D1bYmQ),無論是頂樓或是停車場,其實都是非法的。

  我們所訪問的校內吸菸者中,多數都不清楚校區內的合法吸菸區位置(只位於部分宿舍),且全都不清楚吸菸區管理要點的存在。然而,多數人皆表示在知道管理要點後,會想要進一步去爭取吸菸區的設置。雖依舊難讓對吸菸有偏見的朋友們對其行為改觀,但至少是一個讓自己的權益被搬上台面討論的機會,也不必對選擇吸菸地點,以及對身為一位吸菸者的身份,在苟且中躲藏。

  談及吸菸者自己對吸菸行為的看法,一受訪者表示,他並不怕被冷眼看待,就算會,也認為係因吸菸本身就是個邊緣文化,並不會因他在合法與否的區域吸菸而有差異。然而,即使在足夠隱密之處,在校園這個教育場域內吸菸,是件會被否定且令人易心生罪惡的事,一受訪者坦言,「在停⾞場抽菸的時候,常常會有經過的⼤人會唸說不要在這裡抽菸,或是怕被經過巡邏的警察抓到。」不過,雖多數人贊同爭取校內吸菸區的設置,卻也有人懷疑,這樣是否變成一種另類的隔離,對進入吸菸區者貼上「不良行為」的標籤,而非肯定其避免影響他人的好意。由此可知,除程序的繁複是吸菸者在台大校內享有合法吸菸空間的阻礙外,破除他人對吸菸者負面印象更是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看見與未被看見,回顧與展望

  回望66刊與69刊的吸菸者專題,意識報已經開啟了各式各樣的討論。在討論吸菸區設置與否的同時,或許還得進一步討論除了看見倡議者訴求的吸菸權利外,是否還有伴隨而生的結構問題未被看見。

  針對這個命題,我們提到了社會基於對吸菸者的「道德恐慌」,不成比例地針對吸菸者權利的壓迫,「惡劣的生活環境同時也和香菸一樣會造成健康的傷害,但我們對於工業風險的控訴就遠低於對於個人的控訴,歸結於對結構控訴的能力沒有建構起來。所以我們不會去控訴台塑製造了多少空氣汙染給我們,可是我們會去控訴二手菸對我們造成了多少傷害。」(66刊)菸害防制法在手段上不但未能降低社會上對吸菸行為的道德恐慌,反而施以更重的罰則與限制,造成人民對吸菸行為的歧視好似被選擇性地放大。

  對於吸菸者的權利保障,亦得從憲法基本權的保障層次探討,「前大法官許宗力教授認為,吸菸者的權利應是屬於《憲法》第二十二條所謂『一般行動自由』的範疇之內,也就是說,於不影響到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之下,皆應受保障。」(69刊)如果高呼菸害防制的口號而不計原因地將吸菸者排除生活視線外,豈不是因著主流價值而生對吸菸者的壓迫?如吸菸區的設置對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未有重大影響,又何不賦予這些少數人權利保障?

  不過,吸菸的權利性質亦須考量。公共衛生教授黃嵩立在69刊提到:「吸菸是一種權利,但它沒有強到『我要很方便地吸到菸』成為基本人權。我們需要先考慮誰的利益是最接近基本人權,如健康。」校內吸菸者一直存在,如果說吸菸區的目的是為了隔離吸菸者與非吸菸者,那麼單純擔心非吸菸者的健康而不設吸菸區,這樣的理由並不足以形成抗辯;但設置吸菸區也有降低這個不健康行為加入門檻的可能, 進而造成吸菸者人數上升的疑慮。「校園吸菸就具有合法性,因此校園吸菸情形將普遍化,非堅決拒菸的同學接觸、嘗試菸品的機率將因此提高,而吸菸行為一但決定,就極有可能成癮,無法戒除。」(69刊)一旦吸菸者增加,其造成的龐大健康成本也是我們需思考的。吸菸自由基於公共利益而被剝奪,又因擔心過多人從事這種「不夠健康」的行為,而不設置能在「不影響公共利益」的情況下維護吸菸自由的吸菸區,這條線該劃在哪,該怎麼劃,又是一個困難的問題。

