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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1日 星期四

從退學制度看「課業作為大學的主要目的」

 
葉哲宏 

前言


    前文提到的成績優異獎學金(書卷獎),是欲以金錢作為誘因,提升大學生對課業的注重程度,藉由獎勵「上層」學生,維持以成績為導向的價值。相反的,對於學校定義的「下層」學生,校方也有相對的處理方式,便是以學業退學制度(俗稱二一、三一),鞏固以分數作為標準的體系。本文將會探討高等教育的意義與特殊之處;整理退學規定及實務上的處理方式;並分享政大語言所何萬順教授如何看待此制度。


高等教育與基本教育的差別


    根據國際教育標準分類(ISCED),主要有學前、初等、中等、高等四個教育階段,而其中初等(國小)與中等(國高中)會被定義為基礎教育,在此之後的學業都會被認定為高等教育。

    基礎教育是整個教育體制的地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基礎教育的定義,是滿足《世界全民教育宣言》(World Declaration on Education for All)中對基本學習需求的各種教育活動,而這些基本學習需求包括識字表達、價值觀形塑,以及發展、增進生活品質並持續學習的能力。相較之下,高等教育是在上述的任務完成之後,進一步分門別類發展各自的專業。雖然有人提出高等教育的目的在於「啟迪學生思考」[1]、也有人說是培養「分辨真實與虛假的能力」[2],但觀察大學教育從中世紀到現代的歷史發展,從教學為主轉移到以研究為尊,都離不開在各個領域中進行深層探討的架構,因此,無關乎校方的辦學理念,或是學校是否應作為職業訓練所的辯論,大學的本質是藉由科目的分類將複雜世界解構,以便較為簡單地去探索各項知識,並在之後統整起來,使人們了解世界的全貌。

    相較基礎教育對於各種知識的雨露均霑,高等教育較為鑽研某項領域,會有所謂的主修科目決定進修方向。這樣高度專業化之下,人才的篩選就變得格外重要,考量學生的能力、性向是否符合特定學科?判斷基準自然是以基礎教育的知識水平為標準,測試學生對「工具使用」的精熟程度,將高等教育的分類提前到基礎教育實施。就如同升學考試中,關乎該科系之專業領域與國英數社自這樣的普通學科掛鉤,無不是以分數評定學生「有多少東西?」。並透過更複雜的比序、倍率,判斷學生「有多少東西是『適合且重要』的?」總而言之,這樣的機制是以大學端為主體,設置各種科目、類組,用成績將學生置於被動評價的客體。

    而近年來,學習歷程、多元入學躍上檯面,以面試、社會參與將個人經驗納入考量,更注重學生的主體趨向。先不論當中的實行手法與成效,究其目的在於除了能力以外,也注重學生與學科的性向,達成人才多元晉用,並破除以分數形塑的階級。


鞏固體系的手段——退學制度


    雖然有了這些新措施,整個教育體制仍然是以考試成績作為評價主體,生命體驗不過是輔助參考,尤其在升學為導向的考試制度中更為明顯。然而並不是只有高等教育重視成績,現行的基礎教育一樣在乎考試分數,但為什麼只有高等教育有退學制度呢?

    解答可能在於兩種教育關心的目標不同,基礎教育著重面相在於「投入」而非「產出」,被預設是白紙的學生,教育者賦予知識與社會規範;相較之下,高等教育著重在專業能力的培訓,因此會依照學生的學業表現、行為舉止有沒有達到要求,決定能否繼續求學的標準。

    雖然基礎教育時期的考試上仍有及格線存在,但那是學生在接受教育者傳遞知識後,被期待的理解程度底線,僅是「吸納」而非要求對於外在世界的產出,因此一般的學業表現不佳,並不會成為處罰事由,頂多會有補考(修)來填補不足的部分;而學生的價值觀、態度則是在教育中,漸漸吸收內化以符合社會規範,這時學生的行為是對於外在世界的表達,有社會道德觀可以對於行為作成評價,例如違反校規會被記過處罰,從這點也可看出,公民素養、社會化才是基礎教育的核心。