  在探討吸菸者權利爭取的同時,健康成本的考量固然重要,卻也得顧慮他們身為校園裡的少數,權利行使上處處受限,而相對弱勢的事實。對吸菸者的理解,我們應跳脫片面的解釋與非難,並反思現行制度的限制壓迫何在,且汙名與歧視是否合理。針對吸菸區設置的探討,筆者認為如對公共利益侵害最小、其劃設並非基於刻意隔絕,同時不致使需求者行動上的不便,在專區的設置及管理始有展開討論的空間。另外,並不是說默許吸菸行為在隱而不顯處即已做足保障,在區域的劃設如有人有心爭取,相關單位即應正視這些為吸菸權利的發聲。在看見與不看見間,我們值得以對彼此同理的視角開啟討論,而非讓隔閡持續存在。





[1] 國立臺灣大學戶外吸菸區管理要點,總務處 https://reurl.cc/oDKmq5 
[2] 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及水源校區戶外場地租借管理要點,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https://reurl.cc/9zb0Qd 
[3] 法律學院設置吸菸區? ——主張、理據、規劃與說明 https://reurl.cc/mdkzA9 
[4] 台大學生會2017年11月26日臉書貼文:https://reurl.cc/pDK828 

[5] 台大學生會107-2學期施政方針,頁19。

[議題回顧] 意識報中的土地議題


◎黃脩閔

  本專題將帶大家回顧意識報曾經寫過的土地議題,土地議題有許多面向,包含不同部落的地景變遷、農村的蕭條與轉型,涉及到都市更新、進步史觀、不同族群變動下的遷居,也往往與迫遷、居住正義有關,探尋背後所面對的歷史脈絡、生存權衝突,進一步關注每個個體、不同居民間如何集結成立組織、與學生倡議組織合作,努力在媒體與社運中發聲,而在這樣的過程中,又將面對怎樣的公權力。透過追蹤過往的土地議題,其發展的脈絡與倡議的流變,也連結到現今這些不同議題間的發展。


意識報的土地議題綜覽

  談起意識報與土地議題的聯繫,似乎有一種命定的關聯,歷任不少總編與社長都提到,在他們經營意識報的期間,都正好有土地運動的發生,而影響到寫作的方向與意識報的定位。最早的土地議題撰寫,其實自創辦人孫有蓉開始,即有針對苗栗大南埔的田野調查紀錄,探討農業政策與台灣農村普遍面臨的困境,從2009年開始,當時由李問擔任總編輯,社會四的呂正主筆,連寫了好幾篇,分別探討卓社山布農族人的百年遷移史、台大農場與舟山路的過往、公館地景變遷等,從文史的角度出發,反思土地制度背後潛藏的價值觀。在那個時期,也留下了關於瑠公圳的紀錄、附近居民的故事與台北的地景變遷。 

  接著,土地議題的論述主軸逐漸轉向,轉往更迫切的居住正義與反迫遷等倡議型議題,99-2及100學年度董昱擔任總編輯、101學年度曾稚驊時任總編輯時,紹興運動開始發展,意識報的社員不只撰寫報導,也在2012年校慶身穿黑衣抗議鬧場(以鬧場一詞反映當時的行動及反諷學校的強勢),當時意識報之所以寫土地議題,主要是配合當時的政局和局勢,因為國光石化剛結束,那批原先倡議的人全部轉入農陣,成為當時最有力量的社會運動,意識報即以土地運動做為題材,紀錄當時的議題推動與社會運動狀況。也因為紹興社區的爭議一直在發生、其他土地議題的持續推動,接下來的幾屆總編(潘雅琪、張欣嘉、許哲榕、林庭葦、何采穎)也都以土地議題作為重要的核心撰寫方向,撰寫樂生保留運動十年回顧講座的紀錄(2014)、高雄大林蒲社區南邊的小漁港面臨的撤村議題(2015)、中油遷廠下的退休員工居住權益及宏南宏毅社區的保存(2015)、蟾蜍山的空屋利用與校地想像(2016)、嘉禾新村保存運動與空間變遷(2017),有些以專題的形式呈現,有些則是快訊的報導,但都凸顯了土地作為一個需要長年累積的抗爭性議題,背後難以一蹴而幾的過程、推動的困難性,以及意識報在內部培力上的議題深化,具延續性的敘事與論述主軸。

  近年來,許多人認為土地議題的關注度,因為性別平權、中國因素及轉型正義等其他議題的發生,使得其聲量在多元化的倡議中逐漸降低,但事實上眾多土地議題仍然在持續發生與綿延,大觀社區的訴訟及強拆、樂生療養院提出的大平台方案與入口意象訴求等,意識報於2018年連署大觀社區原地安置的訴求,也在2019年仍持續關注樂生的動向,撰寫快訊、紀錄樂生院民與學生抗議「懸空電梯陸橋方案」的六步一跪與記者會。

  接下來,本文將聚焦在意識報曾經撰寫過的紹興社區、樂生療養院,原因是因為這兩個地方在後續都有持續的爭議、及政府承諾下的進度壓力,且意識報自2014年後鮮少繼續更新其後的發展,本篇希望能佐以當時的歷史脈絡與發展情況,論述其訴求與抗爭的實踐、居民與政府之間的關係、學生居中扮演的角色轉變等,希望能更新過往所追蹤的進度,建立更完整的圖像。

▍紹興社區




  意識報曾於2011年(42刊)、2012年(52刊)專題報導紹興社區的爭議,以及兩次台大校慶抗爭的經過與訴求,也在2013年(63刊新生特刊)持續追蹤紹興社區安置方案研究小組的安置方案討論。同時,意識報也運用快訊的形式,在2014年撰寫紹興大吟釀、紹興學程居住週的活動,紀錄在社區中的工作坊、當時舉辦的講座與在活大攤位的倡議。

  紹興社區位在中正紀念堂北側、紹興南街西邊,在日治時期曾供台北醫院和台灣總督府醫學校的醫務官作為宿舍使用,1949年後則吸納遷台的高階軍民,低階軍官則是沿著日式宿舍自建住屋,也因為鄰近台北車站,1960年代後陸續作為許多移民居住的地方,也發展成更成熟綿密的社區網路。以法律層面來看,紹興地區的確是違建聚落,在聯合國的定義下即為非正式住居,即使兩公約已經國內法化,居住權的概念仍然難以推行到實際的法律應用上,又雖然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四號一般性意見有提到非正規住居也應享有保有權的法律保障,且應避免迫遷情事發生,然而國內現行訴訟意見皆認為很難由既有法規推導出非正式住居的居住權。

  基於政府國土活化政策的背景,以及校方興建醫學院大樓的需求,大不斷想要收回土地。2010年起,紹興社區拆遷自救會成立、台大學生進入紹興,但2011年5月台大仍向社區居民提民事訴訟,當時分成十一股(十一個法官分別進行審理),都是拆屋還地與不當得利返還。台大學生在2011年與2012年的校慶,身穿黑衣發起抗爭,學生運用醫學院專案會議提案合意停止訴訟,居民主張「全面撤告,對等協商」,校方態度從堅持訴訟到稍微軟化,在第二次的校慶抗議與居民的絕食抗爭後,校方同意將不當得利罰額降為百分之一,也承諾會有中繼的安置方案。然而,卻直到三年後才簽訂備忘錄,將紹興社區納入公辦都更,由於台大校方自校慶抗爭後總算有實質進展,意識報於2015年(81刊)也將紹興社區寫入新生特刊,聚焦在該年五月一日,台大與台北市簽署臺大紹興南街基地再生計畫合作意向書(MOU)後的公辦都更,內容雖協議居民會有暫居的住所,待公辦都更後重建房舍後,居民可再搬回來租用二十年,但有許多地方仍值得檢討與擔憂,包含未來住所的租金與租期的計算方式、暫居的中繼方案不夠明確,都更程序中如何確保居民參與等。