    反之,高等教育則是從升學考試起,就在要求能力的標準,不合格的人就會被擋在將成績奉為圭臬的體制外。而從大學的考試中也可看出雖然有標準答案,好似與以前相同,但考題的設計與回答,會著重在解決現實問題上,例如政治學考題會要求學生站在利益團體的角度思考策略、物理課會以生活中的機械操作納為考題,這是一種要求學生在汲取專業知識後,對於現實問題提出自己的答案,這也是一種「對於外在世界的表達」,屬於「產出」。產出便有了要求,要求學生必須達成基本的門檻,達不成此一標準者便會被以不及格作結,不及格一多代表跨不過門檻,此時就輪到學業退學制度登場,淘汰學校認為「不認真」的學生。


大學的退學制度


    目前實務上的退學制度可分為「申請退學」與「勒令退學」。勒令退學分成三類:學業不佳的「淘汰性質退學」、品行不佳的「懲戒性質退學」及「其他原因退學」。而在一般生與特殊生之間,身分認定與成績標準也略有差異而有爭論,但本文僅會專注於探討學業退學制度本身。

    退學的情況並不罕見,但如果只談論淘汰性質退學,幾乎只會看到台灣的案例,因為,歐美日等國有類似但更彈性的規定,較類似停學處分。例如,取得一年全職工作即可復學,或強制到別的學校修習。台灣俗稱的「二一退學」是源自北京大學的規定,沿著國民政府的在台復校工作傳承下來。1998年之前,各大學均遵守教育部的《大學學生學籍共同處理規則》明訂二一退學。在該年此規定廢止後,各大學有放寬甚至廢除的趨勢,然而後來許多學校廢止幾年後,又重啟學業退學制度,但改採較寬鬆的退學門檻。。而最近10年,在2011年師大廢除學業退學制度後,已有20餘所大學跟進。

    根據大法官釋字第563號解釋,大學對於自身教學研究事項,在大學自治範圍內不受國家行政、立法機關拘束。然解釋文中段「大學為確保學位之授予具備一定之水準,自得於合理及必要之範圍內,訂定有關取得學位之資格條件。」此「合理及必要」即是指在大學自治下一切手段仍要符合比例原則,並且自治範圍僅限於教學語言相關事項。此外,高等教育也並非與基礎教育涇渭分明,大學法即闡明,大學在學術自由之下尚有培養人才、培養人民健全人格的任務、教育基本法也要求教育機關重視學生在各種情形下的受教權與平等權,因而大學應扣緊教育本質,包容教誨每位學生,並以合理適切手段維持大學的學術責任。而現行的退學制度是否有達成上述法規要求——大學自治與學生權益的平衡,將會在以下對於制度細節的介紹中一一檢視。

    目前各校對於退學的成績標準不一,主要有「二一三一退學」(一學期不及格學分數達1/2、下學期達1/3)、「雙二一退學」(連兩學期不及格學分數達1/2)、「三次二一退學」(連三學期不及格學分數達1/2),這三者的共通點在於,要有一學期的實拿學分低於應修學分的,才會開啟退學的程序,因此如果有某學生A「先三一後二一」、學生B「先二一後三一」,在相同狀態下退步的A平安無事,進步的B反而遭到退學。另外,真理大學有「全0分退學制」,看似最為寬鬆,但只要學生一學期並未取得任何學分,即遭退學,相比之下,上述二一三一的學制下,學生反而仍有下一學期的機會,不會當學期立即被退學。

    目前的退學成績是依據「學期學分取得率」,而非GPA(學期成績平均)、CPR(整體學分通過率)訂定。相較之下,後者是更細緻又可看見學生整體表現的計算方式。何萬順教授在這也舉了一個假設:「你不會聽到學校因為教授一年沒有發Paper就fire他,但會因為學生一年成績不好就趕走他。」;且與品性退學的協商審議機制相比,學業退學沒有陳述自我的機會,沒有解釋「成績不好」的背景與理由,也沒有學務代表的介入。「我們把學校看作機器,學生有錯誤就將之銷毀,沒有一絲的仁慈。」