  2016年通過都市計畫細部變更,由台大提供土地、北市府負責實施,開始興建台大醫研大樓,2017年台大與紹興權益促進會(前身為紹興社區自救會)[1] 簽署「高教創新與社會實驗計畫合作意向書」,社區居民可先搬到中繼住宅,待公辦都更四年後開發完成,可再向台大租用房舍,雖有關經費來源可否來自於校務基金、確立中繼過程得否使用組合屋與臨時住宅、國有地能否安置違建戶等眾多議題上仍有分歧,但過程中已盡量維護居民的居住權,保障他們能負擔租金、有地方得以安全地居住,台大也同意未來居民遷回居住時,將以社會住宅模式經營紹興社區,將以教學生活實驗區安置居民,大致符合紹興學程[2] 與紹興權益促進會當初提及的居住權保障。

  不過,面對仍有少數住戶不願意接受方案拆屋撤離,紹興學程需要衡平大多數居民的權益,也需要持續與其他住戶溝通能接受的幅度與理念,此時就會面臨學生與不同居民端,對校方與社會大眾倡議時的論述與力道策略,是否應該有所不同,況且,若台大以當初的勝訴結果向少數居民要求強制執行,應該如何既保障少數居民的最低生活權益,又能持續與校方溝通其他住戶搬遷回來的補貼租金、居民在社會住宅中的定位、社區與台大的合作模式等,是需要持續溝通的。

  況且,即使按照台大的預期開發期程規劃,目前紹興社區的公辦都更計畫,也已延宕許久,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表示,「台大紹興南案」分別於2016年、2018年招標,皆以流標收場,雖多數居民與台大和解已搬離當地,但若遲遲無廠商招標,仍會面臨到擘劃的藍圖無法在期限內建造完成的問題,此時,居民遷回的時限(2021年)會延後,台大補貼的1400萬中繼租金,是以四年作為完成公辦都更的計算,居民在租金的負擔上可能會有壓力。

  上述之疑問與延伸,從2010年開始,即將屆滿十年,有許多居民已經凋零,而始終沒有機會回「家」,有些居民還在等待遷回熟悉的熟悉的生活環境。這些訴求需要台大、市政府與社區的持續協調,才能建立未來合作與溝通的模式。長遠來看,紹興社區所涉及的國土問題也非單一個案,國有公用與非公用土地管理機關的相關辦法需要進一步討論。對於應該受信賴保護、居住權保障的居民,需要法律上具體的落實,也需要實務上發展出更多不同的方案,才能跳脫出僅拆除/原地續住的二分定論,真正落實對於能負擔住所費用、能住得安心的居住權實質意涵。紹興學程更強調,法律作為某一種社會關係的化約與公平正義的衡量標準,常會在具體個案中,忽略了國家住宅政策的選擇、違建社區的歷史因素、甚至是居民間不同於金錢衡量的安定感的追求,而直接進入法律層次上對於權利範疇的探討。在從法律角度思考「居住權」之餘,我們也應該關注政治與經濟、政策與結構的互相影響,居民的高風險經濟生活、勞動市場的變動,影響到其健康狀況、職業型態,也加深了所謂「搬出去」的難度,而形成了對於居住權的倡議,由此可見,背後不只是住居的問題,而是整體社會結構的脈絡,包含仍必須持續工作的高齡現象、維持生活的需求等,都鑲嵌進居民難以扭轉的日常處境。


                                                                                                                                                                   

[1] 紹興權益促進會:原自救會,紹興社區拆遷自救會於2010年7月成立。
[2] 紹興學程為關注紹興社區的社區組織工作者,與居民共同向各方協調安置計畫,同時許多人也在反迫遷連線的組織中。


樂生療養院




  意識報曾於2014年撰寫過「扎根十年 走過高低──樂生保留運動回顧講座」,藉由播放樂生自2004-2007年間的抗爭行動紀錄片「樂生劫運2.0」,介紹當時樂生療養院面臨捷運局、文化建設委員會(下稱文建會)等不同議題的交織下,所做出的體制外抗議與體制內對話。

  樂生的議題,涉及到公衛與疾病議題的討論、痲瘋病的污名化問題、自日治時期開始的歷史沿革、院區文化遺址與保存運動,以及對於醫療人權、人格尊嚴本身的保障。從1993年政府決定將捷運機廠位址搬遷到樂生院所在的地區開始,樂生的抗爭就此展開漫漫長路。

  當時外界還沒有介入組織運動,院民自己開始進行抗爭,1990年代因為捷運工程的動工,有些院舍遭到拆除,2003年醫學院學生訪調,從一開始不知道院民不同意搬遷,直到訪調發現院民真正意願,開始有學生關注,2004年「青年樂生聯盟」(主要由大學生組成,下稱樂青)成立,2005年「樂生保留自救會」(由院民組成,下稱自救會)成立,學生開始與院民討論與開會,除了遊行外,也舉辦樂生文學週末、農夫市集、音樂會等活動,因為這樣,有更多大學生的參與和加入。

  若將成果與倡議以階段性的方式來理解,自1990年代準備動工,到2002年捷運的正式開工,陸續拆除樂生近70%建築,第一波樂生保留運動最激烈的階段,為2005至2008年期間,當時的討論都已經是針對剩下30%土地的面積,捷運局提出的方案是保留剩下30%土地中的41.6%,無法符合院民原地續住需求,文建會則請工程顧問公司進行評估,而提出90%的方案(保留原樂生療養院土地面積的27%),但捷運局仍持續將院民遷居至不符合院民需求的醫療大樓,行政院則表示依照41.6%案進行,且行政院否決文建會的過程,並無任何公開審議的紀錄。陸續幾波的強制拆遷、警察暴力施加在抗爭運動上,2008年,幾棟對於院民十分重要的象徵性建築物被拆遷,包含醫院機構 (王字型醫療大樓部分被拆除)、貞德舍跟中山堂禮堂(作為劇團表演、看電視、樂青集會的場所)。

  第二波是2013年的走山危機,因為捷運機廠工程挖斷坡腳,院舍造成大幅度下陷和大裂縫產生,聚落有些已在懸崖邊,衛福部將醫療資源與照護資源遷走,院民有些只能住到新大樓,而不能採用居家療養的方式,有些則是須使用代步車繞一大段路去看醫生,當續電力不足,中途就只能卻步、困在路途。當時反走山運動的最高目標是遷移機廠,把坡腳填回來。在協商過程中,捷運局認為在邊坡打密集地錨便可解決走山危機,但事實並非如此,抗爭後地質測下去發現地錨負重率非常緊繃,才以填土方穩固的方式挽救,變成了明挖覆蓋方案。

  第三波是從2015年開始的陸橋方案,捷運局提出了對機廠工程影響最小、施作最方便的「陸橋方案」,但方案中的電梯對院民而言,手指並不方便按電梯,迴轉八次的之字型坡道,對於代步車更是不便,未考慮到院民需求,使用上十分不友善。且其挖斷山坡的土,將原本遍佈植栽的山坡地,變成光禿的斷崖,政府卻不打算正視錯誤的政策,不願將斷崖回填並種回植栽。

  當時台大城鄉所劉可強教授的大平台方案,是與院民共同討論參與設計,使院民重新回歸重建方案的核心。緩坡大平台不僅在於便利性,更在於重建樂生重要歷史場景的Y字入口路型、復原山坡地景,院民曾說過:「病人要走一條路,正常人走另外一條。」院長室旁邊有一個大石頭:以院作家,象徵院民在那一刻意識到自己出不去,那個「家」的意涵,其實是帶有強制性的。Y字界碑濃縮了物理上隔離與社會上隔離的意義,反映了院民曾經如何被強制隔離,被剝奪了住在自己家裡、正常工作的權利。大平台方案曾於2016年國發會跨部會協調,但因未留下會議紀錄而遭捷運局否認,這幾乎是樂生十幾年來不斷在對抗的代議政治,公聽會變成某種橡皮圖章。對於院民及倡議學生而言,迫遷和社運導致他們很難對於政黨有所期待,中間的波折使得他們更難去選擇相信政府。