    學業退學制度的本意,在於保障學位授予的品質、學術研究的一定水準,也就是前段提到的,剔除「不認真」學生保留「努力」、「有用」的學生。實務上此制度有達到此一目的嗎?除了上述的假設情形,學生可透過減修學分數規避學分門檻、也可以「期中停修」或「甜涼通識」提升成績、教師也不會因為學生成績高低修改上課方式,這些都不會讓學術品質提高,亦不會讓學生更好;此外,未被處罰到的學生則會因為校方強化了「不要被趕出學校」的外在動機[3],反過來侵蝕要認真讀書的內在動機[4],產生排擠效應(crowding out effect),同樣不能保證學位授予的品質。

    將成績不佳的學生驅逐出場,而非將學生視為學習的主體而積極給予學業輔導,是消極的維護學位品質,反而是對受教權的沉默侵害;退學實際上還有汙名化的作用,會將受退學生塑造成「不努力讀書的笨小孩」,而忽略其他可能造成學業不佳的因素(經濟因素、同儕社交、課程選擇、學業環境、家庭背景等),對於教師也有可能是教學自由的干涉,使得評分標準因考量退學制度,而無法給予專業適切的評價,如真理大學便有實際案例[5]。

    何萬順亦提到學業退學制度表徵出父權社會的態樣,校方藉由訂出學分及格標準,強硬排除不符合框架的學生(框架是否合理、手段是否正當也是問題),這種過度干預形同家父長制的權威;此外,在強調自主學習的大學中,單單以成績作為區分學生好壞的標準,並予以正面處分(書卷獎)、負面處分(退學),形塑校園之中的階級。


廢除學業退學制度:政大的抗爭路程


    學權議題通常都是由學生組織在第一線奮鬥,作為一名教授是如何參與運動、並屢屢在媒體與會議上主導發言呢?何萬順提到提到原先其實並不關注此項議題,和多數人一樣,認為被退學者都是不認真的學生。在深入了解政大法學生輕生事件[6]後,何萬順才發現退學制度是一個「不公義卻強烈汙名化學生」的制度。而當時藉由政大的教師論壇,與一群關心學校制度的教師討論議題、分享不同見解,也嘗試將不同的學權議題提案到教務會議;他也與學生合寫分析報告,利用教師身分取得學校資料並結合學生的系所專業,使學生間有更多資訊公開,也建立學生團體與教師間的合作基礎,例如曾與法研所學生合寫退學專題[7],檢驗大法官釋字與實務上的比例原則,聯合提出研究報告[8]以及校務議案。

    在倡議的過程中,他認為辛苦不是問題,最令人感到痛苦的,是反對方對議題討論的不理性沒有自覺。例如提到退學制度將傷害、污名化學生,對方回應他說「愛情也是如此,何不廢除愛情?」。在這樣的情形下,辯論成為奢望,反對方根本不給任何陳述的機會。「When they go low, we go high.」。何教授說:「他們不理性的時候我們不要隨之起舞,我們要平等的對話要找到自己的話語權,創造這個對話的機制,公平的機會是我來掌握的。」他也提到,改變一個人深入骨髓的價值觀很難,必須用理性的邏輯去說服其他人這個制度是不合理的。

    最後何教授提到,要使提案順利通過,需要很多人脈、財務以觸及更多人、破除更多迷思。而改革不能只是和校方妥協,僅達成不合理的制度稍微鬆綁,他舉了台大英檢畢業門檻[9]為例,學校在收到學生會抗議後答應,校方自辦測驗取消收費,「這是贏了面子輸了裡子,你一旦妥協之後,好幾屆的學生都可以不用再談了,學校不會再管這個門檻合不合理了。」改革不能只看表面與結果,還要看過程中改變了什麼人的價值觀,造就大學中普遍價值的轉換才有意義。他認為「學校是自制且自治、有品且有格的」,要去反省那些合法但不友善的作為。


結論


    順著學業成績的數字排序,從前三名的卷哥卷姐,到可能在中間載浮載沉、對原本科系不那麼感興趣、在計畫雙轉輔的同學,一直到最尾端可能面臨強制退學的學生,大學生的校園生活中無不受制於「以學業表現」的邏輯,可能是被獎賞,亦可能被限制著。如果我們相信制度可以形塑人的觀念、決定人的行為,那這些「以學業表現」的制度就可能引導我們朝向一個單元的大學生想像,並且實際往這個想像前進。

    而在這些制度下,有擔負著他人期待眼光的、被阻擋於追求真正志趣的、在最脆弱的時候被驅趕的。規範可能立意良善,也可能是行政、教育資源有限情況下的妥協,但在每次遇到的當下,我們謹記其中的不合理性、記住有人為此感到壓迫,並如同何教授的提醒,不停捫心自問: ”Can we be bet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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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1]《教育目的為何?呼應〈當學生問我學這個有什麼用?〉一文》,張賢龢,2018

[2] The most important goal of higher education is to ensure that graduates can recognize when "someone is talking rot."—— Jeremy R. Knowles

[3]外在動機指參與活動是為獲取外部利益或避免外部侵害

[4]內在動機指參與活動、享受過程即為目的

[5]《全0分退學,教授怕學生失去理智「成績改為1分」》,馮靖惠,聯合報,台北,2020

[6]《政大男課業壓力重延畢,參加畢典當晚墜樓輕生》,社會中心,今日新聞,新北,2014

[7]〈大學學業退學制度的批判與反思〉,何萬順、林俊儒,《教育研究集刊》,第六十三輯第三期,頁77-106,2017

[8]〈政大學業退學制度適法性之實徵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校務發展研究計畫107學年第 2 學期成果報告》

[9]台大並沒有明文的英檢畢業門檻,但畢業必修課程包含一門0學分的「進階英文」,在修習這門課前須先參加全民英檢(依分數分班)。學生會認為此強制要求不合理,因此提案廢除,校方而後放寬限制,增加「自辦測驗」及其他測驗標準(如多益)作為回應。然而此自辦測驗收取300元費用,引起必修課程為何需要額外收費的爭議。



學生眼中的雙轉輔制度

 
王佳臻、簡子云 



前言

    根據調查數據顯示,台大每年約有500至600人申請轉系,每年的申請雙主修人數也從400人到600人不等[1][2][3]。這些數據顯示,部分大學生到了大學階段仍可能發現自己的選讀學科和真正的興趣不合,而選擇轉系或是雙輔系。由於每個科系的入學成績門檻都不同,轉學考的難度又高於校內的轉系考,因此也有部分的人打從一開始即是抱持著將原科系當成所謂「跳板科系」的心態入學,就讀原科系的同時也在準備在學重考或是轉系。為了在各科系開放名額有限的情況下篩選學生,各科系也針對申請雙轉輔的評定資格立定不同的門檻,而在這其中,「以原科系的成績等第(GPA)表現作為評定標準」是最為普遍的一種。但經由這樣的成績門檻篩選出來的,究竟是真正對欲雙轉輔科系有興趣的學生,抑或是原本就在成績上表現亮眼的學生呢?制度本身對於成績的限制門檻,會不會讓一部份未達標的人反而因此失去選擇的機會?

    我們希望能夠在這篇文章中探討臺大目前實行的雙轉輔制度標準,「成績」作為是否擁有資格的審查標準,可能未必能夠作為完全客觀的依據,我們將透過分析問卷調查的結果以及採訪兩位大學部學生的訪談紀錄,探討既存的制度在學生眼中是什麼樣的存在,在依循制度的規定的同時,同學們是否有從其中得到什麼樣的個人感悟、什麼樣的人才是雙轉輔制度真正能篩選出的學生、以及雙轉輔門檻是否能有不同標準的評斷方式。


轉換跑道的選擇及其門檻

    台大學生在學習過程中若對其他科目產生興趣,甚至是想要轉換跑道,可以考慮選擇雙主修、輔系或是轉系。目前臺大各科系的雙轉輔門檻上皆是由各系自主規定,以雙主修為例,《國立臺灣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二條規定,欲申請雙主修的各學系學士班學生,其前一學年每學期等第績分平均(GPA)須達2.92以上或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前百分之二十以內。[4]

    大多數科系皆是直接援引雙主修辦法中的成績門檻,雖然達到GPA2.92對於多數學生而言並不是難事,但在通過制度的最低門檻後,因為許多科系都是以成績高低排列錄取順序,學生還得面對更為激烈的成績比拚過程,讓自己的成績保持在頂尖水準。也有些科系直接將自訂的申請門檻提高,像是欲申請外文系雙主修的學生,GPA須達到4.0以上;欲申請會計學系的學生則需要在前一學年的GPA達到3.38,由此可見各系系內對於雙主修門檻的制訂也有不一致的標準。除了以在原科系過去一年的成績作為評定外,「修習欲雙主修科系的課程並且拿到規定的成績」也是將成績作為申請門檻的方式之一。