  2019年4月捷運局擅自拆除樂生院舊大門門柱,更凸顯規劃單位的思考模式,始終未將院民納入考慮,樂生院是在被拆遷後,才被認定為歷史建築及文化景觀,然而即使被歸類為文化景觀,拆遷也沒有相關罰則,僅是文化局、捷運局跟院方(執行院方)自己開協調會,整理出一個對外說明的版本。

  整個運動若從後設性的觀點來看,或許可以盡可能用階段論、或是以方向來概括,但其實各種議題與主張都是交雜在其中,像是照護人員不足、要求補助等議題,可能就會在不同的領域和時期被反覆述說。

  在這樣長期議題深耕的過程中,青年樂生聯盟幾乎每過一陣子就會世代交替、注入新血,自2015年開始待在樂青的成員林庭葦就提到,現在在樂青的人,有可能會跟十幾年前來幫忙的大學生完全沒有交集。而新加入的成員謝宗翰則認為:「老樂青會面臨的狀況,是不知道現在的樂生持續遇到什麼問題,而年輕一代的難題,則是對樂生沒什麼印象,想要拉起這兩塊的關注,是目前最需要努力的目標。」

  加入的青年,有些人可能是參與了大新社,或是去了農陣才旁聽到樂生議題,也有些是因為課堂上的講座、樂青辦的活動而加入;另一位自2017年加入樂青的張宸晧也提到:「樂生也是一個擴散出去的地方,樂青後來很多去做了別的運動,國光石化、反風車等,成員都是重疊的,因為都共同在意這些理念。」院民曾經幫過反核的舉牌聲援,2014年也有喊一個口號「同志挺樂生,樂生挺同志」。從中,我們可以看見這些議題的互相串聯,以及青年在尋找定位時,是需要穿梭在不同社會運動與組織間協力的。

  院民在看待參與的學生時,總是擔心學生太辛苦,也很欣慰有新的學生願意加入,但其實,真正在承受那些生理與心理上的苦痛者,仍是他們自己。院民是在這十五年來一直都在、也被迫得一直在的人,他們更是一起生活很久的夥伴,很多院民從生到死都在這個地方,樂生有納骨塔、火葬場,像是遺世的國家:樂生共和國,醫院就在太平間旁邊,通常不會通知家人或是家人不願意前來,在過世時身邊沒有任何親人的情況下,宿舍的室友會幫忙念經,對他們而言,即使現在已經沒有強制隔離制度,但所有的社會網絡跟記憶都在這裡,這是政府一直選擇忽略的面向,也是拆遷最直指核心的問題。

  當訴求一直沒有被解決,衛福部卻試圖強行通過「懸空電梯陸橋方案」的施工,於是,從今年九月衝撞的緊急記者會開始,青年樂生聯盟與樂生保留自救會再度發起六步一跪行動,意識報也在當天撰寫快訊,「要尊嚴、撐平臺、反隔離、護樂生」。後續的行動,包含校園短講串連、活大攤位的樂生週等倡議,自救會與樂青更苦行十三公里,向蘇貞昌行政院長陳情,要求落實當時的承諾。

  從中可以發現,這些倡議的手段或內容,包含院區導覽、講座與紀錄片放映、樂生週等,都是過往就有嘗試過、仍在持續進行與發生的,之所以要反覆述說,是因為每過兩三年,很多人都會逐漸忘記樂生的進度。也因為這個議題需要不斷地跟政府協商、疊加新的資訊,且不斷遇到遇到行政端新的背叛,因此,對於政府政策的回應,也需要樂青及自救會透過持續性的網路聲明、藉由樂生週與導覽活動深耕議題,是一個記憶和追蹤的過程。

  樂生不只日常性的試圖透過議題深耕與倡議,向社會大眾對話,還需要面對政府的強行行動,給予立即性的回應,但這些在不同時期已經重複主張的聲明與訴求、實踐的方式及呼籲的手段,卻一次又一次地被政府否決,並無法觸及到院民的實質需求。

  樂生的議題走得很久,也還在走下去,背後除了體現了院民與學生端的努力、社會大眾的持續呼籲,更沈重的是,凸顯了政府始終漠視或跳票的態度與過程,當社會上的不公不義持續存在,便導致世代間不斷發聲與傳話下去的動能必須延續。