    根據此次報導中的問卷訪談資料顯示,許多學生認為學校設立雙轉輔門檻的用意有幾種可能:避免某些科系成為跳板科系、確保欲雙轉輔學生已具備顧及雙邊(甚至是多邊)課業的能力,這種機制預防學生把原科系當成跳板的投機行為,卻可能使並非基於前述動機而申請雙轉輔的學生,一併陷於達到門檻的競爭之中。

要符合雙轉輔資格,每個系都有自己「從原系雙/轉/輔出」與「雙/轉/輔入目標系」的規定,這樣的在台大提供的查詢網頁中,有清楚條列招收名額,申請方式與錄取方式。


「你認同以成績作為取得雙轉輔資格的門檻嗎?」

    為了瞭解臺大的學生對於現行制度的看法,我們在交流版上發布了問卷,共有382則回應,在「你是否認同大學以任何學業成績為標準設立雙主修、轉系門檻?」一題中,非常認同(9.7%)和認同(45.5%)的比例,與不認同(31.9%)和非常不認同(12.8%)的比例相當,顯示填答者中對於成績門檻的意見正反持平。也有填答者在問卷中特別強調自己「雖選擇了『認同制度(的存在)』但是並不贊成制度以成績作為唯一的標準」。

(圖一)你是否認同大學以任何學業成績為標準設立雙主修、轉系門檻?


    認同以學業成績作為雙主修及轉系門檻的同學,多指出成績是最客觀、簡易的判斷標準,全校皆適用同樣的成績計算方式,相較於其他指標顯得更為公平且成本最低。某些認同制度的人認為,成績或許能看出一些基本的資訊,比如雙轉生應該為了喜歡的科系而付出一定程度的努力,拚命在自己不喜歡的學科上達到一定的成績要求是理所當然的,如果辦不到的話就是雙轉的決心不足。也有人認為雙主修同學顧好原科系的課業是基本要求,如果連自己原本的科系都無法顧及課業的話,遑論追求雙主修或是輔系等多面向學習方式。另一方面,不少人覺得為了避免有些入學分數門檻較低的科系變成「跳板科系」,雙轉輔成績門檻的制度有其存在的必要,如果不訂下成績標準的話,所有人都只是依照個人喜好選擇科系,可能會造成熱門科系的學生人數無限擴大,在該系師資等資源有限的情況下,直接以成績限制學生的選擇資格,亦不失為一種較有效率的評斷方式。

    持反對意見的同學則多認為,學業成績作為雙轉輔的評比資格有其侷限存在,以成績限制學生的學習、發展空間並不適當。最常見的看法是,提出申請的同學很多都是發覺自己不適合本科系才決定要雙轉輔,在此情況下卻要對其原本的成績做要求很不合理。另外也有同學關注現行雙轉輔制度對學習造成的影響,過度追求成績表現的結果反而鼓勵學生投機選課:「造成學生退掉系上必修,去選甜涼廢課、壓低學分數」,如此一來,衡量一個學生是否得以轉系,將不再取決於其對於欲轉入的系是否具有基本的專業能力以及高度興趣;而是在於其選課策略是否足以衝高其分數。

    「鼓勵學生『聰明選課』,這根本不是大學教育的目的。」有受訪者便向我們描述,系上轉系志向明確的同學多會在修課前做足準備,包含打聽好哪位教授給分比較甜、必要時退掉太硬的課,甚至聽過同學連會拿A-或B+的課都會退掉,因為不想拉低GPA。然而他也坦承,給分甜的教授不一定教得比較好,這樣選擇意味著寧願修不到好課也想盡力爭取好看的分數。另一位受訪者則向我們透露,觀察到預計申請轉系的同學幾乎不會在系上活動現身,必修課也不太參與,最後在學期結束時默默拿了卷一。除了學業方面必須時刻兢兢業業計算著分數,雙轉輔競爭檯面下尚有很多不為人知的辛酸路程,為了交出好看的成績單,付出的代價可能是課餘的休閒時間、與系上同學的人際連帶等等。

    事實上,即便是在看似更為自由多元、不強調成績至上的大學校園,無論是雙轉輔規定抑或是申請交換、實習等資源的過程中,成績在大學作為一種衡量學習成果、並依此分配學習資源的標準,一定程度上仍左右學生的學習策略。根據問卷的答覆,有12.8%的人表示自己「經常為了顧GPA而選甜涼廢課」;另外更有高達52.6%的人表示自己「曾經為了顧GPA而避免選太硬的課,就算自己可能有興趣」。

    由上述可知,許多人對成績作為評比標準的客觀性有所保留,不同老師的給分標準不一,個人亦可以藉由退掉硬課、選擇甜涼課衝高GPA;對於許多不得已走上轉系這條路的同學來說,付出的努力和心血其實很難被概括為統一換算過的冰冷數字。可見成績作為衡量一個人的學習表現,仍有其侷限性存在,並非絕對客觀公平。此外,當學習成果被標準化成為一組又一組的數字,成績門檻的制度引導學生追逐高分並且彼此競爭以獲取資源,在此情況下大學是否又再度成為成績比拚的教育現場?學習的目的會不會因此變質?追求成績和知識學習之間的矛盾或許是制度下無可避免的後果。

(圖二)課程的給分是否成為你選課的標準?(多選)

除了成績,也許評斷還能有其他方式......

    在我們的訪談中,訪談者表示雖然認為目前認同學校施行的制度,但認為使用學業成績作為評定標準太過於武斷,成績不應為唯一的評定標準,有些學生的原科系必修課課程內容較多,且修課成績有時得端看教授的評分方式而定。在無法將原科系成績維持一定水準時,部分學生可能被迫考慮放棄雙轉輔的目標,在將學期成績表現當作一種客觀標準的同時,這種預設忽略了不同科系課程的負擔及評量分數甜涼與否的差異,學生對於想要雙轉輔的科系的熱情,只能夠化為GPA小數點後的幾位數字和他人比拚。

    或許,使用面試及專業科目考試的方式能夠完善篩選機制的全面性,但勢必得耗費更多的人事成本,受訪者之一表示「感覺現在的制度,都是以『如何讓學校行政人員方便處理』為目標訂定的」,成績是否能夠全然反映出學生的學業表現?背後是否延伸出各種嘗試用選課策略影響GPA的投機行為,而失去了成績原本應具有的客觀象徵性?這些都是仍需要透過制度規定者與學生雙方的溝通及成果的檢視,才能夠取得其中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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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大學人文社會領域 最易成「跳板系」https://udn.com/news/story/6928/3899317

[2]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雙主修及輔系統計專區
http://www.aca.ntu.edu.tw/reg/statistics/DOUMAJOR.asp 

[3]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轉系統計專區http://www.aca.ntu.edu.tw/reg/statistics/trdept.asp 

[4]國立臺灣大學轉系、輔系、雙主修專區相關規定 http://reg227.aca.ntu.edu.tw/tmd/stuquery/




書中自有黃金屋?——眾人眼中的台大書卷獎

 
柯亮宇 



    書卷獎一詞大家一定不陌生,成為「卷哥卷姐」更是某些人大學階段的重要目標之一。國立台灣大學針對大學部的學生,提供俗稱「書卷獎」的成績優異獎學金,依規定每學期、每學系,學期總成績前5%的學生受獎(即每20人有一位書卷獎名額)。而在今年初(109.01.03),教務會議修正通過,將獎金由過去的2000元提升至6000元[1],引起部分學生討論;意識報在暑假於NTU交流版發放調查問卷,也吸引超過380位同學填寫,可見學生對此議題的關注程度。

    而所謂書卷獎也並非台大專屬,參考其他學校的書卷獎金額,成、清、交、政四校的獎金分別為3000、2000、3000與4000,受獎的標準也都訂為「全班成績前5%」,所有受獎者的獎金金額相同。相較之下,有些學校則會再將前幾名依序授與不同獎金,像是輔仁大學每班前三名分別有10000/6000/4000元、東海大學則是前兩名有10000/5000。整體而言,不論授獎金額、名額,各校制度有所差異;一樣的是在實施辦法中,各校多以「提昇本校學士班學生之學習風氣」、「培養學生奮發上進之精神」、「獎勵學生努力向學」為宗旨,希望透過實質的金錢誘因來鼓勵學生花更多時間與精力追求更好的學業成績。[2]