小結

  土地議題的特殊性,從微觀面來看,往往深耕在一個人的生活中,對影響到的弱勢者,有著切身而密切的影響,無論是樂生療養院中的漢生病院民、紹興社區中的法定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者,都面臨著經濟上、文化上的雙重弱勢,在政府機關與人民的抗衡過程中,面對難以發聲的困境。

  從巨觀層次上來看,也時常跟整個城市的發展脈絡有關,涉及到社會、法律、生態及歷史等不同層面,因此,土地議題的爭議往往耗時許久而未能解決,需要居民與學生一步步抗爭與不斷地倡議,才能得到政府的關注與承諾,而即使是到現在,樂生的居民還在持續爭取充足的醫療照顧與大平台的建置、紹興的居民仍在等著招標與工程順利結束,將房子蓋回來後可以遷回。

  但從中,我們仍可以看到居民、學生與社會大眾的能動性,籌組自救會、與學生倡議組織合作,善用網路平台吸納聲量、製作懶人包與文宣,透過影片拍攝與紀錄片講座的方式,搭配短講與攤位,希望在媒體的傳播下,對政府形成施壓,將這些聲音擴散出去,這也是社會運動與土地議題正在同步與社會變遷結合與進化的過程。

  這些土地議題,有些看似抗爭失敗,居民面臨強拆與凋零而無以為繼,有些仍在延續,甚至不同議題間仍會有互相串連聲援的現象,這些議題始終沒有離我們遠去,走了十幾年,還在繼續前進,意識報作為倡議者、記錄者的一環,也會持續關注,這些用年表寫下的心酸血淚。

[議題回顧] 編輯的話


 黃脩閔、鐘晨屹

  意識報長期在時效與深度間,盡力挖掘議題產生的脈絡,透過專題報導爬梳校內外的公共議題。作為某種紀錄者,意識報見證了這十年多來不同人的生活、不同地方的爭議,甚至是長期深耕持續來回的各種議題。每個議題背後,都有一群人在捍衛著或生活著,人們或許會凋零、會開始忘記,可是當我們去挖掘過去、去重新理解來龍去脈時,意識報若能作為其中一種記憶的保存者,真實的保留記者們當時的感受、論述的力道,這也是作為意識報成員最大的驕傲,每當看見在爬梳議題歷史時,大家從搜尋引擎點入的、引用註解的意識報部落格,就在在提醒我們書寫的力量,乃是在抵抗遺忘。   一直以來,我們關注的校內外議題十分多元,有時候是依照社員們所討論出來的議題進行追蹤,有時候是幹部們加入的其他組織所及的主題,有時候則是與當時的時局有關而開始進行的探討。這些議題直到現在可能都在持續被探討,包含轉型正義(051白色恐怖、074陳文成廣場、088校園威權)、原住民(071台大原聲帶社、083港口部落、093Buklavu特刊)、空間(075公館徒步區、084生科館、095校園規劃)、生活(076宿舍專題、079租屋專題、080社科院餐廳專題)、校園少數(069吸菸者、077復學生、088心輔專題)、學生自治(074學生法院、089兩會爭議、099學代會)、學權(075校際選課、076二一三一、077社團與學權、080社輔會、092助教勞權、096中國新歌聲)、性別(075女研專訪、076友善宿舍、082男舞者、086性別與體育、089非主流男同志)、社企/服務(074胡廷碩專訪、081布穀魚、082國際志工)、土地(070水源嘉禾、083港口部落、 085蟾蜍山、087台中特刊、090嘉禾新村、091彰化特刊)。   在這些眾多的議題中,本專題將分成三篇,就「土地」、「校園空間」及「校園少數」的議題進行持續追蹤與報導,重新爬梳這些校內外重要事件與爭議的來龍去脈、意識報曾扮演怎樣的位置、曾經撰寫過的進度,並且經由時間的累積,探討其現在的發展,這些議題背後承載重量的推進、意識報的定位,共分成「校園少數議題」、「土地議題綜覽」、「空間議題追蹤」三篇。