學生的觀點

    那這樣的目的是否有傳遞到學生端呢?本報暑假在NTU交流版所做的問卷調查,雖然採取方便抽樣,但吸引共382位同學填寫,且填答學生之學院的比例分配與真實比例相近(圖一)。問卷中,問及會不會因為想獲得「卷哥、卷姐」等象徵性的肯定或是6000元的獎金而更用功讀書,有68%學生答案偏向否定,多於回答經常與總是的19%、13%(圖二),有學生也表示「會認真的就是會認真,不需要獎金當作誘因。」,也有人覺得都幾歲了,大學生應該為自己的學業負責,可見獎項的鼓勵效果有限。

    同時,我們也跳脫個人經驗,詢問同學是否認同學校「以獎金鼓勵學生追求學業表現」的政策,問卷顯示有近80%的同學表示認同/非常認同(圖三),理由除了認為鼓勵用心對待學科的學生是很務實的做法,也有人覺得這可以給經濟有困難但願意努力念書的同學一些幫助,或是有同學支持以獎金鼓勵在「各種領域」表現傑出的學生,而學業本身也是一種領域。而在不認同的學生意見中,多數人則提到「人人知道選課影響成績的程度遠超過實力」使獲獎標準與努力程度並不相關,評比機制的不公平,也使得書卷獎更像是選課大賽。其次,也有人認為學校沒理由只鼓勵學生「追求學業」表現,而忽略其他方面的表現。另外,也有同學在問卷中反映,認為書卷獎政策的真正目的可能不在於問卷設計認為的「用錢鼓勵學生追求學業表現」,而是「因為學生有良好的學業表現而以金錢作為肯定」,兩者仍有所差異。






    綜合三個問題,可以發現十分有趣的現象是,雖然被獎金與卷哥/姐頭銜所激發而更努力讀書的學生實為少數(32%),卻有多數學生(80%)認同校方的政策。更進一步,我們將兩者進行交叉比對,可以發現確實有39%的同學認為雖然自己不會被這樣的機制所激勵,卻在客觀上認同政策的正當性(表一)。這也令人好奇,這些同學怎麼看待書卷獎的存在?若肯認其作為鼓勵機制,為何自己不會為之所動?若自己不為所動,又為何相信機制的效果呢?我們會在後面進行討論。



校方與教師的觀點

    四月時,校方也在官方粉絲專頁宣佈此消息,表示:「總是聽別人說大學生活有三大學分:學業、社團與愛情。然而,社團與愛情非操之在己,表現好壞不好說。相對的,學業成績倒是能自己所掌握,每學期表現傑出的同學能獲得書卷獎的肯定。獲得書卷獎最重要的就是這份榮譽,而除了獎狀的榮耀外,幾十年沒有調整過的獎金,經行政團隊會議及教務會議通過後,自今年起從2000元提高到6000元。」[3]

    對於粉專這樣的說法,也是台大校友的地質科學系羅立教授表示無法認同,他認為大學三大學分這樣的講法由來已久,但大學能達到的成就絕對不只這樣,像是現在大學生也會創業,這為何不能作為一種努力的目標?另外,老師也質疑社團的表現好壞為什麼不是操之在己?學業成績就一定能自己掌握嗎?努力也許會有一定的效果,但要努力衝成績到拿書卷獎是另一回事了。

    而對於書卷獎調升一事,受訪的教師則多表同意,認為過去2000元獎金已經幾十年未曾調整,它代表的意義及實際激勵作用已大不如往,應該適度調高。經濟系王泓仁教授則表示他不認同「只」以獎金鼓勵學生追求學業表現,但認同以獎金「作爲一種」鼓勵學生追求學業表現,而獎金作為國內外各種學校、各種活動獎勵表現時用得最廣的一種方式,其效果也具有普遍性。社會系的劉仲恩教授則提到,獎勵的標準應該用相對排名(前5%)還是如美國一些學校的絕對標準(如GPA>3.9),在執行面上有更多討論的空間。

校方的官方粉專宣布調整書卷獎金額
🔺校方的官方粉專宣布調整書卷獎金額


對於書卷獎的一些反思

    此篇報導透過問卷調查同學意見、詢問校園中不同角色的想法、不同學校制度的比較,做客觀知識的傳遞,也希望引發讀者更深入的思考。書卷獎源自於什麼樣的契機已不可考,但想必對大多數人來說,鼓勵學生追求學業表現也是件再直觀不過、無需爭議的事情。

    然而,「直觀而無需爭議」,也代表這樣獎項、獎金是否具有正當性,又或者在社會對「惟有讀書高」的風氣改變之下的是否有存續的必要,都是一個極少被提出來討論的問題。我們也必須瞭解到,任何制度的設計可能產生目的以外的效果,就算書卷獎鼓勵同學的目的看似無害,然這個每學期自動劃撥、官網主動對外公布名冊、完全以學業成績為依據的獎勵項目,仍可能導致若干負面的影響。

    首先,回歸教育的本質,大學身為教育者的責任,應該在於怎麼把學生「帶上來」,讓每一個學生都有能力實現自己在學業上的理想目標。透過書卷獎,可能確實激勵部分同學追求卓越,但如有學生提到「書卷獎可能是對前十名的同學有吸引力,中後的同學就覺得還好」,書卷獎的效果其實只針對部分而非全部的學生。另外,太過倚賴或偏重這樣的制度,可能是將責任丟給學生,忽視了可能需要幫助而非只是缺乏動力的群體,在有限的資源之下,這樣的政策會不會擠壓學校預算在他處更被需要的運用?分配正義是一個必須思考的課題。

    再者,制度的設計也會指向特定的價值觀,當書卷獎作為大學最引人注目的獎項、卷哥卷姐成為高度成就的象徵,我們必須小心造成學生、家長、社會對大學成就的單元想像,以學業成就當成在大學生活中唯一的、最高的目的。另外,如前述同學普遍提到的,包含策略性選課、評量方式的差異等因素都會影響成績,以一個冰冷的數字作為授獎的標準,都太過肯定地將成績數字的高低歸咎於個人努力。況且,不僅GPA高不必然代表比較努力讀書,用心於學業的學生也不見得都能將成果展現於成績之上。

    最後,回到這次書寫此文的契機——獎金調升一事,校方的說法是幾十年沒有調整過的獎金,代表的意義及實際激勵作用已大不如往,惟「很久沒調升了」是否足夠作為支持調升的理由?校方也未加以闡明它實際想達到的成效到底是什麼。或許我們可以藉此機會重新思考書卷獎的意義與實施內容。

    上述這些問題雖然想法因人而異,也沒有標準答案,卻值得我們隨時留心。從而衍伸的、同樣以學業成績作為標準的雙轉輔與退學制度,以及圍繞著的「學業中心主義」,將在後面兩篇報導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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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學生成績優良獎勵要點:http://www.aca.ntu.edu.tw/reg/law/%E5%9C%8B%E7%AB%8B%E8%87%BA%E7%81%A3%E5%A4%A7%E5%AD%B8%E5%AD%B8%E5%A3%AB%E7%8F%AD%E5%AD%B8%E7%94%9F%E6%88%90%E7%B8%BE%E5%84%AA%E8%89%AF%E7%8D%8E%E5%8B%B5%E8%A6%81%E9%BB%9E.pdf

[2]國立成功大學優良學生書卷獎獎勵要點:http://adms.acad.ncku.edu.tw/var/file/44/1044/img/2341/387569723.pdf

國立清華大學大學部書卷獎辦法http://academic.site.nthu.edu.tw/var/file/7/1007/img/4108/841103359.pdf

國立政治大學學士班學生學業成績優良獎勵辦法http://aca.nccu.edu.tw/download/rulesdata/law18A.pdf

輔仁大學「輔仁書卷獎」獎學金辦法http://life.dsa.fju.edu.tw/rule/%E8%BC%94%E4%BB%81%E6%9B%B8%E5%8D%B7%E7%8D%8E%E8%BE%A6%E6%B3%95.pdf

東海書卷獎獎學金
http://cdn.thu.edu.tw/web/freshmen/detail.php?scid=60&sid=92

[3]台大發文:https://www.facebook.com/iloventu/photos/a.217521828426784/1423367161175572/?type=3&theater