2019年12月29日 星期日

百刊之間——意識與議題

 
◎陳泓瑋、許悅 


意識報創刊至今十二屆,經歷、參與了許多社會、校園議題的重要事件,意識報在這些社會運動中往往既是行動者也是媒體,扮演宣傳跟論述的角色,透過網路或專刊的方式,報導社運領導者,或將議題的背景資訊寫得更清楚、讓更多學生了解發生什麼事。而意識報本身,也成為這十幾年來校內重要議題的紀錄者,這些長期累積下來的內容,可以說是珍貴的資料庫。


015野草莓特刊

野草莓學運發生時,幾乎意識報的所有成員都在現場參與抗爭,後來經過大家的討論,決議以意識報為單位投入運動,也催生出了野草莓特刊,作為補充論述的後勤角色。在這之後,開啟了意識報以團體參與社會運動的歷史。



021百大維新特刊

百大維新特刊(21刊)的背景,是關於台大的教育評鑑,當時學校為了符合國際排名做了很多措施,以努力擠進前百大。但是很多團體,例如學生會以及異議性社團發起學生自己的問卷,請學生評鑑對於台大的想像。意識報的百大維新專刊,採訪運動主要發行人,並分析整個運動的來龍去脈。



042紹興專題

2012與2013年是土地議題的爆發期,在那段時間當中意識報有非常多刊都與土地議題相關。其中紹興迫遷議題,抗爭了很長的時間,意識報除了撰寫關於紹興社區的專題(42、52、63、81刊)之外,當年年底,意識報更發動成員穿黑衣到校慶活動鬧場抗議,再次引起校內的討論與爭議。

本時期意識報人數較少,在人力吃緊的情況下,專題的數量減少,而以「快訊」取代。這讓意識報更快跟上正在發生的議題,也增加寫手的養成管道,降低當時編輯的壓力。



072三一八特刊

318運動時,經過大家的緊急動員與討論,全體意識報成員投入抗爭,並於網路上即時發表快訊、社論以及報導等資訊,嘗試從與主流媒體不同的視角切入這場抗爭運動,並創造了意識報網路上有始以來的高流量。學生身分在一方面帶來了不同的視角,也能夠貼身訪問到學生領袖,並將能量帶回校園,然而另一方面這場運動也讓意識報作為學生媒體的限制被凸顯出來,資源、時間等面向的匱乏,使成員的精神以及體力受到極大的耗損。



090嘉禾新村專題

嘉禾新村專題(90刊)為許哲榕任內覺得最有趣的報導,該時期意識報對台大附近的土地議題與迫遷案有許多討論,成員親自來到這些地方與居民交流,並嘗試碰觸都市更新、文資保存、居住權、土地權相關法律論述。



096中國新歌聲特刊

「中國新歌聲」事件發生時,意識報的主要幹部幾乎都在抗議現場參與。而後發行的中國新歌聲專刊,除了仔細梳理事件脈絡外,也透過運動參與者的視角,觀察獨派和其他抗議學生的關係、體制外抗爭如何成形,以及從年尾爆發的另一起場地租借爭議,討論現行場地租借規則的不足。



101新國家運動專題


獨派青年為紀念新國家運動三十週年而舉辦的系列活動,訪談了活動發起人之一和合作的性別社團,希望透過訪談文字和歷史梳理,討論為什麼「建立新國家」的倡議對台灣仍然重要,以及為何這群獨派青年也致力於與其他「進步議題」建立合作關係。同時,也將這場運動放在 1124 大選後、總統大選逐漸接近的現在,討論獨立運動的處境和定位。


回顧意識報過去的刊物與專題以及一百刊以來意識報對台大的意義,李問表示,重要的其實是讓校園內有批判的聲音與產出,進而讓原本可能關心的人能夠了解議題的來龍去脈。他認為,儘管校園內的問題可能長期存在而未能解決,但是「校園存在的長期問題需要耕耘,至少有累積,學術研究也是這樣,還是要繼續往下鑽研。」曾稚驊也說,「我覺得意識報的好處是已經打下一塊目前沒有人可以取代的東西,就是持續發刊、持續運作的異議性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